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农业生产关系变革
解放前,舟曲经济支柱——农业,一直处于典型封闭的半自给状态。劳动人民在封建落后的生产关系和陈旧生产技术习俗的羁绊下,沿袭“朝天一把籽,种收去两次” 的简单原始的粗耕农业生产,艰辛度日。
解放后,农村经过土地改革(简称“土改”),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使耕者有其田。生产关系的变革,解放了生产力,农业生产有很大发展。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生产关系巨大变革,实行集体化生产,农业生产虽然发展较快,但在合作化后期,由于主观指导思想严重脱离客观实际及“左”的思想影响,农业生产上出现一些偏差。
40年来,农业生产发展几经曲折。1958年“大跃进”时期大刮浮夸风,盛行高指标、高征购,平调生产、生活资料,再加自然灾害,天灾人祸造成1960〜1962年经济上的严重困难,粮食产量下降,畜禽饲养量锐减。“文化大革命”期间,无政府主义泛滥,平均主义盛行,农业生产发展缓慢,同时又限制多种经营,经济效益明显下降,1966〜1970年农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率仅为1%,1971〜1972年再度下降。是增长率最低时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业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推行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使农牧业得到较快发展。1990年农业总产值由1949年的87.14万元增加到1660.9万元(不变价),增长19.06倍,主要农产品粮食总产量增加5.54倍,油料增加1.52倍,生猪饲养量增加7.6倍。
第一节封建土地制度
土改以前,因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封建土地所有制严重地束缚着农业社会生产力,大部分土地集中在地主和封建主(土司)的手里。藏、汉地区农民原多属于“屯田户”,他们每年向地主或封建主纳粮高达产量的40%以上。耕种“屯田”的农民无法纳粮时,便将土地转让他人耕种,而不能出卖。全县共有农耕土地159432亩,1950年农户总数为12642户,其中无土地的有897户,3294人,占总人数的5.2%。地主人均占有土地21.7亩,占总土地的32.33%。而贫农人均占有土地2.1亩,占总土地的30.27%,雇农人均占有土地0.4亩,占总土地的1.08%。(附表)
土地私有制的存在,使地主阶级占有大量土地,他们又凭藉经济与政治实力,大肆兼并土地,使更多的农民丧失越来越多的土地,靠出卖劳动力或租种地主少量土地为生,遭受地主的剥削与压迫。其剥削形式有高额收租,高利贷,雇工劳役不付酬等,名目繁多。整个农村长期处于极端落后、贫穷的状态,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日益尖锐。
藏族地区,少数封建主(土司)拥有大量土地,藏族地区的农民带有奴隶性质,以庄园人身经济依附封建主,封建主则给以少量实物、货币或让其劳役,收地租残酷剥削奴隶。
西固县土改前后农村各阶级占有土地变化对比表
第二节减租减息
解放后,劳动人民在政治上获得新生,但封建土地私有制依然存在,广大农民仍无力承受沉重的地租和债务剥削。县委、县人民政府依据中央指示,在全县农村开展大规模的减租减息运动(亦称“减租反霸”)。减少缴租数量的25%(二五减租)。
1951年春季,全县5个区,25个乡中的17个乡,80个行政村,234个自然村的地区发动群众进行减租反霸运动(四区、自治区、及8个藏汉杂居乡未进行)。在壮大反封建农民队伍基础上,斗争39个恶霸,削弱202户恶霸地主的封建剥削,废除373户地主解放前的债务。参加斗争会的群众28568人,有2967人诉苦。减回租子计粮食694.3132石(17.36万公斤),17个乡2813户农民得到胜利果实,其中贫农2043户、雇农304户、中农466户。有2089户农民的果实用于生产上,作其他用途的724户。
清理粮食债务和各种银钱债务,共折粮食2092.55石,清债农民收回7735亩土地,(内贫农5798亩,雇农468亩、中农650亩,其他819亩)。
没收恶霸地主的果实,由农会掌握,原物当场退还原主。钱粮按贫苦状况,照顾受害者的原则统一分配,解决农民在春耕生产上的困难。通过减租减息,降低地主对农民地租和高利贷剥削,减轻农民沉重生活负担,使农民初步摆脱两千多年来的封建枷锁。
第三节土地改革
一、土改试点
本县于1951〜1953年展开土地改革试点和土地改革运动。遵照中央“小心谨慎,逐步开展,大胆前进”的土改工作方针和“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打击地主,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路线,贯彻民族地区“慎重稳进”的方针。县委于1951年9月下旬开始在南峪、大川、上堠、石阏4个乡进行土改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一批各族各界的中上层人士前往试点区参观。他们亲眼看到这些乡村在进行土地改革中,照顾地区和民族的特点,贯彻民族政策,从而对党更加信赖。随即成立由各族各界中上层人士参加的土地改革委员会,在全县分两期开展土地改革。
二、全面土改
1952年1月30日,在14个乡正式进行第一期土改工作。1952年12月25日进行第二期土改工作。先期土改在边远的3个区(1个自治区)的9个乡、39个行政村,125个自然村,(包括藏族727户,汉族4546户,积极分子36名)开展,继二期工作,先后完成20多个乡,95个行政村,328个自然村的土改任务。
经过土地改革,按土地占有量、剥削量及无土地状况划分出各类成份12642户,其中地主、半地主、富农占总成份户的9.3%,中农占33.55%,贫农、雇农占57.15%,其他占4.19%。
土改中,全县将没收、征收的45545亩土地,分配给6624户农民,得土地人口30109人,其中雇农占69.8%。人均有土地2.96亩。中农中4.13%的人口也分得土地;同时给地主留出占分配总土地13.1%的土地。地主人均‘2.3亩,其他平均2.1亩。另外,9194户农民分得牲畜1059头(匹),农具6061件,房屋3205间,粮食3260石,(81.5万公斤),棉花2612.4公斤,其他用具、衣物等11888件。有7638人上冬学、夜校。全县11954户农家墙上挂上毛主席像。
土改期间召开联合斗争会29次,35710个农民参加斗争,斗争地主173名,7232名在斗争会上诉苦。全县被判处死刑的地主、恶霸9名,有期徒刑77名,管制87名。三、土改复查
土改工作结束后,县委集中县、区干部130名(骨干15名)及民主人士积极分子8名,于1952年10月至翌年2月在两个半区,11个乡,57个行政村,162个自然村(计7986户、41067人)进行土改复查。
经复查摸底,土改中地主错定为富农的两户,中农1户。漏划地主3户。富农降定中农的3户。8户半地主误定为地主,8户富农、1户小土地出租、1户中农、1户贫农,共11户错定为半地主.1户中农错定为小土地出租。以上错定成份重新改定。
复查后地主共有175户,半地主92户、富农108户、小土地岀租者26户。
复查中,将没收漏划地主财产,连同地主隐瞒的土地及剩余果实,首先分给贫农烈属、军属及贫雇农,其次,照顾半地主降为中农及其他农户。
经过土地改革运动,封建地主剥削农民的高利贷帐册、土地契约、卖身文书,连同几千年封建剥削制度化为灰烬。
第四节农业合作化
一、农业生产互助组
土地改革完成后,党和政府积极引导广大农民走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道路。虽然广大贫、雇农和中农分得土地,生产情绪高涨,但生产条件还很差,经济相当薄弱,多数农户有土地无畜力,有畜力缺劳力,因此发展农业生产互助组成为农村必经之路。
发展互助组,初按农民传统生产习惯,组织变工队。率先建立互助组的是1952年春耕时节坪定乡柳坪村17户农民组织的杨玉成互助组。到1954年春耕时,转建成常年性互助组。
按照“整顿、巩固、提高”的方针.1954年全县整顿互助组1868个,个县组织起来的农民8741户,参加互助组的男全半劳力10710人,女全半劳力6846人,其中常年性互助组96个,554户,占组织起来户数的3.34%,男全半劳力722人,女全半劳力575人;临时性互助组1772个,参加农户8187户,男全半劳9988人,女全半劳6271人。全县先后共组织农户16590户,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52.69%。群众乐于接受“自愿结合,等价交换,民主管理”的原则。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大部分临时性互助组逐步发展为常年性互助组,发挥互助合作组集体优势。至1955年底,除转入农业合作社的农户外,参加互助组农户达5182户,占农户总数的48.4%。
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3年底,县委在城关区坪定乡柳坪村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全县仅有的1个半社会主义农业生产合作社,有社员13户,到1954年底共发展4个农业合作社,人社社员88户。
毛泽东关于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和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问题的决议传达后,农村中农业互助合作社运动迅速发展。1954年12月仅一月时间,全县有40%左右农户,加入初级农业合作社。
1954年参加农业秋收分配的农业合作社有4个(其中1个社的夏收作物仍为私种私收),集体经营的播种面积共1474亩,收获量为13150公斤,平均亩产90.25公斤,比全县平均高出34公斤*增产达10〜37%。坪定老社1955年亩产达95公斤以上,比1954年增产36.87%。1955年下半年起,农业合作化步子突然加快。以前提出的正确方针、步骤都被当“右倾”、“小脚女人”而受到批判。一些如实反映舟曲实际情况和问题,主张慎重稳进的干部,被视为“舟曲落后论”,同样受到批判。于是,全县农业合作出现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的现象。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上半年,全县掀起更大的转社高潮,共建62个高级社,入社农户8358户,其中藏族社9个,藏汉联合社17个,加入高级社的藏族2917户,占本民族总户数的65.9%。是年,全县加入初、高级社117个,总农户11126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4.6%。
高级社不吸收地主、富农人社。入社土地共15514亩、牛10316头、马421匹、骡子982匹、驴3371头、羊23977只,全县最大的两个社有300〜400户,25户以下的有6个。初、高级社主要生产资料完全归集体所有,实行集体劳动,统一经营,取消土地分红,进行按劳动分配,产品和收入均按劳动工分进行分配(10个工分为1个劳动日),并实行奖罚制度。是年,动员入社劳力修成小型水利渠道132条,灌溉面积13000亩。推广新式农具山地步犁196部;全县农民开展千车万担积肥运动,使粮食总产达到2069万公斤,比1955年增产55.4%,农业生产有了很快发展。但是,合作化运动急速发展中出现偏差,致使以后遗留一些问题。
第五节人民公社化
1958年夏,全县大办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本县初办第一个人民公社城关人民公社。随后按照“一大二公”的要求,共办11个人民公社,后并为8个。迭部下迭地区划入本县后,共有9个人民公社。1958年9月15日,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为便于管理,人民公社下设管理区,区下设生产大队及生产队,并以大队为基础,对生产资料搞无偿“平调”。农业生产“大兵团作战”,劳力统一调配。生活上一度推行伙食供给制,全县“平调”共建起食堂671个。(1960年农村食堂减为558个,包括社员15113户、70889人)。1960年12月县委作出决定,解散县级机关食堂,干部分别参加城关附近农村社员食堂就餐。1961年上半年农村食堂全部解散。是年8月,又将9个人民公社划分为21个人民公社。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后的三年中,由于管理上极度混乱,再加“五风”盛行,生产关系遭到破坏;另加自然灾害,致使农业生产急剧下降,人民生活发生严重困难。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六十条和《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正式确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公社、大队、生产队),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进行生产和分配。1968年,在“农业学大寨”中推行“政治评分”的平均主义分配原则。1983年底,全县恢复乡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改建制度,取消人民公社。
第六节农业生产责任制
1978年前,农业生产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其中有一部分队推行定额管理的生产责任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根据中央两个农业文件精神,为纠正全县在生产指导上主观主义和分配上平均主义倾向,进行“分组作业,五定一奖”(定工、定产、定投资、定任务、定报酬,超产奖励)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在全县推广。在一、两月时间内,有403个队组成123个作业组,实行“五定一奖”责任制。由于基层干部管理水平跟不上,在实践中只是变“大锅饭”为“二锅饭”,平均主义分配仍然存在。群众在夏收预分时,则要求按组分配,最后不得不以作业组按大包干分配形式而告终。
1979年冬,弓子石公社部分生产落后、群众生活困难社队,率先要求搞“责任田”。县委作出决定,同意群众要求。
1980年初,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组织工作组在各乡进行试点。4月底,全县782个核算单位中有372个队,8815户社员实行“责任田”(包括山户);有103个队的249组,保留分组作业形式;有25个队实行河川土地以队作业,高山土地以户作业的形式。还有282个队继续以队作业。5月,县委作出决定:已经搞了责任田的社队,要总结经验.使之完善,群众目前要求搞的,可以搞包产到户,现在不搞秋后搞也可以。是年,中央75号文件下达后,实行大包干,统称为“包干到户”责任制,同年11月底,全县实行包干到户的队达761个,占总数97.31%,户达17115,占总数95.84%,人口达88753人,占总人口数97.53%,余21个队,保留以队作业的形式。到年底,全县全部实行以家庭经营联产承包责任制。
实行责任制后,对土地、牲畜等问题作出处理规定。
土地的处理办法是按山地、旱地、水地的不同质量分三等(山区分好坏两类)进行搭配,固定到户。其形式:一是以人定地,全县共有341个生产队实行;二是按人劳比例定地,土地面积大,人口、劳力少的劳4人6。土地面积少,人口、劳力多的劳3人7。还有倒4、6,倒3、7。全县实行这两种形式的420个生产队对民办教师、赤脚医生等半脱产人员皆按平均数量划给土地,固定到户。
各公社规定对固定到户的土地,社员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出租,典当,买卖,作房屋基地。
牲畜处理办法:一般采用折价登记,固定到户,养用合一,交换使用,即所有权归已。由于各队耕畜多少不同,在役畜上有45个队搞固定使役,还有203个队搞轮流使役。
1984年春,县委组织工作组,分赴各乡宣传《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给每户发放土地证;同时,支持专业户,重点户发展。
第二章农业
农业生产历史悠久,几千年前开始原始农业生产活动。汉代开西南夷,移民实边,将中原地区先进耕作技术带到这里,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但在解放前,受封建统治阶级长期剥削和压迫,农业生产发展极为迟缓,藏、汉人民长期过着“半年糠菜半年粮、半年不跑饿断肠”的贫穷生活。
1950年全县农业人口有54624人,总耕地面积为14.66万亩,其中总播种面积10.63万亩,内粮食播种面积10万亩,粮食单产45.37公斤,粮食总产453.8万公斤,人均占有粮食78.77公斤;油料总产13.24万公斤,人均占有2.3公斤。
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变革农业生产关系,大力兴修农田水利,改革耕作制度,推广良种和先进生产技术,生产力发展较快,抗御自然灾害能力逐渐加强。1957年,粮食总产达1251.9万公斤,是1949年的2.77倍。但后来由于受“左” 的思想指导和形式主义的极大影响,脱离实际,一味抓“以粮为纲”的单一经营,忽视多种经营发展。生产上违背自然规律和经济法则,严重挫伤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量一直时升时降,摇摆不定。粮食人均由1963年259.33公斤降为1981年的107.02公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生机勃勃。在1989年度全国粮食生产创高产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效,1989年5月20日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奖励。是年,粮食产量1654.6万公斤,平均亩产92公斤,人均156公斤,1990年粮食总产1815.59万公斤,平均亩产99公斤,粮食产量比1989年增长9.73%,每劳力年生产粮331.5公斤。
1990年末,农业人口106999人,占全县总人口117751的90.87%,农业劳动力54771个。人口平均密度39.46人/平方公里。1990年农作物实际总播种面积18.99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8.06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24%,农业人口平均占有耕地1.77亩。而一半土地在山石沟壑中,不适宜耕种。
耕地中,山地14.79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76.8%;川地仅有15500亩。山、川耕地中,有21374亩水浇地,其中保灌面积只有14188亩,占耕地面积的1.11%。
本县寒暑交替明显,光、热、水等资源分布与匹配有利于农业的综合发展,加之垂直分布的山地小气候,形成一年两熟,两年三熟及一年一熟的多种种植制度。由于陡坡地占70%以上,且受干旱、雨涝、冰雹、病虫及滑坡等多种自然灾害的威胁,粮食总产量一直在1500〜2000万公斤之间波动,自给能力很低,是全省边远山区特困县之一,一半粮食靠国家调拨。1986年国家调拨农村粮食人均135.3公斤,1976〜1986年农村回销粮平均递增18.9%。
1984年后,粮食生产虽有回升,但递增的粮食产量与人口增长不相适应,加之耕地面积逐渐减少,农田保灌面积大幅度缩小,发展农业的条件十分严峻。
第一节机构
民国时期,本县无专门管理农业的机构。解放初,县人民政府建设科,管理全县农、林、水、牧等行政业务,配备1名干事专搞农业工作。
1955年12月设农业科。1962年改为农牧科,后改设农林局,1981年复立农牧局。至1990年底,人员8名(其中农艺师1名,技术员2名)。农牧局下设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公司、良种场3个事业机构。
一、农业技术推广站
始建于1957年,工作人员23名,并在巴藏、瓜咱、大川、八楞、武坪乡建有乡站,每站有1〜2名工作人员,其中中专以上学历的业务干部18名。1961年底精简机构时撤销。1963年底恢复建置。1990年底,全站共有工作人员63名(其中农艺师1名,半脱产农技员33名)。助理农艺师、技术员8名。
二、种子公司
1978年成立,初,工作人员5名。1981年与农业技术推广站合并,1983年又分设。现有工作人员12名,农艺师1名,助理农艺师2名,技术员8名。
三、瓜咱良种场
建于1970年上半年,职工12名。现有职工15名,其中业务干部3名。
1990年底,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业务人员60名。其中专业技术干部25名,大专以上学历2名,中专学历23名,农艺师2名,助理农艺师5名。第二节农业经济结构
一、农业区域结构
西南部中、高山林农和多种经营区海拔3800米以下,包括曲瓦、大峪、武坪、插岗、拱坝、铁坝、大年、博峪8乡74个行政村。1990年有6064户,36385人,农业劳动力17123个。白龙江林管局所辖林区和县属林区均在此范围内。总土地面积1922.5平方公里,278.71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64.43%).其中农业用地10.16万亩,占3.65%;林业用地198.31万亩,占71.15%;牧业用地57.82万亩,占20.75%;其他非生产用地22.15万亩,占7.95%。共有大家畜24220头匹,山绵羊28666只,生猪8026口,禽蛋产量2.44万公斤,蜂蜜产量2.88万公斤。人口密度19.96人/平方公里,是本县地广人稀,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最多地区;也是发展林业和畜牧业,开展多种经营条件最优越的地区。本区饲养马、骡、黄牛、牦牛、犏牛、山羊、绵羊、生猪、家禽和蜂。种植主要有小麦、青棵、玉米、马铃薯、蚕豆、养麦、燕麦、油菜。野生药材有天麻、虫草、纹党、红芪黄茜、猪苓等600多种。另有木耳等食用菌。
中北部半山林牧农业区海拔1600〜2200米,包括坪定、弓子石、中牌、三角坪、池干、八楞6个乡,共有53个行政村,农业户5693户,27327人,劳动力14024个,总土地面积291.39平方公里,43.71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9.76%)。其中耕地6.4万亩,占14.64%;林业用地10.47万亩,牧业用地21.65万亩,占49.53%;水域面积789亩,其它非生产用地5.11万亩。全区1990年有大牲畜11001头(匹),山、绵羊15850只,生猪4917头,禽蛋2.06万公斤。人口密度93.91人 /平方公里。主要种植小麦、马铃薯、玉米、养麦、糜子、谷子等农作物。
本区农业生产条件较差。降雨量少,蒸发量大,频于干旱。林草植被差,肥料不足,土壤脊薄,有机质少。耕地坡度比较大,水土流失较为严重。虽有公路可通县城,但因路基低,雨季常塌方,时断时通。大部地方生活用燃料严重短缺。人畜饮水困难。
白龙江河谷农业、经济林区位于白龙江两岸的川坝地区,海拔1300〜1600米,包括巴藏、立节、憨班、峰迭、江盘、城关、南峪、大川8个乡的83个行政村。农业人口46752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3.69%。劳动力23124个,占全县总农业劳动力的42.22%.人口密度为54人/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769.17平方公里,115.38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5.78%。其中农业用地7.82万亩,占6.78%;林业用地47.38万亩,占41.06%;牧业用地48.62亩,占42.14%;水域面积8443亩。其他占地10.72万亩。这一地区光、热、水、土等自然条件最好、交通方便,粮食产量较稳定,经济林发展较快,是农村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二、农业产业结构
长期以来,农业产业结构单一,一直在抓农业,而忽视林业、牧业和多种经营的发展,结果种植业上不去,林、牧、副业的发展很缓慢。1963年全县总收入276.06万元,其中种植业就占89.49%,林业占1.13%,牧业占1.65%,副业占7.72%。1983年农业内部结构初步调整后,总收入451.57万元,其中种植业占80.70%,林业占4.67%,牧业占3.48%,副业占11.15%,林、牧各业比重有所增长。
1971〜1978年农作物面积中,粮食播种面积76.70%,经济作物占2.73%。1979年以后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乡镇企业开始起步,农、林、牧、副各业有所侧重发展。农、林、牧、副业人均总产值由1979年的55.94元提高到1990年的155.23元,增长1.77倍。
1990年农业总产值达1660.90万元,其中农业769.30万元,林业149.40万元,牧业464.50万元。副业250.70万元。
第三节农作物布局及产量
本县适宜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有小麦、洋麦、青稞、“舟曲六棱青稞”、大麦、“舟曲大麦”、燕麦、养麦、玉米、谷子、糜子、高梁、蚕豆、豌豆、扁豆、米豆、马铃薯、油菜子、胡麻、荏子、芝麻、向日葵等。
一、粮食作物分布与耕作制度
白龙江河谷区气候温暖半湿润,农作物大多一年两熟.主要种植冬小麦、玉米、养麦、蚕豆四大作物,此外还种植马铃薯、谷子、糜子、高粱、水稻等作物,冬小麦6〜7月收获后,复播玉米或养麦、蔬菜等,是本县主要产粮区。
半山干旱区山大坡陡,利用率低,粮食作物生长主要靠自然降水量供给水分, 洪、旱灾害频繁。农作物大多两年三熟,冬小麦收割后,主要种植谷子、糜子、养麦等作物。
高山阴湿区主要分布在南部和西南部的山区地带,海拔在2000〜2500米之间 (少数村庄低于1500米),由于光照和热量资源不足,农作物大多一年一熟。主要种植冬小麦、青裸、蚕豆、马铃薯等,其次种植玉米、养麦、豌豆、春小麦、洋麦、燕麦及其他杂粮,产量低而不稳。
二、产量
粮食产量1950〜1968年,粮食单产和总产连年上升。1990年前,人均年生产粮食最高年份1956年为326.5公斤。1969年下降。70〜80年代,粮食单产一直徘徊在90〜95公斤左右。1981年因遭特大自然灾害,粮食单产降到52公斤,总产量只有994.85万公斤,比1968年总产量1950.50万公斤降低49%。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变革,生产力解放,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改进,1990年粮食总产比1949年332.50万公斤,增长4.46倍。(附表)
油料作物以油菜籽为主,胡麻、荏子、芝麻、向日葵次之。1952年后,播种面积逐渐扩大,产量随之上升,1955〜1978年由于抓粮食产量,油料总产降到10万公斤左右,其中1961年降低到0.59万公斤。1979年后总产量回升,1990年达到21.86万公斤。
棉花主要种植在白龙江河谷地区。1954年后,产量连年上升,1959年总产量达7.24万公斤,为历史最高水平。1960年产量急骤下降,1.11万公斤左右。1974年降到5000公斤以下。其原因是只抓粮食,忽视多种经营;同时,1960年以前群众买布料比较困难,有种棉、纺线织布的习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群众做衣、被皆买布料,棉花种植近乎绝迹。1986年又开始发展。
舟曲县历年农作物播种面积、总产量及人均产粮
数 \项总播种面积 (万亩)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人均生产粮食 (公斤)业口农人
总播种面积(万亩)总产量 (万公斤)播种面积 (万亩)总产量 (万公斤)
194914.667.00332.500.5016.4060.5054624
195014.6610.00453.800.4414.7478.5057608
195117.4312.20601.000.4618.0010258830
195216.2212.30725.540.5036.30121.5059626
195315.9012.80691.200.5719.3011460375
195415.9118.101425.800.9018.6123460900
195519.1020.001328.920.7421.65213.5062196
195619.1921.782068.710.8424.85326.5063301
195718.2016.051251.900.9427.21193.0064833
195819.2018.001404.001.1225.23211.5066389
195919.5017.871456.411.3422.49206.5070372
196020.6620.491178.971.789.22174.5067561
196117.7619.871200.210.373.95205.5058307
196217.2620.001284.500.293.66192.5061480
196316.0115.611512.000.409.46259.0058302蔬菜 前品种繁多,但一般产量不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80年代以来,当地蔬 菜栽培有较大发展。城关附近菜农设置塑料棚温室生产蔬菜,并引进新品种和改进栽 培技术,扩大栽培面积,蔬菜质量和产量都有较大的提高,基本满足市场的需要;同 时部分菜贩从陇西、武都、汉中等地长途贩运蔬菜,蔬菜市场日趋繁荣。1990年蔬 菜播种面积1601亩,产量239.6万公斤,产值74.3万元。
蔬菜品种主要有:
(1)白菜:大白菜、小白菜、花菜。
(2)甘兰、包心菜、油菜。
(3)圆根、汉圆根、洋圆根。
(4) 苤蓝、大头菜。
(5)萝卜、水萝卜、冬萝卜。
(6)胡萝卜、黄萝卜、红萝卜。
(7)芫荽、芹菜、菠菜、莴笋、韭菜、蒜。
(8)葱:白葱、红葱、洋葱、小葱。
(9)瓜:黄瓜、南瓜、冬瓜、丝瓜、菜瓜。
(10)豆类:菜豆、刀豆、香豆、豇豆。
(11)茄类:茄子、西红柿、辣椒。
(12)菇类:平菇、凤尾茹。
初夏,还有许多野菜上市。主要有五爪(zhua,单五爪、双五爪)、叶来开花、 乌蓝头、苦根、苦麻菜、蕨菜。
水果品种主要有:
(1)、桃:离核水桃、黄甘桃、然核桃、青皮桃。
(2)、杏:甜仁杏、苦仁杏。
(3)、李、樱桃、拐枣、大枣、黑枣、无花果、葡萄。
(4)、苹果:国光、红香蕉、黄香蕉、红玉、黄元帅。
(5)、梨:麦梨、柴梨、平底梨、秤砣梨、苹果梨、香蕉梨。
(6)、柿子:大柿子、馍馍柿子、四棱柿、牛心柿。
(7)、核桃:薄皮核桃、山核桃。
(8)、石榴:紫石榴、金石榴。
80年代以来,桔子、李子由四川、武都移植舟曲,由盆栽逐步发展到园内栽 种。
1990年果园面积5 656亩,水果产量1 050.38吨,产值102.92万元。第四节农技农艺
一、耕作制度
河川一年两熟区冬小麦6〜7月收获后,复播玉米或养麦、蔬菜等。
半山两年三熟区冬小麦收获复播后,第二年种植玉米、蚕豆、马铃薯、蔬菜等。
高山一年一熟区种植小麦、青裸、马铃薯、蚕豆及油料作物。
二、品种改良
良种推广1964年,陆续引进一批农作物优良品种。
小麦:1965年主要引进“阿勃”、“阿桑”、“阿福”(阿尔巴尼亚1号、2号、3号)等优良品种,进行试验,1966〜1967年在全县大面积推广。1971〜1972年引进推广 “甘麦8号"、"甘麦24号”、“甘麦35号”等优良品种。1976年引进推广“天选15号”、“天选16号”、“天选17号”、“武都5号”。1980年引进“成良1号”、“成良6号"、“青山782号”、“青山821号2“武都7号”、“武都8号"、“武都10号”、“西藏肥麦”等优良品种,在全县大面积推广繁育。
玉米1968年首次引进“维尔156”、“陕单1号”、“新双1号"、“陕育683号”、“双跃150号”等优良杂交种种植试验。1970年引进“英粒子”、“金黄后”、“白马牙”、“辽东白”等玉米优良品种试种。1971年后全县大面积种植。
1976年引进优良杂交种“张掖488号"、“庆单7号”等。1977年后在全县大面积种植,亩产400公斤左右。
1981年初,在城关区小面积试种玉米杂交种“中单2号”,1982年后在全县河川地区大面积种植,高水肥栽培条件下亩产达600公斤左右。
1984年引进优良杂交种“鲁玉4号,1985年在河川和半山地区大面积种植。高水肥栽培条件下,亩产超500公斤,一般亩产在400公斤左右。
棉花1965年引进“粤光棉”、“KK1543”、“CC斯3173”在全县种棉区推广。
本县良种推广速度在1986年前缓慢,农作物品种混杂,退化严重,小麦仍在种植70年代推广的品种。县农技站试验成果比当地山区地的栽培增加3.6倍。河谷地小麦套种玉米虽明显增产,但群众尚未认识,推广面积小。
1985年,重视良种繁育推广和选留,加强良种基地的建设,良种推广基本突破。至1990年共推广各类农作物良种13.7万亩,其中小麦良种推广面积5.5万亩,玉米良种2万亩,青棵良种1.55万亩,蚕豆良种1.1万亩,养麦良种1.5万亩,马铃薯良种1.7万亩。其他良种推广面积0.25万亩,良种化程度达75.3%。
繁育引进的一些小麦、玉米良种,还未经过引种试验和示范,就大面积推广种植,结果因不适应舟曲自然环境而不成熟或产量不高。1987年以来,慎重引进,严格把关,把引进推广良种的重点工作转到本地培育种植和改良方面。
1987年制玉米种200亩,收杂交一代种子1万公斤。1988年又发展玉米制种专业户230户,面积300亩,在部分遭灾情况下,总产量达3万公斤左右。1990年完成玉米制种任务413亩,生产杂交一代种子4.54万公斤。
发展小麦种子繁育专业户,繁育小麦良种面积1000多亩,收获小麦良种15万公斤。
三、农作物保护
农作物病虫害毎年均有发生,而且危害严重,成为发展农业生产的一大障碍。
小麦病害主要分布有条锈病、叶锈病、小杆锈病、腥黑穗病等。这些病害全县均有分布,但以高山区分布较广,危害严重。小麦白粉病、小麦全蚀病、小麦红矮病、小麦黄矮病等主要发生在半山地带。
玉米病害有黑粉病、丝黑穗、大小斑病等,主要分布在白龙江沿岸地带,其中玉米黑粉病发生面积大,危害严重。随着鲁玉4号的引进和推广,玉米红叶病时有发生和侵害,鲁玉4号感病最为严重。
马铃薯病有晚疫病、环腐病,主要分布在高山及半山地区。
谷病害有白发病、黑穗病等,主要分布在白龙江沿岸地区。
主要虫害及虫害分布:麦蚜、麦蜘蛛、粘虫、地老虎、蟋站、金针虫、蟒蟾等分布在河川地区,危害较重。马铃薯瓢虫、蚕豆象等虫害,分布在高山及半山地区。大青叶蝉、根蛆、甘兰夜蛾、黑绒金龟甲等虫害,分布在河川地区。
农作物鼠害主要有鼢鼠、鸣声鼠、沙土鼠、仓鼠等。鼢鼠和鸣鼠主要分布在高山阴湿地区的林地边缘。沙土鼠和仓鼠主要分布在半山及河川地区。
全县有700多台(件)植保机械。1983年前,除河川部分地区的农民少量使用农药防治外,半山和高山地区大部分农民很少使用农药,几乎不搞化学防治。近年来,县农技站组织农民群众运用药剂拌种、土壤消毒和用喷雾器喷洒药剂等方法防治各种病虫害。
农药粉锈宁防治小麦锈病和白粉病防效率达80%。用赛力散、多菌灵、福双等农药拌种,控制黑穗病发生及危害。
半山地区和高山地区的糜、谷、青棵等作物受粘虫危害后,多用敌敌畏、敌百虫、锌硫磷等农药防效均达80%以上。
地下害虫多用“六六六”粉或锌硫磷拌种防治。
1988年防治病虫害面积6.7万亩,其中冬播拌种3.7万亩;防治麦蚜害710亩, 粘虫害17560亩,地下虫害2160亩,蔬菜虫害200亩。各类农药使用量6000公斤。1990年防治病虫害面积7.8万亩,其中小麦锈病1.4万亩,白粉病1.1万亩,黑穗病1.2万亩,麦蚜1.02万亩,小麦吸浆虫0.5万亩,麦红蜘蛛100亩,地下害虫1.8万亩,粘虫0.75万亩,蔬菜类病虫害500亩,挽回粮食损失102.95万公斤。四、农作机具
(一)、传统农具
镢头、锄头镶头有4种,尖镢、板镢、二刃子和两爪。山区土质坚实,畜力翻耕后用镢头碎土平畦,挖土开荒,其中二刃子常用。锄头分尖嘴锄、板锄两种,多用于锄草。
镰刀短柄,呈月牙形,多用于割禾,兼割柴草。
犁即二牛抬杠。全县至今仍大量使用。
连枷、风簸拍打脱粒麦子、油菜、豆类。风簸(风车):木制,用木箱和装有木片的轴构成,用于分离谷物糠、粒,大部地区沿用此工具。
背篼用竹蔑编制而成,本县农村常用的人力背运工具。
(二)农业机械
山区耕地坡度大,地块小,地块间高差大,田间道路不易合理布局,农机用具运行困难,农业机械使用颇受限制。耕地至今仍使用“二牛抬扛”,收割多用镰刀,打碾多用连枷、碌磕。因此对农业机械选型、推广使用造成一定困难,致使本县农业机械发展迟缓。
60年代初期,配合农田基本建设推广使用山地步犁、畜力播种机、架子车、手摇喷雾器等半机械改良农具。1966年前,全县无一台拖拉机,1968〜1970年本县为农业机械试用阶段,因国家大力扶持,逐步推广手扶拖拉机、柴油机、小型脱谷机、磨面机、榨油机等。1970年底,全县有中、小型拖拉机9台/102马力,动力机械12台/95马力,场上作业机6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19台(件),半机械化农具1260台(件)。1971〜1980年,农业机械拥有量逐年增加。1980年底,全县已有农机总动力950混合台,比1970年增长约5倍多,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7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290台(件)。全县大部分地区场上作业实现机械化。1980〜1988年农业机械的推广使用处滑坡阶段。由于农业生产体制的变革,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由集体经营转为个体经营或联产承包经营,大中型拖拉机使用减少。场上作业机械管理不善,损坏严重,数量逐年减少。而小型农具使用量增加。特别是粮油加工机械和粗饲料加工机械(柴油机、电动机)发展较快。
1990年底,本县拥有各型农用机械244混合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0台,机型有东方红一75型、40型、28型和铁牛一55型。小型拖拉机214台,主要机型有小四轮天水一15型,手扶拖拉机工农一11型、东风一12型、钟山一12型;农用动力机械653台(11072千瓦),其中柴油机314台,电动机330台,发电机组9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599台,其中磨面机413台,碾米机30台,榨油机30台,饲料粉碎机124台。其他场上作业机械36台(脱谷机35台)种子精选机1台,耕作机8台,农用泵4台。另有喷灌机械2套,农用汽车72辆,植物保护械740台(架)。
全县每万亩耕地拥有拖拉机221.83马力(163千瓦),机械化水平低于国家和甘肃省标准。由于耕地地块小,不便于机械耕作,现有的拖拉机主要用于农田运输或其他运输。磨面机、榨油机的利用率近几年显著提高。
五、农机管理
1965年初,设农机管理局。现有农机管理人员14名,主要培训农机人员。1980年成立农机监理站(隶属农机局),业务人员5名,主要负责拖拉机交通监理。全县22个乡均有1名农业机械员,负责本县乡农机管理及驾驶人员培训工作。1990年,全县共有农业机械人员674名。
1967年成立农机服务公司。到1990年底,有职工7名,主要从事农业机械的供应工作,并设有农机服务门市部1个,专供农机具零件配件。
六、农田基本建设
县境内陡坡耕地占90%以上,农民历来就有建设小块农田的习惯。解放前,由于生产工具简单落后,农田建设规模极小。1949年,全县只有白龙江沿岸很少一部分水浇地(梯田)。14.66万亩耕地几乎全部是山旱地。河坝、沟坝大多为荒地。解放后,逐步推广山地步犁,开展小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1964年,县委、县政府派员在城关、锁儿头村开展农田基本建设试点。1966年全县农田基本建设进入高潮。经全县人民12年艰苦努力,至1976年,白龙江、拱坝河沿岸河滩、荒坝变成层层梯田,使本县灌溉面积达到3.8万亩,保灌面积达到2.31万亩。
1979年后,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分散劳作,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又转入低潮。再加灾害频发,全县被洪水冲毁的部分梯田和水渠未能及时修复,水平梯田剧减。水利设施遭到人为破坏,水浇地面积保灌面积也比历史最高水平明显减少。至1988年底,全县共有梯田5万亩,水浇地1.7万亩。1990年提出在5年内恢复水浇地1万亩,恢复耕地面积1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
七、栽培与施肥
1984年在弓子石下湾村(海拔1800米)首次试验优良玉米杂交种“鲁玉4号”获得成功,成熟良好,亩产达425公斤,比老品种增产325公斤。1986年扩大到30亩。地膜覆盖玉米的海拔提高到1950米左右的地区,获得成功。1987年,全县推广138亩,1988年扩大到5154.4亩,增产粮食128.86万公斤。1990年扩大到15160亩。
河川地区在扩大“中单2号”播种面积的同时,县农技站于1983年和1984年在城关乡三眼峪一块1.7亩的地中进行小麦套种“中单2号”玉米试验,是年,亩产达到587.35斤,比1982年增产14.2%。1988年扩大到5325.3亩,仅套种一项累计增产粮食31915万斤。1990年扩大到6323亩。
1970〜1977年,全县推广腐殖酸肥料和菌肥及高温堆肥技术,全县180个大队建有180个肥料场。玉米产量大幅度增长。
1975年始引导全县农民合理施用化肥.到1985年,化肥的合理施肥已全面推广。此后连续3年,全县各地出现抢购化肥现象。1990年化肥施用量(实物量/折纯量)853.97/156.90吨。
八、农业学大寨
农业学大寨运动与农田基本建设高潮同始于1964年,各单位职工、学校师生分片参加,商业部门送货到梯田工地。70年代初全县掀起农业学大寨高潮,大批村支部书记、公社书记派往大寨学习参观。1974年,全县再次掀起高潮,提出以“无产阶级专政办农业”的口号,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县级机关职工、学校师生与城关社员一起兴修梯田。县二中(立节中学)师生和社员一道大战占单坝,兴修水平梯田。是年,树立城关公社锁儿头大队为全县学习的典型。
农业学大寨走过曲折道路。但对增强舟曲农业生产能力,无疑起到一定作用。
第三章畜牧业
民国以前,县境畜牧业处于农业的附属地位,极其落后。
1949年底,西固县共有大牲畜1.19万头(匹),山、绵羊3.34万只,生猪0.34万头。全属本地土种。
解放后,大力繁育和引进良种畜、禽,使畜牧业和农业紧密结合,成为农业畜力,肥料和资金的重要来源,畜牧业生产得到较快的发展。1990年大家畜发展到5.38万头(匹),比1949年增长3.52倍,山、绵羊发展到8.84万只,增长1.65倍。生猪增加2.28万头,增长5.70倍。繁殖杂种牛(早胜牛与本地牛杂交)682头,占牛总数的1.63%,河曲马杂种146匹,占马总数的5.06%。
解放初,畜牧业结构以大家畜为主,羊、猪、鸡次之,养蜂、鸭者少。大家畜以役畜为主。1980年后,生猪饲养量增加。1986年大量引进优良畜、禽品种,畜牧家禽的发展,跃上新的历史台阶。特别是大家畜、猪通过杂交改良,全县大部畜禽生产量和品种量显著提高。
1990年,全县大家畜存栏中,牛4.19万头,马0.29万匹,驴0.56万头;有役畜2.89万头,能繁殖母畜1.78万头,适龄母畜占大家畜总头数的33.08%;年仔畜0.52万头,大家畜繁殖成活率为29.37%.生猪存栏2.62万头,其中繁殖母猪0.12万头。羊8.85万只,其中绵羊3.23万只,能繁殖母羊占49.8%;山羊5.62万只,能繁殖母羊占45.02%。
畜产品生产肉类总产量217.78万公斤,其中出栏猪2.59万头,产肉量181.40万公斤;出栏菜牛0.13万头,产肉量20.84万公斤;出栏羊1.15万只,产肉量15.54万公斤。山羊毛产量2.03万公斤,绵羊毛1.92万公斤。畜牧业产值为464.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7.96%。农业人均牧业产值43.41元。
家禽9.39万只,年产量3.10万公斤,禽蛋7.6万公斤。
第一节畜牧业发展状况
一、生产发展历史
县内畜牧业生产有着久远的历史。一些古文化遗层含有大量畜、禽遗骸。远古时代生活在这里的土著先民从事着畜牧业。直到现在,饲养家畜(禽)有马、驴、骡,黄牛、耗牛、骗牛、尕利巴、毛渣子、菜饱子、山羊、绵羊以及猪、兔、鸡、鸭、鹅、鸽、蜂等。民国以前,农民生活贫苦,有能力养大牲畜者甚少,畜牧业生产发展停滞不前。
解放后,本县畜牧业生产开始发展。1960〜1962年生活困难时期呈下降趋势,1963年逐步回升。1979年后,畜牧业生产机制不断巩固和完善,群众养畜积极性不断高涨。1990年全县各类牲畜适龄母畜60330头(匹、只),产仔成活29883头 (匹),总增23656头(匹、只),总增率10.67%。其中大牲畜适龄母畜17805头 (匹),产仔成活5698头(匹),总增3602头(匹),总增率7.9%.适龄母山、绵羊41342只,产仔成活19137只,总增13026只,总增率18%,生猪产仔7942头,总增7028头,总增率27.07%.
