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政权政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迭部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88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政权政协
分类号: D693.21
页数: 25
页码: 502—526
摘要: 本章节主要讲述了迭部县的政权政协,介绍了迭部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地方行政机构等内容。
关键词: 迭部县志 政治 政权政协

内容

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
  一、选举
  迭部自1962年建县以来,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乡(公社)人民代表大会两级代表的选举,第一届至第三届实行普选,县人代会代表均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即先由各基层选区选出乡人代会代表,再由乡人代会选举产生县人代会代表。其中,第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迭部境内原有的临潭、龙叠两县人代会代表;1979年第四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民族宗教界人士共同协商产生。从1980年底召开的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始,又恢复普选。并根据新宪法规定,县乡两级实行直接选举,即由基层选区选民一次直接选举产生乡、县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时选举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举时,县上成立选举委员会,各选区成立选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选举工作。
  (一)选区
  1980年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将全县各行业和乡村划分为61个选区,293个选民小组。各乡52个大队各划1个选区。县直机关划3个选区:县革委会及农林水牧系统为一个选区,县委各部及群财粮贸金融工交农机系统为一个选区,公检法及文卫体育广播电影中队等单位为一个选区;迭部林业局划4个选区:即白云,一场和施工队,三场和四场,二场和五场;七九二矿划两个选区:停车场汽修车队,矿机关水冶厂供电所。
  1983年底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将县直机关、各乡村和在迭省属企业划分为69个选区。县直机关3个选区:县委机关及群财粮贸金融工交农机等42个单位为一个选区,政府及文卫农林水牧35个单位为一个选区,人大机关及公检法体育广播等17个单位为一个选区;各乡以大队为单位划分60个选区;迭部林业局划为四个选区;七九二矿同上届仍划两个选区。
  1986年底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在选区划分上,根据甘肃省《选举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一个选区一般能产生一至三名代表为宜”的原则,和中办发(86)36号文件精神,将全县机关农村共划分为169个选区。其中,机关单位10个选区:即县委部门、政府部门、文教系统、卫生系统、商贸系统、工交、农林水牧、公检法邮电、四行公路段、人大政协人武部;在迭省属单位两个选区:即迭部林业局和七九二矿各设1个选区;农村大队设大选区,大选区以下共分157个小选区。
  1989年10月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将全县城乡共划为69个选区,其中,县直机关各单位同上届划为10个选区:县委机关16个单位,政府机关27个单位,文教系统10个单位,卫生系统7个单位,商贸系统14个单位,工交系统11个单位,农林水牧18个单位,公检法邮电10个单位,四行公路段9个单位,人大政协武装部3个单位各为一个选区;在迭省属企业3个选区;迭部林业局、七九二矿、舟曲林业局五六场;各乡村共划56个选区。各乡和省属单位,在大选区内按地域又划分为若干小选区。
  (二)选民
  1980年换届选举时,全县总人口为43276人,其中登记的18岁以上有选举权的选民24313人,占总人口数的56.18%。
  1983年底换届选举时,全县总人口为45003人,其中登记的18岁以上有选举权的选民25437人,占总人口数的56.52%。
  1986年底换届选举时,全县总人口为45413人,其中登记的18岁以上有选举权的选民26427人,占总人口数的58.19%。选民中男性公民14446人,女性11981人。
  1989年换届选举时,全县总人口为49307人,其中登记的18岁以上有选举权的选民28982人,占总人口数的58.78%。
  (三)人民代表
  1980年换届选举时,上级下达迭部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县代表名额110名,经各选区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当选代表110名,占下达名额的100%。乡代表名额,由县选举委员会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县社选举实施细则》(草案)规定,决定分配各乡代表选举名额400名,当选400名,占分配名额的100%。
  1983年底换届选举时,上级分配给迭部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县代表名额105名,当选105名,占分配名额的100%。乡代表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分配名额400名,当选400名,占分配名额的100%。
  1986年底换届选举时,上级分配给迭部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县代表名额105名,实际当选103名,占分配名额的98・1%。乡代表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分配名额331名,当选331名,占分配名额的100%。并选出人民陪审员18名。
  1989年换届选举时,上级下达迭部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县代表名额100名,当选100名,当选率为100%。各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甘肃省实施选举细则》中“按30名为基数,按人口千人增加1名代表名额的原则确定”精神,决定12个乡的代表名额为393名,当选393名,当选率100%。选出县人民法院和林区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6名。
