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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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迭部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864
颗粒名称: 第十四章 金融
分类号: F832.742
页数: 18
页码: 447-464
摘要: 解放前,迭部分别归卓尼杨土司和岷县管辖时期,民众向土司和官方缴纳的贡赋、代金,均由土官头人或衙门差官直接经管,别无专设金融机构。1978年以后,全县金融机构在改革中逐步健全和完善。1979年4月20日,正式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迭部县支行。1980年12月26日,根据国务院决定和州政府通知,再次恢复中国农业银行迭部县支行。1985年1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迭部支公司。1986年10月,又从中国人民银行迭部县支行分设出中国工商银行迭部县支行。
关键词: 迭部县 金融事业 金融管理

内容

第一节金融机构
  解放前,迭部分别归卓尼杨土司和岷县管辖时期,民众向土司和官方缴纳的贡赋、代金,均由土官头人或衙门差官直接经管,别无专设金融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卓尼县支行正式成立,遂于1954年11月在电尕设立上迭营业所,后改称电尕营业所;在旺藏设立下迭营业所。1954年初岷县人行在洛大直属乡设立洛大营业所,至1954年4月16日由省分行决定随行政区域划给舟曲县支行领导。1959年2月1日,随临 (潭)、卓(尼)两县合并,卓尼县支行并入临潭县支行,电尕营业所亦归临潭县支行辖属。下迭营业所随行政区域划归龙叠县(舟曲)支行辖属。1961年5月,龙叠县支行又在卡坝增设卡坝营业所。
  1962年迭部建县后,于当年2月1日正式成立中国人民银行迭部县支行,分别从临潭县支行和舟曲县支行接管了以上境内营业所。同年,撤销卡坝营业所增设花园营业所,花园营业所后于1988年迁至阿夏林场驻地迪让寺附近。
  1964年1月1日,单独设立中国农业银行迭部县支行,负责农村信贷业务。人民银行内分设农牧金融股„1965年12月23日根据省分行通知经县委、县人委决定从当月23日起,人、农两行正式合并。原农行下辖营业所,一律改为人民银行基层营业所。1968年成立银行“革命委员会”,1975年取销“革命委员会”称呼,恢复'中国人民银行迭部县支行”名称。1971年,在迭部林业局驻地设立白云办事处。
  1978年以后,全县金融机构在改革中逐步健全和完善。1979年4月20日,正式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迭部县支行。1980年12月26日,根据国务院决定和州政府通知,再次恢复中国农业银行迭部县支行。1985年1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迭部支公司。1986年10月,又从中国人民银行迭部县支行分设出中国工商银行迭部县支行。
  1990年,本县金融机构有人行、工商行、农行、建行、信用合作联社、保险公司6个系统,共有职工181人。
  第二节银行
  一、中国人民银行迭部县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迭部县支行于1962年2月1日成立后,按本县行政区划辖属范围.从临潭县支行接管了电尕营业所;从舟曲县支行接管了卡坝、麻牙、洛大3个营业所和洛大信用社。人民银行初设秘书、会计、信贷3个股。1964年农业银行分设后人行增设农牧金融股。1965年农行复又并入人行。是年,人行下辖3个基层营业所和6个信用社。1980年12月农行第二次恢复分设,并将城关、花园、旺藏、洛大4个营业所划归农行。1986年工商银行分设后,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是在本县履行中央银行的有关职能,具体领导和管理全县金融事业,不再直接办理对企业、个人的存、贷款业务。1990年建成三层戴帽单面营业楼一栋,建筑面积1082㎡。至1990年,人行内设人秘股、业务股、会计股、保卫股4个股和工会委员会,有职工21人,其中会计师、经济师6人。形成固定资产128.7万元,建筑面积282㎡,占地面积4594㎡。
  二、中国工商银行迭部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迭部县支行于1985年1月1日成立,初与县人民银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1986年10月单独设立。人民银行将全部存、贷款业务及白云办事处、城关储蓄所划归工商行。工商银行是国家金融政策和信贷计划管理下的专业银行,主要业务范围是办理城镇储蓄和机关团体、国营工商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及个体经营者的存、贷款业务;办理工商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各项基金存款取款业务;办理异地转帐结算、同城转帐、现金收付结算业务。还办理委托、代理、租赁、咨询和受理人民银行委托的其它经营业务。工商银行内设人事秘书、计划信贷、会计、出纳、储蓄5个股和工会委员会;下设白云办事处、城关营业所和城关东路储蓄所。1985年工商银行成立初,各项存款余额1519万元,城镇储蓄459.1万元,贷款余额418.7万元;现金收入1774万元,支出1844.2万元。1987年建成建筑面积为1297平方米的四层单面营业楼一栋。
