第二章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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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舟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33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民族
分类号: C951
页数: 29
页码: 600-628
摘要: 舟曲这块土地上,最早聚居着原始土著和白马、氐羌等。后来形成藏、汉两大民族,在长久的历史接触和共同生活中,形成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并肩开拓这一方土地,推动民族间经济上的合作发展和文化上的频繁交流。
关键词: 舟曲县 民族

内容

舟曲这块土地上,最早聚居着原始土著和白马、氐羌等。后来形成藏、汉两大民族,在长久的历史接触和共同生活中,形成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并肩开拓这一方土地,推动民族间经济上的合作发展和文化上的频繁交流。
  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统治阶级造成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斗争关系,滋生民族主义和民族歧视,形成民族间的不平等和隔阂,尤其近百年来全县藏、汉民族受尽封建制度的种种压迫剥削,形成今日经济文化的落后。
  解放后,全县藏、汉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政治上彻底解放,摆脱旧的民族压迫关系,团结成为一个大家庭。党和国家关心、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与发展,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发展和各族人民之间密切协作,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及各项事业迅速发展,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现在,全县除汉族外,少数民族有36688人,其成员中,藏族占99.82%,其他少数民族成员占0.18%。
  第一节民族来源
  一、氐、羌
  氐、羌是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古老民族。最早氐、羌合二而一,史称戎或西戎。当今居住在舟曲县的藏族是他后裔的优秀成员中的一部分。在历史的长河中,他们和生活在这个地方的兄弟民族共同为创造熠熠生辉的中华民族文化,做出自己的杰出贡献,和汉族人民保持着血肉相连的兄弟关系。
  藏族始于本地土著和白马、氐羌
  藏族前身最早是土著和白马、氐羌等,始居于甘(肃)、青(海)东南部,舟曲县是土著最早活动的地区之一。县境史前新石器文化遗址中文化堆积所反映的甘肃马家窑文化(含仰韶庙底沟类型特点)、齐家文化的细石器和彩、灰陶器以及寺洼文化文物,标明新石器时代原仰韶文化和受其影响向南扩延的甘肃仰韶文化与县境土著文化汇合发展。此前,西部土著先民早已在这里繁衍定居生活。
  尧舜时,北徙三危山(西秦岭南北)一带的三苗部族和本地土著、羌民族在长期消长过程中融合,逐步形成“戎”的部族。
  羌族南徙
  史载:商周时期,今白龙江流域为氐、羌之地。公元前4世纪初(秦献公初立),羌人无弋爰剑孙西徙,卯的子孙各成部落,数支进入今白龙江流域定居。县境新石器寺洼文化遗址疑为白马、氐、参狼等种羌聚居地。秦汉时,县境有多种羌部落。西晋时,境东南聚居白马羌。
  景帝时期,研种羌(无弋爰剑长房曾孙忍子研,极豪健,羌人称其研种)首领留何归汉,求守陇西塞,景帝将其部分羌人分徙到狄道(今临洗)、安故(今临济南)、临洮(今岷县)、氐道(今礼县西)和羌道(今舟曲)等县。
  东汉统治者为削弱羌人起义力量,对羌分而治之,遂常徙羌于陇。东汉末年至西晋末年,由于统治者残酷压榨掠夺及连年灾荒战乱,陇右各地诸羌不堪其苦,流离失所,纷纷南逃四川北部和白龙江流域大山深谷及森林地带避难生业,定居下来。
  西晋九州分裂时期,聚居县境的宕“昌”羌(“猖”转为“昌”)保结权于梁姓,因聚居宕昌,史称宕昌羌。至隋唐时,宕昌羌大部融于党项部族。
  吐蕃留居县境唐初,吐蕃势力向甘、川边境发展,党项、吐谷浑各部大都为吐蕃征服,部分不堪吐蕃政治压迫和经济掠夺的羌人逃往唐边区(包括今舟曲境),唐政府将其部分徙内地,对部分羌,就地设置羁縻州,安抚其民居住下来。公元756年,吐蕃占领唐陇,今舟曲县境俱陷。宋王朝收复陇地时,部分原吐蕃军及其随军家属与战争中被裹挟的羌奴,在本县一些地区定居下来。至今县境部分地区藏族方言含拉萨语。
  明代徙民
  明万历间,官鹅番民因反抗地方统治者,被迁往拱坝河谷杨庄一带,杨庄蕃民亦迫徙宕昌官鹅。
  现在,县内藏族主要分布在县境东南部、西部(西部多为藏汉杂居)和南部一些地区。
  附藏族历代名称考:
  唐前,史称西藏、西南、西北地区的各部藏族为戎、西戎、羌戎、西羌或氐、羌。唐、宋至元初称(汉人亦此称)上述地区的民族为吐蕃。元、明、清统称藏族为 “番”(清乾隆时改为藏)。“番”,从“蕃”字转来,蕃应是藏族本民族的名称,不过在方言上,西藏人读“博” (bO),而西北藏人读“握”(舟曲藏族读“博”b。),其中对接近汉族地区与统治阶级发生关系的称“熟番”(含西固藏民)。住地偏僻与统治阶级关系疏远的县境西部的藏民,另称为“生番”;山后藏民则被称“黑番”(因着黑青服)。民国称藏民。解放后,统称藏族。
  二、汉族
  新石器时代(县境原始社会中期),黄帝部族先民逐步向西扩展,亦与这里的原始土著民族融合,推动着原始氏族社会的历史进程。
  汉武帝开西南夷后,移民实边,遣汉兵戍守边陲,派汉族充任地方各级职官,又徙中原汉民族屯田,开发民族地区,带进先进的铁质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本县八楞乡阳山村和弓子石乡井坪村出土的汉代铁犁、铁锄、铁镢、石磨等生产生活工具,古为本地所生产;多处汉墓葬的出现,亦说明汉时期汉民族散居本县境东部和南部一些地方。至东汉初期,汉民族仍有西徙。