  二、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迭部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2年10月22日至11月1日,在县委县人委驻地电尕寺召开了迭部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这次大会是迭部建县后当年召开的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出席这次会议的22名代表,是以原临潭、龙叠两县换届选举中迭部境内选出的人民代表为基础,组成本届人民代表。其中,藏族代表12人,汉族10人;女代表4人。列席31人。会议学习了全国人大二届三次会议精神和中共西北局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刘德全所作的县人委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县人委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领导人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选出县长、副县长5人。
  (二)迭部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3年7月2日至7日,在县委、县人委驻地哇都卡召开了迭部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民代表73人,其中:女代表15人,藏族50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上年财政决算和当年财政预算以及发展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领导人和法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构成表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选出县长、副县长4人。
  (三)迭部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5年8月18日至25日 ,在县城召开了迭部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62人,其中:藏族50人,女代表19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强作仁所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1963年、1964年财政预、决算和1965年预算安排(草案)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9名,县长、副县长3人;选出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还选出出席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名。
  翌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2月县人委因领导人受到冲击而陷于瘫痪。1968年6月15日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后,县人委职权被取代。
  (四)迭部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79年5月1日至4日,在县城召开了迭部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180名,其中:女代表29人,藏族102人,工人11人,农牧民90人,其它劳动者6人,干部54人,:知识分子10名,人民警察1人,爱国人士5人,党员149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讨论通过了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本届县革命委员会委员21人,主任、副主任4人;选出了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
  (五)迭部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12月29日至1981年1月4日在县城召开。应出席代表110人,其中:女代表7人,藏族82人,农牧民51人,工人2人,干部47人,知识分子5人,宗教界人士3人,解放军2人,党员80人。出席会议代表93人,列席代表41人。大会主席团由兰文选(藏)、包建荣(藏)等25人组成,李铭为大会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议案审查委员会由6人组成。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包建荣所作的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8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1年财政预算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批准几个报告的决议;大会根据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撤销了县革命委员会,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3人,主任、副主任3人;选举产生了迭部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6人,选举产生了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从此,正式设立迭部县人大常委会,恢复迭部县人民政府。
  第二次会议,于1982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96人,列席代表4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政府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及1982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五届一次会议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以上几个报告的决议;补选了人大常委会委员4人,副主任1人,政府副县长1人。会议还选出出席甘南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4人。
  (六)迭部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1月4日至10日在县城举行。应出席代表105人,出席代表105人,其中:女代表20人,藏族79人,汉族24人,其他民族2人;农牧民54人,干部38人,解放军2人,工人4人,民主人士和知识分子7人;党员74人。列席代表67人,政协委员列席了会议。大会主席团由杨镇刚(藏)、李道吉(藏)等21人组成,秘书长丹智草(女、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6人组成,议案审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召尕次力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李道吉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讨论通过了批准六个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5人,主任、副主任3人,县政府正、副县长4人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4月12日至16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88人,列席9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财政、国民经济等6个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批准几个报告的决议;会议补选了2名常委会委员,罢免了1名委员。
