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人口
第一节人口数量和分布
一、人口发展
(一)人口源流及迁徙
古叠州之地,历属氐、羌土著所据。春秋以后,曾先后有数支外族随军徙入,与当地氐、羌在漫长的共同生活中相互融合。
春秋时期,无弋爰剑进入河湟及河曲之地,他的子孙分成若干部落,其中一支进入川北白龙江流域,融合于氐、羌土著之中,成为世居这一带以白马为图腾的羌民。
东晋十六国时,原驻牧辽东一带的鲜卑族慕容氏吐谷浑人徙入境内外,逐渐与氐、羌相融。
晋义熙十二年(416年),西秦王乞伏炽盘击败吐谷浑,将沓中一带羌豪3000户迁往枹罕(今临夏)。
南北朝时期,羌民中分化并兴起以猕狲为图腾的党项羌成为境内的主要部族。
唐代,吐蕃势力北上,因吐蕃所逼,川北及古叠州境部分党项羌相继内徙,北入灵、庆、夏、银、胜等州。唐后期,叠、芳二州境全入吐蕃,吐蕃东征军及其随军奴仆定居境内,与当地氐、羌土著杂居。在漫长的共同生活中逐渐融合为现代迭部藏族。
元末明初,卓尼杨土司先祖些地,为图谋部族发展,寻找宜农宜牧之地,与其弟傲地率部从川北作盖(今若尔盖)出发北出草原,至热东巴时,因内部意见分歧而分为两路,一路继续朝北最后到卓尼;其中另一部分些地部属则沿白龙江向东进入迭部,并长期定居于迭部。
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兵部发给卓尼土司杨汝松管辖洮岷边外生番的号纸后,收复迭部喇子等19族,并从迭部安子、尖尼、桑坝、腊子等沟迁徙部分藏族到卓尼大峪沟冰固、他固、扎连等村。
(二)历代人口
据《新唐书》和《旧唐书》记载:唐初,叠州领1县,1083户、4069口。天宝年间,叠州领合川、常芬2县,1275户、7674口。
唐以后,迭部地区长期处于吐蕃与中原政权相争之地,中原政权时战时弃,鞭长莫及;吐蕃王朝又不注重撰史修志,故无户籍口丁之史料遗留后世。
(三)人口规模
1949年解放初期,迭部地区共有人口3685户,19100人。
1950年至1962年建县前13年,虽然全国解放,但迭部境内受国民党残渣余孽马良、边仙桥等数支股匪的骚扰;1958年武装叛乱和连续三年严重自然灾害的侵袭,天灾人祸相加,造致境内人口增长缓慢。其中60年〜62年人口出现10%的负增长。13年全县人口增加3618人,增长了18.94%。年均增加278人。1962年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4.71人。
建县后1963年至1979年17年,人口呈现持续增长期。全县人口由1962年的22718人增长到1979年的44024人,总增21306人,增长了93.78%,年均增加1253人。其中1969年至1973年间,因辖区增设迭部林业局和国营七九二矿,使全县人口总数和非农业人口的比例剧增。
1980年至1990年,由于从1979年开始全县城镇农村开展了计划生育工作,使人口增长幅度开始得到控制,逐步形成了有节制的增长。全县总人口由1979年的44024人增加到1990年的49996人,11年增加5972人,增长了13.57%,年均增加543人。
迭部建县以来遵从全国的统一部署,先后搞过1964年、1982年和1990年三次人口普查。建县前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无资料。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全县共有5691户,24298人。其中男性11095人,占45.66%,女性13203人、占54.34%;非农业人口1555人。全县共有6个民族,藏族21709人,占总人口的89.34%,全县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04人。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共有8249户,其中家庭户8140户、集体户109户,家庭户平均每户5.06人,总人口45574人,其中男性23952人,占52.56%,女性21622人,占47.44%。有15个民族,藏族31951人、占总人口的70.1%,汉族13124人、占28.81%,回族369人、占0.80%,其他少数民族有130人,占总人口的0.29%。农业人口32971人,占总人口数的72.35%;非农业人口12603人,占27.65%,比1964年增长了8.1倍。全县总人口比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增加了21276人,18年共增长87.56%,年平均增加人口1182人。1982年全县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9.5人。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以1990年7月1日北京时间零时为标准),全县总户数共有9679户,其中:家庭户9466户,占总户数的97.80%;集体户213户。总人口共有50217人,其中:男性26042人,占总人口的51.86%;女性24175人,占48.14%。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72。总人口比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增加4643人,每年平均增长
迭部县1949年〜1990年户口资料统计表续表
注:1.建县后的人口数来源于公安局户籍管理资料;2.建县前三年人口数来源于“甘南军事地理初步调査”。
1.22%。全县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0.41人。全县共有18个民族,其中藏族人口为35,953人,占总人口的71.60%;汉族13611人,占27.10%;回族425人,占0.85%;其他民族共228人,占总人口的0.45%。全县人口中,农村人口为35,703人,占总人口的71.10%;城镇人口为14514人,占总人口的28.90%
1990年末县公安局户籍管理资料提供的全县总户数为9945户;总人口49996人,其中男性2618人,女性23815人;城镇人口14619人,农业人口35377人。
(四)人口分布及密度
迭部全境系少数民族边远山区,历属地广人稀地区。历代人口密度无精确计算,1949年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96人。1962年建县初全县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71人。从1969年起县境内开办省属企业迭部林业局和国营七九二矿后,人口增加较快,1970年全县人口密度上升为每平方公里7.16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为每平方公里9.5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査时全县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0.41人。
民国及以前,迭部地区没有集镇,人口分布疏密不太明显,沿白龙江两岸河谷地带如电尕、旺藏、洛大等地的村庄相对较集中,高山深沟地区的村庄较稀少。1962年建县后,随着县城和集镇建设的扩大,以及外地干部职工,经商、做工等人口的增加,各乡人口分布密度的差距拉大。由于县城和七九二矿、迭部林业局机关都设在电尕乡境内,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电尕乡境的常住人口达26199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52.1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5.27人,是全县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其次是洛大、花园两乡,人口密度分别为每平方公里20.69人、20.20人。达拉乡和阿夏乡人口密度最小,分别为每平方公里3.37人、3.30人。(各乡人口密度附表)
迭部县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各乡人口密度表
注:表中计算各乡人口密度时,将迭部林业局和七九二矿人口分别加在其驻地内。
二、人口变动
(一)人口自然增长
解放前辖境内出生与死亡人数无资料。1949年解放至1962年建县前,迭部人口自然增长缓慢。
建县后1963年至1979年17的中,前4年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恢复,人民生活条件趋于安定和改善,加之“文革”十年人口增长处于无控制状态,双重原因致使县内人口呈现高出生、低死亡的持续增长时期。17年共出生16524人,年平均出生972人;共死亡5664人,平均每年死亡333人;17年自然增长人口10860人,增长了46.5%,年平均自然增长人口639人。其中最高的1964年和1969年,人口自然增长率超过25%;1963年至1970年间出生率都在30‰以上;1964年高达40‰。
1980年至1990年,由于从1979年相继在城镇和农村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以来,全县人口自然增长速度开始得到控制,逐渐呈现低出生、低死亡的稳定期。11年共岀生7989人,年均出生726.3人;死亡3005人,年平均死亡273.2人;自然增长人口4984人,增长了11.32%。
(二)人口机械变动
民国时境内人口流动量很小,只有少量的洮、岷人口迁往洛大、腊子等地落户;很少迁出。
解放后,1949年至1968年的人口迁入、迁出,平均每年都分别在千人以内。变动对象主要是调入、调出的国家干部职工和军人,上学、分配的大中专学生。1969年至1973年,因辖内增设迭部林业局、国营七九二矿等单位,人口机械增长迅速,5年共迁入15554人,迁出5782人,机械增加9772人,使全县人口总数增长了四分之一,非农业人口的比例亦随之增大。1974年至1988年人口变动趋于正常,年均都有千余人迁入、迁出。变动对象仍属干部、职工、军人和学生。
建县以来,1963年至1990年28年共迁入人口44189人,年平均迁入1578人;共迁出33111人,年平均迁出1182人。人口机械总增11078人。
1980年以来,随着“开放、搞活"经济政策的实施,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木工、建筑工等外地劳工和个体经商户的自由流入。1990年在本县常住一年以上,但其常住户口在外地的有2639人;常住户口待定的370人。
附:迭部县1962年〜1990年人口变动情况表
第二节人口构成
一、性别、年龄构成
(一)性别
解放前的人口数及其性别比例无资料。解放初(1954年)迭部地区总人口22600人中,男性8445人、占37.37%,女性14155人、占62.63%;性比例为:59.66(以女性人口为100,男性人口对女性人口的比例。下同)。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总人口为24298人,其中男性11095人、占总人口数的45.66%,女性13203人、占54.34%;性比例为84.03„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总人口45574人,其中男性23991人、占总人口的52.64%,女性21583人、占47.36%;性比例为:111.16。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总人口50217人,其中男性26042人,占总人口的51.86%;女性24175人,占48.14%;性别比为107.72。
1962年〜1968年,全县人口总数中男女比例一直处于男少、女多的失调状况,性比例一直在85上下浮动。从1969年开始男性由少变多,性比例上升为104.68。从此,全县人口性比例都在110〜120之间浮动。造成男女性比例发生换位的主要原因是,从1969年起境内相继新建了两个省属企业单位,新迁入的干部职工中男性多于女性,致使全县总人口的男性比例由少数跃为多数。以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为例,迭部林业局4,796人中,男性3,426人,占71.43%,性比例为:250.07;国营七九二矿2,891人中,男性1,823人,占63.06%,性比例为:170.69。但本县农村人口中,女性仍然多于男性。1982年全县12个公社农村人口32,881人中,男性15,606人、占47.46%,女性17,275人、占52.54%;性比例为90.86。性比例在80以下的有57个生产队,个别队如电尕公社亚安大队的彭道生产队男性仅占女性的52.17%。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城镇人口中仍然男多女少,县城机关单位男性占女性的123.06%,国营七九二矿男性占女性的122.16%,迭部林业局男性占
迭部县1962年〜1990年历年人口性别构成状况表
女性的188.33%,舟曲林业局五、六、七场男性占女性的比率分别为200.61%、183.06%和218.4%;而农村人口仍然男少女多,全县12个乡总人口男性占女性的94.27%,个别村男性仍占女性的50%左右,例如电尕乡迭部县1964年人口普查中各乡总户数、人口数和性比例表
迭部县1982年人口普查中各乡总户数、总人口数和性比例表
注:资料出于甘南州《第三次人口普査资料汇编》。迭部县1990年人口普查中各乡总户数、总人口数和性别比例表
注:资料出于迭部县《第四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资料汇编》。
沙让村、卡坝乡尼给卡村男性占女性的性别比分别为54.29%和54.05%;男性占女性的性别比在80%以下的村民小组全县就有54个。
(二)年龄
1.各年龄组人口比例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24298人中,6周岁以下学龄前儿童3338人,占总人口数的13.74%;7周岁〜12周岁的学龄儿童3207人,占13.2%;13周岁〜15周岁的劳动后备人口1399人,占5.76%;男16周岁〜59周岁、女16周岁〜54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13880人,占57.12%;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退休年龄人口2445人,占10.06%。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45574人中,6周岁以下学龄前儿童7581人,占总人口数的16.63%;7周岁〜12周岁的学龄儿童6886人,占15.11%;13周岁〜15周岁的劳动后备人口3057人,占6.71%;男16周岁〜59周岁、女16周岁〜54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24567人,占53.91%;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退休年龄人口3483人,占7.64%。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50217人中,6周岁以下学龄前儿童6335人,占总人口数的12.62%;7周岁〜12岁学龄儿童6337人,占12.62%;13周岁〜15岁劳动后备军人口3397人,占6.77%;男16周岁〜59岁、女16周岁〜54岁的劳动年龄组人口30093人,占59.93%;男60岁、女55岁以上的退休年龄组人口4055人,占8.08%。
2.人口年龄构成类型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全县人口平均年龄为27.36岁。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7451人,少年儿童系数(指0〜14周岁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为30.67%;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1103人,老年人口系数(65岁及以上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为4.54%;人口老化指数(指65岁以上人口同0〜14岁人口之比)为14.8%。64年全县人口年龄中位数(指从不满周岁起累计人数达到总人口一半的年龄点)为23.4岁。按国际上通常衡量人口年龄构成类型的标准衡量,1964年人口构成类型属年轻型、增殖性人口。
迭部县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各年龄组人口构成比例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人口平均年龄为25.47岁,比1964年下降1.89岁。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有16636人,少年儿童系数为36.5%,比1964年增加5.83个百分点。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1796人,老年人口系数为3.94%,比1964年下降0.6个百分点;人口老化指数为10.8%,比1964年下降4个百分点。1982年人口年龄中位数为22.7岁,比1964年下降0.7岁。1982年人口年龄构成仍属年轻型、增殖性类型。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县人口平均年龄为27.45岁,比1982年上升1.98岁。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有14971人,少年儿童系数为29.81%, 比1982年下降6.69个百分点。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2146人,老年人口系数为4.27%,比1982年增长0.33个百分点;人口老化指数为14.33%,比1982年增长3.53个百分点。1990年人口年龄中位数为22.76岁,与1982年相近。
迭部县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各年龄组人口构成比例
二、民族构成
解放前,迭部属藏族聚居区,其他民族极少。迭部县第二、三次人口普查中各年龄组人口构成比例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各年龄组人口构成比例
迭部县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中各乡人口民族构成表