  唐初,大量汉族人随少数民族地区商贸的流通进入县境。宋,县境归福津县辖后,西固、峰贴、两河口等镇设茶马市,汉人流动此地从事商贸活动,后,久居于此地。
  明洪武十一年(1378)设岷州卫西固军民千户所后,明政府遂移直隶各省官军于此地守戍屯田。期间,“徙岐山县在城里民居之,谓之‘样民’(《岷州志西固》)。又在山西洪洞县广济寺(大槐树下)集合天下难民分徙洗州、岷州、西固等地;同时,南京、凤阳等地人口亦徙于岷州、西固等地屯田。
  清至民国时期,时有逃荒、避难或谋生者落户本县。
  解放后,党和国家为支援舟曲县经济文化建设,培养调进大批外籍干部、教师、医生和农、林、牧技术人员;动员4200余名外省地知识青年和职业人员参加舟曲社会主义建设。后,大部于1960~1962年生活困难时期下放、外调或外流。70年代舟曲林业局机关及所属部分企业迁舟曲。至1990年,外籍林业干部工人160多户,汉族900多人。
  全县汉民族主要分布在县境白龙江沿岸及城关、弓子石、中牌、大川、南峪、坪定、峰迭等乡半高山地带,武坪、插岗、铁坝等地亦有少数汉民族(多为林场工人)。
  三、其他民族成员
  县内原有回族2户,解放后,人数逐渐增加,现有187人。另有蒙、撒拉、维吾尔、朝鲜、壮等民族成员38人,其来源主要国家人事调动,家属随从;大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及从事商贸流通等渠道到舟曲来的。以上民族成员大多分布在县城和舟曲林业局机关、场(厂)部,他们与本县臧、汉民族亲密相处,共同为建设舟曲作出了贡献。
  第二节藏族社会政治经济
  一、古代社会
  氏族社会以县境诸多新石器文化遗址发现的磨制石器工具和彩、灰陶器、陶纺轮以及北山坪文化遗址3人合葬墓(1夫2妻)为证,古代生活在这里的原始氏族经历母系氏族社会到父系氏族社会过渡阶段。由于原始氏族先民大量使用磨制石器生产工具,使单一的游牧经济逐步转向原始刀耕和锄耕农业经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氏族社会出现农业、畜牧业及狩猎、制陶、纺织等业的社会分工。原始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促进原始氏族社会解体。中原进入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后,分布在这里的氏族部落居民仍处在氏族社会晚期阶段。氐、羌社会县境内,羌、氐部落中,氏族组织无定,各部落皆有酋长,“世世为豪”。部落间互相侵夺并吞,或联盟或解盟,形成盛衰强弱无常不能统一发展的现象。”羌酋皆有地分,不相统摄、宕昌即其一也”(《周书•夷域传》)。聚居本县境东部的氐人,从原始社会末期家长制向奴隶制推移。八楞乡东岔湾一例秦墓葬中,其身、首异置(反映奴隶制度)。至魏晋时,氐、羌不断接受汉族经济文化影响,使其逐渐与汉族融合。
  东晋南北朝时期,聚居县境并称国的宕昌羌人,由于其军事权力的提高,与中原统治阶级发生经济政治关系,接受中原朝廷封号官职和汉族文化,成为中原附庸,其政权建筑在氏族社会制度崩溃及奴隶制向汉族封建社会经济逐步转化的基础上,以封建制度统治本国的汉族,但仍能保持种族的独立自主,故在其国宕昌灭后,而党项独强。《魏书•氐等传》:“宕昌羌者,居有屋宇,国无法令、又无徭赋,惟战伐之时,乃才相聚。不然,则各事生业,不相往来。皆衣裘褐。牧养耗牛羊豕,以供其食。父子伯叔兄弟死者,即以继母世叔母及嫂弟妇等为妻。俗无文字,但候草木荣落记其岁时。三年一相聚,杀牛羊以祭天”。宕昌羌王及各酋长世袭制,其社会仍盛兴原始社会的对偶婚和一夫多妻制。
  羁縻州唐初,在羌人居住地区设置羁縻州、县(统称羁縻州)。县境于贞观初置宕州怀道县,保持少数民族自治制度,首领(剌史、县令)世袭制。受汉文化影响。后,北境大部羌融于汉族。由于交通阻隔,境南部分地区羌族仍保持着氏族状态。
  。角厮罗时期唐末至五代、北宋时期、县境内蕃族社会稳定发展,人们“居板屋、富姓以毡为幕”。经济上通过茶马互市,沟通汉蕃两族人民生活的必需;文化上藏传佛教后期开始弘扬。
  二、封建土司制度
  元朝在甘肃设“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并在县境内设千户,实行军民统摄及政教合一制的管理,对吐蕃采取宗教怀柔政策。
  明洪武初年(1369),招抚士官喇嘛,封原元蕃汉军民千户韩文为西固正千户,副千户严志明;授给酋长土司。土司、汉官参治,定世袭制。对喇嘛采用“因其习尚,用僧俗化导”的宗教怀柔政策。由于政治上采取羁縻,全县番族文化有所发展,尤以宗教文化有很大发展。
  清承袭明土司制度。境内有3个番族土司管辖地。属本籍者只有黑峪寺黄氏土司。
  黑峪黄土司顿珠嘉措
  黄顿珠嘉措,生于明末崇祯年间,幼年入寺,青年时赴西藏剃度,与清廷某大臣关系从密,率中马番民24族归附清朝,奏准,封为僧纲。黄集政、教权力于一身。后,黄子大业袭父职,贪财,色无厌,凶狠残暴,私废法规,僧侣外逃,百姓忍无可忍。雍正六年,番众密议,推代表进京告状。翌年状准,大业被斩,废世袭纲司,敕赐黑峪寺为“归化寺”。黑峪黄土司原辖地,南峪至洛大,称六十二族(庄)。后,黄与岷县赵土司联亲,以洛大等地为嫁奁陪其女。六十二族:
  后四庄沙滩里、哈里、牙哈里、拉哈里。
  前七庄黑松坪、骆地坪、真堆里、阳山里、姚家楞、端山里、马土山。
  西固以西武都关、瓜咱、峰迭、好地坪、古当、九原、西寨、项哈里、憨班、憨班拉尕、果者、占单、花年城、阳什拉尕、立节、上巴藏、下巴藏。
  瓜咱沟四庄努拉里、布地里、阿吉坡、格布里。
  大峪沟阿果坡、少哈里、多纳里、站个扎、坪上、站力铺、站站里、老地里、得力坎。
  曲瓦沟曲瓦、边藏、溪藏、赵家坎、缠藏、半山、茶然、架然、头沟坝、城马。
  前、后北山各浴、各皂、兵格、存地、香拉、蒿尕里、阿阳坡。
  黑峪沟兵马、黑峪、寺上。
  宕昌马土司
  受封于明洪武年间,从第一代马珍至末代马培德,历经22代,原辖八楞、三角坪、武坪一带的番族,后于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四月派代表请降洮州。是年,以上地区归卓尼杨土司辖。后,因杨、马土司联亲,杨将上述地区以嫁奁陪其女。民国26年(1937)正式归西固辖。
  八楞、武坪、三角坪原名下旗,下旗又分4旗,即阴旗下、阳旗下、上旗下、后旗下,本地群众习称"四旗三地方”。
  阴旗下今八楞乡花园沟、林家山、斜坡、东岔湾、阳山、阴山、西岔。