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家庭饲养业得到迅速发展,涌现养殖专业户、重点户170户,向畜牧商品化迈进。
二、畜牧资源及畜种、畜群结构
资源天然草场总面积121.94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82.61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18.47%。草场中林缘草场18.64万亩,草甸草场38.91万亩,灌丛草甸25.06万亩。草场草品种丰富,豆科类牧草分布广泛。由于生态环境受到影响,产草量普遍较低。据普查资料表明,草场质量,二等草场占74.3%,三等草场占25.7%。产草量中,五级草场占60%,六、七、八级草场分别占22.3%、4.9%、6.7%,八级以上劣等草场占11.6%。
草场年鲜草总产量2.89亿公斤,年亩均(可利用草场)产鲜草226公斤。全县种植业可提供利用秸杆(80%)约0.62亿公斤,全县可供饲料草1.94亿公斤(天然草场利用率以70%计),理论载畜量19.4万羊单位。县内30多万亩荒山荒坡未开发利用,大量次生灌丛枝叶可为家畜采食。
草场分布:林缘草场占总面积的22.40%,草甸草场,占总面积的47.20%,灌木丛草甸草场,占总面积的30.40%。草场牧草12科40多种。主要牧草有苜蓿、云香草、早熟禾、鹅冠草、隐之草、油芒、短柄草、野豌豆、小蘖、沙棘、禾莎草等。
畜种结构和畜群结构各类畜禽以牛、猪、羊、鸡分布数量大。5.38万头(匹)大家畜中,役畜占53.72%,其中役牛占牛总数的42.92%,平均每头役牛负耕地10.1亩。畜种中以生猪产值较高,牛、羊、鸡次之,马.驴最低。经对全县25个村调查统计,大家畜适龄母畜比例只有27.9%。
畜产品及流通过去,畜牧业生产中商品畜种类、数量有限。农民商品观念淡薄,商品率极低。商品畜主要有牛、羊、鸡,但牛在前些年很少出售。在经济体制改革、调整时期,为增大畜物业市场商品生产,全县初建以耗牛为主的肉基地10处 (1130头)。1988年利用扶贫发展资金10万元,在草场发育较好的巴藏乡和坪定乡建立两处商品肉牛生产基地,投放耗牛200头。
1990年全县出售各类牲畜16111头(匹、只),商品率9.53%.其中大牲畜2341头,商品率为4.54%;山、绵羊出售9187只,商品率为10.71%;生猪出售3269头,商品率为15.52%。农民畜牧商品意识逐步兴起。牲畜的增值,提高了出栏率。(表一、二)
鸡和鸡蛋多以市场销售。
全年肉类总产量217.78万公斤,其中猪肉181.40万公斤,牛羊肉36.38万公斤。
第二节机构
民国时期,县内无畜牧业管理机构。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建设科管理全县农、林、水、牧等行政业务,内配1名科员专搞畜牧工作。1955年农业科兼理畜牧工作。1959年始设畜牧科,后名畜牧部。1960年撤销畜牧部。1962设立农牧科。1981年更名农牧局,人员7名。
事业服务机构有畜牧兽医站,1956年初建,站长及业务人员8名。现11名。其中业务技术人员7名(其中兽医师3名,助理兽医师4名),其他4名。业务以预防、复查、普及疫病为主。1974年始建各乡畜牧站,每乡站平均有技术人员1.6名。1990年,全县畜牧兽医技术人员54名.其中属全民所有制性质的39名,(其中大专学历2名,中专学历33名,兽医师5名,助理畜牧师15名),集体所有制的技术人员20名,技术人员中市场检疫18名,兽医卫生监督2名。
第三节畜种改良
一、畜种
黄牛土种黄牛属蒙古牛,体中等,头、颈短宽,后躯短窄,具有耐劳、持久性强和肉、役、乳兼用特点。毛以黄褐、黑色较多,次为红白花或黑白花。1990年, 黄牛占牛总数76.7%。一对犍牛每日可耕地2亩。因饲养管理粗放,乱交配,近亲繁殖品种退化。平均屠宰率45.95%。泌乳期150天,日均产乳1.5公斤。
牦牛体型低短厚重,外形粗野,尾长蓬松如帚状。1990年末有1475头,占牛总数3.5%,主要分布在曲瓦、巴藏、坪定、大峪、武坪、插岗等乡边远山区。具有对寒冷湿润的高山草原环境条件适应性强,爬坡快,可挽车耕田等特点.宜便于管理,负重60〜70公斤,日行30〜40公里,使用期约15年,是山区优良驮运工具;日产乳量约0.5〜1.5公斤(粗放条件下);可剪毛0.98公斤;其肉质细嫩味美,色泽鲜,胜于黄牛肉。屠宰率达50〜67%。
徧牛黄牛与耗牛杂交之后代,其特点耐精饲,使役力强,是高山、半高山区的主要耕畜,分布曲瓦、巴藏、大峪、峰迭、博峪、铁坝、大年、武坪、八楞、插岗等乡。其雄性无生殖力,雌性有繁殖力,但所生第二代尕利巴、毛渣子、菜饱子,多作肉用。
马1990年2885匹,其中1535匹是土种蒙古系马,耐粗放,适应性强,耐劳,为山区主要运畜之一。主要分布曲瓦、巴藏、坪定、博峪、武坪、铁坝等乡,形体适中,体质粗糙结实,毛色多样,以黑色、栗色为多,青色次之。单套马拉车,载重400公斤左右,日行40公里,可连续多日使用。每匹马日耕地约3亩左右。
骡1990年3302匹,分布于县境各地,数量不等。马骡占优势,驴骡少。耐粗放,抗病强,使役力好,主要用于驮运。
驴半山地区主要驮畜。1990年5656头,大部分布在大川、峰迭、弓子石、城关、八楞、南峪、大年、中牌、立节、三角坪、巴藏11乡,均属土种驴。其尾毛稀短,色单纯,四肢健壮,蹄坚实。能驮载50〜70公斤,日行20〜30公里。
山羊1990年山羊56202只,本地土种,分布全县各乡,以河川地带分布较广。体躯短小,蹄质坚实,毛色多褐、黑,次为白色。成年羊体重23公斤左右,产肉10多公斤,屠宰率42%,产毛0.8公斤。
绵羊山谷型藏羊,头较长,毛多黑色,次为白或白、黑色混杂。半山地带分布较广。主要放牧于半山林缘草场。成年羊体重约25公斤,产肉12公斤左右,产毛1.4公斤。
舟曲县若干年份牲畜生产状况
单位:万头、匹、只、增长率%猪1990年达26240头,土种猪为主。成年猪体高58.13厘米,体长91.4厘米,体重平均64.52公斤,饲养12〜15个月,屠宰率61%。
二、畜种改良
1958年始引进国内良种畜、禽,繁殖改良本地土种畜、禽。50年代末〜60年代初,引进河曲马7匹,早胜牛32头;繁殖杂种马97匹,杂种牛174头。60年代末 〜70年代初,引进苏大白猪、长白猪,来航鸡、澳州黑鸡、九斤黄鸡。70年代末〜80年代前期,引进青山羊、奶山羊,内江猪,早胜牛,白洛克鸡、二八八鸡、芦花鸡。除青山羊、奶山羊改良未成功外,余获良效。
改良牛引进甘肃宁县早胜良种公牛,进行自然交配改良土种黄牛。1990年生产杂种牛(称早土一代)309头,生产性能比本地黄牛均有显著提高,具有骨胳粗壮,肌肉丰满、体质强健、前躯发育良好的特征。
1984年6月,开始“西门达尔牛”精液冷冻授配改良试点工作,全县共授配78头,至1990年共授配1946头,产犊(西土一代)920头。经对25头“西土一代”牛犊进行尺测,各项指标均比土种牛犊明显提高。1988年设巴藏、大峪、坪定、大川、城关、峰迭等6个改良点。
马1962年引进河曲(甘南州玛曲县)种马7匹,杂交改良本地马,繁殖杂种马146匹,个体大,使役力显著提高。
驴1986年,引进关中公驴22头,改良全县土种驴。
猪60年代,养猪业推行经济杂交,以“苏大白”、“内江”种猪与本地母猪杂交后的“苏土”杂种猪生长发育快,耐粗饲,易育肥,肉质鲜美。初生重0.4公斤,60日龄断奶重8公斤左右。另有一部分种猪来源宕昌、武都县地,与本地猪杂交后10月龄体重77.5公斤,12月龄体重95.8公斤,屠宰率60%。全县共改良猪约12300头,占猪总数46.19%。
绵羊1985年从临夏、碌曲调进一批半细毛种羊,投放大峪、三角坪、坪定等乡,因气候差异,管理不善等原因,部分种羊死亡。1987年甘南州与本县有关部门筹资6千元,调进半细羊毛种羊250只,分别在巴藏、憨班、坪定、武坪等乡建立种羊繁殖基地,1990年绵羊改良授配1836只,产仔成活1742只。
第四节家禽鱼饲养及其他
鸡1983年引进来航、白洛克、九斤黄、澳洲黑、“288”、芦花等鸡种约1.5万只。是年,改良鸡约3.42万只,占鸡总数的61.2%。杂种后代繁殖性能均比土种鸡明显增强。
1990年全县养鸡9.38万只,其中改良后的杂种鸡约5万余只。
蜜蜂中蜂为主,意蜂极少。大部分布在武坪、插岗、曲瓦等乡,1983年全县养蜂4357箱,其中89箱意蜂,占蜂总数的2.04%。中蜂年产蜜约24〜35公斤,最高达产50公斤。1990年养蜂8000多箱。
鱼饲养中华裂腹鱼,嘉陵棵裂鱼,条鱼、鲤鱼、草鱼、白鲢鱼。在饲养良好条件情况下,鱼苗年生长0.25〜0.4公斤。肉嫩鲜美。
1970年始有少量池塘养鱼,80年代才有发展。1990年全县有池塘养鱼专业户20多家。平均亩产鲜鱼约125公斤。
第五节疫病防治
经普查确诊,全县畜禽传染病有22种,其中入、畜共患的5种,马传染病两种,牛、羊传染病9种,鸡传染病1种。已消灭两种,基本控制的9种,其他9种。危害严重的2种。
时有发生的有畜类炭疽、马鼻疽、布氏杆菌、破伤风、牛出败、牛气肿疽、猪丹毒、猪肺疫、仔猪副伤寒等病。
一、已消灭的家畜传染病
牛瘟1941年发生在武坪、插岗、拱坝、大年、铁坝、八楞、三角坪等地,发病数387头,死亡数384头。1957年11月10日〜1958年在全县范围内对11114头牛进行牛瘟预防注射(疫苗自制),占牛总数的75%。1974年复注射一次,历时56天,共注射牛15245头,占牛总数的87%。以后全县牛瘟绝迹。牛肺疫1954年发生在铁坝、拱坝两乡,发病牛513头,死亡105头,死亡率20.47%。1961年铁坝喇嘛街生产队牛发病22头,死亡12头,死亡率达54.55%。
牛肺疫防治始于1960年,至1962年,每年对全县牛注射牛肺兔化藏系绵化弱毒菌苗。1962年后未发生此疫。
二、控制家畜传染病
炭疽1953年起预防为主。每年对各类家畜注射无毒炭疽芽胞苗,基本控制此病。
破伤风、牛气肿疽病定期注射破伤风类毒素进行控制。牛气肿疽多发于八楞、弓子石、峰迭乡。1974〜1981年共发病94头,死亡66头。1974年始重点预防注射疫苗,疫病得到控制。
牛巴氏杆基菌病1976〜1979年铁坝、拱坝公社牛连续发病50头,死亡24头。1983年巴藏乡发病牛8头,死亡5头。近年重点注射预防,发病率下降。
布氏杆菌病1972年抽检829头,检出阳性牛34头,感染率4.10%;羊5507只,阳性47只,感染率0.85%。1979年始预防注射。1984年在峰迭、大峪、巴藏乡检疫幼龄牛、羊2355头(只),全部阴性。
鼻疽病1958年检出马阳性鼻疽病16匹。1982年检出阳性病畜10匹,皆捕杀。经过3年全面检疫,已基本控制。
猪肺疫、猪丹毒猪肺疫曾全县蔓延,河川地区较为严重。随着注射密度的增加,发病率逐年下降。猪丹毒1976年发生,呈零星散发,主要发生在城关、巴藏、峰迭、曲瓦公社一带,1982年始预防注射,基本控制。
三、危害严重的传染病
猪瘟每年发生,发病区主要在白龙江沿岸的村庄,高山区很少,1975〜1980年共发病1958头,死亡1801头。1981年后,随着防疫注射密度的增加,发病率逐年下降。
鸡新成疫流行城关、大川、南峪、中牌、弓子石、峰迭乡一带。病因主要是群众盲目购入外县注射防疫密度不高,不经检疫的病畜禽,后经注射防治,完全控制。俵三)
四、家畜寄生虫病、普通病及中毒
寄生虫病1977〜1988年抽检出家畜寄生虫13种(属),其中吸虫两种,绦虫7种,线虫9种。
普通病多因饲料不调发病。1976〜1984年,诊治疾病10543头,其中消化系统疾病7296例,占总数的69.20%;呼吸系统疾病1739例,占总数的16.49%;外产科疾病876例,占总数的8.31%;其他病632例,占总数的5.99%。(表四、五)
家畜中毒属化学性、植物性、动物性中毒3类。以植物中毒为主,动物性中毒次之,农药中毒较少。
植物性中毒危害严重的有毒植物青㭎叶、北萱草根、“兰金梢”等,在白龙江沿岸半山灌木林中分布极广,羊经常误食中毒。1978〜1979年,青梱叶中毒的牛42头,死亡37头。1981年因食青梱叶中毒死亡的牛124头;1976〜1979年因食北萱草根中毒的羊21只。
五、家畜其他传染病
坏死杆菌病零星流行,主要发病点大峪、坪定乡及食品公司猪场。1978年坪定乡绵羊发病29只,死亡5只。
马腺疫零星散布,主要发生在大峪、立节、曲瓦、峰迭、城关、武坪、拱坝、铁坝乡。
牛流行感冒病1970年在城关、南峪、中牌、弓子石、坪定、峰迭乡的35个村流行,发病牛359头。1980年城关、大川、南峪、巴藏、插岗5乡流行,发病牛345头。
牛放线菌病各乡零星散发。1976年在拱坝公社先锋大队(上骆驼)发病1头。
1977年峰迭公社磨沟队发病两头。坪定公社缠坪队发病1头。
牛恶性卡他热1978年大川乡发病1头。1982〜1984年在坪定发病5头,死亡4头。
羊传染性口膜炎全县呈地方性流行,主要病区峰迭、城关、憨班、巴藏、曲瓦、立节、大川、南峪、三角坪、池干、拱坝乡。1976〜1984年发病1900只,死亡200只。羊传染性角膜结膜炎呈地方性流行。1961年发病11处,病2613只,死亡95只。1973年4月在城关、大川、八楞、弓子石、中牌、三角坪等乡22个村暴发流行。
猪喘气病1970〜1971年,从河南省漯河市先后两次调进仔猪300余头,分片给单位,社员饲养。分在县食品公司猪场的70头仔猪中,首先发病7头,继而在全县蔓延流行,主要发病区是城关、峰迭、巴藏、插岗、武坪等公社。
1988年以来,防疫工作责任到人,县、乡兽医站注射预防猪瘟71304头,猪肺疫21634头,注射密度达95.84%;预防注射鸡新成疫(I系)126698只,II系6027只,密度86.33%。全县共收诊各类病畜3880例,治愈336例。另外,寄生虫病1336例,治愈1216例。内科病1733例,治愈1612例。外产科病173例。治愈156例。中毒病(主要是青梱叶中毒)52例,治愈38例。
第六节市场检疫
1958年一段时间和70年代曾在食品公司猪场、肉食门市部进行市场检疫。1985年秋始对市场仔猪注射防疫疫苗和肉品检疫,并给有关单位和个体饭馆及屠宰户发放 《兽医卫生合格证》。
1985〜1990年共检各类肉40.73万公斤,其中猪肉35万公斤,牛、羊肉3.51万公斤,禽、蛋0.79多万公斤。活畜检疫120多只,羊338只。市场注射疫苗:仔猪 (猪瘟、猪肺疫苗)7890头(仔猪),鸡17万多只。检疫马300匹(阳性)。全县市场出售肉类没有发生中毒事件。第四章土特产
一、花椒
舟曲花椒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气候等生长条件,栽培历史甚久。其中,尤以六月椒(俗名“大红袍”)色红粒饱满,味浓烈,品质优良,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成为本县拳头产品。1985年以来在香港、东南亚等地国际市场试销。
全县椒树主要分布在白龙江沿岸14个乡,59个行政村,海拔2000米以下中性和微碱性土壤中,生长良好,适合大力发展。海拔1600米以下地区产品质量更优。1988年栽植椒树168万株,其中结果33万株,年产花椒6万公斤,产值达80万元左右,是河谷地区群众经济收入的一大来源。1990年底,另有135万株椒树进入产果期,全县花椒产量达到6.88万公斤,产值110万元左右。
二、纹党
纹党产于铁坝、博峪等乡,生长在海拔2000〜2600米之间的高山林缘、灌丛稀疏的深沟地带,有晶党、散党、防党之称,有野生和家种之别,其根体硕大,肉质饱满,味甘性平,具有补脾、益气,生津之功能,是舟曲经营的大宗药材之一,远销四川、广州、天津、上海等地,同时也出口创外汇。现已形成博峪乡为主的栽培基地,年产量约2万多公斤,收入40多万元,在全县中药材中名列前茅。
三、核桃
核桃栽培历史已久,以曲瓦、巴藏、大峪、憨班、峰迭、城关、八楞、铁坝、博峪等乡栽植为多,年产量8万公斤左右。品种有厚皮,露仁(蛋壳核桃)等,以露仁核桃为佳,果仁饱满,含油量髙。
所产核桃除少量当地销售外,大部运外销售。1986年全县核桃树4.69万株,产果的有1.93万株。1987年全县核桃总产量7.47万公斤,产值15万元左右,1990年产量7.69万公斤,产值近18.5万元。
四、柿子
生长在白龙江沿岸海拔1500米以下的川坝地区,有圆形、四棱形、饼形、牛心形、尖尖形多种,以圆形居多。色鲜味甘,营养丰富,价值仅次于桔、柑。主要分布在城关、江盘、峰迭、憨班、大川、南峪等乡。1983年1.19万株,结果的1.01万株,占84.87%,年产鲜柿50.4万公斤。其中以大川、南峪、峰迭、城关柿树最多.结果柿树8154株,占总结果株数的80.73%,年产鲜柿40.59万公斤,产值7.35万元。1990年全县柿树增至1.31万株,年产鲜柿61.81万公斤,产值达19万元左右。以往所产柿子自食,1987年起大量出售。
五、木耳
野生和人工栽培两类。野生有青㭎耳和毛木耳(软质阔叶树种)两种,一般生长在曲瓦、巴藏、大峪、立节、憨班、城关、南峪、三角坪、池干、八楞、武坪、插岗、拱坝、铁坝、博峪等乡海拔1700〜3000米的林区,具有阴湿条件的阔叶次生林带及针阔混交林区。人工木耳产在武坪、插岗、铁坝、博峪、峰迭、大峪等乡。1990年产量4660公斤,产值15.84万元,其中武坪乡产量居全县之首,年产量平均1700公斤左右,收入5.78万元。
本县天然木耳浸泡后形体硕大,半透明状,质柔韧,仅次于人工木耳,采集时间无准。一级耳(又名春耳、脚耳)采于谷雨至立夏期间,质最优;二级耳(又名伏耳)采于小暑至立秋期间,质次;三级耳(又名秋耳)采于立秋以后,形小而薄。
六、其他土特产
蕨菜有白蕨、羊蕨。羊蕨分布较广,除中牌、弓子石、大川三乡因干旱不生长外,其余19个乡均有生长。白蕨较之羊蕨味佳。近年来,舟曲蕨菜外销国际市场,有“山菜王”之称。1986〜1990年,城关乡农工商联营公司收购蕨菜约20多万公斤。
白芸豆1986年后试销,每吨上交出口价1200元,1987年种植2000亩,总产量约10万公斤。
沙棘当地俗称“反尖刺”,主要分布在巴藏、曲瓦、立节、武坪等14个乡的山地,结果总面积约在6000亩左右,总盖度30~60%,年产百吨左右。龄均6年。
猪苓生长在海拔1600〜2800米山区的次生阔叶林和乔灌混杂针阔林中的腐殖土壤中,曲瓦、大峪、峰迭、插岗、博峪等16个乡均有分布。猪苓产销历史悠久,是舟曲向国内外市场提供的重要药材之一。
大黄舟曲最早的家种主要大宗药材之一。早在30年代憨班乡大马山村就有大面积人工栽培(据礼县科协对礼县所产“铨黄”考证,其种最早来源于西固县)。主要品种有掌叶大黄和唐古特大黄,分布大峪、曲瓦、憨班、武坪等19个乡,海拔2500〜3500米之间的岩崖灌木丛及疏林草坡地带,是历来经营的主要药材之一,细加工后可出口创外汇,年总产量5万公斤,收入15万元。
赤芍有川芍、草芍两种。野生赤芍生长在海拔1600〜2800米的林缘阴坡及草坡地带,主要分布在大峪、曲瓦、憨班、插岗等乡,年产量约5万公斤。是传统经营的常用中药材商品之一。
细辛又名万病草、细参、烟袋锅花。细辛又分华细辛等,本县以华细辛为主。主要分布在曲瓦、大峪、巴藏、憨班、大年、铁坝、插岗、武坪、博峪等乡海拔1500〜2700之间的山谷溪边、林下、岩石旁等阴湿肥沃的地带,年产量约7万公斤,收入约56万元。贝母有甘肃贝母和川贝母两种。分布在白龙江以北的弓子石、坪定、立节、巴藏等乡海拔2500〜3800米之间的山地。群众大多采撷适时,加工得当。1990年每公斤已达400元左右,因其价昂贵,刺激药农盲目采挖,使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与保护。年产量从60年代的1500公斤降到目前的200公斤左右,年收入约8万元。
冬花又名九九花,多产于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谷海拔1300〜2600米的河边沙地。历来采收野冬花。1986年用冬花母株根茎进行栽培人工插杆繁殖。
冬花在舟曲有较长的产销历史,因其质地优良,年收入约12.8万元。
丹参又名奔马草,分布较广,是历来经营的中药材商品之一。主要产在武坪、博峪、三角坪、坪定、插岗、大年、铁坝等乡,年产量约8万公斤,收入11万元,本县丹参条粗,质好,销路广。
柴胡产销历史悠久,也属传统经营的大宗药材之一,销路广,可岀口创汇。
升麻又名绿升麻,鸡骨升麻,主要产地曲瓦、大峪、巴藏、憨班、峰迭、铁坝、博峪等乡,产量约3万公斤,年收入约3.8万元。
草河车又名重楼,蚤休,七叶一枝花。主要产于本县大峪、曲瓦、憨班、峰迭、武坪、博峪、插岗等乡,年产量约6万公斤,收入约15万元,是本县经营的常用中药材之一。
第五章林业
解放后,舟曲县原有林业用地287.67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64.28%.其中有林地面积184.12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4%;疏林地面积9.44万亩,占3.28%;灌木林62.74万亩,占21.81%;未成林地4.83万亩,占1.68%;苗圃地0.06万亩,占0.02%;宜林荒山荒坡26.47万亩,占9.21%。森林(含灌木)覆盖率55.16%,高于全省8.42%和全国13.92%水平。后,林业用地降到256.23万亩,下降2.21%。1990年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211.43万亩,有林地面积184.12万亩。
拱坝河、博峪河流域广布原始森林。白龙江分布则较少,且防护林和残次林所占比例大,可利用资源少。本县森林垂直分布差异明显,在海拔2000〜3500米范围内,从高到低依次分布着高山杜鹃冷杉林组、苔藓箭竹针叶林组、油松林组、针阔混交林组。海拔2200米以下为次生林组。由于气候复杂多样,树种资源达42科、61属、330余种,从亚热带常绿树种到高寒区的暗针叶林均有分布。
全县天然森林树种,是全省优良的用材林分布地区之一此外,境内还有许多稀有珍贵植物。
1990年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为1751.92万立方米,其中用材林903.97万立方米,防护林810.45万立方米,疏林30.71万立方米,散生林6.61万立方米,各龄林0.18万立方米。另有枯立木蓄积量0.60万立方米。全县国营和县属林场年采伐量12.33万立方米,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所属舟曲林业局的7个林场中有4个林场在县境内,每年给国家提供较多的优质木材。
全县经济林果树种类14科,189.2万株。此外,原始森林中还分布着多种药用植物。每年林间采集产值达数百多万元。
第一节森林资源
一、树种
天然针阔叶林主要分布在西部黑水沟、黑峪沟、曲瓦沟、大峪沟、瓜咱沟、磨沟、庙沟、金钱沟以及南部的铁坝、插岗、大草坡、博峪河一带。林种多以云杉、冷杉、华山松、油松、桦树、椴树以及白杨为主。材质较好。野生经济树种很多,如漆树、厚朴、杜仲、沙棘等。森林垂直分布依海拔和坡向的不同表现明显差异,可分为下列各林型组:
高山灌丛林海拔3000〜4200米之间。建群林种有太白杜鹃、青海杜鹃、烈香杜鹃、头花杜鹃、高山柳、高山绣线菊、金露梅及沙棘等。
高山暗针叶林一般分布在高山灌丛之下的暗棕壤土类。林种有岷江冷杉、太白冷杉、紫果云杉、红杉及高山桦,亚乔木等。疏密度一般0.5〜0.6米,树身较矮,平均高17米左右,尖削度大,属于成过熟林,蓄积量每亩20立方米左右。
下木层金背杜鹃等盖度50%以上,有忍冬,茶藨子、花楸等灌木。
杜鹃冷杉林带以下。(海拔3000〜3300米左右)过渡地带杜鹃很少,箭竹不占优势,下木稀疏。
针、阔叶混交林多分布于海拔较低的高、中山的下部及接近河谷的阴坡地。阳坡有分布。
立木以复层林组成,辽东栋、椴、枫、杨、桦木、鹅耳栃、泡花树、高山株等组成过熟混交林中林层,生长良好,疏密度0.8〜0.9米。主林层有细叶云杉、岷江冷杉、铁杉、华山松及油松等,云杉平均年龄200年。
下木层(阴坡)多以箭竹、卫矛、山药、青荚叶、扁核桃为主,阳坡、半阳坡较稀,以南梨、悬钩子、莪契、柳树、小蘖、蔷薇等为主。
垂直分布幅度达600米以上。林下土壤为山地棕壤土类。立木以细叶云杉和冷杉占优势,另有亚乔木桦等成、过熟林,平均高22米以上。
下木层箭竹盖度达80%以上。林型组破坏后往往生成桦木次生林或悬钓子、接骨木、蔷薇、柳等的灌木草被。
干旱河谷灌丛海拔1800米以下。由于人、畜活动频繁,原有植物破坏殆尽, 除沿河沟有个别杨树、桦树生长外,余皆是耐旱的灌丛,主要建群种有沙棘、白刺、小檗、枸子、虎榛子等,平均高度L5米左右,盖度在0.30~0.60之间。此外,沿河两岸冲积地段栽有人工经济林,以花椒、核桃、柿子、苹果、梨、桃、无花果等为主,另有一部分杨树林。
全县森林成、过熟林比重大,中、幼林比重小,单位面积生长量小,后备资源不足。(表一)
二、林地面积
舟曲林业局林业用地面积138.67万亩,其中有林地105.21万亩,占全县有林地面积的57.14%。
白水江林业局中路河施业区林业用地面积47.70万亩,其中有林地37.37万亩, 占全县有林地面积的20.30%。
县属林区林业用地面积101.30万亩,其中有林地41.5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20.56%;非林业用地110.13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9.14%。林业用地中有集体林,护村林面积21.03万亩,占全县有林地面积的50.63%。
舟曲县主要树种资源三、林木蓄积
全县优势树种总蓄积量为1058.90万立方米,其中云杉蓄积量29.13万立方米, 冷杉蓄积量763.96万立方米,油松蓄积量1.81万立方米,华山松蓄积量5.92万立方米,铁杉蓄积量7.94万立方米,杨树类蓄积量42.56万立方米,栋类蓄积量99.19万立方米,柏木蓄积量1.09万立方米,桦木蓄积量55.57万立方米,其他林木蓄积量51.70万立方米。
全县活立木总蓄积中有:
舟曲林业局施业区活立木蓄积963.76万立方米,其中用材林956.48万立方米,疏林3.22万立方米,散生林3.88万立方米,其他林木0..18万立方米。
白水江林业局中路河林场博峪河施业区林木蓄积468.96万立方米,其中用材林467.51万立方米,疏林0.04万立方米,散生木1.41万立方米。
县属林区林木总蓄积319.20万立方米,其中用材林158.83万立方米,防护林131.60万立方米,疏林27.45万立方米,散生林1.32万立方米。枯立木15.28万立方米(不计总蓄积)。
各龄林总蓄积1092.73万立方米,其中幼龄林38.8万立方米,占3.55%;中龄组102.28万立方米,占9.36%;成熟林951.64万立方米,占87.09%。
四、林副产品资源
全县林区分布着纹当、柴胡、黄芪等600多种药用植物(常用的有376种)和木耳、蘑茹等食用菌。
五、森林资源的特点
1、森林面积大而分布不均,可利用资源少。
全县有林地面积184.12多万亩,主要分布在白龙江南岸及拱坝河流域等人烟稀少的偏僻山区。白龙江北岸大部分地区,人多林疏,用材林占总蓄积51.60%,而防护林及残败疏林蓄积占48.40%。许多森林资源不可利用。
2、林分蓄积量高而生长量低。
全县有林地平均每亩蓄积近9.3立方米,而每亩年生长量仅为0.09立方米,生长速度慢,生产力低。
3、成熟林比重大,而中、幼林比重小,后备资源不足。
以面积论,成熟林占用材林的57%,中、幼林占43%。以蓄积论,成熟林占用材林的87%,中幼林仅占13%。由于森林年龄结构不合理,成熟林生长量低,经采伐后,连简单再生产都不能满足,后备资源严重缺乏。
4、残败次生林面积大,生产率低。
全县森林除少数未经破坏的林分生长良好外,许多地方的森林大多数形成残败的次生林,如巴藏、立节、大峪、憨班、城关、南峪、三角坪、八楞等乡,面积约有10余万亩。另外,经长期破坏,次生演替形成残败的疏林和灌木林,面积约有120万亩,多分布在人类活动频繁的前山、中山区。
5、森林资源,采伐多,资源锐减。
舟曲县境内的森林,经舟曲林业局30多年的大量采伐,许多林场森林资源告罄,无材可伐。70年代,平均每年计划内采伐生产木材8万立方米,消耗蓄积25万立方米。80年代以来,在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下,减少采伐量,控制在每年出材5万立方米,仍要消耗近10万立方米蓄积;县属林场年均采伐出材6100立方米,消耗蓄积近1.20万立方米。群众烧柴每年消耗近10万立方米,加之民用木材和乱砍滥伐、盗卖盗运木材,使全县森林资源每年以10万立方米的速度逐年减少。生态环境超限度破坏的连锁反应,已带来越来越多的泥石流、滑坡等一系列严重灾难,引起全县人民高度警惕。
第二节机构与管理
一、省属机构与管理
1、舟曲林业局
舟曲林业局前身初称两水林业局,成立于1952年8月。1971年由武都县两水镇迁至舟曲县城广坝,更名舟曲林业局。隶属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为省属全民所有制木材采运重工企业,独立核算,主要产品有木材、锯材、机制纸等。
现有7个主伐林场,其中分布在舟曲境内的4个。局属机构还有综合厂、汽车队、机修厂、勘测设计队、工程队、物资供应站、陇西木材经销站、天水北道木材综合厂、服务公司、林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19个单位。所辖总地面积1900.09平方公里(285.02万亩)。其中舟曲境内面积1149.13(172.37万亩)。辖区植物种类丰富。
1987年有职工4322名,农民合同工596名。1990年有职工4072名,(其中退休人员99名)。段级单位61个。
全局累计投资7758.2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7426.26万元,省林业部门筹集资金289.95万元,自筹资金42万元。
截止1987年底累计采伐森林面积189.75万亩,生产木材276.74万立方米,其中舟曲4个林场,184.36万立方米。锯材40万立方米(舟曲5.41立方米)。至1990年累计采伐森林189.75万亩(包括县境外林场采伐面积)。机制纸1.07万吨。完成运材公路总数800公里。
“文化大革命”中,由于乱砍滥伐、盲目生产,采伐量大大超过生长量,加之管理混乱,森林资源遭受到1958年后的又一次严重灾难,资源急骤下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林业工作由采伐为主转移到以营林为基础的轨道上来。经过几年努力,还清营林更新之历年欠账,基本控制采育失调的状况。年采伐量由最高19万立方米,逐渐降低到6.7万立方米。
营林生产累计人工更新造林面积29.43万亩,其中舟曲部分23.36万亩,更新赶上采伐程度98.5%。森林覆盖率由建局初期的52.1%,提高到现在的70.6%。
森林生长率仅为年1.5%,自然损耗率高达0.33%,年净增生长率为1.17%。目前除沙滩、插岗林场外,憨班、铁坝林场用材林资源已枯竭,无林可采。
林业工作的前景惟有认真贯彻“以营业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办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进一步经营管理好该林区的森林资源。
2、局机关
位于舟曲县城西广坝18号,花园式院落,设有假山、喷池,花圃(栽植奇花异草)。现局机关下设17个科、部、室,机关人员205名,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0名,管理人员128名,其他人员37名,负责全局的木材生产、销售、营林、财务、基建等工作。(表二、三)
中共舟曲林业局党委历任书记、副书记3、林场
舟曲林业局所辖,一〜四场在舟曲县境。五〜六场在迭部境。
沙滩林场 (一场),建于1957年,位于舟曲县武坪乡境内,场部沙滩。东西长
24公里,南北宽14公里。总面积53.46万亩(356.4平方公里)。境内西南高,东部低,海拔4500〜1790米,相对高差1000〜2500米间。
森林资源丰富,地域分布明显,为重点主伐林场。现辖5个采伐工段、1个综合段、1个营业段、1个护林检查站、1个养鹿场和1个养鸡场。场内有医务所、职工子弟学校、商店、招待所等。现有职工660名。有采伐、运输机械41台(套),架空索道2条。林区三级公路102公里,线路密度0.19米7亩。
沙滩林场已开发30年,累计采伐面积5.60万亩,累计生产商品木材71.9万立方米。年平均采伐面积0.19万亩,生产木材2万多立方米。其中锯材423立方米。
林场有林地面积33万亩,每亩蓄积10.2立方米,用材林平均每亩蓄积12.07立方米。用材林蓄积204.76万立方米,出材率56.79%,全部出材量116.2万立方米。
林场有苗圃100.5亩,历年累计人工造林6.94万亩。其中已成林地5.41万亩,占人工林地面积78%,未成林地1.52万亩,林场覆盖率为74.63%。
插岗林场 (二场),建于1958年,位拱坝河中游的插岗、拱坝、武坪三乡境内,场部角儿桥。东西长35公里,南北宽约25公里。境内南北高,中间低,海拔3970〜1340米,相对高差1500〜2000米间,平均坡度在35°〜45。间,总面积42.29万亩(281.93平方公里)。
森林资源地域分布明显,坡度陡,可用资源少,生长率低,自然枯损较严重。现辖3个工段、1个营业段、1个养路段、两个护林检查站及医务所、职工子弟学校、商店、招待所等。现有职工477名。有各种机械20台(套)。
境内片片沟、张麻子沟交通不便,未开发。现有林区三级公路70公里,线路密度0.15米/亩。因雨季泥石流,经常发生公路淤塞或塌方,给木材运输造成一定困难。
建场以来,共生产商品材31万立方米。林场有林地每亩蓄积9.73立方米,用材林每亩蓄积8.53立方米。总蓄积量为71万立方米,按出材率56.79%计,全部出材量为40万立方米。
历年人工造林33.7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5.67%。
铁坝林场 (三场),建于1954年,位铁坝乡,场部铁坝。东西长约27公里,
南北宽约27公里,总面积70.20万亩。林场以营林为主,发展多种经营。
林区防护林比重大,幼龄林占绝对优势,可利用资源枯竭。
林场辖1个采伐段、1个综合段、1个营林段、两个护林检查站及商店、卫生院、职工子弟学校等,现有职工2力名。建场以来,生产商品材31万立方米。有苗圃60亩,年产苗木4K)万株。历年造林面积3.66万亩。境内有林区公路50公里,公路密度每亩1.07米。面积最大的铁坝后沟,交通闭塞,难以经营开发。
有林地每亩蓄积8.07立方米,用材林平均蓄积每亩7.33立方米。用材林总蓄积1.3万立方米,按岀材率56.79%计算,出材量7475立方米,可利用资源枯竭,无潜力。
憨班林场 (四场),建于1955年,位于白龙江中上游舟曲县峰迭、憨班、立
节、大峪、巴藏5乡境内,场部憨班。东西宽30公里,南北长35公里。海拔在4200—1400米间,相对高差在1000—1500米之间。总面积51.45万亩(393平方公里)。
境内坡陡,地形复杂,山脊多为悬崖峭壁。一半以上的防护林坡度在41°以上,约为13.20万亩,蓄积量为147.5万立方米,占总蓄积的60%以上。但利用甚小,后备资源贫乏。
林场辖两个采伐工段、1个营林段、3个护林检查站,职工362名。有各种生产机械11台。境内林区公路65公里,密度为每公顷亩0.18米。
林场地处岷山北麓高山峡谷,由黑水、黑峪、大峪、瓜咱4条沟系构成。建场以来共生产商品材20.1万立方米。林场坚持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的方针,建设苗圃72亩,年出苗30余万株,历年人工造林1.33万亩。历年人工造林保存面积2.92万亩。有林地每亩蓄积9.67立方米,用材林平均每亩蓄积8.13立方米。按出材率56.79%计算,用材林蓄积92.2万立方米,出材量52.36万立方米。
机修厂原两水林业局机械修配厂,成立1958年初。1971年随两水林业局迁至舟曲后更名,位县城西郊。设修理、制材两个车间,1个汽车队、1个水电所,有财务、厂部及其他管理职能部门。现有职工16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名,工程师各2名,助理工程师6名)。
该厂承担舟曲林业局和县属各单位的机械、车辆大修,水电供给及部分木材生产任务。年生产能力大修汽车80台。厂内拥有制材设备一套,各类机械修理设备15台 (套)。
设计队舟曲林业局综合勘测设计队成立于1982年11月,下设3个小队。队部设财务、管理。现有职工51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名,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6名,技术员8名;大学本科2名,大专1名,中专8名,中专以下学历40名)。主要承担舟曲林业局伐区工艺调查规划设计和次生林改造、成幼林抚育、种子园母树林培育等营林作业调查设计;同时承担林区公路, 小型桥涵设计工作。年任务量可达到伐区、营林调查设计3万亩以上,林区公路勘测20公里以上。