解放后,随着外地干部的派入和境内林业、矿产资源的开发,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口逐渐增加。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共有6个民族。其中藏族21709人,占89.34%;汉族2480人,占10.21%;回族100人,占0.41%;其他少数民迭部县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各乡人口民族构成表各乡人口民族构成表
迭部县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族有苗族4人,满族3人,保安族2人。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共有15个民族,其中藏族31951人,占总人口的70.1%;汉族13124人,占28.81%;回族369人,占0.8%;其他少数民族有蒙古族19人,维吾尔族2人,苗族10人,壮族3人,朝鲜族14人,满族56人,侗族4人,土家族2人,东乡族6人,羌族9人,撒拉族1人,尚未识别的民族4人。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中,全县人口中有18个民族,其中藏族人口为35953人,占总人口的71.60%;汉族13611人,占27.10%,回族425人,占0.85%;其他民族有蒙古、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土家、佤、东乡、土、羌、撒拉、锡伯族等共228人,占总人口的0.45%。与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相比,8年间藏族人口增加4004人,汉族人口增加482人,回族人口增加59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98人。1982年以来,新增加的民族有:彝族、布依族、佤族、土族和锡伯族5个民族。
三、文化构成
解放前,迭部地区由于地处甘川边陲深山峡谷之中,山隔水阻,文化落后。区内除佛教寺院诵读藏文经卷的僧人外,极少有读书人。民国时期全区无一所学校。只有东部个别富户人家自办的私塾,或有个别富裕家庭送子弟去岷县就读者数人。解放后,人民政府相继派进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工作人员,进而开办学校,使区内有文化人口比例逐年递增。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人口中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2466人,占总人口的10.15%。其中大学24人,高中110人,初中379人,小学1953人。每千人拥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101人。12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半文盲16088人,占总人口的66.21%。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査,全县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14039人,占总人口的30.81%;比1964年增加11573人,增长了5.69倍,其中大学223人,比1964年增长9.29倍;高中2361人,增长21.46倍;初中4470人,增长11.79倍;小学6985人,增长3.58倍。每千人拥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308人。12岁及以上人口中有文盲、半文盲20080人,占总人口的44.06%,比1964年下降了22.15个百分点。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査,全县总人口中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18636人,占总人口的37.11%;比1982年增加了4597人,增长了32.74%;比1964年增长了7.56倍。其中大学390人,比1982年增加167人,增长了74.89%,比1964年增长16.25倍;高中3654人,比1982年增加1293人,增长54.77%,比1964年增长33.22倍;初中5770人,比1982年增加1300人,增长29.08%,比1964年增长15.22倍;小学8822人,比1982年增加1837人,增长26.30%,比1964年增长4.52倍。每千人拥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371.11人,比1982年增加63.11人,比1964年增长3.67倍。文盲与半文盲人口所占比例,相应比前两次人口普查时逐次下降。
迭部县1964年人口普查中各乡人口文化构成表
全县1964年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2466人,每千人拥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101人。
四、职业构成
民国时期,迭部境内全属农牧业人口,别无其他行业之分。解放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从零起步,逐步开辟了商业、交通、工业、教育、卫生等行业。并随着各行业的逐步发展,在业人数逐年增加,行业分布亦逐渐扩大。至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在业人口为24722人,1990年第四迭部县1982年各乡文盲、半文盲人口数次人口普查时,全县在业人口29148人,其行业分布和职业构成情况如表。
迭部县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中各乡6岁及6岁以上人口的文化构成表
1982年全县小学以上文化程度有14039人,每千人拥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308人。
五、婚姻构成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有28938人,其中未婚8153人,占15岁以上人口的28.17%;有配偶17962人,占62.07%;丧偶2450人,占8.47%;离婚373人,占1.29%。此前的婚姻状况无资料。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中,未设婚姻构成项目,故无数据。
第三节计划生育
—、工作机构
计划生育委员会1973年3月设立迭部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设办迭部县各行业人口数迭部县各种职业人口数迭部县1982年15岁及以上人口婚姻状况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产指挥部民卫组,由民卫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后根据机构和人事变动情况,曾于1976年6月、1978年4月、1979年11月先后3次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办公室改设在卫生局,由卫生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迭部县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各乡人口文化构成表单位:人
补充:12周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22913人,占总人口的45.63%,比1982年增加2837人,增长14.13%。
文盲半文盲人口26129人,零至5岁人口5452人。
1978年4月,计划生育办公室单独分设。调配专职主任和工作人员。
1982年4月,改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为迭部县计划生育委员会。1983年底,结合县政府换届和机构改革,将计生委列入县政府序列,成为县政府常设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能部门,取代计划生育办公室。计生委配主任、副主任各1人,1990年共有职工5人。
各乡均设立计划生育专干1人,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计生工作,业务上受县计生委的指导。
计划生育指导站1983年10月成立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站。1985年初调配专干4人,临时借用县公安局院内四间平房办公,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1986年修建计划生育指导站五层单面楼一幢,1987年10月迁入新楼。至1990年配站长1人,有职工7人。陆续配备的主要设备有:50毫安X光机1台,15毫安的2台,激光机1台,黑白B超1台,电动吸引器1台,显微镜1台,立式高压锅1个,手术床1张,妇产床1张,男女结扎包9套,手术车1辆,设病床8张。
下设旺藏、洛大两个乡级服务站。并且配备了必要的设备,配有折迭式手术床各1张,脚踏吸引器各1个,高压锅各1个,人流包各2套,上环器各2套。目前乡站只能做上环等手术。
二、工作纪略
解放前,虽无计划生育之说,但迭部地区某些宗教制度及土司辖内门户管理的陈规陋习,在客观上起到了控制人口的作用。其一,清乾隆十九年至二十五年,卓尼第十三代土司杨昭之祖母仁钦华宗时,曾下令:“兄弟二人者一人须出家,兄弟三人者二人须出家为僧”。由于这种教规的奉行,只有少数财产和土地充裕的富有之家,方可准许兄弟分家增户;而多数贫民之家,只许留长子立户,继承父业和家产,其余兄弟中除少数到女家入赘外,均送寺院为僧。其二,土司衙门注册登记的“兵马田地”制度也限制了户数的随意增加。其三,因医疗条件极差,疾疫流行,婴幼儿死亡率高。这些原因造成区域内人口增长缓慢,甚至出现负增长。
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六十年代,辖区内未实行计划生育,使区内人口处于无控制状态。
1973年3月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立后的数年中,本县计生工作仅处于宣传、教育阶段,尚无有效的实际措施。
1978年4月,计划生育办公室单独设立起,本县计划生育工作开始进入全面开展阶段。开始宣传提倡“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计划生育政策,首先在县级机关和城镇人口中施行避孕等节育措施。当年全县共女扎60例,放环99例。
1979年开始在全县农牧村开展计划生育。当年农村放环230例。
1982年6月16日,甘南州人大常委会颁布了《甘南州计划生育实施办法》,依据其规定,县委、县政府以(82)88号文件,划分了城镇和各乡、村一、二、三的生育胎次范围。另有18个自然村,只做一般宣传,但不能超过四胎。计划生育工作开始进入了法规管理。
1983年,县委(83)36号文件提出了在二胎区“一胎放环,二胎结扎”的节、绝育措施,相继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结扎手术的通知》和《结扎手术奖罚办法》等文件。并组织7个手术队巡回各乡,施行节育手术,当年共完成女扎1352例,男扎13例,放环395例,使本县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当年计划生育率达到81.5%,人口出生率由往年的20%。以上降到13.32%。,自然增长率由往年的12%。以上降至6.41‰。
1985年,在加强宣传积极落实节育措施,严格执行一、二、三胎生育政策的同时,县政府于4月发出《关于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委托计生委从当年起每年与各乡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年终兑现奖罚;5月,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出了《关于对超计划生育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落实处罚的通知》,对全县1978年7月18日以来干部职工中超生遗留问题作了清査处理。在全县城乡普遍建立健全了育龄妇女卡片、出生、死亡、结婚登记册和人口花名册等各种资料档案。7月,县政府又批转了计生委《关于降低多胎的奖罚办法》,城镇以综合措施为主,农村则把工作重点放到节育措施和降低多胎率上。当年计划生育率达到86.21%。,多胎率降到13.79%,出生率降到12.4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96‰。
1986年至1990年,县政府批转了《关于杜绝计划外生育的管理办法》,对计划外生育、外流人员生育等薄弱环节加强了管理。1990年,全县计划生育率达到96.01%,多胎率降到3.39%;出生率为14.0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8.86‰
三、节育绝育
1973年〜1977年间,本县计划生育工作尚处于宣传、提倡阶段,节育、绝育措施只是少数干部职工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主动进行的。5年累计使用药具避孕者500人,放节育环905例,结扎手术169例,其中一部分是在外地做手术的。
1979年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县城镇、农牧村全面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及计生主管部门,注重政策宣传,实行目标责任制,重视技术服务,落实各种避孕节育措施,使全县城乡的计划生育工作积极稳妥地得到发展,过快增长的人口初步得到有效控制。历年节育、绝育情况如表。
迭部县1979年〜1990年已婚育龄妇女节、绝育情况统计
数据来源于计生委统计资料。
四、技术队伍
1982年前,本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的4项手术,全靠卫生部门的医务人员承担。1983年节绝育手术量剧增的情况下,除县属医疗单位抽调医务人员组成手术队外,还靠甘南州、邻县和在迭省属企业派出手术队支援。
1983年10月成立迭部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后,开始组织和培训了一支计生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1990年以后逐步能承担全县各项节育措施的落实,并多次受到省、州业务部门的表彰奖励。
五、晚婚晚育优生
自1978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开始宣传和提倡晚婚晚育。1979年县委《关于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中第一次提出:“农村提倡女23周岁、男25周岁结婚,城镇略高于农村。”并开始对早婚和私婚现象进行查处。此后,相继做了一些教育和限制早婚、私婚和早育的规定。但农村由于旧传统观念的影响,包产到户后,早婚早育现象依然存在。1982年以来全县晚婚率反而呈现逐年下降的局势,1982年晚婚率为64.61%,1984年为36.96%,1988年为35.29%。
优生宣传,始终作为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城乡普遍宣传近亲婚配导致子女痴呆、低能的科学道理,宣传《婚姻法》的有关规定。1983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的行文中都列有杜绝呆傻人生育的规定。1985年后,县城在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中实施婚育保健管理制度。凡登记结婚的青年男女,必须进行婚前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凭证发给结婚证。
六、政策措施
(一)独生子女及两女户优待、奖励规定
1979年12月县革委会批转县计生委《关于对终生生育一个孩子夫妇的奖励办法》规定“1974年以来凡生育一胎后采取措施不再生育者,每对夫妇奖励300元;对不满14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发营养补助30元,至14周岁止;对独生子女实行免费健康检查。”国营七九二矿从1981年起,对独生子女实行免费50%入托。除此,计划生育部门坚持每年春节、“六• 一”儿童节期间,携带礼品前往小学、幼儿园,或逐户慰问。
1991年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对农牧村纯女户结扎后给予优惠照顾的决定》,凡是落实了绝育措施的两女户(三胎区纯女户),免除夫妇双方国家所规定的义务工、土地承包费、教育附加费、孩子上学九年的学杂费等,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扶贫对象,优先安排扶贫项目,优先发放生产资料;同时办理养老保险,一次发放保险费400元,存入保险银行,男到60岁,女到55岁领取养老保险金,以解决两女户的后顾之忧。
1984年起,对少数因手术造成的后遗症、并发症和副反应,计生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定期回访,给予及时治疗或二次手术。1986年和1987年,全县对结扎手术后遗症进行了一次普查,轻者就地治疗,个别严重的由计生部门派专人送省城诊治,并承担全部治疗费。还将两户农村患者申报解决了城镇户粮关系。
(二)教育与惩罚
本县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以来,历年都注重控制人口意义的宣传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在宣传领先、奖励先进的同时,为能消除阻力、鞭策后进,辅之以适度的经济和政纪处罚。
第二章民俗
第一节生活习俗
—、服饰