  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4月17日至22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82人,列席会议的各部门负责人69人,特邀代表1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林区基层法院、财政、国民经济计划等7个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批准以上7个报告的决议;还听取了六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七)迭部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3月3日至7日在县城召开。应到代表103人,实际出席代表103人,其中:女代表12人;藏族79人,汉族24人;农牧民53人,干部44人,军人1人,工人2人,民主人士3人;知识分子22人,党员84人。特邀代表7人,列席会议的各部门负责人43人,政协委员39人列席了会议。大会主席团由杨镇刚(藏)、召尕次力(藏)、李道吉(藏)等19人组成,丹智草(女、藏)任大会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各由5人组成。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召尕次力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李道吉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并听取和审议了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和林区基层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报告,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六届三次会议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批准以上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3人,主任、副主任3人.;选举产生了本届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4人;还选出出席甘南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4名。
  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4月15日至21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100名,列席会议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4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法院、检察院、林区基层法院、财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等报告;讨论通过了几个报告的决议;补选了一名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三次会议,于1989年4月17日至21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代表98名,县委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政协委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财政、国民经济等报告;讨论通过了批准几个报告的决议。
  (八)迭部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2月14日至18日在县城召开。本届应出席代表100人,其中:女代表13人;藏族80人,汉族20人;农牧民45人,干部50人,工人2人,解放军1人,宗教界2人;知识分子24人;党员70人。出席代表98人;列席会议的县委县政府部门负责人55人,特邀在迭省属企业领导人和离退休老干部5人,县政协委员40人列席了大会。大会主席团由杨镇刚(藏)、召尕次力(藏)、沙拜次力(藏)等19人组成,常务主席7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3个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几个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5人,主任、副主任5人;选举产生了本届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4人;选出了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九)迭部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3月2日至7日在县城召开,应到代表100人,出席代表96名,其中:女代表10人,藏族84人,汉族16人,宗教界人士2人,农牧民45人,干部50人,党员73人,工人2人,军人1人。县委、政府部门负责人、特邀省属企业领导、老干部代表,县政协委员等列席了会议。大会主席团由贾世贵(藏)、丹智草(女、藏)、沙拜次力(藏)、王春华 (藏)、才主九(藏)、洪世忠、王曾泰、宁学义、张正中等19人组成。丹智草兼任大会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各由5人组成。大会听取和审议了闵权政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沙拜次力所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以及财政预算、经济计划报告和法院、检察院、林区基层法院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批准以上11个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1人,主任、副主任4人;选举产生了本届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5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还选出了出席甘南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5人。
  三、县人大常委会机构
