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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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舟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25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兵役
分类号: E265
页数: 3
页码: 447-449
摘要: 民国前通行招募兵制。民国时期实行派兵和抓兵(抽壮丁)的强制入伍制度。
关键词: 兵役 兵役制度

内容

第一节兵役制度
  民国前通行招募兵制。民国时期实行派兵和抓兵(抽壮丁)的强制入伍制度。
  1929后冯玉祥驻防西固,实行派兵制。兄弟多人,派1名兵。1933年6月与1946年10月,国民党中央政府先后两次颁布《兵役法》,规定:“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免役,长子缓征”,“小学教师和师范学生缓征,在地方,实际有钱有权势的人不当兵,公职人员不当兵,符合所谓《兵役法》规定的人不当兵。而征兵任务,全部压在贫苦农民头上,群众视当兵如上杀场。为逃避当兵,有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剁掉手指,终身残废;有的投江或跳崖,以死拒抗「家境好的,也倾家荡产,卖田卖地买马顶兵。
  1943年,蒋介石以抗日为名,号召10万知识青年从军。这次征兵,由西固县政府宣传鼓动青年学生从军服役。是年3月,全县有20余名知识青年报名应征。其中3名教师,余皆学生。
  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扩大内战,加大征兵任务,天天抓兵,鸡犬不宁。乡(镇)长及保甲长进村抓兵,抗拒者,遭捆绑、吊打,索钱要粮。壮丁送到兵营,犹如投入牢狱,终日关押,不得自由。若有逃跑,抓住枪杀、活埋。服役时期,年少者备受凌辱,受非人之苦。解放前,国民党军队每年要在县境抓走强壮劳力数百人,农业生产受到破坏,人民生活更加困苦。
  新中国的兵役制度是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崭新的兵役制度。解放初期,西固县始实行志愿兵役制度。1955年7月30日国家颁布第一部《兵役法》后,本县实行义务兵役制。为适应军队现代化要求,1984年5月31日颁布新《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解放以来,在征兵过程中实行思想动员,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登记审批等制度。批准入伍新兵披红挂花,群众敲锣打鼓欢送。服役期间,部队官兵平等,亲如手足,待遇优厚;军人婚烟受法律保护,家庭受政府优待,复员后给予适当安置。第二节征兵
  一、解放前的派兵
  辛亥革命后,各地军阀混战。陇南境内为小军阀盘踞,经常向地方派募壮丁、征收骡马,为军队修筑工事、碉堡、运送弹药食粮。县府将配额分摊于各乡镇,乡镇压于农民头上。民国30〜35年,每年派募壮丁500名左右。现列民国33年派募壮丁征收骡马情况表,以见一斑。
  民国33年(1944)西固县征交壮丁、马骡情况
  单位;名、匹33年,征交西北马骡办事处抵丁骡34匹,宪后二团壮丁42名,师管区补二团壮丁260名;中央军校壮丁100名;保安二团附征壮丁42名。
  1946〜1948年上半年,国民党为打内战在本县强制征兵(抓兵)592名。
  二、解放后的征兵工作
  解放后,本县于1949年12月18日始征兵,兵员主要扩充人民武装部队。中共武都地委、军分区下达西固县征兵名额100名。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宣传力量,广泛宣传征兵目的、意义及政策,让群众认识新旧社会兵役制度的本质区别,解除思想顾虑。农村青年踊跃报名参军,经验收、批准100名青年,光荣入伍,编入县大队。
  美国侵朝战争爆发后,开展抗美援朝运动。本县奉命于1951年3月上旬征兵。全县青年踊跃报名,有186名光荣应征入伍。
  解放后一般每年征兵1次。1954〜1990年,全县为部队输送兵员1300余名,部分入伍战士为保卫祖国英勇战斗,荣立战功,不少战士以身殉国,英名长存。
  征兵方法,一般是由县委书记、县长、武装部长等组成征兵领导小组, 下设征兵办公室及农村设征兵站。人武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政审、后勤工作。对检验合格应征青年,经征兵办公室批准后,发给《入伍通知书》,由武装部负责送交接收部队。
  城镇入伍战士在服役期满退伍或军内提干转业后,由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安置。农村退伍军人冋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政府対其生产生活困难者优待粮款,扶持他们发展牛.产,勤劳致富。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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