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计量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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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舟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12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计量管理
分类号: F714.1
页数: 4
页码: 265-266
摘要: 解放前,县境计量器具名称繁多,规格不一,十分混乱。1939年秋,西固县政府虽设立过专职度量衡管理人员,但度、量、衡未能统一。长期以来,度量衡沿用尺、秤、斗、提。
关键词: 物价管理 计量管理

内容

一、度量衡演变
  解放前,县境计量器具名称繁多,规格不一,十分混乱。1939年秋,西固县政府虽设立过专职度量衡管理人员,但度、量、衡未能统一。长期以来,度量衡沿用尺、秤、斗、提。尺:以木工用的木尺为标准,1尺为9寸4分。秤多为木杆秤,有 “二二”秤、“二四”秤和新市秤。新市秤1斤为16两(实际只有13.6标准小两),还有16小两的平秤和14两、20两的秤等。另有小杆手提秤和盘秤;斗。即木斗,有40碗斗、50碗斗、60碗斗。碗的标准为能装0.83市斤小麦。吊提:即木提(量子),量液体有1两、2两、半斤、1斤等。
  解放后,国家推行新计量器具。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使用米制(公制)。1963年改革16两秤制为10两制后,农村商业和集市贸易市、公制并用。国营商业计量多用改革后的台秤、案秤、地秤等。1983年后,县石油公司油库始用自动油料流量器,计量实行公升制。县粮油仓库、食品公司和各级供销社始用自动集油机。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后,全县逐步推广米制(公制),改革市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是年,煤炭公司安装20吨地秤1台。水泥厂和金钱沟煤矿各安装25吨地秤1台。计量单位实行公斤制。医药卫生部门、中药销售计量皆实行克、毫克计量单位,取消两、钱、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后,本县各行各业推行米制废除旧制计量单位。
  —、计重
  解放后,舟曲县度量衡由县政府工商科各专业公司经营和管理。1958年计量由县商业局和供销社兼管,粮食、物资部门均配有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行业度量衡检查和市场管理工作。1980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并兼管计量工作后,加强市场计量管理,对制造或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和个人凡未取得《制造或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非法所得, 处以罚款;禁止单位及个人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和不得使用残次零配件组装、修理计量器具;禁止单位及个人使用无检查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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