该队历年累计完成伐区调查设计8.33万亩、次生林改造设计面积4.51万亩、抚育设计1.29万亩,林区公路勘测108公里。1988年完成全局300万亩林地的第3次连续一类资源清查工作。现有设备:沈阳140车,小巴车各1辆、以及晒图机、水准仪、测高仪、求积仪、缩放仪等。
白水江林业局中路河林场
中路河林场,位于博峪乡境内。林业用地面积47.69万亩,其中有林地37.37万亩,占全县有林地面积的20.30%。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水运局
水运局初称木材流送作业所,1958年建立。1960年改称水运队。后改为水运局,机关设四川昭化。
作业法以白龙江及支流拱坝河为范围。60年代初始流送木材,1983年水运改陆运,累计流送木材13.28万立方米。二、县属林业机构
1、县林业局
解放前,西固县政府无林业机构,林业纠纷由县政府建设科调办。解放后,林业工作仍由建设科兼理。1955年4月成立林业科。
1969年筹建金钱沟、瓜子沟营林站。1981年成立舟曲县林业局,健全林业管理机构。1990年底,下属机构有九二三林场、林木经销公司、木材综合加工厂,金钱沟营林站、瓜子沟营林站、瓜咱苗圃、曲瓦林场、拱坝林场、林业工作站、黄土山绿化队等,另设两河口、沙川、大年、小草坝、八楞、黑水沟6个护林站。全县林业系统共有职工183名,其中管理人员20名,林业科技人员26名(助理工程师3名,技术人员23名),其他技术人员5名,工人132名。
九二三林场建于1969年3月,位于峰迭乡磨沟狼岔村。东西长约11公里,南北宽约7公里,1990年总面枳6.10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5.49万亩,活立木总蓄积为26.33万立方米。用材林中,近、成熟林和过熟林蓄积为20.02万立方米,林场森林覆盖率为90%。建场以来计划内采伐销售木材11万立方米,采伐面积1.78万亩,其中1975〜1990年采代1.30万亩,迹地更新,保存率为73.4%。更新跟上采伐程度90%。苗圃75亩,苗木50万株,历年累计出圃苗木950万株。
场部设医务室、商店、招待所,房屋40间,有75千瓦水电站1处。场区道路15公里。场内设备有集材机、推土机,东风卡车、丰田车各1辆,固定资产103万元。1990年底,职工54名,其中管理干部5名(内场长、副厂长3名,一般干部2名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工人49名)。
林业工作站1955年成立,人员4名,以采伐为主。1959年经营木材生产。1962年工作人员2名。1965年农林合并,设农林工作站,1968年农、林、水、电、畜牧,统称农林综合站。1979年后主要搞林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生产,建有乡级林业站8个(大川、峰迭、憨班、拱坝、弓子石、巴藏、铁坝、池干)。1990年,人员增53名(其中专业技术干部7名,内中级职称1名,初级职称6名)。
苗圃1972年成立,土地面积120亩,人员8名,果园育苗兼农作物栽培。1990年工作人员增加到24名,技术干部3名(其中林业工程师1人,技术员2人)。育苗面积扩大到203亩,实际利用面积70亩,育苗面积60亩,其他土地正在建设改良之中,以培育适应本县经济果树苗为主。
木材综合加工厂1974年建成,有职工22名(管理干部1人)。主要制做锹把兼加工木材,年产值50万元左右,最好年份创利润8万多元。1990年累计上交财政纯利润80多万元。1990年人员30余名(技术员1人)。主要制作家具,年产值40多万元,上交财政纯利润2万元。
林木经销公司1983年11月成立,职工7名,其中管理干部3名。1990年增加到10名,累计上交财政利润100万元。
另外,曲瓦林场(与九二三林场未合并前)用材林蓄积81.36万立方米、防护林、蓄积24.78万立方米;博峪林场用材林蓄积30.02万立方米,防护林蓄积7.73万立方米。
三、林权管理
县境林区大多数村庄都有防护林,村民称其“护林”。人人保护,严禁本、外村人盗伐,甚至禁止外村人人内,仅许本村人进林地扫落叶积肥,其林权归村人集体所有,自古沿续至今。
历史上国有原始森林皆按传统界限划分,不十分明确。境北面与宕昌接界之地有雷古山的鸭子滩林。东与武都有瓜子沟林。南与文县,西与迭部亦有森林相连。至于县内,国营林场与地方国营林场之间,乡与乡林地之间都未曾划分过。
林权不清,成为山林纠纷时有发生的根源。70年代,舟曲与武都曾发生大年乡瓜子沟山林权纠纷。武都农民进入舟曲县地界砍伐木材,当地藏族群众阻拦,发生矛盾。两地领导为此进行数次商谈,问题始得解决。
全县林权划分工作始于1982年。舟曲县和舟曲林业局抽调60多名人员,组成工作组,先后对白龙江上游的大峪、除瓦和巴藏公社后北山,峰迭公社瓜咱沟,憨班公社的黑峪沟及拱坝河流域插岗、武坪、拱坝、铁坝4个公社,划分护村林和护林责任区,并发放林权证书;又从国营林中划给集体林68片,面积202.5万亩。1981年由县政府责成各公社划分“三荒”地(荒山、荒坡、荒滩),发给证书。并对原划集体林的四至进行复查核对。林权划分调整和改善了林业生产关系,明确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权益。
1982年10月,省林业厅、甘南州政府、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联合召开贯彻落实 《关于保护和发展甘南林业若干问题的意见》座谈会。会议决定将曲瓦、博峪两乡的曲瓦沟、博峪河部分沟系及拱坝卡子沟森林由国营林场划给舟曲县地方管理。
四、林政管理
解放前,国有森林得不到妥善管理,县境内森林遭到破坏。1958年“大跃进”中提倡“越大越公”,集体林、个体林收归国有。是年大炼钢铁,大片森林遭到毁灭。以至后来乱砍滥伐,全县森林资源急剧减少,暴雨、干旱频繁发生,水土严重流失、山体滑坡频仍。
县、乡政府对乱砍滥伐森林及时采取措施。广泛宣传《森林法》和《实施细则》,发动群众保护森林。1983年,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出《关于严肃处理破坏森林案件的规定》二十条,以此项工作为重点,大刹毁林歪风。1981年以来,全县查出毁林案件13件,公开判刑7名,逮捕起诉9名,行政拘留6名,没收木材10.3万立方米。乱砍滥伐及盗运木材现象得到遏制。目前县境内设有护林检查站5处。第三节林木采伐经营
一、省属国营林业
1958年“大跃进”时期,两水林业局在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盲目生产,掠夺性地采伐使森林资源遭受到惨重破坏。截止1960年累计采伐19.07万立方米,而外调及流送材只有9.6万立方米,仅占采伐量的50%。1961年停产,8个林场缩减为两个。1965年恢复。1965〜1978年,采伐量达180.32万立方米,外调及流送150万立方米,占采伐量的83.19%。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恢复和健全工艺流程生产、管理及作业制度,严格执行木材生产计划,采伐量由最高年份产量19万立方米,降到现在的6.9万立方米。森林资源利用趋于完善合理,利用率由70年代的44%提高到57%。
采伐木材大部按计划外调,除陆路外运外,水运流送四川昭化贮运场。1984年,陆运外调木材51万立方米。1983年停止水运木材,累计水运流送木材13万立方米。除外调木材外,其余为内部加工消化。
在森林资源逐渐枯竭的情况下,舟曲林业局调整生产结构,改单纯采伐生产,以营林为基础,综合经营。开展木材综合利用,对小材小料进行深加工,从几个品种增加到70多个,年多种经营产值达225.28万元。1980〜1990年年均产值达1502万元,实现利税年均492万元,累计5422万元。现已成为林、工、商全面发展的经济体。
二、县属国营林业
九二三林场,计划内采伐林木20.27万立方米,经20余年采伐,已无林可伐, 现作业队伍大部迁至曲瓦沟。1975〜1990年,县属林业部门累计采伐面积1.15万亩,生产木材8.2万立方米。
林区木材采伐,实行严格的伐区管理。首先是在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正确选定采伐方式,实行合理采伐;其次,对旧伐区的移交、新伐区的划拨,有完整的审批、移交、验收制度。
舟曲林业局伐区审批权属白龙江林业管理区所有,旧伐区验收由局生产、营林等部门验收。验收合格者,开验收证,由生产部门移交营林部门。县属林场由主管行政部门审批。(表四)第四节植树造林
一、悠久传统
舟曲人民具有悠久的植树造林传统,当地农户几乎家家户户房前屋后栽种果树,尤其是白龙江沿岸,无村不绿。村内村外广植柿子、核桃。庭院内多种石榴、桃李。地边田填普遍栽植椒树。江边、沟旁遍栽杨柳。既美化了村庄,又起到抗洪的作用。盛夏四处郁郁葱葱。金秋万紫千红,硕果累累。
地处林区的村庄周围,多有护村林。培育“护林”成为每个村民的自觉行动,世世代代辛勤培植,“护林”神圣不可侵犯。
公共建筑内外,亦是传统栽树的重点,不少庙宇古柏苍然。大可几围。驼岭山的 “七星古柏”,构成西固八景之一。县衙、粮仓以及城内街道都有数百年的大槐树,树冠大可盈亩。春场一棵青杨树,传明代植,有三、四围。不少村庄栽种果树,其规模及优势各具特色。
二、苗圃建设
40年代初,在广坝中山公园辟苗圃5亩,工作人员2名。民国35年苗圃增至20亩,另外增办保苗圃20亩,所育树种主要有桑、椒等。由于资金和技术力量不足,收效甚微。
解放后,苗圃建设有很大发展。九二三、金钱沟、瓜子沟县属国营林场及苗圃育苗总面积287亩,尤以九二三磨沟苗圃规模为最大,共203亩,育苗1190万株;瓜咱苗圃桃、苹果、梨、葡萄、核桃、椒果树为主,共累计育苗270万株。其余3个林场育苗以松、柏、杉等针叶树和落叶树种为主。所育苗木除零星销售外,主要供应县属林场造林用。1988年全县育苗1.83万株。
70年代末,育苗专业户大量发展,由县林业站与专业户签订合同,实行钱、粮挂勾。80年代中期,专业户发展到6086户,育苗3690亩,出苗6254.29万株。苗木以花椒、洋槐、白杨、泡桐为主。
舟曲林业局有苗圃549.45亩,其中舟曲县境4个林场苗圃355.05亩。一场169.95亩,规模最大。二场60.5亩,三场61.95亩,四场54亩。1980〜1990年出苗总量5539.43万株,其中舟曲4个场共出苗3932.64万株:一场1709.2万株,二场941.35万株,三场685.96万株,四场596.13万株。苗木全部供林区造林用。(表五)三、植树造林
民国25年(1936)在城区二郎山、驼岭山两处植白杨、洋槐、臭椿等各一万多株。乡镇村民植树1000株,西固县长陈宝全责成全县保甲长,督导农民在450余处水塘滨栽植白杨、柳树4500余株,成活率55%。民国时期造林计划制定多,造林活动也开展不少,但成活率很低,收效甚微。
解放后,人民政府发动群众大力植树造林从未间断,虽然每次植树运动轰轰烈烈,无论投入人力,栽种面积及数量规划都超过历史记录,但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和 “左”的路线影响,管理不善,成活率很低。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农村普遍划分自留山、荒坡,实行谁种谁有,调动广大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原有集体林果园和树林也分片划给农户个人承包,使成片森林得到有效保护。全县各族人民,积极响应党中央“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号召,每年植树节,全县开展植树造林运动,县林业部门进行指导和验收检查。截止1990年,累计荒山造林43.8万亩,保存率59%(其中用材林2.1万亩、经济林0.2万亩);四旁植树312万株,零星植树252万株,封山育林8万亩。县城郊黄土山、二郎山、北山、驼岭山和南岸桥头坡的人工林,已绿树成荫。80年代初,成立植保队伍,专门管理和保护人工林,在林内修筑管理房屋,部分林边缘筑上围墙,阻止人畜入内。国营林场的营林生产,在全县人工造林中占主导地位。县属林场人工造林6830亩,原磨沟九二三林区已完成采伐任务,现仅留营林队在林区育苗、营造人工林。省属舟曲林业局历年造林29.43万亩,其中舟曲部分23.36万亩。造林平均成活率97%;人工林面积23.75万亩。其中一场7.93万亩,二场3.64万亩,三场3.88万亩,四场2.83万亩。
近年来,全县对低产林进行改造,填补林业生产上的一项空白。1981年以来,全县封山育林面积9050亩,目前大多地方已成林。江盘乡的姚家楞村原有林地800亩,经过封育,现已达到1000多亩。内有杨、桦、云杉等乔木6万余株。全县次生林改造和幼林抚育逐年增加。县属林区每年进行幼林抚育,和次生林改造各3000亩。1990年累计改造次生林7万多亩,幼林抚育3万亩,以洋槐、油松等为主。迹地更新则以云杉、落叶松为主,其次有华山松、侧柏、泡桐及各类经济树种。
目前全县人工造林成林面积61.78万亩(包括舟曲林业局迹地更新9.67万亩),蓄积量7.27万立方米,平均每亩0.62立方米,其中1988年人工造林1.2万亩,育苗1.83万亩,零星植树2.77万株,幼林抚育5200亩,成林抚育627亩。
四、林业科研
解放以来,全县林业科研从无到有,机构人员有较大发展,林业科研人员有20多名。至1990年,培训各乡林业技术人员380多名(次),推广适地适树,良种壮苗,按照各林分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抚育、利用。
果树资源调查1959年4月普查全县果树种类,有14科、27种、6个变种、57个品种,果树共4.86万株。其中以柿子、花椒、核桃为本县三大特产。柿子、花椒主要分布在大川、南峪、城关、峰迭地区的白龙江沿河地带;核桃主要分布在曲瓦、巴藏、大峪、立节、峰迭、八楞、铁坝、博峪等乡,以白龙江、拱坝河岸生长的质量最好。其次有梨、苹果、桃、红枣、石榴、杏、酸梨、无花果等。
核桃良种调查根据省、州林业部门要求对大峪地区核桃良种进行调查的指示,1981年县农林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调查小组。经过120天调查,共选出优树8株,对优树年龄、胸径、树高,单果重量,单株年产量,皮壳厚度,出仁率作出详细记载,建立优树卡片。
树种引进70年代,瓜咱苗围引进山东大桃、山东密桃、蟠桃、李子、梨、苹果等优良品种。试种成功后,进行推广,本地老品种逐步更换。
九二三林场引进落叶松,栽培成功,新品种速生丰产。
解放以来,逐年引进树种10多种。现已推广栽培的有加拿大杨、合作杨、新疆杨、华北落叶松、泡桐。1982年引进的泡桐(白花和紫花两种),长势良好。
花椒病虫害防治花椒病虫害发生严重的是花椒叶甲、流胶病等。林业站把花椒流胶病列入科研项目,并对花椒叶甲病进行防治。1988年防治花椒病虫害55万株, 增产32%;同时设立花椒病虫害监测点,进行测报。第五节经济林木
本县经济林以核桃、花椒、柿子、天然漆树、苹果、葡萄、梨、桃、杏、桑等为主。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便利,品种不断增加,群众从实践中摸索和积累出栽种、管护及修剪技术。
一、果树承包
解放后,经济林发展出现高潮。人民公社时期,经济果树破坏严重,损失不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土地、果树承包责任制,发展经济林实行“谁栽谁有,允许继承,允许转让”的原则,签订承包合同。随着市场价格的刺激,调动全县农民群众大力发展经济林果的积极性。
二、林果产品
50〜60年代初,曾发展以桑树为主的经济林。1954年县人民政府发出《果树重点乡成立园艺专业队的通知》,由专业队专门管理各乡的果树发展。大川乡已建成蚕桑基地。经济果树资源迅速发展。1987年,全县经济林木189.2万株,其中花椒168.8万株,内结果的11.6万株。各类水果产量90.99万公斤。1990年底,全县共有各类经济林木果园5656亩,17.44万株。地边、荒坡村庄房前屋后零星的各类林果树81.80万株,共有林果树99.24万株,结果32万株,各类果品年产量105万公斤,其中柿子61.8万公斤,核桃7.68万公斤,苹果5.4万公斤,梨3.1万公斤,葡萄0.02万公斤,其它水果19.65万公斤,经济林“拳头”产品花椒树358.3万株,产花椒6.88万公斤。另外,全县还有许多尚未开发的经济林果树种,如漆树、杜仲、皂角、玫瑰等。
第六节森林保护
一、森林防火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县政府专门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防火期,与舟曲林业局组成森林防火宣传组,由县长、县委书记率领,到各林场、各乡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同时,通过电话会议、各级领导会议、电影放映、宣传栏、板报、墙报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防火,杜绝一切易引起森林火灾的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舟曲是甘、川两省护林联防委员会成员县,又是3县(舟曲、宕昌、武都)15乡的护林联防委员会成员。1963年、1988年先后两次在本县召开甘、川两省岷山地区护林联防会议。经过多方协调,1988年在本县召开三县15乡护林联防会,本县取得了连续10年无森林火灾的优异成绩,1984年和1985年被评为甘、川两省岷山地区护林联防先进县。
二、病虫害防治
长期以来森林病虫害被忽视,加之本县森林病虫检疫工作长期处于空白状态,致使森林病虫害扩展蔓延。近年来对松苗立枯病、白粉病、金龟子、桃小食心虫、天牛 ,花椒叶甲等病虫害进行了防治,起到较好效果。经调查,本县林木病虫害24种,危害较严重,人工林则受病害威胁大,近年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第六章水利
境内河流纵横,水量充沛,属丰水地区,人均占有径流水量10055立方米,为全国人均占有水量2780立方米的3.62倍,全省人均占有水量1251立方米的8倍以上。但解放前,这一优势未得开发利用。半山、高山区常受山洪危害。沿河川坝时常受洪水侵袭,常遭淤、涝之灾。
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建设。50年代初发动群众补修大小水渠,扩展灌溉面积。60年代,兴修自流灌溉渠道,设有水轮泵提灌、机电提灌、喷灌,并建小水电站和防洪等工程。
80年代后,始进行洪、涝、旱综合治理。兴建大量水利电力设施。截止1990年底,全县投放水利、水电建设资金近2000万元,建成一大批自流灌溉渠道,人畜饮水工程,农电线路以及机电排灌设施。全县农田水浇地有效灌溉面积2.14万亩,旱涝保收面积8750亩,抵御一般水、旱灾害的能力,有所提高,80%以上乡村用电和部分乡村人、畜饮水难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
第一节解放前的水利
舟曲人民历来有兴修水利,抵御水患的史迹,曾建过一些简单的水利设施,如砌筑防洪石墙,夯筑胶泥土墙,砌筑马嘴(导流堰)等防洪措施。大多水患村采用石块压树梢的筑堤办法抵御洪灾。另外修筑一些塘坝调洪蓄水,虽有修缮,是应急措施, 未做根本性治理。
据民国31年《西固建设概况及今后设施计划》载:“本县城北年久失修,沙石壅塞,渠床高岀堤墙以上。每季秋汛,城墙溃决堪虑.御防水患,关系县城安危,实闻今日要政。据闻虽经历任提倡疏浚,终未见诸实现,言及于此,隐患实深。本年秋或翌年春,绝当筹款兴工,以谋一劳永逸也。“1942年春,西固县政府虽付诸实施,但未能彻底根治。
又据载:“三眼峪渠长4里,灌田42亩。罗家峪渠长5里,灌田36亩。八楞四沟渠长40里,灌田133亩。石门子渠50里,灌田45亩。瓜咱沟渠长60里,灌田54亩。憨班坡沟渠长30里,灌田65亩。皆有沟水开渠。每年山洪瀑发,渠道淤塞,须疏通”。
民国35年由南峪乡公所督办,大川各田户自力整修2000余米旧水渠,可灌田300余亩,均由受益户保护。
其次,大部村庄多有水磨,约400余处。再无其他水利设施,许多计划未能实施。
第二节水利工程
一、灌溉
民国时期,全县农田灌溉面积270亩。解放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建设,50〜60年代末,为增加农田灌溉面积,全县以兴修水利,使粮食连年增产。
1951年,城关乡上塄干整修水渠2条,灌田114亩。峰迭区花年村修水渠4条,灌田28.84亩。1952年贷水利款920万元(合新人民币920元),新修水渠34条,总长23.5公里,灌田面积1406.3亩;维修水渠49条,总长9公里,增灌田646.15亩。1953年新修水利和补修大小水渠23条,增灌田面积316.3亩;安装解放式水车两部,增灌田面积46.7亩。1954年,全县新修水渠48条,增扩农灌溉面积353.83亩。1956年前,自流灌溉渠道已有56条。
1956年全县扩大农田灌溉面积1.5万多亩。是年,全县农业合作化,各族农民群众掀起兴修水利的高潮,提出“叫高山低头,河水让路"、“引水上山”、“向石山石崖大进军”的口号,上半年兴修水渠150条、挖涝池995座、山湾塘16座、排水沟1327条、井一眼、蓄水池3座、水平沟3922条,扩大农田灌溉面积1.55万亩,完成原计划增加水地9000亩的172%。
1965〜1978年县政府投资57.15万元,修建水轮泵站28处。目前保留有3处,有效投资9.1万元,保灌面积为900亩。70年代始,全县共建小水电站、机灌166处,总装机容量2937千瓦,其中提灌机械144台,计2863千瓦。另有机电提灌面积9480亩。至1990年,全县兴建自流渠道总长659.8公里,投资额达186.59万元。
二、防洪工程
全县河流水湍急,每逢连雨、暴雨季节,山洪涌泄,河水暴涨,给沿河一带乡村工农业生产和交通运输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和危害。解放以来,全县兴建防洪堤53处,全长27.519公里,保护农田4148亩、村镇42处,工程投资210.46万元。
白龙江河道治理白龙江是全县最主要的水力水利资源命脉。但近代以来,随着县境大面积森林植被的消失,洪暴不断,连年出现。水利部门因地制宜,修筑干砌、浆砌河堤,以防御洪水灾害。
城关乡是白龙江防洪河堤的主要地段之一。1980〜1990年共修筑防洪河堤2.5公里(南岸1公里,北岸1.15公里)顶宽0.6米,底宽1.4〜1.8米,高4〜5米的梯形浆砌断面,国家投资60余万元,累计用沙石2.2万立方米,开挖土石方18750立方米。
哈河坝治理哈河坝,为武坪乡政府所在地,地处偏僻,山高坡陡,每逢暴雨,洪水威胁严重。截止1988年国家投资9.46万元,修筑浆砌石防洪堤650米,顶宽0.60米,底宽1.80米,高3〜5米;另,国家投资9.46万元,修筑10米跨长碎墩桥两座,保护村庄和耕地。
博峪河治理博峪河流域,国家投资修筑浆砌石防洪堤3处,全长510米,保护耕地90亩,村庄3个。
拱坝河治理除哈河坝重点防洪工程外,尚有黄见村、那哈村,大水沟口和上、下大年村等,常遭洪水侵害,亦修筑浆砌石河堤7处,长1944米,保扩村庄7个。
三、灌溉工程
以水轮泵站机电提灌、自流灌溉渠道为主,其次还有部分塘坝和喷灌。水轮泵站大多分布于白龙江,拱坝河、博峪河沿岸。
梁家坝水轮泵站位于梁家坝村1公里处的白龙江北岸。采用60〜6型水轮泵双机串联运行。扬程48米,提水流量0.14立方米/秒,保灌面积126亩。
巴藏水轮泵站巴藏两处水轮泵采用60~6型梯级串联和抽水发电(50千瓦)及30〜6型梯级串联抽水,扬程总48米,提水流量分别为0.14立方米/秒和0.07立方米/秒,上、下巴藏550亩农田得到保灌。
土桥子水轮泵站位于白龙江北岸,采用60〜6型水轮泵双机串联运行,扬程48米,灌溉504亩。
自流灌溉渠道1990年,累计兴建自流灌溉渠道252条,有效灌溉面积3.11万亩,保灌溉面积2.48万亩,其中500亩以上灌区有城马灌区、项哈灌区、杜坝灌区、黄土山灌区、南山灌区、大川灌区等。
机电提灌70年代开始发展机电提灌,到1990年,全县已有机电提灌144座,提灌面积9480亩。目前仍保留20处,825千瓦,有效灌溉面积2550亩,其中最大的巴藏二级提灌,国家投资8.5万元兴建于1987年,1988年竣工,总装容量150千瓦。提灌流量0.2立方米/秒,引水渠1500米。设计灌溉面积400亩,实灌面积300亩,使巴藏乡农业生产收到良好效益。
塘坝和喷灌兴建两处喷灌和23处塘坝,分别投资25.54万元、20.26万元。喷灌有效灌溉面积780亩,改善灌溉面积440亩。塘坝容积7.84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1664亩。
黑水沟水渠1958年“大跃进”“大兵团会战”时上马,全长约30公里,灌溉面积800亩左右。以后滑坡、泥石流破坏,灌溉未能持久。70年代重修后只灌溉过一、二次,后又因山洪、泥石流冲毁,终未收效。80年代因缺乏资金再未修复。
四、人畜饮水工程
据对全县半山地区一些村居缺水现状调查,县人民政府兴建引水工程178处,兴修人畜饮水工程83处,国家投资851万元,使全县41216人,24561头(只)牲畜饮水困难得以解决。(表一)
第三节水利管理
1971年始设水利电力局。工作人员8名。现有22名,(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3名,技术员5名)。开展正常水利建设工作后,水资源得到了开发和利用,不少地方的水患得以控制,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了优越条件。
水利实行分级管理,凡较大的水利工作,由县水利部门管理。其他一般工程由乡、村派专人管理和养护。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小水电工程不能充分发挥效益,造成严重浪费,设备损坏严重,其中机电提灌工程较多,国家投资兴建的144处机电提灌工程,目前尚能使用的有20处,仅占总数的13.3%。
据调查,全县500亩以上的灌区,实际引水流量占设计的50%〜乃%,有效灌溉面积占设计灌溉面积的66%。由于工程质量差,维修不及时,加之自然灾害的侵袭和人为的破毁,损坏自流渠道234.86公里。
第四节水土保持
随着社会生产活动的加剧,全县水土流失日趋严重,尤其是1958年白龙江林区开发利用以来,白龙江流域,自然生态环境发生恶性变化。全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245平方公里(186.75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42%,其中耕地流失面积8.18万亩,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4.3%。
为减少水土流失,60年代以来,县委、县政府动员全县人民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和治理山河的生产斗争,已取得的水土保持效益占流失面积的5.93%。
一、机构
水土保持站1984年8月成立,时有6名工作人员,其中技术人员3名,其他3名。其工作主要是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区重点防治小流域治理工程(简称“长治”)。1990年9月升为科级单位,隶属县水电局,人员发展到18名,其中技术人员5名 (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1名、技术员3名)。
二、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小流域治理工程
“长治”工程是舟曲县第一个国家级工程,始于1989年。是年,白龙江流域中部水土保持规划批准实施,治理荒山荒坡、植树造林。一期规划在峰迭、坪定、城关、江盘、大川、三角坪、池干7乡进行;二期规划1990年上马,增加南峪、弓子石、中牌乡。现累计治理面积120平方公里。初具规模。
三、土壤侵蚀
中度土壤流失面积71.20万亩(2500〜5000吨/平方公里),轻度土壤流失面积115.55万亩(500〜2500吨/平方公里),分别占水土流失总面积38.13%和61.87%(《甘肃省水文图集》:多年平均侵蚀模数等直线图和主要河流泥沙资料)。中度流失区,主要分布在城关、江盘、坪定、南峪、大川、弓子石、中牌、三角坪、池干、八楞乡部分地区,总面积474平方公里,占本区土地总面积的58.92%;轻度和微度流失区分布在拱坝河的局部及白龙江上游的曲瓦、巴藏、大峪、立节、憨班、峰迭乡的全部地区,面积约945平方公里,占本区土地面积的48.25%,占全县总面积的31.67%。
按五万分之一《舟曲地形图》,结合实际调查量算,全县1公里以上沟道1280条,总长2863.36公里,沟壑密度0.9公里/平方公里。
本县水土流失主要是面蚀和沟蚀,其中面蚀最为普遍。沟蚀是造成水土流失较严重的侵蚀类型,形成诸多切沟,以致发展为河沟。
四、洪水及河流泥沙量
白龙江流域形成洪水的主要因素是暴雨,以7、8、9月为甚,其特点是洪峰过程陡涨陡落。洪水期河流含沙量大,连年因泥石流的多股加入,河床淤积严重,河道调蓄洪水的能力变弱。
拱坝河、博峪河流域是典型的山区性河流,洪水过程陡涨陡落。因河道比降较大,淤积不甚明显。县境河流多年平均含沙量2.53公斤/立方米。含沙量1.26公斤/立方米,输沙量155.39万吨,占全省在长江流域总输沙量5410万吨的2.88%,其中白龙江流域年均含沙量2.53公斤/立方米,输沙量94.504万吨;拱坝河流域年均含沙量0.06公斤 /立方米,输沙量39.504万吨;博峪河年均含沙量0.687公斤/立方米,输沙量16.445万吨。泥沙主要来源于境内流域中部疏松的陡坡地,暴雨后易形成泥石流, 汇入河道。
五、水土保持现状及效益
为根治水土严重流失,60年代农村群众大战一江两河,治理沟坡,兴修梯田,全县种草种树;同时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工作。至1990年,累计修梯田3.85万亩,条田1.17万亩,沟坝地0.92万亩;封山育林2.27万亩,封坡育草0.58万亩。荒坡种草1.19万亩,人工造林1.9万亩,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7万亩,经典型调查,弓子石乡水保效益具有代表性。
该乡林地草场面积小,植被覆盖率只有8.95%,水土流失面积4.85万亩,占该乡总面积的84.2%,平均流失表±3毫米,年流失沙量9.69万立方米。15度以上耕地有1.1万亩,分布于海拔1900〜2600米的山上,干旱缺雨,粮食产量极不稳定,以缺乏燃料,贫困而著名。近12年,全乡造林面积5744亩,种草480亩,并在沟边路旁、房前屋后,村庄周围零星植树达百万余株,户均有树2367株,人均有树544株。目前,草、树长势良好,亩均流失表土量由1979年的4.1立方米/亩,减至2立方米/亩,治理面积达3649亩。生活燃料已达到自给或半自给,牲畜饲草基本得到解决。1986年5月,甘肃省委书记李子奇到舟曲调查研究工作时,曾到弓子石乡察看植树造林成果,对这里的成绩给予肯定。
第七章工业
本县工业经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原始落后到现代先进的发展过程。据考古资料证:本县西汉时期始有冶铸生铁工具和烧制砖、瓦、石灰,加工石条、石块等小型建材行业。唐、宋时期淘金业有所发展。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有人曾在憨班沟和瓜咱沟内采矿冶铁。民国时期,冶铁规模增大,年总产值达1.03万元(法币)。同时,有少量食品加工、棉纺、丝纺等手工作坊。1942年,国民党中央经济部采金局陇南采金处雇工70余名,用水选法在县城隍庙山下掘洞采金。
解放初期,部分铁厂停办,仅有4户铁厂铸造农铧,加之小量的手工业等,年总产值1万多元(银币)。1950年,恢复原厂6处、铧厂12处、陶瓷厂2处、草香厂3处,后停办。1958年“大跃进”时期,全县掀起“大炼钢铁”高潮。新办几百处冶铁、煤炭、农机制造、食品、陶瓷等工厂。是年,盛兴浮夸风,工业“总产值”上报高达610.30万元。因超越客观条件,盲目发展工业,工厂倒闭。1961年,全县工业总产值20.3万元。”文化大革命”时期,工业产值停滞不前。1976年后,各业逐渐恢复,新增水力发电工业。
1978年后,逐步推行经济体制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全民、集体工业企业与乡、村办工业如雨后春笋迅速发展。1982年县属工业总产值154.45万元,其中:社队企业11.44万元。1988年4月,深化企业改革,全县14个工业, 企业实行第一轮公开招标承包,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使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解决企业与职工的关系,搞好内部指标的分解与落实,即落实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三是改革与承包不相适应的上层规章制度和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与作风。改革后的企业生产效益大幅度上升。1989年县属工业总产值达到340万元,比1961年增长35.5倍,其中乡村办工业总产值380.74万元,是改革开放以来至1990年本县工业总产值最好的一年。
1990年,县境有国家级和省、州、县、乡属工商企业61家,其中,全民所有工、商企业中国属企业5家,省属企业8家,州属两家,县属企业13家;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1家;乡属企业32家(一级企业1家)。是年,县属工业总产值总计为257.8万兀。(表一)
第一节机构
1955年,始设工商科、主管全县工业商业。1957年,工商科与交通科并为工交科,工作人员3名,其中科长1名,科员2名。主管养路段、邮电局、砖瓦厂、电站、农机厂和商业部门等。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取代工交科。1973年,恢复工交局,至1990年底全局职工10名。
第二节轻工业
清末至民国时期,本县仅有一些水磨坊、油坊、酿酒、食品加工、熬制土盐、手工卷烟等小规模的私营作坊工业。生产器具简陋,生产工艺及方法落后,产品质低量少。
一、食品加工业
粮油加工解放前,城乡皆用水磨加工面粉。油料加工条件差,油坊少。解放后,有条件的乡、村修建水磨、油坊后,基本保证城、乡粮油的加工。
1954〜1956年,城镇居民面粉供应,城关粮站租用南街, 南桥、河南等村群众10户水磨加工城镇居民所需的面粉。年加工原粮30多万公斤。油料由月圆村私人油坊加工。
1959年,水磨发展到382座。翌年初,立节、铁坝、插岗等粮站始安装“65”型小钢磨加工面粉,武坪、峰迭、洛大等地居民仍供应原粮。1958〜1960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33.6万元。
1960年,国家投资12万元,在南桥村修建城关粮油加工厂,设厂房18间,仓库6间,职工20余名。翌年,正式投产后人员减至10名。时用两组直径7米的木制大水轮带动12合旧式石磨、加工原粮。1966年底停产。1968年安装“65型”电力磨粉机5台、榨油机1台加工粮油,年均加工面粉53.2万公斤,食油0.36万公斤。
1971年后,粮油加工厂归粮食局直接管理。1985年职工4名。动力机械总能力60千瓦,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282平方米,是年,固定资产原值13.2万元。1971〜1987年后,粮油加工业总产值累计136.8万元。
1978年后,供应城镇居民的部分面粉、食油从外地调入。1988年,粮油供应全部从外地调入,县粮油加工厂只加工县内入库油料和杂粮。后,对外代农加工粮食。
食品加工解放前,县内仅有城关南街一家私人酿醋作坊,年加工食醋约1000多公斤。供应县城居民,年总产值400余元(法币)。民国32年(1943),县内有饮食业3家。从业12人,总资金6000余元(法币)。
1957年,县商业部门先后在东街和广坝始建食品加工厂,职工10余名,加工少量的酱油、食醋、挂面、糕点、水果糖(白沙糖重新加工而成)等食品。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停产,1963年恢复生产,加工上述食品及酿造散酒。1969年后食品加工厂有职工8名,每年加工少量的食醋,逢春节、“五一”、国庆、元旦加工4次糕点,年产量0.60万公斤。1971年后复加工酱油。
