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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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迭部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951
颗粒名称: 第六章 体育
分类号: G812.742
页数: 16
页码: 740—755
摘要: 建县前迭部境内历无体育事业机构设置。1962年建县后全县体育事业由县文卫科兼管。1969年县革委会成立后在政治部下设体工组主管全县体育工作。1972年7月正式成立迭部县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县体委),成为本县主管体育事业的专设机构,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县体委原由县革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主任,配专职副主任1人;后改配专职主任1人,副主任1人,1990年有职工4人。
关键词: 迭部县 体育事业

内容

第一节体育机构与设施
  一、体育机构
   (一)迭部县体育运动委员会 建县前迭部境内历无体育事业机构设置。1962年建县后全县体育事业由县文卫科兼管。1969年县革委会成立后在政治部下设体工组主管全县体育工作。1972年7月正式成立迭部县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县体委),成为本县主管体育事业的专设机构,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县体委原由县革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主任,配专职副主任1人;后改配专职主任1人,副主任1人,1990年有职工4人。
   (二)迭部地区体育协会
  1979年,根据本县体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能更好地协调和促进迭部地区的体育工作,与驻迭省属工矿企业共同开展地区性体育活动,遂于7月23日成立了迭部地区体育协会,由县体委、文教、工会和国营七九二矿、迭部林业局文体主管单位等方面的负责人员组成会员,共同协商研讨本地区体育活动事宜。
  二、裁判员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境内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本地传统体育得以开展的同时,开始引进篮球、乒乓球、排球等近代体育运动项目,并在学校、机关和农村逐步盛行和普及。在比赛活动中起初都没有被正式评定的等级裁判,在解放初直至建县后的一度时期内,都是由一些懂得比赛规则的人或运动员担任临时裁判。随着体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竞赛活动逐步实现规范化的要求,裁判员队伍的培养随之得到重视。主要是从80年代各行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后,本县裁判员才真正实行技术等级制度,在专业培训和实践应用中培养成长的一批裁判员,逐年被省、州、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按业务技能分别批准为国家一级、二级、三级裁判员。至1990年,全县有国家一级裁判员1人(田径);国家二级裁判员9人,其中篮球裁判3人,田径裁判4人,足球裁判2人;国家三级裁判员11人,其中篮球裁判8人,田径裁判1人,足球裁判2人。县中学满族体育教师何元青和县体委藏族干部李龙分别于1986年1月荣获国家体委优秀裁判员称号。
  三、体育设施
  (一)学校体育器材和场地
  民国末期,县境出现的个别私塾和1946年设立的国立洛大小学,连校舍都是借用的民房,没有体育场地和器材。
  新中国建立初期,迭部境内创办的数所学校大都因陋就简而办,基本上都没有体育器材。1962年建县以来,城乡学校开始陆续配发和购置了一些铁环、跳绳、篮球等体育活动用具,各学校还组织学生开展义务劳动,平整活动场地,自己制做简易篮球架等设施。
  1975年后各公社驻地学校和完全小学逐年都有操场、篮球场等一场多用的活动场地,添置了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排球等体育用具;县中学、旺藏、洛大以及省属企业办的中学,已陆续配有各种球类、单双杠、掷铁饼、铅球、跳箱、木马、垫子等活动器具。1985年后全县各学校共有足球场1个,小型多用运动场6个,篮球场20个,排球场5个。
  (二)职工体育活动场所
