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其他传统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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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迭部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96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其他传统风俗
分类号: K89
页数: 8
页码: 799-806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甘南地区迭部县的婚嫁风俗、丧葬风俗、起名风俗和礼节风俗。
关键词: 风俗习惯 传统风俗

内容

一、婚嫁
  境内藏族青年男女结婚习俗,各地虽有一定地域差别,但主要程序和礼仪大体相同。传统习惯有两种:一般奉行“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由父母作主包办,父母有养育和解决子女婚姻大事的责任,子女亦有孝敬和服从父母的义务,父母定的一般不能反对;部分也有青年男女自主选择配偶的。
  (一)明媒正娶即采用传统的结婚方式,举行公开而较隆重的结婚仪式。多指父母作主包办的婚姻,范围只限于少女初嫁时沿用,再婚均不沿用此俗。这种传统的婚嫁习俗主要通过以下几个程序完成:
  选偶在寻找物色对象时,男女双方家庭都需要相互选择,包括对男女青年本人的选择和对其家庭的选择。选择的习惯标准是:既看对象的相貌、身体是否健壮,操持家务的能力,如洛大、桑坝一带看姑娘是否会纺线、织布和针线活;还要打听对方家庭骨头是否干净(指祖辈中有无狐臭、麻风病等),是否正派人家(指不是盗贼、骗子、刽子手)。首先是男方家对女方和其家庭的选择,如果男方家父母选中某家女子做儿媳,就要先请喇嘛卜算,根据男女双方的年龄、属相确定能否作亲,认定后方可请媒求婚。
  求婚一般由男方家请自家亲友和一位熟悉女方父母的人作媒人,携带一条哈达和一罐青稞酒(约3斤)到女方家正式求婚。媒人一到,女方家便知其意,并以常礼相待。媒人便苦口婆心地劝说一番成全这门婚事的好处后,留下“透话”礼便返回男家。女方家当天并不表态,无论是否同意均留下求婚礼,此后女家父母商定若不同意作亲,不久(数日)便把男方家送来的哈达和酒原封退回,男方家一见退礼便知亲事无望,遂作罢另选目标。如果女方父母决定同意这门亲事,有的当面开瓶共饮,表明态度;有的等数日后再请来亲戚打开送礼酒罐与家人同饮,席间,女方父母或兄长还征求亲戚们对这门亲事的意见,多数随合主人之意,偶有提出不同意见者也未必采纳。待喝完礼酒退回酒罐时,男方家便明白其意,等于收到了女方家同意作亲的通知。订婚男家接到女家愿意作亲的信号后,积极准备择定吉日举行订婚仪式——喝大酒(藏语称“乔切”)。这天,男方家选派本“措哇”(亲房)中有威望的长辈和求婚青年同媒人一行3人携带订婚礼品,于天亮前赶到女方家。礼品有哈达、大罐酒和铜锅、铜火盆或氆氇长袍等其它礼物,益哇乡境内还要给女方母亲送一头奶牛。女家的“措哇”和亲戚也都被请来同喝订婚酒,喝酒前,首先由女方家的舅舅或本家亲戚中有威望的长辈致祝福词,祝词内容大都为婚姻美满、家业兴旺、子孙满堂之类的吉祥话语。致词完毕后客主双方亲朋同喝订婚酒。席间女家亲朋要替女方父母向男家来人争要彩礼;还有戏弄男家来客的习俗,往来客身上洒水,对歌戏谑。求婚青年需向女家长辈们磕头认亲,媒人替男家承诺能办到的要求。一场讨价还价之后,便顺利完成订婚仪式。
