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国县参议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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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舟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21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国县参议会
分类号: D693.2
页数: 2
页码: 390-391
摘要: 在封建社会,地方一切权力集于州、县(所、分州)衙门。民国时期,“民意”权力机构有临时议会、参议会、乡(镇)民代表会议、保民大会、户长会议。实际上议会徒具形式,其参政议政权力操纵在地方国民党少数官僚手中,广大劳苦人民群众无权当家作主。
关键词: 民国时期 舟曲县 参议会

内容

在封建社会,地方一切权力集于州、县(所、分州)衙门。民国时期,“民意”权力机构有临时议会、参议会、乡(镇)民代表会议、保民大会、户长会议。实际上议会徒具形式,其参政议政权力操纵在地方国民党少数官僚手中,广大劳苦人民群众无权当家作主。
  民国23年(1934)冬,奉国民党甘肃省政府令,西固县县党部和县政府筹备临时参议会及择选预备参议员。翌年4月,省政府批准成立西固县临时参议会,圈定杨淑为议长,沈容海为副议长,参议员11名(包括正、副议长),由全县2镇6乡和教育会、农会、商会3团体各选1名。临时参议会议决地方自治、财政、县长交议案, 民众请愿等事项;听取县政府施政报告,向县政府提出询问事项及行使法律赋予的其他职权。
  1945年10月10日,西固县临时国民议会(代表162名)和西固县参议会同时成立。参议会设议长(沈容海),副议长(韩际唐),议员11名,职员、事务员6名,尚佐周、王玺先后被选为省参议员。1947年10月,西固县召开第二届参议会议,议长沈容海,副议长尚维周。
  县以下乡(镇)民代表会议由县长和高级职员参加指导,代表名额每保两名。保民大会每年定期召开,由正、副乡(镇)长轮流指导,县长或高级职员抽查。户长会议亦按规定召开。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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