1983年食品加工厂改属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由县食品公司主管,职工13名。动力机械能力8千瓦。占地面积1081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700平方米)。1985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3.9万元,年均产醋2万公斤,糕点1.8万公斤,酱油0.7万公斤,豆腐1.3万公斤,年均总产值7.9万元。翌年,粮食系统劳动服务公司始加工酱油、食醋、豆腐等,年均总产值2万元。
饮料1988年,城关乡镇企业年均产冰棒6万根,产值0.48万兀,1989年,县、乡企业供销公司产冰棒5.8万根,产值0.47万元;1990年加工3.5万根,产值0.28万元。
酿酒民间主要以青棵为原料酿造土酒由来已久,大部自酿自用,以商品交换的不多。1963年起,县食品加工厂每年酿造散白酒1万公斤,年产值2.5万元。1967年停产。1980〜1988年,大峪乡酒厂毎年加工玉米散酒3万公斤,年总产值10万元。1985年以来,江盘乡河南村有两家个体小酒厂酿造玉米散酒在市场销售。
二、印刷业
解放前夕,县城有一家私营石印作坊,印刷表、册、作业本、文件等。由于设备落后,缺少技术人员,业务量不大。
1986年10月,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建成印刷厂1处。翌年10月正式投产,固定资产原值6.6万元。1990年底职工17名,印刷品种有作业本、文头纸、文稿纸、发票、表格、图书及广告等。年均印刷量456万印次,产品销售县内各机关单位、厂矿,学校及迭部县的部分单位,年均产值10万元。主要设备有铸字机1台,对开切纸机1台,多功能三用冲截机1台,铁线订书机1台,四开平压回转机2台,园盘平压机3台。
三、木材加工业
舟曲县木材综合加工厂1977年6月设立镐把厂,隶属县供销合作社,加工生产镐把销售县内外。1979年转县属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改名舟曲县木材综合加工厂。1985年为锯材加工。动力机械总能力228千瓦,占地面积318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1360平方米),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9万元,工业总产值15.8万元,年利税总额4.7万元。1990年职工27名,工业总产值1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2万元。
1985年,开办江盘、武坪、拱坝、大峪乡木器厂,林木加工厂。
江盘木器加工厂乡办集体小型企业,职工5名。木制家具制造业。动力机械总能力5千瓦,占地面积185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103平方米)。1990年,固定资产原值0.2万元,工业总产值1.2万元,年利税总额0.1万元。
武坪乡木材加工厂乡办集体小型企业,职工10名。锯材加工业,动力机械总能力128千瓦,占地面积1.21万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586平方米)。1985年末固定资产原值5万元,1988年底达16.5万元,年总产值8.5万元。利税总额1.5万元。到1990年底利税已达4.3万元。
拱坝乡木材加工厂乡办集体小型企业,职工10名。为锯材加工业。动力机械总能力1千瓦。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1985年末固定资产原值0.4万元,工业总产值2.7万元,年利税总额0.8万元。
大峪乡木材加工厂乡办集体小型企业,职工6名,锯材加工业。动力机械总能力131千瓦。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406平方米。1985年末固定资产原值5.2万元,工业总产值1.5万元,年利税总额0.4万元。
1960〜1990年底,全县木材加工(木器制作)业制作木器家具累计39231件, 锯材加工20637立方米。
四、手工业
解放前,个体手工业有照相、缝纫业各2户,染整业7户,小炉匠2户,铜器加工业1户,银器加工业5户,砖瓦场1处。另有少量的铁、木器加工店。长期从业者50余名。
土布(俗称家机布)为传统的农村家庭纺织手工业,白龙江沿岸大部村庄中皆有数户专以此业为生者。民国30年(1941)县城西关设立一处生产土布、麻布纺织 F,称“协和纺织工厂”,资金2万元,人员12名。年加工土、麻布2.4万多米(宽0.33米)。另有少量农户养蚕自家繅土丝。
解放后,1956年3月社会主义改造运动时,部分个体手工业者联营建立“舟曲县手工业联社”,入社13户,社员24人,股金1405元,固定资产原值1162元。销售收入3.31万元,上缴税金120元,实现利润3651元。是年底,全行业公私合营,入社27户,119人。其中,染整业9户,44A;木器业4户,22人;铁器业8户,28人;银器业3户,12人;刻字业1户,4人;小炉匠1户,1人;炼铁铸造业1户,8人。全社分缝纫、铁器、木器、染整、制鞋等5个行业组。1957年修理、加工农具7100件,加工木器家具1023件,染整业加工土布6416匹(每匹长13.2米,宽0.33米),缝纫业加工衣服1603套。总营业额3.02万元。1958年,未合营的手工业全部合营,全面完成私营手工业的改造。3月,所属农具修造、修配、麻绳加工、刻字、染整、蒸笼加工等行业下放城关人民公社管理。是年,"大办地方工业”时,手联社铁器、木器、制鞋组分别过渡改建成“龙迭县农具修配厂”、“龙迭县木器厂”、“龙迭县制鞋厂"。年底,缝纫、制鞋行业转归商业部门管理。1976年7月,该社将所有股金全退还原入股者。全社分五金社,砖瓦社、木器社、基建社、缝纫社5个核算单位。1978年7月,基建社分出,成立“舟曲县建筑工程队”。
1985年工业普查时,手联社有职工68名,系县属集体所有制小型企业,由县经济计划委员会主管。其生产项目有木制家具和砖瓦制造(兼营缝纫等业),有动力机械总能力80千瓦。占地面积3219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621平方米。1985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9.9万元,工业总产值9.5万元,年利税总额1.1万元。1988年实行经济责任承包制后,年销售额10.1万元,年利税额达到1万元。翌年,工业总产值10万元,销售总额9.88万元,年利税总额0.82万元。1990年产品滞销,销售总额下降,总产值完成7.6万元。
五、日用陶瓷业
解放前,憨班老沟一处私办小型陶瓷厂生产小口酒缸、罐等,大多销售本县。陶瓷厂一度停办。1958年大办工业时陶瓷厂重新开办。1962年停办。1979年在原址重新办起“舟曲县憨班乡陶瓷厂”,系乡办集体小型企业。1985年从业者3人。为日用陶瓷手工制造业。占地面积816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1985年末固定资产原值3.1万元,年总产值0.6万元,年利税总额0.4万元。
六、棉花加工及针织业
解放前,棉花加工业6户,轧花机和弹花机各6部,其中南峪乡枣园村李家轧花机、弹花机各1部,为本县最早;其次,县城东街张家轧花机及弹花机各1部,日轧籽花100〜150公斤,是本县轧花机中效率最高的一家。另外,东街洪家和月园里一家亦有轧花机、弹花机各1部。
解放后,县城西关刘家始装轧、弹花机各1部。立节、巴藏等村相继装有轧、弹花机各1部。至1980年时仍在加工皮棉。此后,棉花在本县弃种,全县轧、弹花机弃置。
1988年,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在北街租用民房开办针织厂1处,职工7名,是年底投产,产品有毛衣、毛裤、线袜子等,年产值达3.5万元。
第三节机械工业
舟曲县农业机械修造厂
1958年,“龙迭县通用机械厂”建立。1962年底共制造木器小农具1115套,小型木车265辆,农机配件2850件,铁制小农具1.82万件。1963年国民经济恢复调整时,该厂停产。1966年恢复生产,更名“舟曲县农业机械修造厂”,下设翻沙、钳工、木工, 锻工及动力等5个车间。动力车间仅有1台50千瓦的“东方红”柴油发电机和两台车床,生产简单的农具配件及螺栓等。70年代,农机厂规模增大,有职工70余名。流动资金18万元。拥有各种机械设备30多台,固定资产26万元。厂房和车间2000平方米。以修配拖拉机为主,修造结合。期间制造7.5千瓦电动机1200台,其中部分运销青海。另产700型脱谷机21台,130型碾米机78台,电锯5台,简易立式车床、冲床及压力机等共7台。为交通、运输、水利设施提供1000件配套部件。1980年总产值达24万元。
1985年县农机局主管,职工年均人数30人。动力机械总能力64千瓦,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5.3万元。工业总产值9.9万元。年利税总额1万元。1987年以来,调整生产结构,以修配拖拉机为主,并承修大小各种汽车,铺筑县城街道水泥路面。翌年,实行经济责任承包。1990年总产值达27.6万元。
第四节建材工业
一、水泥
1958年,城关公社在东街建小型水泥厂1处,年产水泥100吨。翌年,产水泥38.3吨,1960年生产377吨。所产水泥原材料以未烧成的砖坯磨细而成,强度太低,不能使用。是年底停产。
1982年,县人民政府在城关乡罗家峪村东南建设一处全民所有制小型水泥厂,当年试产水泥1500吨,因质次未计产值,于1983年正式投产。1985年由县工业交通局主管,职工74名(未计40名临时工)。设计能力7000吨,动力机械总能力602千瓦,占地面积1.27万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6145平方米。1985年,固定资产原值82.3万元,工业总产值21.3万元,年利税总额6.9万元。生产水泥主要销售于本县及宕昌、迭部、成县等地。
1988年7月,深化企业改革,完善企业经营机制,首轮企业承包后,挖掘内部潜力,提高了劳动生产率。1989年生产水泥5000吨,销售4500吨,达到28万元,实现利润4万元。1990年原材料涨价、产值下降20%。
二、砖瓦、石灰
砖瓦1958〜1960年大办工业时,产砖计216.6万块,瓦124.9万片,石灰1476吨,工业总产值达37.9万元,年均产值12.6万元。1961〜1962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全县砖瓦、石灰厂停产两年。1963年恢复生产后,至1983年,年均产砖62.95万块,产瓦37万片,石灰51.4吨,年均总产值9.40万元。
砖厂有县办砖瓦厂。1958〜1962年由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办管理的城关砖瓦厂(场)。后由手工业联社管理。1970年后,立节乡花年城、峰迭乡好地坪、坝子、咀村和城关农民群众集体办和联办办砖瓦厂,产品销售本县。
1977年,城关乡在瓦厂村北开办一处年产600万块砖的机制砖厂。1985年有职工40人,动力机械总能力223千瓦,占地面积3564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40平方米,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1.9万元,工业总产值1.7万元,年利税总额0.6万元。产品主要销售本县及武都、宕昌县地。
石灰石灰烧制有城关乡锁儿头、沙川村,峰迭乡杜坝、沟门等村及坪定乡和山后等乡村10余处,产品销售本县。
三、砂子、石料
本县砂、石等建筑材料,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打制石磨、方块基石。
解放后,随着城乡建筑业的发展,砂、石料在修筑公路、桥梁、房屋建筑、烧制石灰、水泥、砌筑水渠、防洪堤等工程建设上得到充分利用。
第五节冶金工业
一、米矿冶炼
清康熙年间起,县境农民在白龙江河谷以南的瓜咱、憨班沟口及杨什哪朶一带办起采矿冶铁业,沟口矿藏及森林用之殆尽,铁厂移至沟峪纵深处。光绪时有四川人 “赵大爷”(名不详)与博学文及梁大川合资在憨班沟内采矿冶铁,前后设厂4〜5处。和文秀在瓜咱沟设厂。另有成县人刘客在杨什哪尕设点采炼。至宣统矿业兴隆。后,梁大川又在老红山、雁儿崖、傅家沟、石门、草坪子、神仙沟等地开矿炼铁。刘客铁厂停办后,陈老民继在杨什哪尕采矿冶炼。此后有“五财东”、“九财东”合资在瓜咱沟内设冶铁厂。
民国初至解放前,先后有梁大川、王登贵、肖继昌、和文秀、杨映春、陈世民、王士铺、冯安德、张绍武等人联办或接办“登贵铁厂”、“永昌铁厂"、“映春铁厂”、“安德铁厂”、“仲兴铁厂”。
民国34年(1945)夏,县境冶铁厂有韩起栋杨什哪尕的厂,王登贵憨班沟傅家厂及与张仲恒等合办的东厂,肖荣昌经营的峰迭沟铁厂,刘心裁、张生财在瓜咱沟内联办厂,刘心裁、冯安德联办正金沟厂,磨儿坪李发荣厂及沙滩杨文凤厂。各铁厂和农锌厂主雇人员联合成立“西固县工商联合会劳动铁业工会,
上述铁厂资本总额2.35亿元(法币),全年生产生铁总量44.4万公斤,年产值达1.03亿元。经济效益尚可的有正金沟、瓜咱沟、傅家厂及杨什哪尕厂,余皆似办非办状态。
各厂冶炼生铁,铁粉含量甚高,售价每公斤50元左右,铸成铧、锅,大部分驮运到岷县一带销售。而正金沟及瓜咱沟铁厂冶炼熟铁,打制生产或生活器具,售价每公斤100元以上。除满足县内群众需求外,运销武都、礼县、岷县、临潭等地。
解放前夕,上述各铁厂停办。1952年,原峰迭沟内的铁厂由肖忠汉与张少功、荣友介等5人合资联办。两年后,由于管理不善,生产不景气而倒闭。该厂解放前建土法炼铁炉4座,雇用工人60余名。年生产铁约3万公斤,年总产值银币4500多元,产品大都销往临洮等地。
1958年大炼钢铁期间,全县开展“户户献送钢铁活动”,群众把自用铁锅、铜锅、铁农具及其他铁质日用品砸碎,以废钢、废铜、废铁交公,全县共收废铁51.12吨,铜80.03吨,上交国家。是年10月,成立“舟、岷、宕三县指挥部”,抽调岷县、宕昌、舟曲66173个劳力和790名外地大学师生,整编成三个“炼钢兵团”,分派博峪、拱坝、武坪、沙滩、三角坪、城关、羌沟、庙儿沟、峰迭、瓜咱沟、峰迭沟、憨班拉尕沟、立节拉尕沟、曲瓦沟等地。筑起土法炼铁小高炉236座,日以继夜地“大炼钢铁”。
由于大炼钢铁急于求成,且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大搞浮夸,结果劳民伤财,于年底炼出劣质烧结铁1.7万吨,劣质钢0.27万吨。翌年,县境“炼铁”的外地大军全部撤回后,本县群众继续炼“钢铁”。1959年春,群众性的“小土炉”炼钢铁运动停止。憨班钢铁厂采用外地经验,改用“小土群”冶炼。当年炼出烧结铁114吨。1960年炼铁153吨,1961年仅炼出69.7吨。1959〜1961年工业总产值累计357.97万元(浮夸)。由于产品质差量少,1961年底,憨班铁厂同其他几处铁厂停办。
1970年初,国营憨班钢铁厂恢复,以憨班沟老红山铁矿资源为原料重新冶炼生产。厂内职工80余名。1972年9月改为甘南州属企业。后,该厂因资金不足,冶炼技术差,经营管理不善,产品质量低劣,连年亏损,(吨铁成本高达1900多元,售价仅为105元,建厂以来累计生产白口铁40多吨)。1976〜1978年连续3年未出产品,1979年经甘南州政府批准关闭。人员在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厂房归憨班公社管理。机械设备大多被盗,损坏,造成很大浪费。
二、农锌铸造
据弓子石乡井坪村出土的西汉时期铁铸农锌证明:铁质农耕具在县境已使用了2000余年。
解放前所产铁多用来铸造农铧。民国34年(1945)全县有私营铧厂10多家,其中有立节乡花年城鲁某,憨班张仲恒、王登贵、杨秀隆、奂荣昌,峰迭城肖家、姚家,瓜咱沟冯安德,瓜咱董银六,南峪杨文风等锌厂。农铧外销武都、康县、西和、礼县、漳县、岷县、临潭、卓尼、临洮、康乐、会川、临夏等地。其中大宗销往岷县、临潭。
1956年,农户兼营的铸锌厂处于停顿状态,市场犁铧日缺,武都军分区派韩廷俊副营长组织军队部分人员来本县开办铸锌业务。后停办。1963年,县农机厂开办铸铧业务。1970年立节、憨班、瓜咱等地村办农锌铸造厂出现。后又停办。今用农铧皆从外地购进。
第六节煤炭工业
一、武坪煤矿
舟曲煤炭采掘业始于1958年大跃进年代。是年6月,武坪村东约2公里外地带发现露天煤。随即开办武坪煤矿,并与憨班钢铁厂同时配套上马,出煤炼焦,以供炼铁燃料。初期露天掘煤。后,打20米竖井和32米斜井各1口。1958〜1961年底产原煤17.76万吨,炼焦炭1.13万吨,工业总产值累计322.38万元(浮夸不实)。1962年国家经济困难时期关闭。1970年4月4日重新开办。翌年4月投产(仍与憨班钢铁厂配套),“五一”劳动节炼出第一炉土法生产焦炭。是年,打竖井一口。组织人力并借调插岗林场推土机,进行露天开采,收效不大。1972年9月,该矿改为甘南州属企业。1975年1月,省煤炭设计院对此矿重新勘探设计,新建一眼运输大巷平井,与斜井构通;同时,边基建,边改造,边生产,逐步形成半机械化、机械化生产程序。
1978年4月,矿井改造任务完成。但掘井探明原煤实际储量比设计提供储量少29.5万吨(总储量为42万吨,时已采出9.12万吨)。由于矿源枯竭,煤炭生产量急骤下降,经济效益大幅度滑坡,迫使企业减员,调出103名工人,其余职工继续维持生产,1980年6月,矿柱回采安全结束,采原煤5137吨。
1982年4月,煤矿正式关闭,大部分财产作价处理,余交县财政局。112名职工调本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余留10名工人归县林业局,于此育林办苗圃。
原武坪煤矿国家总投资142万元,形成固定资产133万元,主要设施、设备有斜井两口,130多米。平井两口,近300米。竖井1口,露天矿1处,炼焦炉10座;内燃绞车2台,电动绞车1台,矿车20辆,自动装煤机1座,洗煤机1台,充电架两台,矿灯200门,载重汽车两辆,5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两台,东方红75型连轨拖拉机1台。共产原煤11.08万吨,冶炼焦炭1.15万吨,保证憨班铁厂生产所需。原煤供应白龙江林管局、武都、宕昌及本县的大部分企业,实现产值190万元,上交国家税金13.1万元,实现利润2.8万元,积累16万元,还清所有贷款。
1984年5月,原武坪煤矿退休工人桑有兰(藏族,共产党员)以自己10多年采煤经验,在离该矿东部1.5公里的山地上发现露天煤,便组织10多人掘土采煤。后,掘巷道采煤,是年生产煤100多吨。以后逐年扩大,人员增加到130人,已掘平巷6条,总长3000多米。1989年累计生产原煤近1万吨。总收入23万元。
二、金钱沟煤矿
始建于1981年,县属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位于八楞乡金钱沟,海拔2400米 〜2800米。矿区有11公里专用交通线路(沙布公路19公里处起至矿区)。1959年,省地质局、西秦岭地质队和北京地质学院师生先后来此找矿。1968年,金钱沟村民朱五斤发现煤炭矿苗,并报八楞公社,后经挖槽初探,发现储煤。1970~1971年,经省地质三队、五队普查槽探,储煤201万吨。1980〜1981年继续钻探实际储量后方投资筹建。至1985年,职工34名,占地面积3006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255平方米。动力机械总能力280千瓦,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5.5万元,工业总产值7.6万元,年利税总额1.7万元。系县属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由县工业交通管理局主管。1981〜1990年,年均产煤1.03万吨。
第七节电力工业
一、内燃机发电
1966〜1976年间,县农机厂1台50千瓦的“东方红”柴油发电机发电,日间供本厂生产,夜间供县城机关单位照明,年发电量9万度。
二、小水电
1958年,国家投资20万元在南桥村(今江盘乡政府所在地)修建小电站1座,实际装机容量50千瓦。时因山体滑坡和渠道欠固,仅发电半年。后于1959年停止使用。
1969〜1990年国家陆续投资1078.9万元,在县境兴建47座小水电站,实际,总装机容量7995千瓦,1990年实际发电量1419万度,其中白龙江流域36座,装机容量5729.20千瓦。拱坝河流域7座,装机容量1078.50千瓦。博峪河流域4座,装机容量440千瓦(表、二、三)。
三、锁儿头电站
原州属单位。1982年8月下放舟曲县水利电力局管理。1971年兴建,国家投资644.4万元。引水渠全长1093米,其中引水涵洞长约508米,水头30.5米,设计流量25.2立方米/秒。安装立式机组,装机容量6400千瓦(3200千瓦x2),1976年10月第一台机组建成发电,二号机组于1990年7月始发电。动力机械总能力3549千瓦。是年实际发电量800万度,与武都、宕昌两县联网供电。1985年,占地面积98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790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585.5万元。
1988年,电站及下属憨班、大川变电所实行经济责任承包。年发电量为1100万度。工业总产值达到65.40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是年,工人77名。
四、插岗电站
1973年建成,县属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位于插岗乡东南2.5公里处,低水头低流量引水式电站。设计水头30米,流量4.68秒立方米,卧式机组,装机容量300千瓦X2,实际装机容量830千瓦。1990年发电量90万度,供插岗、武坪,三角坪机关及部分村庄生产生活用电。
1985年职工24名,动力机械总能力886千瓦,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988平方米。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03万元,工业总产值5.6万元,利税总额1.3万元。于1988年实行经济责任承包。1990年工人18名,发电量90万度。
五、阳山电站
建于1987年,县属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国家投资73.20万元,在八楞乡阳山庄下利用金钱沟水源修建的高水头小流量电站,明渠全长1100米,其中石渠500米,土渠600米。设计水头130米,引水流量0.54秒立方米。装机容量250千瓦x2组,年发电量170万度,实际年发电量32.75万度。供电区域金钱沟煤矿,八楞乡机关及阴山、东岔湾、阳山等村庄。1989年职工3名。固定资产原值30万元,占地面积106平方米。
第八节建筑工业
舟曲县建筑工程队
县属全民所有制单位。建于1978年7月,1990年工人99名(含城镇集体所有制施工组工人23名)。设备有汽车、电焊机、振动器、磨石机、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35台(辆),总功率161.5千瓦。该队10多年中承担县人民政府及粮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财税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广播局、土地管理局、服务公司、农贸公司、食品公司、城关乡、江盘乡等部门的办公楼、宿舍楼和舟曲第一中学,城关第一小学教学大楼,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等名建筑的施工任务。
1988年施工面积5145平方米,总产值41.6万元。1990年施工面积1.47万平方米,总产值148万元。第八章乡镇企业
农业合作化后,大多社队设有副业队。1958年全县社队盲目兴办厂矿企业,职工2000多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的5%。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大都下马。1976年乡镇企业得到新的发展,有企业23家,职工256名。
1976年9月14日成立社队企业管理局与县工交局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个牌子。翌年析离,复原局名称。
1979年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变化,乡村企业进一步发展。1983年11月撤消社队企业管理局,成立县集体经济管理站。1984年5月22日并归县农牧局。是年9月复立舟曲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升格一级局。
1980年乡镇企业4家,职工243名。除乡办企业外,村办企业和联产办企业、个体企业迅速发展。1990年各种企业增至1770家,从业人员3217人。从事企业生产的劳力占农村劳力的5.87%。总收入达773.5万元,总产值642.7万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31.3%,已拥有建材、木材加工、建筑、运输、商业、服务业等多种企业。第一节企业形式
1990年乡镇办企业32家,村办16家,联办两家,个体1720家。以乡办数量企业为骨干,个体办占绝对优势。
一、乡办企业
乡办企业32家,583人,其中农业企业8家,175人;工业企业17家,335人。建筑业3家,60人;商业服务等4家,13人;总收入229.5万元,总产值164.5万元。
二、村办企业
村办企业,共16家,108人,其中农业企业1家,60人。工业企业等15家,48人。总收入15.2万元,总产值11.6万元。
三、联办企业
联办企业2家,19人,总收入4.9万元,总产值3.5万元。
四、个体企业
个体企业1720家,2516人,其中工业企业1064家,1517人;建筑企业13家,237人;交通运输329家,346人;商业饮食企业288家,308人.;服务及其他企业26家,108人。总收入523.9万元,占全县乡镇企业总收入的67.73%,总产值463.1万元,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72%,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22.56%,在全县经济中处举足轻重的地位。
第二节产业结构
60年代初至1978年,全县农业结构单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大量剩余劳力从事农业生产以外的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服务业和其他多种行业的企业。
一、工业、加工业
从事工业、加工业生产的乡镇企业共有1098家(其中乡办17家,村办15家, 联办两家),总产值231.6万元。锯材、木器制作有乡办江盘、武坪、拱坝、大峪木材加工厂。煤炭业有个体办武坪煤矿。乡办企业憨班陶瓷厂出品缸、瓮、酒盆等;同时,立节、巴藏和曲瓦等乡农民利用农闲时间淘沙金,年产量约10千克左右。
二、建材、建筑业
建材业有砖瓦、石灰、砂料厂(场)。全县主厂城关乡机砖厂兴建于1977年,年产砖600万块,产品质量良好,行销县内外,供不应求。此外,城关、峰迭有数户个体砖瓦厂。石灰、砂料场多为个体办企业,分布在白龙江、拱坝河沿岸部分乡村。
建筑业建筑企业16家(乡办3家,个体13家)。年总产值71万元。均能承担钢筋混泥土结构建筑。但限于这些企业技术力量薄弱,设备差,多承建小型工程。
三、交通运输业
个体运输329家,从业人员346人,年总产值205.9万元。运输工具有载重卡车、大型拖拉机、小四轮拖拉机、三轮摩托车、小面包车等。1988年有货运卡车80辆,方向盘式拖拉机(小四轮)20余台,手扶拖拉机30余台。1990年,个体运输有较大发展,货运大车发展到116辆,手扶及方向盘式拖拉机240台,三轮摩托车210多辆(有照牌110辆),面包车5辆。
运输专业.户除长途营运外,也短途客运,弥补国营运输公司客货运输能力的不足,公路临时中断时,个体户车辆发挥运输能力两地接送疏散客流或转运货物。近年个体运输户与国营运输部门市场竞争激烈。
运输工具的巨增,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管理不善,许多车辆驾驶人员未经严格技术训练和专门机关的考核,技术不熟练或不懂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驾车出外意外事故时有发生,甚至造成载客严重伤亡。其次,少数法盲利用交通工具,贩运、盗卖木材。
四、商业、饮食企业
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文化娱乐业等311家,从业人员336人,1990年总产值达103.7万元。
商业在乡镇企业第三产业中占很大比例,遍布城乡。有的弃农经商,开个体商店;有的利用农闲时间长途贩运,其中有的经营布匹、服装和烟酒糖茶、百货;有的经营粮油面粉、肉类;有的贩运或经营蔬菜。
饮食业1978年,县城只有两、三家食堂,来往县城的旅客用餐不便。以后各种名号的饭馆及冷饮、小吃部增至几十家。
服务业11家,其中乡办1家,个体10家,年总收入4.9万元。主要是理发, 照相、农机修理等。
文化娱乐业约30个,多为个体。主要经营电影放映、放录相、舞厅、台球
等。五、种植、养殖业
全县药材种殖、养鱼、养鸡、养蜂等专业9家,235人.其中乡力、8家,企业职工175名,村办1家,职工60名。1990年总产值30.5万元。
第三节经营管理
乡镇企业由于所有制和行业不同呈多头管理并存形式;一方面受乡镇企业管理局领导,另一方面也受县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乡办、村办企业由乡镇局领导,同时也受所在乡政府直接管理。其中,建筑业由县计划委员会管理,交通运输业由县交通部门管理,商业、饮食、服务等行业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
第四节产品简介
乡镇企业的产品种类少,而优势产品更少。较有名的产品主要有红砖、木制家具、锯材、原煤、药材、花椒及苹果等。
红砖乡办企业城关机砖厂生产,质量、规格均合技术指标。产品畅销县内外, 是全县公、民房屋建筑材料主要供应厂家之一。
木制家具年产量1600多件。价廉实惠,坚固耐用。产品有新式组合家具、卷柜、桌、椅、沙发等。
第九章交通运输
县境地处僻壤,山高谷深,道路崎岖。自汉起,丝绸之路河南道虽然开通,经白龙江谷道中的羌道(县)西行北上。但历时两千多年至解放前,交通仍然不畅,农副产品的运出和群众生产生活用品的购进全靠人背畜驮。
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发展交通事业,国家投资387.73万元兴建地方公路,县、乡交通运输有很大改善和发展。至1990年底,全县已有20个乡,108个村通了汽车(江盘通小车、小四轮拖拉机)。修建及养护公路12条,总长289公里,其中省道1条,73.5公里;县道5条,165.2公里;乡道4条,29.3公里;工矿专用线2条,21公里。以上四级公路3条,总长68.6公里;等外公路9条,总长220.4公里。另有舟曲林业局林区公路39条,461公里,大多修筑在本县境内(部分建在迭部县境)。此外,修建钢筋水泥公路桥梁14座,钢丝吊桥25座。全县有各种机动车辆564辆,其中汽车320辆,各种拖拉机244台。
第一节机构
解放前,县政府由建设科主管交通。解放后,1955年县人民委员会始设交通科。1957年交通科与工商科并为工交科,科长1名,科员2名,主管商业部门和养路段、邮电局、砖瓦厂、电站、农机厂等部门。
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取代工交科,1973年恢复工业交通管理局,主管工业及交通运输。1990年底,工业交通管理局职工10名。
第二节解放前的交通
民国34〜35(1945~1946)年,西固县政府征调全县劳工修筑三段道路:即甘川公路西固境官亭至沙湾段45公里公路;两河口(衔接甘川公路)至西固县城段17公里(两固支路),建石台木面桥3座,涵洞1处,过水路面两道,开炸石方2000余立方米,1947年11月24日支路与两河口大桥工程同日竣工通车,成为本县有史以来第一条公路;后修建县城至巴藏45公里简易公路道1条。(表一)
一、运输
未建公路前,生产生活资料的输入全靠人背畜驮。农副产品外运和外地日用百货内销亦如此。清末民初,全县“驮脚”畜运户20多家,来往中坝、碧口、岷县、兰州驮运货,另有100多户农民为商人背“背子”运货。民国36年(1947),全县专业运输和农业运输畜力1790头(匹)。过去民有“生在穷山窝,出门就爬坡,人靠脊梁马靠驮”之说。甘川公路修通后,官亭至沙湾只有7辆木轮牛车来往运货。
1947年西固县畜力运输统计二、古桥、船渡
1、“神仙桥”木拱桥,俗称“飞桥”。人渡桥时桥板上下颠簸摇晃,似有神仙腾云驾雾之感,故称“神仙桥”。此种桥民间较多。清前所建跨越白龙江的永定桥(县城南门外),建于清康熙5年(1666)。此西1公里是南桥。县城西5公里沙川桥1座。跨岷江的有两河口桥,又名济川桥。北魏宕昌政权时期,吐谷浑为打通白龙江谷地东西通道多次复修。清雍正九年(1731)重建。种家桥,距县城25公里,康熙50年 (1711)建。新桥距县城30公里。邓邓桥,位县东北花石关(今宕昌境),传三国魏邓艾父子所建,后几经修缮,光绪十一年(1885)重修。近化桥,在县城东北。1941年2月,架通峰迭与好地坪两村间白龙江索桥一座。
解放前,除少数临时性的木排桥及独木桥外,跨越白龙江、拱坝河和岷江的便桥大多为木拱桥,其结构是:两岸各竖两根间距3米左右,直径约65厘米的粗圆木,称“将军”,其横穿圆木,称“千斤梁”,两端各铺垫圆木数层,每层向前延伸,至两岸桥梁接近,再以两根横木连接桥顶,上铺木板,净跨二、三十米不等。解放初期仍使用的有梁家坝桥、大川坝桥、南峪桥、后坝桥、沙川寨桥、武都关桥、项哈桥、果折桥、花年桥、立节桥、下巴藏桥、上巴藏桥、曲瓦桥、水冷子桥(原貌今存)等14座。60年代陆续以新建的16座钢筋混凝土桥及钢索桥取代。
2、龙桥过去,大多建筑在县城内外大水沟通道上。桥面构筑楼阁,竖4柱或6柱,边缘镶栏杆,顶覆瓦,雕梁画栋,精工细做。基底砌筑石条及石块。整体建筑,别具一格。建修过的龙桥有北水门、北街、东街、南关、西关、后坝、三眼、北关、罗家峪等10余座。50年代桥上建筑相继拆除。至70年代陆续以水泥、石拱桥代之。
3、索道临时性渡河用竹绳索道(俗称蔑绳)。竹绳固定在两岸木架(俗称辘辘)上,滑溜时用两块硬木圆筒(俗称溜壳儿)套住蔑绳,外以缚身绳系紧溜壳,用力攀蔑绳滑动向前来回渡河。解放后60年代仍保留有索道,但陆续以钢丝绳和滑轮取代,牢固省力。
4、船渡解放前沙坝、沙湾、上堠各设木船一只,在白龙江上摆渡。船绳竹蔑做成,往往绳断船翻,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1949年秋,沙湾渡船翻沉,44人遇难。
第三节公路
一、两郎公路
两郎公路东起甘川公路391公里处白龙江与岷江交汇的宕昌县两河口,西跨岷江两河口桥后入舟曲境,经大川、南峪、城关、峰迭、憨班、立节、巴藏,在黑水沟口出界人迭部县。在兰郎公路419公里处相接后直达郎木寺。在舟曲境内长73.5公里,其中解放前修筑的县城到两河口的公路长17公里。
1956年3月19日,国家投资7.2万元,修建舟曲至洛大简易公路。5月1日,舟曲县抽调干部、工人15人成立“舟曲县修建地方简易公路大队”,动员民工1850名,分段包干施工。1957年1月5日峻工,历时8个月,投入21.84万个工日,完成土方38.89万立方米,石方6.45万立方米,干砌块石防护工程4655立方米,涵洞25孔,石台木面桥1座。1957年2月继续修建2.5公里未完工程7段,完成土方1.8万立方米,石方2.4万立方米,投入2.95万个工日。新建公路宽约6.5米(石方路段宽4.5米),沙川、憨班两座桥完工后通车。现砂砾路面。
二、地方公路
自新中国成立至1985年,全县修建地方道路(省道除外)和厂矿专用道路11条,总长215.45公里。但这些公路大部分测设简单,质量较差,经常发生滑坡、塌方,交通不畅。.
