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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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舟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097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商业
分类号: F715
页数: 13
页码: 226-238
摘要: 解放前,少数农民在农闲时节从事商品生产和经商活动。清末民初有四川、陕西、河南、湖北等地外商在县城设立商号“义和长”、“天成西”、“荆生茂”药店,兼营少量百货。民国27年(1938),省合作委员会派员在西固县城开办合作事业,始设信用合作社,消费合作、铁器合作社各1处,货款6万元,并设商务会。时有个体商铺25家。民国35年(1946),全县个体从商者45家,从业人员90人,资金1.95万元。是时,物品奇缺,物价腾贵,市场冷落;农村商业市场更为萧条,只有少数货郎肩挑小货串乡叫卖。
关键词: 商业管理 发展建设

内容

第一节经营体制改革
  一、解放前的商业状况
  解放前,少数农民在农闲时节从事商品生产和经商活动。清末民初有四川、陕西、河南、湖北等地外商在县城设立商号“义和长”、“天成西”、“荆生茂”药店,兼营少量百货。民国27年(1938),省合作委员会派员在西固县城开办合作事业,始设信用合作社,消费合作、铁器合作社各1处,货款6万元,并设商务会。时有个体商铺25家。民国35年(1946),全县个体从商者45家,从业人员90人,资金1.95万元。是时,物品奇缺,物价腾贵,市场冷落;农村商业市场更为萧条,只有少数货郎肩挑小货串乡叫卖。
  二、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解放后,国家建立国营商业和扶植发展供销合作业的同时,私营商业也有所发展。1953年11月,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取消个体粮商。1955年底,全县有私营商业和手工业117家,从业人员539人,流动资金2.67万元,其中非农业人口93家,422人;农商兼顾的24户,117人;日用百货业30家,从业人员126人;食品业6家,从业人员34人;中药材7家,从业人员37人;理发业2家,旅店5家,豆腐业7家,缝纫业8家,洗染业9家,屠宰业4家。1956年2月,国家对以上行业摸底排队,实行公私合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其中9家百货业合并到国营商业,16家小商贩和其他从业者并入供销社,部分手工业者并入手工业联社,其余回乡从事农业生产。
  私人工商业改造完成后形成五种经济成分,即全民所有制国营商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合作商业,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公私合营商业及个体商业。1957年后个体商业不复存在。公私合营商业和集体商业逐步过渡到国营及供销合作社商业,其人员也陆续转变为国家商业职工。
  “文化大革命”中,以割“资本主义尾巴”为由,城乡个体合作小组门店被查封,商品折价,转并民贸公司,记入“代管合作店组股金”专户;又以“清理阶级队伍”为名,抓捕合营的部分私方人员,随意对其抄家并管制,一些老、弱、病、残或认为有历史问题的从业人员被强制遣送农村。1979年后,在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政策中复查落实24户,恢复粮户关系;收冋下放农村的4户,45人恢复工作,退还合作小组的积累资金。
  三、商业体制变革
  解放后,国家在加速发展国营商业的同时,不断扩大商业网点,增建服务设施, 培训专业人才,大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城乡商业日趋繁荣。但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个体商业被取消,集体商业并入国营商业。渠道单一,流通不畅,影响了商业发展,商品购销及经营成果均低于其他年份。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改革商业体制,建立多渠道、少环节的商品流通体系。至1988年,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等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发展到314人,经营网点118处;农工商联营公司1处,从业人员200多人;合作店组30户,从业人员52人;个体商389户,从业人员419人。1990年,银行历年给商业贷款4451.1万元, 其中粮食贷款1226.1万元,个体商业发展到431户,从业人员462人。商业经营体制现已发展成为国营商业、供销社、联营商业、集体商业、个体商业和集贸市场等6种经济成分。