  1990年工商银行占地面积4540平方米,建筑面积3633平方米,形成固定资产58.6万元,有职工50人。各项存款余额3272.1万元,其中城镇储蓄1398.2万元,分别比1985年增长2.15倍和3.05倍;各项贷款余额1351.6万元,增长3.23倍;现金收入4193.1万元,支出3728.4万元,分别增长2.36倍和2.02倍。(工商银行历年存款、贷款情况附表1、2)
  迭部县历年各项存款情况(工商银行)单位:万元
  三、中国农业银行迭部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迭部县支行于1964年1月1日成立,翌年与人民银行合并,1980年12月26日正式恢复。农行分设后,基层营业所划归农行领导。1984年建成建筑面积为1026平方米的三层单面营业楼一栋。1992年建成1846平方米的四层住宅楼一栋。内外机构逐步健全,内设人事秘书、计划会计、信贷、稽核、监察室、信用合作6个股(室)和工会委员会;下辖城关、花园、旺藏、洛大4个营业所,共有职工48人。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职称7人,助理级19人。占地面积3785平方米,建筑面积3391平方米。迭部县历年工商业贷款情况统计(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迭部县支行根据国家金融政策,统一管理本县国家支农资金,办理农村信贷,领导信用合作社,具体组织办理农村企事业单位存款和乡镇居民储蓄,办理各种贷款汇兑结算业务。农行在国家金融政策指导下,结合本县农村实际,积极组织资金,帮助农牧民脱贫致富,发展农村经济。农行恢复后的1980年,存款余额180.8万元,其中储蓄存款18.4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55.8万元,其中农业贷款110.8万元,商业贷款45万元;现金收入22万元,支出31万元。1990年,各项存款余额达2713万元,比1980年增长15倍;储蓄存款746万元,增长40.5倍;各项贷款余额1260万元,增长8.09倍;其中农业贷款435万元,增长3:9倍;商业贷款825万元,增长18.3倍。现金收入2449万元,支出2463万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111.3倍和79.5倍。(历年存款、贷款情况附表3、4)
  四、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迭部县支行
  1976年5月12日,在县财政局设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迭部县办事处,实迭部县农业银行历年存款余额统计迭部县农业银行历年贷款情况统计为财政局的一个业务股,始开建行业务。1979年4月22日正式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迭部县支行。1990年建成四层单面营业楼一栋,建筑面积270平方米。至1990年建行内设人秘、会计、业务信贷、储蓄、保卫5个股,有职工20人。占地面积3.67亩,建筑面积1158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52.5万元。
  迭部县国家银行历年现金收支情
  建设银行是具有财政、银行双重职能的国家专业银行。建设银行成立以来。根据国家规定对基本建设资金和信贷实行管理,对每项基建工程从设计、施工到建成交付使用,按规定对基建支出预算和财务实行管理和监督。在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中坚持按基本建设计划拨款,按基本建设程序拨款,按基本建设预算拨款,按基本建设工程进度拨款的“四按”原则。1979年到1990年,累计管理经办基本建设资金拨款5317万元。其中,省级自筹资金拨款431万元,州级挖潜改造拨款287万元,本县机动财力拨款2030万元,其它资金拨款2020万元,放出基本建设贷款549万元。基建资金必须全部存入建设银行,自筹资金也必须存入建设银行。坚持先存后取、先批后用、存足半年才能使用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历年累计经办基本建设资金存款4567万元。其中,建设单位存款3272万元,施工单位存款260万元,更新改造存款480万元,其它资金存款555万元。(附表6)建设银行还负责对所有施工企业的财务、收支、结算进行管理和监督。坚持收入按政策、支出按计划、弄支按标准、核算按规定。对违犯国家规定的收入不入帐,'支出不付款。对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算进行全面审查,执行取费标准,制止高估冒算和谋取非法利润。(1980年〜1990年审查工程预决算增减余额见表7,历年主要建设.项目年汇总情况见表8)。
  1988年,经人民银行批准,开办储蓄业务,至1990年底,储蓄存款余额达844万元。
  表7迭部县建设银行历年审查工程预决算增减金额
  第三节货币
  —、银两、银币
  迭部地区使用银两、银币历史悠久。解放前民间重银币、轻纸币,且有以使用银币为主的习惯。
