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民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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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迭部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91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人民武装
分类号: E158.9
页数: 4
页码: 611—614
摘要: 1962年迭部建县后随即成立迭部县人民武装部。编制7人,隶属甘南军分区领导,配有正副部长和政委,县委书记兼任第一政委。1966年7月,公安部整编,将原县公安队改编为县中队,归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67年4月,县人武部奉命介入地方“文革”。1969年6月,人武部的政委和一名副部长以军代表的身份参加到县“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任职。武装部的政委不再由县委书记兼任,改由军队干部担任。1975年人武部编制10人。同年10月,县中队移交给县公安局领导,纳入公安机关编制。
关键词: 迭部县 人民武装

内容

第一节人民武装部
  1962年迭部建县后随即成立迭部县人民武装部。编制7人,隶属甘南军分区领导,配有正副部长和政委,县委书记兼任第一政委。1966年7月,公安部整编,将原县公安队改编为县中队,归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67年4月,县人武部奉命介入地方“文革”。1969年6月,人武部的政委和一名副部长以军代表的身份参加到县“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任职。武装部的政委不再由县委书记兼任,改由军队干部担任。1975年人武部编制10人。同年10月,县中队移交给县公安局领导,纳入公安机关编制。
  1978年,县人武部编制增至20人,机关设三科:组训科、政工科、后勤科。1979年恢复县委书记兼任武装部政委制度。1981年4月,撤销三科。1983年2月又恢复三科,编制16人。1984年组训科改为军事科。
  1986年6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86)5号文件精神,县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编制19人,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办公室。是年,停止县委书记兼任武装部政委的制度。1990年根据总参谋部参动字第54号文件精神,县人武部复又收归军队建制。
  第二节民兵建设
  一、民兵组建
  迭部县民兵组建始于1962年,将年满18至45周岁身体健康的公民组建为普通民兵,年满18至25周岁政治可靠、身体健康的青年和复员军人组建为基干民兵,当年共建民兵连5个,排22个,班92个;共有民兵803人;其中女民兵372人,党员7人,团员3人,复退军人6人;基干民兵555人,普通民兵218人。组建初期,因受认识程度等条件的限制,组织不够落实。1963年,根据中央军委“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决定精神,县级机关也建立了民兵组织,至1966年,全县共有民兵2405人,其中女民兵1078人,党员74人,团员41人,复退军人69人。因本县机关民兵工作抓得较有成效,甘南军分区司令部于1964年转发了迭部县机关民兵工作经验,并评为机关民兵工作先进县。
  1978年,根据军委参谋部《1978-1982年全军武装基干民兵发展规划》的要求,全县12个乡共组建民兵3个营,27个连,92个排,254个班,和1个民兵独立连328人,共有民兵3965人,其中基干民兵1624人,普通民兵2018人,女民兵125人。
  1985年,根据中央22号文件精神,按照“缩小组建范围,简化层次,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利于经济建设,利于战备”的原则,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12个乡的民兵组织缩减并从新组建为15个连,61个排,198个班,共有民兵1719人。比原有民兵数量减少了2246人。
  二、民兵训练
  建县初期,民兵军事训练主要以射击、掷弹、利用地形、站岗放哨、防
  迭部县人武部主要领导人更迭表空为主要内容,适当进行队列训练。训练对象主要是武装基干民兵、基干民兵和民兵干部。1964年人武部遵照上级统一安排在全县开展了“预防空投、空降”的战备方案,在人武部和公安局的具体指挥下,组织脱产干部和基干民兵进行训练。
  70年代起,民兵军事训练的主要项目是射击、掷弹、爆破,在普训的同时重点抓了民兵干部和武装基干的训练。从1978年起,每年以15天〜20天时间进行训练,至1980年,共训练民兵干部135人,武装基干124人。
  1981年起,中央军委总参谋部颁发了《关于调整改革民兵军事训练的试行意见》,民兵训练由年度训练改为周期训练,每个周期15天,训练合格者发给合格证,合格一批,储存一批,至1984年共训练620人。1985年,又改周期训练为年度训练,训练任务减少。至1988年共训练基干民兵21名,普通民兵32名。
  第三节县中队
  1961年底成立人民武装警察中队,驻电尕(今电尕一校),1962年4月迁驻电尕上寺。1963年又迁驻电尕(今卫生院处)。1965年迁至今驻地,并改称公安队,属中国人民公安部队。1966年7月被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归县人武部领导,名称改为县中队。1969年初与永登县中队换防。