1985~1987年,国家为帮助贫困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尽快改变交通落后状况,采取“以工代赈”形式,建设县、乡公路。县工交局贯彻“全面规划,加强养护,积极改善,重点发展,科学管理,保证畅通”的方针和“民办公助”的原则,对全县地方公路和桥梁进行改建和修建,提高公路质量。现为砂砾路面。(表一)
立大公路1966年2月,立节、大峪两公社组织850名青年民兵,开展劳动竞赛。经过一年苦战,于1967年2月修通立节至大峪的11公里公路。全工程国家助资1.2万元,共投入10.54万个工日,移动土石15万余立方米。
1984年7月,特大暴洪冲毁立大公路。1985年7月重新测设,同年11月改建, 于1986年6月竣工。
改建后的公路设单孔石拱桥一座,全长29米,净跨13米,桥面宽5米,设计负荷载汽一13,挂车一60吨;设置涵洞6处,总长52米;防护工程5处,总长1840米。国家投资40万元,投入18.56万个工日,移动土石38.65万立方米。九二三林场公路九二三林场公路自两郎公路26公里处(狼岔坝村)相接,东南伸入磨沟九二三林场,全长10公里。此路于1969年10月18日县上调集560名民兵始建,历时247天,投入13.73万个工日,投资7万元,移动土石方14.87万立方米。公路建成后,对开发森林资源,促进本县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方便磨沟群众生产生活资料的运输。
城九公路城九公路从县城起,终至坪定乡九原村,途经坪定乡政府及9个行政村。1971年10月10日,由坪定公社发动全社700多个农民修建,于翌年4月中旬竣工。投入25.68万个工日,移动土石方38.28万立方米。国家助资2万元。
由于原建公路未测设,坡陡弯急,路面狭窄,有的路段在滑坡一带。虽已通车,但晴通雨阻情况时常发生,不能畅通。1986年10月中旬重新测设改建,1987年4月底峻工,全程26公里。国家投资20万元,投入23.47万个工日,移动土石方27.09万立方米。
两峡公路两(河口)峡(子梁)公路是舟曲县重要的县乡公路之一,也是全县南北交通的纽带。北接两郎公路零公里+340米处,南与沙布公路相连,西连大川,沟通三角坪、武坪、插岗、拱坝、铁坝、大年、池干、八楞乡和金钱沟、武坪两个煤矿及舟曲林业局一、二、三林场。
公路沿线地形复杂,沟壑纵横。尤其石门沟、峡子梁地段多悬崖峭壁,工程十分艰巨。1973年7月由甘南州交通局地方道路工程队按四级公路标准测设,并负责施工,于1974年开工修筑。动员全县19个乡2121名基干民兵,组成12个施工队,投入28.47万个工日、移动土石33.68万立方米,修建涵洞129个。经过两年的艰苦努力,全部工程峻工通车。
此条公路的建成,为开发森林业、煤炭资源,加快沿线村居群众的脱贫致富,发挥积极作用。
城化公路城化公路西起县城,盘山越岭,途经东山弓子石乡到中牌乡谢家村,跨岷江至化马与甘川公路相接。这条道路开通,可解决东山两乡48村1万多人口的炊燃、磨面及其他生活所需运输困难。1972年3月甘南州交通局道路队按简易公路测设后,9月初调集城关、弓子石、中牌三公社青年民兵1600多人修筑,4年后完工。投入47.21万个工日,移动土石方63.03万立方米。1985〜1987年经三次重新整修,铺垫涉水路面12处,小涵洞4道,计17.5米.另修防护工程72处。国家投资40.27万元,投入30.85万个工日,移动土石41.22万立方米。1990年5月因中牌地区发生滑坡和泥石流,路毁桥断,未修复。
坎拱公路1976年拱坝公社抽调1250名劳力26天修通坎坎坝至拱坝乡公路。共投入3.25万个工日,移动土石5.12万立方米。
八楞公路(西岔梁至八楞)八楞公路是西岔梁至八楞乡政府的公路,全长9.6
公里,经两次修成。
第一次未测设,急于1974年6月开工,翌年春竣工,共投入8.43万个工日,移动土石11.24万立方米。建成后的路段线形不良,大部滑坡,坡陡弯急,不能保证车辆畅通。1985年5月中旬重新修建,1986年6月竣工,属地方道路第一条四级公路。设有单孔石拱桥一座,全长29米,净跨13米,桥面净宽6米,设计负荷载汽一15,挂车一60吨;另修涵洞8孔,防护工程两处。投入21.64万个工日,移动土石方43.69万立方米。
巴曲公路巴曲公路北接两郎公路,跨白龙江、曲瓦河,南至曲瓦乡政府。1975年10月,曲瓦公社540多名青年民兵承修,翌年秋峻工,投入4.47万个工日,移动土石方6.18万立方米。
金钱沟公路金钱沟公路是从沙布公路20公里+120米处接头,至金钱沟煤矿的工矿专用线路,总长11公里,其中悬崖段8.3公里,施工难度大。1975年9月10日开工,历时3年零4个月峻工通车。移动土石方18.5万多立方米(石方占15.75万立方米),投入16.49万个工日。
沙大公路北起宕昌县沙湾镇,西至舟曲武坪乡境大水沟口。1974年6月〜1975年3月第一次修建。第二次于1985年6月测设,同年11月中旬施工,历时6个月竣工。设砼石拱桥涵洞6座,小型涵洞6孔,防护工程29处。国家投资38.38万元,投入23.64万个工日,移动土石方28.46万立方米。
三、林区公路
舟曲林业局所辖公路,分布在拱坝河流域和白龙江中上游各林场,初建于1952年,与甘川国家公路干线和两郎、岷(县)代(代古寺)省道相接,构成林区交通运输网。
1990年底,有公路461公里,水泥桥7座,其中两水镇白龙江大桥1座;国家投资75万元;黄鹿坝大桥1座,插岗林场场部桥两座,共投资12.24万元;沙滩林场场部桥及卡子桥两座,国家投资9.89万元;腊子口林场场部桥1座,投资5.79万元。历年国家投资累计2844.3万元。(表二)
舟曲县公路基本情况统计表第四节桥梁
民国36年(1947)11月,两(河口)西(固)公路建石台木面桥3座。
解放后,先后修建公路桥14座(包括林区7座),钢丝吊桥25座。
一、曲瓦桥
巴藏至曲瓦间横跨白龙江的公路桥,位于两郎公路65公里处。1976年10月1日建成,国家投资10余万元。
二、立节大桥
立大公路起端,跨越白龙江之桥,位于县城西40公里处的立节乡。1973年12月15日建成,国家投资13.5万元。
三、沙川桥
是两郎公路跨越白龙江的主要桥梁之一,位于两郎公路22公里处。解放后两次筑修。首次修石台木面桥,二次建混凝土双曲拱桥。
1、石台木面桥下部结构永久式钢筋混凝土浆砌石墩台,上部结构为净跨4孔 (2孔12.5米,2孔15米),全长75.10米的下承式木桁架桥。1958年7月底竣工, 支出13.48万元,投入7.43万个工日。1964年12月进行加固防腐防锈处理,重铺桥面及道板。后因河床下切和特大洪水冲击,桥梁中墩倾斜下沉20厘米,交通受阻。再次加固,以维持通车。
2、钢筋混凝土双曲拱桥新桥距旧桥上游13.5米,省交通厅先期外业测量钻探4孔,59.57米。甘南公路总段承接工程设计后。并于1969年11月施工。次年10月1日建成通车,设计荷载汽一13、拖一60。下部构造:南岸为混凝上沉井基础和加箱型桥台,高12.34米。北岸桥台座落于基岩上。上部构造为1孔净路67米,全长88.6米的六肋五波钢筋混凝土双曲拱。桥高11.34米,桥面净宽7米,砂砾路面,填土厚度0.3米。工程投资40.53万元。
四、憨班桥
位于两郎公路45.5公里处,是两郎公路跨越白龙江的主要桥梁之一.解放后修筑两次。首次修石墩台下承式木桥,二次建钢筋混凝土双曲拱桥。
1、石墩台下承式木桥1958年8月1日沙川石台木面桥峻工后,全部建桥人员撤到憨班修桥。憨班桥采用沙川桥设计图施工.因钻探基础不良,南、北桥台和“2号”桥墩改为木桩承台浆砌块石墩台,桩长6米,平均直径26厘米。又因河床砂砾层厚、卵石大,打木桩不易下沉。南承台计划打桩42根,只完成整桩37根。限于时间紧迫,北桥台由计划打木桩28根改为挖基坑浇筑混凝土;1号、3号桥墩设计抽水机挖坑,浇筑两层1.5米高混泥土,墩台浆砌块石。
3号桥墩施工,须将白龙江北截南流。1959年6月5日上午9时截流工程即将合龙时,打好的围堰被激流冲断3米,不幸发生重大伤亡事故,10名桥工落入江中,4名献身。
6月12日下午2时半,白龙江暴涨,1号桥墩被洪水冲塌,桁架下落,造成水泥、钢材、木材和劳力的重大损失,工程暂时停顿。
同年9月29日,省交通厅同意甘南工交局工作组对施工中的憨班桥水毁原因的分析和重新施工的意见,全桥设计,采用标准图施工。变更后,下部结构为木桩承台浆砌块石基础,上部结构为“工”孔净跨30米、长75.10米豪式桁构下承式木桥,桥面净宽4.5米。经过1年半艰苦努力,终于在1960年3月10日建成,总投资16.03万元。
憨班桥建成后,两郎公路于同年5月1日全线通车,与甘川、兰郎公路衔接,对促进甘南的经济建设及白龙江林区资源的开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964年10—12月,甘南公路总段工程队投工1676个,投资1.93万元,进行全面加固。为保护中墩免受冲刷,在墩前设置集石铅丝笼,补修桥头导流坝,全桥进行防腐,重铺桥面及轨道板。延长使用年限。
1970年初,北岸一侧1孔桁杆腐朽变形,成为危桥。
2、钢筋混凝土双曲拱桥1971年5月21日,省交通邮政局测设三队始勘测新桥址。5月25日〜6月20日完成第二桥位深钻探工作。
新桥由甘南公路总段根据钻探资料,于是年9月9日完成设计,预算63.67万元,由其所属工程队于1972年3月5日施工。由于地质复杂,进行3次地质钻探, 在旧桥上、下游采取5种方案施工,终定新桥位置在旧桥上游40米处。后因待批方案过久,基础施工缺乏抽水设备和电力不足等原因造成窝工浪费,前后延缓4个年头。而后实际施工只有14个月,基础6个月,上部构造8个月,1974年7月24日建成通车。
新桥下部构造为150号混凝土空心沉井,底基落于枯水位下15.6米,沉井矩形断面,边长8.5米,混凝土封底厚4.5米,井盖厚2米,沉井掏空高度9.1米,容积432立方米。200号混凝土箱形桥台长17.5米,宽8.5米,高13.02米;上部结构为孔净跨70米,全长96米的五肋四波双曲拱桥。净跨5.5米的大腹拱8孔,净跨2.45米的小腹拱2孔,另有净跨0.5米〜2.21米暗腹拱8孔。全桥肋间用13根横系梁连接。200号混凝土桥面净宽7米。基底至桥面总高28.62米。
全部工程耗用钢材31.32吨,水泥1311.9吨,木材660.9立方米。投入5.14万工日,总投资107.93万元。
五、两河口人民大桥
两河口人民大桥是两峡公路起端,跨越白龙江的公路桥,位于县城东17公里处。1974年8月10日建成,国家投资18.3万元。
六、两河口大桥
解放前建石台墩木面桥12孔,净跨7米,长84米,宽4.5米。每孔横排直径60厘米,长9米的园木桥梁8根,计大梁总数56根,伐自白龙江上游林区,每根大梁由二、三十人用木质大轱辘拉运两河口建成大桥。后因桥面损坏严重,1964年虽对上部结构进行维修、但终因不稳固和桥头引道技术等级过低,行车极不安全。
钢筋混凝土单坡双曲拱桥1976年省公路局决定改建两河口桥。新桥由甘南公路总段勘测设计,位于旧桥上游35米处,荷载汽一15、拖一60;桥型结构上部构造为3孔、净跨23米,全长86.44米的钢筋混凝土单坡双曲拱桥,桥面净宽7米。下部构造为浆砌片石重力式桥台。1976年4月开工,7月25日建桥工地遭岷江百年不遇的洪水袭击,损失达4.8万元,致使工期延长。全部工程于1977年10月1日竣工通车,实际投资58.4万元。(表三)
舟曲县公路桥梁概况七、钢索吊桥
70年代起,全县先后新建和改建25座钢索吊桥,替代过去的神仙桥、索道、木船和其他落后的桥梁,既载人畜,又能通行小型汽车和拖拉机。
南峪桥1970年建,跨白龙江,是构通南峪南北人畜往来的必经之桥。
大川乡境两座跨越白龙江的钢索吊桥建于1972年。
南桥是县城连结白龙江南岸江盘乡政府和所有村庄的吊桥,能通行小型汽车和拖拉机。也是25座钢索桥中幅度最宽、跨经最长的索桥。建于1969年。
武都关桥跨越白龙江,建于1972年。
憨班乡项尕村、憨班村、果者村,立节乡花年村和上下巴藏各有跨白龙江的钢索吊桥,先后建于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谢家桥跨岷江,建于1973年,位城化公路东端。
第五节运输
一、汽车客运
1948年3月成立“西固汽车站”,因无车辆未开展营运业务。
1958年建立舟曲汽车站,隶属甘南汽车运输公司管辖,站务人员2名。卡车一辆。营运路线是:从舟曲发往合作(岷县住宿),每班往返4日,客运量30人左右。旅客周转量189万人次/公里,全年客运量2700人次。
1963年,汽车站及其营运业务移交武都汽车运输公司管理1971年复归甘南汽车运输公司管理。1976年,重建车站,停车场2750平方米,候车室110平方米,其他房屋540平方米,站务人员4名。1978年9月,武都汽车运输公司复接管舟曲车站,增发武都和代发兰州、迭部的3辆营运客车,日客运量约100人,全年约3万多人次,日客运周转量为11279人/公里,全年客运量338万人次/公里。
县汽车队成立,有客运轿车一辆,在本县开展短途客运业务,全年客运量约1200人次,周转量4.8万多人次公里。后停运。
1981年8月,舟曲汽车站由甘南州运输公司接管(3级营运站)。至1988年底,有站务人员7名,更新“驼铃”牌大客车,营运全程810公里,日客运量平均180人,全年达5万多人次,旅客日周转量为2万多人次/公里,全年达600多万人次/公里。
二、汽车货运
解放前,无汽车货运业务。
1976年县汽车队开办货运业务,职工23名,其中,管理人员5名,汽车驾驶员8名,助手3名,修理工7名;汽车8辆,计载32吨,其中客运轿车1辆,翻斗车1辆,解放牌货运车6辆(编为两个运输组),全年完成货运量15.5万余吨,周转量为74.74万吨公里。1981年,汽车队因管理不善、经济效益差而撤销。
1978年后,贯彻经济改革开放政策,全县个体交通运输大力发展。1990年个体运输专业户163家,从业180余人。有货运汽车116辆,载重量550吨;方向盘拖拉机20余台,手扶拖拉机30余台。各厂矿企业车辆12辆。
三、其他运输
解放后,国产自行车逐步投放市场。80年代成批投放后,全县自行车拥有量大幅度上升。至1990年底,已达7226辆,平均每百人有6.6辆。据大川点观测:日流量68辆。全县有10余辆三轮车、3辆摩托车,来往县城至两河口送客运货。
公路沿线的乡村农民多用拖拉机、三轮车或架子车拉运农副产品,摆脱祖祖辈辈靠脊梁背运货物的苦难和辛酸。尚未通车的少数乡村和上、下山的群众,仍以人背畜驮运输货物。
第六节交通管理
1972年3月成立舟曲公路交通管理站,管理县境内的公路交通安全和养路费征收。工作人员2名,借用房子办公。
1974年9月,代古寺交通管理站建立,并管理舟曲辖区交通安全,开展监理交通业务和养路费征收等工作。后迁址舟曲县城借工棚办公。1979年改名“舟曲交通监理站”,在广坝新建办公楼一幢。
1987年7月,交通管理体制改公安部门管理,更名舟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 人员5名。
1989年在大川机动车辆观测点实测:公路日均机动车流量228辆。第七节公路养护
一、养路
解放前,两固公路由沿途乡(镇)、保组织当地群众管理养护,整修路面和排水沟,栽植道旁树木。如有水毁,民众抢修,县政府派员查考,按月奖惩。由于长期无专人管理,路面质量差,不能经常通车。
1972年设立舟曲公路段,专门养护两郎公路县境段。全段有职工83名,下设5个养路道班,1个养路组。各道班、组所养护的两郎公路路界是:大川道班零至15公里处,沙川道班15〜30公里处,峰迭道班30〜43公里处,憨班养路组43〜47公里处,花年道班47〜60公里处;巴藏道班60〜73.5公里处。
二、县、乡道路养护
1977年县工交局设立地方道路养护站,有4名管理人员。下设7个道班计53名 (属州集体所有制工人),养护192.8公里县、乡道路。城九公路,由坪定道班养护;城化公路,由弓子石道班及中牌道班分段养护;沙大公路,由沙布道班养护;立大公路,由大峪道班养护;拱坝公里路临时安排养护人员;西岔梁至八楞公路,由八楞道班养护;巴曲公路1人养护;安博公路暂无养护人员。
三、工、矿道路自派工人养护
林区公路有专业养护工261名,人均养护1.77公里,管理及养护由舟曲林业局管理。各林场公路自理养护。局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林区公路质量大检查,打分评比。1988年后,公路养护实行以路定人,分段责任承包制,使公路路况完好率达98%。
第十章邮电
第一节机构
一、县局沿革
解放初,李亮卿开办西固邮亭,时有两名邮运员。1952年6月邮电合一,改名邮电部西固邮电局。1954年6月,省邮电管理局直接管理西固邮电业务,至1955年改名“舟曲县邮电局”。1959年1月人民公社化高潮中,邮电局改归县政府领导。1962年,实行省局管理为主,地方政府管理为辅的双重领导体制。1968年8月,改名舟曲县邮电局革命委员会。
1969年,邮、电分设,本县设立邮政局和电信局,邮政局由省交通邮政局管理,电信局以当地驻军管理为主,省电信局领导为辅,派驻军队领导干部任县局教导员,地方干部任局长。1973年9月,邮政、电信并局,省局分管业务工作,县革命委员会负责党政工作。
1978年4月,恢复舟曲县邮电局名称至今。至1990年底,局内设话务班、报务班、邮运班、营业组、机务站、机线组和办公室。全局干部和业务人员83名,其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58名(内高中、中专26名。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6名,技术人员5名)。各种机动车辆3辆,自行车22辆。(邮政编码:746300)。
二、邮电分支机构
1954年在洛大、峰迭、武坪设立邮政代办所,大川设立邮电所。是年11月16日,洛大邮政代办所改为营业处。1955年成立磨里邮电所,今为三角坪邮电所。1956年11月4日武坪邮政代办所改为武坪邮电所,今为角儿桥邮电所。同年12月1日开办立节邮电所。
1958年12月,卓尼县下迭邮电所移交舟曲,改名麻牙邮电所。是年,憨班亦成立邮电所。1962年麻牙邮电所移交迭部县接管。1964〜1976年相继设立弓子石、铁坝、拱坝、大草坡4个邮电所。1973年和1986年分别在两河口、大年乡政府所在地设立邮件接转站。
1984年5月,成立博峪邮电所。至1990年底,全县设邮电所11处。(表一、二 、三、四)舟曲县邮电局、所分布示意图
第二节邮政
一、解放前的邮政
1、古代烽燧、驿站烽燧亦称烽火台,为古代边防昼夜示警报信之设施。舟曲民有“烽燧大鼓”之口碑。县境残存的一些烽燧遗迹为秦、汉至宋时期所建。
秦、汉时县境设羌道(县),为便利公差人员往来,中央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邮亭,驿站以至丝绸之路南道开通。
驿站(所),明代称水马驿并递运所,为符验。军情重务,递送公文又置铺舍。转运军需给养物资,以地理条件抽派运夫,使用马、驴、船、车等。西固至京城陆路4500里,61站,限120日抵京。西固辖区沙湾设杀贼桥驿。清袭明制,仍设杀贼桥驿,马4匹,夫2名。
清光绪34年(1908),西固州同设驿夫3名,1银12两。
2、近、现代邮政清宣统3年(1911),西固
设邮寄代办所(西关天成西楼下韩宗轩中药铺,由韩代办业务)。后移南门内西侧处。1931年又移至西街(洪家铺子)营业,由韩子志勤、志恭轮流从杀贼桥接邮件,日行程60里,两日1次。民国28年(1939)8月14日,西固邮寄代办所升三等乙级邮政局。是年,官亭信柜改代办所,并在两河口村设信柜1处,由该村杨爱录办理业务。西关村张一民每日从两河口往县城送邮包1次。民国30(1941)年,两河口村毛春禄充邮差,专为县城送信,是年,邮政局由西街移到北街(今农行所在地)。
1947年,西固邮政局因业务收入达不到三等乙级邮局规定,又降称西固邮亭。是年,西固始设无线电分台,初发电报业务。电台设在南街上翠号西楼,与武都联络通信,为军、政机关和银行部门服务。
解放后,邮电事业迅速发展,自1951年西固邮亭升为四级邮局,至1990年,有邮路1264公里。
二、邮政网路
1、干线邮路解放初,西固至两河口邮路为畜驮班,从沙湾接运。1954年10月,武都至兰州
班车开通,并托运邮件。1955年8月1日起,舟曲邮局从石阚子接班,12月14日又改沙湾接班,每日1次,配两头毛驴昼夜兼行;夜间12时从舟曲出发,次日凌晨抵达沙湾,中午11时返回县城。
50年代初,在两河口村租民房3间,设立转运站。1959年后邮政业务量及报刊发行量剧增,邮运改为马车班。1963年初,为加快邮件传递速度,兰州至武都邮车到两河口先进入舟曲,后达武都(返程不进舟曲)。1969年邮电分设后,两河口至舟曲邮路由武都至舟曲班车委办,县局派员押运。1971年省邮政局拔款购小型方向盘拖拉机1台,每日往返两河口运送邮件。途中交换大川所邮件。
1973年,在两河口修建邮件接转站。省局从敦煌局调嘎斯63型旧汽车1辆。1976年初,配北京212型小“面包”车1辆,转运邮件。1983年又为两河口邮路配备手扶拖拉机1台运邮。舟曲到迭部邮路经峰迭、憨班、立节邮电所。
2、军邮1951年,武都至西固邮路配军邮人员4名,归县委秘书室直接领导。1953年以来,机要文件实行军、邮分设。1956年7月邮电部门设机要通信机构,军邮员归县邮电部门。
3、县内邮路1954年9月1日,开辟舟曲至洛大干线3日班邮路,由两名乡邮员步行运邮,贯穿峰迭、憨班、洛大1区6乡,全程138公里。
1956年底,全县设乡邮电所4处,邮路总长度246公里,自编乡邮员10名。乡 (镇)与县之间邮件交换次数每周6次的3个,每周3次的5个,每周两次的6个。1958年底,全县75%的公社通邮。至1960年底,上河片通邮达拉、卡坝、旺藏、多耳、阿夏、腊子口、桑坝等乡,下河片通博峪、铁坝、大年、坪牙等乡。1989年底,全县邮路,有委办汽车邮路两条,即两水至大草坡逐日90公里;大川至三角坪自行车(班期周六)26公里,交换点10处,(考核点);舟曲至弓子石当日步班17公里,交换点两处(考核点)。舟曲至迭部(当日)157公里。
农村自编环形投递线路15条,(步班14条,自行车班1条),形成贯穿全县22个乡,210个村,487个村民小组及7个林场的邮政通信网。(表五、六)
4、市内投递路线西固邮政代办所初设时期邮件数量少,县城投递频次和路线尚未形成。1954年县局仅有1名封发员兼城市投递工作,主要为机关单位递送报刊、信件。
1988年后,配投递员两名,县城区域分东西两段投递:东以南街、北街以东到瓦厂、三眼村为1段;西以南街以西至中学为1段。日均投递报刊2381份,各类邮件600多件。
三、邮政设施
县城至两河口接邮交通工具,1959年前为驮班,军邮自行车班,县内步班。1959〜1963年为马车班。1963〜1969年为省局自办汽车。1969〜1973年为拖拉机班。1973〜1983年为汽车。1983〜1988年为拖拉机班。县以下邮路大部为自行车班;舟曲至迭部,两水至大草坡均为委办汽车。
四、邮政业务
解放初开办信函、包裹、汇兑业务。1953年增办报刊订销业务。1956年后逐步增加印刷品、特种挂号信、国际平信、保价包裹、快递小包业务。1985年开办“商品包裹”和“集邮”业务。1988年开设“邮政储蓄”。1989年5月开办“邮政快件”业务。至1990年底,邮电交换量增加10倍至25倍,其中长途电话由1953年的305张增加到19914张,增长65.29倍;各种函件也增加到9.8倍。其他业务量成倍增长。
舟曲县邮电局农村投递路线第三节电信
解放以来,电信通信经历1956年、1958年和1970年三次发展高峰。特别是1978年后,全县形成和完善长话、农话、市内电话以及电报通信网络,业务种类不断增加。先后开办的电报业务种类有:防空、气象、特种、水情、军政、公益、新闻、公务、普通、电汇、公电等11种;电话按管理层次和经营范围分为长途电话、农村电话、市内电话等三大类。长途电话,种类分代号电话;特种电话,紧急调度电话,政务电话;普通电话,公务电话。特别业务有预告电话,预约电话。
一、电报
民国36年(1947年)无线电报通报联系与武都并网。
1953年9月28日,架通西固至武都单线电话,并利用电话线路,由武都经转电报。1956年初,架通武都至岷县电话线路,舟曲与武都、宕昌、岷县各局互换通报;舟曲发甘南州电报由岷县局抄转,去兰州电报由岷县经转。设备以震荡器听抄。因线路设备所限,常出差错。是年5月使用“莫尔斯”机纸条收报。1958年,省局为少数民族边远地区舟曲配发55A型15W无线收发报机5套,定时与兰州、甘南联络会晤。
1959年,架通舟曲到甘南州直达电话线路,同时开通直达报路,通报采用人工震荡器听抄。1989年5月使用BD—55型电传打字机。1990年7月改为ASR—12型电子电传机,插报双工工作。
二、电话
1、长途电话解放前,西固县通外地电话系军政专用。
解放后,1956年武都与岷县通长途电话后,随之舟曲与岷县亦通长话。1959年又开通甘南州至舟曲长话线路。1970年武都至舟曲开通单路载波,舟曲装有B845—B型三路载波机1端。同年8月开通与兰州直达电路1路,合作2路,武都1路,宕昌1路。1988年底,安装ZM305型12路载波机1端,经合作、武都、兰州电信局接转,长途电话可通往全国各地。
2.市内电话城镇电话始建于1954年2月。是年,西固邮局仅有10门座式交换机1台(实为8门),用户话机4部,局内话机3部,有电话杆路0.25杆公里。1956年底,有交换机30门1台,电话机18部,电话杆路0.736杆公里。后经1958年、1976年、1988年大修改造,至1990年有100门交换机两台,已装容量和实占容量200门,用户话机141部,杆路长度8公里,电缆2皮长公里,形成县城市话通信网;同时纳入市内电话交换网的用户小交换机,有舟曲林业局20门,锁儿头电站10门,专供该机关内部使用。
3、农村电话1956年4月19日,由省局勘测,架通县内农村电话165杆公里。配备话务员两名,县话线务员5名。1960年底除部分区乡通话外,西从洛大起,用单线架通卡坝、达拉、桑坝、多耳、阿夏、腊子等公社电话;南从武坪起,架通博峪、拱坝、铁坝、大年等公社电话。覆盖全县15个公社、31个大队、159个生产队。
1964年后对全县农话杆线路进行整治,原有单线换为双线。1971年初,利用广播线和自架单线通话的大队达90个。1972年初,由于公社以下线路缺少维护,大队以下电话自行停止,广播载波化也随之取消。1972年6〜11月开通迭部至舟曲的电话线路。上河6乡及3个邮电所的电话线路亦与此线路接通。
1980〜1990年期间,县城至两河口、中牌、坪定乡,三角坪至八楞乡,上巴藏至曲瓦乡线路改为水泥电杆;憨班至黑水沟,两河口至角儿桥、拱坝、铁坝线路为油浸电杆。杆路强度和电路质量有了提高。全县除博峪乡外其余21乡全部通电话。1990年有交换点7处,总容量260门,实占127门;杆路总长度244杆公里,明线长度522对公里,电话单机89户。纳入农村电话交换网的用户小交换机有:舟曲林业局下属的七个林场,共有交换点7处,总容量140门,有电话单机34部。三、电信设备
电信交通工具
1953年有自行车2辆。1956年有自行车4辆,1972年有手扶拖拉机1台,电信 用自行车12辆。
电信主要设备
电报设备 民国30年(1941),西固县有无线发报机1台,手摇发电机1台。
1954年人工音响器1部。
1956年“莫尔斯”收发报机1部。
1958年55A型15W无线收发报机5套,人工振荡器1部。
1988年81型15W无线收发报机3套。
1989年BD—55型电传打字机两部,人工发报机1部。
1990年ASR—12型电子电传机两部。
长话设备1954年西固邮电局有10门磁石交换机1台(长话、市话合一)
1970年B845B型单路晶体管载波机1端。
1975年GD3一型三路载波机1端。
1988年底,装ZM—305型12路载波机1端。
市话设备1954年市话交换机1台30门,0.5杆公里。
1957年市话交换机1台50门,2杆公里。
1960年市话交换机1台100 H.
1979年市话交换机两台200门,5杆公里,电缆2皮长公里。
农村电话设备1956年电话交换机2台30门,159杆公里。
1957年电话交换机3台50门。
1960年电话交换机8台170门,552杆公里。
1976年电话交换机7台200门,214杆公里。
1990年交换机7台260门,杆路244杆公里。纳入农村电话交换网的用户小交 换机7台140门。第十一章商业
第一节经营体制改革
一、解放前的商业状况
解放前,少数农民在农闲时节从事商品生产和经商活动。清末民初有四川、陕西、河南、湖北等地外商在县城设立商号“义和长”、“天成西”、“荆生茂”药店,兼营少量百货。民国27年(1938),省合作委员会派员在西固县城开办合作事业,始设信用合作社,消费合作、铁器合作社各1处,货款6万元,并设商务会。时有个体商铺25家。民国35年(1946),全县个体从商者45家,从业人员90人,资金1.95万元。是时,物品奇缺,物价腾贵,市场冷落;农村商业市场更为萧条,只有少数货郎肩挑小货串乡叫卖。
二、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解放后,国家建立国营商业和扶植发展供销合作业的同时,私营商业也有所发展。1953年11月,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取消个体粮商。1955年底,全县有私营商业和手工业117家,从业人员539人,流动资金2.67万元,其中非农业人口93家,422人;农商兼顾的24户,117人;日用百货业30家,从业人员126人;食品业6家,从业人员34人;中药材7家,从业人员37人;理发业2家,旅店5家,豆腐业7家,缝纫业8家,洗染业9家,屠宰业4家。1956年2月,国家对以上行业摸底排队,实行公私合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其中9家百货业合并到国营商业,16家小商贩和其他从业者并入供销社,部分手工业者并入手工业联社,其余回乡从事农业生产。
私人工商业改造完成后形成五种经济成分,即全民所有制国营商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合作商业,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公私合营商业及个体商业。1957年后个体商业不复存在。公私合营商业和集体商业逐步过渡到国营及供销合作社商业,其人员也陆续转变为国家商业职工。
“文化大革命”中,以割“资本主义尾巴”为由,城乡个体合作小组门店被查封,商品折价,转并民贸公司,记入“代管合作店组股金”专户;又以“清理阶级队伍”为名,抓捕合营的部分私方人员,随意对其抄家并管制,一些老、弱、病、残或认为有历史问题的从业人员被强制遣送农村。1979年后,在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政策中复查落实24户,恢复粮户关系;收冋下放农村的4户,45人恢复工作,退还合作小组的积累资金。
三、商业体制变革
解放后,国家在加速发展国营商业的同时,不断扩大商业网点,增建服务设施, 培训专业人才,大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城乡商业日趋繁荣。但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个体商业被取消,集体商业并入国营商业。渠道单一,流通不畅,影响了商业发展,商品购销及经营成果均低于其他年份。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改革商业体制,建立多渠道、少环节的商品流通体系。至1988年,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等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发展到314人,经营网点118处;农工商联营公司1处,从业人员200多人;合作店组30户,从业人员52人;个体商389户,从业人员419人。1990年,银行历年给商业贷款4451.1万元, 其中粮食贷款1226.1万元,个体商业发展到431户,从业人员462人。商业经营体制现已发展成为国营商业、供销社、联营商业、集体商业、个体商业和集贸市场等6种经济成分。
第二节国营商业
1952年4月,西北贸易公司岷县分公司在西固县设立贸易组。翌年春,改为贸易商店。后,成立贸易公司。1958年成立商业局后,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棉麻采购站、药材公司等企业归并商业局管理。全县工商管理和商品购、销、调、存及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调拨等业务皆由商业局统一领导、统一核算,形成单一的国营商业形式。后几度分合。1971年起,先后从民贸公司分出并成立医药、农副产品、饮食服务、燃料、糖烟酒副食5个公司。
一、民贸公司
1952年由贸易组发展为民贸公司。在组织市场,控制批发,平抑物价、扩大流通、活跃市场、繁荣城乡经济等方面发挥国营商业的主导作用。1990年,商品销售总额完成388.5万元,实现利润7.75万元。县城综合门市部营业面积514平方米,商品销售完成62.5万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六分之一,比1985年增加6.5万元。另在县城设有各类商品零售门市部8处和民族商品专营门市部1处,立节乡设批零兼营点1处。全公司现有职工49名,流动资金69.8万元,固定资产53万元。
二、糖烟酒副食公司
1977年7月由民贸公司析置。现有职工54名,流动资金20.3万元,固定资产工2.6万元。除经营批发业务外,在县城设零售门市部10处,副食加工厂1处,立节乡设批零兼营点1处。1990年,销售完成368.5万元,实现利润6.64万元。三、燃料公司
解放前,本县无石油、煤炭燃料来源。1952年,供销社从外地采购调运并供应少量煤油。1958年大量供应。1976年后,民贸公司分设成品油加油站,同年8月成立“舟曲县燃料公司”,职工24名。1985年2月改设“舟曲县石油公司”和“舟曲县煤炭公司”,隶属甘南州业务部门管理。
石油公司1985年2月成立,职工23名,流动资金7.6万元,固定资产41.3万元。有金属油罐10座,容积500立方米,油罐汽车3辆。1990年,供应各种成品油1368吨,销售额157.4万元,实现利润7.5万元。(表一)
舟曲县几个年份成品油供应量统计
煤炭公司1985年2月成立,职工10名,流动资金6.9万元,固定资产19.3万元。有蜂窝煤生产线1条,年生产能力5000吨,主要经营工业用煤和民用煤炭业务。1984年销售煤炭1007吨,1987年始对城镇居民供应蜂窝煤,比原用煤节约10%。1988〜1990年分别销售504吨,980吨、1556吨(收入16.8万元)。
四、饮食服务公司
民国35年(1946)全县饮食服务业4家,从业人员10人;旅店业3家,从业人员10人;理发业2家,从业人员4人;照相业2家,从业人员4人。1956年饮食业发展到6家,从业人员34人(其中:饮食合作小组4家)。公共食堂2家(其中:民贸公司办食堂1家);旅店业5家,从业人员18人。
国营1958年,饮食合作小组和个体饮食服务业过渡到国营企业。民贸公司在县城设“大众饭店”1处,理发、照相、旅社各1处,并于1959年成立“服务商店”。1971年,服务商店从民贸公司分出。于1974年2月成立“舟曲县饮食服务公司”,职工28名。1988〜1990年,饮食服务公司下设旅社1处,床位300张,食堂、照相各1处,理发2处,商业门市部3处。全公司职工19名,自有资金4.5万元,固定资金16万元。1990年营业收入4.6万元,亏损3.5万元。
私营1990年,全县个体饮食业64家,从业人员118人。旅店业21家;其中县城11家,立节、铁坝各3家,峰迭、插岗各2家。理发业6家,照相2家。
集体城关乡“农工商联营公司”设宾馆1处,床位50个,并设食堂1处。舟曲林业局旅社1处,食堂2处,浴池1处。县九二三林场旅社、浴池各1处。县医院浴池1处。县粮食局食堂2处。另有房屋修缮业11家。
此外,自行车、家用电器、钟表及其他等修理业13家。
第三节供销合作社
一、县供销联社
舟曲县供销社是50年代初期由农民入股,国家扶植建立起来的集体经济组织。1952年4月成立西固县城关供销社,经营财政没收和接收旧合作社的少量物资及收购菜油、农铧等。8月始从岷县、武都等地购进各类生产资料及其他物资,业务逐渐扩大。1953年成立县社筹备处,负责商品购、销、调、存业务。1955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并在南关设经理部。是年3月在广坝始建供销联社(建筑房屋7幢50间。翌年4月竣工,交付使用)。是时,国营商业面向城市市场,供销社面向农村市场,实行产品分销,接收棉麻采购站,同时将工业品批发移交县民贸公司。粮食和油料由粮食部门经营。是年底,经营网点发展到58个,其中基层供销社6个,分销店8个,小商代销店13个,农村代销店30个,县联社经理部1个,工作人员90名,入社社员6034户,股金1.63万元。1958年,全社资金发展到19.58万元。是年,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合并,基层供销社改称商店。1961〜1962年,供销社与国营商业析离后,供销社职工107名,基层社11个,分销店职工99名。1963年9月,供销社旋并国营商业。1965〜1966年,投资10.72万元修建县城广坝商店和峰迭、铁坝、大川商店及角儿桥分店。1972年成立舟曲县农副产品公司。1977年撤销农副产品公司成立舟曲县供销合作社。1978年旋复舟曲县农副产品公司。1977年6月建成镐把厂(县社直属企业)。1979年移交九二三林场经营。
1984年1月,召开舟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入社社员10999户,占全县总农户的61.2%,入社股金3.05万元,年底股金达4.1万元。是年,县农副产品公司改为县社经理部(简称“县社”),县社建成经济联合组织。1986年底,县社实行并社留点,将原来的13处供销社调整为9处,即巴藏、大峪、立节并建立节供销社;八楞、大川并建大川供销社,拱坝、铁坝并建铁坝供销社。翌年,县社成立供销贸易公司,下设批发部、综合经营部、城关零售门市部(对外仍称城关供销社)。是年,各基层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经营管理机构。1990年,全社职工133名,固定资产108万元,自有流动资金298万元(社员股金5.5万元)。经营网点85家,其中基层社9家,分销店19家19人,农村代购代销店57家。另外,在沙湾和立节各建批发站1处。
二、乡供销社
1952年4月,城关供销社成立,与县社一套人马,合署办公。是年7月建立联合区供销社和武坪区供销社。1953年初,建立沙湾供销社和官亭供销社。是年底,县社与城关社析离,正式建立城关区供销社。1954年分县后,接收岷县移交洛大直属乡供销社;同时将沙湾、官亭供销社及大川区销货点移交宕昌县。1955年,第一届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后,本县有城关、武坪、联合区供销社和洛大乡供销社。1956〜1957年,大川区供销社由宕昌县划归舟曲县,并建立坪牙直属乡供销社。1958年 “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供销社的所有制性质和经营机构多次变更。1983年3月,恢复乡供销社,清理股金,兑现“股金与利息分红”。全县供销社清理落实股金5498股,股金额1.11万元,兑现利息分红共计1.5万元。新增股655股,股金1310元。新扩股8284股,股金1.66万元。新旧股共计15248股,股金3.05万元。社员股金占基层社自有流动资金的2.39%。是年,召开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选出理事会成员34名,监事会成员61名,其中理事会主任11名,副主任4名。
1986年,巴藏、大峪、立节、峰迭、城关、弓子石、大川、八楞、三角坪、插岗、拱坝、铁坝、博峪等13个基层社,职工103名,固定资产63.79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22.67万元。是年底减巴藏、大峪、八楞、拱坝4个基层社。1990年,基层供销社的自有流动资金发展到194万元,固定资产58.5万元,职工95名,完成销售总额526万元,实现利润5.6万元。
1978年后,恢复供销社“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1986年实行“联购、联销、联利”经营责任制。1987〜1988年“并社留点” 后,改革供销社内部人事制度,实行干部聘任制,职工合同制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县社同县公司、各基层社以承包合同形式签定为期三年的《承包经营责任书》。1987年,全县供销社实现利润翻番。翌年,实现利润14万多元。1990年,完成销售额969万元,实现利润10万多元。
三、农业生产资料
1976年前,供销社供应农村社队生产资料有小型铁、木农具和汽油、柴油、机油、润滑油及农药、化肥等产品。1976年后,汽油、柴油、煤油等产品由专营部门经营。(表二)第四节合作店组
1956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时,对部分不够合营条件的个体商户,组织起合作商业店、组,有百货合作店、组7家,合作饮食业4家,经销代销3家。1958年,人民公社化高潮中,合作店、组全部过渡到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1979年后,合作店、组又重新发展起来。至1984年,合作店、组发展到33家,从业人员99人。1990年,合作店、组全部转为个体商户。
第五节个体商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对个体商户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大力扶持。1980~1984年,全县个体商户发展到240家,从业人员261人,年成交额61.2万元。1987年发展到528家,从业人员589人。个体饮食业发展到53家,从业人员100人。1988年个体商户有的因转业而降到389家,从业人员419人。1990年个体商户上升到431家,从业人员462人,年成交额28.2万元。第六节联营商业
80年代,城关乡政府创办“农工商联营公司”,扩大农副土特产品收购、生产、加工和推销业务;同时开办机砖厂、黄金厂、渔业、宾馆、饮食业。就业人数152人,工业总产值100万元,上交利税24.02万元。
第七节集市贸易
唐、宋时期设“茶马互市”,峰贴峡寨成为当时汉、蕃进行茶马交易的重要市场。民国35年(1946)先后在沙湾、官亭两镇开办集场。解放后,县城等地为自发性质的小型集场。80年代后,县境集市贸易日趋活跃,蓬勃发展。1986〜1988年全县集市贸易市场有城关、立节、插岗3处。至1990年,国家投资6.5万元建设贸易市场,面积600平方米。县城广坝建成商业一条街,上市商品有百货、日杂用品、针纺织品、化纤及棉纺织品、五金交电、生产用品、饮食、食品、粮油、蔬菜、牲畜、家禽、柴炭及各种修理等摊点400多家(摊点),日均成交额达1.1万元,年均成交额400多万元。外来商贩由1986年的1082人,增加到1988年的1500人,外商日流动量达400多人(次)。1990年,部分摊点转移农村乡镇或外流而降到195家,全年成交额113.18万元日均成交额0.31万元。
第八节物资
一、管理机构
解放后,物资无专门管理机构。1967年,物资业务始由县计委主管,设仓库1处。1968年物资仓库改为物资站,工作人员3名。1972年设立物资局。1984年物资物资公司。1988年恢复物资局,与物资公司合署办公,共有流动资金18万国有资金8万元。仓库44间(1160平方米)。翌年,完万元,实现利润1万元,固定资产26万元。职
炸药、玻璃、汽车以及金属、化工和建筑等材料, 「配,计划外物资按需求量由县物资局、物资公司采三、分配供应
物资分配供应按计划内和计划外调拨。80年代后期,计划内钢材由州、县计划委员会直接分配,年约100~120吨,主要供应生产企业。计划外钢材采购,年约50〜60吨,以补充基建单位和个人基建材料不足部分。水泥、炸药、玻璃、油毡等物资供应工程基建单位。汽车主要供应个体户。(表三)
四、储运与管理
县物资局下设物资公司,经营物资由省物资局直接供应,年进货约400吨,价值约60万元。储备约8万元,并随市场需求状况调整物资的储运。1970年前,年进货额约10万元,库存约3万元。1972〜1979年,年进货额约70—80万元,销售额60万元,库存10万元左右。1980年后,年进货额约60万元,库存约7万元。物资储存专物专库,专人保管,定期检査、盘库,保证物资安全。
舟曲县几个年份主要物资购销量
第九节商品购销
解放后,随着工农业大力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提高,对日用商品需求量增大,年商品收购量和吞吐量逐年增长。1990年,商品销售总额完成212.2万元(实现利润37.1万元),其中物资公司商品销售完成69万元,医药公司152万元,石油公司157.4万元,煤炭公司16.8万元,民贸公司388.5万元,糖酒副食公司368.5万元,供销社969万元。生产资料供应完成364.2万元。农副产品收购完成63万元。
1978年起农副土特产品市场收购完成额增长较快,但跳跃性大。1988年完成最高收购额214.44万元,比1984年的101.86万元增长1.11倍。后,农副产品年收购额逐年锐减,地产药材收购亦然。生猪收购亦于1978年下降。皮张、羊毛于1983年始降。1990年各类皮张仅收购7张,羊毛8公斤。地方产品收购额下降原因主要是改革开放中市场竞争激烈。价格放开后,部分农民将自产商品外运销售;同时,外地商贩亦在本县抢购产品,市场农副土特产品大幅度减少。(表六、七)
1988年,食盐、糖酒、卷烟、棉布、缝纫机、机制纸等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额为1990年前最高年份。后,逐年下降而化纤布销售呈上升趋势。自行车、手表、半导体收音机最高销售年份为1984年,后渐降。1985〜1988年高档工业产品,特别是电器年销售额直线上升,后亦降。此因经济滑坡所致。商业部门则根据市场销售变化计划采购,运储工业产品。(表四、五、八)
1979年,书店省辖。是年,省拨款修建钢筋混泥土四层楼1幢。面积316.8平方米。图书发行量逐年增加。1988年,发行量达33万多册,营业额19万多元。第十二章粮油