  根据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于1981年1月4日第五届县人代会上选举产生并正式成立了迭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13名委员组成,兰文选(藏)当选为主任,李道吉(藏)、尕藏旦巴加措(藏)当选为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为县级常设机构,是迭部县最高权力机关。常委会下设办公室为工作机构。
  在县五届人大二次会议(1982年1月)上,补选召尕次力(藏)为副主任。1982年3月副主任李道吉调政府工作。1983年10月主任兰文选调离。
  1984年1月4日县六届人代会上,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迭部县人大常委会历届领导人名单委员15人,召尕次力(藏)当选为主任,丹智草(女、藏)、东藏旦巴加措 (藏)当选为副主任。
  1987年3月7日县第七届人代会上,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3人,召尕次力(藏)连选为人大主任,丹智草(女、藏)、才主九 (藏)选为副主任。
  1990年2月18日县八届人代会上,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5人,闵权政(藏)当选为人大主任,丹智草(女、藏),才主九 (藏)、洪世忠、班代(藏)当选为副主任。
  同年7月,常委会工作机构又增设了财经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后又增设代表工作委员会。至此,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四委一室全部建立健全,一般由常委会驻会委员兼任主任,使人大机关的正常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四、提案处理
  在历届(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全县城乡人民代表均向大会提出很多涉及发展本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改善人民生活条件等方面的议案、意见和建议,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再由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列入提案的,转交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办理情况均由承办单位答复人民代表和人大常委会。
  1981年1月至1984年1月五届人大3年任期内,第一次会议提出提案101件,第二次会议提出75件,共176件。提案内容包括落实林业政策,划分护村林,兑现护林报酬,清理困山材,解决高山村寨人畜饮水,修筑防洪设施,架设农电线路等方面。其中部分林业政策、人畜饮水工程等项目已得到解决,部分已列入今后发展规划,暂无力解决的都件件向人民代表回复说明。
  1984年1月至1987年3月六届人大3年任期内,第一次会议提出提案92件,第二次会议提出94件,第三次会议提出90件,共276件。议案内容包括要求开办寄宿制学校,高寒山村农转牧,修建人畜饮水工程,以及其他基本建设,宗教、劳资等方面的提案。其中部分提案已落实办理,先后分批将县内地处高寒阴湿区的10个乡、25个村委会所属65个村民小组上报批准退农转为以牧为主。1986年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上已作出分期把公社学校办成寄宿制学校的规划。县藏中已建成开办。人畜饮水工程及其他部分提案也已落实办理和正在办理。
  1987年3月至1990年2月七届人大3年任期内,第一次大会提出提案116件,第二次大会提出98件,第三次大会提出69件,共283件。提案内容主要包括林、农、水电、人畜饮水、城建等方面的建设项目,还有扶贫、广播电视、文教卫生、村庄搬迁等方面要解决的问题。办理情况基本相同于以往办理的三种情况:部分已落实办理或正在办理,部分列入发展规划,暂无力办的说明理由。
  1990年2月八届一次人代会上,提出提案104件,其中已经办理26件,占.25%;正在办理14件,占13.5%;列入八五计划或十年规划的36件,占34.6%;暂无力办的28件,占26%。
  五、依法行使人大职权
  (一)监督
  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县人大常委会自设立以来,依照《组织法》的规定,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对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林区基层法院的工作行使监督权。通过每年召开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两月召开一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听取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报告;通过执法检查,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人民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督促提案办理,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等形式,实施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搞好工作。
  五届人大任期内,共召开过两次人民代表大会,22次常委会。召开代表大会期间全县人民代表共同认真审议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议上,先后听取和审议了 “一府两院"关于财政、国民经济、民族教育、林业、畜牧业等15项专题汇报。
  六届人大任期内,共召开过3次人民代表大会,26次常委会议。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依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充分行使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人大常委会重点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对矿区污染监测、野生动植物保护、打击刑事犯罪、物价检查、食品卫生、教育、乡镇企业等方面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16项。在审议的同时,都相应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七届人大任期内,共召开过3次人民代表大会,20次人大常委会。除历次人代会上照例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外,人大常委会增大了监督的范围,先后在20次常委会上,有侧重地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农牧业生产、计划生育、宗教活动管理、审判和执法、维护社会治安,以及贯彻《森林法》、《土地法》、《婚姻法》等情况的专题汇报37项。