  银两
  本县流通的有五十两的大元宝、十两的川锭、五两的元棵、三迭部县建设银行历年基建资金拨款、存款情况统计1983年〜1990年主要建设项目年汇总表两和一两的小锭;一两以下的散碎银块作为辅币流通。每市两(16两称),合31.25克。1933年废止银两流通,但当地民间仍有使用。
  银元明万历年间,西班牙铸造的银元(俗称“鹰洋”)开始流入我国。清光绪十四年(1888),广东始造银元,此后全国陆续流通。民国二十二年(1933)四月,全省废两改元后,以银元为本位币,其值合白银七钱一分五厘。本县流通较多的银元有孙中山头像币、民国开国纪念币、袁世凯头像币。其它如龙元、船元、雇元等也有流通。1936年,民国政府曾发行5分、10分、20分、5角的葆币,亦有少量流通。解放初期,人民政府为稳定人民币的流通,对银元采取一系列禁止措施。但国家为了照顾少数民族地区使用银元的习惯,甘南藏族地区允许银元和人民币同时流通。至1958年2月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通知禁止银元流通。
  二、铜币
  铜钱从出土文物及收藏得知,县境内曾流通使用的铜币有秦布币、半两币、汉五铢、三国时的景元通宝,唐代的开元通宝、乾元重宝、北宋的咸平元宝、元符通宝、绍圣通宝、元丰通宝、大中祥符、熙宁重宝、大崇宁,金代的正隆元宝、大定通宝,明代的天启元宝、万历通宝、崇祯通宝,清代的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咸丰通宝、咸丰重宝,同治通宝、同治重宝、光绪通宝、光绪元宝。亦有咸丰三年(1854)发行过的“当十"铜钿。
  铜元流通于晚清至民国期间。本县流通较多的铜元清时有大清双龙、光绪、宣统三种,民国时期的有开国纪念币、孙中山纪念币,甘肃、四川、陕西等省自铸的铜币也有流通,面额有五十文、一百文、二百文3种。
  三、旧纸币
  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年)发行一种叫“钱引”的纸币,作为兑换钱币的凭证,为纸币之始。宋代后代替钱币的纸币称为钱票,以“文”或“贯”为单位。清代有“大清宝钞",清末官银钱号局、钱庄发行钱票,在发行区流通。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1935年11月实行币制改革,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发行面额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伍元、拾元的纸币,称之为银本位制货币,与银元等价,通过法律强制通用,故称为“法币”。此币在本县流通较少,市面交易仍以银两、银元为主。1942年,将专供交纳关税用的“海关金单位兑换券”(1930年中央银行发行)投入流通,称“关金券”。以1元折合法币20元的比价与法币同时流通,后与法币同时停止使用。1941年国民党政府发行了面额为伍拾元、壹佰元、伍佰元的纸币80亿元。1942年又发行100亿元。1945年更增大面额,发行了伍佰元、壹仟元、贰仟元、伍仟元、壹万元、贰万元、伍万元面额的7种纸币。1948年8月19日,又发行了金元券,以金元券1元折算法币300万元的比价限期一月之内收兑法币。11月20日法币作废。到1949年金元券贬值,形同废纸。市场以物易物。本县旧币流通量少,银元、铜元继续流通。
  四、人民币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于1950年首次发行人民币,面额有壹万元、贰万元、叁万元、伍万元4种主币,另有壹仟元、贰仟元、伍仟元和壹佰元、贰佰元、伍佰元6种辅币。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人民币,新币面额主币为壹元、贰元、卷元、伍元、拾元5种,辅币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分、贰分、伍分6种。以新币1元折合旧币1万元的比值收兑全部旧币。1957年12月1日起,奉国务院命令,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壹分、贰分、伍分3种金属硬币,其值与同面额纸币相等,与纸币在市场混合流通。1962年4月15日,发行第三套人民币,增加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4种金属币。1963年根据总行通知,暂停投放苏联代印的1953年版叁元、伍元、拾元3种票券,从1964年4月15日起银行只收不付,至5月14日停止使用。1987年4月27日发行1980年版第四套人民币,主币有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6种,辅币有壹角、贰角、伍角3种。与现行人民币等值,并混合流通。
  对县内流通货币的调节与管理中,依据1977年11月28日国务院决定,为严格管理货币发行,调节流通,稳定物价,中国人民银行迭部县支行对县内国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集体经济单位,实行现金管理,核定单位现金库存限额(一般不超过三天日常开支),其余必须存入银行。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人民银行转帐结算。各单位外出购物所需现金, 必须通过人民银行用汇兑或其它结算方式结算。从1983年6月25日起,国营企业的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
