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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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迭部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88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审判
分类号: D916.2
页数: 8
页码: 541—548
摘要: 明、清及民国前期,卓尼杨土司所辖迭部地区,军政及司法权均由土司掌管。迭部各旗发生的一般民事纠纷等案件则由长宪、仓官和总管等土官头人调处;重大案件交由土司衙门审理判决。1937年卓尼设治局成立后由司法处或军法官会同保安司令部进行审判。新中国成立初期境内案件由卓尼县人民法院受理。1955年10月,卓尼县人民法院分别在上迭区和下迭区设立人民法庭,1958年中断。1961年6月19日龙叠县人民法院通知恢复旺藏(原称下迭)临时法庭,任命了庭长和书记员,是年底调整行政区划中撤销。
关键词: 政治 政法 审判

内容

一、审判机构
  明、清及民国前期,卓尼杨土司所辖迭部地区,军政及司法权均由土司掌管。迭部各旗发生的一般民事纠纷等案件则由长宪、仓官和总管等土官头人调处;重大案件交由土司衙门审理判决。1937年卓尼设治局成立后由司法处或军法官会同保安司令部进行审判。
  新中国成立初期境内案件由卓尼县人民法院受理。
  1955年10月,卓尼县人民法院分别在上迭区和下迭区设立人民法庭,1958年中断。
  1961年6月19日龙叠县人民法院通知恢复旺藏(原称下迭)临时法庭,任命了庭长和书记员,是年底调整行政区划中撤销。
  (一)迭部县人民法院
  1962年建县后随即成立迭部县人民法院。院内机构初设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1967年12月公检法同时被军管,人民法院被军管会代替。1968年7月公检法合并成立迭部县革委会保卫部。
  1973年重新恢复迭部县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办公室,配工作人员6人。1982年增设经济审判庭。1983年在基层设立旺藏和洛大两个法庭,分别配庭长、书记员各1人。
  1987年县人民法院升格为副县级。
  至1990年县人民法院设院长、副院长各1人,审判员3人,庭长6人,审判委员会委员7人,书记员、法警、勤杂人员等共有22人。有办公用房30间,配有囚车1辆,北京吉普1辆,三轮摩托车3辆,自行车10辆,扩音设备1套,彩电1台,放像机1台。
  (二)迭部林区基层法院
  1985年5月,经甘南州人大批准在迭部林业局成立迭部林区基层法院。受县人大监督,并向县人代会报告工作。院内设4庭1室,配院长、副院长各1人,有庭长2人,办公室主任1人,审判员9人,助理审判员3人。主要设备有警车1辆,彩电1台、录音机2台。
  二、审判制度
  县人民法院从1979年5月起在审判案件中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从第四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开始由历届人民代表选举产生。1979年12月起,对人民群众中有影响的案件实施公开审判,并实行陪审、合议、回避、辩护、上诉等项审判制度。
  1980年正式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审判制度日趋健全和完善。1983年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1984年后改为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执行两审终审制。重大、疑难案件均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刑事审判
  县人民法院成立至“文革”期间,主要受理审判的刑事案件有反革命、“恶攻”、盗窃、投机倒把等案件。
  1983年,贯彻中央关于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的精神,主要受理审判的刑事案件以凶杀、故意伤害、强奸、投毒、抢劫、盗窃团伙、盗伐林木和其他流氓犯罪。历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数见表。
  附:刑事典型案例1件
  1988年9月迭部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致死人命案。案情经过及审判结果:
  1988年1月17日上午9时左右,被告人班代交(男,藏族,32岁,系迭部县益哇乡麻那村人)准备到其姨姨阿拉家吃饭,行至阿拉家门前时,见傲杰次力(被免诉)站在自家房上,与房下的阿拉、丁子交等人吵架,班便上房劝傲说:“不要把事情弄大,双方好好坐下”,傲未答理。此时,小卓玛交和其子桑杰卡等人来到房上,小卓玛交对班说:“你干什么?你想挨揍?”同时抓住班的肩膀,将其转了一圈。其子桑杰卡又对班说:“你想做啥呢?"随之将刀拔出,朝班的左胸上部猛刺一刀,班准备拔刀还击时,傲杰次力朝班的头部刺了'一刀,班转身朝傲的左侧背部还刺一刀,此时,桑又朝班的背部刺了一刀,班随即转身朝桑的左侧颈部猛刺一刀(未顾及拔刀)后即逃跑。傲等人手持木棒追打班,追至吉一九家门口时,傲朝班的背部、腰部连击三、四下,后被他人劝阻。桑杰卡因颈动脉与颈静脉被刀伤后造成流血过多,形成开放性气胸,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被告班代交左胸部锁骨下刀伤深达左肺尖,致血气胸,左侧背部腰大肌处受深2厘米刀伤,左侧头部刀伤深达颅骨,致成重伤;傲杰次力左肩部锐器伤合并软组织撕裂,属轻伤;均送医院治疗。
  上述事实,证人、证言及医院诊断,作案凶器等物证俱全,事实清楚,证据充足,被告已供认不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于1988年8月24日进行公开审理,鉴于被告班代交在劝架过程中,首先受到多人围攻,且在本人胸、头、背部被人戳伤三刀,其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实施了正当的防卫行为。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的规定,县法院(88)迭法刑字第13号刑事判决书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班代交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宣告无罪,立即释放;二、作案凶器刀子一把,被害人桑杰卡血衣三件,被告人班代交血衣五件,傲杰次力血衣一件均依法没收,存档备査。
  四、民事审判
