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林木采伐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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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舟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06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林木采伐经营
分类号: S782.1
页数: 2
页码: 172-173
摘要: 1958年“大跃进”时期,两水林业局在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盲目生产,掠夺性地采伐使森林资源遭受到惨重破坏。截止1960年累计采伐19.07万立方米,而外调及流送材只有9.6万立方米,仅占采伐量的50%。
关键词: 林木 采伐经营

内容

一、省属国营林业
  1958年“大跃进”时期,两水林业局在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盲目生产,掠夺性地采伐使森林资源遭受到惨重破坏。截止1960年累计采伐19.07万立方米,而外调及流送材只有9.6万立方米,仅占采伐量的50%。1961年停产,8个林场缩减为两个。1965年恢复。1965〜1978年,采伐量达180.32万立方米,外调及流送150万立方米,占采伐量的83.19%。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恢复和健全工艺流程生产、管理及作业制度,严格执行木材生产计划,采伐量由最高年份产量19万立方米,降到现在的6.9万立方米。森林资源利用趋于完善合理,利用率由70年代的44%提高到57%。
  采伐木材大部按计划外调,除陆路外运外,水运流送四川昭化贮运场。1984年,陆运外调木材51万立方米。1983年停止水运木材,累计水运流送木材13万立方米。除外调木材外,其余为内部加工消化。
  在森林资源逐渐枯竭的情况下,舟曲林业局调整生产结构,改单纯采伐生产,以营林为基础,综合经营。开展木材综合利用,对小材小料进行深加工,从几个品种增加到70多个,年多种经营产值达225.28万元。1980〜1990年年均产值达1502万元,实现利税年均492万元,累计5422万元。现已成为林、工、商全面发展的经济体。
  二、县属国营林业
  九二三林场,计划内采伐林木20.27万立方米,经20余年采伐,已无林可伐, 现作业队伍大部迁至曲瓦沟。1975〜1990年,县属林业部门累计采伐面积1.15万亩,生产木材8.2万立方米。
  林区木材采伐,实行严格的伐区管理。首先是在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正确选定采伐方式,实行合理采伐;其次,对旧伐区的移交、新伐区的划拨,有完整的审批、移交、验收制度。
  舟曲林业局伐区审批权属白龙江林业管理区所有,旧伐区验收由局生产、营林等部门验收。验收合格者,开验收证,由生产部门移交营林部门。县属林场由主管行政部门审批。(表四)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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