舟曲历为缺粮地区。解放前,大部缺粮户常年累月熬制土盐、种烟叶和收获干鲜果等物换取岷县粮油。市场上时有少量粮油出售,多是山区农民为购买日常急需商品 逼迫出售,为数极少。
1952年旱灾,人民政府为贫困农民发放农贷粮食2.62万公斤。实行粮食统购统 销后,粮油购、销、调、存业务由粮食部门经管,形成统一的国营粮油市场。1979 年起逐步开放粮油集市贸易。1981年全县粮站始开办粮油议价购销业务。至1990年,国家为舟曲缺粮贷款累计1226.1万元、使群众的生活得以稳定。
第一节机构
一、县粮食局(科)
民国10年(1921),西固县城东街设粮仓1所,职员5名。翌年,省设丰黎社仓西固分仓。民国30年(1941),成立“田赋粮管理处”,职员32名,县长兼任处长,副处长省府委派,下设田粮,人事科,并在县城设粮仓1所。民国36年,田赋粮管理处更名田粮科。1949年12月西固县解放,人民政府成立后,财政科接管田粮科和城关仓库业务。1954年成立粮食科,1958年全县粮食系统职工44名。1968年,粮食科由县生产指挥部财政组领导。1971年改舟曲县革命委员会粮食局。后,更名舟曲县人民政府粮食局,设人秘、业务、计财等股。1990年,全县粮食系统职工127名,其中县局18名。下属劳动服务公司1处,职工19名;流动资金55万元,固定资产174万元,有粮仓13处,仓储面积6444平方米,仓容950万公斤。有大小汽车3辆。
二、基层粮站
1954年,舟曲行政委员会粮食科接管城关、峰迭、武坪、洛大粮站。1955年设武坪区哈河坝、斜坡粮油购销点。1956年峰迭粮站并入立节粮站。1958年增设下迭地区和拱坝、博峪粮站.1959年增建铁坝、八楞、坪牙粮站。1971年全县有6所粮站,职工27名。1990年,全县基层粮站发展到12所,职工90名,粮仓总库容950万公斤,其中巴藏站50万公斤,立节站115万公斤,峰迭站25万公斤,八楞站40万公斤,插岗站80万公斤,铁坝站75万公斤,博峪站50万公斤,拱坝站55万公斤。
第二节经营
一、统购统销
解放初期,人民政府为防止粮商非法套购抢购倒卖粮食,农村粮食购销由供销社代购代运,保证粮食供给。1953年11月,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禁止自由买卖。1954年7月由供销社预购和代运。1955年实行“三定”(定产、定购、定销)。1957年7月,核定各农业社(户)粮食产量和居民用粮标准及余粮社(户)、自足社 (户)和缺粮社(户)。依照国家规定,对缺粮社(户)进行统销,对余粮社(户)正常年景粮食产量扣除各项用粮(口粮、种子、饲料)和应交的公粮(包括地方自抽粮)后,凡达到起购点(每社余粮100公斤,每户余粮2.5公斤)的均按单一统购率(80%-90%)经民主评议后,以社(户)为单位进行计购。但在具体执行中与实际严重脱节,征购中以硬性任务指标为依据,农民不愿接受,影响了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
1958年“大跃进”时期,农村大量劳动力抽调去炼“钢铁”,致使丰收的田禾未能及时收回,粮食浪费极其严重。是年完成统购粮食106万公斤,占任务数的70.67%。1959〜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粮食产量下降。I960年农村集体食堂农民日人均口粮达不到最低标准,加上地方虚报冒产,国家从农村超征12.50万公斤粮食,农村群众生活陷于困境。国家除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口粮“低标准”和“瓜菜代”以外,回销农村群众粮食372万公斤1966年执行国家调整粮食征购指标,实行“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灾荒年适当减免当年征购任务,丰年实行“超产超购”加奖励办法,适当多征粮食(表一)。1971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征粮改为“一定五年”,并增加征购基数,任务是114万公斤。对粮食超购和油料收购任务改为“一年一定”。超购部分仍实行加价奖励(加价幅度为收购牌价的30%,后调整到50%)。此奖励办法延续到1983年结束。(表二)。1954〜1983年,共征收超购粮食112.50万公斤。1980〜1987年,征购粮食51.50万公斤,其中县政府收农业税22.55万公斤,给农村供应回销粮达5811万公斤。舟曲因属特困县,1980〜1987年国家在粮食征购上政策上实行免购,减轻农民负担。1986〜1988年,省政府对舟曲农村返销粮实行年低价供应500万公斤的优惠政策。1984年农村粮食合同定购、收购和超购合并计算,实行比例价。1988年省政府下达合同定购任务,同时对粮食产、购、调、销、财务实行“五包干”,一定三年不变;县政府下达农业税合并为45万公斤;同时,县政府与州政府签定粮食购销责任书,指标为:粮食产量1500万公斤,收购44.40万公斤,销售960万公斤,其中回销650万公斤,调入917.50万公斤,财务支出127.90万元。正常年景,农村回销粮每年递减10%,灾年调整。(表三、四、七)二、食油供应
1957年始对油料(油品)实行统购统销,粮食部门向农村下达油料统购任务,无统销指标。对城镇居民用油实行人均月4两(原1斤16两制,4两即今0.125公斤,1965年改为10两制4两),凭证定量供应。1982年供应5两(0.25公斤)。此外,另行供应一些补助用油、特殊用油和行业用油等,均按规定的用油计划控制供应。
三、市镇粮食供应
1954年始对居民、工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口粮按计划实行定量供应。1956年2月,居民口粮供应根据舟曲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市镇粮食供应办法》,按照劳动差别和年龄大小分别划定等级供应;食品加工业及饲料用粮单位编制用粮计划,经核准后供应。1965年,执行甘肃省政府统一规定。本县定量标准按成品粮计算。若需供应原粮,则按规定的加工折合率折合后供应;同时,对在押人犯,根据其劳动情况分别按等级定量供应,每人每月定量14公斤(1983年增至18公斤);在节约原则下适当照顾少数民族节日特殊用粮,但按标准折合供应。(表五)
1980年4月,执行省粮食局对市民人口粮食供应标准调整和补充规定,在城镇人口粮食供应中,增加个别劳动等级,男女劳工同等定量标准。第三节仓储
解放前,甘肃各地多灾荒,西固亦然。省政府有时也以仓储粮赈济重灾民。民国11年创办省丰黎社仓西固分仓,为官署堆积丁粮之所,仓址设城内东街,面积约600平方米,四合院形,仓周筑以土墙。东西对面7间,南北对面6间,高约3米,宽约6米。民国15年积谷300石。16〜19年,川军和回军挪用散失110石,借民间190石。民国22年积谷210石零1斗7升4合7勺,23年积谷238石5斗2开6合1勺。时,积谷折合市价,小麦每市斗(28斤),合洋1元5角;大豆每斗重42斤,合洋7角;粟米每斗42斤,合洋1元5角;养麦每斗27斤,合洋1元3角;青棵每斗40斤,合洋1元2角;谷草20斤1束,价洋3分5厘;麦草20斤1束,价洋1角8分;杂草30斤1束,价洋1角5分。库原纹银一两换市钱13串200文,市原纹银一两换市钱12串883文,现洋1元换市钱8串800文。仓斗较市斗每斗小5升,京斗较市斗小6升4合3勺。
民国11年,西固县田赋粮管处成立后,省丰黎社仓西固分仓改设为县丰黎义仓及乡仓,同时扩建仓房3大间(9小间)。是年,收国币88223元9角3分。翌年收国币5498元9角。民国32年仓容为:县仓一所,1965石。1所1890石;县义仓一所186石,一所3897石、一所1077石;沙湾乡仓一所1610石,共计10625石(市石)。民国34年又扩建仓房6间。民国35年,征解契税附加数目请册,共收国币443786元8角9分,其中契税354285元5角1分,规费930元,契税附加88571元3角8分。共计开除国币443786元8角9分。
1949年12月,西固县人民政府财政科接管原西固县政府四柱清册,收县城仓库粮和沙湾区粮站、官亭粮站小麦分别为83040市斤,15587市斤,9623.3市斤、以上共接收粮小麦108250.3市斤(59125.5公斤);支出11629市斤4两。存小麦96620市斤15两(沙湾粮站12977市斤12两)。1950年11月10日,县城仓库小麦64914市斤11两,沙湾粮站小麦21224市斤,官亭粮站小麦10408市斤,合计
96546.11市斤(48273.4公斤),收支结平。
1950年,全县公粮4500石,其中分配城关区1200石1斗5升,峰迭区822
石,沙湾区1607石4斗,官亭区870石4斗5升。1952年,本县旱灾,全县粮食作物产量普遍降底,减少公粮征购数。(40500公
1952年西固县公粮纠偏数字控制表。合计81000市斤
第一区:通产60000市斤减免21000市斤
斤)第二区:通产60000市斤减免21000市斤合计81000市斤 (40500公
斤)第三区:通产60000市斤减免21000市斤合计81000市斤 (40500公
斤)第四区:通产125000市斤减免31000市斤合计156000市斤 (78000公
斤)自治区:通产50000市斤减免21000市斤合计71000市斤 (35500公
斤)阳山自治乡:通产15000市斤减免5356市斤合计20356市斤 (10178公
斤)
总计:每亩平均产量60〜70市斤,改定通产370000市斤,减免120356市斤, 合计:490356市斤(295178公斤)。
1953年冬,城关粮仓扩建10间。1975~1977年,城关粮站在瓦厂建成仓容110万公斤的粮食仓库(两栋)。三角坪、八楞、城关等粮站分别建成300、300>1000平方米的晒粮场。至1988年,全县各粮站已修建仓库和职工宿舍,为粮油购销,赈济灾民提供了优越条件。
1990年,全县共有粮仓13处,配专职保管员25名,仓储面积达6444平方米。
第十三章对外贸易
第一节出口商品
舟曲历来很少开发自然资源,出口货品不多,无对外贸易。
50年代末,县内零星统购或征购的一些羊毛、皮张、蚕茧、蚕丝和部分名贵药材等缴由省外贸局进出口公司直接组织出口。药材购销总金额22万元。药材岀口以当归、猪苓、黄苓、大黄、贝母等品种为主,1959年购销总金额22万元;1980年购77万元,销66万元;1990年收购44万,销售为96万元。
自经营体制改革市场开放搞活后,城关乡农工商联营公司开发组织岀口县内出产的蕨菜和白云豆。至1990年,共向甘南州外贸公司提供蕨菜200多吨,白云豆100多吨。
第二节经营方式
1986年,城关乡农工商联营公司与甘南州外贸公司签定合同,在曲瓦、巴藏、憨班、城关、坪定等9乡设立蕨菜加工点14处,于产季动员群众上山采集蕨菜,统一收购加工,由州外贸公司验收出口,联营公司并于1987年初从外地引进白云豆种子1万公斤,先后在城关、江盘、坪定、中牌、弓子石等9乡推广种植。产后除由联营公司收购、组织出口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收购白云豆的日益增多。
名贵药材的出口主要由药材公司组织收购,加工。
第十四章经济计划管理
解放后,在旧中国落后的经济基础上,党和国家为建设一个繁荣昌盛,兴旺发达的新中国,从1950年到1952年动员全国人民努力生产,对原有衰颓破烂不堪的国民经济进行了恢复。1953年,国家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分阶段逐步实施五年经济计划(以下简称“一五”“二五”至“七五”),至1990年,国家第7个五年计划实施完成。1991年实施“八五”计划。之前,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之后的1963〜1965年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央关于新时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指导方针、政策,全县逐步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在改革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四个现代化”建设时期,经济管理工作,结合舟曲县情,研究发展本县经济战略,制定经济规划和产业政策;培育市场、管理重点建设。在实施和推动经济建设的同时,对其进行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第一节机构
一、舟曲县计划委员会
解放前,无专门计划机构,计划管理由统计部门和建设部门兼理。
解放初期,计划管理工作由西固县人民政府秘书室、工商科、建设科分理。1955年4月,舟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后设计统科(计划统计),配科长1名,办事员2名。1958年计统科撤销,改为经济计划委员会(简称“计委”),配兼任主任1名。至1966年5月,设副主任1名。1968年4月舟曲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生产指挥部综合组取代经济计划管理工作。1975年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综合组撤销,成立舟曲县计划委员会,兼理统计工作。1981年3月,统计工作析置。至1990年底,先后有4名主任、6名副主任任职。工作人员14名。
二、隶属机构
舟曲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站成立于1990年8月。是年底,有4名工作人员。主要工作业务是在缺能源乡、村营造薪炭林,改灶改炕,增设沼气池,引进推广太阳灶。
舟曲县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站成立于1987年10月。1990年底专、兼职人员3名。主要工作业务是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甘肃省乡镇集体和个体矿山企业采矿管理办法》,依法行使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证开采或破坏、浪费资源和滥采活动;颁发《采矿许可证》;审核划定矿界,调解矿业纠纷;制定并考核规章指标。
第二节国民经济计划
一、解放前的经济计划状况
解放前,国民党政府统治腐败,不顾民众生计,连年发动内战,国家经济频临没落状态,无从谈起经济计划。西固县政府对于民生经济不仅无系统计划指标,而且更无长远规划。即是有修筑地方公路和桥梁建筑,修建电力设施之计划,多因通货膨涨,财力空乏等原因屡推迟实施,有的建设项目无力实施。
关系人民生计的农业生产和社会发展亦无计划指标,由于荒灾、战乱、物价上涨,农业生产力低下,人民生活处在最低水平。
二、解放后的经济计划
恢复国民经济任务西固县人民政权从国民党手中接收过来的是一个经济频临崩溃的烂滩子。交通闭塞,经济落后,农牧业生产结构单一,基础薄弱,人民生活极为困苦。194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仅71.3万元。工业只有设备十分简陋,生产手段非常落后的几家冶铁厂和十几家手工业作坊。农业生产手段也很落后,主要靠人力、畜力和原始耕种工具,广种薄收,靠天吃饭,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在一些边远山区,还是“刀耕火种”,全县粮食平均亩产47.5公斤,人均占有粮食57公斤。
面临当时处境,中共西固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采取措施,稳定物价,救济灾民,管理市场,恢复农业生产。为根除腐败影响和抵制资产阶级的腐蚀,建立一个廉洁的人民政权和稳定的经济秩序,1951年和1952年根据中央方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反“、“五反"斗争,“土改”运动和调整工商业,组织互助生产工作。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号召全县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克服困难,争取提前实现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政权已取得的胜利成果。
西固县国营经济非常薄弱。1952年虽然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开始组建,但远不能承担城乡交流的重任.因此,县人民政府从本县经济落后于全省实际出发,合理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保护私营经济合法经营。本着“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积极帮助和私营经济迅速恢复生产。
在农村灾区,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活动。发动农户互助互借、各级领导下乡帮助灾民解决籽种和耕畜,恢复生产。
在统一财政经济管理,稳定市场物价方面,县政府重点调整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工农产品不合理的比价关系,迅速制止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恶性通货膨胀。
经过全县各族人民3年艰苦奋斗,胜利完成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全县农牧业及私营工商业经济向前发展。1952年底,全县农播总面积由1949年7.78万亩增加到13万亩,增加67.09%。是年,粮食总产量达到计划指标的726万公斤,比1949年总产量332.5万公斤,增长118.34%;人均占有粮食121.75公斤,比1949年人均占有粮食增加1倍。油料总产16.45公斤。国民经济的恢复,为进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一五”计划(1953〜1957)根据1952年底中共中央提岀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1953年起,第一个五年计划在全县开始实施。翌年,贯彻中央“积极引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和省委“整顿、巩固、提高互助合作组”农村经济工作总方针和总任务,本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稳步健康发展。是年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占总农户的31.35%,初级农业合作社9个。但是,从1955年下半年起,以前提出的正确方针,步骤被当作“右倾”,“小脚女人”而受到批判,于是,全县农业合作化运动出现要求过急,改变过快的现象。到1955年底.全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突破预定计划指标猛然增加到178个,而且在初级社立足未稳的情况下,随即转入16个高级社,入社农户已占总农户的89.6%,使农业生产受到一定影响,但基本完成农业所有制的改造任务。
本县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计划实施工作虽然在后期出现一些失误,但由于国家投资进行了农田及水利基本建设,加上广大农民群众对新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热爱,生产积极性高涨,生产力还是得到发展。1956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2069万公斤,人均占有粮食308公斤,比经济恢复期1952年增长152.97%,创造历史最好水平。1957年社会商品零售额达195.44万元,基本建设投资10万元。1956年,修通舟曲至洛大62公里简易公路。
“二五”计划(1958〜1962)“二五”计划的实施经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和三年经济严重困难时期。本县同全国各地一样,由于对社会主义计划建设经验不足,对经济发展规律和全县经济基本情况认识不足,急于求成,从而在中央提出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后,同样,改变原有的经济计划,轻率地在经济社会文化领域掀起“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和大炼钢铁大办工矿企业运动,再加高指标、高征购、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严重泛滥,全县农业生产及各行事业,遭受过严重的挫折和损失,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但也取得不容忽视的成就。
为完成钢铁任务,随意砍伐森林,农民砸锅交铁,不仅对生态、社会、经济和人民正常生活造成很大破坏,而且使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
农业上不切实际地对粮食单产和总产放“卫星”,高估计以致严重的浮夸风又直接引来农业上的高收税、高定购。按照以后落实的产量计算,1958年(原估产1404.4万公斤,而大量成熟的秋田因无劳力收回烂在地里,人为减产大半)应征入库的农牧税粮,定购粮占实际总产量的17.20%。而1959年占总产量1456万公斤(仍为浮夸数)的40.76%,事实上高达实产量的70%以上。如此,再扣除种子和饲料等留粮,农民所剩无几。1960年,县内发生旱、雨灾害,粮食大幅度歉收。入库征购粮290.5万公斤。社员已严重缺口粮种子。是年,回销农村粮食354.5万公斤。1961年返销177.5万公斤。这种不正常的状况,不仅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更严重的是留粮不足,供应不足,使农村广大农民口粮严重不足。有的生产队仓库粮食颗粒不存,全县浮肿病和非正常死亡相继发生。
由于“左”的指导思想造成的破坏,加之自然灾害的侵袭,舟曲县经济计划遭受到极大挫折。粮食产量锐减,人均占有粮和农业总产值大幅度下降。
1960年12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兰州会议后,国家和省、州抽调大量人力,调拨大批粮食、钱款、医药,立即在农村展开抢救人命的救灾工作。工业战线砍掉一批厂矿企业,科教文卫也进行了大幅调整,恢复正常的经济计划秩序。
从1958年到1962年,虽然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极不稳定,但农村部分生产队使用先进生产工具,并对旧的部分生产工具进行改革。
交通通讯和工业也有发展。期间,沙川、憨班白龙江公路桥竣工通车。架通舟曲至合作以及县内23个公社电话线路。农机修造厂、城关粮油加工厂、武坪煤矿建成投产。
国民经济计划调整时期(1963〜1965)全县国民经济计划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政策,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通称“六十条”),农村人民公社以生产队为基础,制定增划自留地,允许社员开垦小片荒地和饲养猪、羊、鸡,放宽小自由的规定,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农村困难开始缓解。由于经济计划又回到正确轨道,1965年全县粮食生产量平均亩产96.9公斤,人均占有粮食293.58公斤,为解放以来第二个粮食高潮。
经济计划调整后期,农业上开始贯彻“以阶级斗争为钢”的方针,全县纠正单干,收回多划自留地和多开的荒地,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影响。
“三五”计划(1966〜1970)"文化大革命”前5年,由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破坏,舟曲的国民经济关系同样比例失调,政府的经济计划无法实施。农业上虽然开展“拼命学大寨,加油赶昔阳”的群众运动,兴修一些水利。期间,也无大自然灾害,粮食产量逐年增长,但是人口却从1966年底的64685人急剧增长到1970年的74892人。此时期,1970年人均占有粮食284.94公斤。1970年冶金工业憨班铁厂恢复生产。1966年修通“立大”公路。
“四五”计划(1971〜1975)“文化大革命”的后五年,由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本县国民经济同样严重失调,5年中人口无限制的增长10673人。而“文化大革命”中1966〜1975年增加22630人,是1965年人口数的36.03%,平均每年增长营3.6%。1975年粮食亩产103公斤,人均占有粮食249.9公斤;低于经济作物中油料产人均占有28.1公斤。工业生产波动较大,工业总产值忽上忽下。但本期建成插岗电站,全县各公社建立放大站,队队通广播。修通“城九”、“两峡”、“城化”、“沙大”地方公路。
“五五”计划(1976〜1980)1976年10月,中央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宣告“文化大革命”的结束。此后1977年,舟曲经济计划与各项建设步入健康发展的道路。1979年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里程。农村放宽政策,761个生产队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占总队数的97.19%。农民生产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农业生产力大力发展。本期粮食总产量比“四五”有所降底,一直徘徊在亩产90余公斤,人均占有粮食比“四五"期间减少,最低的1978年是217.3公斤;最高的1976年是220.2公斤。1980年农业总产值1293.69万元(不变价),农业生产量因连年遭受旱、雨、雹等自然灾害而降底。仅1978〜1980年农作物受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62.12%。
1980年工业总产值143.77万元(不变价)。锁儿头电站建成投产,两峡,曲瓦公路通车。
“六五”计划(1981~1985)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指导思想结束长期占统治地位的“左”的错误路线,恢复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舟曲全县各族人民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重点也由“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随之,经济计划工作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生深刻的变化。虽然1981〜1984年农业上连续遭受几次大的自然灾害,但全县各族人民群众,战胜灾害带来的各种严重困难,加上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人民生活还是得到明显改善。1978年到1985年,舟曲工农业总产值由万元增加到1376.04万元(不变价),其中农业总产值1216.45万元,工业总产值159.59万元。1985年粮食总产量比1981年增加34.70%,人均占有粮食144.4公斤。“七五”计划(1986〜1990)全县进一步贯彻和完善党中央制定的农业联产责任制、承包制,制定三年吃饱(人均纯收入达到210元,含口粮250公斤),五年温饱的发展经济的奋斗计划。由于1988〜1990年农业上连年遭受风、雹、暴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加之耕地面积及保灌面积逐年减少,粮食生产仍然不能自足,不得不靠国家调拨返销,被国家列为全国重点特困县之一。但粮食作物播种上引进优良品种和实施科学种田技术,改进耕作制度,兴建农田水利和护堤,在粮食增产上发挥一定作用。1984年后粮食生产量回升,但递进的粮食产量与人口的增长仍不相适应。期间,县属大企业实行第一轮承包。省政府扶贫舟曲县投资151万元,建设铁合厂,坪定金矿,疫病防治及经济开发服务公司。
期末,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达2052.9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660.9万元,占比重80.91%。是年,粮食总产量,农业总产值分别是1949年的4.46倍、22.29倍, 农民人均纯收入278元;工业实行第二轮承包,总产值257.8万元,占比重12.56%。
为扩大耕种面积和提高亩产量,县计委参与县委、县政府制定“315”扶贫开发工程规划,决定在1991〜1995年内,完成3个1万亩(恢复水浇地1万亩,恢复耕地面积1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到1993年达到粮食总产达5000万斤(2500万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一定水平。(表一、二、三、四、五)
第三节经济计划工作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改革开放和部分计划经济步入市场经济,县计划委员会的工作业务全力为本县经济计划服务。
一、计划工作
结合县情与发展前景,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任务、措施,整理、筛选建设项目及前期论证。
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测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重点、步骤以及经济发展的速度,经济结构比例,重点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生产布局,经济技术政策。对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工程进行前期调查、论证。
编制管理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资金的预算工作和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调查、筛选建设项目,进行效益审查等,并负责其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质量监督,证券和实物兑换、拔付,审核决算财务。
二、经济工作
承担省、州经贸委赋于的全部工作业务。
测算、编制全县工业生产计划,统计编制工业生产月、季、全年生产进度,调查分析经济运行动态,反馈信息。进行工业生产组织调度。
为企业协调服务。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着重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及产品产量、质量、生产效益、供销、职工培训、扭亏增盈、增产节支等,协调单位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关系。
争取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扭补项目,开发新产品。
搜集、提供政策信息,商品信息、物价信息、供销信息、市场经济动态、商品资料、信息交流等,直接为工商企业服务。
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后的论证、审批立项等管理和质量管理以及建筑市场管理。
“农转非”(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工作。
第四节物资计划
一、物资计划、调拨
基本建设所需物资主要有钢材、水泥、炸药、化肥、玻璃、汽车以及其他金属、化工、建筑材料等。在国家商品计划经济尚未进入市场经济前,物资的计划、调拨、分配,分计划内物资和计划外物资。计划内物资由省、州计划委员会作出分配计划,并由省、州物资局直接分配;计划外物资按本县需求量由县物资局作出计划,物资公司采购调进。
二、物资分配供应
物资分配供应按计划内和计划外调拨。80年代后期,计划内的钢材由州计划委员会直接分配,每年约100〜120吨,主要供应生产企业。计划外钢材采购,每年约50〜60吨。以补充基建单位和个人基建材料和不足。水泥、炸药、玻璃、油毡等物资亦专门供应基建单位,汽车主要供应个体户。
随着国家商品经济的改革开放,除化肥等需求量大的物资仍按计划内、外分配供应外,其余物资均投放市场,价格放开供应,满足基建单位和生产部门的需要。
附:舟曲县各五年计划时期经济、社会综合发展状况表。第十五章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节管理体制
解放前,西固县福津镇设有商务会。解放后,1950年6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商科,1959年2月工商科与商业局合署。1980年9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复立。城关工商所成立于1981年6月,插岗、大川、立节工商所成立于1984年4月。
第二节企业登记
一、国营、集体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1951年全县工商业852户,营业额20.72亿元(合新人民币20.72万元,下同)。翌年发展到913户,营业额66.36亿元。1956年3月,工商科对全县集体和个体私营工商业者进行清产核资,公私合营登记和发证工作。公私合营后,全县共登记工商业53家,其中公私合营商业百货业10家、药铺4家;集体性质的供销商店12家、合作商店7家,饮食业小组4家;手工业合作社13家及经销和代销3家。以上除对12家供销业未发营业执照外,其余全部核发营业执照。1980〜1981年,县工商局先后完成对工业和商业的全面普查登记和发证工作。1981年底,全县国营和集体工商业46家,其中工业22家(国营8家)。1982年以来,全县工商业迅速发展。至1990年底,全县工商企业发展到225家,其中国营125家,集体100家。
二、工商企业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工商业登记管理条例》,本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施行监督管理,监督企业及时办理开业、更换执照及歇业、注销登记。在工商业的普查登记中,根据“积极扶植,搞活经济”的原则,对新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及前关、停、并、转不符合手续的企业,本着“扶上马,送一程”的精神,分别情况给予补办开业手续或变更登记手续;对企业名称和性质,凡与国家政策相抵触或与实际不符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有名无实,自行倒闭或自行歇业的企业,办理歇业、注销登记手续。
监督企业按照核定登记项目从事相应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对跨行业和超越经营范围的企业,只要是国家政策允许,并有利于发展生产搞活经济,又不搞违法活动的,给予变更登记手续。
监督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令,端正经营方向。对企业违反国家计划和政策或擅自提高价格,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倒卖紧俏耐用消费品,搞投机倒把活动,进行严肃查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整顿。
第三节个体经济管理
1946年,西固县私营商业45家,其中:百货业26家、中药铺4家、饮食业4家、照相2家、理发2家、缝纫2家、染房5家。解放后至1956年,私营商业再未发展。1979年个体经济仍然处于停顿状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县个体经济发展迅速。1981年,全县个体户38家,增至1990年的648家,从业人员844人,资金93.3万元,年营业额32万元。(表二)
舟曲县个体营业户发展情况1989年经济滑坡,至1990年,个体经济发展遇到暂时困难,营业户随之减少,也有因经营不善而自行倒闭的。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舟曲实际,县工商部门积极扶持个体经济发展,做好个体户开业、变更、歇业、注销登记和换照工作。取缔无照非法经营;监督个体工商户按照核定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遵纪守法,文明经商;依法查处各种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短尺少斤、倒买倒卖等投机倒把违法活动。1983年,全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设城关、大川、立节、插岗等4个分会,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文明经商活动。1990年1月,舟曲广坝市场获全省1987〜1989年度文明集贸市场称号。
第四节经济合同管理
1981年,国务院颁布《经济合同法》后,舟曲县始推行经济合同管理。县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负责全县各类经济合同的鉴证工作。县公证处成立后,与其协调管理经济合同。1984年成立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由于商品生产的发展,签订经济合同者日益增多,鉴证的合同每年都在100份以上。县工商局宣传普及《经济合同法》知识,并在重点企业内确立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严把合同审查鉴证关,加强合同履约的监督检查,避免和减少合同纠纷以及违法案件的发生。对倒卖合同和超越经营范围及无照施工和非法经营等问题,分情况及时处理。
第五节市场管理
1981年以来,舟曲县在进行市场建设和强化市场管理中,把城关市场列为重点建设项目,在城区广坝道边开设商棚货铺,培育市场,紧抓管理,市场呈现繁荣景象,曾几次被省、州评选为文明市场。另外,初步建设插岗、大川、立节等三个市场。
市场监督与管理中,县工商局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个别企业和一些个体户任意套购、批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倒卖国家计划物资、紧俏耐用消费品和国家限制的一、二类农副产品及哄抬物价、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查处一批荒诞淫秽书刊、录音带、录相带和投机倒把走私活动。维护了社会经济和消费者的利益。第十六章物价管理
第一节机构
解放前,县内无专管物价机构。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物价工作。1958年,凡关系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主要商品价格及劳务收费均由县工商主管部门管理,其余由县各专业公司管理。1959年成立物价委员会后,物价工作由县委财贸部兼管。1984年8月正式成立县物价委员会后,设立物价检查所,开展物价监督、检查工作。至1990年底,物价委员会有职工25名。
第二节物价管理
根据1987年9月11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县物价委员会对市场价格坚持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形式,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市场调节价采取管而不死, 活而不乱的措施,使市场物价趋于稳定状态。1988年,根据上级规定放开109种医药小商品价格和13种名牌香烟及13种名酒价格,对本省生产的优质酒和优质卷烟、化肥及食糖等商品价格作出适当调整。同年4月,根据国家价格管理条例,开展一年一度的财税、物价大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资料价格、石油短秤问题和木材价格等;同时还检查越权定价、调价、调整收费标准和随意涨价、变相涨价及擅自将国家计划内商品转计划外商品高价销售;检查违反国家政策,加价倒卖生产资料和紧俏高档消费品,超越国家最高限价销售计划外商品和巧立名目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对违反物价的行为,分别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表一、二)
第三节物价演变
1952年,为发展经济,繁荣市场,稳定物价,县贸易公司和供销社大量收购花椒、棉花、柿子、烟叶、党参、贝母等农副土特产品。价值7650万元。解决了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调低百货销售价格,深得群众拥护。第四节计量管理
一、度量衡演变
解放前,县境计量器具名称繁多,规格不一,十分混乱。1939年秋,西固县政府虽设立过专职度量衡管理人员,但度、量、衡未能统一。长期以来,度量衡沿用尺、秤、斗、提。尺:以木工用的木尺为标准,1尺为9寸4分。秤多为木杆秤,有 “二二”秤、“二四”秤和新市秤。新市秤1斤为16两(实际只有13.6标准小两),还有16小两的平秤和14两、20两的秤等。另有小杆手提秤和盘秤;斗。即木斗,有40碗斗、50碗斗、60碗斗。碗的标准为能装0.83市斤小麦。吊提:即木提(量子),量液体有1两、2两、半斤、1斤等。
解放后,国家推行新计量器具。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使用米制(公制)。1963年改革16两秤制为10两制后,农村商业和集市贸易市、公制并用。国营商业计量多用改革后的台秤、案秤、地秤等。1983年后,县石油公司油库始用自动油料流量器,计量实行公升制。县粮油仓库、食品公司和各级供销社始用自动集油机。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后,全县逐步推广米制(公制),改革市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是年,煤炭公司安装20吨地秤1台。水泥厂和金钱沟煤矿各安装25吨地秤1台。计量单位实行公斤制。医药卫生部门、中药销售计量皆实行克、毫克计量单位,取消两、钱、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后,本县各行各业推行米制废除旧制计量单位。
—、计重
解放后,舟曲县度量衡由县政府工商科各专业公司经营和管理。1958年计量由县商业局和供销社兼管,粮食、物资部门均配有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行业度量衡检查和市场管理工作。1980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并兼管计量工作后,加强市场计量管理,对制造或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和个人凡未取得《制造或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非法所得, 处以罚款;禁止单位及个人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和不得使用残次零配件组装、修理计量器具;禁止单位及个人使用无检查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第十七章统计管理
第一节机构
解放前,西固县政府统计部门负责推行县公务统计方案,调查各项社会经济状况。
解放初,西固县人民政府秘书室兼全县统计业务。1955年4月舟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后,设计统科,人员2名。翌年2月,配备科长1名,办事员2名。主要负责全县劳动力、农牧业、工业生产情况及商业统计。1958年计统科撤销,统计业务并入县计划委员会。1960年1月,统计业务合并到中共龙迭县委统计室。1962年县委统计室撤销后,统计业务划并县计划委员会。1963年县计划委员会任命全县各乡统计负责人,统计工作人员28名。是年10月,统计业务与计划工作析置。同年12月成立统计局,配副局长2名。1968年4月,舟曲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下设生产指挥部,部内设综合组。后改为计统组。