  阳旗下今三角坪、池干两乡的朱西、通化头、真庄、三角坪、水坪、蒿地、别列沟、阳坡、干地沟、小真庄、冷水泉、苦吐、下半山、分安山。另有今宕昌县的上堠子、大坝里、前山。
  后旗下今武坪乡武坪、扎下、尕哈、草坡、坝子、哈河坝、拉尕桥、嘎里、哈下、落木山。
  上旗下今宕昌县的官鹅、大河坝。
  卓尼杨土司
  始祖“些地”(四川若尔盖浪道)。明永乐二年(1404)投诚朝廷。十六年以功授世袭指挥佥事,兼武德将军。正德间,些地五代孙王秀进京晋谒武宗皇帝,始赐杨姓,名洪。辖区168旗,本县境内属地为拱坝、铁坝、大年、博峪。各旗封旗长、总管、头人。至清康熙扩大到武坪、八楞、三角坪。民国时期至解放后卓尼县辖。1958年归舟曲县。
  三、解放以后
  西崮县废除土司制度。1950年,甘肃省民族访问团率医疗队来西固县进行社会调查,为患者免费医疗。是年底,先后成立上河片民族联合区(武都关以西,藏汉杂居地区)、武坪自治区阳山自治乡(前七庄)。
  1、政治
  西固县解放后,藏、汉劳动人民翻身当家做主,参加国家政治生活,享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950年1月,西固县召开首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藏族代表占18.6%,并邀请少数民族中上层人士和汉族开明人士参加。1951年11月,二届二次各界人代会代表61名,其中藏族代表12名,占20%;常务委员会藏族委员占33.3%。三届一次各界人代会中藏族妇女代表首次出席会议3名;本届会议选出的13名常务委员中,藏族委员占46.22%。三届二次各界人代会,藏族代表高将错当选常务委员会副主席。至1990年,全县历届人代会中藏族代表当选为县长、副县长(行政委员会和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县级干部13名,占县长、副县长总数48人的27.08%,其中藏族女副县长1名。
  历届政协委员会藏族委员亦占一定比例。1981年起根据党的新时期四化建设的中心和改革开放的需要,逐步扩大政协委员界别。1956年首届政协委员会藏族委员占总数的60%;1962年第三届政协委员会藏族委员占68.18%,其中女1名。1981年第六届委员会藏族委员占54.79%;1990年第九届政协委员会藏族委员占44.78%,其中女2名。历届政协委员会被选为政协主席、副主席的藏族干部占主席、副主席总数20人的65%。现在,全县少数民族干部任地、师级职务的7名。
  解放以来,为发展和适应本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的需要,国家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职工。1950年,藏族干部6名,其中女2名,1954年舟曲县成立时,藏族干部62名,占全县干部总数的20%;1958年144名,占22.6%;1959〜1960年,组织少数民族积极分子、劳模、基层干部2000余人赴外地参观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藏族干部建设舟曲的积极性。1960年培养藏族干部182名,科级32名,县级1名,全县藏族党员79名,占全县党员的14.93%。团员37名,占团员总数的13.4%。1985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全部职工中少数民族干部职工839名,其中藏族职工699名(干部542名)。回族职工125名,其他民族职工42名。1990年,少数民族职工发展到1205名,其中藏族职工1113名(干部671名,占全县干部的33.4%),其他少数民族职工92名。
  2、经济
  县内藏族大多数居住在半山农耕地带和深山丛林,农田多为小块坡地,耕作条件很差。居住在川坝的,生产生活条件相对优越。解放前,由于藏族群众深受地方土司和汉族统治阶级的双重压迫和剥削,经济十分落后,群众生活贫困,大部分藏族农民为生计终年辛劳,所得无几。住宅简陋潮湿,饥寒交加,生活艰辛,饮食常以酸菜、马铃薯和杂面为主,身着麻衫或破旧短褐。另有地方官府、土司、头人盘剥,摊派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全县藏族人口发展缓慢,1939年西固全县藏民总数尚不足1万人。农业生产基本上仍停留在原始粗耕阶段,粮食生产正常年景每亩不足50公斤。
  解放后,藏族地区农牧经济始得发展。为加快本县经济建设,国家在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少数民族地区特别照顾,全县贫困面貌有所改变,藏族人民生活得到改善,藏族人口迅速增加。首先改进农业耕作方式和农业生产技术,发展畜牧生产,粮食产量逐年提高。1963年,国家向舟曲县藏族地区给予无偿投资1.15万元;补助分配3.62万元。是年,第二次补助8万元,用于解决藏族群众生活困难和发展生产。1978年,上级下达舟曲县民族补助款14万元,其中,用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和文教卫生方面补助共2万元;用于修建水渠、公路和开办小煤窑等12万元。1977〜1979年国家共拨23万元民族困难补助。本着“重点安排,照顾一般”的原则,重点是架通少数民族地区5个公社农电线路和7个大队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购买手扶拖拉机12台,脱粒机4台,磨粉机12台,耕牛46头、奶山羊450只。
  农村实行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和科学种田以来,粮食生产量大幅度增长,藏族农民生活水平逐年上升。据对八楞、武坪、插岗、拱坝、铁坝、大年、博峪几个藏族聚居区农牧业生产调査。1990年,主要农产品产量中,粮食生产为10年来最好收成,总播种面积63279亩,总产量5204.53吨(多为两季收获),比1985年增长6.22倍,人均186公斤,与人口正比例发展。油料作物产量103.72吨,比1985年增长12.84倍.大牲畜由1985年的16597头(匹)发展到1990年的22211头(匹),增长33.8%,户均4.18头(匹)。山、绵羊除以商品畜出售外,比1985年增长16.1%;1985年生猪户均1.23头,多属自用,1990年除出售商品猪外,户均1头猪。