  八届人大任期内,共召开了3次人民代表大会,22次常委会。常委会侧重听取和审议了《义务教育法》、《森林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和二五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医疗卫生、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汇报31项。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12名职能局长的述职报告。
  (二)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根据地方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范围,依法行使了对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法院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和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在任免中较好地体现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县委推荐任命的干部,先由人大党组讨论统一认识后提交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凡决定或通过被任命的干部均由人大常委会颁发藏汉两文任命书,以增强其公仆意识。
  五届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干部36人,其中任命31人,免职5人。
  六届人大常委会共任免72人,其中任命64人,(包括两名副县长),免职8人。
  七届人大常委会共任免65人,其中任命58人,免职7人。
  八届人大常委会共任免58人,其中任命38人,免职20人。
  (三)对重大事项的决定
  县人大常委会依照地方组织法规定,行使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决定权。1982年以来,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曾对本县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某些重大事项,作出决议下发全县贯彻实施。
  1983年11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贯彻执行种草种树,发展畜牧业方针的决议》。1984年3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保护珍贵稀有动物的决议》。
  1986年11月22日,作出了《关于批准迭部县城总体规划的决议》。
  1987年4月24日,作出了《关于迭部县教育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决议》。
  1987年9月10日,又作出了《关于迭部县农业资源调查及综合农业区划的决议》。
  第二节地方行政机构
  一、解放后至建县前地方政权建设
  (一)上、下迭部的政权建设
  上、下迭部解放前属卓尼杨土司辖区。1949年9月11日迭部地区随卓尼实现和平解放后,于1951年4月,中共卓尼工委始派工作组进驻迭部开展工作。1952年9月,又分别给上迭部和下迭部派进两个工作组,开始筹建区级政权,梁景鹏任上迭工作组组长,张杨德、孙清祥任副组长;李彦林任下迭工作组组长,贾世杰任副组长。
  1956年1月16日 ,卓尼工委决定将上、下迭两个区工作组更名区公所,成立区人民政府。并着手筹建乡级政权。
  1957年10月,上迭区组建了扎尕那、哇巴、当多、买麻、白麻、中山6个乡人民委员会;下迭区组建了卡坝、沙录哇、桑坝、达拉、尖尼安子、多儿、阿夏7个乡人民委员会。多儿乡和阿夏乡后于1958年10月合并为多儿阿夏乡。
  1958年11月〜12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上迭区改为上迭人民公社,下迭区改为下迭人民公社。
  1958年12月底调整行政区划,遂于1959年1月起,上迭公社随卓尼县并入临潭县,下迭公社与舟曲县合并建立龙叠县。上迭公社时辖电尕、益哇两个管理区(大队级);下迭公社辖达拉、卡坝、麻牙、多儿、阿夏、桑坝6个管理区。1959年12月6日,临潭县将上迭公社划分为扎尕那、电东两个公社。1960年1月14日 ,龙叠县将下迭公社划分为麻牙、卡坝、桑坝、达拉4个公社。
  (二)洛大、腊子地区的政权建设
  今洛大、腊子二乡和桑坝乡的道藏、查哇二村,解放前属岷县所辖,曾设洛大乡。1949年解放后,岷县仍设洛大乡。
  1953年10月甘南州成立时,省委决定将洛大乡划归舟曲县,至1954年由舟曲县正式接管。
  1958年洛大乡与舟曲巴藏、立节合并为巴藏公社,洛大为管理区。1960年1月14日,洛大又从巴藏公社中划出单独成立洛大公社;同时还将原洛大乡所辖的道藏、查哇二村划入新建的桑坝乡辖。
  二、县人民政府
  (一)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决定成立迭部县。遂将临潭县所辖电尕、益哇两个公社(原上迭区),龙叠县所辖麻牙、卡坝、达拉、桑坝4个公社(原下迭区)和洛大公社(含腊子)划归新建的迭部县辖。
  1962年1月1日迭部县正式成立,并设立县人民政府机构,称迭部县人民委员会。甘南州委任命刘德全为县长,佴占海为副县长。4月,又任强作仁为副县长。
  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机构随即逐个设立,至当年5月已设有:办公室、民政科、公安局、文教卫生科、经济计划委员会、财政科、税务局、粮食科、商业局、农牧科,法院、检察院、人行、邮电局。基层共设10个乡,至1964年增至12个乡。乡下设公社(大队级)和生产队两级。
  建县至1966年5月“文革”前的4年中,迭部县的政权建设及县人民政府机构日臻完备,政府工作逐步走向正规,人民民主专政得到不断巩固和加强。期间,共召开了三次县人民代表大会。
  1962年10月召开的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一届县人委领导人,刘德全当选为县长,刘成功、强作仁、佴占海(藏)、杨告告(藏)当选为副县长。1963年4月佴占海调县委任职。1963年7月召开的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二届县人委领导人,刘德全当选为县长,刘成功、强作仁、杨告告当选为副县长。1963年12月县长刘德全调离,王仲成于1964年1月接任县长职务;副县长刘成功于1965年6月调离。
  1965年8月召开的第三届人代会上,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三届人民委员会,由19人组成,王仲成当选为县长,强作仁、杨告告(藏)当选为副县长。
  (二)“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县委、县人委的领导人和工作机构因遭受红卫兵和群众组织的揪斗冲击而无法开展正常工作,陷于瘫痪。1967年4月驻军和人武部介入地方执行“三支两军”后,在人武部党委的主持下成立了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生产指挥部。
  1968年6月15日,根据甘肃省革命委员会甘革组(68)501号文件批示,成立迭部县革命委员会。县革委会由23名委员组成(空4名),并由苑尚林 (军)、黄启毅(军)、王杰、曹怀有、宁学义、周金福、杨加草(藏)(空4名)11人组成常委,苑尚林任主任,王杰、宁学义、周金福、杨加草任副主任。1970年10月,革委会班子进行调整,增补朵吉尚(藏)马长和(回、军)、谢兴贵、秦维荣(藏)、杨发恕为副主任。1971年2月,谢兴贵、秦维荣调县委任职,1972年10月,增补张荣臣为副主任。1973年11月,主任苑尚林调离,朵吉尚(藏)接任主任。1974年9月张荣臣调离。1975年,傅九大(藏)、杨发荣(藏)、丹智草(女、藏)增补为副主任马长和调离。1976年傅九大调离,王正远增补为副主任。