1975年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及计统组撤销,成立舟曲县计划委员会(简称“计委”),统计业务工作计委兼管,有1名统计干事。1981年3月,统计、计委析置,恢复成立舟曲县统计局,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干事7名。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统计业务受县统计局领导,统计局负责督促其按时上报农业、工业、商业、劳动工资、物资,基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等统计报表。
1990年,全县22个乡已建立乡统计站,站长由主管统计的乡长兼任,副站长由统计员担任,其成员主要由会计或文书及乡经委干事担任。目前,由劳动人事局正式任命的各乡专职统计人员22名,兼职统计人员44名,县直各部门(包括中央、省、州属企业)专职统计员职24名,兼职146名,已形成乡乡有统计站,村村有统计员的统计网络,建立健全各乡统计岗位责任制。统计项目有国民经济工农业总产值等综合部分,农村经济部分及工业、交通、基建部分,劳动工资部分,商业部分以及教育、卫生部分。
第二节统计调查
一、一般统计调查
本县成立统计科以来,统计业务从未间断,一直担负着舟曲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搜集、整理、调查、统计分析,为制定本县各个时期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各项经济事业和社会事业提供统计资料,并对政策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检查和监督。40年来,统计工作给各级党政领导和决策部门起着耳目和参谋作用。
统计工作除国家规定的严格的一般年报及各项定期报表以外,还进行普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
二、农产量抽样调查
1963年首次开展农产量抽样调查,从农业、财政、粮食部门抽调人员,成立“舟曲县农产量抽样调查委员会”。对抽选的大峪,大川、八楞3个公社进行农业生产量调查。这次调查连续进行4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断。
1983年恢复农产量抽样调查。是年,成立“舟曲县农产量调查领导小组”,由11名成员负责具体工作,在城关、八楞、中牌、曲瓦、大峪等5乡10个点调杳;抽调农工部、计委、农牧局、粮食局等单位干部包一乡两点,观察掌握调查点的粮食生产形势,为准确预报和实测粮食生产量打好基础。
三、农经调查
1985年,对抽中的巴藏、立节、峰迭、坪定、江盘、三角坪乡的13个村民小组进行农业经济调查,以村为总体,抽选调查户65户,对每户经济收支情况采取流水账记录,每发生一笔收支,记入账本。作到日清、月结、季度汇总上报,年终有年报。是年,农经抽样调查农户人均纯收入为128.64元。1990年农经调查60户,人均纯收入为278.79元,比1985年上升116.72%。
四、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
1953、1964、1982、1990年,统计部门人员协助参加4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结果:1953年16837户,64109人;1964年14811户,62209人;1982年19223户,101582人,其户、口分别比1964年上升29.79%、63.2%;1990年普查数23482户,116336人,户、口分别比1982年上升22.16%,14.52%。
1984年,本县列为省统计局抽中的人口抽样调查县,县统计局举办人口抽样调查培训班。事后,在对被抽中的憨班、坪定、拱坝、铁坝、大峪、中牌、插岗7乡35个行政村进行1%的人口抽样调查。1982、1990年人口普查后,分别编印出《甘肃省舟曲县第三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资料》和《舟曲县第四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资料》。
第三节统计服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县工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乡镇企业相继涌现,商业兴旺活跃,服务等第三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农业实行各种联产承包责任制,文化教育等蓬勃发展。旧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体系已不能适应和满足新形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计事业进行改革,主要对统计范围、统计体系进行了必要补充和调整,在农村推行“农村经济一套表”,以便进一步摸清和掌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切合实际地制定本县农村经济政策.为适应农村发展商品经济,宏观控制市场和微观指导生产,综合分析和评价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服务,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战略研究及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便于决策部门检查政策执行情况。
在统计工作调整改革中,为适应本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着减轻基层负担,消除报表多乱,把农业生产统计转变为商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
本县经过调整改革的统计体系日趋完善。统计部门利用对工、农、林、牧、副业,交通、文化教育等发展状况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综合优势,为决策部门提供可靠的信息统计资料。统计部门强化“统计信息、统计咨询、统计监督”,并取得一定成效。1992年被州统计局评为统计先进单位。
乡统计站的职能是:负责完成国家与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制约堵绝滥发乱报报表,数出多门的不良现象,使本县准确及时地完成各乡农、林、牧及乡镇企业等统计调查任务有了可靠的保证。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
1973年起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后,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统组始逐年对全县人口出生率进行统计,为全县人口计划生育人口控制工作提供依据。经过全县人民努力,至1980年全县人口控制工作初见成效,人口出生率由1973年的40.63%。下降到1980年的14.39%。
1983年,人口统计数中的出生率呈上升趋势,回升到1982年的19.4%。。回升因素主要是1980年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其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和节育实施工作未能赶上农村经济改革的新形势。
1984年,县委、县政府根据统计局提供的人口出生率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并采取得力措施,使全县人口出生率下降下来,经过艰苦努力,1985年人口岀生率降到12.6%°。1986〜1989年人口出生率统计数一直在14%。左右。1990年人口出生率统计数比1989年上升8.99%。,为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敲起警钟。
二、各种自然灾害统计
舟曲易常发生大暴雨,暴洪、泥石流、滑坡及霜冻连阴雨等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损失。多年来,每次大的自然灾害发生后,县党政领导在组织灾区干部群众救灾的同时,统计部门及时调查灾情,准确统计农作物受灾面积及受灾农户,及时上报灾情数据,直接迅速地为人民政府组织受灾地区群众生产救灾服务。
1981年4月,泄流坡发生大面积滑坡,并堵塞白龙江河道后,回水涨幅淹没江盘、城关、大川部分村民房屋和农田。省、州人民政府根据县统计局调查到的120余受灾户的数据,及时拨发23.63万元救灾款和一批救灾物资。
1984年,本县遭受严重风、旱、雹、泥石流、滑坡灾害。统计人员统计到有22个乡,408个村,1.9万户的17.4万亩农田成灾。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在全力组织灾区群众“抗灾夺丰收”的同时,省、州人民政府拨发救灾款204.5万元,救助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三、教育统计
历年由县文教局上报,县统计局统计的教育数据资料,分别列出各级各类学校数 (所)统计;普通中小学班数统计,小学、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统计,教职工基本情况等统计.小学数由1950年的28所发展到1990年的192所。期间,人口递增91.96%,而小学数增长585.71%,小学生数由1950年的1384名增加到1990年的10413名,增长652.38%;中学生由1947年的50名增加到1990年的4112名,实际增长81.24倍.入学率80.6%,为政府大力开展基础教育和增加教学设施提供分析研究和决策依据。
其他统计服务工农业计划总投入和总产值统计,畜牧发展状况统计、林木产品、植树造林和育苗情况统计,商品的调拨和市场销售额统计,生产资料和计划内建筑材料供应情况统计,地方病防治数和病况统计,扶贫脱贫统计,税收和财政收支统计,成人扫盲统计等。第四节统计工作成果
解放以来,以舟曲县统计局为主,进行4次全县人口普查。1982年、1990年分别整理编印《甘肃省舟曲县第三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资料》和《舟曲县第四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资料》;1983年整理编印《甘肃省舟曲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49〜1983年汇编)120册。1984年始,每年编印《舟曲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并打印成册。至1990年,共编印800册。1987年进行全国残疾人调查和全国第二期生育力调查。1988〜1990年进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1989〜1990年进行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抽样调查。
第十八章土地管理
第一节机构
1988年4月前,土地管理业务归县计划委员会管理。1988年4月13日成立舟曲县土地管理局,始对全县土地专门管理。至1990年,土地管理局下设检察、建设用地、地籍管理、秘书4股,职工8名.乡级专、兼职土地管理员22名。土地管理纳入县、乡目标管理责任制。土地管理局亦因土地管理、监察等工作出色,曾于1989〜1990年获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土地管理先进县”和省、州土地管理部门授予的“土地监察先进单位”、“土地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和奖励。
第二节地籍管理
解放后至70年代末,全县土地由各乡(公社)管理。进入80年代,人口剧增,农村建房出现乱占承包耕地现象,土地管理一度混乱。
1984年7月31日,县人民政府规定各乡农民修房占地由县委审批。1986年,县政府又发出《关于制止滥用耕地的通知》。是年9月,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简称土地法)。翌年7月1日,占地建房审批权限报县人民政府批准。1988年4月设立舟曲县土地管理局后,为给全县农业及其他部门提供基础资料,成立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始对全县土地进行详查,全县宣传《土地法》、《甘肃省土地管理法办法》,全面清理非农业用地,严格建房用地审批制度对城乡土地和地政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土地管理失控的现象基本得到解决。此间,对1982年5月14日前无审批手续和超占土地建房的国营和集体单位收缴管理费(每亩最低标准40元)。1989年,贯彻省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报、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严格政策界限,作出确权。全县国有土地应申报433户,已申报327户,占应申报的76%,其中应申报国有建设用地768192平方米,已申报657210平方米,占应申报的86%;应申报宗地473宗,已申报374宗,占应申报的79%;林地应申报1841142亩,已申报1763142亩,占应申报的95.76%;公路应申报3982.73亩,已申报100%;国有农业用地和绿化用地分别申报307.6亩,59.1亩;同时为县直单位发证120宗,40200平方米。是年,甘南州有关部门下达非农业建设用地55亩, 村民个人建房批地44.7亩,乡集体用地审批0.7亩,国家用地3.55亩,节余6.05亩。
1990年,下达三项建设用地335亩,其中批准国家建设用地290亩(耕地125亩),农民建房用地45亩。
第三节地籍检察
80年代前期,全县农民建房滥用耕地,土地使用管理混乱。1986年8月,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有关城市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各项规定,对全县机关单位、乡镇企业及农民和干部职工建房等非农业用地进行一次清理;对个别超占土地和乱占耕地建房的单位及职工、农民补办手续和罚款;强调农民建房用地,必须使用原有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在乡、村规划指导下根据人口指定地方,划给基地,强调四至清楚、水路流向、人畜道路合理布局,以免发生纠纷。1988年8月前,查清非法占地营造私房,及庇护亲友违法占地,或以国家单位为名,不经批准私下非法转让等形形色色的土地案件。1989年4月26日,县土地管理部门转发甘肃省土地局、监察局《关于查处行政领导干部严重违犯 〈土地管理法>行为的通知》的通知意见后,对全县年内清理出的13件乱占滥用土地的违法案件,根据《土地法》有关条规,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罚款3050元,收回土地0.37亩,拆除违法建房3处。1990年,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1件。第十九章城乡建设管理
几千年来县境人民多以石块或木材等材料筑屋舍,低矮狭小、阴暗潮湿。富户居四合院瓦房。寺院、庙宇等古建筑,历经兵燹和自然灾害,屡有毁坏。
解放后,城乡建设面貌日新月异,发生巨大变化。70年代初,公共用房结束解放以来借用民房的历史,普遍建有土木或砖木结构的两层办公楼。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不断改善,相当多的农户建起新房。1978年后县城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4—6层的办公楼和职工住宅楼拔地而起,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水平日趋先进,建筑形式和风格多样化、现代化,街道、水电、通讯、文化娱乐、广播电视建设初具规模。1987年7月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设办公、规划、房地产、自来水、环境卫生管理等机构。1990年职工28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其中建筑工程业与民用建筑专业5名,内大专2名,中专3名。园林艺术专业2名,内大专1名,中专1名。测绘专业1名。
第一节城乡建设规划
舟曲县城乡建设原无整体规划,形成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占地盘,建筑和扩建混乱的局面。1985年县人民政府按国务院及国家建委、省建设局关于城镇建设规划政策的要求,结合县城地理特点,开始进行舟曲县城区域总体规划,1987年完成。1990年1月经甘肃省建设委员会批准实施。规划面积2.48平方公里,除白龙江经流城区面积0.175平方公里、山地0.98平方公里外,可适用建设面积1.325平方公里。1985〜1986年底对曲瓦、巴藏、立节、憨班、峰迭、大川、南峪、插岗、铁坝、拱坝等11个乡政府驻地的建设进行规划,面积7.5平方公里。
第二节县城建设
一、街道
县城区主要街巷15条, 口,西至舟曲林业局机修厂, 眼峪冲积扇地,东依驼岭山,
总长度4768米。最长沿河路,东起瓦厂城关粮站门全长2100米。上街最短,102米。由于山城座落在三南凭白龙江,除城南路、东街、北街、清和巷和西关几
条东西向街道稍平外,其他街巷向南和西倾斜降低,街道路面窄,人车同道;雨后泥泞,遇暴雨,水道洪水外溢,满街横流,冲进街旁民屋。80年代,人口剧增,城区街道不能适应车、人流量的需求,而且集市街道常发生车辆拥挤堵塞现象。1986年,对街道路面及排水沟进行改造,铺筑混凝土路面,部分加宽.至1990年,城区内有10条街道铺筑了混凝土,面积2.06万平方米,占街道总面积的71.9%。其中沿河路和南街最宽处11米,其余宽4—6米。
二、公共建筑
解放初,县级机关大都在原县政府旧址办公,少数事业单位利用庙宇或借用民房办公,设施简陋、陈旧。50年代后期,党政机关和一些企事业单位陆续建成土木或砖木结构的办公、业务用房。60年代中期,土、砖木结构两层楼公用房屋建设大增。80年代起,4~6层砖混结构楼房大量修建。
城区内现有房屋总面积16.97万平方米,其中由城建环保局直接管理的国家公房1.48万平方米,占城区房屋总面积的8.7%,占房管部门总管公房1.53万平方米的96.25%。另有拨用房575平方米,占房管总数的3.75%。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管房10.81万平方米,占建筑总面积的63.68%。
公房建设使用面积中教育、医疗、科研用房1.46万平方米,各机关单位用房1.5万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1.76万平方米,工业交通仓库用房2.79万平方米,其他用房315平方米。由于县城居民房集中,民宅独院占地面积大,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房择其民房间的空地或选择河滩、山坡荒地集中修建和延伸扩建,构成县城中心、城东、驼岭山、北街、南街、南关、瓦厂、广坝东路、广坝西路等10多个建筑群体。(表一)
主要公共建筑简介
人民会堂位于县委与县政府之间,坐北向南,一层两檐砖木结构,集会、影剧兼用。1957年建筑,面积550.84平方米,初设120条连椅,600座位。后于1985年重新装修,更设654座铁架胶合板单座椅,改灰条天花板为塑料工艺装饰板。
灯光球场位人民会堂前十字街西北。1965年建,设有观台,容纳1000余名观众。
百货商店十字街西南角,与灯光球场一街之隔,坐南向北。建于60年代,一层,土木结构,建筑面积504.33平方米。90年代前,城区最大商场。
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县城外东驼岭山台地,钢筋混凝土结构,有6米抛物面接收天线和30米三角铁架发射天线。
城关一小教学大楼县城外东北部。1989年9月修建4层单面教学楼(坐西向东),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面积2673.24平方米,造价74.857万元。每层6个教室,共有八边形教室24个,与南侧办公楼连结为曲尺型。4楼为县教育电视台,屋顶安装抛物天线和发射塔。
城关二小教学大楼县医院西侧,座西向东,砖混结构,两层双面楼,双檐小瓦顶,共17个教室,与南北侧拐角楼连结成“匚”型。1974年修建,建筑面积1332平方米。
一中教学大楼校园位县城西南部。4层双面砖混结构,建于1987年,面积2560平方米,投资40万元。
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位于县城西关。1989年动工修建,框架结构,4层双面楼,建筑面积3300余平方米。
文化单位综合楼位北街南侧。1981年修建,4层双面砖混结构,容电影公司、文化馆、图书馆及广播电视局4个单位。
邮电局综合楼位北街,与文化单位综合楼一街之隔,框架结构单面拐角楼,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造价36万余元。
舟曲汽车站位县城外广坝东部。1976年修建,建筑面积973.6平方米,其中候车室110平方米,停车场2750平方米。
三、民房建筑
县城区域狭小。1950年居户400余户,1990年为1500户,40年增加2.7倍,人口1.02万。房屋使用面积6.20万平方米,人均14.76平方米;房屋居住面积3.68万平方米,人均8.76平方米。1988年县城民居建筑发展到4.53万平方米,占县城总建筑面积的26.68%,占规划区总住宅面积22.29万平方米的20.31%,占规划区土地总面积的3.42%。1949〜1990年建房面积增长6.1倍,平均每年递增5.1%,住宅不断扩大。初,在宅间空地修建房屋,后来大量占用耕地建房,不断向城四周扩展。城四周原属孤立的卫星村瓦厂、罗家峪、月圆里、三眼、寨子、南桥已与城区连成一片。
民房结构不断改进。为节约用地,革除陈规,因地制宜,建房在向高空发展。80年代起出现三层结构楼房并以过去土木结构改进为砖木结构,同时出现不少砖混结构。过去,屋顶多是土棚子,墙体多为泥垒石墙,土坯墙。今楼房普遍盖瓦,底层多用水泥砌石,上层砌砖,不少房屋一砖到顶。80年代后青砖、红瓦、水泥、钢筋、水泥预制块等新型建筑材料普遍使用。
70年代前,居民装修房屋无甚追求。富者居屋外墙抹粗、细光泥,门窗周围多用木板、木枋装修,贫家无力抹光泥,墙石、土坯裸露在外。
80年代后,居民修建房屋不仅讲求整体质量,而且对室内外装修标准逐渐提高。室内天花板用纤维板或塑料、石膏装饰块,并安装彩灯或吸顶灯;内墙多涂饰有色涂料或油漆,或用塑料墙纸或墙布;地板,一般铺设水泥地板,有的用塑料贴面或地瓷砖,或者用机制拼木地板块;外装修,一种是清水砖勾缝即成,或在面上抹层砂灰,做成几何图案,或者是用水刷石,做成图案。另有面贴马赛克的。
四、卫生设施
70年代前,城内农民家家户户皆有茅厕,大都修在街道两旁或距街道不远的地方。解放以来,东街桥头、南街小十字、西街城门口、县政府附近及人民会堂后等处建有简易公厕。70年代后期在南街小十字街设砖混结构公厕1所,因无排污设施, 粪水渗入民房,旋即拆除。80年代农民种田大量使用化肥后,各单位厕所粪便无人清除,粪满为患。后,各街公厕逐渐改建民房。80年代后期,城建环保局在人民会堂后侧及车站东侧各修建一座造型较新的砖混结构厕所,上厕所难的问题得到缓解。但仍嫌不足。原来冬季堆放农家肥的麦场大都修筑了民房,农民只好将圈粪堆积在街道上,影响环境卫生。
五、给水排水
70年代中期前,县城居民皆饮泉水。舟曲县城内外泉水丰富,俗称有“九十九眼泉”。其水源来自城北三眼峪中茂密的涵养林地带。溪水沿三眼峪冲积扇地层南流, 从县城内及城南白龙江北岸东西约一平方公里的狭长地带溢出,水量丰富,且清洌甘甜,1976年,有关部门利用自然落差,在城内敷设供水管道,引来月园村水家里泉水.城内部分机关、居民开始用上了自来水。1983年又建成高水位蓄水池1座,库容130立方米,管道总长3562米。降水正常年景,供水7.7万吨,日均供水211吨,其中工业年用水1.22万吨,生活用水6.48万吨,可满足城区7100人的用水需求。江盘乡利用广坝吊桥设置跨江水管,将三眼水、水家水和南关泉水引上白龙江南岸,供南桥、桥头坡、河南三村人畜饮水。另外,舟曲林业局在南桥北端建立水泵站,在桥头和寨子坪,分别建100、300立方米蓄水塔各1座,自成供水系统,供舟林局机关、机修厂及其家属院居民生活用水。1989年国家投资129万元,在三眼峪建设一座灌溉和生活用水蓄水工程(水平面比城区高110米),管道直径15厘米,长800米,流量0.03立方/秒,并在三眼峪口建有容量800方立方米的蓄水池。供水范围南至江盘乡南桥和桥头坡新村,东至罗家峪、水泥厂一带,西至下寨子一带,覆盖城区及近郊4平方公里,可供7300人及3600头(匹)牲畜用水,灌溉870亩土地。随着三眼水源涵养林被乱砍滥伐,遭到人为地破坏,涵养作用急剧下降,天旱给水量大减,一些泉水干涸;若遇大雨、暴雨,山洪暴发,威胁城区安全。
县城无专门排水排污设施,没有统一下水道。城东部沿大沟的单位和部分居民将污水排入溪水中,城内中、西部的污水多排入沿街水道。城外东起瓦厂,西至机修厂沿白龙江两岸两公里长地段的居民、机关单位将污水和垃圾排入江水之中,尤以北岸为甚,造成环境和水质污染,危害下游人民健康,及待妥善解决。地表水顺街旁水道穿城而过。县城有两条主要水道,一条进北城门,沿上街、北街、南街、南关,东人大沟溪水;另一条从北关穿过县政府,沿西街至西城角,流进车站水道与西关泉水汇合入白龙江。1986年在主要街道两侧构砌水泥排水道1510米,其中北街、南街两条正街左右两侧砌筑双水道,因山城街道地面倾斜度大,暴雨过后,洪水溢出水道、满街流淌。
六、供电
县城供电始于50年代末。1959年在白龙江南桥村修建容量50千瓦的一座水轮泵发电站,总投资17万元,运转约两年后,因南山滑坡,电站渠道多次被堵塞和移动、发电时断时续,终因渠道毁坏而报废。
1964年,在南桥面粉加工厂安装一台水轮泵发电设备,容量50千瓦,发电两年多,亦因故停止。
60年代末,县农具厂安装一台50千瓦柴油发电机,夜晚可供县城机关和部分居民照明。1976年10月锁儿头水电站建成发电,城关地区用电达到一个新的水平。除照明外,县城地区机关、部分居民用电力做饭、取暖。充足廉价的电力,促进粮食和饲料加工业的发展,文化娱乐活动得到发展,家用电器大力普及。
1981年在县城主要街道架设普通马路弯灯50杆盏。1983年改设增高21杆盏水银灯。现发展到30杆盏路灯,其中高压水银汞(钠)灯20杆盏,自镇流弯灯10杆盏。自控照明装置两个,总功率11千瓦,线路总长2100米。
七、供燃
解放前,城区居民炊事、取暖及照明多就地取材,一般自给自足。取暖多用木柴、树根,部分富裕者用木炭。照明,一般居民用菜油灯。不少农民无力购买菜油,则点燃松脂、竹棍照明。
'解放后,供燃发生很大变化。做饭用燃料仍以木柴为主。60年代后开始用煤作燃。1976年后城区职工及农民大都用电炉做饭。80年代末,形成木柴、煤、汽油、电、煤气并用的局面。
取暖,70年代中期前以木柴、木炭和煤为主。冬季农民用做饭余火煨床或烧土炕取暖。锁儿头电站供电后,冬季取暖多用电炉,夜晚睡觉普遍用电热褥取暖。80年代末,舟曲林业局机关、职工住宅开始使用暖气。
八、堤防
县城依山临水、北高南低。夏季暴雨时节,北部几条山沟山洪和南面洪涨的白龙江对城区和附近村庄构成严重威胁。1962年、1966年夏江水暴涨,冲毁南桥。1976年江洪翻越河堤。为确保成区及城郊村庄安全,1968年修筑广坝河堤长5500米(北岸、南岸分别长3500米,2000米),城北硝水沟堤防650米。1984年投资13万元,在东城区的大沟河两岸修筑堤防工程总长1000米,安全泄量30立方米/秒。1989年新修三眼村提防100米。至此,除罗家峪水沟和三眼至北门段外,其余都得到治理。
九、桥梁
县城地区白龙江由西向东流过城南。城区被东、西、北三、四条溪沟河流切为许多区块,架于这些沟、溪上的多座桥梁成为联系各区间的纽带。
原跨白龙江连接南北两岸的“永济桥”(木拱桥)建于康熙五年(1666),位于今防疫站附近。永济桥毁后,于南桥村东端重建木拱桥(南桥)。1962年暴洪毁桥后,两岸架钢丝绳用溜壳滑渡。1964年修建净跨36米木桁架桥。1966年特大洪水又冲毁桥梁。1969年在原址重建钢丝吊桥,桥面铺设木彷,跨度64米。由于增高桥台,加大跨度,洪水可畅通无阻,成为构通县城南北之必由之路。
1970〜1990年底,城区共建大小水泥桥14座,其中干线桥5座。
十、城区绿化
50〜70年代,开展义务植树,但成活率极低。80年代县有关部门成立绿化队,对人工林加强管理。经过10多年精心护理,驼岭山、北山、黄土山、二郎山和白龙江南岸桥头坡已形成成片树林。至1988年,城区绿化面积已达750亩,绿化覆盖率1.34%,人均绿化面积3.3平方米。植树3.52万株,成活率28%。城区居民多在住房周围植各种果树及泡桐.杨柳,环境大为改观。
第三节乡村建设
一、乡政府驻地建设
解放前夕,8个乡(镇)公所,多是公有土木结构平房,每个乡公所仅10余间简陋的房屋。50年代,不少乡政府因无公房利用庙宇或借用民房办公。60〜70年代,国家投资修建各乡政府,一般是土木结构瓦房,部分为砖木结构瓦房。1978年后,一些乡政府开始修建砖混结构的楼房,有不少两层、3层钢筋混凝土大楼。城关乡的“龙江宾馆”(高5层),在全县乡政府公房中为最高建筑。除乡政府住所外,学校、医院、商店、邮电所等基层企事业单位也相继建立,形成以各乡政府为核心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白龙江、拱坝河沿岸的巴藏、立节、憨班、峰迭、大川、插岗、大年等乡政府驻地的村已经形成集镇。解放以来建筑面积扩大几倍。立节位大峪沟与白龙江交汇处,设立节派出所、舟曲二中、立节小学、立节地区卫生院,邮电所,金融设施、供销社、民贸、食品等国营商业企业及10多户个体商户,形成上河地区较大的经济文化中心。瓜咱属峰迭乡驻地,有舟曲县职业中学、八年制学校、县良种厂、县苗圃、十几家商业企业、铸铧厂、粮站、邮电所,成为上河地区第2个文化中心。拱坝河流域插岗、拱坝、铁坝小镇,插岗较为繁华。除各基层企事业单位外,还有舟曲林业局插岗林场场部及附属单位、加工厂,县内第二大水电站插岗电站。
二、农村住房建设
解放前,农民屋舍简陋,每村除个别富户有瓦房外,余皆土屋。河川地区平房、楼房都用泥巴、黄土棚盖,在泥土上苫一层砂土,可防渗漏。屋墙底层多砌干石墙,一米以上垒泥墙,或用土坯垒。高山阴湿森林地带多榻板房。由于人民生活贫困,人口增长缓慢,因而建房造屋者甚少,几代人建房一次。农民惜田如命,修筑房屋很少占用耕地。
50年代土改后,贫苦农民分得房屋,短时间内暂能满足住房需要,故农村住房无甚变化。60年代初期,天灾人祸,人口锐减,农民更无力建房「文化大革命”前的三年多,中央调整政策,农村住房始有发展。“文化大革命”时期,人口增长较快,住房有所发展。1976年后,住房增长速度加快。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生活改善,农村建房猛增。1980〜1990年增长速度超过解放后近30年之和。解放前几代人建一次房,现在有人建几次房和几座房。农村住房虽仍以土木为主,但普遍使用水泥、砖、玻璃。人们既要求住房坚固,并注重外表美观、实用。
在住房飞速发展的同时,产生不少副作用,即大量占用耕地,砍伐森林最为突岀。80年代,县人民政府对此采取一系列措施,纠正乱占耕地和乱砍森林之风。截止1988年底,全县村镇房屋总建筑面积347.9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81.26万平方米。此后,每年建房面积新增22万平方米。
农村村民居屋因无统一规划,各自按划拨土地而建。因而乡村道路多不规则,雨天满街泥泞,行路艰难。80年代末,村内道路有所改善,除省、县道外,相邻村庄间多通拖拉机或小汽车。山间村庄多修水泥桥、防洪堤。半高山缺水村庄大都兴修了人畜引水工程。第四节房产管理
解放初,县城公房归财政和文教局分管,经常修缮和陆续改修,公房面积逐步增加。1987年后,城建环保局房产管理部门管理城区公房面积15340平方米。1990年,房产部门对县城区机关单位公房和居民私人房产丈测,经审查核实,由产权单位颁发房屋产权合法证件,为产权人凭此管理使用。是年底,共办理公私房屋产权手续1420宗,其中公产107户(14.95万平方米),私产1313户(16.90万平方米)。
第二十章环境保护
50年代,县境森林覆盖面大,山青水秀,生态环境平衡,空气清新湿润,几乎无污染现象。以后由于大面积开荒、毁林,气候条件变化,气温上升,水土流失严重。加之逐年使用农药、化肥,人口迅速增长,工业任意排放垃圾废物,环境、空气.水源受到污染。
第一节环境污染
一、地面污染
地面污染,舟曲县城农民将农家肥料堆放到街道旁,不仅影响市容,且对环境和地面造成严重污染。其次农家饲养的猪、狗家畜,不严加管理,任其街上乱跑,拉撒粪便,也是地面污染的一个因素。另外,城内每年要产生上百吨垃圾,由于缺乏清运工具,远不能满足清洁要求。
二、水源污染
据化验:县境24处水中,混浊度达到10度以上的就有20处,硝酸盐达到0.05微克以上的100%(国家规定在0.01—1.7毫克)。城区部分单位居民和沿河村庄居民将垃圾、污水、粪便任意排放到白龙江及水沟中,使下游部分村民饮用污染的水,发生各种疾病。据化验,河南村所用白龙江之水质,大肠杆菌230个/毫升,其他细菌600个/毫升。三、空气、噪声污染
由于工厂、车辆和生活燃煤排放烟尘,大气受到污染,影响人体健康。
城区内车辆高音喇叭音响设备及水泥厂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直接影响人们的工作学习和身体健康。
第二节环境监测
解放40多年来,环境监测工作进行较少,更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仅在1984年5月4日枯水期和是年10月10日丰水期,曾请武都地区卫生防疫站和甘南州卫生防疫站对县内部分乡村水源进行过两次采样检验。
第三节环境污染治理
一、环境污染治理
70年代,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卫生部门始对县城地面污染初步治理,在南街新建一处砖混结构公共厕所,由于基础差,污便流入居民房舍,后拆除。又于80年代在城南广坝汽车站西复建一座公厕。但仍不能满足居民之方便。1979年县卫生部门始招收3名清洁工,每日定时清扫街道,清除街旁水道垃圾。以后清道工作量增大,清洁工随之增加,每日清除大量垃圾,街道地面污染初步得到治理。
80年代中、末期,环境保护部门数次公布严禁农户居民猪、狗等家畜上街之规定,虽大部农户居民遵守执行,但猪、狗等家畜上街拉粪不绝,不仅影响市容,而且污染街道。
1979年后,县革命委员会发动县级单位职工绿化城区和主要街道。现在城区附近部分山丘绿树成荫,二郎山已辟为公园。但街旁所植之树由于管理不善,无一成活。
农村大部分村庄除自有保护林、水源涵养林外,已增大村庄绿化面积,有些农户于村头、街旁、公路旁设置简易公厕。有的村镇公路旁增植林木。
二、水源污染治理
为避免城区居民使用泉水污染和用水方便,70年代中期,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投资,在城区泉水水源之地建设蓄水池,于城内埋设输水管道,县城部分居民用上自来水。由于泉水源三眼峪沟以下到北门村地段皆为农耕地,农民使用化肥量逐年锐增,地下水质不纯,政府逐步增大自来水输送设施。
居民集居区和一些单位设有垃圾暂储仓或箱,定期清理,运出城外。农户及少数单位垃圾皆入厕所。机关、居民点、街道清除之垃圾大半运出城区堆积在白龙江岸旁,每遇雨季水涨,河水冲走。有的机关、居民点垃圾仓堆积的垃圾焚后被农民清理作为肥料运走。虽然城内清除垃圾净化了地面污染,但又形成局部的水污染和空气污染。
县政府已禁令建筑单位在建设设有卫生间的高层楼房时,不准将污便排放到白龙江中,就地置坑处理排出污便,现已制止。但广坝街区沿岸建筑群的毎户污便仍排入白龙江。
三、空气、噪声污染治理
舟曲林业局机关、家属区冬季生煤炉取暖改为烧锅炉,向局内各部门、家属住宅输送暖气,并对排尘设置进行改造。县级部分单位及居民家庭采用电器取暖,而部分单位和大部居民、农民家庭仍燃煤取暖,排放烟尘。冬季,县城上空笼罩着厚厚的一层雾尘。
县境两郎公路沿线乡镇、村庄车辆所经街道皆为沙土路面,各种车辆于街道超速行驶,车后尘土滚扬。以前,交通等部门明令减速行驶,但收效甚微。
县水泥厂已采取消声措施,但排尘仍未降底。城区禁止车辆使用高音啦叭,但随着各种车辆的增多,其行进城区车辆的引擎声此起彼伏,甚者迭起,噪声不断。第二十一章税收
第一节机构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前,西固设盐牧官,专司西固所盐课征收。清末设土药统税局,专管烟(鸦片)款征收。民国初〜24年,禁烟局(所)经办禁烟产、销二税。31年6月,西固县田赋粮管理处始统管田赋及工商各税的征收,有税务稽征员3名,除由田粮科直接征收营业牌照税、房捐、契税及城区所征各税外,其余采用包税制,各乡镇均有一人承包征收。
1950年7月成立西固县税务局及官亭、沙湾税务所,税务职工7名。1951年税务局设稽征股、会计股。1954年税务局及官亭、沙湾税务所随西固县迁址宕昌,保留舟曲税务人员8名。1955年武坪区建立税务驻征处,在官鹅、大河坝、洛大、巴藏、立节、峰迭等地建立税款代征代扣单位。1958年卓尼县插岗税务驻征处移交舟曲。1959年初,税务局并入财政科。9月,城关、八楞、拱坝、下迭(地区)税务所成立,原峰迭税务所迁址立节,改名立节税务所。是年,税务职工9名。1962年4月,税务、财政分设,并成立武坪税务所。1965年税务并入财政局。1968年财税业务统归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1969年9月,八楞、武坪税务所并为插岗税务所。1973年大川、峰迭税务所成立。1977年,拱坝税务所迁址铁坝。1979年,税务局再次析离。1986年机构、人员由甘南州税务局领导。1990年,设人秘、征管、税政、计会、监察五股室及城关、峰迭、立节、大川、插岗、铁坝、博峪基层税务所, 正式职工60名,协税员13名、经济师1名。
第二节农业税
一、民国前的地丁钱粮
县境农业税开征早。秦至南北朝称“田租”,唐初官田为赋。元末明初称税粮。明洪武年间,西固官地19亩2分5厘,每亩均派夏秋粮9升6合5抄、民地94顷39亩8分,每亩该夏秋粮6升8合4勺4抄5撮。
万历十年(1582),西固官、民地391顷84亩3厘(新地4亩1分4厘折原旧地1亩)。官地每亩纳粮2升3合1勺2抄6撮,民地每亩纳夏秋粮1升6合5勺2抄。清初,西固所屯地134顷29亩7分,每亩课本色粮6升,共征本色粮805石7斗8升2合,每石课地亩银3分4厘,共征地亩银27两9钱3分4厘。原额人丁三门九则不等,共折下丁741丁,每丁征银3钱5分4厘,共银262两9钱6分。丁银于雍正五年(1727)停征,而按征地亩粮银均载,每粮银1两,均载丁银1钱6分8厘,共征银132两3钱9分。遇闰加征银4两8钱1分7厘。
雍正六年(1728),收番地15398段,征粮折银635两1钱。乾隆三年(1738)收武都(关)、西寨、真堆三族番民,征银37两2钱。
乾隆五十年(1785)西固实有地92顷19亩6分,征本色粮553石1斗8升5合,地亩银26两4分9厘。
道光三年(1823)至咸丰二年(1852),西固州同民地94顷59亩5厘,每亩课本色粮6升8合,共征本色粮647石9斗5升,地丁补充摊重丁银共619两9钱,遇闰加银7两1钱,草465束。在丁粮征赋外加征15%的耗费,弥补征收损耗和仓粮损耗以及官吏俸给和办公费用,年额征农桑银3两6钱3分,后并入地丁内征收。
西固番族人民除纳朝廷钱粮、土司租粮外,还要负担土司各种名目的摊派剥削,民生极苦。光绪年间,山后四旗番民屡次掀起抗粮款斗争。官府除弊后,仍规定除按例纳朝廷钱粮及土司租粮外,应纳土司粮每户春粮,秋粮各1升,长差口粮每旗1斗,马粮7斗,鸡1对,油1瓶,土司承袭每户帮钱200文。
二、民国时期的田赋
民国初循清制,以清末县衙《红册》(即粮户承粮地亩花名册)为据,仍分地丁、粮石、草束三项。地丁正供外,附征耗羡、盈余、百五经费。后,以田赋代称地丁钱粮。
民国二年(1913年),列田赋为国税,带征附税各款归地方,并规定田赋附加不得超过正税30%。4年,每亩赋1两征收库平银1两7钱5分,粮每石正杂共收1斗5升,草束按7斤征收,以当地价格折征银币。若供军需,则以草束征收。6年,取消遇闰加征。民国4年后,由于将耗羡、盈余、经费等附税并入正供解省,县财政窘迫,遂巧立名目开征附加。有地方行政附加,教育附加、保甲附加,公安捐、自治捐、驻军给养捐等,民负极重,生计日蹙。16年,田赋归划地方后,国民政府三令五申限制田赋附加“不得超过正税之一倍”,但地方附加仍有增无减。30年,通货膨胀,粮价飞涨。国民政府将赋正税一律改征实物,西固县额征粮2768石。31年额征粮2765石,配购军粮2765石。
民国31年(1942),西固县土地编查,全县土地总亩数18.9万亩(面积较前增溢近2万亩)。以土地收益二十分之一厘定为三等九则,核定征田赋粮5001石,军粮随赋加倍征购。因土地高列,后由地方公正人士协同田粮处复查,纠正呈报增溢土地高列之错误,惜未彻办。新定科则仍较前增加千余石。田赋累年积欠,民怨鼎沸。是年,依据国民政府规定,取消县附加征额。(表一)实物由中央支配,即原有田赋正、附各税一律合并征,统称“田赋”,不得再存地丁、草束、粮石、本、折、耗羡、盈余、经费及带征等名目。并规定每年征收实数外,带征县级公教粮三成,由财政厅统筹调拨,以资维持县级公教人员生活费用。民国34年,庆祝抗战胜利,免征田赋一年。翌年,本县田赋及随赋借购各粮免征。37年(1948)征田赋粮1514石547合,带征公教粮454石547合。
三、解放后的农业税
新中国成立后,改民国时期田赋为农业税,又称公粮。国家为恢复和发展经济,减轻农民负担,于1950年在全县范围进行查田定产,按常年产量,以累进税率计征农业税。以户为单位,按农业人口每人年均农业收入不超过60公斤小麦者免征;以60.50公斤为起点,共分41个税级,税率从2%—42%累进计征,仝年人均产粮60.5—95公斤,税率3%,155.5—175公斤税率7%,215.5—235公斤税率10%。是年征收公粮56.45万公斤。1951年,农业税以户内人均全年农业收入满70公斤小麦为起征点。1953年,仍以户为单位按农业人口人均收入累进计征,未满76公斤小麦免征。是年,征收63.95万公斤,占通产6.87%。1957年,农业税采用比例税制,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和当地的耕作水平,按照正常年累计产量情况评定计税产量,按规定税率计算征收。1958年仍按常年产量以比例税率计征。全县各公社以生产队为单位,先后实行“一定三年”、“一定五年”不变的税额。为办理地方公益事业,随同农业税征收地方附加15%。是年,全县计征任务167.8万公斤,实际征收39万公斤。1959年对社员自留地免征农业税。1961年全省农业税平均率13.5%,调整甘南州为9%,地方附加比例亦由15%调为5%。
农业税减免分社会减免和灾歉减免。灾歉减免执行“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的原则。歉收不满二成的不予减免,歉收二成以上六成以下以歉收成数减征税额一成至七成,歉收六成以上全部免征。1979年,为照顾社员生活,对人均口粮不足150公斤(征后)人均收入分配在50元以下的生产队,免征农业税。在起征点以上的生产队,交纳农业税后口粮不得低于150公斤,不足部分给予减免照顾。70年代,本县农业税计征任务年均200万公斤,而实际征收在40—65万公斤之间,农民大部分口粮要依靠国家返销。从1980—1989年,全县农业税部分免征或全部免征。1984年只征收12万公斤,其后五年全部免征。自1989年起,本县农业税全部征收代金,是年征收38.50万元,1990年征收37.6万元。
农业税征收价以中等小麦结算。1951年每50公斤48482元(旧人民币),1954—1955年代金价格为每50公斤10.2元。1956—1960年每50公斤9.8元;1961—1965年每50公斤11.3元。1966—1978年每50公斤13.5元。1979—1984年每50公斤16.4元。1985年每50公斤为22.5元。1990年每50公斤为31.10元。
第三节工商及地方各税
一、清代
康熙二十六年(1687)前,西固分销西和县盐,额引(运盐凭据)100张,每张额盐200斤3两,征课银5钱8分5毫1丝6忽,计征银58两6钱8厘5毫。
道光元年(1821)至咸丰十一年(1861),西固州同开征税种有畜税、商税、烟税、契税、马税、山税、盐税、褐税、架税、玉税等,额征盐课银117两3钱5分7厘,遇闰加银9两7钱7分9厘;额征磨课银5两7钱,遇闰加银4钱7分5厘;牙贴5张,每张征银不等,共征银1两6钱3分。当税银5两。畜税、契税按例每两抽收税银3分。其他各税均无定额,尽收尽解。
清末厉行禁烟,其时寓禁于征,以征为禁。种烟按亩抽捐,行销、从销纳捐。光绪末年,西固土药统税局年收入白洋在3000元左右。
二、民国时期
