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方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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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迭部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88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地方行政机构
分类号: D035.5
页数: 8
页码: 514—521
摘要: 本节主要讲述了迭部县的地方行政机构,介绍了迭部县解放后至建县前地方政权建设、县人民政府和基层政权等内容。
关键词: 政治 政权政协 地方行政

内容

一、解放后至建县前地方政权建设
  (一)上、下迭部的政权建设
  上、下迭部解放前属卓尼杨土司辖区。1949年9月11日迭部地区随卓尼实现和平解放后,于1951年4月,中共卓尼工委始派工作组进驻迭部开展工作。1952年9月,又分别给上迭部和下迭部派进两个工作组,开始筹建区级政权,梁景鹏任上迭工作组组长,张杨德、孙清祥任副组长;李彦林任下迭工作组组长,贾世杰任副组长。
  1956年1月16日 ,卓尼工委决定将上、下迭两个区工作组更名区公所,成立区人民政府。并着手筹建乡级政权。
  1957年10月,上迭区组建了扎尕那、哇巴、当多、买麻、白麻、中山6个乡人民委员会;下迭区组建了卡坝、沙录哇、桑坝、达拉、尖尼安子、多儿、阿夏7个乡人民委员会。多儿乡和阿夏乡后于1958年10月合并为多儿阿夏乡。
  1958年11月〜12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上迭区改为上迭人民公社,下迭区改为下迭人民公社。
  1958年12月底调整行政区划,遂于1959年1月起,上迭公社随卓尼县并入临潭县,下迭公社与舟曲县合并建立龙叠县。上迭公社时辖电尕、益哇两个管理区(大队级);下迭公社辖达拉、卡坝、麻牙、多儿、阿夏、桑坝6个管理区。1959年12月6日,临潭县将上迭公社划分为扎尕那、电东两个公社。1960年1月14日 ,龙叠县将下迭公社划分为麻牙、卡坝、桑坝、达拉4个公社。
  (二)洛大、腊子地区的政权建设
  今洛大、腊子二乡和桑坝乡的道藏、查哇二村,解放前属岷县所辖,曾设洛大乡。1949年解放后,岷县仍设洛大乡。
  1953年10月甘南州成立时,省委决定将洛大乡划归舟曲县,至1954年由舟曲县正式接管。
  1958年洛大乡与舟曲巴藏、立节合并为巴藏公社,洛大为管理区。1960年1月14日,洛大又从巴藏公社中划出单独成立洛大公社;同时还将原洛大乡所辖的道藏、查哇二村划入新建的桑坝乡辖。
  二、县人民政府
  (一)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决定成立迭部县。遂将临潭县所辖电尕、益哇两个公社(原上迭区),龙叠县所辖麻牙、卡坝、达拉、桑坝4个公社(原下迭区)和洛大公社(含腊子)划归新建的迭部县辖。
  1962年1月1日迭部县正式成立,并设立县人民政府机构,称迭部县人民委员会。甘南州委任命刘德全为县长,佴占海为副县长。4月,又任强作仁为副县长。
  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机构随即逐个设立,至当年5月已设有:办公室、民政科、公安局、文教卫生科、经济计划委员会、财政科、税务局、粮食科、商业局、农牧科,法院、检察院、人行、邮电局。基层共设10个乡,至1964年增至12个乡。乡下设公社(大队级)和生产队两级。
  建县至1966年5月“文革”前的4年中,迭部县的政权建设及县人民政府机构日臻完备,政府工作逐步走向正规,人民民主专政得到不断巩固和加强。期间,共召开了三次县人民代表大会。
  1962年10月召开的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一届县人委领导人,刘德全当选为县长,刘成功、强作仁、佴占海(藏)、杨告告(藏)当选为副县长。1963年4月佴占海调县委任职。1963年7月召开的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二届县人委领导人,刘德全当选为县长,刘成功、强作仁、杨告告当选为副县长。1963年12月县长刘德全调离,王仲成于1964年1月接任县长职务;副县长刘成功于1965年6月调离。
  1965年8月召开的第三届人代会上,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三届人民委员会,由19人组成,王仲成当选为县长,强作仁、杨告告(藏)当选为副县长。
  (二)“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县委、县人委的领导人和工作机构因遭受红卫兵和群众组织的揪斗冲击而无法开展正常工作,陷于瘫痪。1967年4月驻军和人武部介入地方执行“三支两军”后,在人武部党委的主持下成立了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生产指挥部。
  1968年6月15日,根据甘肃省革命委员会甘革组(68)501号文件批示,成立迭部县革命委员会。县革委会由23名委员组成(空4名),并由苑尚林 (军)、黄启毅(军)、王杰、曹怀有、宁学义、周金福、杨加草(藏)(空4名)11人组成常委,苑尚林任主任,王杰、宁学义、周金福、杨加草任副主任。1970年10月,革委会班子进行调整,增补朵吉尚(藏)马长和(回、军)、谢兴贵、秦维荣(藏)、杨发恕为副主任。1971年2月,谢兴贵、秦维荣调县委任职,1972年10月,增补张荣臣为副主任。1973年11月,主任苑尚林调离,朵吉尚(藏)接任主任。1974年9月张荣臣调离。1975年,傅九大(藏)、杨发荣(藏)、丹智草(女、藏)增补为副主任马长和调离。1976年傅九大调离,王正远增补为副主任。