  县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一室三部”即:办公室、政治部、保卫部、生产指挥部,取代了县人委全部工作机构。1973年后陆续撤销保卫部、政治部和生产指挥部,恢复和成立了政府办公室、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农牧局、粮食局、财政局、商业局、税务局、经计委、文教局、卫生局、工交局、广播局、水电局、农机局、计划生育办公室、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物资局、体委、中国人民银行迭部县支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迭部县支行、邮电局、地震台、气象站,共26个工作部门。
  期间,12个乡革命委员会于1968年12月,根据甘南州革委会“乡改人民公社的通知”改称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结束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的历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使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内,革命委员会一直延续到1980年12月。1979年5月第四届县人代会上,包建荣(藏)当选为主任,刘永杰、丹智草(女、藏)、李铭当选为副主任;选出委员21人。
  1980年12月至1981年1月召开的迭部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撤销了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和建立迭部县人民政府;选举产生了迭部县第五届人民政府领导人,包建荣(藏)当选为县长,召尕次力(藏)、杨道生(藏)、杨加措(藏)、杨志红(藏)、杨老让(藏)当选为副县长。1982年增补李道吉(藏)、张润为副县长;杨老让(藏)被撤销副县长职务。1983年10月,调整政府班子,县长包建荣调离,李道吉接任县长;增补蒙炯明、卫东海(藏)为副县长;召尕次力、杨道生、杨加措、杨志红四位副县长调离。
  1984年1月第六届县人代会上,李道吉当选为第六届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润、蒙炯明、卫东海当选为副县长。1986年1月张润、蒙炯明调离,年内又增补黄嘉义、汪鱼蛟为副县长。
  1987年3月第七届县人代会上,李道吉连选为第七届县人民政府县长,卫东海(藏)、黄嘉义、汪鱼蛟当选为副县长。
  1990年2月第八届县人代会上,沙拜次力(藏)当选为第八届县人民政府县长,卫东海、王增泰、杨志昌(藏)当选为副县长。
  这一时期内,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至1990年底,共设有:办公室、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劳动人事局、宗教局、经计委、物委、统计局、物资局、乡镇局、文教局、卫生局、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工商局、供销社、科委、城建局、县志办、林业局、护林办、粮食局、商业局、农牧局、计生委、工交局、广播局、农机局、水电局、体委、邮电局、建行、人行、工商行、农行、区划办、监察局、档案局、社保局、法制局、边界办,共43个工作部门。其中,人行、工商行、农行、建行等金融单位改由省州垂直管理,与政府系列脱钩。迭部县人民政府历届领导人名单续表
  注:第四届仍称革委会,故列入县革委会正副主任名单。
  三、基层政权
  (一)解放前的基层行政机构
  迭部境内,虽然县级政权建立时间较短,但基层行政机构的设立较为悠久。清代至民国,卓尼土司将迭部辖区划分为“后山十四旗”,由各旗旗长、总管管理行政事务。民国末年,推行“改土归流”,在乡村编组保甲。卓尼设治局将其迭部辖区编为2乡、26保、283甲,其中上迭乡12保、140甲,下迭乡14保、143甲。解放前属岷县所辖的洛大、腊子地区,由岷县设立洛大乡,下编5保。
  (二)区、乡政权
  解放后,岷县首先在其管辖的洛大、腊子地区设立洛大乡。卓尼工委给境内派进上、下迭两个工作组筹建基层政权,于1956年1月始建上迭、下迭两个区公所,成立区人民政府。1957年10月上、下迭共建立12个乡人民委员会,乡政府配乡长、副乡长1人〜3人。1958年底,上、下迭区公所分别改为上迭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和下迭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59年上、下迭分别划给临潭县和龙叠县管理时,迭部境内原有的两个公社划分为扎尕那、电迭部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尕、麻牙、卡坝、桑坝、达拉6个人民公社。公社管理委员会配社长1人,副社长1人〜2人。
  1962年建县后,将划入县境的上、下迭部和洛大腊子地区,在原有公社建置的基础上重新划分并建立了益哇、电尕、达拉、卡坝、麻牙、多儿、阿夏、桑坝、腊子、洛大10个乡人民委员会。1964年又新建尼傲、花园两个乡,全县共辖12个乡人民委员会。乡人委配乡长、副乡长2人〜3人。1968年初,各乡均成立革命委员会,并于12月改称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公社革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2人。是年,腊子公社改名腊子口公社。1981年1月县五届人代会后撤销公社革委会,建立公社管理委员会。1983年,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撤销人民公社政社合一制,建立乡人民政府。乡政府设乡长、副乡长2人〜3人,并设文书、武装部长、经委主任、妇联主任、司法干事、民政干事、计划生育专干、教育干事等行政干部若干人。1985年6月麻牙乡更名为旺藏乡。
  (三)村民委员会
  1962年建县后公社改乡,乡以下农村基层组织则称为公社。1968年乡又改为人民公社后,原乡属公社均更名为生产大队,大队成立革命委员会,由正副主任、委员数人、文书等组成。1981年1月,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撤销大队革委会,改为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根据中央、省实施政社分开建立人民政府的通知精神,在建立各乡人民政府的同时,改大队管委会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一般由一至数个自然村组成。村委会根据甘肃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乡政府的主持下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任期3年,村委会是农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它的职能是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办好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村委会还设文书、妇女主任、民兵、调解、治保等组织。1990年全县12乡共有村民委员会52个。