服饰是区别民族特征的依据之一。迭部地区的藏族服饰受本民族传统习惯和心理素质的影响,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和风格。又由于境内各地的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差异,除藏服礼袍式样基本统一外,平常着装差别明显,独具特色。
(一)头饰县境西部电尕、益哇一带,冬季男女均喜戴狐皮帽,春夏秋三季喜戴礼帽。狐皮帽的制做方法、用料及式样与夏河、卓尼境内藏族相似;礼帽均系从市场上选购的商品毡质礼帽。
卡坝、达拉、旺藏、尼傲、多儿等中部一带因气候温和,部分地方男子一般不戴帽,冬季仅以白毛巾或白布顺长折迭成宽约15厘米的长条,绕头缠一圈呈圆柱体戴在头上,以御风寒。妇女喜戴夹层圆筒帽,高约25厘米左右,帽边依次缀以红、黄、绿诸色布条,布条沿边围一圈至衔接处向上延伸至顶端,帽顶用白布封口,微凹,多用黑、朱红色布料或褐子制做。多儿乡境内女式圆筒帽较独特,帽筒较高。
桑坝、花园、洛大、腊子口等东部地区的男子头上戴盘巾,即用1.2米~1.5米长的黑或蓝布顺叠成约9厘米宽的条带,层层缠裹在头上,空出头顶,呈盘型。妇女一般头包黑布帕,用黑布2尺顺叠成四方形盖在头上,并用辫子在帕外缠绕一圈。妇女不分老少皆喜戴耳环,多为银、铜制品,少数戴金质或珊瑚耳环。
藏族妇女的传统发式,因地域不同而梳理的发型亦有不同。妇女一般按年龄先后分三期梳理和改变发型,电尕、益哇、卡坝、达拉、旺藏、尼傲等中、西部地区的妇女,七八岁以上的女孩把头发从脑后编成三条辫子,辫梢续三根羊毛细绳,再系上一块约二寸宽、半尺长的红呢布料制做的黄边长方形软胎条块,藏语称“造古”,上面镶有三五个银质或铜制泡型装饰叫“欧麦隆"。十六七岁的未婚姑娘,则把顶部一圆块头发分成九股编成一条辫子,辫子上仍系软胎条块做为饰物;四周的头发从前额梳到两耳部位,分编成并列的两排小辫(俗称“碎辫子"),辫梢续有白羊毛细绳,均系在长方形条块上。条块上镶嵌的饰物数量比少年时增多,条块下面系有红穗,形成一个整体发型,坠于人体后背。十八九岁的成年妇女又要改换发型,即行成人礼,一般选定吉日,穿上新衣打扮一番,并有亲朋来送礼,还由一位12岁的伴女陪同去亲友家道谢。从这天起,除头顶一圆圈头发照旧另编外,其余四周头发都顺直往下梳,额前也不分开,围头一圈均编成很多小辫子,后在小辫子根部从两面横穿两道粗线,把小辫从面部正中分开,适度后拉并系在长约二尺、宽约九寸的长方形红呢毡镶黄边的条块上,原辫梢的白羊毛绳改为黑丝绳。解放后这种编“碎辫子”的发型大都改革不用,多改为较简便的两条辫子。
东部洛大、腊子、桑坝、花园妇女的传统发型则另有其特点。女子发型随着年龄的增加也分三期改变。女孩合梳一条辫子,辫梢亦系有羊毛细绳。十七八岁的未婚女子梳两条辫子,辫子中掺入黑毛或棉线与头发混编使辫子加粗加长。头包黑布帕,一条辫子在帕外缠绕,一条坠后,表示已成年,可以嫁娶。已婚的30岁左右的妇女要改梳三条辫子,叫做“苏兰",有些择吉日举行“苏兰”仪式,请子孙齐全的年长妇女梳头。其中一条辫子仍缠黑帕,两条坠身后,尾端缀一银制小圆盘,称“乃多子”,银盘上镶有珊瑚,辫梢还系一缕约30厘米长的红、绿、黄等色丝线,辫子以粗长为佳。
(二)服装县境西部男女衣着基本接近夏河一带的藏服。男式上身宽大、带袖;女式稍窄,分有袖或无袖两种。夏天穿藏袍(当地藏语称“然达”),右衽、斜领,长至脚面,用料多为黑色或咖啡色,女式在下摆、襟边镶有4厘米宽的红、黄布条饰边。冬季穿无面或有面羊皮长袍(袢袄),女式无面袢袄袖口和边缘缀有细毛皮饰边;男式无面袢袄袖口和缘边缀有10厘米宽的红、蓝布条饰边。男女也穿有布面的羊羔皮藏袍(叫“策日"),面料多挂墨绿、黑、咖啡等色布料或毛料,领缘、袖口、下摆、襟边均用“花十字"纹氆氇或水獭皮镶包饰边。男女还穿自己手工纺织的羊毛质褐子,染成黑、枣红色或白色(本色),男子多穿白色,女子多穿黑或枣红色。各种藏袍在着装时提起下摆,束以茧绸腰带,天热时只套左袖,不套右袖。男式藏袍着装英武,女式潇洒袅娜。脚穿自制的牛皮包底、布(麻布或褐子)筒高靿靴子。穿时将裤筒膝下部分装入靴筒,在靴筒口用布带系束。
中部卡坝、达拉、尼傲、旺藏一带着装基本相近,男女都穿长袍(称“然拉”),多为布质,也有绸缎面料。还有麻布(用胡麻捻线手工纺织的土布)缝的(称“祚然”或“萨勒”)。男式长袍多为白色,袖口、缘边绲有6厘米宽的“花十字”纹氆氇饰边,腰系红、绿腰带,足登高靿“骆蹄”(即单层牛皮包底布筒靴子);靴筒镶衬红绿布条,造型古朴。女式“然拉”多为黑色、半高领,领口、襟边先用花布绳边,后用“十字”纹氆氇、各色布条镶衬,线条粗犷,色彩鲜艳。袖口和下摆外面虽无边饰,但提起下摆右角、挽起袖口时,却露出里层各色布条镶衬的边饰或花布里子,使领、襟、袖、衣角四处边饰彼此协调呼应。多儿、阿夏一带的鲜明特点是,女式配以大红裤子,绿色茧绸腰带,红靿满绑鞋,显得艳美华丽。平日劳作时,在长袍上套一对襟、无袖、无领的褐子马甲,尼傲、旺藏一带妇女劳作时套无袖、无面羊皮长褂。
东部桑坝、花园、腊子、洛大的男子身着大襟短袄,下着白色裤腰的裤子,腰系6厘米宽、两米多长的羊毛纺织的腰带,有黑、白二色。腿上裹着绑腿,用蓝、黑布条自脚踝至膝下层层缠裹。妇女也穿长袍,袖口较宽,袖口里子沿边却镶衬各色布条。逢年过节时,外罩布、缎料大襟马夹,多有黑色边饰。腰系毛织大红、枣红色腰带,藏语称“给让”,服孝期则系白腰带。下穿黑色大裆阔筒裤,特别肥硕,裤筒口宽约45厘米〜50厘米,穿着时在脚踝处用自织花线带子扎起,呈灯笼状,亦称灯笼裤,多为黑色棉、绸等布料或麻织土布。劳作时套无面羊皮马夹。足蹬多层(三、五、七、九层不等)底子的“萨合”鞋,是妇女们自己制做的尖头高筒布鞋,鞋绑上绣有精致的“甲让”(或称“连甲”),即几何图案。解放后,男子多穿干部服,女孩穿汉式长裤,十五六岁以上农村妇女仍穿传统大裆阔筒裤。现今,旧式牛皮底高靿布筒靴因制作费工一般不穿,多被轻便的新式布鞋、球鞋或皮鞋所取代。
(三)佩饰迭部藏族男女都喜欢佩饰,尤其是青年男女每逢喜庆之日更喜欢把金银、珊瑚珠、象牙、玉器等制做的各种佩饰,佩带在头、耳朵、脖子、手、胸前、腰部等处,用以打扮自己,显得更加潇洒英俊、袅娜多姿。主要佩饰有:“那隆"(耳环、耳坠)、“乃朵子"(银盘)、“戈坚”(项链)、“德吾”(手镯)、“宗细”(戒指)、“恰高”(革质腰带)、“嘎吾"(银盒)、腰刀,还有“给桑”(头套)、"可吾”(口弦琴)、“拉布千"(獐子牙制作的牙签)等。
“嘎吾"是藏族青年男女佩带在胸前的银制小匣子,内装佛像和经文,图保佑吉祥。银盒正面有凸起的纹路,并镶有珊瑚珠,做工精美,小巧玲珑。形状有圆形、椭圆形、方形等几种,一般男的带圆形、斜挂在肩上,坠于肋间;女的带方形,贴前胸悬佩;和尚们则带椭圆形。
“戈坚”是由一颗颗大小不同、颜色迥异的珊瑚(粉红和深红色带白点)、琥珀、密蜡(桔黄色、浅黄色)、松耳石(胡蓝或绿色)、奇楠香等珠串联而成的项链。也有用红、蓝、绿色玛瑙和淡黄色象牙制成的。一般由20颗〜30颗串为一副。县境西部和中部妇女多有佩带,一般佩带一串,较富裕的家庭竟带2串〜3串。
“德吾”、“宗细”即手镯和戒指,一般为银制品,也有少数系象牙玉石,或黄金制品。均属珍贵的首饰,是财富的象征,亦是青年男女定亲时馈赠的信物。
“那隆”即耳环或耳坠。传统习俗男女老少均喜带耳环,多为银制品,耳环有大、有小,形态多样,有的尾端带坠子,大的直径在12厘米〜15厘米左右,小的5厘米〜8厘米。现代城镇妇女则改带小型新式银制或金质耳环。
“乃朵子”是县境东部妇女在辫子尾端坠带的银制圆盘,系传统头饰。银盘上有金黄色凸纹图案,并镶嵌5个珊瑚珠。
"恰高"是县境西部妇女系在茧绸腰带之上起装饰作用的革质腰带。这种皮腰带缕刻和装饰精致,正面均匀地镶有银制圆形泡钉,一头装有铜或铁制带扣,皮带朝人身前方部位还镶有红、绿珠玉和珊瑚。
腰刀境内大部分地区的男子都喜欢在腰间挂一藏式腰刀。有5寸、7寸两种规格,刀把由黄、红铜片、白铁片、黑牛角、玻璃等分层包围磨制成各色相间的纹道;刀鞘由铜或铁皮制做,并镶有银饰图案,还加配一把青铜小镊子,显得新颖别致。这种腰刀主要作为佩饰带在身上,以显男性气度。
二、饮食
迭部藏族群众,受地理、气候、出产以及本民族传统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在食物种类、吃喝方法等方面,既有全境相近或相同之处,又有明显的地域差别和独特的饮食习惯。
(一)主食主要以小麦、青稞、玉米、蚕豆、洋芋为主,豌豆、养麦为辅。解放后随着生活条件的逐步改善,豌豆、玉米的食用比例下降,用于牲畜和家禽饲料的比例增大。粮食均磨成面粉做成馍、面条、炒面食用,只有洋芋整块煮熟或切成小块炒菜吃。全境均实行一日三餐,早餐上午9时许,午餐14时左右,晚餐多在20时左右,夏天则延迟到22时左右。食用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糌粑。将青稞炒熟磨成炒面,藏语称糌粑。上迭气候较寒,牧业比重大的地区早晚多吃糌粑,且以糌粑为主,辅以烧饼和面条。吃法是:先在小龙碗里放入酥油、曲让(牛奶取脂后熬成干酪素),倒入热茶水,待酥油化开时,把浮在上面的酥油吹在一面,喝去多余茶水,放入糌粑用手拌匀捏成小团吃,边吃边拌,吃完为止。再一种吃法是在糌粑里掺入碾细的大蒜或辣椒酱吃。下迭以农为主地区,也吃糌粑,但因很少产酥油,只作副食,不为主食。酥油茶倒好后,不是先拌糌粑,而是先吃馍,边吃边喝茶,待吃到六七成饱时,碗内留少许茶水再拌入糌粑吃毕为止。
2.馍。将白面(小麦面)或玉米面、养面通过烧烤、蒸、烙、炸等办法做成圆饼、圆圈、馒头或薄饼。烧饼(圈)是把白面加水和成圆饼或圆圈埋在火塘的烫灰里反复烧烤而成,是本地农牧民群众日常采用较多的传统做法。油饼一般在逢年过节时做,用白面在清油锅里炸制而成,形状不一,圆盘形中间切有小空的叫“在高”,也有长条形的叫“高介”。蒸馍有凸圆型的馒头(“卡赛”),花卷(“办加”);也蒸肉或菜馅包子。玉米面采用蒸、烙两种办法,养面一般烙成薄饼食用。
3.面条。全县各地都普遍擀面条,用小麦面或蚕豆面掺入燕麦面擀成薄片,切成长条或长方块,待先下锅的洋芋块煮熟后下面,并调入酸菜、葱花等调味品食用。
4.搅团。多用玉米面、豆面或养面做原料,即一手把适量的面粉缓缓撒进煮沸的锅内,一手用筷子或擀面杖不停地搅动,煮成稠粥。配料随食欲调剂,或切入洋芋疙瘩,或在碗里调进酸菜汤、辣子等调味品。
(二)副食和菜肴迭部境内在解放前以蔬菜作副食的比例很小,很少种菜,也很少炒菜。待客时常以煮熟的大肉或牛羊肉当菜。副食以洋芋为主,洋芋既是主食,又是主要副食。另在夏季还储存一些干蕨菜、黑木耳等野味,还用芫根、芹菜、白菜等做成酸菜或酸菜干。新中国成立后受外界影响,种菜和用餐炒菜的习惯逐步形成,农村一般有白菜炒洋芋、粉条炒大肉、蕨菜炒腊肉、蕨菜炒粉条、木耳炒鸡蛋、凉拌蕨菜等菜肴。
(三)肉食解放前以猪肉为主,牛、羊肉为辅。禁吃鸡、鸭等奇蹄类兽肉及水禽和鱼类野味,猎获的青羊、盘羊、野猪等肉则可以吃。解放后随着与兄弟民族的交往增多,食肉习惯随之亦有改变,逐渐习惯吃鸡、鱼等肉,但农村尤其是老人们仍很少吃鱼肉。
烤猪肉,是县境中、西部等大多数地区农牧民群众的传统肉食习惯。制做过程是,将生猪屠宰后剔除内脏,经明火烧燎刮洗后,从头至尾顺脊梁骨劈成两大片,脊梁骨则单独割成长条,均挂在屋檐下任烟熏风干,以备食用,有的腊肉竟存放数年之久。这种处理办法的缺点是猪皮毛根无法除去。现在始有少数群众改用水烫除毛法。县境东部地区在解放前就较早使用水烫除毛的屠宰办法,除毛洗净后再解剖剔除内脏,劈成长条挂在屋檐下风干后集存于竹篓里挂在檐下备用。食用办法全境基本相同,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逢年过节或招待亲友时,取腊肉适量割成大块或长条煮熟后放在木制长方形托盘内,上插一把小刀,供食用者切割成小块吃,猪头和脊梁骨肉多用于招待贵重客人;另一种是日常多采用的吃法,把腊肉切成碎片煮熟下面条吃,或分别与洋芋、白菜、蕨菜等炒成菜肴吃。
(四)饮料传统的饮料主要有茶、奶茶和青稞酒,这种相传悠久的饮食习惯,经久不衰,沿袭至今。解放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从外地购入的各类白酒、啤酒和本县出产的沙棘等在城乡饮料中的比例有明显提高。
1.茶茶对生活在高寒山区多吃粮、肉、奶而少吃蔬菜水果的藏族农牧民来说,是一日三餐中必不可少的珍贵饮用品,它有解渴、解乏、消食、化腻、提神、健胃等多种功效,起到调解和弥补饮食中余缺矛盾的作用。解放前因境内交通闭塞、商品很难流通交换的情况下,山区群众就地采集梨树、花椒、青棡等树叶,经高温腐熟风干后熬煮成土茶饮用。到民国末期,随着烟贩出入境内,大茶普遍饮用。解放后,一般都用松潘大叶散茶和茯砖,也有湖南益阳产的茯茶。城镇职工中则多喝细茶。在农牧民群众中传统的喝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大茶:农区大部分群众日常饮用,在茶壶中放入一把大茶后加水,放在火塘里炖成浓茶(色淡红)随时倒入小龙碗中饮用。
奶茶、酥油茶:牧区、半农半牧区和养有奶牛的农区,常喝或能喝到奶茶或酥油茶。奶茶是将鲜牛奶掺入大茶中饮用,是牧区特产,是醇香甘甜、营养丰富的饮用佳品;酥油茶是把酥油切成块放入龙碗再倒上滚烫的大茶饮用,接近喝足时一般加入白糖、炒面拌成酥油糌粑吃。还有一种档次较高的喝法是在奶茶里又加酥油,叫做酥油奶茶,多系逢年过节或招待贵重客人时的高级饮料。
罐罐茶:县境东部腊子、洛大一带的中老年男性群众喜嗜罐罐茶。即将茯茶或砖茶放入小砂罐或小磁缸子里炖成浓茶,倒进小杯或碗中加盐喝,这种茶浓度大而味苦,喝久成瘾。
2.青稞酒酒是藏族人民悠久历史和古老文化的产物,酷爱饮酒是藏族习俗的一个重要特征。迭部地区的藏族群众,凡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盖新房、喜庆丰收、亲友聚会、招待客人或调解纠纷等,都离不开自酿的青稞酒,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喝酒。家家都会酿酒,并储有一定数量的酒麯。酿酒时,先将青稞洗净煮熟后用漏勺或竹滤舀到竹编簸篮或木槽内,待降温适度后拌以麯子盖严,置于炕角处恒温发酵,两三天后又将已发酵的青稞装入鼓腹陶罐或木桶中加盖,并用泥巴封口,数日(7天〜10天或根据情况)后启封取糟。若把酒糟置于桶或小陶罐中掺入冷开水调拌,其汁就是黄酒,可以把通心竹杆插进酒罐内直接轮流咂饮;也可在酒桶下部用细管接通内外(一般有预制的竹眼)让酒汁渗入容器内,也叫黄酒,可以舀到碗里喝,酒色淡黄,酸甜醇美。如果把黄酒汁倒入烤酒锅内煮沸,再通过竹管收聚其水蒸气加冷凝结为蒸镏水,就是“烧缸”酒了,也就是自己烤的青棵酒,酒度较高,约35°~50°。以上均称青稞酒。
3、酸奶子(乳酪)即用鲜牛奶加上发酵物(引子)发酵而成的粥状乳酪,食用时加白糖,酸甜适度,清凉可口,是夏秋两季的高级饮食品。第二节民居
迭部藏族从一千多年前由游牧逐步转为定居的过程中,在借鉴临近兄弟民族建房工艺的基础上,总结出了一套利用地形、就地取材的山区建房经验。全境旧式民房,既有独特的民族特色和浓郁的地方特色,又有藏汉建筑风格相结合的合壁特征。
全县各地民房有很多共同特点:多数随地形而建,依山就势,一般座北向阳;房屋四周均为厚厚的土(石)围墙,墙角以块石做墙基,用粘土(石)夯筑约60厘米〜90厘米厚的墙身;屋架紧挨围墙盖起,且均为木质结构;一座房的整体由正房和廊房两大部分组成,正房高,廊房低,正房屋顶架设搭板,廊房平顶盖土,正房住人,廊房圈牲口或堆放杂物。
上迭一带的民房建筑主要式样分平房和楼房两种,多为平房。平房的正房(亦称上房)顶部另外架设瓦房式三角架两檐水屋顶,上盖搭板,以板代瓦,上排压下排,交接处用石块压牢,以防被风吹掉。正前方搭板泄水处横架一道泄水木槽,一头稍低,把檐水接排在围墙外。屋顶三角形空间正前一面敞开不隔,其余三面均编篱笆上草泥隔成围墙,里头堆放柴草和杂物。廊房紧接正房檐下分左右盖起,连为一体,平顶上盖一层厚厚的三合土,正房高出廊房(约1米左右)部分,装一溜长方形的花格小空窗棂,作为正房室内采光用。左右廊房挨得很近,正房与廊房之间的小天井处搭藏式独木楼梯(在一根木头上截削出台阶),通向廊房平顶,廊房顶部常清扫得很干净,供主人晒粮食、衣服或干零星家务活。正房多为四间,其中1间隔为里套,三间打通,平日起居饮食都在这里。室内多数四壁装板,上部装有壁厨、碗架和佛龛,下部两面安装一排躺柜,内装粮食、衣物,以前常用油抹布擦得发亮,如今新盖房内多用清漆刷得光亮明净。大都装有地板。右或左上角筑有连锅炕,灶台与暖炕之间用50厘米高的木栏隔开。厅室正中挖一米多宽的正方形火塘,火塘中置一直径80厘米、高约60厘米的铁制三角支锅架,火塘垂直向上的屋顶开一方口并用木板装有通向屋脊的出烟通道。灶台正前方与廊房相接处套有一间储藏室(叫“尼洞”)。正房内采光不足,光线幽暗。
有的正房盖成楼房(二层),一般下层高,上层低。下层室内安排及作用和平房相同;上层与平房不同处是,把屋顶三角式搭板架提高,屋柱加长,装修阁楼,在廊檐处安装楼梯。阁楼全用木板装修,光线充足,一间住人,其余当储藏室。
坐落在高山陡坡处的村庄,如多儿、阿夏的山村民房因受地形条件限制,大部分依山建成楼房式高台阶“厂”型房,实为平房,外看像楼房。修建办法是:把房基地人工削成两层平台,上层平台上盖正房,实地虚檐,下层平台上盖廊房,廊房屋顶正好与上层地面取平,上下连成一个整体,恰似一座二层楼房。这些山村的村内道路,横式小道多用木桩支架铺土筑成,竖式小巷有的铺有石台阶。
下迭旺藏、尼傲等沿江一带的村庄,因降雨偏少,一般不用搭板,盖成平顶房,上盖一层厚厚的三合土,后柱依次比中柱、前柱稍高,以利屋顶排水流畅。正房与廊房分开一定距离,中间留有小院。正房窗棂安在前壁隔板正中位置,大小适度,采光较充足,室内光线较明亮,花格窗扇里面装有手拉开关式窗扇板。室内正中一般不留火塘,其余装修和安排基本相同。这类建筑具有藏汉结合的特征。
东部洛大、腊子一带的民房,围墙多用片石砌成,村寨似有一种独特的 “石城”风味。
室内器具,有着藏族人民显明的传统特色,酷爱铜器,如大铜锅、铜罐、铜壶、铜火盆、铜脸盆、铜酒壶、铜经轮等,多为民族专用产品,缕刻花纹细腻、图案精美,不易生锈,常被擦拭得熠熠生辉,颇显古朴浑厚。
家中使用的生产工具和日用器物亦有一个显明的山区地方特征,很多都是自制品,如纺织麻布、褐子的纺车,织花带的木制器械,小石磨、木杈、木耙、木犁、梿枷、木锨、木碗、木桶、木勺、糌粑匣、木托盘等都是就地取材自制而成的。还有自己编制的筛子、筐篮、背兜、簸箕等,它体现着山区人民的勤劳和创造。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改善,少数先富起来的农户兴盖新式瓦房,有平房和楼房两种。建筑式样和内部装修均有很大改进和革新,外部结构基本采用内地汉式建筑形式,室内装修则保留了部分藏式传统习俗。
第三节其他传统风俗
一、婚嫁
境内藏族青年男女结婚习俗,各地虽有一定地域差别,但主要程序和礼仪大体相同。传统习惯有两种:一般奉行“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由父母作主包办,父母有养育和解决子女婚姻大事的责任,子女亦有孝敬和服从父母的义务,父母定的一般不能反对;部分也有青年男女自主选择配偶的。
(一)明媒正娶即采用传统的结婚方式,举行公开而较隆重的结婚仪式。多指父母作主包办的婚姻,范围只限于少女初嫁时沿用,再婚均不沿用此俗。这种传统的婚嫁习俗主要通过以下几个程序完成:
选偶在寻找物色对象时,男女双方家庭都需要相互选择,包括对男女青年本人的选择和对其家庭的选择。选择的习惯标准是:既看对象的相貌、身体是否健壮,操持家务的能力,如洛大、桑坝一带看姑娘是否会纺线、织布和针线活;还要打听对方家庭骨头是否干净(指祖辈中有无狐臭、麻风病等),是否正派人家(指不是盗贼、骗子、刽子手)。首先是男方家对女方和其家庭的选择,如果男方家父母选中某家女子做儿媳,就要先请喇嘛卜算,根据男女双方的年龄、属相确定能否作亲,认定后方可请媒求婚。