  第二节国营商业
  1952年4月,西北贸易公司岷县分公司在西固县设立贸易组。翌年春,改为贸易商店。后,成立贸易公司。1958年成立商业局后,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棉麻采购站、药材公司等企业归并商业局管理。全县工商管理和商品购、销、调、存及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调拨等业务皆由商业局统一领导、统一核算,形成单一的国营商业形式。后几度分合。1971年起,先后从民贸公司分出并成立医药、农副产品、饮食服务、燃料、糖烟酒副食5个公司。
  一、民贸公司
  1952年由贸易组发展为民贸公司。在组织市场,控制批发,平抑物价、扩大流通、活跃市场、繁荣城乡经济等方面发挥国营商业的主导作用。1990年,商品销售总额完成388.5万元,实现利润7.75万元。县城综合门市部营业面积514平方米,商品销售完成62.5万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六分之一,比1985年增加6.5万元。另在县城设有各类商品零售门市部8处和民族商品专营门市部1处,立节乡设批零兼营点1处。全公司现有职工49名,流动资金69.8万元,固定资产53万元。
  二、糖烟酒副食公司
  1977年7月由民贸公司析置。现有职工54名,流动资金20.3万元,固定资产工2.6万元。除经营批发业务外,在县城设零售门市部10处,副食加工厂1处,立节乡设批零兼营点1处。1990年,销售完成368.5万元,实现利润6.64万元。三、燃料公司
  解放前,本县无石油、煤炭燃料来源。1952年,供销社从外地采购调运并供应少量煤油。1958年大量供应。1976年后,民贸公司分设成品油加油站,同年8月成立“舟曲县燃料公司”,职工24名。1985年2月改设“舟曲县石油公司”和“舟曲县煤炭公司”,隶属甘南州业务部门管理。
  石油公司1985年2月成立,职工23名,流动资金7.6万元,固定资产41.3万元。有金属油罐10座,容积500立方米,油罐汽车3辆。1990年,供应各种成品油1368吨,销售额157.4万元,实现利润7.5万元。(表一)
  舟曲县几个年份成品油供应量统计
  煤炭公司1985年2月成立,职工10名,流动资金6.9万元,固定资产19.3万元。有蜂窝煤生产线1条,年生产能力5000吨,主要经营工业用煤和民用煤炭业务。1984年销售煤炭1007吨,1987年始对城镇居民供应蜂窝煤,比原用煤节约10%。1988〜1990年分别销售504吨,980吨、1556吨(收入16.8万元)。
  四、饮食服务公司
  民国35年(1946)全县饮食服务业4家,从业人员10人;旅店业3家,从业人员10人;理发业2家,从业人员4人;照相业2家,从业人员4人。1956年饮食业发展到6家,从业人员34人(其中:饮食合作小组4家)。公共食堂2家(其中:民贸公司办食堂1家);旅店业5家,从业人员18人。
  国营1958年,饮食合作小组和个体饮食服务业过渡到国营企业。民贸公司在县城设“大众饭店”1处,理发、照相、旅社各1处,并于1959年成立“服务商店”。1971年,服务商店从民贸公司分出。于1974年2月成立“舟曲县饮食服务公司”,职工28名。1988〜1990年,饮食服务公司下设旅社1处,床位300张,食堂、照相各1处,理发2处,商业门市部3处。全公司职工19名,自有资金4.5万元,固定资金16万元。1990年营业收入4.6万元,亏损3.5万元。
  私营1990年,全县个体饮食业64家,从业人员118人。旅店业21家;其中县城11家,立节、铁坝各3家,峰迭、插岗各2家。理发业6家,照相2家。
  集体城关乡“农工商联营公司”设宾馆1处,床位50个,并设食堂1处。舟曲林业局旅社1处,食堂2处,浴池1处。县九二三林场旅社、浴池各1处。县医院浴池1处。县粮食局食堂2处。另有房屋修缮业11家。
  此外,自行车、家用电器、钟表及其他等修理业13家。
  第三节供销合作社
  一、县供销联社
  舟曲县供销社是50年代初期由农民入股,国家扶植建立起来的集体经济组织。1952年4月成立西固县城关供销社,经营财政没收和接收旧合作社的少量物资及收购菜油、农铧等。8月始从岷县、武都等地购进各类生产资料及其他物资,业务逐渐扩大。1953年成立县社筹备处,负责商品购、销、调、存业务。1955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并在南关设经理部。是年3月在广坝始建供销联社(建筑房屋7幢50间。翌年4月竣工,交付使用)。是时,国营商业面向城市市场,供销社面向农村市场,实行产品分销,接收棉麻采购站,同时将工业品批发移交县民贸公司。粮食和油料由粮食部门经营。是年底,经营网点发展到58个,其中基层供销社6个,分销店8个,小商代销店13个,农村代销店30个,县联社经理部1个,工作人员90名,入社社员6034户,股金1.63万元。1958年,全社资金发展到19.58万元。是年,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合并,基层供销社改称商店。1961〜1962年,供销社与国营商业析离后,供销社职工107名,基层社11个,分销店职工99名。1963年9月,供销社旋并国营商业。1965〜1966年,投资10.72万元修建县城广坝商店和峰迭、铁坝、大川商店及角儿桥分店。1972年成立舟曲县农副产品公司。1977年撤销农副产品公司成立舟曲县供销合作社。1978年旋复舟曲县农副产品公司。1977年6月建成镐把厂(县社直属企业)。1979年移交九二三林场经营。