  1984年,全县始开展扶贫工作,重点帮助藏区特困农民脱贫致富。国家重点扶持藏区农民的农、林、牧、副业生产和工、商、运输及建筑业。生产经营组织上,开办小煤窑、木材加工厂、药材种植基地、木耳生产基地、林果园基地及经济联合体。1986〜1990年国家对本县藏区7乡投放扶贫资金302.4万元,占全县扶贫总投资(包括企业建设投资)2084.5万元的14.51%。(表一、二)
  舟曲县民族地区扶贫资金投放情况一览表
  表一单位.•万元
  博峪乡奋斗4年,1990年粮食作物总产达46.8万公斤,比1985年增长2.58倍,1988〜1989年乡办林场纯收入38万元。1990年大牲畜达7751头(匹),比1985年增长25.18%。年出售商品畜420头(匹),年收入88764元;药材种植面积由1985年的800亩发展到1648亩,户均0.51亩,年收入纹党3万多公斤,销售收入72万元;油料作物4.15万公斤,全乡人均有粮145.5公斤,人均纯收入390多元,新增温饱户191户。
  插岗乡发挥林木产品和木耳生产优势,开拓本地经济。
  武坪乡办木材综合加工厂固定资产16.5万元,年总产值8.5万元(1980年不变价)、利润3.3元。1990年底年总值达21.5万元。
  拱坝乡林木加工厂锯材加工业,职工10名,年总产值2.7万元(1980年不变价)。
  另外,武坪、大年、铁坝、拱坝、插岗、八楞等6乡1990年粮食作物总产量比1985年平均增长5倍多,藏区贫困面貌有所改变。
  随着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部分群众和职工修建房屋,以砖瓦房代替榻板房,青年男女衣着时髦。
  为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方便人民生活,修筑通往民族地区的乡村公路11条,总长约260公里,总投资256万元。
  1990年舟曲县少数民族乡劳力投入情况表
  表二
  3、文化教育
  解放前,藏文在寺院和僧侣中应用,县内广大藏族劳动人民,不具备掌握文字的条件,使藏文的使用受到限制。1939年3月和9月,西固县政府动用“庚子赔款”在武坪、好地坪初办民族初级小学,入学儿童(80名)须交纳银币数元或羊毛、褐子数卷作学费,大部分贫寒子弟无能力上学读书。
  解放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藏文的使用。1953年,县人民政府将省民族访问团支援西固民族经济建设的2000万元人民币(合人民币2000元),在武坪自治区八楞乡办起全县第一所藏族完全小学(1956年前归省民委管),学生6名。人民政府为鼓励藏族适龄儿童入学读书,发给助学金,免收学费、课本费。是年,全县4所藏族小学有学生136名,藏族教师4名,入学儿童占适龄儿童的8.8%。1950年藏族小学教师仅有2名。1958年增加到10名;1956年8月,藏族中学生只有8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及实行《甘肃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若干规定》以来,全县民族教育摆脱困境,得到长足发展,初步走上一条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至1990年底,全县已有藏族中、小学54所,比解放前增长26倍。在校藏族小学生4178名,比解放前增长51.23倍;在校藏族中学生922名,比1956年增长114.25倍。学龄儿童入学率72.8%。藏族小学教师增加到207名,比解放初2名增长102.5倍;藏族中学教师增加到53名,比1957年增长16.67倍。
  1979〜1990年,藏族学生考入高等院校的55名(1982年、1989年无资料),考入高中中专的68名(1983年、1988年无资料),考入初中中专的325名(1989年无资料)。
  人民政府鉴于藏区教育落后和青少年升学困难的现实,创造条件,每年将一部分藏族学生选送到兰州一中和合作一中民族班就读。
  在招生名额和录取成绩方面给予民族考生适当照顾,以使更多的少数民族青少年得到再受教育的机会;同时,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选送在职的少数民族中学毕业生(考试录取)到省内外大专院校培训深造。(表三)5、医疗卫生
  解放前,全县藏区寺院虽有个别藏医,但缺少药品和医疗设备,农村藏族群众中流行的传染病和地方病及一些顽症因无医药得不到治疗,死者甚众。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关心藏族人民的身心健康,为彻底改变藏区卫生落后状况,大力培养卫生人员,设立乡、村卫生院(医疗站),八楞、武坪、铁坝、大年、博峪乡皆设卫生院,并建立村级卫生医疗所40个。现在,少数民族医师、士54名,护士3名。其中大专毕业3名,中专毕业50名,医护人员获得中级专业职称的15名,初级专业职称的39名。藏区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
  近年来,为发展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在拱坝、博峪等乡先后建立文化站和电影放映站,武坪、插岗、拱坝、铁坝、博峪乡设立不同型号的电视卫星地面收转站,部分藏族群众收看到中央电视台电视节目。
  第三节民族关系
  一、解放前的民族关系
  秦前民族关系周武王伐纣,组织以庸、蜀、羌(白龙江流域氐羌)等为主要力量的9部联军推翻殷商奴隶主政权后,周与西边诸部族一段时间保持着和睦气氛。
  羌人无弋爰剑之孙部族,分徙甘肃南部及白龙江流域,其大部部落经常侵夺兼并弱小部落,由于羌部落经常分裂,形成各自为阵的白马、参狼、氐等诸多分支部族。
  秦至唐时期羌汉关系秦在羌道境设关堡,对羌采取御治政策。汉初,统治阶级势力伸展到羌道后,羌人不断向东进击。
  两汉、三国至晋,统治阶级腐败,地方官吏、贵族、地主对境内聚居羌人压榨奴役,引起羌人或羌汉无数次联合暴动,统治者派兵残酷镇压,阻滞社会经济的发展。
  南北朝时期,宕昌羌人部落对南北朝政权两面应付,争取外援,以巩固自己的统治政权,成为中原大国的附庸,最终被消灭。唐贞观元年在本县境置宕州与怀道县后,中央政府对县境羌人实行羁縻安抚政策。地方以峰贴良马,北部河谷所产沙金贡朝廷。
  蕃汉关系唐初,吐蕃时常侵边。盛唐后期,吐蕃大举进侵唐境陇地,强迫县境羌汉人民充当奴隶,所过之地,残杀老弱,焚毁庐舍,破坏生产。唐军亦以杀害吐蕃俘虏报复,劳动人民残死在攻伐战争和双方统治阶级的屠刀之下。