  (四)村民小组
  村民小组是基层最小的组织机构。1958年前以自然村为基层最小单位进行管理。1962年建县后,乡下设公社,公社以下设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多为一村一队。生产队设队长、副队长、会计、保管员。1968年生产队成立革命领导小组,由组长、会计、保管等数人组成。1981年撤销革命领导小组,改设正、副队长。1984年根据甘肃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试行办法》的规定,改生产队为村民小组。村民小组的负责人,在村委会的主持下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任期3年。村民小组由村长、副村长、会计2人〜3人组成。村民小组多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较大村庄则分为数个村民小组,亦有人口少的几个居民点组成一个村民小组。1990年全县共有村民小组243个。
  第三节政协
  —、县政协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迭部县委员会,于1962年10月召开的政协第一届一次会议上宣布成立,由中共迭部县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民族宗教界人士、无党派民主人士和各界代表组成。县政协是在中共迭部县委领导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是经过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产生的。
  1962年建县至1966年5月,县政协先后于1962年10月和1965年8月召开过两届(次)政协委员会议,在此期间,虽然实行了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但县政协无常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席由县委书记王杰兼任,副主席由旺藏寺活佛尕让旦巴加措(藏)担任。政协日常工作则由县委统战部兼管。
  “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治协商会议被迫停止活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政治、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于1981年1月县政协第三届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政协第三届常务委员会委员12人,主席由县委书记赵守德(兼)任,吉一九(藏)当选为副主席。从此恢复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县政协正式成为县级常设机构,下设办公室。
  1984年1月县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5人,县委书记杨镇刚(藏)兼任主席,嵇兴隆、吉一九 (藏)当选为副主席。1985年5月,增补巴西哇(藏)为副主席。
  1987年3月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选出政协第五届常务委员会委员13人,县委书记杨镇刚继续兼任主席,吴尚智、尕让旦巴加措(藏)当选为副主席。县政协办事机构又增设了提案联络、工作、文史资料、学习宣传4个工作委员会。1988年4月增补张正中为副主席。
  1990年2月县政协第六届一次会议上,选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常委15人,召尕次力(藏)当选为专职主席,尕让旦巴加措(藏)、吴尚智当选为副主席。从本届起,政协主席一职不再由县委书记兼任,改兼职为专职。
  县政协自1981年恢复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责,积极参政议政,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团结社会各界人士,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努力,充当党委和政府的 “智囊团”;积极参加全县重要事务和人民生活重大问题的协商讨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历届政协委员会议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迭部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62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在县政府驻地电尕寺举行。出席会议的各界代表22人,列席49人。会议听取了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县人委工作报告;提出各种建议46条,提案20余件;选举产生了政协迭部县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9人,主席、副主席2人。
  第二次会议于1963年10月8日至28日举行,出席委员2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协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会议动员社会各界以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社会主义开展教育运动;会议补选了7名政协委员。
  第三次会议于1964年10月18日至29日举行,出席委员21名。会议听取了尕让旦巴加措所作的县政协二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报告;讨论了今后工作。
  (二)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8月18日至9月1日在县城举行。出席委员及代表44名,应邀和列席代表1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了县委书记王杰作的政治报告。与会代表还列席了迭部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9人,主席、副主席2人。
  (三)县政协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12月29日至1981年1月4日在县城举行。出席委员32名。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县革委会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政协工作任务和会议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县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5人,主席、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
  第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81年9月9日至15日在县城举行。出席委员31名。