民国初,主要税目有亩捐、脚骡捐、杂捐、纸捐、磨捐、商捐等。18年 (1929)后,税目逐渐增多,税率提高,其中有国税和县治税捐科目。23年国税科目有地价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还产税、财产出卖所得税等。自治税捐科目有营业牌照税、使用牌照税、筵席及娱乐税、屠宰税、房捐、建筑改良物税等。24年又增契税、磨税。其后陆续增加遗产税、牲畜交易监征税、纸税、牲畜交易税、土布交易税、棉花交易税、药材交易税、代征牲畜营业税等。38年达20余种税捐以及各种名目的杂捐。然而西固经济贫困,税源枯竭,许多税种虽有名目,但无从开征。具有征税对象的税种有:
货物税产品13项,本县开征4项,以价征收。税率:烟叶30%,麦粉2.5%,皮毛15%,迷信用纸60%。
营业牌照税经营商业、旅店、饭馆、水磨、屠宰业及牙行等。税率20一30%。民国35年征4亿元。
使用牌照税由油房捐、磨捐、马车捐等改办,骡、马每匹2元,驴1元,骡、马、驴如系自用者免征。民国35年征460万元。
营业税按营业总收入额计征,牙行业6%,其他行业3%;按营业资本额课税税率4%。民国35年改为按营业收入额征收,税率由3%减为1.5%,牙行业3%;制造业按营业总收入额1.5%征收。营业税三个月查定一次,按月交纳。
契税土地、房屋因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而发生产权转移时,按所订契约,由承受人纳税。民国初年按卖六典三(6%、3%)征税。30年起契税按契价征收,卖契、增与契、占有契各为15%,典契10%;交换、分割契各为6%,并在契税内征收35%附加。35年契税划归县级收入后,卖契、赠与契、占有契税率各为6%, 典契4%;交换、分割契为2%。契税附加仍按25%征收。31年(1942)征契税4889.85元。34年(1945)征契税22.03万元,契税附加5.5万元。
屠宰税清末称架税、亦称宰杂税。民国17年(1928)征收办法:牛、猪、羊每头(只)税额征银元各为1元、0.30元、0.10元。30年国民政府规定:凡屠宰牛、猪、羊,无论自用或岀售,每头征收税额分别为2元、10元、0.30元。同年8月又按屠宰牲畜时值价2%—6%征收。37年起,凡宰猪、羊、牛.骡、马五种均从价征收,税率不超过10%。如有偷宰牛犊、羔羊及有孕母畜者,除勒令缴纳税款外,并课以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所宰牲畜若属婚丧年节、喜庆自用,均须于宰前报请征税机关查验后免征:隐匿私宰,按应纳税额处以1—5倍罚款。民国35年征屠宰税120万元。
公荒牧租对利用公有荒山、草地放牲畜的牧户、按放牧牲畜种类、数额征收。骡、马每匹年收2元,驴、菜牛每头1元,羊每只0.4元,耕牛免征。大家畜每户放牧总数5头以下,放牧羊只在40只以下免征。31年征743.5元,35年征11万元。
房捐民国初,征收房捐名称及捐率,罚则多次变更。30年统一改称房捐。房捐率按年计算。31年规定出租房屋按所收价租金5%征收,自住房屋按所报产值5%。征收。37年又修改为营业用房屋,出租者征全年租金20%,自用按房屋现值征收20%。,住家用房屋,出租者征全年租金10%。自用者按房屋现值征收6%。,新建筑房屋免征1年。32年征房捐3807元。35年征户捐12.95万元。
印花税民国16年国民政府规定贴花凭证有发票、帐单、兵役证、学校毕业证、租赁凭证、婚丧、各项保单等。37年8月,印花凭证分为五种:商事凭证和产权凭证,有价额记载的税率为5%;发货票、银钱货物收据、借贷或抵押契据等税率为3%。;保险单税率为3%。;无价额的人事凭证与许可凭证,为别按凭证性质、效力的久暂,以差别定额税课征收。
所得税牲畜交易监证税、筵席、娱乐税也有极少额征收。
禁烟善后款民国初年,西固县烟款年定额洋4000余元。各乡分摊洋3000元,按四季由禁烟善后局派员摧收,各村长承缴。民国11年后,国民政府为筹饷扩军而课以巨款,初名善后款,又叫烟亩罚款。农民如不种植鸦片,则又派收“懒款”。分摊各乡遂增加到4000余元,连同每季派出收款委员跟随人丁索酒、肉、烟土及盘川麻鞋之费,全年纳款在5000元以上。差丁催逼勒索,百姓如剜肉补疮。23年,本县绅学农商数十人具名上书省政府云:“近年来,政繁赋重、继以天灾人祸,迭相为虐,兵燹残局,民困财竭、生计日蹙,将有流离失所之虞……恳求豁免善局摊款,取缔不法,照章缴税。”省政府未予准许。24年后,烟款征收逐年减少。(表二)
三、解放以后
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确定新中国征收的工商各税14种。西固县开征货物税、工商业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税、交易税、屠宰税6个税种。12月,简并税种税目,调整征收税率,工商税种由原来公布的14种减为11种,货物税类别由原10类减为8类。征税品目原1136个简并为358个,印花税由30个目减为25个目。1953年,修正工商税制后,开征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业税、利息所得税、印花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文化娱乐税8种。征税原则是:“对公私企业应区别对待,繁简不同”,“应使工轻于商,生产资料轻于消费资料,日用品轻于奢侈品”。为有步骤、有条件、有区别地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服务。1955年7月,对国营企业、合作社经营商品粮食的货物税、营业税合产征收,税率4%,按当地税销牌价计税,植物油与油粮货物税合并,税率12.5%。
1958年,在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基础上,为解决税制复杂与经济情况不相适应的矛盾,进一步改革税制,将原来的商品流通税、货物税、营业税、印花税合并为工商统一税。所得税从工商税中划出,单独设工商所得税。是年6月1日,开征车船使用牌照税。翌年停征利息所得税。1962年11月,征集市交易税 (1978年起停征)。
1963年12月,扩大屠宰税征收范围,开征农民自养、自宰、自食生猪的屠宰税 (1967年停征)。1966年9月,停征文化娱乐税。至此,舟曲县开征的工商税有工商统一税、工商所得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牌照税5种。1973年1月,全面改革工商税收制度。一是将原工商统一税及附加、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盘税、屠宰税并为工商税。合并后对国营企业只征收工商税,对集体所有制企业只征收工商所得税;二是简化税目税率,税目由原141个减为82个,其中不相同的税率只有17个,最高66%,最低3%,多数企业简化到只用一个税率纳税;三是对少数税率调整,如对农机、农药、化肥等支农商品的税率降低了一些,对手表、缝纫机等高档生活用品的税略有提高。
1983年,为解决分配制度上的“统收统支”问题,稳定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本县实现利改税的企业10家,其中省属企业1家,县属企业9家,并在10月起开征建筑税。1984年10月,实行第二步利改税,通过增加新税种和调整税率,从第一步税利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以税代利。一、将国营企业按规定标准划分为大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两类,大中型企业按55%的税率征收(甘南地区减征5%),小型企业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二、将原工商税按不同征税对象分解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4个税种。三、保留、恢复和新设部分税种,增加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舟曲县城市维护建设税从1985年7月1日起开征,对交纳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本新税种,按纳税时交纳上述税的税额计算,县城税率5%,农村1%,另外,房产税及车船使用税从1986年10月1日起开征(房产税仅在县城开征)。资源税从1987年1月起开征。1984年开征国营企业奖金税。另外,1985年起开征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奖金税,当年征奖金税1.4万元。1990年征奖金税5.2万兀。(表三)
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发布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个人收入超过规定,根据收入来源分配并按照超倍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计算征收调节税,本县只征收642元。开征印花税。1988年11月1日起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鉴于舟曲属特困县,县人民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每平方米0.2元下浮30%执行,到1990年底共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5万元。
1990年,舟曲县实际开征的工商税税种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牲畜交易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资源税、奖金税(包括国营、集体、事业单位奖金税)、建筑税、国营企业所得税17种。是年,共征工商各税395万元,是1950年的79倍,1980年的3.3倍。
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1983年1月1日始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此基金是国家为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对一切国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和地方政府的各项预算外资金及其所属城镇集体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规定比例征集的专项基金。后因舟曲属“三项照顾”地区,商业、供销社企业应缴纳的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从1985年起暂予免征。1987年,国务院作出扩大征集范围的规定,同时对贫困县的乡镇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税后利润免征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1983〜1990年,全县征集157万元,全部上解省金库。
征收教育费附加为改善中小学设施和办学条件,本县从1986年7月1日起征收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物交纳的商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附加率1%。1990年底共征收教育费附加13.7万元。
国营企业利润监交1956年前,国营企业应上解收入由县财政科直接管理。1957年7月1日县税务局按办企业利润监交县药材公司、粮食局及两家公私合营企业,后因财税合并而停止。1963年4月,税务局恢复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监交制度,接办7家企业的利润监交和监汇。后,利润监交工作时断时续。1983年1月始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企业上交利润改为征收所得税,监交利润工作转变为对国营企业所得税的稽征管理。
征收国家预算调节基金1989年1月1日,始对国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地方政府的各项预算外资金和所有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皆征收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当年应缴纳调节基金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预算外企业。税后利润不足5000元,个体工商户税后利润不足2000元的,免征调节基金。城乡集体企业、农村信用社和个体工商业户的税后利润免征调节基金,1990年共收国家预算调节基金21.76万元。
征收粮食补贴基金1989年始征粮食补贴基金。为确保国家粮食收购价格政策的落实,促进粮食生产,保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对县境内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包括供应平价粮的乡办企业)、私营企业、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应按规定缴纳粮食补贴基金。粮食补贴基金按照供应平价粮的企业职工 (包括离休、退休职工)和个体工商业户从业人员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计算征收。1990年底共征收36.26万元。第二十二章财政
民国时期,西固县经济萧条,加以连年战乱,人民困苦不堪,财政收入甚微,秩序混乱,主要依赖田赋附加和苛捐杂税。新中国成立后,西固县人民政府恢复经济,整顿财政,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指导下,从生产入手,合理组织财源、税源,使财政工作逐步走上正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县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地方财政收入由1955年的11.8万元上升到1990年的551.3万元,是1955年收入的46.7倍。财政支出由1955年的30.6万元上升到1990年的1496.9万元,是1955年的48.9倍。1953年共收工商各税7000元(折新币),1990年征工商各税395万元。然而由于舟曲县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缓慢,地方财政收入远远不敷支出,历年大部分支出均依靠上级补贴,从1955〜1990年的35年间,上级财政补贴县财政累计金额1.2亿元,而县财政地方总收入仅4642万元,上级补贴是地方收入的2.61倍。
第一节清代财政
清代,西固财政收支状况不详,据《西固州同赋役全书》载,自清乾隆至咸丰年间,原额经杂银336两7钱5分,遇闰加银9两5钱,在起运银内留支。民国初,西固县未建立县地方财政。23〜24年(1934〜1935),国民政府先后公布《划分省县收支五项原则》和《财政收支系统法》,规定县财政及乡镇一切收支编造预算,西固县于27年始编制县级预算。后,根据固定税源收入,确定支出范围。35年,规定县级财政收入有:契税、建筑改良物税、屠宰税、营业牌照税、使用牌照税、筵席娱乐税和公荒牧租等;另由中央和省分给县土地税总收入5%,遗产税30%,营业税50%。支出有行政管理、财务(会计室、田粮处)、保安警察(自卫队)、文教卫生事业费、乡镇保甲经费等17项,其中行政经费、保安警察经费所占比重较大。
行政费支出主要为行政机关人员薪俸,办公费、印刷费等。民国22年支洋11472元,其中乡镇行政经费甲等4所,每所月支90元;乙等1所,月支80元;丙等3所,每月支出70元,联保经费2106元。
民国32年起,货币贬值,物价上涨。西固县公教人员薪俸每月发给小麦,并由中央拨公教人员生活补助费。33年,发放公教人员食粮2903.9石。35年规定县级机关职员、学校教员、官佐月发食粮1石3斗,生活补助费1万2千元;乡镇公所职员和兵警月发食粮7斗,生活补助费分别为1万元、5千元;夫役、工友月发食粮6斗5升,生活补助费4千元;保户籍干事月支食粮7斗,无生活补助费。36年,发公教人员食粮3637.2石,生活补助费2859.60万元。民国末期,职工员役生活补助费所占支出比例增大,约为总支出的25%。乡镇保办经费所占总支出的9%左右。(表二、三、四)
县警款。民国初年向全县各庄摊派制钱5千串,约合洋4800余元(时银价每两换制钱1040—1050文),以支10—20名警兵之费用。16年,招募警干40名,每名月支小麦1斗2升,津贴洋1元,全年所需4千余元均向各区摊派,并向店户抽收洋384元,以补助警所不敷之费。33年度,警款支出22642元,占总支出的6.8%。由于县财政经费主靠各乡镇摊派筹集,乡镇公所、联保及保甲亦乘机任意摊派,从中苛索。国民政府虽屡次明令禁止非法摊派,但有禁无止。
第三节解放后的财政
一、机构
1949年12月西固县人民政府成立财政科。1954年7月更名财粮科。后,几度更名财税局、财粮部、财政局「文化大革命”时期于1968年撤局,入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1975年1月复立财税局。1979年分设财政局。1990年财政局设预算、行财、农财、企财、综合、监察5个股、职工43名。下设城关、立节、大川、插岗4个农财所,有农财员21名。二、管理体制及收入概况
1955〜1990年累计金额总收入1.70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0.48亿元,占总收入的28.15%;上级财政补贴1.23亿元,占总收入的71.85%。地方财政收入中企业643.8万元,占3.80%;工商各税收入3292万元,占19.32%;农业税收入430万元,占2.53%;其他收入381万元,占2.5%。累计支出1.66亿元,其中行政管理费支出3711.9万元,占22.34%;文教卫生事业费3993.4万元,占24.04%;基本建设投资1810.8万元,占10.90%;支援农业1920.3万元,占11.56%;工、交、商、事业费25.7万元,占0.15%;抚恤和社会救济1102.9万元,占6.64%;水电水利支出554.3万元,占3.34%;城市维护费105.2万元,占0.63%;城镇人口下乡安置费21.8万元,占0.13%;其他支出2834.6万元,占17.06%。
解放以来,国家财政体制根据各个时期经济形势,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由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逐步过渡到分级管理体制。解放初,实行财政供给,1953年建立县级总预算后,县财政收入来源主要是国营企业上交的税金和利润。厉行勤俭节约的支出原则,主要用于基本建设投资、支援农业和发展文教卫生事业。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发展,全县财政收、支大幅度上升。
1955〜1957年,全县财政收入主要为工商税和农业税。支出重点为行政管理费及文教卫生事业费,其次是基建投资等。1958〜1960年,由于大跃进中大搞国民经济高指标、浮夸风的错误。造成财政收入的虚假。三年困难时期最严重的1960年,地方财政收入猛增到176.4万元,是1957年总收入16.8万元的10.5倍。此三年间,财政支出重点是发展农业集体生产、推广新式农具和农田水利建设、行政管理费以及文教卫生事业费等。1960年县财政总支出284.4万元,支援农业和农田水利建设支出为78.6万元,占总支出的27.7%,行政管理费106万元,占总支出的37.3%,文教卫生事业费54.4万元,占总支出的19%。
根据中央对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962—1965年实行“划分收支、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管理体制和“坚持当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4年间,县财政收入140.7万元,主要是工商税和农业税收入;支出448.8万元,支出重点为行政管理、文教卫生、社会救济以及支援农业等,其中社会救济为36.4万元,占总支出的8.1%,支大于收的308.1万元,仍由上级财政补拨平衡。
1966〜1977年,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财政管理,本县财政收入重点为工商税及农业税。支出重点为文教卫生事业费、支援农业和发展水利、水电建设及行政管理费等。1969年列有城镇人口下乡安置费支出。1975年起,每年有少量的城市维护费支出。1976〜1979年,实行“收支挂钩、超收分成” 的财政管理体制。县财政收入主要是工商税及商业上交利润,其次为农业税及农牧业收入。1971〜1979年9年间,工业、企业有6年亏损,亏损金额18.2万元。
1980年财政体制改革,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管理体制,县财政收入开始持续增长。1985年地方财政各项收入共216.7万元。1990年达500.90万元,是1985年收入的2.31倍,其中工商税收入占78.86%,农牧税7.51%,企业收入3.57%。1990年各项支出累计1496.9万元,其中支出文教卫生事业费432万元,占28.9%;行政管理费379.5万元,占25.4%;支援农业费54.1万元,占3.6%;抚恤和社会救济67.0万元,占4.5%;城市维护费7.1万元,占0.47%;挖潜小改造支岀5.3万元,占0.35%;基建投资48.2万元,占32%,其他开支409.3万元,占27.4%;本年度上级财政补贴1238.6万元。(表五、六、图)
舟曲县历年财政各项收入第四节审计
审计(财政监察),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1984年县审计局成立后,开始对全县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经审计。到1990年,累计进行203次财经审计,审计总金额17278.1万元,查岀各种违纪资金704.6万元,其中,截留应交国家各项收入183.49万元;虚列支出,以拨作支,将预算内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110.20万元;偷税漏税48.02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81.01万元;乱挤成本、乱摊费用46.67万元;损失浪费11.45万元;隐瞒收入53.50万元;企业单位盈亏不实金额12.78万元。另有其他违纪犯规金额150.40万元。经审计,历年应交财政金额261.3万元,已入库156.8万元,为国家挽回了损失。舟曲县地方财政收入与上级补贴收入示意图第二十三章金融
第一节机构
一、银行
民国前,西固金融机构无考。民国32年(1943),西固县设甘肃省银行西固汇兑所,省行津贴县库代理公库经费4680元,同年10月,成立甘肃省银行西固办事处,代理国库、办理公款划拨、商贩贷款和公私汇兑;同时在县城设平民借贷所一处,专为农民贷放款项。35年,借贷所共有资金本息940万元(法币)。
1950年7月成立甘肃省人民银行西固县营业所,职员3名,向省银行武都办事处并表。1951年7月改称经收处,经收税款和支付财政拨款。1952年改为金库,经收处主任和金库主任均由县长兼任。1953年春,成立甘肃省人民银行西固县支行。1956〜1980年三度设农业银行,两次撤并。1977年设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舟曲县办事处,1979年正式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舟曲县支行。1985年人民银行分设中国工商银行舟曲县支行。1990年,本县金融系统有县人行、农行、工商行、建设银行、信用合作社和保险公司等机构,职工161名,其中经济师、会计师13名。
(一)中国人民银行舟曲县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西固县支行成立后,设秘书、农村金融、会计3股室和沙湾、峰迭、官亭、武坪、大川营业所,始发放农贷及私营商业贷款。1954年6月,西固支行迁宕昌。新成立舟曲支行,有职工29名。是年各项贷款23万元,存款59万元;全年收入167万元,支出166万元。1961年营业所增至12处。1964年成立角儿桥办事处。1966年营业所撤并为5处,1972年增设1处。1980年分设农业银行,立节、峰迭、大川、铁坝、拱坝、八楞6营业所划归农行。1986年分设工商银行后,人民银行舟曲县支行,在本县内履行中央银行规定的有关职能,具体领导和管理全县的金融事业,将存、贷款业务全部划归工商银行,不再直接办理对企业、个人的存款业务。1990年底,全行有职工20名,其中会计师3名、经济师1名。本年各项业务收入62万元,实现利润1.4万元。
(二)中国工商银行舟曲县支行
1985年,中国工商银行舟曲县支行成立,与人民银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1986年11月单独设立,设人秘、信贷、会计、储蓄四个股及城关、广坝两储蓄所。至1990年,有职工24名。工商银行是国家金融政策和信贷计划管理下的专业银行,主要任务是办理城镇储蓄、机关团体、国营企业的各项存款;国营工商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浮动资金贷款;国营工商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浮动资金存款;工商企业技术改造贷款及其主管部门的各项基金存款取款业务。办理异地转帐结算和同城转帐、现金收付结算业务。支行自成立后,在改革开放、搞活经济中,大胆革新经营管理,积极支持本县工矿企业的发展,千方百计动员城乡职工群众踊跃储蓄。1986年底,各项存款余额1451.7万元。工商企业贷款余额460万元,出纳现金收付总量2620万元,实现利润10.7万元。1990年底各项存款余额1621万元,各项贷款余额785万元,出纳现金收付总量2899万元,全年亏损39万元。
(三)中国农业银行舟曲县支行
1980年1月恢复中国农业银行舟曲县支行,设人秘、农金、会计、会计辅导四股室,辖立节、峰迭、大川、铁坝、拱坝、八楞营业所。1981年8月增设企业信贷股信用合作股。1985年2月增设审计股、城关营业所。是年8月,从人民银行接管角儿桥办事处,更名插岗营业所。1986年设广坝和沙滩储蓄所。1988年增设存款股,监察室。1990年,支行有人事秘书、计划会计、农业信贷、企业信贷、审计稽核、储蓄存款、监察保卫7股室及峰迭、立节、城关、大川、拱坝、铁坝、插岗、八楞营业所和沙滩、广坝二储蓄所。全行职工59名,专职储蓄代办员6名。
中国农业银行舟曲县支行根据国家金融政策,统一管理国家支农资金,领导信用合作社,集中办理农村信贷,组织农村企事业单位存款和乡镇居民储蓄,办理各种贷款、汇兑结算业务。1964年农行各项存款金额38.3万元,各项放款81.2万元。1980年各项存款199.9万元,各项放款119.4万元。1983年前,连年亏损。1984年第一次实现盈金1.2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舟曲县支行按照国家金融政策,结合本县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人民生活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的实际,全力服务于农村,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发展农村经济。1990年底,支行存款金额1531万元,比1964年增长39.97倍,较1980年增长7.66倍,贷款余额1968万元,盈余8.52万元。
(四)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舟曲县支行
支行人事权属甘南州中心支行,设会计股、业务股。1990年职工11名,其中经济师、工程师、会计师5名。
建设银行根据国家规定,管理和经办国家基本建设拨款、贷款和结算,管理基本建设支岀预算和财务监督,履行银行和财政双重职能,并负责对所有施工企业的财务预算,收支结算进行管理和监督,坚持收入按政策、支岀按计划、开支按标准、核算按规定。在资金管理中,坚持按基建计划、基建程序、基建预算、基建工程进度拨款的原则,基建资金(包括自筹基建资金)必须存入建设银行,先存后批、先批后用,存足半年才能使用。自1979年7月〜1990年底,经办自筹基建项目38项,吸收资金558万元,经办交通能源拨贷款200万元,扩建金钱沟煤矿投资180万元。1989〜1990年审查工程预决算,应审查价值196.78万元(1990年为111.78万元),工程量7514平方米(其中1990年4478平方米),核减价值1.9万元(1990);同时代编代审工程预算2份,价值27万元。(表一)
1988年8月经人民银行批准,开办储蓄存款和经办现金业务。是年,储蓄存款余额达25万元。1990年底,储蓄存款余额达81.5万元。一般性存款累计1903.4万元,年终余额328.6万元。1986〜1990年底,共计实现税利58.1万元。
舟曲县1983〜1990年基建资金存款统计
二、信用合作社
民国27年(1938)始创办信用合作事业,由省农村合作委员会派员来县指导组社,3〜4月间在城区附近及二区(官亭一带)成立互助社20处,社员1098人,贷款洋19.9万元。5〜6月成立信用社34处,其中一区12处,二区11处,三区4处。四区7处,入社社员1440人,每员股金2元,股金总额2880元,贷款4.01万元。每月储洋5分者5社,1角者6社;每年储夏秋粮2—3升者12社,5升者11社。33年,全县合作社有公积金2.49万元,储蓄金495元。
解放后,西固县人民政府为支持农民发展生产,在生产互助的基础上建立信用社。1952年底,组建信用社83处。1955年以乡为单位建立9处信用合作社和21处信用互助组。入社、组3521户,占全县总农户的33.4%,发展股金7751元,组织存款1.6万元,发放农副业生产贷款8148元。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在组织农村闲散资金、扶持农副生产、打击高利贷、促进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1956年,梁家乡信用社会计齐正德首次出席甘肃省农村金融先进工作者会议。1957年,全县27个信用社,入社农户10468,占总农户(12048)的86.8%,有股金2.6万元,各项存款余额29.9万元,当年发放贷款15.1万元。1959年元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财政贸易体制下放的决定”,信用社和人民银行营业所并为人民公社所属的信用部。后改为信用分部,设在人民公社管理区。1962年旋复信用合作社名称。1981年全县21个乡建社20处,其中城关、江盘两乡合一。1984年,文县博峪信用社移交舟曲县农行。是年起,对信用社业务管理进行改革,改变过去事实上属于银行基层机构、“行社合署办公”、“所社合一”、“社所联营”等状况,使信用社逐渐成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起民间储蓄贷款作用的金融组织。是年,全县各信用社建立信用社县联社。1990年,全县共有信用社21处、职工36名,入股社员15120户,占全县总农户的72%。
1990年底,全县信用社自有资金79.5万元,其中股金11.6万元。历年积累和基金22.1万元,存款余额432.1万元;累计放款1221.1万元,收回991.6万元,放款余额232万元,转存银行225.2万元。第二节货币
一、铜币与银币
舟曲境内人民使用货币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出土文物悉,已有北山坪文化遗址出土的先秦时期的贝币;坪定、弓子石、井坪、池干、八楞东岔湾出土的先秦“半两”,秦、汉“半两”、“货布”、“五铢,唐“开元通宝”、“乾元重宝”,宋“淳化通宝”、“至道”,”咸平”、“大中祥符”、“治平”、“熙宁重宝”、“大崇宁”,明洪武、万历、崇祯和清顺治、康熙、乾隆、道光等时期的铜质方孔货币。
白银作为货币、始于汉代,迨后即以银两为本位币。县境流通的有五十两的大元宝、十两的川锭、五两的元稞、三两及一两的小锭,一两以下的散碎银块作为辅币流通。每市两(16两制)合31.25克。民国22年(1933)4月,全省废两改元,以银元为本位币,其值折合白银七钱一分五厘。
银元与铜元同流通于清光绪年间至民国期间,县境流通较多的银元有民国开国纪念、袁世凯头像币、孙中山银币,其他如龙洋、船洋等也有流通。民国25年,国民政府曾发行5分、10分、20分及5角的镍币,县内市场有少量流通。
铜元(无方孔)以大清双龙、民国双旗当十文、当二十文两种最普遍。县内甘肃、四川、陕西等省自铸的铜币亦有流通,因铸造粗劣,称为“沙板”,面额有五十文、一百文、二百文。解放初,银元仍在县境流通。人民政府在稳定人民币的方针下,对银元采取法令禁止,发动群众拒用、积极开展城乡贸易,保证市场物资供应以及低价冻结等一系列措施。银元黑市价格由1950年每元兑人民币4.5元(折新币)降低到1952年每元兑人民币0.8元,银元已基本失去货币作用和对物价的影响,但仍有少量流通。1958年2月25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指示,禁止银元流通。自1956〜1985年,本县银行共兑入白银1460.5千克,兑入银元1567万枚。
二、法币与金元券
民国24年(1935)11月,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发行的面额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伍元、拾元的纸币,称之为银本位制货币,与银元等价,通过法制强制通用,即为“法币”,为使用流通方便,明令停止银币流通、限期兑换。西固银行委托当地商户印制发行布料角票。市面上银子、银元仍在流通。1942年,政府将专供交纳关税用的“海关金单位兑换券”投入流通,称“关金券” (1关金折合法币20元。后与法币同时停止使用)。37年8月,国民政府由中央银行发行金元券。以金元券1元折算法币300万元的比价限期一月之内收兑法币。同时禁止私人持有黄金,白银和外国币券,意在搜刮金银和外币,引起人民的强烈不满和抵制。1949年,物价飞涨,货币贬值,金元券形同废纸。县境银元、铜元重新流通。市场以物易物,公教人员以粮代薪。
三、人民币
1949年10月下旬,中国人民解放军侦察兵10余人进入西固城、随带少量陕甘宁边区“边币”在市场上流通,为西北农民银行发行的桔红色500元币。西固县解放,即开始流通人民币。1950年,中国人民银行在西固首次发行人民币。面额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万元、5万元12种。1955年3月1日起、全国发行新人民币,币面额主币有1元、2元、3元、5元、10元5种,辅币有1角、2角、5角、1分、2分、5分6种。新币发行同时,以旧币1万元折合新币1元的比值收兑全部旧币。兑换期间,旧币按法定比率折合新币与新币同时流通。1957年12月1日,奉国务院命令,中国人民银行发行1分、2分、5分3种金属硬币,其值与纸币相等,与纸分币在市场混合流通。1963年根据总行通知,暂停投放苏联代印的3元、5元和10元3种票券。以上3种停用券,舟曲支行从1961〜1963年共发行10.54万元,从1964年4月15日开始兑换到5月14日停止收兑,兑换6.35万元,业务收入8.69万元,共计15.04万元,超过发行4.50万元。为严格管理货币发行,中国人民银行舟曲县支行根据1977年11月28日国务院决定,对县内国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集体经济单位实行现金管理,核定单位现金库存限额,余数必须存入人民银行。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不超过三日日常开支;单位之间经济往来,必须通过人民银行转帐结算;各单位人员赴外地购物所需现金,必须通过人民银行用汇兑或其他结算方式结算。1983年6月25日起,国营企业的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自1981〜1990年,全县银行共支岀人民币10916万元,收入人民币10079万元,净投放837万元。历年投放渠道主要是工资性支出,占33%。储蓄和信用社提现金占21%。农村产品采购支出17%。回笼则以商品销售(占40%)和信用回笼 (占37%)为主。1990年,本县银行净投放279万元。(表三)
舟曲县几个年份货币投放、回笼概况
第三节储蓄
一、业务
1953〜1980年,储蓄业务由人民银行和信用社经办。1980年后,农业银行参与经营。1986年起人民银行经营部分由工商银行接替。1988年,建设银行也开办储蓄业务。邮电局开办“邮政储蓄。
储蓄种类除活期、定期、零存整取外,1952〜1955年曾开展折实存款、保本保值储蓄及优待售粮储蓄等。1952〜1980年举办有奖储蓄。1988、1989年开展保值储蓄及紧俏商品奖售储蓄。1990年储蓄种类有活期、定期、零存整取及定活两便,大额存单等。
二、储蓄余额
1953年,储蓄者大部分为部队战士及机关干部,市民有少量参加,农村空白,年终余额6.9万元。1966〜1976年,储蓄额一直在30万元左右徘徊。1979年起,由于党在农村的一系列农村经济新政策的实施,农业生产得到较大发展,农民经济收入普遍增加,个人储蓄逐年增长。1977年全县农村人均存款额为0.78元。1988年,市场物价上升幅度增大,由于调整存款利率,开展保值保息及紧俏商品奖售储蓄,储蓄额增长仍较快,年终余额1069万元。全县首次突破储蓄千万元大关,人均存款达76元。
1990年,全县期末储蓄余额1561.2万元,其中工商银行727.7万元,占46.6%;农业银行430.5万元,占27.5%;信用社321.5万元,占20.6%;建设银行81.5万元,占5.3%.
1990年人民银行县支行投放货币279万元,回笼货币9.5万元。
第四节信贷
一、农业信贷
解放初,为医治连年战乱创伤,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渡过难关,西固县人民政府倡导民间自由借贷,互通有无,在群众自愿协议的原则下,保证有借有还。1950年贷出粮食888.3石,解决1060户农民的生活困难。1951年上半年,借出粮食509.5石,人民币130.5万元(旧币),马铃薯88石以及棉花、铁铧等物资,解决困难户1850余户;另由政府发放农具贷款1000万元(旧人民币),耕牛贷款2000万元(旧人民币),有重点的贷给630户贫苦农民。1953年,给全县灾区18个生产组、2124户贫困户发放各种贷款3.82万元(折新币,下同),其中种子贷款1700元,小农具款3600元,支持农民安装水车两部,打井两眼,修水渠一条,买耕牛17头。1954年农贷金额19.1万元。农业合作化后,发贷对象由个体转向集体。1954〜1974年农贷数额平均每年都在20万元左右。1980年起,国家为发展舟曲粮食生产、不断增加发贷数额。1980年发放农贷款122万元,1985年发放264万元,1990年1376万元。
为解决信用社支持贫苦农民资金困难,1963年发放贷款1.2万元,1965年贷款2.14万元,并对1961年前旧农贷进行了清理,报请县人民委员会批准,豁免贫下中农贷款9.24万元.银行还对信用社所需资金给予支持,利息优惠。1956年到1963年信用社向农民贷款36万元,平均每年4.5万元。1980〜1990年共贷782万元,平均每年贷款78.2万元。1990年贷133万元。
1978年后,发贷对象逐渐由社队集体转向支持“承包户”、“专业户"、“重点户”和发展乡镇企业。1980〜1990年为乡镇企业贷款335.5万元,占农贷总金额的32%。1986年,县农行把农贷工作的重点放在扶贫上。1987、1988两年贷放扶贫贴息款759万元,支持种养业、加工业、个体企业及乡办企业等46个项目。二、工商信贷
解放初,工商信贷分工业、商业、国营企业和合作事业4种。后,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工商信贷重点支持国家工商业和供销合作的建立和发展,县人民银行对合法经营、有利国计民生者在信贷上适当支持,坚决限制投机倒把、唯利是图。1953年为县供销合作社贷款19万元。另为收购土特产的7户私商和经营百货商共贷3900元。1957年,商业贷款额45万元。1958年,银行实行大收大放、敞开供应资金,商业贷款猛增至232万元。1959年实行金额信贷,企业所需流动资金全部包干,商业贷款额乂增至316万元。1960年高达426万元,是1957年的9倍,贷款被大量挤占、挪用和积压。1959~1962年共贷工业款134万元。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中,银行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从严从紧管理贷款,清理收回被挤占挪用贷款,对亏损企业停止贷款。
1963~1968年工业贷款甚少,商业贷款亦逐渐下降,由1963年的232万元降到1968年的2万元。1979年后,银行对工商信贷业务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植和以销定贷的原则,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1985年后,信贷管理体制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互相融通的原则,加强了宏观控制。随着改革开放,1988年工商信贷分工业、商业两大类,以商业贷款为主。1990年,工商信贷金额785万元,其中工业贷款205万元,商业贷款580万元。县银行对农村个体工商业也给予支持,工商贷款持续上升,仅商业贷款就由1982年的127万元上升到1988年的899万元,增长6倍。
商业贷款中粮食贷款所占比重较大,1966〜1970年均73%,1980〜1990年均25.5%;其中1990年占31.3%。(表四)
第五节债券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发行过公债,目前已查到的有:32年(1943)发行的同盟胜利公债,西固县当年交款12.2万元(法币),翌年交20万元。
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券,分5年偿还,年息5厘,全县人民积极认购。为加速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国家于1954〜1958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年息4厘。1954年发行的公债券分8年偿还,其余均分10年偿还,全县任务3.39万元。后均偿还本息。
1981年起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主要向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机关、团体分配发行,部队、事业单位、农村富裕乡村也可适当认购,个人自愿认购,年息4厘,自发行后第6年起分5年作5次抽签偿还。1982〜1984年发行的国库券,个人认购的份额增加,单位购买的年息4厘;个人购买的年息8厘,偿还办法与1981年国库券相同。1985年发行的国库券单位购买的年息9厘,自发行后的第6年起,不分单位和个人,均按购买总额一次还本付息。1986〜1988年发行的国库券年息10%。1988~1990年发行的国库券3年后一次性偿还。个人购买的国库券可凭券在全国各地国家银行按中签年份还本付息,单位购买的在单位所在地的开户银行办理转帐兑付。1989年和1990年发行的国库券年息14%。1986、1987年两年发行的国库券5年后一次性偿还。本县10年累计发行国库券219.3万元,从1987年开始兑付,累计兑付65.9万元。(表五)
舟曲县1981~1990年国库券发行兑付情况
第六节保险
舟曲县保险业务于1984年开办,由人民银行代理,当年收入保险费2万余元。1988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舟曲县公司成立。人民银行代理其行政,业务受甘南州保险公司领导,有专职业人员2名。保险公司以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以补偿意外损失,并为国家积累资金。公司成立后,以发展保险事业、造福人民群众的宗旨.开展保险业务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加企业财产、家庭财产、机动车辆、运输、人身平安、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养老、子女备用金、中小学生安全等多种保险。(表六)
1985〜1990年保险费收入共43.9万元,同期赔偿支出23.3万元。1987年,舟曲林业局水柏沟林场投保的一辆解放牌汽车行驶途中意外车毁人亡,当年公司查清事故后,对其车辆赔付人民币0.80万余元,为驾驶员赔付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