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兵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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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舟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26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兵役制度
分类号: E265
页数: 1
页码: 447
摘要: 民国前通行招募兵制。民国时期实行派兵和抓兵(抽壮丁)的强制入伍制度。
关键词: 兵役 兵役制度

内容

民国前通行招募兵制。民国时期实行派兵和抓兵(抽壮丁)的强制入伍制度。
  1929后冯玉祥驻防西固,实行派兵制。兄弟多人,派1名兵。1933年6月与1946年10月,国民党中央政府先后两次颁布《兵役法》,规定:“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免役,长子缓征”,“小学教师和师范学生缓征,在地方,实际有钱有权势的人不当兵,公职人员不当兵,符合所谓《兵役法》规定的人不当兵。而征兵任务,全部压在贫苦农民头上,群众视当兵如上杀场。为逃避当兵,有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剁掉手指,终身残废;有的投江或跳崖,以死拒抗「家境好的,也倾家荡产,卖田卖地买马顶兵。
  1943年,蒋介石以抗日为名,号召10万知识青年从军。这次征兵,由西固县政府宣传鼓动青年学生从军服役。是年3月,全县有20余名知识青年报名应征。其中3名教师,余皆学生。
  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扩大内战,加大征兵任务,天天抓兵,鸡犬不宁。乡(镇)长及保甲长进村抓兵,抗拒者,遭捆绑、吊打,索钱要粮。壮丁送到兵营,犹如投入牢狱,终日关押,不得自由。若有逃跑,抓住枪杀、活埋。服役时期,年少者备受凌辱,受非人之苦。解放前,国民党军队每年要在县境抓走强壮劳力数百人,农业生产受到破坏,人民生活更加困苦。
  新中国的兵役制度是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崭新的兵役制度。解放初期,西固县始实行志愿兵役制度。1955年7月30日国家颁布第一部《兵役法》后,本县实行义务兵役制。为适应军队现代化要求,1984年5月31日颁布新《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解放以来,在征兵过程中实行思想动员,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登记审批等制度。批准入伍新兵披红挂花,群众敲锣打鼓欢送。服役期间,部队官兵平等,亲如手足,待遇优厚;军人婚烟受法律保护,家庭受政府优待,复员后给予适当安置。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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