  第三次会议,于1982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在县城举行。出席委员34人,邀请和列席24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委会工作报告;与会委员列席县政协历届领导人名单
  了县五届人代会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县政府工作报告;补选了委员。
  (四)县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1月9日至15日在县城举行。出席委员34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嵇兴隆代表三届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与会委员列席了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县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提案审查委员会拟订的《提案办理暂行规定》;选举产生了县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5人,主席、副主席3人,秘书长1人。
  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4月11日至16日在县城举行,出席委员3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增补了常委会委员;通过了大会政治决议。与会委员列席了县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县政府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4月16日至20日在县城举行。出席委员33人。会议听取了工作报告,通过了政治决议。与会委员列席了县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县政府工作报告。
  (五)县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3月2日至6日在县城举行,出席委员3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镇刚代表四届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与会委员列席了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县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县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5人,主席、副主席4人,秘书长1人;通过了本次会议政治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4月14日至19日在县城举行,出席委员39人。会议听取了本会工作报告;与会委员列席了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本次会议决议;补选政协副主席1人。
  第三次会议于1989年4月16日至21日在县城举行,出席委员4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本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办理情况报告;通过了本次会议政治决议;列席了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还补选了1名委员。
  (六)县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2月13日至17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会议委员51人,来自13个界别,其中少数民族35人,占68.62%;女委员3人,占6%;共产党员20人,非党人士31人。列席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尚智代表五届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了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县委书记的讲话;与会委员列席了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县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3人,主席、副主席3人;讨论通过了本次会议政治决议。
  (七)县政协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3月1日至6日在县城举行,出席会议的委员51人,来自12个界别,其中少数民族42人,占84%,女委员3人,占6%,共产党员20人,非党人士31人。会议听取了上届政协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与会委员列席并听取和讨论了县九届人代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4人,主席、副主席3人,秘书长1人。县政协历届委员会组成名额单位:人

知识出处

迭部县志

《迭部县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出版社

迭部县是甘肃省内一块富饶美丽的、熠熠生辉的绿色宝石,又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古文化发祥地区之一。千百年来,勤劳质朴的藏族人民在这片沃土上,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与可歌可泣的发展历史。现代史上,迭部曾对中国革命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当地进步群众和上层人士给予红军协助与接济,他们让道引路、开仓放粮,协助修复栈道、支持红军北上抗日,与红军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长征又在迭部留下了腊子口战役和中共中央俄界会议遗址等革命胜迹,如今成为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迭部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尤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工、农、林、牧业生产及交通、水电、通讯、文教、卫生、商业、城乡建设等项事业的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县境丰富的森林资源在30年的开发利用中,为国家建设提供了近千万立方米的优质木材,创造了近40亿元的产值,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迭部悠久的历史和巨变的现实,应该荣载史册,誉传后世。

阅读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