求婚一般由男方家请自家亲友和一位熟悉女方父母的人作媒人,携带一条哈达和一罐青稞酒(约3斤)到女方家正式求婚。媒人一到,女方家便知其意,并以常礼相待。媒人便苦口婆心地劝说一番成全这门婚事的好处后,留下“透话”礼便返回男家。女方家当天并不表态,无论是否同意均留下求婚礼,此后女家父母商定若不同意作亲,不久(数日)便把男方家送来的哈达和酒原封退回,男方家一见退礼便知亲事无望,遂作罢另选目标。如果女方父母决定同意这门亲事,有的当面开瓶共饮,表明态度;有的等数日后再请来亲戚打开送礼酒罐与家人同饮,席间,女方父母或兄长还征求亲戚们对这门亲事的意见,多数随合主人之意,偶有提出不同意见者也未必采纳。待喝完礼酒退回酒罐时,男方家便明白其意,等于收到了女方家同意作亲的通知。订婚男家接到女家愿意作亲的信号后,积极准备择定吉日举行订婚仪式——喝大酒(藏语称“乔切”)。这天,男方家选派本“措哇”(亲房)中有威望的长辈和求婚青年同媒人一行3人携带订婚礼品,于天亮前赶到女方家。礼品有哈达、大罐酒和铜锅、铜火盆或氆氇长袍等其它礼物,益哇乡境内还要给女方母亲送一头奶牛。女家的“措哇”和亲戚也都被请来同喝订婚酒,喝酒前,首先由女方家的舅舅或本家亲戚中有威望的长辈致祝福词,祝词内容大都为婚姻美满、家业兴旺、子孙满堂之类的吉祥话语。致词完毕后客主双方亲朋同喝订婚酒。席间女家亲朋要替女方父母向男家来人争要彩礼;还有戏弄男家来客的习俗,往来客身上洒水,对歌戏谑。求婚青年需向女家长辈们磕头认亲,媒人替男家承诺能办到的要求。一场讨价还价之后,便顺利完成订婚仪式。
婚礼婚礼一般都在农历正月初三或初五、七、十一、十五等日举行,也有选定其他吉日结婚的。合卺吉日确定后男女两家都为迎亲和送亲作忙碌的准备。男家的迎亲队伍一般由3人〜5人或7人〜11人不等,以奇数为吉。县境东部地区,除新郎、媒人外,还有本“措哇”中的同辈妇女,有善于对唱、随机应变以应付对答场面的歌手等人组成,牵着迎亲马匹,驮上酒、肉等礼品于结婚日前一天赶到新娘家。新郎一行在进入女家村口、村内、大门口等处时要受到村内男女的戏耍,撒土、堵刺,还要对歌问答,答错了浇冷水作罚。新娘家早已为新郎一行设席恭候,晚餐后村内男女老少前来新娘家恭贺,紧紧围绕贺喜主题歌舞助兴,女家以酒款待,彻夜热闹非常,通霄达旦。
第二天凌晨鸡叫时,新娘在母亲和姐妹们的劝说下开始打扮,准备出嫁。女家送亲的都是与新娘同辈的青年妇女,其中有两个伴娘,一个是新娘的姐姐或妹妹,一个是新娘的女友。天亮后,村内亲友近邻们携带礼品(有烧圈馍、花布等)前往女家送行。迎亲开始,新娘在临行前听完父母叮嘱后,遂想到要告别父母、姊妹,离开娘家,眷恋不舍,便嚎啕大哭,随后在亲友们的簇拥下在家中绕三圈后被送到村口扶上接亲马,迎亲队伍便浩浩荡荡地前往男家,益哇乡境内还需把女家亲友送给新娘的礼品粮食等一并驮往男家。新郎家早已作好准备迎接新娘的到来,男方村内的青年男女和孩子们对新娘进村后的欢迎方式类似于女方村庄的戏耍习俗,亦用灰尘或雪团往新娘和送亲人身上撒去,更有甚者则备有锅墨、油渣之类的东西往新娘盛装上泼,新郎便奋力保护新娘前行。电尕、益哇一带迎亲和送亲队伍联系到预定地点相遇后,还要举行一定仪式,向女方舅舅和送亲人敬酒,并进行对唱歌舞。到男方家门口时,等候迎亲的男方“措哇”、亲戚们出门迎接,鸣炮三响,在大门口点燃一堆篝火,并请一位“苯也”(即苯教徒)念经祝福,新娘在火堆旁要用新郎家准备好的神水(即净水)洗手洗脸,有的还把新娘亲手戴过的顶针抛进脸盆一同泼出,以示祛邪;有的还让新娘背上备好的一桶水从火堆上迈过,表示祝福新婚夫妇的生活象源源不断的流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进门后,还要给新娘送一碗鲜牛奶,新娘喝一口后便敬献到男家佛龛前,新娘再向佛龛磕三个头方能入座。新郎家款待送亲人的酒席随即开始,送亲的男代表还要说几句祝酒词。席毕后,除新娘和伴娘仍留外,其余送亲者便撤回(西部,在迎送相遇并举行仪式后即撤回),接着又要举行招待亲戚和本村来客的酒宴。酒过三巡后,唱婚礼祝福歌,表达对主人、酒茶的赞颂,对公婆的期望,对新郎的教诲,对新娘的嘱咐,对婚姻和家庭的祝福。晚上举行新婚歌舞晚会,活动内容和方式与头一天晚上在女家的活动基本相同。
西部电尕、益哇一带,从举行婚礼的当日起,村内亲友们还要逐户把新娘请到家里去认门、招待、赠礼品,新娘要连续走家串户,直至第二或第三天才能转毕。婚礼虽已举行,但新娘尚不能与新郎同入洞房,而要于第二或第三天又被送回娘家去,女家又要组成接亲队伍在村外迎接,戏耍,再一次举行迎送聚会。新娘回娘家后少则住两三日,多则一年(多系早婚者),第二次去婆家时,则非常简便,无须接送。
如今,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单位结婚,一般都采用新式婚礼,过去的繁琐仪式和迷信成份被革除。
(二)自由婚姻境内传统婚俗中也有青年男女自由恋爱、自己作主的婚姻。已成年的青年男女可不受约束,自己选择对象,宗教节日和其他群体活动之际是他们交流感情的极好时机,通过唱情歌、互相追逐嬉戏等办法选择情侣,若双方情投意合时相互馈赠信物(藏语称“拉达”),表示订婚。这种自由作主的结婚比较简单,男女双方商定后由男方选定吉日,新郎邀请亲友数人帮办,将新娘接到男家成婚了事,无需大操大办、兴师动众。
(三)离婚传统的离婚处理办法:
1.夫妻双方都提出离婚,程序较简单,双方向本“措哇"和主要亲戚口头提出离婚要求,第一、二次一般被劝阻和说服不能离婚。此后若劝阻不能奏效,便根据情况得到“措哇”和亲戚们的准许后可以离婚。这类离婚案若无孩子,则互无赔偿。若有孩子,孩子随夫,女方只带去自己的嫁妆,如果是招婿,男方带走自己的枪、.马,其余财产凡祖辈遗产不能动,是结婚后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2.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而且又有孩子时,分几种情况处理:经“措哇”亲友劝阻无效,就给女方和子女分房产、田地各一半;如果女方还年轻,离婚后想改嫁时,子女留给其父抚养,男孩长大后自己选择当和尚还是当农民,若当农民娶妻后与其父各分家产一半;女孩不论跟父或跟母,长大后均无家产继承权。
(四)特殊婚俗
1.一夫两妻解放前,境内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亦有少数一夫娶两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富裕家庭中,为了多娶妻多生子,以求家族人多势众;另一种是前妻不育,再娶一妻,一般娶前妻之妹,姐妹共夫;还有一种是牧业比重比较大的半农半牧区个别户,因无法安排劳动力,为使农、牧二业两不误,娶二妻,一妻在家务农,一妻在牧场放牧。
2.转房(续亲)即兄弟之间若有其中一个不幸离世,经过男女双方家庭及本人同意后,遗妻可以转房嫁给前夫的弟弟或兄长为妻,这样既保护了财产的完整,又有利于子女的抚育。一般多见于兄死后,其弟续亲娶嫂为妻。下迭地区要等发丧三年服孝期满后再转房;上迭的时限则由“措哇”和亲戚们商定。
另外还有妻子不幸去世后,娶妻妹续亲为妻的。但必须以双方同意为前提。
3.招婿(入赘)即男到女家作上门女婿。这类情况多因女方家中只生女而未生子,须招婿顶子立门户,继承家产,赡养老人。女家若有姐妹数人,一般由长女招婿,其余岀嫁。招婿婚事,仍然经双方父母同意后方可订婚。男家一般有兄弟两个以上者才愿意1人当上门女婿。结婚手续及仪式和娶媳妇基本相同,但规模较小,不同的是把新郎当媳妇娶进女家,女方反要向男方拿彩礼。在旧社会招女婿多受人歧视,被视为娶不起媳妇的穷汉。
二、丧葬
迭部藏族的丧葬习俗各地基本相同,都实行火葬,只是在装尸方法、出殡时间等方面,上、下迭各有不同。人死后不论男女,都要先换上新衣服,请来本“措哇”(亲房)的人用白布或哈达包住脸部,再用线带(用麻或棉线织成的专用带)把遗体捆成坐姿(膝嘴相接,两手合十于胸前),置尸于堂屋左或右上角木板上,上盖衣单,用布或毯子遮挡,前面摆一供桌,上供酒、肉、糌粑等食品和酥油灯。中部地区的尖尼沟一带则置尸于堂屋门背后或地窖里。随即要请人用木板制轿子(相当于棺材),木轿外型呈方柱体楼阁型,顶盖凸起,四周用彩纸剪贴,制做精巧。装尸后封顶,一般停放3日〜7日不等,择吉日出殡火葬。其间,通知亲友前来吊丧,来时携带一壶酒和敬献死者的食品;白天请和尚念经超度,晚上村人念“六字真言",出殡前一日晚上,亲友及全村人前来送酒、肉、馍等,共同举行较简单的吊唁仪式,念嘛呢经为死者祈祷,主要亲属向大家介绍死者一生的经历,宣布来客赠送的礼品。上迭的电尕、益哇地区一般不制做木轿,而用白布口袋装尸缝口,其余程序基本相同。
出殡时,一般都请活佛卜算时日。上迭地区出殡很早,鸡叫后就开始呼叫村人送葬,先由死者“措哇”们将尸体抬到门口,交由村人轮流抬往公用的火葬场地。随后,“措哇”1人手拿扫帚、破篓,把垫尸用过的土坯等杂物清扫装篓抛撒于十字路口,以示祛走鬼魂。下迭地区,出殡时间一般在午后四五点左右,有的在上午10点左右。出殡日又要请和尚念经,送殡时由和尚组成吹鼓队,敲锣打鼓,吹奏唢呐,在前开道。其后四人抬殡轿,轿前系一长条白布,孝男孝女们在布下用头、手顶扶;轿后是全村的送殡队伍,直至公用火化场。火化时,将尸体放在事先架起的柴堆上,诵经,点火,将尸体、木轿(或布袋)一并火化。送葬的大部分人随后劝慰磕头哭泣的孝子们一并撤回,只留本“措哇”三人负责火化,直至化为灰烬。第二或第三天派人去火化场,按人体结构把骨灰拣到小木匣内,放在死者家中,逢七念经超度,七七四十九天后将骨灰匣挖土穴埋掉或送往其他地方抛撒于大河中。
服孝期,一般为三年,从死者离世之日起家属子女们除逢七念经、供灯外,七七内男不剃头,女不梳妆。服孝期内,不参加各种歌舞等娱乐活动,着装不能华丽,腰带不下垂,下迭洛大、腊子一带女戴白帕、腰系白腰带,周年念经、供食品、烧纸。相传藏族本无祭祀的服孝习俗,始于唐代在金城公主的倡导下才有“四邻同哀”、“七七超度”的习俗。
三、起名
通常是在孩子出生不久,便由父母郑重地带上礼品请活佛或有威望的长辈起名,人名多由二字、三字或四字组成。
(一)起名有以下特征:
1.人名含义有显明的宗教色彩,如:桑吉——佛,道吉——金刚,卓玛 ——救度母,丹巴——佛教、圣教,拉母——仙女,吾杰——莲花大师,卡召——空行者,贡——救星、恩人。
2.重名较多,有的一个村庄同名者数人。称呼时为了加以区别,便在名子前加上“大”、“小”或地名、职业、生理特征等。如:大丹巴、小丹巴,尼傲老桑、桑坝老桑,干部扎道、队长扎道,夏吾班玛——拐子班玛,丹巴高欠——大头丹巴等。
3.男女有别。有的从人名最后一字区别,如:
男性名
卓玛交、卓玛才让, 卡召交、卡召才让, 桑吉交、桑吉才让, 才巴交、才巴他。
女性名
卓玛草、卓玛。
卡召曼、卡召草。
桑吉曼、桑吉草。
才巴曼、才巴草。
有的直接从字意上区别,如:帕巴,意为“男圣者”;帕茂,意为“女圣者”;巴吾,即“男英雄”;巴木,即“女英雄”。
4.用自然界的某一物体起名。如:尼玛一一太阳,班玛——莲花,梅多 ——花儿,豆尕——海螺,达尕——桦木,压巴——白杨。
5.也有用生日或生病时过秤的斤数来命名。如:杰昴——十五,九吉——十一,交界——十八,九松——十三,次松一初三,次介——初八。
6.因旧时本地医疗条件极差,婴儿成活率低,父母出于使孩子乖乖成长的心意,故意把名字起得很贱、很随便,如:次周(小狗),包安(讨饭人),兰利(哑巴),次地(喂狗盆)等。7.多儿乡部分地区还以父母的生辰属相来起名。
&岀家为僧者,必须由寺院的经师或活佛剃度授沙弥戒后,从新起法名,取代原名。经师或活佛在起名时,将自己名字的部分赠于徒僧,如:赛当寺经师高木乔,给他的两个徒弟起名为“高木乔嘉参"、“高木乔尺力“。
(二)在称呼人名时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贵族、活佛在名字前面加房名、宾名或尊称。房名指世袭庄园的称号,没有血缘意义。有的在活佛或僧人名字前面加有寺院或佛殿的名字,如:闹贡玛(电尕下寺)活佛才仁交,称呼为“闹贡玛才仁交”;吉一九当了闹高玛 (电尕上寺)管家后,便称呼为“闹高玛吉一九”。
2.上迭地区在称呼人名时为了方便,常用简称,即在人名首字前加 “阿”,如:由才仁,简称“阿由”;闹曼草,简称“阿闹”;加曼草,简称 “阿加”;桑扎交,简称“阿桑”;香巴草,简称“阿香”等。
3.有的地区受本地语音习惯影响,在称呼人名时,将四字名说快了叫成三字名。如:“才仁德吉”呼为“才仁吉”,省略“德”字;“达拉才仁”呼为 “达才仁”,省去“拉”字。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学生和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多仿照汉名起学名。称呼时小名和学名并用。有部分在书写人名时前面加姓氏,境内大部分地区因原属卓尼杨土司属民而冠以“杨”姓;原属岷县管辖的洛大、腊子和桑坝地区则都有姓。有的则不加姓,以人名首字代姓相称,如尕让旦巴加措任县政协副主席,人们尊称他为“尕主席”。
四、礼节
迭部藏族群众在相互交往、待客方面有很多富有民族特色的礼节,而且大都与宗教信仰密不可分。
(一)献哈达献哈达是藏族最普遍而又最崇敬的礼节。凡节庆、拜会尊长、觐见佛像、恭迎贵客,送别远行等都有献哈达的习惯。哈达长短不一,短者三五尺,长则一丈多,质料多为生丝或绸织专用品,稀松似网。多为白色,藏族以白色象征纯洁、吉祥,也有少量黄、红色,还有蓝、白、黄、绿、红五彩哈达,是献给菩萨、活佛的,在特定场面才用,除寺院外农村少见。献哈达时必须双手捧献,将双迭楞边对着客人。
(二)磕头在寺院及其宗教活动中常见僧俗群众向佛像、佛塔、活佛磕头,在祭祀中向祖宗磕头,在日常生活中也有向长者磕头的。磕头时,两手合掌高举过头,自顶、到额、至胸,共揖三次,后双膝跪地,上身下伏,双手前伸触地面,叩头,再起立反复磕,一般一次磕三下。磕头可分一般性磕头、磕长头、磕响头三种。一般性磕头,如前所磕数次或数十次;磕长头,是指磕头时全身俯伏在地,双手伸直划地为号,下一次脚尖齐线,再磕再划,如此继续,绕寺磕,俗称“等身头”。相传以前有虔诚佛教徒,从这里一直磕到拉萨朝拜,行程数千里,一磕几年,有的死在途中认为尽诚尽意,心甘情愿。磕响头,是指朝佛像磕头时,前额在佛像脚下或附近石板上触地轻碰,表达诚心忏悔之意。向长辈磕头则较为随便。
(三)鞠躬遇见活佛、土司、头人和尊贵的长辈,要脱帽弯腰四十五度,帽子拿在手里垂低或放在胸前,低头鞠躬。
(四)其他境内各地还有许多礼貌待人的古朴、淳厚的良好风尚。主要有:尊重长老,老人在家庭和公众场所内受到尊敬,不尊不孝者将受到公众的谴责;对老人不能直呼其名,只称XX的爷爷、XX的爸爸等;在公众场所有话让老人先说;路遇老人主动让道等。
第四节传统节曰
县境各地一年内有很多传统节日,大都和宗教活动密不可分,实属僧俗同庆的宗教节日。其中以民众活动为主的节日主要有:
一、洛萨
“洛萨”或“扎罗”,意为新年。和汉区的春节相同,是一年中最隆重的一个传统节日。过年期间又是各寺院的正月祈愿法会期,具有双重意义,僧俗同庆,更加隆重和丰盛。每年从农历十二月就开始作过年的准备。农牧区群众多在农历十二月二十七或二十九日清扫房间灰尘,以示除旧迎新。至三十日家家已酿好青稞酒、炸好油饼,在佛龛前供上五谷斗,上插一支箭,箭头扎有五彩布条,备好酥油灯。正月初一凌晨(鸡叫)时,家家燃放鞭炮,争“头响”,以兆新年事事领先,万事如意。随即法螺声、鞭炮声轰鸣,户户煨桑,点燃酥油灯供在主要房间和器具上。大年初一,举家团圆欢聚,吃年饭,长辈祝福晚辈新的一年吉祥如意,晚辈孝敬长辈健康长寿。从初二(有的从初三)开始,亲友之间相互请客、拜年,持续3天〜5天。其间,全村男女老少身着节日盛装,欢聚在宽敞的场院,跳起欢乐的“嘉热”(县境东部的罗罗舞)和“阿嘉”舞(县境中西部的一种舞蹈);与此同时,寺院举行祈愿法会,信教群众还要去寺院供灯叩拜、转“古拉”(经轮)。从正月十三日寺院展佛至十五酥油花灯节,群众活动多集中于各寺院,僧俗共度圣教佳节。
二、娘乃节
农历四月十五日是藏传佛教纪念释迦牟尼诞辰及园寂的纪念日,既是各寺院的宗教节日,也是全区信教群众的主要节日。节日期间僧俗均以闭斋、转“古拉”和念嘛呢(六字真言)为主要活动内容。四月十五日早晨聚餐后,当日闭斋,不饮、不食、不说话,直到十六日黎明时方可进食说话。很多群众着盛装去寺院参加纪念活动;有的中老年人则以村为单位,集中于本村经堂或嘛呢房内,请一喇嘛领头念嘛呢。
三、插箭节
农历五月初四日是插箭节,藏语称“俄吾义加”,实为祭祀山神。此日,多以村为单位集中男性群众于选定的山头,举行插箭仪式。每户带一块绘有五色云景的木制箭牌,一根约5米左右长的旗杆,杆头扎有白羊毛细绳或哈达。早晨六七时左右仪式开始,先煨桑,点燃柏香,摆放祭品:尕松(三白:乳汁、乳酪、酥油),安松(三甜:冰糖、蔗糖、蜂蜜)。并将少量炒面、酥油、水投入火堆。喇嘛们始念“桑却”经,赞颂山神的个性、尊容、功德和威力,并祈祷山神保佑人畜两旺、五谷丰登。村民们骑马围着火堆转圈鸣枪,随即一块块(根)箭牌和旗杆被成簇插入山头木栏里,底部用石块围护,印有“禄达”(风马)的二寸见方五色纸撒向空中,幡旗飘扬,香烟缭绕,人声鼎沸,经过一番粗犷而古老的祭祀后,插箭仪式宣告结束。
四、五月初五
藏族称“俄吾吾佳”。这一天,汉族地区普遍过端阳节,迭部藏族则过“俄吾吾佳”,节日活动中有些内容相近,如早起到野外用露水洗脸,洗除尘埃,消灾祛病;采集艾蒿,用以防瘟驱虫,并晒干收藏以备灸疾之用;喝黄酒等习惯似有共同之处。而有的内容和纪念屈原并无联系,如下迭地区把这天称为“曲纱"(神水)节,意为神仙降药水;又称“安玩”(淋浴)节。境东部的很多群众身着节日盛装赴迭、舟两县交界之黑水沟朝水观光、用神水(瀑布)淋浴;在绿色的原野上妇女们跳起欢乐的“嘉热”(罗罗舞),男人们在周围摆阵,鸣枪放炮助威;各路歌手对唱献艺,遍山歌海舞林。又是红男绿女们谈情说爱、挑选意中人的极好机会。
五、香浪节
每年农历五月十五日,是境内上迭地区的香浪节(意为“采薪”),本地藏语称“劳子介俄”,是一次传统的野游活动。电尕、益哇地区的农牧民群众在这一日,携带帐篷、炊具及青稞酒、酥油等饮食品,到风景优美的野外去消闲憩息,选择绿草如茵、百花争艳的草坪上,依山旁水扎起帐篷,制做和摆放醇香可口的野餐,在美酒、乳酪、奶茶的相伴下享受夏日的欢欣(多以村为单位聚在一处,但野餐则以家庭为单位。)解放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野游的内容更加丰富。机关职工也仿效当地习俗,每年选择五六月间风和日丽时聚众(多以单位、团体或家庭组织)去野游消遣。
六、燃灯节
每年农历十月二十五日,迭部和其他藏区同样,是各寺院和信教群众共同活动的重要宗教节日。是为纪念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园寂日而创立的。当地藏语称“九吾阿曲”,意为“十月五供节”。每年这一天,各寺院的经堂、佛殿均向群众开放,僧俗群众手提酥油灯,拿着炒面、柏香等,络绎不绝地去寺院走堂串殿,煨桑添油,顶礼膜拜。
第五节禁忌
各民族受其传统文化、宗教信仰、生活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在日常生活中出于某种心理作用,在一定场合内不喜欢某种举动或言语的出现,积久成习,形成不少禁忌。迭部藏族群众的传统习惯中也有不少禁忌,其中有的属于宗教信仰上的清规戒律,有的是封建迷信思想所致,还有些则是讲究卫生、礼貌待人的好习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习惯的改变,迷信方面的禁忌日趋减少。境内民间禁忌主要有:
行进途中若遇佛塔、寺庙,信奉黄教者忌从右绕行;信奉苯教者忌从左绕行。忌讳随便抚摸寺院和家中的佛像、法器、酥油灯和僧人随身佩带的护身符、念珠等宗教用品。在寺院的经堂、佛殿内不能吸烟、喝酒,不许揭佛像上的哈达,忌出秽言垢语。煨桑时切忌胡乱拨弄,不许抽柏枝或在酥油灯上点烟。僧人在寺院或僧舍内坐禅静修时在大门上将一束柏枝插入瓶内为记号,以示来客不能随意闯入,若有要事必须见面时,要先敲门待陪坐人出来联系同意后方可入内。益哇乡群众在家里念经期间禁忌狩猎、杀生,忌讳借别人的东西或别人借自家的东西。在屋内或群众集聚的地方,忌讳打乱男左女右的分坐习惯。在屋内就座时,忌讳双腿伸直。忌讳宰吃自家的奶牛和耕畜。忌吃马、骡、驴肉和狗肉及水禽和鱼肉。有少数信教较深者忌吃当天宰杀的牛、羊、猪肉,吃了被视为罪孽重。东部洛大、腊子、桑坝地区妇女坐月时忌入产房,凡家中女人坐月、小孩生病或煮酒时,主人在门外木杆上挂破衣或布片以示来客,忌讳随意入内,若远道客人来访须在门外歇息片刻,由主人在门外撒一把灰后方能进屋。群众家豢养的狗被当作看家的“卫士”,若遇狗拦路时,只能吓跑,切忌打伤。
有些则是讲究卫生、礼貌待人、尊敬长辈的古朴而淳厚的良好习惯,如家中留住客人的食用碗一般相对固定,忌乱拿混用;喝水时不能直接拿碗从水桶内舀水喝,必须用勺子舀到碗里喝;忌讳在锅灶或火塘前烤脚或烤鞋袜;吃盘中熟肉时,向客人递割肉刀要将刀柄递向客人,切忌将刃部朝着对方;接收礼物或向长辈、客人请茶时,忌讳用单手;在群众家作客时,忌提主人家已故家人的名子;忌讳直呼长辈的姓名。第六节革除恶习、陋习
一、禁绝鸦片
种植和贩卖鸦片是迭部地区旧社会的一大恶习。民国中期鸦片被引种迭部,至民国末期境内鸦片种植范围已扩大到上下迭大部分地区。国民党甘肃省政府曾会同卓尼杨土司数次派员、派兵来迭禁烟,均未能禁绝。到建国初期(1954年)境内尚种植鸦片4961亩。解放后,人民政府很重视禁烟,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1953年中共甘南区工委和自治区(州)人民政府作出了《全面禁种、禁贩、禁吸烟毒的决定》,遵照甘南工委提出的“坚决禁种,慎重稳进,逐步禁绝”的禁烟方针,卓尼工委和区(县)政府从1954年开始,连续三年向迭部派驻禁烟工作组,在地方区、乡政府的紧密配合下,全力以赴抓禁烟。广泛宣传烟毒对人体的危害,工作组和县、区政府始终贯彻了“利用上层、发动群众、形成群众运动”的工作方针,动员社会一切力量,历经三年的持续努力,终于在1956年底才基本上禁绝种植烟毒的恶习。
二、禁止赌博
解放前赌风盛行,民国政府及历代土司从未严禁,赌博恶习遍及全境,常以大豆、铜钱为赌具进行赌博。有的招场聚赌,有的赌棍合谋,使不少人输得倾家荡产,甚至沦为盗贼。解放后人民政府严禁赌博,在群众中开展广泛的政治思想教育,多年来使赌博遭到全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反对,赌风渐绝。近年来又出现利用台球、麻将、牛九牌赌博的现象。
三、发式改革
旧时,迭部地区男子仍沿袭清代遗风,终身留长发,头顶部留长梳成辫子,周围剃光。民国时期曾强迫剪发,但有的仍留长发未变,部分则改成满头长剪发。解放后,主要是建县以来,随着社会及文化的发展,群众从方便、舒适为目的自觉改变发型,农村中、老年人多剃光头,年轻人多留分头;西部妇女多由碎辫改为双辫。近年来,有少数男青年则学外国歌星发式,留披头长发。
四、迷信活动
在旧中国,县境内藏族群众受宗教思想影响和落后文化的束缚,因对很多自然现象和灾异无法作出科学的解释,普遍存在着几千年遗留下来的迷信思想。在遇到疑难、灾病以及婚嫁、建房等大事时,为了求福避祸,只好祈求神力,通过一些迷信活动以图自我安慰和心理平衡。例如在盖新房、婚嫁、殡葬、出远门等要事之前一般都请人算卦、选定吉日或预测吉凶;在遇到灾难或家人生病时,则念经祛邪、禳灾,向神佛许愿施奉;有时请巫师驱鬼,造成重病被误。
解放后,随着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疗条件的改变,思想觉悟不断提高,有些迷信活动的陋习明显减少或匿迹,病人多以求医为主。
第三章方言
第一节藏语方言
迭部是藏族聚居区,藏语是全县藏族人民通用的本民族语言。迭部藏语与整个藏区用语同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按语言特点分为卫藏、康、安多三大方言区。迭部藏语按地域而论当属安多方言区。安多方言区内又因历史、地理、宗教、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语言特点不尽一致,且极为复杂,大概划分为三个语音层,即牧区藏话、半农半牧区藏话和农区藏话。迭部藏语则属于安多方言的第二、三语音层,地处安多方言的外层和边缘地带。县境西部的电尕、益哇、达拉等乡介于农牧区藏话之间,属第二语音层;卡坝乡以东各乡则属第三语音层。区内藏语在语音、句式、调型等方面与安多藏语大部分地区的藏语(牧区话)有较大的差别,形成独特的一支,而跟康藏方言的语音特点相近似。迭部境内的藏语虽然基本相同,但又有区乡、沟系之间的差别,形成多种不同特点的土语群,主要可分为6个土语群:益哇、电尕语群;卡坝、尼傲、旺藏语群;达拉语群;多儿、阿夏和花园乡的阿塞、拜藏、科牙为一语群;桑坝和花园的益高、西布古为一语群;洛大、腊子为一语群。
一、语音
迭部藏语的语音特点,通过千余基本词和复合词的对比,大略有以下辅音:
唇齿音舌尖中音:
舌面音:
在辅复音方面迭部藏语的特点是由鼻音和舌尖前音、舌尖中音、舌根音的浊音结合而成。例如:
迭部藏语中元音和复合音约有以下几个:
元音e和o 一般带韵尾。
象这种现象也可以看作元音e和o在发音过程中产生的逆同化,它即符合藏文前后加字和“基字”之间互为条件以及对后加字也有作用的特点。
一种语言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有其发展变化的规律,据有些语言学家考证,发现古藏语的塞音、塞擦音、和擦音都有清浊对立的特点。然而,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影响也不尽其然,在迭部藏语中除了一部分浊音存在外,大部分则趋于清化或完全清化。其清浊之分一是沿袭了古代清音而直接发展形成的,另一类则是由古浊音发展变化而得,浊声母清化有一个条件:即必须是在没有“前加字”(〓〓)和“上加字”(〓〓〓)和前提下。例如:
因而大部分藏文字在读音上都失去了原来的特征,除了个别带藏文“前加字”(如〓等)的以外,则基本上发藏文“基字”本身的读音,而“前后”加字消失脱落后用不同的声调显示出来。这样声调在迭部藏语中显得更为重要,其最大的特点是以声调来区别词义。
二、藏文前后加字及上加字的变化情况与声调的关系
从语音形式看,迭部藏语中藏文书面语“前后加字”及“上加字”脱落的程度比安多语的夏河、玛曲、碌曲等县较为彻底,相比之下跟“康藏”方言的德格话和拉萨话有其共同的特点,一般清声母均为“低调”,浊声母为“高调”;当藏文字母中的舒声字作“后加字”时,一般为高平(55)和“高升”(35)调;促声字为“后加字”时,一般为“高降”(53)或“曲折”(131)调。并且大部分塞音、塞擦音及擦音已清化,在变化的过程中使“上加字”、“下加字”变相脱落,而变化后其轻微的影响在声调上表现出来。下面按藏文“前后加字”和“上加字”的次序选实例究其变化情况:
在所处的藏文单音节词中的变化情况:
带“上加字”(〓〓)的藏文单音节词:三、声调与藏文基字、前后加字的关系
从迭部藏语的声调同藏文书面语上加字、前后加字的内在联系上加以分析,找出各自的语音特点及其前后加字对基字的互相影响在调形上所显示的变化规律,以认识和找到迭部藏语发展的社会条件和历史原因,特举其基本词汇来进行比较: 拉萨藏语在卫藏方言中藏文前加字〓〓〓〓〓和上加字〓〓〓随着语音的发展,有的已经脱落,其声调一般和藏文基字和后加字有密切的联系o因上加字和前加字脱落的原因,所以在拼读时古浊音藏文字一般变为清音。而古浊音字〓〓(促声字)有较稳定的特点,即使作为后加字,仍对基字有明显的响,发音时出现紧喉,其声调一般为低降调。藏文鼻韵字〓〓(舒声字)和〓(舒声字)也有规律地在声调和元音上表现出来。〓〓〓多为长元音,调型分别有两种,即高平55和高升35。鼻韵作后加字时则轻微地带鼻韵尾。
在迭部藏语中,藏文上加字和前加字〓及后加字〓〓〓〓〓中,带前加字的单音节词的拼读仍遗存着古浊音,并产生前置辅音。且把这三个稍有区别的前置辅音总归为n来表示,因而凡有前置单音词的辅音,均发浊音,如nga、nda、n〓、nd等,上加字和前加字脱落较彻底。丐付7込在韵尾上有明显的标志外,其余则以藏文基字和后加字互为条件,分别在调型上显示出来,藏文次浊音字〓作为后加字时一般带有鼻化现象,跟〓归为鼻化韵尾 “n”来处理,但在连续变调中,如前所举m〓的鼻韵尾随调形之变化而消失或发生逆顺同化。
藏文后加字同声调的关系:从上例可看到在拉萨语中,古塞音、塞擦音、擦音的消失过程中使元音产生紧喉,〓作为藏文后加字时竞出现长短音对立的现象。为了分析简便,把卫藏方言的六种调型归为四种,即便跟迭部藏语之声调比较,(至于洮迭藏语,二者之间,一般在单音词发音时,其音质音位、调型基本相同,故归为一类)迭部藏语以五分法可为五种调型,即55、53、35、131、31。通过上例从中看出卫藏方言的拉萨话和迭部藏语在调型的变化规律上也很近似,一般发清音的藏文“基字”和发舒声(即长元音)的“后加字”结合在调型上呈现高调,发浊音的藏文“基字”跟发促声(即短元音)的“后加字”结合后一般为低调。为了更明确的考察迭部藏语的系族,不妨同康方言的德格语也作以对比。因康方言的德格藏语也是有声调并用来区别词义的一种方言。
从以上例词中可以看到,德格话中的藏文前加字〓〓〓〓〓中的〓〓〓已脱落彻底,而〓〓则跟迭部方言相同,仍保留着古浊音的痕迹,使辅音d、dz、ts,、t'之前出现前置辅音,在这归结为n表示,至于这一共同点不但在迭部藏语是这样,而且在安多语夏河话中也有其共同点。在藏语康方言和迭部藏语中,上加字对基字影响不大,如古浊音藏文字〓,带上上加字仍读浊音。从而可以看到德格藏语和迭部藏语的藏文基字和后加字关系密切。康方言藏文后加字出现浊音字〓时,产生紧喉,其调型为降调。而迭部藏语似乎没有。当藏文舒声字〓〓作后加字时一般出现长元音现象,这点也跟迭部方言相似,只是在处理过程中使韵母和声调上加以区别。
另外,康方言德格藏语和迭部藏语都在相同的后加字上出现鼻化。据以上所述德格藏语和迭部藏语类似之处如此之多,并且在调型上也有共同的规律,一般55高平调;高升调35出现于清音藏文基字上。曲折调(131)高降调(53)则出现于浊音藏文基字上。
综上所述,卫藏(拉萨)、康(德格)、洮迭这三种藏语同是有声调,而且是以声调来区别词义的藏语,它们之间的浊音消失程度虽然不同,但大部分单音节词不但在拼读时在发音上相同,而且调型也类似,其调型之变化跟藏文“基字”与“后加字”的互为条件密切相关,一般清音是“高调”,浊音是“低调”。总之迭部藏语的语音变化是浊趋于清。
第二节汉语方言
解放前因县境极少有汉族居住,不讲汉语,仅有少数与邻近汉区交往者学用汉语而已,故不存在汉语方言。时至八九十年代,迭部县城及乡镇使用汉语中所操汉语方言,是解放后随着外地干部职工的迁入定居而逐步形成的。建国初的二三十年中,外地干部职工来自全国各地,各操家乡土语,真可谓多种汉语方言的大杂烩,其间不存在明显的以某一种为主的方言。在这多种汉语方言同地交流的时期内,由于受近邻汉区洮岷方言的影响,又因解放初由卓尼、临潭派进迭部的干部职工人数较多等因素的影响,在迭部城镇出生和成长的职工及居民子女中使用的汉语,在句式和调型上逐步形成了一种近似于洮州方言的迭部汉语。这种迭部汉话在县属职工子女、青年职工及群众的日常用语中表现较为明显。东部洛大、腊子等乡镇的农区藏族群众学用汉语,又在部分语音上受舟曲、岷县汉语方言的影响较重。县境内的省属企业国营七九二矿、迭部林业局驻地的职工子女和青年职工,因居住集中、同处接受同等条件的教育和环境影响等故,已形成共同学讲标准语(普通话)的习惯。而中老年职工仍各操家乡方言。
第四章民族
迭部这块富饶的沃土,自古以来曾是氐、羌土著先民们狩猎、游牧、习耕之地;也曾是氐、羌、党项、吐谷浑、吐蕃等古代少数民族以及中原政权反复争夺,聚散无常、兼并融合、繁衍生息的地方;又是藏族人民长期聚居,创造千年藏族文化的一方古土;亦是与汉族地区山水相连、和睦为邻、通商往来、互通有无的交界地区。新中国成立后,迭部成为藏、汉等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衷共济,携手并肩,共同开创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新纪元,推动经济文化快速发展,谱写民族历史的壮丽篇章,使迭部旧貌焕新颜,发生巨变的一方乐土。
解放前;迭部全境属藏族聚居区,其他民族很少居住。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地方人民政权的建立,文化、教育、卫生、商业等各项社会主义事业的创建和发展,以及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始有很多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干部、职工逐年进入迭部,使迭部的民族构成和人口比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城乡人口中共有藏、汉、回、蒙古、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土家、佤、东乡、土、羌、撒拉、锡伯等18个民族共计50217人,其中:藏族最多,人口为35953人,占总人口的71.60%;汉族13611人,占27.1%;回族425人,占0.85%;其他少数民族共有228人,占0.45%。
第一节藏族
一、族源
藏族是聚居迭部全境1200多年的少数民族。藏族自称“博”。按地区分,居住在黄河首曲及甘南地区的藏族称“安多哇”。藏族又是中华民族56个兄弟民族中,一个居住区域广阔、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着灿烂而悠久的文化,公元七世纪前期就创造了本民族的文字——藏文。迭部藏族的渊源,同本州及甘、青地区的其他藏族有一个共同之处,都起源于上古时期的羌、戎诸部。在先秦时期,以游牧和狩猎为业,逐水草而居,罕务农耕的羌、戎,是活跃于祖国西北地区的强大部族。至秦、汉时期,羌、戎诸部中靠近中原地区的“东羌",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向农耕经济转化,由游牧转为定居;而居住偏西的“西羌”诸部则仍以畜牧经济为主。居住在迭部境内的羌、氐部族亦属于这后一类仍以游牧和狩猎为主的“西羌魏、晋、南北朝时期,在中国北方各族出现的大迁徙、大动荡和大融合局面中,原游牧于辽东地区的鲜卑族慕容部、拓跋部(又称秃发或乞伏)长途西迁至今甘、青地区游牧。其中鲜卑族慕容部首领吐谷浑率部西迁至洮河、大夏河流域,其后裔兼并附近羌、氐部落,创建了吐谷浑政权,其势力范围扩大到迭部境内。南北朝后期,又有奉猕狲为图腾的土著党项羌也兴起于川北及迭部一带。在这数百年间,以上羌、氐土著,党项和后入的鲜卑族吐谷浑人在兼并和长期共同生活过程中相互同化、自然融合为一体。
隋、唐时期,吐蕃日盛,并向东扩张。到8世纪中,世居迭部境内外的羌、氐、吐谷浑、党项等部族和甘、青其他羌、戎诸地,相继沦为吐蕃属部。吐蕃王廷为巩固其所占地域,遂在甘、青设置节度使和巡边安抚大相等高级军政人员,率重兵驻守各地,以加强对甘青羌戎诸族的统治。跟随吐蕃军队的还有吐蕃贵族家奴和曾被征服的弱小部族,随军耕牧供役。吐蕃军队及其随从时称“噶玛洛”(意为未得藏王批准不得返回),这些驻守蕃军及其随军奴役“噶玛洛”从此长期留居此地,并以统治者的身份与当地氐、羌杂居在一起,羌、氐、浑土著部族被降服为臣民和奴户。据有关藏文史料所记,当时定居迭部境内的蕃军部属主要来源于西藏山南达布地区的军旅,其族姓属原始四大姓氏中的“折”氏。蕃军曾强迫占领区的羌、氐土著部族改服吐蕃服装,习说蕃语。这样使此地羌、氐、浑等族逐渐同化于吐蕃。又在此后漫长的发展过程和定居生活中,逐渐同化、融合形成为迭部的藏族。到公元9世纪中叶,吐蕃王室因发生内乱而分裂后,吐蕃将领长期混战。战祸酿成的兵燹之灾,迫使人民大规模迁徙流亡,部分蕃军及其随军仆役因失去主帅而流散民间。这部分军奴和灾民冲破民族界限,自相聚合以“温末”自号,组成新的群体,活动于河曲、陇右。有的戍边军士反倒依附于“温末”势力。随着“温末”集团的形成和发展,又一次出现了民族融合的局面。这在客观上更进一步促成了甘、青及其迭部藏族的形成。
由此可见,迭部藏族的渊源同甘、青其他地区的藏族基本相似,是在隋唐时期由吐蕃军队及其随军奴仆和当地氐、羌、吐谷浑等古代部族同化、融合而形成的。而且从此开始至宋、元、明、清以来一直长期定居在这里,成为聚居迭部1000多年的主体民族。
迭部藏族的又一支来源,则与卓尼土司先祖些地同出一族。些地是藏王赤热巴巾派到安多地区征税大臣噶•益西达吉长子的一系。些地和傲地兄弟二人出生于四川作盖(今若尔盖)地方。随着噶氏家族势力的扩张,曾在作盖地方形成了很多势力相当、大小不同的部落。因受当地气候、地理等条件的限制,使部落发展受到制约。约在元代末期,为寻求发展,些傲兄弟二人决定率领家族部众寻找发展农业的征程。当他们来到甘川边界“热东巴”时,在选择前进的方向上内部发生了分歧,部分下属提议沿白龙江东进迭部沟,再图发展。而些地兄弟选择了沿草地继续前行到作格曼玛(今夏河美武一带)再到达高坡(今卓尼申藏乡境)的路线,后又转入雷马沟再至卓尼。另一部分则从热东巴顺白龙江而下进入迭部沟,并长期定居于迭部。这为卓尼藏族和迭部藏族在族源关系上埋下了一条漫长的引线。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县藏族人口35953人的分布情况为:益哇乡3892人,电尕乡(包括县城)6294人,卡坝乡1867人.达拉乡1765人,尼傲乡2187人,旺藏乡3424人,阿夏乡1125人,多儿乡3102人,花园乡2443人,桑坝乡2788人,腊子口乡2534人,洛大乡4315人,迭部林业局199人,国营七九二矿18人。
二、藏族部落
藏族部落制度贯穿了本地藏族社会的全部历史。起源最早的部落组织主要是以血缘氏族关系而组成的氏族部落。秦汉及以前,迭部一带的氐羌土著就形成很多大小不等、互不统属的氏族游牧部落。南北朝至唐时,以州、县军政机构统辖部落。隋唐时期吐蕃政权崛起并向东扩张,致唐后期吐蕃占领河曲、陇右后,州、县俱废,当地土著氐羌部落始归吐蕃“噶玛洛”部落统领,吐蕃本土部落与甘青氐羌土著部落结合之后形成一种共同体,逐渐融合为新的部落组织。从此,部落结构开始由血缘氏族部落向地域部落的形式转化,原有的部落被打散,重新组合,地域关系代替血缘关系,但血缘氏族关系仍然残存。到五代十国时,因唐末吐蕃政权内乱分裂后,其部属奴多无主,自相纠合为部落割据的“温末”势力,大多数部落又经历了大混战时代的重新分化组合,地域部落的色彩进一步加强。但部落内部并不排除血缘关系,尤其是部落首领的血缘关系仍受到相当重视。部落联盟是形成民族的基础。这种新组合的地域部落,便逐步形成了本地的藏族。宋时,叠州藏族部落势力强大,《金史•完颜纲传》载:“鲁黎族帅曰冷京据叠州,有四十三族、十四城、三十余万户。”这种由血缘氏族部落逐步演变为地域部落,又不断增强势力的部落结构,是县境藏族及整个甘青藏区民众长期相沿的基层组织形式。历代王朝都没有改变这种部落组织,而是采取分封部落首领以官职的办法进行统治。并准许世袭,形成土司制。清康熙十五年卓尼第九任土司杨朝梁采取“寓兵于民”的措施,在户籍登记后实行军营编制,将所辖各部落编为旗制,实为一种新的变换了名称的部落结构。至康熙三十五年第十任土司杨威再次收复迭部后,在迭部境内编组了军政一体的土司基层机构13个旗,后又从中分出9旗,共有22旗。待局势稳定后再次将22旗划并为14旗。这种旗制管理事实上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区、乡政权机构建立之前。