  宋立国后,专力防内,无力对外。县境吐蕃经唐末、五代到南宋300多年的休养生息,百业遂兴。王韶“开熙河”后,宋对吐蕃采取团结政策,组织蕃兵保卫边塞,设置“茶马互市”,进行“货田交换”,加强汉族与吐蕃经济联系,促进汉蕃团结,巩固边防。
  元、明中央政权对县境内聚居和与汉族杂居之蕃(番)人民采取怀柔政策,汉族与番族保持着和睦相处关系。明成祖永乐二十一年(1423)起至明末天启间,县境番民向朝廷贡马和方物者络绎不绝,皇帝“赐钞、彩币表里有差”。入朝上贡的有八楞东岔湾、林家山、立节、华年城、铁坝、阿木族番,人数颇众。其中,好地坪番人入朝进贡16次。万历七年、十六年两次进贡人数240人。后于十三年至天启三年间曾5次入朝进贡。峰迭、瓜咱、少哈等族番人、僧人17次入朝,嘉靖五年七月进京人数286人,万历七年242人。大峪族头、博峪番人进贡14次。
  由于地方官府和土司头人的压榨,万历十五年西固番民起事,刘文讨之。二十年,杀贼桥和官鹅番民又起事。
  清时,县境番人依然承受着地方统治阶级及土司的重重压迫,番人不断起事反抗清地方统治者和土司的残酷统治,官府施以军事镇压。史载:康熙十三年“夷番侵界,民散他方”(指西固)。四十七〜四十八年,西固及八楞番人起事,“杀伤官兵民”。同治七年,西固番人掀起抗清斗争,遭清兵镇压。光绪六年,番人哈力、古旦巴聚众4000人反清,哈力,古旦巴伏诛,番人死伤甚众。二十二年,山后四旗番民不堪杨土司残酷剥削、举事抗粮,构成流血事件。
  民国时期,地方军阀与国民党县府官员相互勾结,对县内臧族人民经济上榨取,承袭清朝暴政,变本加厉,引起藏汉人民不断反抗。军阀联合官府警察、官兵血腥镇压。民国3年,瓜子沟藏民聚众造反,亦遭官兵镇压。是年,西固上河一带“提团”造反,攻打县城,县府警兵依赖城中洋人平息势态。33年,插岗等地藏民反抗卓尼设治局编制保甲,引起事端。
  全县藏汉杂居地区,藏汉群众历来相互尊重,和睦共处,邻里如亲,互相帮助。特别在婚丧嫁娶,修造房屋等方面,送钱送粮,援助劳力。除此而外,山上山下藏汉人家密切往来,藏汉族交识者互称“主儿家”,如亲戚般密切,汉族人家有给自己幼儿认藏族干爸的习俗。
  二、解放后的民族关系
  人民政府与少数民族关系
  1949年11〜12月,在西固地下党的领导下,县境藏兵队配合人民解放军侦察部队,对盘踞县境的国民党顽固部队展开英勇斗争,藏族人民与各族人民的命运更加密切联系起来。
  全县解放,藏汉民族团结互助,携手共进。旧民族压迫、民族歧视已被铲除。随着党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共同繁荣”政策的深入人心,各族干部群众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念,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及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两个离不开"的思想原则,建立新型的民族关系。
  1950年,西固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全县建立基层人民政权时。八楞、武坪等区部分藏族群众因受土司管理制度和旧传统观念的影响,要求其地仍归土司管理,曾数次上访。省民族访问团和县委派员深入宣传党的民族团结政策,适时给予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关怀,消除藏族人民固有心理障碍。
  1952年本县组织农业互助组时,县人民政府在照顾群众生产生活的同时,特别对藏族困难户在生产资料等方面给予帮助,发放农贷,使其发展生产。土地改革时期,县委、县政府贯彻民族政策,仅对联合区(藏汉杂居区)进行土改,对武坪区进行减租减息。
  1953年,为配合少数民族地区农业生产,贸易、合作部门组织物资流动小组,背货上门收购农副产品,供应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武坪自治区和联合区建立供销社。
  政府发放救济款、农贷款和其他补助费时,特别照顾少数民族。
  县委召开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座谈会,畅谈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干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恭敬地对待上层人士”。1953年,国家对全县少数民族实行免费医疗,在武坪联合区建立卫生医疗所。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县委、县政府提出对少数民族“能团结者一定团结,可照顾者一定照顾,可安插者一定予以安插”以及“大胆培养、放手使用”藏族干部的方针,1950年培养民族科级干部7名,乡长13名,一般干部21名,并越级提拔几名民族干部。
  农业合作化时,农村各级组织优先照顾“五保”户和困难户的生产生活。1958年在藏区开展反封建斗争,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使这一斗争扩大化。无视和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之风越刮越烈,以至在某些地方强迫群众接受风俗改革,改变藏族生活习惯,禁止宗教活动,挫伤藏族群众的感情。下半年,在反封建斗争基础上又全面实现人民公社化,大刮共产风,平调农民土地、牲畜、房屋、灶具等,挫伤藏族劳动人民生产积极性。
  60年代初的3年生活困难时期,县委、县政府组织人力,调集粮食、食品等物资优先救助藏区群众,组织群众生产自救,使其恢复生产。
  1961年贯彻西北民族工作会议后,全面纠正过去忽视民族政策和风俗习惯的错误作法,民族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受到尊重。民族服饰及生活习俗重又出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对舟曲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给予优惠政策,多渠道发展民族贸易,大力选拔德才兼备的青年少数民族干部到各级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现在,全县副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105名,占少数民族干部的15.65%。计划生育规定准许少数民族职工生育2胎;纯藏区(插岗、拱坝、大年、铁坝、博峪5乡)农民夫妇生育不超过3胎。在与汉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工、招干、参军,职工副食补助亦有适当照顾。