  建县后,县城和各乡政府驻地干部职工的体育活动普遍开展起来,多以篮球为主,其中县城各主要单位及洛大、旺藏等职工较集中的乡活动较频繁。除县城外洛大乡活动最积极,且有农村青年参与活动。活动场地亦随之开辟和增加。至70年代还发展到少数山村也利用生产队麦场做篮球场(或只有单面篮环的半个球场)开展活动,且在周边栽有木杆围栏,以防篮球跌落场外滚入深谷。1982年前县体委在中心广场修灯光篮球场1个,七九二矿修灯光球场1个。1984年县城新修田径体育场1处,占地22000平方米;迭部林业局修灯光篮球场两个。至1985年,全县共有职工活动的小型运动场两处,田径场1个,篮球场25个,内有灯光球场4个,排球场6个。1985年后,文化馆楼、工会楼建成后都设有职工和离退休老干部活动的乒乓球室、象棋室等活动场所。七九二矿和迭部林业局工会均设有职工文体活动室。
  四、体育事业费
  本县体育事业费从1963年起被专项列入县财政预算支出。1970年前全县体育事业专项支出多年均为1千元。1971年〜1982年间每年均在5千〜7千元内浮动。1983年起突破万元,且逐年增加。1990年全县体育事业费支出为3.3元,全县人均0.66元。历年体育经费见表1
   表1迭部县历年体育事业费一览表
  第二节学校体育
  一、体育教学与课外活动
  建国初的50年代,迭部境内的小学教育处于因陋就简,零星创办时期,已开办的为数很少的小学因受场地、体育器材等条件的限制,只能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劳动来代替体育课和体育活动。
  1962年建县后,随着学校教育的发展和学校数的增加,完全小学已基本按1956年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设体育课。中学于1964年始设体育课。中小学均安排课外活动时间。起初因受体育器材的限制,活动项目较少,主要有滚铁环、跳绳、篮球、赛跑、跳高、跳远、做游戏、丢手绢、课间操等活动内容。“文革”期间,学校体育被军事知识、队列训练、投弹、野营拉练、文艺宣传等活动所代替。
  1972年后在县体委和教育部门的共同重视下,学校体育逐步纳入教学计划。除民办村学外,其余中小学均正常开设体育课。此后随着体育场地和器材的逐年增加,学校体育活动的内容和项目亦逐年增加。
  1975年5月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体委在扬州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上制定的《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颁布后,推动了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县内中学从1976年后贯彻了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要求,先后建立了一周两节体育课、一日两操(早操、课间操)、一活动(课外)的学校体育活动制度。课间操以广播体操和儿童广播体操为主。
  1978年教育部第二次颁布了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后,县内中学及完全小学基本按教学大纲进行体育教学。课外活动的内容以《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项目为主。各学校为参加州县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还选择球类、田径等项目进行专项训练。
  1987年后执行国家教委公布的《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试行办法》,中学的体育教学与课外锻炼活动逐步实现规范化训练。各校还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选择训练项目。
  二、业余体校
  1973年12月成立了迭部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简称业余体校)。由县体委负责人兼任校长,并由体委派教练进行业余培训。业余体校学生主要来源于县城各小学和中学低年级学生。主要设田径、球类等训练项目。多年来坚持每周3课时〜4课时的业余训练,为促进和吸引少年儿童热爱体育锻炼,培养本县体育人才起到了重要作用。
  业余体校历年在校学生人数
  三、中小学体育竞赛
  县体委成立后常与教育部门共同主持举办各类青少年体育运动会,开展竞赛活动,以激励和促进学校体育的健康发展。1975年〜1977年共举办全县性青少年田径和篮球运动会4次,参加代表队125队次,青少年男女运动员628人次。此后,青少年运动会主要由各学区和学校分别举办,中学自1974年以来每年“五四"举办田径运动会,共办16次;小学从1978年以来每年 “六、一”举办少年儿童运动会,共举办14次。 县内中小学还经常选拔优秀青少年运动员,或单独组队参加甘南州举办的青少年体育运动会、集训会和单项比赛活动。1976年6月全州田径运动会上,本县少男甲组运动员邵飞在100米和200米赛跑中分别以12〃2、25"4的成绩双破州纪录;少女甲组梁杰在100米赛跑中以13〃4的成绩获第一名并破州纪录。1983年8月州业余体校运动会上,少男乙组孙杰在跳远赛中以5.20米的成绩破州纪录;少女甲组罗建平在跳远赛中亦以4.76米的成绩破州纪录。1984年7月全州青少年田径运动会上,少男乙组李国忠分别在400米、1500米赛跑中双破州纪录;少男甲组赵平亦在400米赛跑中破州纪录。在团体比赛中,少年男子组分别在1978年、1979年、1981年、1984年全州青少年田径运动会上的4X100米接力赛中连获4次第一。少年男子足球队分别在1984年和1987年全州少年足球赛中连获两次第一名。青年男子运动员杨日前在1975年7月全省田径运动会10000米长跑中获得第六名,又在1976年7月全省田径运动会1500米赛跑中以4'56″6的成绩夺得铜牌。迭部籍运动员九高在1989年全省青年运动会标枪比赛中荣获金牌,并破省纪录。武善杰在全省第五届运动人上获个人十项全能第三名。