(一)卓尼杨土司所辖迭部境内的部落
共14旗、208族(各旗族名详见建置沿革)。
当多旗,辖9族。范围在今益哇乡境的达道村委会所属9个村。
益哇旗,辖21族。范围包括今益哇乡境的扎尕那、纳加、傲子、知子、高杂5个村委会所属22个村。
哇巴旗,辖19族。范围包括今电尕乡境哇巴沟的亚安,吾子两个村委会所属18个村。
白阿卡宋旗,亦称拉麻尕什旗,分拜扎、什巴两个小旗,辖17族。范围包括今电尕乡境的电尕、拉路村委会和恰告村委会部分村。
宁巴旗,亦称尼巴旗,辖9族。范围包括今电尕乡境的电尕、拉路、恰告村委会部分(阳山)村。
曼玛卡松旗,辖10族。包括今电尕乡境的根古村委会各村和恰告村委会的恰告以下几个村。
唵子旗,辖9族。包括今卡坝乡境的安子村委会全部和尼欠村委会的部分村。
卡坝录秀旗,辖11族。包括今卡坝乡境的桃吾卡村委会属村、卡坝村委会部分村和尼傲乡境巴藏村委会的部分村,以及花园乡境的科牙、旺藏乡境的帕尕等村。
尖尼旗,辖21族。包括今尼傲乡境的尖尼村委会的大部分村和卡坝乡境尼欠村委会的部分村。
沙录哇旗,亦称尼傲、旺藏旗,共辖21族,下分沙录哇贡玛和沙录哇曼玛两个小旗。包括今尼傲乡境尖尼村委会和巴藏村委会的部分村,尼傲村委会,旺藏乡境的旺藏、高日卡、让尕、亚日卡村委属村和曹什坝村,花园乡境的阿赛、拜藏等村。
达拉旗,辖16族。包括今达拉乡全境。
阿夏旗,辖13族。包括今阿夏乡全境。
多力禾旗,辖11族。内分亚切和玛切(即上、下)两个小旗,包括今多儿乡全境。
桑坝旗,辖,辖21族。内分曲从日和曲帕日(即河这面、河那面)两个小旗。包括今桑坝乡全境和花园乡的益高、西布古村委会属村,洛大乡境的居当隆哇(磨沟)村委会属村。
(二)原岷州多纳赵土司所辖部落范围
赵土司始祖绰思觉,于明宣德年间(1426年〜1435年)被封授世袭副千户,赐姓赵。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归附清廷。共辖43族,部分在今岷县境内;部分在今迭部境内,包括今腊子乡、桑坝乡全境和洛大乡的大部分村寨。至清雍正四年(1726年)改土归流,废土司,建立归安里(在迭部境内的称后归安)归岷州直属。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又将桑坝的大部分族划归卓尼杨土司辖,设桑坝旗。
第二节汉族
早在秦汉时期,羌汉民族长期杂居或往来。西汉时始有少数汉族随军进人迭境,但未久居。三国时已有大量汉族军士随蜀汉将领姜维进人迭部,垦荒屯种、贮粮养兵,与氐、羌土著杂居于迭部至舟曲一带。魏、晋、南北朝时,在中国北部诸族大动荡、大迁徙的过程中,亦有一些汉族军士先后出入,很少长期定居。
隋、唐时期,由于中原政权扩展疆域,占领叠州并设置州县后,始有很多汉族军政人员及其眷属驻守和定居这里,先后达数百年之久。至公元8世纪中,吐蕃向东扩张并占领此地后,大部分汉族随军政建置内迁,有少数留居者与当地氐、羌土著被整体同化于吐蕃之中,形成后来的藏族。宋、元至清因与汉族地区相邻,常有相互往来,但很少有汉族入迭定居之记载。
民国时期,1935年和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因伤病等因流落境内的红军战士散居于民众之中。还有少数洮岷等地汉人因经营商贩、赶烟场或逃荒避难等因进入境内留居于洛大、腊子一带。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本县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创建和发展,以及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开发,30多年中陆续有调派、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支边开办企业等途径进入迭部的干部职工,多数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汉族。还有自由流入县境经商、做工而常住或临时居住的社会闲散人员,使县内汉族人口增加较快。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统计,全县常住人口50217人中,汉族人口为13611人,占27.1%。分布情况是:电尕乡(主要是县城)3604人,益哇乡49人,卡坝乡104人,达拉乡21人,尼傲乡33人,旺藏乡191人,阿夏乡10人,多儿乡33人,花园乡373人(含水泊沟林场),桑坝乡19人,腊子口乡621人(含腊子林场),洛大乡780人(含洛大林场),迭部林业局4987人,七九二矿2786人。
第三节回族和其他少数民族
新中国成立前,迭部境内仅有少数洮岷回族商人进出,没有长期居住的回族。迭部境内现有的回族,少数是解放初期从临潭迁居的数家农户,大部分回族是建县后陆续分配、招工进入县属单位和省属迭部林业局、国营七九二矿的回族干部职工。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统计,全县共有回族42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85%,分布情况是:电尕乡(含县城)179人,益哇乡2人,卡坝乡4人,尼傲乡5人,旺藏乡23人,花园乡17人,腊子口乡17人,洛大乡42人,迭部林业局129人,七九二矿13人。近年来还有很多自由进入县境长期经商开办饭馆、店铺或打工的临夏回族群众。
县内回族同其他地区的回族一样,信仰伊斯兰教,有其独特的生活习俗,禁食猪肉和自死之物,不食妄杀之物。有讲究清洁卫生的风尚,有经商和经营饮食服务业的传统经验。回族没有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字,通用汉文汉语;在藏族地区居住时间长的也同时通晓当地藏语。
县内还有其他少数民族共22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45%,均系新中国成立后,逐年从外地进入迭部在县属单位和省属企业迭部林业局、七九二矿工作的干部职工。
第五章宗教
第一节藏传佛教
迭部是全民信教的藏族聚居区。县内藏族全部信仰藏传佛教或苯教;只有解放后进入境内的单位职工和工商界经商、做工的汉族中,有极少数信仰基督教,回族则信仰伊斯兰教。
最初传入的是生根于西藏地区的原始宗教苯教。从公元8世纪中后期始由吐蕃东征军“嘎玛洛"部落中的巫师从西藏传入境内。苯教在境内传播数百年中,宗教设施较为简单,只设巫师祭坛,未建寺院。到明初宗喀巴在西藏进行佛教改革创立了格鲁派(黄教)后,藏传佛教才相继传入境内,并与苯教在长期冲突中逐渐趋于部分融合。苯教在接收或借鉴了佛教的教义和仪规后才开始出现了寺院,境内主要从明代万历以后开始创建苯教寺院。
藏传佛教在境内的弘扬和兴盛时期主要是明、清以后,有少数佛教寺院创建于明代,大部分寺院创建于清代。在明、清以来历代卓尼土司倡导和命令促使下,境内大部分寺院改苯为佛,格鲁派日趋兴盛并占据主导地位。然而,境内仍有部分寺院因在宗教隶属关系上系川境几个寺院的属寺,对这部分寺院卓尼土司不便强令改宗,因此至今仍然信奉苯教。至清后期,迭部境内的藏传佛教,经历1000多年的传播和弘扬,达到鼎盛阶段,寺院星罗棋布,信徒虔诚无异,根深蒂固地成为全民信教区。至1957年,全县共有各类大小寺院33座,僧侣2237人。
一、佛教源流
(一)苯教
苯教亦称苯波教,是生根于西藏地区原始公社时期的宗教。据藏史记载,最初是在象雄(今阿里地区南部)发展起来的。苯教是一种万物有灵的信仰,它崇拜天地、日月、星辰、雷电、山川河流,甚至草木、禽兽,是古代人类对自然现象无法解释而产生的敬畏依赖和幻想性的认识。苯教的巫师以祭祀、占卜、祛除病魔、禳解灾害为主要宗教活动。因巫师惯留长发,盘髻在头后用黑布包扎,被称为黑教。苯教的祖师叫东巴西绕(一叫先饶米沃且)。据《西藏王统记》称,在布德贡甲赞普时,已有卍字苯教。始于唐代吐蕃东征并占领叠州时传入境内。当时吐蕃军队中有随军巫师,每千户有一个较大巫师称“拉苯波”,主持重要祭祀敬神仪式;一个战斗小组有一个小巫师称“拉巴",随时敬神保佑助战。后随“嘎玛洛”(无旨不返)部落定居传教。此后,相传还有佛约低、杂阿,又有造帕达旺加参、肖巴尼玛旺增两名“帕巴"(和尚)和一位活佛,先后从川北到迭部的多儿、次日那、阿夏、代古寺、康多、尖尼、电尕等地传播苯教。最初修筑较简单的巫师祭坛(或称小寺)。到明初宗喀巴在西藏进行宗教改革创立了格鲁派后,佛教逐渐传入迭部并与苯教在冲突中趋于融合。苯教在借鉴了佛教的教义和仪规后,开始在原祭坛基础上创建寺院,使苯教的规模得以发展和弘扬。虽然明、清以来大部分改苯为佛,但仍有一部分寺院信仰苯教。至1957年,全县尚有苯教寺院11座,僧侣538人。至1991年已开放的苯教寺院5座,住寺和尚160人。
(二)萨迦派
萨迦派的创始人是贡却杰布(1034年〜1102年),他是吐蕃贵族昆氏家族后裔,拜名僧卓弥•释迦意希为师,学密法——“道果”,至1073年他在后藏仲曲河谷的萨迦地方创建了萨迦寺。“萨迦”意为灰白色土地,萨迦派即由此得名。从贡却杰布起萨迦寺的寺主就实行家族家传的办法传承。传至第五代祖师八思巴(1235〜1280年)时萨迦派备受尊崇和弘扬。八思巴曾于1260年被元世祖忽必烈尊为国师,并掌管全国佛教和藏族地区事务大权。在元朝中央政权的支持下,萨迦派得以发展,鼎盛至极。萨迦派弘扬道果,传授显密教法,不禁娶妻生子。该派寺院围墙均涂有象征文殊、观音和金刚手菩萨的红、白、黑三色条纹,被称“花教”。
萨迦派最早传入迭部是13世纪中叶,八思巴最赏识的弟子巴西饶巴尔是本县电尕藏族,奉八思巴谕示回家乡弘扬圣教,创建了电尕寺,成为境内最早的萨迦派寺院,后改宗为格鲁派。清道光十八年(1839年),在四川求吉寺活佛的授意下,由多儿西让村的格巴(意为长官)组织当地群众创建了境内又一座萨迦派寺院白古寺,系岱卫求吉寺的属寺。白古寺始终未改宗,如今是境内唯一的一座萨迦派寺院。该寺1957年有僧侣193人。1990年有住寺和尚78人。
(三)格鲁派
“格鲁”义为善规,迭部地区称“班得”。因该派僧人戴黄色僧帽而被称为“黄教明初,宗喀巴(1357年〜1419年)于1400年〜1409年推行宗教改革后创立格鲁派,建立甘丹寺。格鲁派并修显密两宗教义,重戒律。宗喀巴针对当时各派佛教戒律废弛,僧人腐化,追逐世俗权势财富,在民众中信誉低落,出现“颓废萎靡之相”的情况下,提倡僧人严守戒律,斩断与世俗社会的联系,禁止喇嘛娶妻饮酒,这种号召得到了社会群众的支持。宗喀巴园寂后,他的弟子们先后修建了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使格鲁派很快地得以弘扬和发展,并占据主导地位。
格鲁派的大活佛第三世达赖索南嘉措(1543年〜1588年),应明穆宗封为顺义王率兵驻牧青海湖一带的俺答汗(成吉思汗第十七世孙)之邀请,于1578年亲临青海、内蒙传教。从此,格鲁派相继传入甘、青藏区,随即传入境内。并在数代卓尼土司的尊崇下废止苯教,改信黄教,原建的电尕等萨迦派寺院和大部分苯教寺院改宗为格鲁派,还新建了许多黄教寺院,格鲁派遂在境内占据主导地位。从明万历十五年(1587年)起至清末,先后又新建了19座(明代4座、清代15座)格鲁派寺院。格鲁派自明代传入境内,到清时发展到鼎盛时期。至1957年全县共有黄教寺院21座,僧侣1506人。到1991年已开放14座,有住寺和尚432人。
二、主要寺院简介
在落实宗教政策中重新开放的寺院有20座,其中格鲁派14座,萨迦派1座,苯教5座。
(—)电尕寺
全名巴西电尕寺,巴西为氏族名称,电尕意为“台上”,分上、下二寺。原寺址位于县城北亚日村和玛日村附近。据《安多政教史》和有关史料所记,电尕寺约创建于13世纪中叶,由元代帝师八思巴最赏识的弟子巴西饶巴尔奉恩师谕示回家乡电尕弘扬圣教,创建电尕寺院。初信奉萨迦派,后改宗格鲁派。原为一寺,后因内部不和而分成上、下两寺,即“闹贡毛寺”和“闹吾毛寺”。均为禅定寺属寺。上、下寺活佛地位平等。活佛转世后习惯上都送去郎木赛赤寺学经。巴西饶巴尔(简称巴西哇)的第一世转世活佛洛桑丹白坚赞,在郎木寺习经,曾任密宗及法相扎仓的法台,先后去西藏深造两次,在下寺修建经堂,塑有圣经师徒三尊佛像。藏历十四胜生铁狗年(1850年)建立结夏制度,讲授《甘珠尔》大藏经的教敕(皇上诏令)等经法。下寺第六世巴西活佛洛让杨旦丹巴加参生前曾任过甘南州政协委员、县政协副主席。巴西饶巴尔历辈传承活佛,被称为华查尔系统,乃是色拉、哲蚌、甘丹三大寺迭部康村(寺院中根据僧徒地方来源而划分的集团叫康村)的修建者,隆桑文强土官也是他的后裔。电尕寺的华查尔系统一直延续至今,土官隆桑文强的后代历来是该寺及所辖教区的政务头目,并协助巴西哇活佛管理寺院。末世华查尔吉一九生前曾任迭部县政协副主席。
电尕上寺1957年前有经堂3座,僧舍31院,住寺僧侣47人。供有《甘珠尔》、《丹珠尔》两部大藏经和宗喀巴三师徒著作等重要经卷和大小佛象上千尊。电尕下寺亦有经堂3座,僧舍30院,僧侣44人,供有《甘珠尔》、《丹珠尔》两部大藏经和宗喀巴三师徒所著的《菩萨戒亲》、《比丘戒释》以及班禅罗桑和嘉木样大师全集等重要经卷,供奉大小佛像上千尊。1958年二寺关闭,“文革”期间被拆毁。1982年重得开放后,在六世巴西活佛洛让杨旦丹巴加参的倡导下,二寺合并后在电尕乡哇琼村东卡青地方新建经堂、囊欠各1座,僧舍17院,住寺和尚26人,全寺占地面积约一百亩。1982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在迭部视察时,亲临该寺举行了摸顶等佛事活动。
(二)旺藏寺
藏语全名旺藏贡巴扎西彭措琅,意为“吉祥园满洲”。位于县境中部旺藏乡次日那村西,占地面积约150亩。据《安多政教史》记载,卓尼纳多寺僧人俄仁巴洛桑彭措和高桑寺僧人俄仁巴桑吉伊西俩人在此居住,形成伽蓝,并在当地头目胡让等支持下于藏历十二胜生木牛年(1745年,清乾隆十年)创建了这座格鲁派寺院。初建时苯教盛行,皈依佛教出家为僧者很少,至乾隆十九至二十五年,卓尼第十三任土司杨昭之祖母仁钦华宗护政时,曾下令“兄弟二人者一人须出家,兄弟三人者二人须出家为僧”,从此,该寺僧侣增多,鼎盛时多达400余人。由卓尼禅定寺派朝吾喇嘛达摩和玛日喇嘛二人担任赤哇(法台),后成定制,遂为禅定寺属寺。此后所派法台均须学经于卓尼禅定寺,并在居巴扎仓(密宗续部学院)毕业取得“俄仁巴”学位后方能胜任。旺藏寺至清末时因内部纠纷而于1920年分为两寺,九龙峡以下僧侣在迪让新建迪让寺(曾称麻牙寺)。
旺藏寺是县内大寺院之一,1958年前寺内欢喜殿、宗喀巴殿、观音殿等大小经堂囊欠和僧房林立。殿堂内供有观世音、弥勒佛、集密、宗喀巴、释迦牟尼、度母、药师、文殊等铜制鎏金佛像24尊,泥塑佛像更多。奉有《甘珠尔》、《丹珠尔》和宗喀巴三师徒、嘉木样著作《尤东巴》、《当增》等重要经卷。
该寺活佛共袭三世,第一世活佛洛让伊喜,高龄92岁园寂;第二世活佛洛让旦增;第三世活佛尕藏旦巴加措(1928年〜1992年)生前曾任甘肃省政协委员、佛协会理事,甘南州政协常委、佛协副会长,县政协副主席等职。
该寺1957年有僧侣174人。1958年被关闭,1962年开放,“文革”期间遭破坏,除两座经堂改作粮站仓库外,其余被拆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于1981年重新开放,经堂退还寺院,1982年班禅大师来迭视察期间曾到该寺接受僧众拜见。1986年第六世嘉木样亲临该寺对寺内所有身、语、意举行开光。1988年集资新建囊欠1座,1990年有经堂3座,僧舍16院,住寺和尚32人。
(三)赛当寺
藏语全称赛当贡巴噶丹克芒谢珠达吉琅,意为“具喜论修智多兴旺洲”。位于桑坝乡政府驻地北向阳台地上,寺名依地名而得,占地面积约200亩。卓尼禅定寺属寺。该寺系第一世活佛图丹扎巴(又名洛桑尼玛1719年〜1778年)于藏历第十三胜生土虎年(1758年、清乾隆二十三年)废止苯教而创建的格鲁派寺院。该寺活佛共袭五世,第二世活佛凯周陈勒旺秀,第三世活佛洛桑嘉华嘉木措,第四世活佛洛哲让吾陈勒嘉措,现任第五世活佛吉美陈勒嘉措,曾任县政协常委、副主席。
寺内原有佛经、佛塔、佛像等三依止圣物主要是:大经堂、护法殿、三世佛陀殿、弥勒殿、药师殿和好佛塔;手抄本《甘珠尔》大藏经一部,木刻版《甘珠尔》大藏经一部,宗喀巴师徒三人全套文集、嘉木样活佛全集、智化谢珠大师全套文集;活佛灵塔、大小佛塔20余座;各殿堂内供有鎏金佛像160余尊,护法佛像400余尊,泥塑佛像300余尊,卷轴佛像200余幅。赛当寺1958年前有僧侣170余人,“文革"期间遭到破坏。1981年重新开放,新建大经堂1座,僧舍40院,住寺僧侣70余人。
(四)拉桑寺
藏语全名拉桑贡巴青考日迪德琅,意为“供神寺、讲修集会洲”。位于县境西北益哇乡扎尕那东哇村头山台上,占地70余亩。创建于藏历第十一胜生木鸡年(1645年、清顺治二年),是由原东哇总官才巴和卓尼阿毛按照高巧塔野(才巴之弟)的意图修建的。起初阿毛将该寺托付给亚达寺活佛护理,每3年〜5年由亚达寺派赤哇(法台)主事,先后派过15任赤哇。信奉格鲁派,系卓尼禅定寺属寺。第一世活佛东哇次成木,第二世活佛普威傲青西让,第三世活佛杰•高巧毛兰木,第四世活佛尕让成来次智木加措,第五世活佛卡哇洛让旦增成来加措,第六世活佛洛让图旦丹拜尼玛,第七世活佛年美图贝旺吾。五世兴盛期僧侣达到140余人。
该寺原有经堂1座,观音殿、财宝佛殿、弥勒佛殿、集密殿、公堂等各1座,堂殿内供奉有《甘珠尔》、《丹珠尔》和佛像、佛塔不胜枚举的三所依。《安多政教史》记载:“贡唐仓活佛的亲门弟子迭部洛桑南杰建造集僧大殿,用政教两法管理寺院。”1957年有僧侣46人,1958年被废,“文革”中被拆毁,1981年重新开放,新建经堂两座,集密殿、观音殿各一座,僧舍30余院,住寺僧侣38人。
拉桑寺所辖教区内,代巴、达日、业日、东哇4村各修有一处嘛呢静房,均属拉桑寺庄园。静房内供有观音、释迦牟尼、圣师徒三佛等塑像。拉桑寺北有该寺开辟的三类菩萨水帘洞,藏语叫日松高布乃康。三个水帘洞被信徒尊称为“念甘达哇”的圣地之门。教区境内还有瑜伽瀑布、孔雀瀑布、作明佛母瀑布、马头明王瀑布、美女瀑布等气象万千的自然景观。
(五)然子寺
藏语全名为然子贡巴噶丹青靠琅,意为“具喜法轮洲”。藏历十三胜生铁猴年(1800年、清嘉庆五年),由鲁琼活佛伊喜尕让和台尼傲活佛洛让伊喜二人主持创建的格鲁派寺院,系卓尼禅定寺属寺。教区有多儿达益上下村,布哈、尼藏、次古、当当、台尼傲、然寺傲和在日傲半个村庄。该寺活佛共传承四世,第二世活佛高巧洛让丹拜尼玛,第三世活佛洛让杰旦确吉旺秀,第四世活佛丹增成来加措,现任县政协常委、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第二世活佛高巧洛让丹拜尼玛70岁时把该寺托付给卓尼土司,请求土司委派赤哇。土司委派的第一任赤哇是吉丹更夏活佛,从第二任起是从禅定寺居巴扎仓毕业取得“俄仁巴”学位的僧人中每三年换任一次。
该寺1958年前有经堂1座,弥勒殿、集密殿各一座,僧舍80余院,僧侣119人。寺属教区还在寺院修有达益康村、尼藏康村,台力傲康村等小经堂。寺内供奉圣物主要有《甘珠尔》大藏经,圣师著作《陀罗尼集要》、《当帕尕松》,檀香释迦牟尼等身像、弥勒、观音佛像11尊,有鎏金、唐卡、泥塑佛像释迦牟尼、弥勒、观音、药师、无量寿佛、某赤巴、图巴多旦玛、度母、赤周军、六壮严二胜、三类菩萨千佛、宗喀巴、东夏、普明、东巴、交吾、法王闹智吾、胜乐、集密、欢喜、夏东考青、马头明王、千手千眼观世音、千手千眼白伞盖等大小佛像140余尊,卷轴佛像70余幅。宗教法会和主要佛事活动基本类同于其他格鲁派寺院。