  1990年全县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甘肃省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依法落实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开始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教育、文化事业。
  民族之间关系
  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间经济文化沟通交流,促进藏汉民族之间水乳交融的亲密关系,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及少数民族之间职工群众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信赖的事例层出不穷。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在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一代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日益发展,民族团结和进步的先进事迹不断涌现。1984年全省民族团结先进表彰大会上,舟曲县人民武装部、插岗乡嘎尔里生产队,坪定乡西寨队及八楞乡的李老五、县政协郭四十九、江盘小学教师张文发3人,因民族团结事迹突岀,受到奖励。1988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舟曲县受表彰的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31名,特邀代表3名。
  例一:解放初,八楞乡阳山藏寨落户一位四川汉族孤寡妇女,生活艰辛。村党支部派人帮助照料她的日常生活。以后,这位妇女年迈,经常卧病。村党支部书记许见本(藏族)让其女儿守床照料,其妻送饭。老人在89岁离世后,村委计议将其在本村坟地火化,但村人极力反对。许见本率众人将老人送到自家场里火化。在许的影响下,村寨藏民对汉人生活关怀无微不至。1972年冬,一场因宕昌县沙湾农民偷砍阳山村护林引起两地村民冲突即将发生,许即进行调解,平息事态。两地村民关系复又融洽。阳山藏寨成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
  例二:1977年,在西藏工作的舟曲县籍干部黄万俊夫妇,因其子女不适应西藏气候,欲将两幼女留在舟曲。汉族干部洪昌厚获悉,将她们接到家中,承担照料黄女生活、上学(两女在洪家住)等义务,解除黄的后顾之忧,被群众传为民族团结佳话。
  例三,外籍汉族医生孙书明在八楞、大年等乡基层卫生院工作期间,与外单位协作,解决八楞乡卫生所不能开展的阑尾手术,氙修补术,卵巢囊肿,肠系膜纤维瘤切除术所引起的横位难产、死胎和骨折复位手术。1965年,孙为八楞西岔村一位习惯性流产藏族患者保胎治疗两月,临产时又监护数昼夜。当婴儿安全降生后,孙病倒在床。1968年一天夜晚,孙忍痛冒雨(途中摔伤右腿)越岭爬涉到10多公里的池干,抢救一位胎儿横位窒息宫内,休克多时的产妇。使其很快恢复健康。1969年,孙一次出诊后回到家.得悉自己1岁的儿子突患麻疹和肺炎欲准备治疗时,恰遇一藏族农民因其儿子摔伤,生命垂危,急找孙抢救。孙即简单地安排治疗病情危重的儿子一事后,便又出诊。另外,孙书民主动培养成材的乡村医生有30多名(内14名藏族),其中6人转为国家正式医生,至今,藏族群众仍传颂着汉族好医生孙书明。
  此外,县委、县政府不失时机地以反面资料向全县人民进行民族团结教育。1984年2月,武坪乡个别人制造破坏民族团结的谣言,致使哈河坝、河坝、黄见三村1000余汉族群众信谣外避。经过政策教育,藏汉民族隔阂情绪消除。
  第四节藏族风俗习惯
  舟曲县古为羌、氐活动中心地区,又是以后吐蕃进居之地,在特定地域所形成的风俗习惯、服饰、方言,具有鲜明的特点。一、生产、生活
  农牧生产解放前,县境藏区农牧处在封建地主经济阶段,农业粗耕、畜牧粗放、男子操农牧、狩猎,妇女皆兴纺织。女闲暇捻毛线或麻线。
  住屋白龙江两岸高山及拱坝河流域屋顶覆以榻板,石块压之。厅内设火坑,置锅于铁三脚上为灶炊,坑周(方形、约2平方米)地铺以板,家人依辈序围坐。卧具、床铺从简。白龙江河川地带及部分村庄屋顶多以土木筑造,木柴棚盖,以泥土覆压,室内皆兴连锅炕,藏区饮食与汉族大同小异,兴酿酒。
  二、服饰
  舟曲藏族服饰按聚居地分,有多种类型,多为黑色基调,形式庄重美观。
  江盘阳山式(前七庄)
  男式解放前,男子着麻布或褐子短衫,腰系宽带。解放后渐失。
  女式妇女头缠200枚的一圈铜钱或黑布帕子,身着粗白麻布或粗黑布长衫,外套褐子坎肩,腰系染色(红、兰、黑)毛织宽腰带、胸罩平缀红、黄相间的布条。裤与汉族宽腰裤略同。足登麻布长筒牛皮底“罗踢”。
  八楞、插岗、武坪式
  头饰插岗、武坪一带男子过去留独辫,头顶布帕,以2市尺方块布折条系辫。妇女皆梳小辫(不留"满头),尾续黑线披于身下;幼女依年岁增梳碎辫,辫梢系红珠和3块白色小石,绕垂额头。妇女头缠帕。
  服式节日,男子身着大襟蓝长袍或白麻布衫,腰系花带。妇女着对襟过膝衫 (红、白、绿、黑色)。武坪、插岗,则于肩至肘缀1条长40厘米,宽20厘米色布拼成的布片,布片下端饰3枚铜钱或贝,再垂以线穗子,称“褂子”(八楞衫袖口周边另拼彩布条)。腰系红色毛织腰带或采线织几何图案腰带,亦有黑、蓝色布系腰的。武坪、插岗胸罩图案多彩绣;八楞以5色布条拼缀图案,胸乳部位饰对称的圆点图案 “眼睛”(崇尚母性,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袭来)。妇女皆套花条边坎肩,成年妇女多喜黑色,青年妇女及姑娘爱着绿、湖蓝色。以前,老年妇女多穿黑布绣花尖头靴。现消失。
  拱、铁坝、大年式