  婚礼婚礼一般都在农历正月初三或初五、七、十一、十五等日举行,也有选定其他吉日结婚的。合卺吉日确定后男女两家都为迎亲和送亲作忙碌的准备。男家的迎亲队伍一般由3人〜5人或7人〜11人不等,以奇数为吉。县境东部地区,除新郎、媒人外,还有本“措哇”中的同辈妇女,有善于对唱、随机应变以应付对答场面的歌手等人组成,牵着迎亲马匹,驮上酒、肉等礼品于结婚日前一天赶到新娘家。新郎一行在进入女家村口、村内、大门口等处时要受到村内男女的戏耍,撒土、堵刺,还要对歌问答,答错了浇冷水作罚。新娘家早已为新郎一行设席恭候,晚餐后村内男女老少前来新娘家恭贺,紧紧围绕贺喜主题歌舞助兴,女家以酒款待,彻夜热闹非常,通霄达旦。
  第二天凌晨鸡叫时,新娘在母亲和姐妹们的劝说下开始打扮,准备出嫁。女家送亲的都是与新娘同辈的青年妇女,其中有两个伴娘,一个是新娘的姐姐或妹妹,一个是新娘的女友。天亮后,村内亲友近邻们携带礼品(有烧圈馍、花布等)前往女家送行。迎亲开始,新娘在临行前听完父母叮嘱后,遂想到要告别父母、姊妹,离开娘家,眷恋不舍,便嚎啕大哭,随后在亲友们的簇拥下在家中绕三圈后被送到村口扶上接亲马,迎亲队伍便浩浩荡荡地前往男家,益哇乡境内还需把女家亲友送给新娘的礼品粮食等一并驮往男家。新郎家早已作好准备迎接新娘的到来,男方村内的青年男女和孩子们对新娘进村后的欢迎方式类似于女方村庄的戏耍习俗,亦用灰尘或雪团往新娘和送亲人身上撒去,更有甚者则备有锅墨、油渣之类的东西往新娘盛装上泼,新郎便奋力保护新娘前行。电尕、益哇一带迎亲和送亲队伍联系到预定地点相遇后,还要举行一定仪式,向女方舅舅和送亲人敬酒,并进行对唱歌舞。到男方家门口时,等候迎亲的男方“措哇”、亲戚们出门迎接,鸣炮三响,在大门口点燃一堆篝火,并请一位“苯也”(即苯教徒)念经祝福,新娘在火堆旁要用新郎家准备好的神水(即净水)洗手洗脸,有的还把新娘亲手戴过的顶针抛进脸盆一同泼出,以示祛邪;有的还让新娘背上备好的一桶水从火堆上迈过,表示祝福新婚夫妇的生活象源源不断的流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进门后,还要给新娘送一碗鲜牛奶,新娘喝一口后便敬献到男家佛龛前,新娘再向佛龛磕三个头方能入座。新郎家款待送亲人的酒席随即开始,送亲的男代表还要说几句祝酒词。席毕后,除新娘和伴娘仍留外,其余送亲者便撤回(西部,在迎送相遇并举行仪式后即撤回),接着又要举行招待亲戚和本村来客的酒宴。酒过三巡后,唱婚礼祝福歌,表达对主人、酒茶的赞颂,对公婆的期望,对新郎的教诲,对新娘的嘱咐,对婚姻和家庭的祝福。晚上举行新婚歌舞晚会,活动内容和方式与头一天晚上在女家的活动基本相同。
  西部电尕、益哇一带,从举行婚礼的当日起,村内亲友们还要逐户把新娘请到家里去认门、招待、赠礼品,新娘要连续走家串户,直至第二或第三天才能转毕。婚礼虽已举行,但新娘尚不能与新郎同入洞房,而要于第二或第三天又被送回娘家去,女家又要组成接亲队伍在村外迎接,戏耍,再一次举行迎送聚会。新娘回娘家后少则住两三日,多则一年(多系早婚者),第二次去婆家时,则非常简便,无须接送。
  如今,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单位结婚,一般都采用新式婚礼,过去的繁琐仪式和迷信成份被革除。
  (二)自由婚姻境内传统婚俗中也有青年男女自由恋爱、自己作主的婚姻。已成年的青年男女可不受约束,自己选择对象,宗教节日和其他群体活动之际是他们交流感情的极好时机,通过唱情歌、互相追逐嬉戏等办法选择情侣,若双方情投意合时相互馈赠信物(藏语称“拉达”),表示订婚。这种自由作主的结婚比较简单,男女双方商定后由男方选定吉日,新郎邀请亲友数人帮办,将新娘接到男家成婚了事,无需大操大办、兴师动众。
  (三)离婚传统的离婚处理办法:
  1.夫妻双方都提出离婚,程序较简单,双方向本“措哇"和主要亲戚口头提出离婚要求,第一、二次一般被劝阻和说服不能离婚。此后若劝阻不能奏效,便根据情况得到“措哇”和亲戚们的准许后可以离婚。这类离婚案若无孩子,则互无赔偿。若有孩子,孩子随夫,女方只带去自己的嫁妆,如果是招婿,男方带走自己的枪、.马,其余财产凡祖辈遗产不能动,是结婚后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2.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而且又有孩子时,分几种情况处理:经“措哇”亲友劝阻无效,就给女方和子女分房产、田地各一半;如果女方还年轻,离婚后想改嫁时,子女留给其父抚养,男孩长大后自己选择当和尚还是当农民,若当农民娶妻后与其父各分家产一半;女孩不论跟父或跟母,长大后均无家产继承权。
  (四)特殊婚俗
  1.一夫两妻解放前,境内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亦有少数一夫娶两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富裕家庭中,为了多娶妻多生子,以求家族人多势众;另一种是前妻不育,再娶一妻,一般娶前妻之妹,姐妹共夫;还有一种是牧业比重比较大的半农半牧区个别户,因无法安排劳动力,为使农、牧二业两不误,娶二妻,一妻在家务农,一妻在牧场放牧。
  2.转房(续亲)即兄弟之间若有其中一个不幸离世,经过男女双方家庭及本人同意后,遗妻可以转房嫁给前夫的弟弟或兄长为妻,这样既保护了财产的完整,又有利于子女的抚育。一般多见于兄死后,其弟续亲娶嫂为妻。下迭地区要等发丧三年服孝期满后再转房;上迭的时限则由“措哇”和亲戚们商定。
  另外还有妻子不幸去世后,娶妻妹续亲为妻的。但必须以双方同意为前提。
  3.招婿(入赘)即男到女家作上门女婿。这类情况多因女方家中只生女而未生子,须招婿顶子立门户,继承家产,赡养老人。女家若有姐妹数人,一般由长女招婿,其余岀嫁。招婿婚事,仍然经双方父母同意后方可订婚。男家一般有兄弟两个以上者才愿意1人当上门女婿。结婚手续及仪式和娶媳妇基本相同,但规模较小,不同的是把新郎当媳妇娶进女家,女方反要向男方拿彩礼。在旧社会招女婿多受人歧视,被视为娶不起媳妇的穷汉。
  二、丧葬
  迭部藏族的丧葬习俗各地基本相同,都实行火葬,只是在装尸方法、出殡时间等方面,上、下迭各有不同。人死后不论男女,都要先换上新衣服,请来本“措哇”(亲房)的人用白布或哈达包住脸部,再用线带(用麻或棉线织成的专用带)把遗体捆成坐姿(膝嘴相接,两手合十于胸前),置尸于堂屋左或右上角木板上,上盖衣单,用布或毯子遮挡,前面摆一供桌,上供酒、肉、糌粑等食品和酥油灯。中部地区的尖尼沟一带则置尸于堂屋门背后或地窖里。随即要请人用木板制轿子(相当于棺材),木轿外型呈方柱体楼阁型,顶盖凸起,四周用彩纸剪贴,制做精巧。装尸后封顶,一般停放3日〜7日不等,择吉日出殡火葬。其间,通知亲友前来吊丧,来时携带一壶酒和敬献死者的食品;白天请和尚念经超度,晚上村人念“六字真言",出殡前一日晚上,亲友及全村人前来送酒、肉、馍等,共同举行较简单的吊唁仪式,念嘛呢经为死者祈祷,主要亲属向大家介绍死者一生的经历,宣布来客赠送的礼品。上迭的电尕、益哇地区一般不制做木轿,而用白布口袋装尸缝口,其余程序基本相同。
  出殡时,一般都请活佛卜算时日。上迭地区出殡很早,鸡叫后就开始呼叫村人送葬,先由死者“措哇”们将尸体抬到门口,交由村人轮流抬往公用的火葬场地。随后,“措哇”1人手拿扫帚、破篓,把垫尸用过的土坯等杂物清扫装篓抛撒于十字路口,以示祛走鬼魂。下迭地区,出殡时间一般在午后四五点左右,有的在上午10点左右。出殡日又要请和尚念经,送殡时由和尚组成吹鼓队,敲锣打鼓,吹奏唢呐,在前开道。其后四人抬殡轿,轿前系一长条白布,孝男孝女们在布下用头、手顶扶;轿后是全村的送殡队伍,直至公用火化场。火化时,将尸体放在事先架起的柴堆上,诵经,点火,将尸体、木轿(或布袋)一并火化。送葬的大部分人随后劝慰磕头哭泣的孝子们一并撤回,只留本“措哇”三人负责火化,直至化为灰烬。第二或第三天派人去火化场,按人体结构把骨灰拣到小木匣内,放在死者家中,逢七念经超度,七七四十九天后将骨灰匣挖土穴埋掉或送往其他地方抛撒于大河中。