该寺1958年关闭,“文革”期间被拆毁,1981年重新开放,现有经堂1座,僧舍21院,住寺僧侣36人。
(六)藏尼寺
藏语全名藏尼贡巴噶丹协周拍吉琅,意为“具喜论修兴旺洲”。亦称洛大新寺。位于县境东洛大村西五里白龙江北岸台地上。该寺是四世嘉木样活佛格桑图丹旺秀应代古寺和洛大等七村邀请亲临选定寺址,并筹资派人于藏历十五胜生土牛年(1889年、清光绪十五年)主持创建了藏尼寺。还在四世嘉木样的提议下将原赵藏路的闹高寺和代古寺并入藏尼寺(代古寺在1943年毁于火灾),并按二寺原貌修建了两座佛殿,以继承二寺教规。藏尼寺属拉卜楞寺的属寺,没有活佛转世制度,只设赤哇(法台),历任赤哇均由拉卜楞寺委派,一任三年,已沿袭21任;另设更察布1人,代表嘉木样检察寺规僧约;格贵(管家)1人,小管家1人,从得4人管财务,古民1人等职。第二十任赤哇嘉样赛闹是舟曲除瓦乡白藏村人,先后到扎什伦布寺和哲蚌寺郭芒扎仓参加僧人集会八年之久,取得郭芒扎仓拉仁巴学位后被拉卜楞寺派任为藏尼寺赤哇,曾任过舟曲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
该寺内所供铜铸、檀香、泥塑等佛像不胜枚举。各种法会和佛事活动基本与拉卜楞寺相似。1936年红二、四方面军经过迭部时曾途经该寺,据传朱德总司令在寺内居住过。藏尼寺1957年前有僧侣148人,1958年被关闭,1959年被河南支边青年占用办农场,“文革”中拆毁。1981年重新开放,新建经堂1座,僧舍29院87间,住寺僧侣55人。
(七)亚湖寺
藏语全称亚湖贡巴扎西青靠琅,意为“吉祥法轮洲”。位于县境南部阿夏乡阿大海村西山梁上。占地面积100余亩。是藏历第十四胜生土牛年(1829年、清道光九年)由比丘次周西让在得到卓尼十六代土司杨宗基的许可后创建的格鲁派寺院。次周西让自任第一任赤哇,第二世活佛尕让成来。该寺仪轨、诵经韵调、法会等均按卓尼禅定寺的传统例规进行,后有些法会则改为拉卜楞寺仪规。寺院内执事主要有:活佛、赤哇、堪布、翁则、格盖、格瑶等。寺院供奉的身、语、意依止圣物主要有宗喀巴师徒、弥勒、如来、度母、千手千眼观音菩萨和白伞盖等佛像,所供圣物、法会、节日等基本类同于其它格鲁派寺院,另外还有《三摩地王经》、《般若八千颂》、《陀罗尼集》等佛经。
该寺1958年前有经堂1座,弥勒殿、护法殿各1座,活佛囊欠和赤哇囊欠各1处,僧舍46院,僧侣106人。1958年关闭,公社机关占用数年,“文革”期间被拆毁,1983年重新开放,新建经堂1座,僧舍29院,有住寺和尚24人。
另外,该寺教区所辖那盖、阿大黑、克浪、白赛村内曾筑有嘛呢静房,每年正月初一至初五日进行煨桑、祭山神、跳法舞、抛施食等活动。
(八)达尕寺
藏语全称达尕贡巴扎西桑丹琅,位于苍园乡政府东约3公里处,始于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由洛让尼玛活佛主持创建的格鲁派寺院。据《安多政教史》记载,初建于达候(今达秀沟口)地方,由于盗贼侵扰,迁于达尕。“达尕"意为山坡台地,寺名以地名而得。原系卓尼禅定寺属寺,历任赤哇均由禅定寺委派,后因寺内活佛与赤哇不和,禅定寺不再委派赤哇而脱离直接从属关系。四川大岔的代利、下其尔村的多仁宝(不是活佛)曾任过该寺主持,末世活佛洛桑加措(又名丹增加措)建县初曾任过县政协委员。
该寺1958年前有经堂2座8间,佛殿9间,僧舍26院,僧侣58人。供有各种大小佛像上千尊。1958年被关闭,“文革”期间被毁,1983年重新开放,并在旧寺址达秀沟口新建经堂1座3间、茶房3间、僧舍21院160间,住寺僧侣34人。寺辖教区有道吾、盖高、西布古、上其尔、下其尔等5村。
(九)卡坝路寺
位于卡坝乡政府驻地东面山坡上。始建于藏历十二胜生铁蛇年(1701年,清康熙四十年),由卡坝总管青久丹增主持创建的格鲁派寺院。该寺活佛共传七世,第一世活佛洛让臻美嘉措,第二世次主嘉措,第三世洛桑藏智,第四世高巧嘉措,第五世洛桑巴丹,第六世洛让仪席丹僧,末世活佛洛让丹增,现任县政协委员。寺内各类仪规、供奉圣物、僧职等类同于本地其他格鲁派寺院。1957年前原有经堂2座,囊欠1座,僧舍21院,僧侣63人。1958年被关闭,1983年重新开放,新建经堂1座,僧舍10院,有住寺和尚27人。
(十)苟吉寺
位于县境西南达拉乡次哇村东达拉河西岸,始建于藏历第十胜生土猴年(1608、明万历三十六年),是洛让桑旦和云道扎西主持创建的,初为苯教,后改奉格鲁派。是四川若尔盖县阿西卓仓寺的属寺。该寺活佛共传三世,第一世洛让桑丹,第二世洛让旦巴,现任第三世活佛鲁康措。该寺主要供奉“赛绰巴”佛,各类藏文经典400余部。宗教活动有正月祈愿、夏令安居、禁食斋戒、年末施食等活动。1957年前有经堂、集密殿、佛殿、活佛囊欠、茶房各1座,僧舍78院,僧侣86人。该寺教区原辖次哇、扎阿卡、扎哇那、年那四村。1958年被关闭,1966年被毁,1983年重新开放,新建经堂、佛殿、茶房各1座,僧舍9院,住寺僧侣38人。
据传,1936年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红四方面军前卫总指挥李先念曾率先头部队在该寺驻扎十余天,在此集结部队。
(十一)迪岗寺
藏语全称迪岗贡巴尕旦彭措琅,意为俱喜园满洲。位于县城北电尕乡亚安村附近。是由该寺第一世活佛贡巴•罗桑达尔吉于藏历第十胜生土鼠年(1588年、明万历十六年)创建的。属卓尼禅定寺属寺。兴盛时僧侣近300人。1957年前原有经堂3座,僧舍43院,僧侣61人,占地面积30余亩,在夏令安居、正月祈愿法会、十月五供节等宗教活动中,集密佛自入坛城仪轨,均按拉萨上密宗经院的仪轨举行。另在寺属教区的业库、勒沃、吾子、沙拉、达隆、塞隆、彭道、班曲昂、梅仁、根登卡、岗藏、热桑、才隆、占卡、额贡等村(地)建有静修院,均为迪岗寺属庄园。该寺1958年被毁,1991年重新开放,新建经堂1座,僧舍3院,有僧侣12人。
(十二)当多寺
藏语原名扎西德闹琅贡巴,后改称当多贡巴扎西青考木照德青琅,意为“当多寺吉祥法轮脱昧大乐洲”。位于县境西北益哇乡当多沟尼哇村附近山坡上。始建于藏历第十一胜生木虎年(1674年,清康熙十三年)。系郎木格尔登寺属寺,信奉格鲁派。据《安多政教史》记载:“在益哇当多地方有曲结嘛呢哇•洛让成来法尊兴建的扎西德闹琅寺。格尔登丹拜加参活佛布施资财,在该寺塑造观音菩萨佛像,第二世一切知嘉木样大师的亲门弟子当多俄仁巴系该寺僧人,现有转世系统。”该寺主要宗教活动有正月祈愿、四月祝福、六月集密、十月普明修供法会和每年四次考试制度。
该寺约于藏历第十六胜生土兔年(1939年,民国二十七年),分成当多寺和卓班寺。当多寺原有经堂、活佛囊欠、茶房各1座,僧舍9院,僧侣14人。1958年关闭后被毁,1988年重新开放,在原址新建经堂1座,僧舍12间,住寺和尚12人。卓班寺,是由未出家人组织的莲花生信徒,1958年前寺内有会念经的“才居贡巴"43人,各种经卷60余函,大小佛像上百尊。
(十三)包合寺
藏语全名包合贡巴桑周琅。位于县境西北益哇乡高杂村附近。是由丹拜加参活佛于藏历十三胜生铁羊年(1751年,清乾隆十六年)主持创建的格鲁派寺院。郎木格尔登寺的属寺,由格尔登寺委派赤哇。兴盛时有经堂3座,囊欠和茶房各1座,僧舍40院,僧侣90余人。寺内供奉各种三所依及宗教活动类同于境内其他格鲁派寺院。1958年寺院被废,1991年重新开放,于原寺址约1公里处新建经堂1座、僧舍6间、有住寺和尚15人。
(十四)茶古寺
藏语全称茶古贡巴扎西青派琅,意为“吉祥兴法洲”。位于县境北部卡坝乡安子沟黑古村附近东木青山脚下。始建于藏历十三胜生火猴年(1776年、清乾隆四十一年),是格尔登寺活佛更登丹拜加参在黑古村的富商扎路的支持下,将本地两处修道和尚合并兴建的格鲁派寺院。系郎木格尔登寺的属寺。因更登丹拜加参活佛出生于四川茶古地区,故命名为茶古寺。该寺创建后相继传承的更登仓活佛的转世化身有确吉旺秀、图丹尼玛、洛让成来、尕让老周更尕嘉参、俄更旺秀、洛让丹增吉美仪席加措。兴盛时僧侣达200余人。原建筑于1894年遭火灾烧毁,1915年按原样重建。寺内供有大小佛像千余尊,佛经《甘珠尔》一部、《尤》二部、《尕让》一部、《帕巴杰东》二部、《如地》一部、《浪日青毛》一部。宗教活动类同于本地其他格鲁派寺院。该寺原辖若尕卡、黑古、次日卡等5村。1958年前有经堂2座,僧舍20院,住寺僧侣35人。1958年拆毁,1983年重新开放,新建经堂1座,僧舍6院,有住寺和尚13人。
(十五)白古寺
藏语全名为白古贡巴代青冷周琅,意为“安乐园满洲”。位于县境南多儿乡白古村北河谷台地。始于藏历十四胜生土猪年(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由四川若尔盖县求吉寺扎阿巴活佛的转世化身更旦仁宝钦和多儿西让村的格巴二人主持创建的萨迦派寺院,是岱卫求吉寺的属寺。白古寺以寺址初建于白古村而得名,后迁至今址。旧址处的经堂和弥勒佛殿至今保存完整。今址寺院1958年前有经堂、弥勒佛殿、集密殿、释迦牟尼殿、修行殿各1座,僧舍84院,僧侣193人。1958年关闭,“文革”期间被拆毁。1981年重新开放,新建经堂1座,集密殿1座,僧舍70院,有住寺和尚78人。寺内主要供奉护法神“青交塔傲巴”佛像。该寺教区包括白古、西让、然子三村和在日傲、四川大恒村的一半。
(十六)乍日寺
位于县境北部尼傲乡尖尼沟亚日卡村。约创建于明洪武年间(1388年),是在活佛给格次九的主持下将原有七处小寺合并建立的苯教寺院。初称旷黑寺,明万历年间在赛闹加巴活佛的提议下迁至今址,称乍日寺,寺名以地名而得,意为“山根寺”。现又改称“雍仲美日寺系若尔盖阿西香仓寺的属寺。该寺相继有次九闹达、恩主、曹哇公雷、次九坚才、阿古、次成闹达、桑在、给格次力等人主持和护理,政教大权由活佛主持,下设:恩布,主管活佛囊欠事务;夏欧、翁则二职管理佛事活动;从德哇数人,管理寺院经济。
该寺1958年前有经堂1座,活佛殿1座,小佛殿1座,库房3间,僧舍78院,有僧侣117人,占地面积约十五亩。1958年关闭,“文革”中被毁。1983年重新开放,新建大经堂1座,僧舍14院,住寺和尚13人。
另在该寺不远处,有其寺开辟的尖尼木日“乃康”和“巴洞”。洞内有大象、蟠龙、飞禽走兽等多种奇异图案和佛塔形状,被传为佛法手迹,实属自然奇观,是境内外善男信女或其他观光者朝拜或旅游观赏的胜景。
(十七)桑周寺
位于卡坝乡尼欠沟尼吉巴河和亚列巴河汇合处。创建于明洪武年间(1395年),是在给格次九的提议下,由尼吉巴村赛族部落活佛黑如欧周和亚利巴村木日部落活佛组织尼吉巴、尼格卡、亚利巴三村群众集资投工修建而成的苯教寺院。藏语全名为雍仲桑周贡巴,意为“如意成就寺”。是若尔盖阿西香仓寺的属寺。1918年毁于火灾。1919年重建,1949年绘画、油漆。1950年益乍拉益寺并入桑周寺。该寺活佛共传十五世,先后历辈传世活佛是:加哇、青久加哇、桑代加哇、黑如欧周、牙利活佛、加采、闹卡加采、次周加采、尼吉坝村下如部落活佛、仁青闹吾、仪黑次周、丹增旺杰、尕让加贝、木智措哇、丹增加采。寺内主要供奉旺晒、桑加、达喇、玛西加、晒罗拉热尼布、木地、阿赛等佛像,《甘珠尔》、《丹珠尔》两部大藏经和古具法器等。1958年前有经堂一座、茶房一座,僧舍33院,有僧侣73人。1958年被关闭,1966年毁于火灾,1981年落实宗教政策中重新开放,1983年起新建经堂、茶房各1座,僧舍41院,有住寺和尚60人。辖尼吉巴、尼格卡、亚利巴、益个:4村。
(十八)拉路寺
位于县城东电尕乡拉路村西,故名拉路寺。建于1981年,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宗教政策中,将1958年关闭的日盖寺、萨让寺、谢协寺3个寺院合并新建的苯教寺院。现建有经堂1座,僧舍21院,占地面积100亩,住寺和尚30人。
(十九)恰日寺
位于达拉乡岗岭村东达拉河东岸。约建于1867年(清同治六年),由高吉村头目崔伦主持创建的苯教寺院。四川阿西香仓寺的属寺。该寺历经恩宝仁青、云忠、措彭、楚成、龙智西让、旦巴达尔吉、楚成智巧等人主持,并经崔伦的子孙康主休、旦古、阿四等人修葺并管理过寺院。1920年遭火灾被毁,名僧阿桑主持重建。至1943年才确立7周岁灵童次主为该寺活佛。1958年有经堂2座,佛殿、集密殿、囊欠、千佛殿、茶房各1座,僧舍38院,有僧侣61人。1958年关闭,1991年重新开放,新建经堂1座,僧舍13.院,有住寺和尚16人。辖岗岭、高吉、甘藏、普哇、高在5村和那盖村一半。
(二十 )纳告寺
位于阿夏乡纳告村附近。约建于唐乾符年间(公元874年〜879年),是由该寺第一世活佛香帕主持创建的苯教寺院,系四川更江寺的属寺。历经香帕、赛闹旦智、仁青、次周若达、香卓朋措、加仁丹智、勒珠、欧保仁青、洋召等活佛主持和管理。该寺宗教活动中每年农历三月十三日都到更江寺聚会,举行跳法舞、舞鹿、舞狮等活动。1958年前有经堂1座,僧舍39院,有僧侣54人。1958年被关闭,1991年重新开放,现有经堂1座、僧舍3院,有僧侣12人。辖大板、爱哇、纳告、作木、白赛5村和西居村几户。
1958年被关闭后废弃未开放或并入其他寺院的有13座,其中格鲁派5座,苯教7座。
迪让寺曾称麻牙寺,全名迪让贡巴盖登彭措琅。位于旺藏乡麻牙村东2公里处今州园艺场所在地。始建于藏历十五胜生铁猪年(1911年),是时,旺藏寺内发生分歧,卓尼十九任土司杨积庆派人分为两个寺院,从此分出另立迪让寺,1920年由俄旺洛让加措和闹哇西让组织僧侣修建了经堂。仍为卓尼禅定寺属寺,由禅定寺委派赤哇。寺内各种仪轨、宗教活动与旺藏寺相同。1958年前有经堂、佛殿7座、僧舍101院,有僧侣136人,四面各筑有一座佛塔。活佛共传俄旺洛让仪席加措、洛让仪席加措、俄旺图丹加措,赛闹东主等四世。1958年关闭后被拆毁,未开放,寺址被州园艺场占用01935和1936年长征红军先后两次经过迭部时,均途经这里,朱德总司令曾在寺内居住过。
措爱寺全名措爱贡巴扎西乐思谋伽,意为“措爱寺•吉祥忠心伽”。位于益哇乡傲子沟牙那与麻那二村之间。创建于藏历第十二胜生土狗年(1718年、清康熙五十七年),据《安多政教史》载:是由“隆让阇黎之弟子洛让桑旦创建”的格鲁派寺院。洛让桑旦(又译写为洛桑三丹)是迭部籍名僧,成年赴西藏朝拜,返故乡创建寺院,至年过半百时静居佛堂,用金银汁抄写了全套《宗喀巴文集》,并亲身绘壁画殿,抄经撰著,著有《根本上师洛桑墨朗传》、《上瑜伽法》等三函。措爱寺是郎木格尔登寺的属寺。1958年前有经堂2座,僧舍20院,僧侣27人。
扎西寺全名卡息静房扎西格佩琅,位于电尕乡傲傲村对面江北岸台地上。创建于藏历第十一胜生水马年(1642年,明崇祯十五年),是由电尕寺巴西活佛主持修建的格鲁派寺院,系电茶闹贡毛寺(上寺)的属寺。寺名是由卓尼第十一任土司杨威(洛桑东主)夫人洛桑草命名。该寺由巴西活佛亲自护理.寺内各种仪轨均仿照电尕上寺。1958年前有经堂3座,僧舍17院,住寺僧侣22人。
饶贡玛寺位于卡坝乡尼欠沟益乍村附近。藏语全名为饶贡玛贡巴确吉代青扎西达尔吉琅,意为“法之乐园吉祥兴旺洲”。始于藏历第十胜生木马年(1594年,明万历二十二年)由丁子仁青主持创建的格鲁派寺院,后为茶古寺属寺。该寺约于1721年毁于火灾,数年后重建,至1958年有经堂1座,僧舍9院,僧侣12人,寺内主要供奉护法神“青交托吾巴”佛像。1958年被毁。现有小嘛呢房1座,僧舍3院,和尚5人。
娘高寺位于卡坝乡娘高村附近。于藏历第十一胜生水鼠年(1672年,清康熙十年)由洛桑高巧主持创建的格鲁派寺院,建成后相继由洛桑钦扎、洛桑丹增、扎西当智等人主持和管理。该寺是电尕闹吾毛寺(下寺)的属寺,每年正月祈愿法会和四月法会时,两寺全体僧人先后分别到电尕下寺和娘高寺聚会。1958年前该寺有经堂1座、僧舍17院,住寺僧侣19人。
多乐寺位于旺藏乡尼巴沟内。创建于藏历第十胜生土猪年(1599年,明万历二十七年),是由哲蚌寺郭莽扎仓的多仁巴•阿旺达尔吉主持,在则吉、尼巴、曹什坝三村僧俗的支持下将三处静修院合并创建的格鲁派寺院。卓尼禅定寺曾赏赐佛像及钹、锣等僧具。该寺创建后相继传承的活佛有二世吉美加措、三世盖登加措、四世洛让盖登加措等。1958年关闭前有经堂1座,僧舍14院,住寺僧侣26人。后在落实宗教政策中并入旺藏寺。
日盖寺位于县城东电尕乡然闹村北山巅、叠州古城北垣。藏语全名为日盖贡巴雍仲闹日温琅,意为“苯教珠宝洲”。始建于公元913年(后梁乾化年间),是由造帕达旺加参和造日盖父子在迭传教时创建的苯教寺院。后毁于火灾,第三世活佛主持重建。该寺内从活佛至普通僧人分工细致、职责分明,共设喇嘛、傲宝、业哇、格尼、翁则、高德、来乃、木那、吉哇、高尼、麻青、加玛、加用、曲赖等职。喇嘛指活佛,傲宝为掌管善恶的监理,业哇为活佛居所管理,格尼即掌管戒律的铁棒喇嘛,翁则是经头,高德可替活佛主持小型佛事活动,来乃即劳务领头人,吉哇是财务总管,高尼负责管理供奉香火,麻青即厨司,加玛是烧茶分送茶饭者,加用是僧人大灶做零活的,曲赖是专门背水的僧人。以上除活佛、总管、曲赖等职外,其他每三年可改换(选)他职。该寺后属卓尼禅定寺的属寺。1958年关闭前有经堂1座,上下各五间,公堂1座,僧侣47人。“文革”期间被拆毁。1981年落实宗教政策中并入拉路寺院。
萨让寺位于电尕乡萨让村附近。始于公元982年(北宋太平兴国七年)由喇嘛赛扫坚创建的苯教寺院,后为卓尼禅定寺属寺。因寺址地形似鸟之胸部,故起名萨让寺(意为鸟胸)。该寺活佛共传承五世。1958年前有经堂两座、公堂1座,僧舍20院,住寺僧侣24人。1958年关闭,经堂及僧舍被附近村民占用。1981年落实宗教政策中并入拉路寺院。
谢协寺位于电尕乡谢协村,始于公元968年(北宋开宝年间)由造帕达旺加参和造日盖父子在迭部传教时创建的苯教寺院。后既是卓尼禅定寺属寺,又为尖尼乍日寺的支寺。藏语全名为谢谢贡巴雍仲闹日温琅,意为“金盆寺苯教珠宝洲”。活佛共传承四世。1958年前有经堂两座,僧舍23院,有僧侣28人。1958年关闭,僧舍曾被小学占用。1981年落实宗教政策中并入拉路寺院。
黑高寺位于卡坝乡吾一卡村背后的山坡上。约于公元1466年(明成化年间)由益黑傲扎主持创建的苯教寺院。原建在卡坝路寺附近台地上,后因屡遭匪徒袭扰等故,迁至新址。解放前有经堂1座、僧舍6院,住寺僧侣13人。“文革”期间被拆毁。
迪日寺位于卡坝乡安子沟葱地村附近。约公元1524年(明嘉靖三年)由洛桑丹珠主持创建的苯教寺院,电尕谢协寺的属寺。该寺自创建未确立活佛,寺内宗教活动由僧官护持。1958年前有经堂、佛殿各1座,僧舍3院,住寺僧侣31人。
拉益寺位于卡坝乡尼欠沟内,约于公元1465年(明成化年间)由西让加才主持创建的苯教寺院,系桑周寺的属寺。创建以来亦未确立过活佛,寺内宗教活动由僧官或年长僧人主持。1958年前有经堂1座、僧舍9院,有住寺僧侣15人。“文革”中被毁,现并入桑周寺。
高布寺位于腊子口乡朱立沟内,始建于公元1770年(清乾隆年间),是由尤忠丹增主持创建的苯教寺院。约于1802年曾与康多村日绰(小寺)合并。该寺1958年前有经堂两座、僧舍63院,住寺僧侣75人。1935年和1936年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先后两次均路过该寺,并在寺内借宿过。三、寺院的组织机构和宗教活动
(一)组织机构
迭部境内藏传佛教寺院的组织机构,基本类似于其它藏区的寺院。但因规模较小,一般未设扎仓(学院)。各类寺院按其规模设置寺内管理机构,大体可分三部分:
1.囊欠。少数较大寺院如电东上下寺、旺藏寺、赛当寺等设囊欠,即活佛官邸,亦可比为活佛办公室。囊欠设“温布”一职,主持和管理有关囊欠内外事务,即可比为活佛办公室主任。温布由活佛任免,一任三年,亦可连任。小寺院均未设囊欠,亦无温布一职。