  第三节职工体育
  建国初的50年代,迭部境内新建的区、乡地方政权机构因职工较少,很少开展群体性的体育活动,只有上迭区的干部尚能与电尕驻军联谊开展篮球等活动。
  1962年建县后,随着城乡干部职工队伍的增加,县级机关及旺藏、洛大等乡政府驻地逐步开展篮球、乒乓球等职工体育活动。但很少举办较大的竞赛活动。
   “文革”期间,职工体育活动多被频繁开展的民兵训练,打行军包、负重拉练、紧急集合、岀操、投弹射击、防空演习等军训活动所替代。
  1972年县体委成立以来,全县城乡职工体育活动相应得到重视,以篮球为主的乒乓球、羽毛球、排球、象棋、晨跑等活动项目普遍开展起来。尤以1978年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以及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逐步改善,职工业余体育活动日趋活跃,各类竞赛也不断举行。1979年由县体委主持举办了全县第一次职工运动会,开展了篮球、拔河、象棋等项目的竞赛活动,有6个代表队参赛,参加运动员210人。至1986年先后共举办全县性的职工运动会5次,参加代表队51队次,参加运动员1044人次。
  1985年后,城镇职工在县体委、工会、妇联等主管部门的组织下,联合举办的职工业余体育竞赛活动每年一般3次〜5次。“元旦”举行爬山、越野比赛,先后约参加1350余人次;“三•八”妇女节举办女职工拔河比赛,参加队员约160人次;“五•一”、“五•四”举办县级机关职工运动会,开展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象棋、跳棋等项目的竞赛,先后约参加运动员856人次;“七•一”前后举办象棋、乒乓球比赛,约参加218人次;国庆期间一般举办全县性的体育运动会,部分单位派职工代表队参加,约849人次。
  1986年以来,县级机关职工在县体委、工会及各单位的主持下,不定期的开展了练气功、做工间广播操、韵律操、健身操、中老年迪斯科、交谊舞等项目的业余训练和比赛活动,活跃了职工的文体生活。部分离退休和在职的中、老年职工,自发的坚持晨跑、散步、练太极拳、气功、健身操、下象棋等锻炼活动,逐年养成了良好的健身风气,增强了体质。各乡镇基层干部职工的体育活动仍较单调,多以篮球为主。
  驻迭省属工矿企业迭部林业局和国营七九二矿,每年“五•一”、“十・ 一"等节假日期间,也各自单独举办田径、球类、棋类等比赛活动。
  县人武部、武警中队的军事体育活动,开展得较为持久和规范。多年来都于每年“六•一九”(毛主席提倡“大办民兵师”纪念日)举行大比武活动。县中队在1964年兰州军区军事比武中获得712步枪射击第五名。1990年7月在全州军事大比武活动中获得集体奖第二名;同年8月在全省军事大比武中获得个人第三名。县中队在历年县办篮球等项比赛活动中经常组队参加比赛,且多次取得优异成绩。
  第四节农牧民体育
  一、民间传统体育活动
  迭部是藏族聚居区,藏族人民自古以来在漫长的发展进程中,养成了英勇善战、能骑善射、勤劳勇敢、倔强好胜、游牧狩猎的粗犷、豪放、古朴的生活习俗和特征,由此而创造和沿袭了与其生存环境息息相关的传统体育活动,而且形式多样、丰富多彩。主要有赛马、射箭、摔跤、大象拔河、抛石打靶、拔腰、扳手劲、拉棒、荡秋千、下方(有二人、三人两种)、赛跑等。其中有的项目如抛石打靶、拔腰、扳手劲、摔跤、下方、赛跑等活动,则伴随着有人群聚集的田边地头和牧场山林等劳动场合,以农闲时青少年活动为多。有些活动如赛马、射箭、大象拔河等项目,主要在喜庆之日或宗教活动等大型群众集会时开展竞赛或表演活动。尤以赛马射箭最为热闹,既比马的速度和耐力,又比骑手的驾驭技术、姿势、骑射(包括箭、枪)和俯身取物等技术的高低;还比赛马背上小伙子的英武和气度,以及马的鞍韂和佩饰。
  二、近代体育在农村的发展
  民国时期,迭部境内对近代体育项目闻所未闻,纯属空白。
  新中国成立后,因受文化教育、经济交通等落后条件的限制,一些近代体育项目实际到1962年建县前后才陆续传入。其中篮球较早,且农村多年以此为主。其他项目如乒乓球、羽毛球、排球、足球、田径、举重、投弹等活动项目虽陆续传入,但活动较少,未能普及。
  从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开始,县境乡村逐步盛行篮球热。各乡政府驻地及部分有条件的村庄,结合民兵训练活动,青壮年自发性的投工献料、自制篮球板篮球架,自力更生自己动手平整场地,或利用生产队麦场开展活动和比赛。乡、村之间常相约结伴举行友谊球赛。促进了农村体育的发展,活跃了农牧民群众的文体生活。
  三、民族体育运动会
