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营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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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舟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09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经营体制改革
分类号: F272.31
页数: 2
页码: 226-227
摘要: 解放前,少数农民在农闲时节从事商品生产和经商活动。清末民初有四川、陕西、河南、湖北等地外商在县城设立商号“义和长”、“天成西”、“荆生茂”药店,兼营少量百货。民国27年(1938),省合作委员会派员在西固县城开办合作事业,始设信用合作社,消费合作、铁器合作社各1处,货款6万元,并设商务会。时有个体商铺25家。民国35年(1946),全县个体从商者45家,从业人员90人,资金1.95万元。是时,物品奇缺,物价腾贵,市场冷落;农村商业市场更为萧条,只有少数货郎肩挑小货串乡叫卖。
关键词: 商业经营 体制改革

内容

一、解放前的商业状况
  解放前,少数农民在农闲时节从事商品生产和经商活动。清末民初有四川、陕西、河南、湖北等地外商在县城设立商号“义和长”、“天成西”、“荆生茂”药店,兼营少量百货。民国27年(1938),省合作委员会派员在西固县城开办合作事业,始设信用合作社,消费合作、铁器合作社各1处,货款6万元,并设商务会。时有个体商铺25家。民国35年(1946),全县个体从商者45家,从业人员90人,资金1.95万元。是时,物品奇缺,物价腾贵,市场冷落;农村商业市场更为萧条,只有少数货郎肩挑小货串乡叫卖。
  二、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解放后,国家建立国营商业和扶植发展供销合作业的同时,私营商业也有所发展。1953年11月,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取消个体粮商。1955年底,全县有私营商业和手工业117家,从业人员539人,流动资金2.67万元,其中非农业人口93家,422人;农商兼顾的24户,117人;日用百货业30家,从业人员126人;食品业6家,从业人员34人;中药材7家,从业人员37人;理发业2家,旅店5家,豆腐业7家,缝纫业8家,洗染业9家,屠宰业4家。1956年2月,国家对以上行业摸底排队,实行公私合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其中9家百货业合并到国营商业,16家小商贩和其他从业者并入供销社,部分手工业者并入手工业联社,其余回乡从事农业生产。
  私人工商业改造完成后形成五种经济成分,即全民所有制国营商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合作商业,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公私合营商业及个体商业。1957年后个体商业不复存在。公私合营商业和集体商业逐步过渡到国营及供销合作社商业,其人员也陆续转变为国家商业职工。
  “文化大革命”中,以割“资本主义尾巴”为由,城乡个体合作小组门店被查封,商品折价,转并民贸公司,记入“代管合作店组股金”专户;又以“清理阶级队伍”为名,抓捕合营的部分私方人员,随意对其抄家并管制,一些老、弱、病、残或认为有历史问题的从业人员被强制遣送农村。1979年后,在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政策中复查落实24户,恢复粮户关系;收冋下放农村的4户,45人恢复工作,退还合作小组的积累资金。
  三、商业体制变革
  解放后,国家在加速发展国营商业的同时,不断扩大商业网点,增建服务设施, 培训专业人才,大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城乡商业日趋繁荣。但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个体商业被取消,集体商业并入国营商业。渠道单一,流通不畅,影响了商业发展,商品购销及经营成果均低于其他年份。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改革商业体制,建立多渠道、少环节的商品流通体系。至1988年,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等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发展到314人,经营网点118处;农工商联营公司1处,从业人员200多人;合作店组30户,从业人员52人;个体商389户,从业人员419人。1990年,银行历年给商业贷款4451.1万元, 其中粮食贷款1226.1万元,个体商业发展到431户,从业人员462人。商业经营体制现已发展成为国营商业、供销社、联营商业、集体商业、个体商业和集贸市场等6种经济成分。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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