  1984年1月,召开舟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入社社员10999户,占全县总农户的61.2%,入社股金3.05万元,年底股金达4.1万元。是年,县农副产品公司改为县社经理部(简称“县社”),县社建成经济联合组织。1986年底,县社实行并社留点,将原来的13处供销社调整为9处,即巴藏、大峪、立节并建立节供销社;八楞、大川并建大川供销社,拱坝、铁坝并建铁坝供销社。翌年,县社成立供销贸易公司,下设批发部、综合经营部、城关零售门市部(对外仍称城关供销社)。是年,各基层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经营管理机构。1990年,全社职工133名,固定资产108万元,自有流动资金298万元(社员股金5.5万元)。经营网点85家,其中基层社9家,分销店19家19人,农村代购代销店57家。另外,在沙湾和立节各建批发站1处。
  二、乡供销社
  1952年4月,城关供销社成立,与县社一套人马,合署办公。是年7月建立联合区供销社和武坪区供销社。1953年初,建立沙湾供销社和官亭供销社。是年底,县社与城关社析离,正式建立城关区供销社。1954年分县后,接收岷县移交洛大直属乡供销社;同时将沙湾、官亭供销社及大川区销货点移交宕昌县。1955年,第一届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后,本县有城关、武坪、联合区供销社和洛大乡供销社。1956〜1957年,大川区供销社由宕昌县划归舟曲县,并建立坪牙直属乡供销社。1958年 “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供销社的所有制性质和经营机构多次变更。1983年3月,恢复乡供销社,清理股金,兑现“股金与利息分红”。全县供销社清理落实股金5498股,股金额1.11万元,兑现利息分红共计1.5万元。新增股655股,股金1310元。新扩股8284股,股金1.66万元。新旧股共计15248股,股金3.05万元。社员股金占基层社自有流动资金的2.39%。是年,召开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选出理事会成员34名,监事会成员61名,其中理事会主任11名,副主任4名。
  1986年,巴藏、大峪、立节、峰迭、城关、弓子石、大川、八楞、三角坪、插岗、拱坝、铁坝、博峪等13个基层社,职工103名,固定资产63.79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22.67万元。是年底减巴藏、大峪、八楞、拱坝4个基层社。1990年,基层供销社的自有流动资金发展到194万元,固定资产58.5万元,职工95名,完成销售总额526万元,实现利润5.6万元。
  1978年后,恢复供销社“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1986年实行“联购、联销、联利”经营责任制。1987〜1988年“并社留点” 后,改革供销社内部人事制度,实行干部聘任制,职工合同制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县社同县公司、各基层社以承包合同形式签定为期三年的《承包经营责任书》。1987年,全县供销社实现利润翻番。翌年,实现利润14万多元。1990年,完成销售额969万元,实现利润10万多元。
  三、农业生产资料
  1976年前,供销社供应农村社队生产资料有小型铁、木农具和汽油、柴油、机油、润滑油及农药、化肥等产品。1976年后,汽油、柴油、煤油等产品由专营部门经营。(表二)第四节合作店组
  1956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时,对部分不够合营条件的个体商户,组织起合作商业店、组,有百货合作店、组7家,合作饮食业4家,经销代销3家。1958年,人民公社化高潮中,合作店、组全部过渡到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1979年后,合作店、组又重新发展起来。至1984年,合作店、组发展到33家,从业人员99人。1990年,合作店、组全部转为个体商户。