  服孝期,一般为三年,从死者离世之日起家属子女们除逢七念经、供灯外,七七内男不剃头,女不梳妆。服孝期内,不参加各种歌舞等娱乐活动,着装不能华丽,腰带不下垂,下迭洛大、腊子一带女戴白帕、腰系白腰带,周年念经、供食品、烧纸。相传藏族本无祭祀的服孝习俗,始于唐代在金城公主的倡导下才有“四邻同哀”、“七七超度”的习俗。
  三、起名
  通常是在孩子出生不久,便由父母郑重地带上礼品请活佛或有威望的长辈起名,人名多由二字、三字或四字组成。
  (一)起名有以下特征:
  1.人名含义有显明的宗教色彩,如:桑吉——佛,道吉——金刚,卓玛 ——救度母,丹巴——佛教、圣教,拉母——仙女,吾杰——莲花大师,卡召——空行者,贡——救星、恩人。
  2.重名较多,有的一个村庄同名者数人。称呼时为了加以区别,便在名子前加上“大”、“小”或地名、职业、生理特征等。如:大丹巴、小丹巴,尼傲老桑、桑坝老桑,干部扎道、队长扎道,夏吾班玛——拐子班玛,丹巴高欠——大头丹巴等。
  3.男女有别。有的从人名最后一字区别,如:
  男性名
  卓玛交、卓玛才让, 卡召交、卡召才让, 桑吉交、桑吉才让, 才巴交、才巴他。
  女性名
  卓玛草、卓玛。
  卡召曼、卡召草。
  桑吉曼、桑吉草。
  才巴曼、才巴草。
  有的直接从字意上区别,如:帕巴,意为“男圣者”;帕茂,意为“女圣者”;巴吾,即“男英雄”;巴木,即“女英雄”。
  4.用自然界的某一物体起名。如:尼玛一一太阳,班玛——莲花,梅多 ——花儿,豆尕——海螺,达尕——桦木,压巴——白杨。
  5.也有用生日或生病时过秤的斤数来命名。如:杰昴——十五,九吉——十一,交界——十八,九松——十三,次松一初三,次介——初八。
  6.因旧时本地医疗条件极差,婴儿成活率低,父母出于使孩子乖乖成长的心意,故意把名字起得很贱、很随便,如:次周(小狗),包安(讨饭人),兰利(哑巴),次地(喂狗盆)等。7.多儿乡部分地区还以父母的生辰属相来起名。
  &岀家为僧者,必须由寺院的经师或活佛剃度授沙弥戒后,从新起法名,取代原名。经师或活佛在起名时,将自己名字的部分赠于徒僧,如:赛当寺经师高木乔,给他的两个徒弟起名为“高木乔嘉参"、“高木乔尺力“。
  (二)在称呼人名时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贵族、活佛在名字前面加房名、宾名或尊称。房名指世袭庄园的称号,没有血缘意义。有的在活佛或僧人名字前面加有寺院或佛殿的名字,如:闹贡玛(电尕下寺)活佛才仁交,称呼为“闹贡玛才仁交”;吉一九当了闹高玛 (电尕上寺)管家后,便称呼为“闹高玛吉一九”。
  2.上迭地区在称呼人名时为了方便,常用简称,即在人名首字前加 “阿”,如:由才仁,简称“阿由”;闹曼草,简称“阿闹”;加曼草,简称 “阿加”;桑扎交,简称“阿桑”;香巴草,简称“阿香”等。
  3.有的地区受本地语音习惯影响,在称呼人名时,将四字名说快了叫成三字名。如:“才仁德吉”呼为“才仁吉”,省略“德”字;“达拉才仁”呼为 “达才仁”,省去“拉”字。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学生和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多仿照汉名起学名。称呼时小名和学名并用。有部分在书写人名时前面加姓氏,境内大部分地区因原属卓尼杨土司属民而冠以“杨”姓;原属岷县管辖的洛大、腊子和桑坝地区则都有姓。有的则不加姓,以人名首字代姓相称,如尕让旦巴加措任县政协副主席,人们尊称他为“尕主席”。
  四、礼节
