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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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迭部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86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财政
分类号: F812.742
页数: 15
页码: 422-436
摘要: 1962年1月迭部建县后,建立县级财政。因本县系新建的少数民族山区小县,地方财政基础薄弱,收入远不能敷出,全靠省财政补助。县财政在总体上实行全省“总额分成加小部分固定收入”的管理体制。但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优待政策,收入全留,不足部分由省补助。地方收入有:工商统一税、工商所得税、农牧业税和少量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属宰税、牲畜交易税等地方各税。预算支出中的基本建设投资、流动资金、支援人民公社投资、灾情救济、国家下拨的退赔平调款和其他临时确定的支出项目,均由省专案拨款。另外,对少数民族地区还安排预备费、民族地区补助费,按上年行政事业费支出另加5%的机动金等经费。
关键词: 迭部县 地方财政

内容

一、财政管理机构
  民国及以前,迭部境内无地方财政专管机构。卓尼杨土司向属民所征纳贡之粮、款、物事宜。均由旗长或总管兼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至1962年建县前,迭部各区、乡(社)财政预算收支,按辖属关系先后分别由卓尼、岷县、临潭、舟曲等县财政管理。1962年1月建立迭部县.县人民政府下设财政科,有职工3人,配科长1人。1964年财政科与税务局合并为财政税务局。1968年6月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下设财政组,取代财政局。1973年7月30日县委、县革委会决定恢复县财政局。1979年8月7日县革委会决定税务分设,成立税务局。1983年11月在机构改革中又将财政局与税务局合并为财政税务局。1984年6月20日县政府下文通知财税再次分设为财政局和税务局。1990年县财政局共有职工13人,配局长1人,副局长1人,内设综合人秘股、预算股、企财股、农财股、财监股5个业务股。
  乡级财政机构,初于1987年7月县政府批复旺藏、洛大、电尕3乡建立乡财政所,旺藏所配3人,洛大、电尕各配2人。其余各乡每乡配1名农财员(招聘干部)。花园、旺藏、洛大3乡还配有1名农税员(脱产干部)。
  二、财政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2年底,甘肃均由省财政实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即全部收入交省财政,全部支出由省财政核拨。1953年建立州、县级财政后,迭部各区、乡(社)预算收支分别由主管县先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管理”和“以收定支、总额分成、一年一定或一定三年不变”的管理体制。
  1962年1月迭部建县后,建立县级财政。因本县系新建的少数民族山区小县,地方财政基础薄弱,收入远不能敷出,全靠省财政补助。县财政在总体上实行全省“总额分成加小部分固定收入”的管理体制。但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优待政策,收入全留,不足部分由省补助。地方收入有:工商统一税、工商所得税、农牧业税和少量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属宰税、牲畜交易税等地方各税。预算支出中的基本建设投资、流动资金、支援人民公社投资、灾情救济、国家下拨的退赔平调款和其他临时确定的支出项目,均由省专案拨款。另外,对少数民族地区还安排预备费、民族地区补助费,按上年行政事业费支出另加5%的机动金等经费。
  1971年起,根据财政部《关于实行财政收支包干的通知》精神,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管理体制。甘肃省内则实行“收支挂钩、增收分成”的财政体制。按地方收入与支岀的总额确定留成比例,县财政留成比例由州确定。1978年起,收入完成计划后,可按支出计划开支;收入未完成计划,按挂钩比例压缩开支。甘南地区增收分成比例为100%。
  1980年,财政体制改革,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管理体制(俗称分灶吃饭)。地方固定收入有:所属企业收入、农牧业税、工商所得税、地方各税和其他收入。地方财政支出有:基本建设、流动资金、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龙援农业支出、城市维护、农、林、水利、气象事业、文教科学卫生事业、工交商事业、城镇人口下乡安置、抚恤和社会救济、行政管理经费等。自然灾害救济、抗旱、防汛、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等则由省、州专案拨款。收入小于支出的地县由省财政定额补助,对少数民族县补助定额每年递增5%。
  1985年,改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县财政固定收入包括企业所得税、调节税、农牧业税、集体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税款滞纳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其他收入。与省州共享收入,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银行、保险、邮电部门的营业税,国营企业奖金税。支出包括:农、林、水、气象事业费,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费,工交商事业费,城市维护建设费,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抚恤和社会救济费,行政管理费(含公检法支出)和其他支出。对不宜实行包干的专项支出,由省、州财政审批专案拨款解决。固定收入小于支出者从共享收入中确定分成比例;全部留归仍不敷支出则由省财政定额补助。甘南各县均实行定额补助,且每年递增10%。超收分成自行留用。
  三、预算内收支
  (一)预算内收入
  1962年〜1990年建县29年中,县财政预算内收入累计数为5925万元。其中:企业收入累计517.6万元,占累计总收入的8.74%;工商税4950.5万元,占83.55%;农业税166.4万元,占2.81%;牧业税1.6万元,占0.03%;其他收入288.9万元,占4.88%。
  1962年预算内收入是9.8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入4.4万元、占44.90%,农业税3.7万元,占37.76%,其他收入1.7万元,占17.35%,无企业收入。
  1970年预算内收入为40.3万元,其中:企业收入1万元,占2.48%,工商税29.9万元,占74.19%,农业税7.7万元,占19.11%,牧业税0.1万元,占0.25%,其他收入1.6万元,占3.97%。
  1980年预算内收入144.5万元,其中:企业收入3.6万元,占2.49%,工商税135.8万元,占93.98%,农业税1.6万元,占1.11%,其他收入3.5万元,占2.42%,未征牧业税。1990年预算内收入952.6万元。其中:企业收入49.3万元,占5.18%,工商税862.4万元,占90.53%,未征农业和牧业税,只征收0.1万元耕地占用税,占0.01%,其他收入40.8万元,占4.28%。
  历年预算内收入数见表1。
  各个五年计划时期农牧业税、企业收入、工商各税、其他收入等预算内四项主要收入比重见表2。
  (二)预算内支出
