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舟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04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分类号: F302.2
页数: 2
页码: 188-189
摘要: 1978年前,农业生产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其中有一部分队推行定额管理的生产责任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根据中央两个农业文件精神,为纠正全县在生产指导上主观主义和分配上平均主义倾向,进行“分组作业,五定一奖”(定工、定产、定投资、定任务、定报酬,超产奖励)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在全县推广。在一、两月时间内,有403个队组成123个作业组,实行“五定一奖”责任制。由于基层干部管理水平跟不上,在实践中只是变“大锅饭”为“二锅饭”,平均主义分配仍然存在。群众在夏收预分时,则要求按组分配,最后不得不以作业组按大包干分配形式而告终。
关键词: 农业生产责任制 农业体制

内容

1978年前,农业生产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其中有一部分队推行定额管理的生产责任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根据中央两个农业文件精神,为纠正全县在生产指导上主观主义和分配上平均主义倾向,进行“分组作业,五定一奖”(定工、定产、定投资、定任务、定报酬,超产奖励)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在全县推广。在一、两月时间内,有403个队组成123个作业组,实行“五定一奖”责任制。由于基层干部管理水平跟不上,在实践中只是变“大锅饭”为“二锅饭”,平均主义分配仍然存在。群众在夏收预分时,则要求按组分配,最后不得不以作业组按大包干分配形式而告终。
  1979年冬,弓子石公社部分生产落后、群众生活困难社队,率先要求搞“责任田”。县委作出决定,同意群众要求。
  1980年初,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组织工作组在各乡进行试点。4月底,全县782个核算单位中有372个队,8815户社员实行“责任田”(包括山户);有103个队的249组,保留分组作业形式;有25个队实行河川土地以队作业,高山土地以户作业的形式。还有282个队继续以队作业。5月,县委作出决定:已经搞了责任田的社队,要总结经验.使之完善,群众目前要求搞的,可以搞包产到户,现在不搞秋后搞也可以。是年,中央75号文件下达后,实行大包干,统称为“包干到户”责任制,同年11月底,全县实行包干到户的队达761个,占总数97.31%,户达17115,占总数95.84%,人口达88753人,占总人口数97.53%,余21个队,保留以队作业的形式。到年底,全县全部实行以家庭经营联产承包责任制。
  实行责任制后,对土地、牲畜等问题作出处理规定。
  土地的处理办法是按山地、旱地、水地的不同质量分三等(山区分好坏两类)进行搭配,固定到户。其形式:一是以人定地,全县共有341个生产队实行;二是按人劳比例定地,土地面积大,人口、劳力少的劳4人6。土地面积少,人口、劳力多的劳3人7。还有倒4、6,倒3、7。全县实行这两种形式的420个生产队对民办教师、赤脚医生等半脱产人员皆按平均数量划给土地,固定到户。
  各公社规定对固定到户的土地,社员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出租,典当,买卖,作房屋基地。
  牲畜处理办法:一般采用折价登记,固定到户,养用合一,交换使用,即所有权归已。由于各队耕畜多少不同,在役畜上有45个队搞固定使役,还有203个队搞轮流使役。
  1984年春,县委组织工作组,分赴各乡宣传《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给每户发放土地证;同时,支持专业户,重点户发展。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