  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坚持以调解为主的方针,加强人民内部的团结。通过审理婚姻、赔偿、抚养、赡养、继承、房产、劳动报酬等方面的民事纠纷案件,保障妇女儿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1978年后,根据民事审判工作的新法规,通过审理民事案件加强法制教育。历年审理民事案件情况见表。
  县人民法院设有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在多年接待来信来访中,坚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对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及时受理;对不符合法定立案条迭部县人民法院历年审理各类刑事案件情况统计刑事案件审结判决情况单位:人
  件的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劝其息诉,或作简易纠纷调解处理;对不属法院业务范围的及时转有关单位处理。1973年〜1988年,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1674件,其中接转处理827件,调解简易纠纷142件,法律解答291件,教育撤诉75件,移送有关单位处理339件。
  五、经济审判
  1980年后,随着县内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趋于增加。为了保障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良好秩序,县人民法院于1982年增设经济审判庭,受理各类经济案件。在经济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经济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经济法规,遵循“依靠群众,调查研究,着重调解,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方针。1985年至1990年审理各类经济案件70件,诉讼标的达171.76万元。详见表。
  六、纠正冤假错案
  县人民法院建立以来,遵照党的“有错必纠”的一贯政策,先后反复进行过7次较集中的案件复查来纠正冤假错案。
  1973年和1974年,根据有关落实民族政策的文件精神,对1958年平叛和反封建斗争中的扩大化案件进行了复查,共平反错案182,件、385人。
  1978年,中央批转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抓紧复査纠正冤假错案,认真落实党的政策的请示报告》,据此精神本县于1979年开始复查了 “文革”中判的“三类"案件和“恶攻”案件120件,126人。其中:反革命案52件、54人,其他案件68件、72人;“文革”前的14件、14人,“文革”中的92件、迭部县人民法院历年各类民事案件审理情况统计迭部县人民法院1985年〜1990年各类经济案件审理情况统计97人;“文革”后的14件、15人;有申诉案件66件、69人,无申诉案件54件、57人。复査后,予以平反34件,37人;改判16件,17人;维持原判70件,72人。
  1980年,对“文革”中刘少奇冤案受株连的8案8人,予以平反。
  1981年,根据中共甘南州委(81)16号、32号和中共迭部县委(81)52、81号文件,对1958年平叛和反封建斗争中扩大化遗留案件进行复查,共复查373件、581人,平反294人,改判4人,维持原判283人。
  1983年1月,中央办公厅转发的公安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复查平反政法系统经手办理的冤假错案的意见的报告》,要求各地党委和公检法抓紧进行复查。又根据中共甘肃省委(82)80号、(83)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对1958年平叛和反封建斗争扩大化遗留问题涉及案件,在历次复査纠正的基础上,对原复查中维持原判的案件544人采取回头看,重新进行了复查,复查后予以平反256人,免予刑事处分54人,维持原判234人。
  1984年,遵照省委(82)80号、(83)12号和州委(82)70号文件精神,又对上年复査案件中维持原判的案件和历次复査中漏査的案件,再次进行复查,共复查241人,其中平反12人,免于刑事处分51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85人,仍维持原判49人。
  1986年,遵照中央办公厅(86)6号和省委(86)54号文件精神,对1958年平叛、反封建斗争扩大化遗留问题和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的案件,又一次对部分重点案件进行复查,共复査70件、78人,平反18件、18人,改判2件、2人,维持原判50件、58人。

知识出处

迭部县志

《迭部县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出版社

迭部县是甘肃省内一块富饶美丽的、熠熠生辉的绿色宝石,又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古文化发祥地区之一。千百年来,勤劳质朴的藏族人民在这片沃土上,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与可歌可泣的发展历史。现代史上,迭部曾对中国革命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当地进步群众和上层人士给予红军协助与接济,他们让道引路、开仓放粮,协助修复栈道、支持红军北上抗日,与红军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长征又在迭部留下了腊子口战役和中共中央俄界会议遗址等革命胜迹,如今成为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迭部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尤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工、农、林、牧业生产及交通、水电、通讯、文教、卫生、商业、城乡建设等项事业的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县境丰富的森林资源在30年的开发利用中,为国家建设提供了近千万立方米的优质木材,创造了近40亿元的产值,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迭部悠久的历史和巨变的现实,应该荣载史册,誉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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