  第五节个体商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对个体商户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大力扶持。1980~1984年,全县个体商户发展到240家,从业人员261人,年成交额61.2万元。1987年发展到528家,从业人员589人。个体饮食业发展到53家,从业人员100人。1988年个体商户有的因转业而降到389家,从业人员419人。1990年个体商户上升到431家,从业人员462人,年成交额28.2万元。第六节联营商业
  80年代,城关乡政府创办“农工商联营公司”,扩大农副土特产品收购、生产、加工和推销业务;同时开办机砖厂、黄金厂、渔业、宾馆、饮食业。就业人数152人,工业总产值100万元,上交利税24.02万元。
  第七节集市贸易
  唐、宋时期设“茶马互市”,峰贴峡寨成为当时汉、蕃进行茶马交易的重要市场。民国35年(1946)先后在沙湾、官亭两镇开办集场。解放后,县城等地为自发性质的小型集场。80年代后,县境集市贸易日趋活跃,蓬勃发展。1986〜1988年全县集市贸易市场有城关、立节、插岗3处。至1990年,国家投资6.5万元建设贸易市场,面积600平方米。县城广坝建成商业一条街,上市商品有百货、日杂用品、针纺织品、化纤及棉纺织品、五金交电、生产用品、饮食、食品、粮油、蔬菜、牲畜、家禽、柴炭及各种修理等摊点400多家(摊点),日均成交额达1.1万元,年均成交额400多万元。外来商贩由1986年的1082人,增加到1988年的1500人,外商日流动量达400多人(次)。1990年,部分摊点转移农村乡镇或外流而降到195家,全年成交额113.18万元日均成交额0.31万元。
  第八节物资
  一、管理机构
  解放后,物资无专门管理机构。1967年,物资业务始由县计委主管,设仓库1处。1968年物资仓库改为物资站,工作人员3名。1972年设立物资局。1984年物资物资公司。1988年恢复物资局,与物资公司合署办公,共有流动资金18万国有资金8万元。仓库44间(1160平方米)。翌年,完万元,实现利润1万元,固定资产26万元。职
  炸药、玻璃、汽车以及金属、化工和建筑等材料, 「配,计划外物资按需求量由县物资局、物资公司采三、分配供应
  物资分配供应按计划内和计划外调拨。80年代后期,计划内钢材由州、县计划委员会直接分配,年约100~120吨,主要供应生产企业。计划外钢材采购,年约50〜60吨,以补充基建单位和个人基建材料不足部分。水泥、炸药、玻璃、油毡等物资供应工程基建单位。汽车主要供应个体户。(表三)
  四、储运与管理
  县物资局下设物资公司,经营物资由省物资局直接供应,年进货约400吨,价值约60万元。储备约8万元,并随市场需求状况调整物资的储运。1970年前,年进货额约10万元,库存约3万元。1972〜1979年,年进货额约70—80万元,销售额60万元,库存10万元左右。1980年后,年进货额约60万元,库存约7万元。物资储存专物专库,专人保管,定期检査、盘库,保证物资安全。
  舟曲县几个年份主要物资购销量
  第九节商品购销
  解放后,随着工农业大力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提高,对日用商品需求量增大,年商品收购量和吞吐量逐年增长。1990年,商品销售总额完成212.2万元(实现利润37.1万元),其中物资公司商品销售完成69万元,医药公司152万元,石油公司157.4万元,煤炭公司16.8万元,民贸公司388.5万元,糖酒副食公司368.5万元,供销社969万元。生产资料供应完成364.2万元。农副产品收购完成63万元。
  1978年起农副土特产品市场收购完成额增长较快,但跳跃性大。1988年完成最高收购额214.44万元,比1984年的101.86万元增长1.11倍。后,农副产品年收购额逐年锐减,地产药材收购亦然。生猪收购亦于1978年下降。皮张、羊毛于1983年始降。1990年各类皮张仅收购7张,羊毛8公斤。地方产品收购额下降原因主要是改革开放中市场竞争激烈。价格放开后,部分农民将自产商品外运销售;同时,外地商贩亦在本县抢购产品,市场农副土特产品大幅度减少。(表六、七)
  1988年,食盐、糖酒、卷烟、棉布、缝纫机、机制纸等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额为1990年前最高年份。后,逐年下降而化纤布销售呈上升趋势。自行车、手表、半导体收音机最高销售年份为1984年,后渐降。1985〜1988年高档工业产品,特别是电器年销售额直线上升,后亦降。此因经济滑坡所致。商业部门则根据市场销售变化计划采购,运储工业产品。(表四、五、八)
  1979年,书店省辖。是年,省拨款修建钢筋混泥土四层楼1幢。面积316.8平方米。图书发行量逐年增加。1988年,发行量达33万多册,营业额19万多元。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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