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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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舟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17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土地改革
分类号: D235.42
页数: 1
页码: 340
摘要: 1951年9月,县土地改革委员会成立后,确定土改在藏族乡以外的区乡进行。土改运动自始至终贯彻执行“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每期土改经历宣传党的政策,访贫问苦,发动群众,开展斗争,划定成份,没收财产,分配土地,健全组织,改选乡村干部等步骤。
关键词: 政治活动 土地改革

内容

1951年9月,县土地改革委员会成立后,确定土改在藏族乡以外的区乡进行。土改运动自始至终贯彻执行“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每期土改经历宣传党的政策,访贫问苦,发动群众,开展斗争,划定成份,没收财产,分配土地,健全组织,改选乡村干部等步骤。
  土改对有罪恶和有民愤的地主召开大小斗争会81次,参加斗争群众35710人 (次)。苦大仇深的群众纷纷登台“吐苦水”,控诉封建剥削制度的罪恶。人民政府对罪大恶极的少数地主分子判处死刑,就地枪决。另外判处有期徒刑77名。
  土改中成立妇女联合会和生产、治安委员会,清洗混入人民政权中的不纯分子。吸收农会会员24691名(妇女11033名,占总人口的37%),农会干部3523名;涌现积极分子1545名,培养骨干692名,其中部分骨干担任乡,村干部,充实加强民兵组织。
  为使土地改革运动万无一失,1952年10月与1952年12月~1953年2月进行两次土地改革复查。第一次纠正错划和漏划的阶级成份。二次复査从12月25日开始,对错划的9户地主,8户半地主,34户富农,7户小土地出租,2户游民的阶级成份进行改定。
  减租反霸和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完成,彻底消灭农村几千年来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广大劳动人民从此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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