  头饰妇女小辫,皆缠黑粗布头帕(折迭成宽约7厘米的条带,逐层盘绕)。现在,青年妇女多在帕圈上苫盖大红头巾。成年妇女耳饰红珊瑚珠的银环。
  服式多黑、蓝色布,胸罩上端绣几何图案,下方排缀30行左右的红珊瑚“珠, 形体小如豌豆,下大如蚕豆,间有银珠点缀,称“斯日。“外着无领对襟短袖的过膝黑长袍。拱坝地区襟袖边多拼缝红条布,外套坎肩拼镶花条绸,裤色红或紫,幅肥宽。
  博峪河坝、第二坎式
  头饰头帕以3米长、70厘米宽的黑布折迭成方形布块(33厘米x25厘米),覆以彩带绷缠,状如“板瓦”,称“勒西”。其辫同于拱、铁坝式,尾接1米长的300〜400余根黑棉线或黑丝线束系腰带。
  服饰胸罩下缘半圆、长约63厘米,颈部黑布作衬,串缀红珊瑚珠(22厘米宽),下拼缝红布,边角拼兰布条。外袍黑色无领对襟。袖宽约30厘米。下摆边缘缝黑白相间的两道布条,次为25厘米宽的白布条或浅花色布条及3条2厘米宽的红、绿、黄布条;襟沿边部横饰5厘米宽的两条白布,袖口及肘饰彩布条,中拼缝20厘米宽的红布块,布表印牡丹、芍药等花卉,外罩镶金边的桃红绫缎坎肩,摆边缀以金黄线穗子、腰系红毛腰带和锦带,两胯坠30〜40厘米长的红穗头。节日期间,妇女胸佩银盘、银耳环玛瑙坠,足登圆口薄底绣花缎鞋,男女膝下皆以白布绑腿。男着蓝袍,腰系数条锦带。
  博峪岔路沟曲曼村式
  头饰妇女发辫梢系红线绳。长辫,以小米粒大小的珊瑚串于长约60厘米的线辫。辫末端另饰6〜8块直径5.5厘米的圆形乳白色鱼骨片,称其“尼日”,其下再坠饰一束30厘米长的红线穗。整辫及饰物皆盘绕于额顶。冬,覆以6米长的黑绿纱或黑布首帕,(黑布约10尺长)。
  服式与文县及四川南坪一带藏族装束相同。日常妇女着无领右衽的蓝、黑色长衫,襟边及袖口镶彩布,以彩线绣饰。腰系过膝黑布围裙,上端并饰18厘米宽的白布,侧边缝饰5厘米宽的蓝布。冬季,外着短袖无领黑棉衣或镶花边的小坎肩(对襟式或琵琶式)。琵琶襟下摆无右角。胸罩上黑下红,整块锦绣或以碎彩布拼成图案。连衣百褶裙襟及袖口缀饰花格或彩条布,肩至肘饰同色的条块布,下前摆饰宽约15厘米的五色竖布条,呈“马面褶”。后裙以条块花格布拼成棋格式图案,如同“百纳衣”、上俏下丰,无扣无衩,色彩斑烂。春夏腰系锦带,秋冬系红毛带,上加浅蓝布带子(长3米,宽38厘米)。腰带上佩绣花烟包,名“采康曼”。袋下端饰牡丹、佛手之类的花卉;底坠三枚方孔铜币或贝,或系6串珠玑与15厘米长的穗子。老年妇衣皆黑色,白褶连衣裙无彩带。无论男女老幼,皆打白布绑脚。足登传统皮底头长筒靴。表饰红布条或“十”形图纹。
  舟曲前、后山藏族妇女于节日胸佩圆形银盘(直径20〜26厘米),称“欧头子”,表饰法兰瓷图案,中嵌红珊瑚珠或玛瑙珠(现多为人造红珠),周镶8枚白珠,缘周八宝吉祥图案。
  藏族妇女还常佩带银手镯和戒指。
  上河式
  头饰县城西,藏族妇女头顶一块30厘米见方的黑、白色及他色布帕,发辫或线辫盘绕于头部,辫稍以粗黑棉线续束,尾坠方孔大铜币。
  服式上装外套黑蓝或毛蓝右衽大襟袄。领口镶一对饰花纹的银质(亦有铜质)板扣,称其“列子"。腰系红、蓝、黑毛织宽带,裤肥宽,黑色,裤管口紧束,状如 “灯笼”。足登连袜尖头绣花鞋。解放后,束腰式长袄改汉装。藏族职工现多西装革履。女青年职工多着西服、健美裤,高跟鞋。三、婚嫁
  解放前婚俗县境大部藏区皆行单偶族外婚(族内婚极少。5代后通婚),男子对妻子具有绝对统治权,夫妇感情不合,可自行脫离婚姻关系,所生子女留给女方。男子厌弃妻子,私将其妻出卖他人。另外,少数地区沿袭古老的母系氏族婚姻习俗,婚嫁注重取男子,子女姓氏有归母姓的。氏族中尤以妇女为尊贵,有能力者主持其家。另一种婚俗是:男子进入婚龄,长辈为其定婚。择日,新郎邀同媒人携酒赴女家,邀女家亲邻饮酒3日。事后,女家派女眷送姑娘到男家。1〜3日后,姑娘返回娘家住5日。至半月后,女家如无异议,男家即可派女眷接回姑娘,新郎新娘正式结为夫妻。
  藏区一般普遍例兴的单偶族外婚多为一次成婚(部分地区婚前有试婚习俗),其婚俗沿续到1958年。此后,原始风俗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变化。
  县内藏族单偶婚俗略同。过去,藏族聚居区的男女青年兴自由恋爱(父母包办极少)。姑娘16岁时,其父母在春节期间为之改换发型、佩头饰、插长笄,打扮一新,举行成人礼(男子戴冠),俗称“上头”,亲邻好友去祝贺。此后,由一女陪伴可去情郎家,或与情郎在山野对唱“拉伊”情歌。两者情投意合,小伙父母便拜托“只尼”(媒人)携酒(高约30〜35厘米的饰花大铜罐盛装,1、3、5、7罐不等)和串线(铜币。有条件的2000枚),去女家向姑娘求婚,如姑娘舅或父母表示同意,男家除制备嫁衣、首饰(也有女家自备的)外,还须早备1〜3头大肥猪,5〜10锅烧酒(指用锅烧酒次数)。婚礼一般在农历正月上旬单日进行。婚礼前,迎亲队伍(其中女客眷必是已婚未离过婚的儿女双全的少妇)由“只尼”率领,赴女家(新郎不去)只尼” 向姑娘长辈展耀礼物(猪、酒、衣、毡等物),姑娘舅及父母认可后,即招呼客人用茶饮酒,女家即设“女儿席”,款待亲邻村人及男家客宾3日。
  姑娘临嫁,盛装打扮,涕哭不休。乘骑马或骡(本村步行)启程,须掩面而泣。离村前,伴女客向姑娘头上撒灰,以示一路吉祥。送女客行“新人”前后,唱“送嫁.歌”。送亲者有姑娘的叔父、兄弟等一行人马,带着嫁妆在后,亦向新娘头、身撒灰。娶亲队伍临男家门口,男家女眷扶新娘下马,新娘脚尖着“塔”(灰圈)后,被两女眷抱进新房。随后,待新娘家亲戚就座后,一长者向来宾一一斟酒献茶。婚宴历时3日。
  解放前,藏汉杂居地的男女青年婚姻多由父母包办,邀媒定亲。姑娘送进男家村庄后,须先在亲房家微候,后迎进新郎家大门。女家对迎娶新娘的女客眷每人赠送一件礼品(或鞋或枕巾或被单、衣服)。不论聚居区和杂居区,女家陪嫁根据男家送礼数量而定,送的多,陪的也多,甚至陪嫁数量超过男家送物几倍或十几倍的。有的家庭将男家所缺耕畜、农具、粮食、衣、毡都陪上。新娘婚后多在3日后(也有7〜15日)回娘家探望父母,留住3日。博峪地区以前除有女娶(招)男子外,还有一种占亲现象。女子十一、二岁时长得出俏,便会有人说亲。定亲后待十四、五岁招娶新郎。八楞、三角坪等地区有将新娘(或新郎)接送男(女)家门口对歌(或对话)后准许进门的习俗。
  解放后新俗随着《婚姻法》的贯彻执行,男女相亲相爱。结婚,须先去政府登记。一种新的婚俗逐渐代替固有的习俗(也有托媒介绍自愿结婚的),婚俗从简,新旧结合,纯女户招婿,离异者少。
  四、丧葬
  火葬本县大部藏族沿袭火葬。