2.设“措德”或“连乃”若干人(大部分寺称“措德”,少部分称“连乃”)。是赤哇(或堪布)领导下的行政和财务管理机构的统称,负责管理寺院的政治、经济事务。下设木那,专管总务;古南专管寺院财产。措德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赤哇(或堪布),有的还设更察布1人,部分寺院由其宗主寺委派,旺藏、迪让、赛当、然子等寺院的赤哇由卓尼禅定寺委派,洛大藏尼寺赤哇由拉卜楞寺委派,一般任期三年。在落实宗教政策中已开放的寺院,均成立了 “寺院管理委员会”,原措德或连乃机构的管理职能被取代。
3.修来哇、翁则、格贵,此三职各任一人,是寺院主管宗教事务的,分工细致,各负其责,都由赤哇(或堪布)任免。修来哇是寺院中管理僧众学经事务的,协助赤哇,赤哇外出时可代理赤哇管理念经事宜。翁则一般由造诣较深,被人尊重的年长者担任,是本寺经头,寺院集体诵经时由他领头;寺内会考,由他主持。格贵亦称“夏俄”或“格尼”,俗称铁棒喇嘛,主管僧众的纪律,检查戒律的执行,僧人入寺、离寺由他掌管登记,任期一年。
(二)宗教活动
迭部境内各寺院的宗教活动基本相同,除每年定期举行的节日性宗教活动外,还有寺院僧众的日常性活动、做法事、专门性活动等。
1.日常性宗教活动
日常规:清晨起床盥洗后,到经堂、佛殿献净水,点燃酥油灯,烧香柏,诵读佛经等是寺院僧侣每日必不可少的常规性活动。
做法事:按照教规,信徒们若遇婚丧嫁娶、兴家致富、保佑平安、祛邪除病、祈祷禳灾、求雨除害等家庭或村庄红白要事,需请求寺院派僧念经做法事。事主为参加念经的和尚除供给食宿外,还要付给一定的酬金,虔诚的信徒甚至付出一定资产给寺院。
专门性活动:格鲁派寺院注重戒律,对僧众的约束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大致有:
①施奉、济贫。就是要施奉于佛,向佛供奉;徒弟要尊敬师傅,下级和尚要尊敬上级和尚,并直接进行施奉。至于济贫,因和尚自身的衣食要靠信徒的施奉,所言济贫主要是在道义上的一种宣传而已。
②忍耐。教义认为要想追求来世幸福,就必须忍耐。即遇到美妙的事要忍耐不动心,遭人打骂要忍耐不动手、不动口;有人用刀割你的肉要忍耐不动身色。宣扬若做到忍耐,就会使前世罪孽和今世恶果消失,亦可获得来世幸福。
③ 慎行。即要求和尚遇事都要谨慎、小心,为了维护教规,绝不能听信挑逗之言。
④ 静思。要求僧众只听信经书和师傅的教诲,其他概不听信,不起邪念,专心向佛。
⑤冥祈。就是否认现实,冥祈未来。即要求和尚把现实生活的一切都看成是空的,要冥祈未来,冥祈自己将来到另一个世界或来世得到幸福。
⑥守戒。和尚受戒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是在八九岁时,剃度授沙弥戒(藏语称“耿从”)意为“术寂”。在受戒后,要遵照师傅的告诫,做到走路合掌而行,低着头,目不斜视,不许迈大步,不许左右摇摆,否则受到惩罚。第二次是20岁左右受比丘戒(藏语称“格楞”),行此戒表示已经定型和掌握了戒律,取得了当和尚的资格。
2.宗教节日
迭部地区各寺院的宗教节日及其活动,名目繁多,近乎每月都有。
①格鲁派寺院的宗教节日主要有:
正月祈愿法会,当地藏语称“洛萨莫老”,意为新年祈祷会。各寺院均要举行,但根据各寺的规模大小,法会会期不尽一致,大部分寺院从初三开始至十六日结束,共14天;有部分寺院初七开始至十六日结束;还有的初三开始至初十结束。法会期间的主要活动基本相同,十三日晒佛,十四日跳法舞、抛施食,十五日晚举行酥油花供灯会,十六日上午“转香巴”,即转弥勒,抬弥勒佛环寺巡行,跳法舞。
四月“娘乃节”,亦称禁食斋戒法会。各寺院都要举行。相传,释迦牟尼于农历四月十五日降生、成道、园寂。于十三日至十五日举行,以闭斋、念经(主要念六字真言“唵嘛呢叭咪哞”)为主要内容。十五日闭斋,不饮不食不说话,至十六日黎明时,方可进食、说话。多儿然子寺还在四月初举行加持嘛呢药丸会8天。
六月十六开始坐夏,(亦称夏令安居),至七月底,八月初一开禁结夏,历时一月半。
六、七月举行十六尊者供修法会。
九月举行自入坛城仪轨。
十月二十五日五供节,是藏传佛教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园寂纪念日,各寺进行2天〜5天的纪念活动。
另外,各寺活佛的生日、园寂日都举行纪念活动。各寺按本寺传统还举行其他法会和诵经活动。
② 苯教寺院的宗教节日主要有:
正月初三至初五为加哇念美钦宝的纪念日,举行念美大师环寺巡行仪轨;初六至十六日为祈愿法会,主要举行吟诵“毛浪”经,跳法舞、晒佛、施食回遮法等活动。
三月初三至初七举行“登至司英”法会,僧俗分组昼夜轮流转“古拉" (转经轮)。
四月初七至十二举行“巧巴东巧”法会,十三日禁食斋戒。五月夏令安居。八月“夏旦更仁”会。十月有“万赛周巴”法会,并举行施食回遮法。十二月有九天的冬季法会。
另外,还有苯教祖师东巴西绕和本寺创建者的生日、园寂日,举行纪念活动。
③ 萨迦派寺院的宗教节日有:
正月初七至十八日祈愿法会,二月十一至十七日的“杰多”会。三月十一至十七日普明供修会。四月十日至十三日禁食斋戒和《甘珠尔》经吟诵会。四月十九至二十五的“多杰"会。六月十五至八月初一日夏令安居。六月和十一月各有七天“南交”及禅定法会。九月集密法会7天,其中一天佛祖降仙会。十二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古多”会。每月二十九日为“桑永”法会。
四、寺院僧侣的生活及习俗
(一)经济来源
解放前,境内各寺院的住寺僧侣都是宗教职业者,从事单一的宗教职业,不参加生产劳动,不创造物质财富。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信教群众的各种供奉、布施、募化和寺院放债、出租土地和牲畜,经商等收入维持生活。布施,包括寺院大小法会和纪念活动中获得的布施,派经、施主供经或请去念经所散的布施;募化,实际是对信教群众的一种摊派,让群众奉献钱、物等资助寺院搞建筑或宗教活动;信徒死后家庭子女要向活佛、寺院奉献回向礼,有的送钱,有的送物,还有送牲畜甚至部分家产;出租土地或牲畜,是寺院把施主奉献的土地和牲畜复又出租给群众耕牧,收取租金;放债,是指寺院的公有基金放贷于群众,收取利息,少数有条件的寺院还经营商业从中谋利。寺院收取的各种收入除公用费用外,分给个人部分均论等级分配。施主的布施也是分等级散发。故僧人中贫富不等,悬殊较大。家庭条件好的和尚除布施收入外还能得到家庭接济;有的还得到师傅的优厚遗产;有的在寺院地位高,收入多。这部分上层僧人生活较富裕。大部分僧众则收入微薄,生活较清苦。
解放后,废除了封建特权和剥削制度。在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建立了住寺僧人的劳动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开放寺院的同时,还号召住寺僧众自食其力,以寺养寺,广开生产门路,支持和鼓励从事农、林果、饮食等生产服务业,增加寺院收入,减轻群众负担。1981年以来全县各开放寺院中有的办起小旅馆、小卖部,有的承包土地、栽种果树,培育木耳。至1988年,15个开放寺院共承包果园90亩,新栽各种果树3470棵,承包土地300多亩,开办小卖部两个,小旅馆、饭馆各1个。但因经营范围和条件所限,收入微薄。至1990年底,各寺院住寺和尚的生活主要来源仍然依靠信教群众的布施、募化和供奉来维持。
(二)生活习俗
1.起居境内各寺院的僧舍建筑与当地民房有明显差别,实为藏汉合璧式建筑。僧舍比民房矮小,但采光充足,多为平房一院,拉桑寺、白古寺则多为楼房,上房住人,下房放烧柴等物。窗外有廊檐。室内四壁用木板装饰,大都装有佛龛、碗架或壁橱,地面铺有地板,筑有连灶炕,炕与灶台中间用一尺多高的木围相隔。炕中央置一长方形炕桌,终年不移动,炕桌两侧为坐、睡之处,炕上以毡毯铺垫。室内供、置有佛像、经卷、经轮、酥油灯、净水碗等宗教用品。僧人皆早睡早起,起床后点火烧茶、打扫卫生、盥洗、献净水、烧香柏、读佛经,早饭后外出拾烧柴,午后又学经,已成一日生活常规。饭菜盛入碗后,盘膝而座,默读“坚曲”经以谢佛恩。
2.饮食
迭境各寺院因地处农区或半农半牧区,僧人饮食习惯有别于牧区。一日三餐,早、午餐多以吃馍、喝酥油茶为主,吃到六七成饱时,茶碗中只留少许酥油茶水,掺入炒面拌成糌粑吃完即至。晚餐多为面条,根据各自的条件和食欲在一锅烩面中分顿调剂掺和洋芋、酸菜、猪(牛)肉等。僧人有贫富之别,生活水准不同,饭菜质量亦明显不同,富裕者常有肉、酥油和奶茶,贫困者所吃肉和酥油很有限。无论贫富均禁绝烟酒,却皆嗜饮茶,日内饮茶多次。
3.服饰
迭部地区佛教僧人的衣着和其他藏区僧人近乎一致,无明显区别。下身穿"曼腰”(贴身裹裙),多为白色,镶红布边,外罩衫裙,红色或紫红色;上身穿背心,披袈裟,全身无纽扣,以腰带系裹;足蹬长腰厚底靴。不蓄发,平时不带帽子。僧人进经堂集体诵经时,须披黄布披篷,头戴鸡冠帽(黄色、上扁、前额突出如鸡冠)、脱靴(鞋)赤足进入经堂。冬季寒冷时,可穿羊皮或棉“曼腰”,披双层袈裟。活佛和僧人若离寺,可穿有袖子的斜领藏衣,活佛一般为黄色,其余为红色。僧人受沙弥戒,可穿“七盖”(法衣);受了比丘戒,可穿“南木要”(衲衣)。
4.习俗
僧人每日早起后,首先洗脸,以前洗脸时用勺盛水,将勺把别在衣领里,上身略为倾斜,水从勺内流出,双手接水洗手,然后一手拿勺,一手接水洗脸。现在一般改用专用铜、铝或磁盆洗脸。吃饭时要盘膝而坐;不用嘴在壶嘴或勺边喝水;不随地吐痰和擤鼻涕,大都带有自己的擦鼻涕布。部分佛僧喜欢吸鼻烟,鼻烟壶(瓶)很精致,一般为黑牛角制成,并镶有银、铜饰边,形态各异,小巧玲珑。
磕头种类较多,多在经堂前磕,次数不等,多则千百次;有的在寺院周围绕寺磕“等身头",俗称磕“长头”。
转经轮,又称转“古拉”,指绕寺转经轮。经轮有大有小,式样及质量各不相同,种类较多,寺院经堂、佛殿周围的大经轮多为木质,手摇小经轮有牛皮质彩绘的,有铜的,因内部装有经卷,故称“经轮格鲁派(黄教)、萨迦派(花教)的经轮向右(顺时针)旋转,苯教则向左(逆时针)旋转。僧舍及家庭中亦有大小不一的经轮,供随时旋转。室外,还装有风力经轮和水动经轮。
经法较高深的僧人,根据《菩提道次第广论》坐禅要求,静坐修行。多在自己的住房内进行,一般为一星期、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不等。静坐期间,门上标有记号,除与自己生活所需的个别人外,其他人一律不予接待。如遇要事相见,经陪坐人联系同意后方可作短暂会面。
僧人一生不娶妻,不准近女色,独身一世,生活清静,没有家庭拖累,亦不存在私有财产传给子孙。有的活佛、高僧的优厚财产留给寺院。他们心目中只有宗教,没有家庭观念,一心向佛。
第二节其他宗教
一、基督教
基督教传入甘南主要是在民国时期,民国十二年(1924年)英国传教士麦•约翰二次来甘南传教,进入迭部境内在电尕、洛大等地进行传教,在洛大建立“甘南藏族会”,并筹划修建教堂,因受到当地群众的反抗作罢。至1958年前洛大村基督教徒只有1户2人,未发展教徒。全县其他地区均无基督教徒。
1982年以后,基督教从临潭、岷县分别传入本县县城和腊子口乡境内的林场、村庄。据1990年统计,全县共有基督教徒68名,其中工人14人,农民34人,职工家属8人,学生10人;藏族33人,汉族35人;男32人,女36人。这部分信仰基督教的群众有自己固定的宗教活动点,但无教堂。
二、伊斯兰教
迭部地区以往没有伊斯兰教信徒。始于60年代从临潭迁入电尕居住的回族农民数人,此后又陆续从外地调入县属各单位和在迭省、州属企业的职工中,亦有少数回族、东乡族信仰伊斯兰教。至1990年共有伊斯兰教信仰者433人。在1984年县人代会上,回族代表曾提出要求开放伊斯兰教活动点。鉴于境内原无此教,加之教徒人数少,又居住分散,故未开放其活动点。
第三节宗教管理
一、管理机构
迭部建县以来,民族宗教事务工作一直由县委统战部兼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和寺院的陆续开放,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量增加,遂于1984年成立了迭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部门,配局长、副局长各1人,专干4人。
已恢复开放的寺院均成立了寺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寺管会"),负责实施本寺内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行政、财务等事宜的管理。寺管会每三年改选一次,一般由本寺和尚3人组成,小寺亦有2人组成的;若寺院遇有修建经堂等任务时,寺管会成员则扩大至5人〜8人,本寺教区的有些村干部亦被选入寺管会,以利于协助寺院完成修建任务。
二、宗教政策的贯彻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与共和国40年走过的道路息息相关,经历了曲折的里程而趋于完善。建国初期,1949年第一届全国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颁布的我国第一部宪法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亦有不信仰的自由。遵照这个规定,党和人民政府对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地区认真地实行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对寺院的各项旧制度没有触动,各寺院除保留其宗教信仰范围内的各项制度和宗教仪轨外,还继续行使历史沿袭下来的宗主寺向属寺委派赤哇(法台),寺院包揽本教区民间事务等特权;地方党政部门坚持了对宗教上层人士的统战工作,实行“争取、团结、教育”的和平过渡策略,让进步的宗教界民主人士参与民主协商,使他们在配合剿匪、禁烟、建政等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1957年后,甘南地区开始对少数寺院宗教制度中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制度实行民主改革,因对封建特权的触动引起了极少数反动宗教上层人士的极力反对,遂与美蒋特务勾结,煽动叛乱。迭部地区是在1958年平叛的基础上,对各寺院进行了民主改革和反封建斗争,在废除宗教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的过程中,出现了“左”的错误,没有认真区分封建特权和正当的宗教仪轨,反革命活动和正当的宗教活动的界线,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严重混淆,不少僧众被错批、错斗、错捕,寺院财产被没收,各寺院被迫关闭,部分经卷、佛像等宗教文物遭到破坏,党的宗教政策受到损害。
1960年12月中央西北局兰州会议和1961年7月中央西北局在兰州召开的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之后,县内开始对1958年平叛和反封建斗争中发生的“左”的扩大化错误进行纠正,复查和纠正了一批被错处理的民族宗教界人士的问题。并从1962年起在信教群众的要求下,恢复开放了电尕寺、旺藏寺、白古寺、谢协寺等部分寺院。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对党的宗教政策全盘否定,正常的宗教活动被禁止,各寺院被视为“牛鬼蛇神"的巢穴和“四旧”在群众运动的风暴中被横扫一空,使境内宗教场所和设施遭受史无前例地浩劫,寺院被拆毁,僧众被驱离还俗,各种经卷、佛像等尽遭破坏。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纠正了“左”的错误,落实了民族宗教政策,平反了宗教界人士的冤假错案,继续宣传和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国家拨款资助修建恢复寺院。1980年,安排了4名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工作,其中县人大副主任1名,县政协副主席2名,县政协委员1名。从1981年分期批准开放寺院,至1991年共开放寺院20座,有住寺和尚670人,其中格鲁派寺院14座,僧侣432人;萨迦派寺院1座,僧侣78人;苯教寺院5座,僧侣160人;各寺院新修经堂、1990年迭部县藏传佛教寺院统计表
注:1.1957年有寺院33座、僧侣2237人,其中:格鲁派寺院21座、僧侣1506人,萨迦派寺院1座、僧侣193人,苯教寺院11座,僧侣538人。
2.已开放寺院20座、僧侣670人,其中格鲁派寺院14座、僧侣432人,萨迦派寺院1座、僧侣78人,苯教寺院5座,僧侣160人。佛殿30座,僧舍386院。
1983年全国清除精神污染之际,在少数信教群众中因分不清精神污染与宗教信仰的界线而对党的宗教政策产生了怀疑。党中央及时发现了这个问题,并发出了(83)42号文件,重申了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从此,本县宗教工作部门和寺管会组织也随即建立健全,进一步加强了宗教政策的宣传,使信教僧俗群众进一步明确了州、县反复宣传的新时期宗教政策的主要概念:正确处理宗教问题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与宗教界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公民有信教的自由,亦有不信教的自由;寺院和信教群众一切正当的宗教活动应受到保护;宗教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不准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宗教不准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和教育,不准强迫儿童入寺,不允许恢复已废除的宗教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从而促使全县各级组织及信教僧俗群众对党的宗教政策的全面理解和正确地贯彻执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987年通过专项补助进一步落实了已开放寺院的房产政策,上级拨专款29.30万元。县委统战部协同县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已开放的20个寺院 按大寺院3万元、小寺院8千元的幅度,分别进行了落实兑现。
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感召下,许多民族宗教界进步人士在建国以来,先后协助地方政府在剿匪、建政、禁铲烟毒,调解境内民事、地界、、草山等各种纠纷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宗教界人士更加关心本地区的建设、稳定和发展,起到了无可取代的作用。历届被选到人大、政协当代表或任职的宗教界人士,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全县重大事务和人民生活重大问题的协商讨论。有的助资办学,或开办藏文扫盲班,或被聘请担任名誉校长,为发展本县民族教育事业出力。生前曾任县政协副主席的电尕寺活佛巴西哇,于1988年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