  县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一室三部”即:办公室、政治部、保卫部、生产指挥部,取代了县人委全部工作机构。1973年后陆续撤销保卫部、政治部和生产指挥部,恢复和成立了政府办公室、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农牧局、粮食局、财政局、商业局、税务局、经计委、文教局、卫生局、工交局、广播局、水电局、农机局、计划生育办公室、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物资局、体委、中国人民银行迭部县支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迭部县支行、邮电局、地震台、气象站,共26个工作部门。
  期间,12个乡革命委员会于1968年12月,根据甘南州革委会“乡改人民公社的通知”改称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结束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的历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使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内,革命委员会一直延续到1980年12月。1979年5月第四届县人代会上,包建荣(藏)当选为主任,刘永杰、丹智草(女、藏)、李铭当选为副主任;选出委员21人。
  1980年12月至1981年1月召开的迭部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撤销了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和建立迭部县人民政府;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五届人民政府领导人,包建荣(藏)当选为县长,召尕次力(藏)、杨道生(藏)、杨加措(藏)、杨志红(藏)、杨老让(藏)当选为副县长。1982年增补李道吉(藏)、张润为副县长;杨老让(藏)被撤销副县长职务。1983年10月,调整政府班子,县长包建荣调离,李道吉接任县长;增补蒙炯明、卫东海(藏)为副县长;召尕次力、杨道生、杨加措、杨志红四位副县长调离。
  1984年1月第六届县人代会上,李道吉当选为第六届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润、蒙炯明、卫东海当选为副县长。1986年1月张润、蒙炯明调离,年内又增补黄嘉义、汪鱼蛟为副县长。
  1987年3月第七届县人代会上,李道吉连选为第七届县人民政府县长,卫东海(藏)、黄嘉义、汪鱼蛟当选为副县长。
  1990年2月第八届县人代会上,沙拜次力(藏)当选为第八届县人民政府县长,卫东海、王增泰、杨志昌(藏)当选为副县长。
  这一时期内,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至1990年底,共设有:办公室、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劳动人事局、宗教局、经计委、物委、统计局、物资局、乡镇局、文教局、卫生局、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工商局、供销社、科委、城建局、县志办、林业局、护林办、粮食局、商业局、农牧局、计生委、工交局、广播局、农机局、水电局、体委、邮电局、建行、人行、工商行、农行、区划办、监察局、档案局、社保局、法制局、边界办,共43个工作部门。其中,人行、工商行、农行、建行等金融单位改由省州垂直管理,与政府系列脱钩。迭部县人民政府历届领导人名单续表
  注:第四届仍称革委会,故列入县革委会正副主任名单。
  三、基层政权
  (一)解放前的基层行政机构
  迭部境内,虽然县级政权建立时间较短,但基层行政机构的设立较为悠久。清代至民国,卓尼土司将迭部辖区划分为“后山十四旗”,由各旗旗长、总管管理行政事务。民国末年,推行“改土归流”,在乡村编组保甲。卓尼设治局将其迭部辖区编为2乡、26保、283甲,其中上迭乡12保、140甲,下迭乡14保、143甲。解放前属岷县所辖的洛大、腊子地区,由•岷县设立洛大乡,下编5保。
  (二)区、乡政权
  解放后,岷县首先在其管辖的洛大、腊子地区设立洛大乡。卓尼工委给境内派进上、下迭两个工作组筹建基层政权,于1956年1月始建上迭、下迭两个区公所,成立区人民政府。1957年10月上、下迭共建立12个乡人民委员会,乡政府配乡长、副乡长1人〜3人。1958年底,上、下迭区公所分别改为上迭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和下迭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59年上、下迭分别划给临潭县和龙叠县管理时,迭部境内原有的两个公社划分为扎尕那、电迭部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尕、麻牙、卡坝、桑坝、达拉6个人民公社。公社管理委员会配社长1人,副社长1人〜2人。