  人死后,一般停尸1〜3天,富裕家庭请喇嘛诵经。一般家庭邀集左邻右舍为死者念嘛咪经。年老长辈去逝,皆须诵经。亲友吊唁,向亡者行三跪九叩礼,流泪恸哭。凡有丧事,村人皆送肉、酒、粮食等。葬前,亡者盛装,端坐彩轿内,送葬时,全村人送死者到葬场,亲者悲悼,喇嘛诵经,即燃柴焚尸。当日或隔日(有的择日)拣取骨灰渣,置于木盒中存放或埋于坟地(骆地坪等地)。有条件的选其部分骨渣或头盖骨渣送拉卜楞寺院塑“神”。葬后逢七日诵经至七七为止,(忌逝日),凡一周年至三周年和死者生日,皆诵经致悼,焚香化纸。局部地区兴煨桑,以示敬意。
  土葬、水葬坪定西寨、武土关、瓜咱、峰迭、好地坪等村有行土葬的。幼儿(乳牙未露)天亡,有的土葬,也有的置于水潭中。县城西,藏族有将余灰撒于江河的。
  五、节庆
  县内藏族与汉族同庆农历春节、端阳、中秋等节日,保持其独特习俗。
  过年一般农历腊月初八开始备年,并给孩子算吉利。二十八贴“龙单”,有柱联(包括横联)、窗联、香联等。二十九日糊灯笼,挂在门口扎松枝的独木高杆上,示吉祥。除夕夜,家人团聚.正月初三至初五,村女(每家一女)赴庄内寺院念嘛咪经 (初四闭斋)。
  其他节庆十五跳罗罗舞。二月初二采小萱,烙薄饼,煮吃猪骨头肉,祈盼五谷丰收。五月初五浴洗节,青少年到河中洗澡,或到林灌地潮露,成年人则洗头。八月十五寺院喇嘛诵经。其他如修房上梁等习俗与汉族略同。
  采花节
  采花节为博峪乡藏族群众独庆节日,相传古时博峪来了一位美丽名莲芝的汉族姑娘。好为当地人民传授农桑、纺织、缝衣和绣花技艺,又采集山中百花治愈人民病伤。众民视她亲姐妹,亲热地称她“达玛”(博峪山上生长的一种美丽的花)姑娘。几年后的端阳这天,"达玛”姑娘上山采药时不幸被狂风暴雨卷下山崖丧生。与她一起常采药的12姐妹寻觅3昼夜,最终含泪用鲜花香柏掩埋达玛姑娘。事后,人们为纪念她,每年端阳这天都要上山采花,以求吉祥。藏族青年男女着盛装,进山采集百花,抢“药”水,跳舞唱歌,互相敬酒祝福。下山时头戴花环,怀抱、身背野花,伴以路曲。进村后,把束束野花送于村中无孩子的家庭,然后集于场地轻歌曼舞,敬酒互祝吉祥。采花节延续到解放后的1966年停止,80年代初恢复。
  潮水节
  每年端阳潮水节是巴藏乡后北山一带和迭部县洛大、羊布地区藏族人民约定俗成的节日。相传古时一位美貌的汉族医司仙子下凡此地,呼风唤雨,驱走瘟疫,给后北山人们治好了疮疾、肿瘤等恶症,深受乡亲们爱戴和崇敬。以后,山中一狐妖欲占医仙。一天,医仙正为病鹿医伤,狐妖乘其不备,将医仙击昏挟到林中。一打柴小伙见状,即与妖战。用宝刀砍死狐妖,然自己双目失明。仙子苏醒后即打开宝扇,扇面上显现出藏族小伙与狐怪搏斗情景。她飞进一岩洞,展扇轻扇,扇子飘出,载着小伙进入洞内,仙子舔润小伙眼睛,小伙眼睛遂明.他(她)们依偎在一起,相亲相爱作成夫妻。有了孩子。西王母悉怒,驾云至后北山黄家路坝,施雨雷击毁药仙孩子,将小伙和医仙封在洞内,是日,正是农历五月初五。此后,每逢此日,人们聚集在洞口,煨桑、鸣枪、跳舞、对歌、赐酒祝福,纪念医司仙子。不知过了多少年代,亦在五月初五这天,被封的洞口处突发一阵金属撞击似的声响,爆裂一碗口大的洞,飞泻出一股清流。洞口长出一棵柏树。以后每年端阳人们聚集这里活动时,增添饮水、沐浴,取水(携回家当药水喝)活动项目。洞水能治百病,人们视洞水为“曲沙”,即传是医司仙子的化身,柏树是藏族小伙的化身。
  解放后潮水活动一直沿续「文化大革命”时期中断。80年代初恢复,活动内容有洗浴、梳发、焚香煨桑、祝福、歌舞等。
  第五节藏语方言
  舟曲县有3.6万多藏族人口,分布在全县19个乡。舟曲藏语在藏族三大方言区(拉萨语、安木多语、康巴语)内以“方言群岛”著称。从语言交际的能听懂区域比较归类,分为两个次方言区。
  以位于县境东南部博峪、铁坝、拱坝、大年、插岗、武坪、八楞、三角坪、池干、大川、南峪、江盘等12个乡的藏语为一种方言区(以下称“东南部”方言);位于县境西北部白龙江南北的坪定、峰迭、憨班、立节、大峪、巴藏、曲瓦七乡的藏语为一种方言区(以下称“西北部”方言)。分析舟曲藏族两个方言与安木多语言之间根本关系,可肯定舟曲藏族古老的族源归属。
  一、语音
  藏族语音是根据藏文30个字母(基字)与4个元音、5个前加字和10个后加字、2个又后加字、3个上加字、4个下加字相拼来区分语音的强弱音、清浊音和词语意思的。三大方言中安木多语发音清楚详细。舟曲藏语与安木多语不同的区分在于:1、基本发音相似的词语,舟曲两个方言中均不发后加字音和元音,或发音但异变和发音不明显,表现为不规则音。2、发音的轻重强弱音及清浊音不同,词缀发音不同。3、绝大多数词语的自由变读是形成舟曲方言的主要原因。
  从语音上看,舟曲藏语两个次方言之间的区分亦有上述的特点。
  1、两个次方言与安木多语基本相似词语
  发音与安木多语基本相似的词语,在两个次方言中西北部方言比东南部方言较多。
  例词:上面例举的词语,可认为是与安木多语发音基本相似的词语,因为词的基本字发音和基本音相同。
  2、词语的自由变读词语的自由变读表现在:一类是一些词语只发基本字音或只发词的某一个音节的音;另一类是语音与词的某一个音节都无丝毫关系,纯属一种会意的音。
  例词:二、语言
  1、借词
  舟曲藏语之所以形成具有特殊音调的方言,主要是舟曲藏族在远古时代数次迁徙而来;又地处亚热带最北端陇南农业区,在经济文化上长时期地与汉民族互相交流, 进而杂居,使生活在这一地区的藏民族语言与高原地区的藏民族语言逐渐产生分离,形成牧区语音和农区语音具有音质差别的两个语音区;其次是很长时间藏文字传播中断,失去传承母语机会,使曾经丰富的语音词语逐渐地从人们口头消失。与此同时, 吸收相应的借词成份。
  舟曲藏族方言中的借词主要成份是汉语。因为一些新名词一时没有翻译过来,久而久之便形成习惯;再是受汉语影响,两个次方言区藏话交流有困难,而使用通用语 (汉语)交流彼此都能听懂。为了这种交流“方便”,相当一部分词语习惯地夹杂藏语之中。现在舟曲藏语中通常出现的借词有两类,一类是日常生活用语及抽象名词。
  例词
  庄稼辣子糖“洋火”(火柴)“洋蜡”(蜡烛)煤油呢子石灰玻璃条绒棉裤烟苹果萝卜橘子三脚(支锅铁三脚)苏打碱面西瓜塑料电壶(热水瓶)老师学生公家私人仓库娘家孙子干部工人工资汽车拖拉机自行车飞机手表收音机沙发裙子社会雨衣发票外国绒衣绒裤副业会计会议警察懒汉政策等词
  另一类是个别动词词语
  例词:
  伺候干证(证明)打(官司)演夸贪污准备得罪调查抢救犯(错误)研究参观操心同意顽固执固命令等词.
  2、语法
  方言中语法主要是动词变化和虚词两种动词变化(四时变化)不象文字的规第三章宗教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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