  第四节储蓄
  1962年中国人民银行迭部县支行建立至1980年间,本县储蓄业务由人民银行和信用社经营。1980年农行分设后亦经办储蓄业务。1986年工商行分设后原人民银行经办的储蓄业务由工商行代替。1988年建设银行也开办储蓄业务。另外,1987年5月经州人行批准,县邮电局也开办邮政储蓄业务。
  储蓄种类自1962年开展储蓄业务以来,先后开办活期、定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有奖储蓄、定活两便、工资转存等。1988年、1989年开展保值储蓄和紧俏商品奖售储蓄。1990年开办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建县初及至1978年10多年间,由于受“文革”影响,县内经济处于停滞和徘徊状态,农牧民收入微薄,无力参与储蓄;干部、职工工资多年未变,属低工资、低收入、大部分无力储蓄.全县储蓄额很低。1979年以后,工农、林、乡镇企业等各项生产有了较大发展,农村经济收入普遍增加,职工工资先后数次调整晋升,城镇个体工商经营者的收入亦有显著提高,城乡人民参加储蓄的能力增强。全县储蓄额逐年增加,1987年个人储蓄余额突破1千万元大关。1990年又突破2千万元,储蓄余额达2144.2万元,其中工商行1398.2万元,占65.2%;农行746万元,占34.8%。储蓄余额中,城镇储蓄1398.2万元,人均存款956元;农牧民储蓄746万元,人均存款210元。
  第五节信贷
  一、农业信贷
  农业信贷是农业银行和信用社的基本任务,是农村金融活动的重要环节。解放后至1958年间,迭部地区按当时行政辖属关系,先后分别由卓尼县、岷县、舟曲县人民政府向困难地区和贫困农牧民借贷粮食,发放农具、耕牛、籽种等项贷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农贷的主要对象由个体转为集体。1959年至1961年底,上、下迭分别由临潭县和龙叠县发放农贷。1962年建县至1978年,本县在县乡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视下,农业贷款额逐年有所增加。但因新建县底子薄,受贫困条件和经济发展缓慢的限制,农贷增幅较小。1972年前每年农贷余额都不超过10万元,1978年农贷余额66.6万元。
  1965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生产资金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县人民委员会批准,清理豁免了1961年以前人民银行和信用合作社投放的部分贷款。
  1979年后,农贷对象由社队集体转向“承包户”、“专业户”、“重点户”和乡镇企业。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贷额增幅加大。1981年农业贷款突破100万元,1990年农业贷款435万元,1983年3月19日,省农业银行制定下达了《关于改革农村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对农村信贷资金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办法。1985年2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借款合同条例》。此后,全县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向银行、信用社借款,均按此条例规定签订合同。
  二、工商信贷
  民国时期,县境内无工商贷款。
  解放初至1961年底,境内区、乡(社)工商贷款分别按行政隶属关系先后由卓尼、岷县、临潭、舟曲县发放。
  1962年建县后,正值国民经济调整中,银行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规定》从严从紧管理贷款,清理收回被挤占挪用贷款,对亏损企业停止贷款,认真贯彻信贷原则,使贷款的经济效益有显著提高,对国民经济的调整和恢复起了积极作用。1978年前,本县工商贷款中,工业贷款甚少,主要是商业贷款(包括粮食贷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民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银行对工商信贷业务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改变了以往企业按计划生产和收购,银行按计划贷款,不讲经济效益的作法。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植和以销定贷的原则,促进了国民经济的调整和发展。1984年后,实行“计划管理、宏观控制、微观搞活、资金调剂、综合平衡”的管理办法。县银行对农村个体工商业也给予支持。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较快发展,全县工商贷款持续上升。1990年全县工商贷款余额达2085.9万元(其中工行1260.9万元,农行825万元。)
  第六节信用合作
  民国时期,境内无信用合作事业。