  1982年6月19日,党中央中发(82)30号文件决定,将人民解放军担负的地方内卫任务及其执勤部队移交给公安部门,同公安部门原来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三个警种统一组建成“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部成立武装警察总部,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成立人民武装警察总队,县(市)公安局成立了人民武装警察大队或中队。迭部县中队改为武警中队,隶属于甘南州武警支队,业务上受县公安局领导。武警部队仍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执行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同等待遇。县武警中队的主要职责是担负本县重点目标的看守警卫,对罪犯的押解,县区武装巡逻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
  县武警中队建队30年来,虽然番号和领导体制几经变化,干部战士亦多次换茬,但中队的优良军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神圣宗旨未变,受到了迭部县历届党政机关及全县各族人民和敬重和赞扬。中队干警的风纪警容始终以榜样的形象出现在公众场所,县境内哪里发生火灾、水灾或其他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险情时,首先奔赴现场抢险救灾的必是中队的干部战士。1984年3月迭部林业局达拉林场发生的重大森林火灾中,中队全体干警及时岀动与全县干部群众一道奋力扑救,很多干警被烈火烧伤,仍在坚持灭火战斗,被县人民政府发文表彰为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1989年6月,在擒捕两名从武都县盗枪越狱逃入迭部的罪犯中,以过硬的擒敌技术捕获了罪犯,被武警总队党委和甘南州支队党委分别给亲手抓获罪犯的赵建新和张新善同志各记二等功和三等功一次。是年,在甘南支队首届军事比武竞赛中,获得了擒拿技术一对一项目第一名,一对二项目第三名,手榴弹投准第二名,精度射击第三名的好成绩,显示了良好的军事素质。
  第四节拥军爱民活动
  1943年延安时期,八路军留守兵团于1月25日发布了《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并确定每年2月5日至3月4日为“拥政爱民”月,还发布了 “拥政爱民”公约。从此在延安兴起的这种群众性活动则成为以后继承并持续下来的“拥政爱民”活动的创始和光荣传统,亦是人民军队爱人民的本质体现。
  全国解放后,“拥政爱民”和“拥军爱民”活动,在全国普遍展开。本县“拥军爱民”活动,自建县以来,一般都在地方党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每年利用“八・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派代表携带礼物到人武部中队等驻军住地进行拥军慰问已成为优良传统。县人武部及驻军,也先后通过帮助附近群众收割庄稼、组织慰问烈军属、打扫公共场所卫生、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村等活动,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知识出处

迭部县志

《迭部县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出版社

迭部县是甘肃省内一块富饶美丽的、熠熠生辉的绿色宝石,又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古文化发祥地区之一。千百年来,勤劳质朴的藏族人民在这片沃土上,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与可歌可泣的发展历史。现代史上,迭部曾对中国革命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当地进步群众和上层人士给予红军协助与接济,他们让道引路、开仓放粮,协助修复栈道、支持红军北上抗日,与红军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长征又在迭部留下了腊子口战役和中共中央俄界会议遗址等革命胜迹,如今成为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迭部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尤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工、农、林、牧业生产及交通、水电、通讯、文教、卫生、商业、城乡建设等项事业的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县境丰富的森林资源在30年的开发利用中,为国家建设提供了近千万立方米的优质木材,创造了近40亿元的产值,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迭部悠久的历史和巨变的现实,应该荣载史册,誉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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