  建县以来先后共举办全县性的农牧民体育运动会和民族体育运动会及邀请赛共9次,参加农牧民代表队187队次,运动员3597人次。其中,1971年〜1984年举办全民性运动会和农牧民运动会3次;1984年后为能更好地继承和发展本地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将农牧民运动会改为民族体育运动会,每年国庆举行,至1990年共举办六次民族体育运动会,共有164个代表队(次)参赛,参加运动员2880人次。民族运动会的比赛项目除篮球外,均设本县藏族传统体育运动中群众热爱,具有民族特色的比赛项目,主要有摔跤、下方、拉棒、单双人大象拔河、集体拔河、射击等项目。民族运动会推动了城乡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农牧民运动员在各级各类竞赛中不断创造了优异成绩。1985年7月在合作举行的甘肃省第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本县运动员获得射箭表演奖,赛闹、卓玛交二人被评为优秀运动员。1990年7月在夏河桑科举行的全州第四届民族运动会上,本县运动员取得80公斤级单人大象拔河第二名,70公斤级大象拔河第一名和80公斤级双人大象拔河第一名;并获响箭优秀表演奖;刀杰次力、才让加措被评为优秀运动员。
  各乡也先后举办了乡、村级小型体育运动会35次,参加运动员2160人迭部县历年县办体育运动会简况次。竞赛项目也以篮球和传统体育项目为主。1987年5月洛大乡举办民族运动会,参赛运动员109人,设5个比赛项目;1988年以来益哇乡每年举办一次运动会;1990年春节电尕乡举办赛马会,1991年5月又举办乡级运动会,参加12个代表队,队员540人次。
  第五节竞赛成绩
  1971年以来本县代表队参加省、州各类比赛的团体和个人优异成绩中,本志只列入获州(地)级比赛前三名和省级比赛前六名以上成绩。州级以上团体比赛中,迭部青、少年代表队共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3次,第二名3次,第三名2次;少年男子组在州级球类、拔河、射击比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6次,第二名3次,第三名4次;少年女子组获得州级比赛第二名3次,第三名2次,进入省级比赛前六名1次;青年男子组获得州级比赛第二名3次;青年女子组获得州级比赛第二名1次,第三名2次。
  本县男女运动员在参加州、省和国家级体育竞赛中,先后创造了优异的成绩。1971年以来先后在田径、射击、标枪等项竞赛中,儿童男子获得州级比赛第一名2次,第三名1次;儿童女子分别获得州级比赛第一、二、三名各1次。少年男子获得州级比赛第一名11次,第二名8次,第三名5次,并破州纪录6次;获得省级比赛第二名1次;国家级比赛第三名1次,第四名1次,第五名1次。少年女子获得州级比赛第一名5次,第二名6次,第三名7次,并破州纪录两次;获得省级比赛第一名2次。青年男子获州级比赛第一名4次,第二名4次,第三名5次;获得省级比赛第一名1次,第二名1次,并破省纪录1次;获得国家级比赛第六名1次。青年女子获州级比赛第一名3次,第二名4次,第三名4次;获省级比赛第一名1次。成年男子获省级比赛第三名1次。成年女子获省级比赛第四名1次,第五名1次。(历年团体、个人比赛最高成绩见表3.4)迭部县历年团体、田径等项目比赛最高成绩迭部县历年田径、射击比赛最高纪录

知识出处

迭部县志

《迭部县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出版社

迭部县是甘肃省内一块富饶美丽的、熠熠生辉的绿色宝石,又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古文化发祥地区之一。千百年来,勤劳质朴的藏族人民在这片沃土上,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与可歌可泣的发展历史。现代史上,迭部曾对中国革命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当地进步群众和上层人士给予红军协助与接济,他们让道引路、开仓放粮,协助修复栈道、支持红军北上抗日,与红军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长征又在迭部留下了腊子口战役和中共中央俄界会议遗址等革命胜迹,如今成为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迭部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尤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工、农、林、牧业生产及交通、水电、通讯、文教、卫生、商业、城乡建设等项事业的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县境丰富的森林资源在30年的开发利用中,为国家建设提供了近千万立方米的优质木材,创造了近40亿元的产值,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迭部悠久的历史和巨变的现实,应该荣载史册,誉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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