  迭部藏族群众在相互交往、待客方面有很多富有民族特色的礼节,而且大都与宗教信仰密不可分。
  (一)献哈达献哈达是藏族最普遍而又最崇敬的礼节。凡节庆、拜会尊长、觐见佛像、恭迎贵客,送别远行等都有献哈达的习惯。哈达长短不一,短者三五尺,长则一丈多,质料多为生丝或绸织专用品,稀松似网。多为白色,藏族以白色象征纯洁、吉祥,也有少量黄、红色,还有蓝、白、黄、绿、红五彩哈达,是献给菩萨、活佛的,在特定场面才用,除寺院外农村少见。献哈达时必须双手捧献,将双迭楞边对着客人。
  (二)磕头在寺院及其宗教活动中常见僧俗群众向佛像、佛塔、活佛磕头,在祭祀中向祖宗磕头,在日常生活中也有向长者磕头的。磕头时,两手合掌高举过头,自顶、到额、至胸,共揖三次,后双膝跪地,上身下伏,双手前伸触地面,叩头,再起立反复磕,一般一次磕三下。磕头可分一般性磕头、磕长头、磕响头三种。一般性磕头,如前所磕数次或数十次;磕长头,是指磕头时全身俯伏在地,双手伸直划地为号,下一次脚尖齐线,再磕再划,如此继续,绕寺磕,俗称“等身头”。相传以前有虔诚佛教徒,从这里一直磕到拉萨朝拜,行程数千里,一磕几年,有的死在途中认为尽诚尽意,心甘情愿。磕响头,是指朝佛像磕头时,前额在佛像脚下或附近石板上触地轻碰,表达诚心忏悔之意。向长辈磕头则较为随便。
  (三)鞠躬遇见活佛、土司、头人和尊贵的长辈,要脱帽弯腰四十五度,帽子拿在手里垂低或放在胸前,低头鞠躬。
  (四)其他境内各地还有许多礼貌待人的古朴、淳厚的良好风尚。主要有:尊重长老,老人在家庭和公众场所内受到尊敬,不尊不孝者将受到公众的谴责;对老人不能直呼其名,只称XX的爷爷、XX的爸爸等;在公众场所有话让老人先说;路遇老人主动让道等。

知识出处

迭部县志

《迭部县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出版社

迭部县是甘肃省内一块富饶美丽的、熠熠生辉的绿色宝石,又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古文化发祥地区之一。千百年来,勤劳质朴的藏族人民在这片沃土上,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与可歌可泣的发展历史。现代史上,迭部曾对中国革命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当地进步群众和上层人士给予红军协助与接济,他们让道引路、开仓放粮,协助修复栈道、支持红军北上抗日,与红军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长征又在迭部留下了腊子口战役和中共中央俄界会议遗址等革命胜迹,如今成为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迭部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尤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工、农、林、牧业生产及交通、水电、通讯、文教、卫生、商业、城乡建设等项事业的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县境丰富的森林资源在30年的开发利用中,为国家建设提供了近千万立方米的优质木材,创造了近40亿元的产值,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迭部悠久的历史和巨变的现实,应该荣载史册,誉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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