  1962年建县后,将划入县境的上、下迭部和洛大腊子地区,在原有公社建置的基础上重新划分并建立了益哇、电尕、达拉、卡坝、麻牙、多儿、阿夏、桑坝、腊子、洛大10个乡人民委员会。1964年又新建尼傲、花园两个乡,全县共辖12个乡人民委员会。乡人委配乡长、副乡长2人〜3人。1968年初,各乡均成立革命委员会,并于12月改称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公社革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2人。是年,腊子公社改名腊子口公社。1981年1月县五届人代会后撤销公社革委会,建立公社管理委员会。1983年,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撤销人民公社政社合一制,建立乡人民政府。乡政府设乡长、副乡长2人〜3人,并设文书、武装部长、经委主任、妇联主任、司法干事、民政干事、计划生育专干、教育干事等行政干部若干人。1985年6月麻牙乡更名为旺藏乡。
  (三)村民委员会
  1962年建县后公社改乡,乡以下农村基层组织则称为公社。1968年乡又改为人民公社后,原乡属公社均更名为生产大队,大队成立革命委员会,由正副主任、委员数人、文书等组成。1981年1月,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撤销大队革委会,改为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根据中央、省实施政社分开建立人民政府的通知精神,在建立各乡人民政府的同时,改大队管委会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一般由一至数个自然村组成。村委会根据甘肃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乡政府的主持下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任期3年,村委会是农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它的职能是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办好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村委会还设文书、妇女主任、民兵、调解、治保等组织。1990年全县12乡共有村民委员会52个。
  (四)村民小组
  村民小组是基层最小的组织机构。1958年前以自然村为基层最小单位进行管理。1962年建县后,乡下设公社,公社以下设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多为一村一队。生产队设队长、副队长、会计、保管员。1968年生产队成立革命领导小组,由组长、会计、保管等数人组成。1981年撤销革命领导小组,改设正、副队长。1984年根据甘肃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试行办法》的规定,改生产队为村民小组。村民小组的负责人,在村委会的主持下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任期3年。村民小组由村长、副村长、会计2人〜3人组成。村民小组多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较大村庄则分为数个村民小组,亦有人口少的几个居民点组成一个村民小组。1990年全县共有村民小组243个。

知识出处

迭部县志

《迭部县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出版社

迭部县是甘肃省内一块富饶美丽的、熠熠生辉的绿色宝石,又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古文化发祥地区之一。千百年来,勤劳质朴的藏族人民在这片沃土上,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与可歌可泣的发展历史。现代史上,迭部曾对中国革命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当地进步群众和上层人士给予红军协助与接济,他们让道引路、开仓放粮,协助修复栈道、支持红军北上抗日,与红军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长征又在迭部留下了腊子口战役和中共中央俄界会议遗址等革命胜迹,如今成为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迭部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尤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工、农、林、牧业生产及交通、水电、通讯、文教、卫生、商业、城乡建设等项事业的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县境丰富的森林资源在30年的开发利用中,为国家建设提供了近千万立方米的优质木材,创造了近40亿元的产值,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迭部悠久的历史和巨变的现实,应该荣载史册,誉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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