  解放后,1956年舟曲县在洛大组建信用社,为境内信用合作事业之始,入社农户1705户,股金3410元。1959年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财政贸易体制下放的决定”,信用社和人民银行营业所合并,至1962年又恢复信用社名称。
  1962年建县后,当年建立了电尕、卡坝、达拉、尼傲4个信用社。1964年又建立益哇、桑坝两个信用社。1966年建立阿夏信用社。1967年建立多儿信用社。1972年建立旺藏信用社。1973年建立腊子信用社。1978年建立花园信用社。至此,全县12个乡(社)全部建立了信用合作社。
  1984年,对信用社进行改革,改变了过去事实上属于银行基层机构“行社合署办公”、“所社合一"、“所社联营"等状况,使信用社逐渐成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起民间储贷作用的金融组织,真正成为集体所有制的独立的经济实体。改革后,农业银行与信用社的关系,变成了依法管理和业务指导的关系。1985年4月25日召开了全县首届社员代表大会,成立了迭部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参加社员代表大会的社员177人,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成员48人,主任12人;监事会成员24人,主任12人(包括基层社)。县联合社的组织克服了过去各信用社在活动上的小型、独立的局限性。
  1990年底,全县信用社自有资金58万元,其中股金4.8万元,历年积累基金53.2万元,存款余额781万元,累计放款249万元,收回190万元,转存银行419万元。(全县信用社基本情况附表9)
  第七节保险
  本县保险业务,初于1984年5月1日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迭部代办处,由县人民银行兼理。1985年1月1日正式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迭部县支公司。1987年在县城西河滩街北建成463平方米的三层营业楼一栋。公司内设财产险、人身险、会计计划三个股。1990年有职工5人,公司占地面积2035㎡,建筑面积844㎡,有固定资产32万元。
  保险公司以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建立起保险基金,根据“千家万户保一家”的原则,借以补偿投保人的意外损失。县保险公司成立以来,以造福人民为宗旨,开展保险业务宣传,发展保险事业,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加保险,先后开展了各种财产和人身保险22种。其中,财产保险有:地方企业、乡镇企业、供销企业、集体企业、个人企业、机动车辆、摩托车、拖拉机、自行车、货物运输、旅客住宿、家庭财产、农村家庭两金险等13种;人身保险有:团体人身、团体人身意外、驾驶员、乘客座位、团体人寿还本、简易人身、学生平安、子女备用金等8种;还有种植业险。1985年〜1990年,累计保险费收入1645565元,投保33448户(辆、台),保险金额17415万元,上交税金86260元;处理赔偿案447件(次),赔偿支出668255元,占保险费收入的40.6%。其中,1990年保险费收入51.64万元,投保13652户(人次);保险金额5181万元,上交地方税金29526元,处理赔偿案102次,赔偿金额256599元,占保险费收入的49.69%。信用社基本情况统计

知识出处

迭部县志

《迭部县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出版社

迭部县是甘肃省内一块富饶美丽的、熠熠生辉的绿色宝石,又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古文化发祥地区之一。千百年来,勤劳质朴的藏族人民在这片沃土上,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与可歌可泣的发展历史。现代史上,迭部曾对中国革命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当地进步群众和上层人士给予红军协助与接济,他们让道引路、开仓放粮,协助修复栈道、支持红军北上抗日,与红军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长征又在迭部留下了腊子口战役和中共中央俄界会议遗址等革命胜迹,如今成为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迭部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尤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工、农、林、牧业生产及交通、水电、通讯、文教、卫生、商业、城乡建设等项事业的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县境丰富的森林资源在30年的开发利用中,为国家建设提供了近千万立方米的优质木材,创造了近40亿元的产值,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迭部悠久的历史和巨变的现实,应该荣载史册,誉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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