  1962年〜1990年29年中,县财政预算内支出累计数为12387.7万元,大于累计收入6462.7万元,累计支出是累计收入数的2.1倍。累计支出中:基本建设拨款1536.3万元,占累计支出总数的12.40%;挖潜改造资金206.3万元,占1.67%;流动资金80.5万元,占0.65%;支援农村生产支出976.3万元,占7.88%;农、林、水利等部门事业费1076万元,占8.69%;简易建筑费21.1万元,占0.17%;工交商业事业费54.2万元,占0.44%;城市维护费246万元,占1.99%;城镇人口下乡、城镇青年就业经费31.6万元,占0.26%;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3222.8万元,占26.02%;其他部门事业费190.5万元,占1.54%;抚恤、社会福利救济费321.3万元,占2.59%;行政管理费(含公检法支出)2886.2万元,占23.30%;价格补贴支出404万元,占3.26%;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182.4万元,占1.47%;其它支出952.2万元,占7.69%。
  1962年建县初县财政支出59.3万元。1969年支岀103.7万元,突破百万。1983年支出543.1万元,逾越五百万台阶。1986年支出突破千万,达1024.7万元。
  1990年预算内支出达1419.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拨款97.9万元,占6.90%;挖潜改造资金20.3万元,占1.43%;支援农村生产支出115.1万元,占8.11%;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116.5万元,占8.21%;工交商业事业费2.3万元,占0.16%;城市维护费42.4万元,占2.99%;城镇青年就业经费1万元,占0.07%;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425.2万元,占29.95%;其他部门事业费44.3万元,占3.12%;抚恤、社会福利救济费41.4万元,占2.89%;行政管理费331.1万元,占23.32%;价格补贴支出(含粮油加价、价差、市镇居民肉食价格、民用煤等价格补贴)95.7万元,占6.74%;支援不发达地1962〜1990年迭部县财政预算内收入统计表迭部县各个时期预算内四项主要收入比重区支出45.1万元,占3.18%;其他支出41.5万元,占2.92%。
  历年县财政预算内支出见表3
  (三)县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本县属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小县,自建县以来,历年收入小于支出,县财政地方收入远不能敷出,全靠上级补贴以平衡预算。1962年建县初县财政当年收入仅9.8万元,而上级补助为44.7万元,是地方收入的4.56倍。建县至1987年26年中,只有1971年〜1973年3个年度地方收入大于上级补助;其余23个年份内均为上级补助数大于地方收入数。历年财政预算平衡数说明,迭部不仅一直是财政补贴县,而且补贴比例大于地方收入。1962年〜1990年29个年度地方财政收入累计为5925万元,上级补助累计达7089.1万元,29年中上级补助多于地方收入1164.1万元,高出19.65%。
  历年县财政收支平衡状况见表4。
  四、预算外收支
  预算外资金是指不纳入国家预算的自收自支资金。其中,财政部门掌握的预算外资金为地方财政自筹资金,主要来源包括工商税附加、农业税附加、公用事业费附加、县办地方工业留成和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
  1962年〜1985年24个年份财政部门掌握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累计为50.01万元,其中:工商税附加16.41万元,占累计收入总数的32.81%,农业税附加16.3万元,占32.5%,其他收入(含县办工业利润留成)17.3万元,占34.59%。
  1962年〜1985年预算外资金支出累计为42.6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支出5.2万元,占累计支出总数的12.21%,社会文教科学卫生支出17.3万元,占40.61%,行政管理费支出9.3万元,占21.83%,其他支出10.8万元,占25.35%。
  历年县财政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见表5(1996年〜1990年无预算外资金收支统计)。
  五、财政管理与监督
  对行政事业经费和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监督.是国家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1962年〜1990年迭部县财政预算内支出统计表1962年〜1990年迭部县财政收支平衡表迭部县历年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财政部门掌握部分)本县财政机构建立以来,与税收部门紧密配合,采取定期、不定期、事先、事后、日常等形式,对县属各企事业单位施行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和财务,主要通过执行年度计划,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培训和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等措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对企业单位,主要通过协助企业治理账务混乱、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清仓查库、清产核资、利润监交、扭亏增盈,实行利润留成制度等措施进行财政监督。

知识出处

迭部县志

《迭部县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出版社

迭部县是甘肃省内一块富饶美丽的、熠熠生辉的绿色宝石,又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古文化发祥地区之一。千百年来,勤劳质朴的藏族人民在这片沃土上,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与可歌可泣的发展历史。现代史上,迭部曾对中国革命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当地进步群众和上层人士给予红军协助与接济,他们让道引路、开仓放粮,协助修复栈道、支持红军北上抗日,与红军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长征又在迭部留下了腊子口战役和中共中央俄界会议遗址等革命胜迹,如今成为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迭部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尤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工、农、林、牧业生产及交通、水电、通讯、文教、卫生、商业、城乡建设等项事业的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县境丰富的森林资源在30年的开发利用中,为国家建设提供了近千万立方米的优质木材,创造了近40亿元的产值,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迭部悠久的历史和巨变的现实,应该荣载史册,誉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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