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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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迭部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79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
分类号: F302.2
页数: 5
页码: 193-197
摘要: 1982年,贯彻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全县由点到面,至年底256个生产队7654个农户全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耕地、牲畜和其它主要生产资料分户承包经营。承包制在实施和深化改革中逐步走向完善。多年“吃大锅饭”的旧体制被革除,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形势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全县农村在发展粮油作物的同时,鼓励和扶持发展多种经营,农业产业结构也随之发生了新的变化,本地资源优势逐步得到开发利用,林牧副业比重增大,农牧民人均收入有了显著提高。国家还从1985年起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农业税减免5年,使农民惠得休养生息之机。
关键词: 迭部县 农业生产关系 农业管理

内容

—、土地
  解放前,迭境大部属卓尼杨土司辖区。土地均实行“兵马田地”制度,按户分份租给辖民耕种,所有权归土司,租种者只有使用权,没有出卖权。这种土地制决定了租种土地的平民之间,土地占有量相差并不悬殊。境内土地主要种植粮、油作物,亦有种植鸦片的恶习。
  解放后,迭部藏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初期主要致力于地方政权建设,配合人民解放军消灭潜逃境内的国民党残余匪特,革除种植烟毒恶习,安定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农牧业生产秩序。在州内外汉族农区进行土地改革时,迭部境内遵照党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慎重稳进”方针和“不斗不分,不划阶级”的政策,没有土改,未划阶级成份。“兵马田” 制一直延续到1958年平叛和反封建斗争之后,“一步登天”进入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化,土地入社归公。土司制的经济基础“兵马田”制到此宣告终止。
  建县后第二年(1963)4月〜9月,中共迭部县委第一次在益哇乡进行划定阶级成份试点,按解放前三年的经济状况划分为封建主、牧主、地主、富裕农民、不富裕农民、贫苦农牧民等9等户。其中,剥削阶级成份当众公布,其余成份均作内部掌握,未作宣布。1969年6月至1970年初,全县12个公社全部正式开展划分农村阶级成份工作。全县共划定:贫农2164户,占总户数的40.75%;下中农1312户,占24.73%;中农926户,占17.42%;上中农516户,占9.7%;富农270户,占5.08%;地主及其他剥削阶级90户,占1.79%,剥削阶级占总户数的6.87%。在这次补划农村阶级成份时,土地早已归公,不存在没收和重新分配问题。
  全县农用土地在建县前后一度时期的统计数据,只是粗估冒算,准确性不高。据1984年农业区划对全县土地资源调查测算,全县耕地毛总面积为21.26万亩,占全县实控土地总面积4825.73平方公里的2.94%。净面积13.7万亩,其中:水浇地9707亩、占7.08%,旱地12.65万亩、占92.34%, 菜地789亩、占0.58%。而净耕地面积中,有三分之一多的土地属高寒陡坡等不宜耕种的劣质地块,常年荒芜,或退耕还牧、还林。实际播种的耕地面积多年为8万多亩。建县前的1958年,上、下迭播种面积只有45930亩。1962年实播粮油面积为8.81万亩,1970年降为8.53万亩,1983年8.07万亩。1990年为8.17万亩,农村人均占有耕地2.31亩。
  二、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
  (一)土司所有的“兵马田”制
  明、清至民国时,卓尼杨土司在其辖属四十八旗境内,建立了一套所有权归土司的“兵马田”制。这是土司制度赖以建立和存在的主要生产关系。将辖区土地按属旗或村为生产单位,分配给个体农户耕种。各旗、村土地占有面积,根据当地土地资源占有量分配,数量不尽相同。迭部境内的“后山十四旗"均实行“兵马田地”制。土地所有权属于土司,而耕种“兵马田”的农户,只有耕种、纳税、服役的义务,对土地没有转让权,更没有出卖权。若遇绝户人家,允许亲属代租或外来户承接使用,即“吃田地”时,须由旗长、总管报经土司批准,发给藏、汉两文的“采书"(执照),方能耕种。耕种“兵马田"的土司辖民,均须承担军事劳役和战时出兵的义务,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即上马为兵,下马为民的寓兵于农的制度。租种“兵马田”的农户还必须向土司缴纳租赋,按照土司辖区各旗所处的地理条件和出产,税赋分为实物、劳役、货币三种。实物主要交纳粮食、地方特有的农副、林副产品,迭部境内交纳的实物除粮食外,有烧酒、酥油、烤猪肉,还有木耳、狼肚(羊肚菌)、蕨菜(阿夏白蕨菜)、野鸡等地方特产和野味;劳役,除应调出征外,还负担筑城、修路、建寺、防守隘口和卡子,运送粮物等诸种劳役;货币地租,亦叫“官钱”,土司衙门按照迭部各旗的地方特产和交通不便粮物驮运艰难等情况,则规定多儿、阿夏等旗每户每年交“官钱”200文;因桑坝旗地产黄金,故指定该旗每年向土司交纳黄金12两,若无金可交,则折交白洋600块(银元)。此外,如遇土司生辰纪念、婚、丧、嫁、娶等大事,还须送礼恭贺。
  土司在一旗或数旗派“掌宪”(旗长)一人,各旗均设总管一职。掌宪奉土司令征收辖民税赋,行使管理职权。若遇重大案件交由土司裁决,一般民事案件由掌宪和总管处理,当事人或当事一方所交纳的衙钱分别归土司、掌.宪或总管享用。除土司税赋外,掌宪所需面粉、肉、酒、酥油、马料等费用,均由属民定量摊派供给。
  地方土官头人和寺院的土地、牲畜,由属民代耕代牧,代耕代牧者非但得不到酬金,还须向土地和牲畜的主人交纳一定数量的粮食和酥油等。另外,辖民还承受着寺院和土官的布施、功得费、捐资等负担。
  (二)个体所有制
  解放前,境内除卓尼杨土司所辖十四旗外,还有今洛大、腊子二乡地和桑坝乡的道藏、查哇村,自清至民国属岷县(州)管辖。该地区农业生产关系则不同于杨土司的“兵马田”制,而实行大体类同于内地农村的个体农民所有制。农民占有少量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和典当。但因农户贫富不等,土地占有量有明显差别,亦有少数家无寸土,全靠出卖劳役的农奴。这种私有制形式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的互助合作时。
  (三)合作化至人民公社
  在中共卓尼县委的统一安排下,迭部境内于1957年底开始选点进行农业合作化的宣传和筹建,下迭区共建起59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上迭区建起47个高级农业社。1958年春境内发生武装叛乱,合作化进程受阻。下半年在平叛和反封建斗争基本胜利的基础上,8月27日中共卓尼县委发岀在全县掀起宣传和建立人民公社地紧急通知中,要求上、下迭部“再不经过合作社,原计划建立的合营牧场、合作社全部直接建为人民公社,于9月5日前全部建成。"据此建社限令,遂于9月上旬“一步登天”实现了人民公社制度。建立了上迭、下迭两个人民公社。土地、耕(牧)畜、羊群、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入社归公,成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农林牧副统一经营,收支由公社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社员集体劳动,集体就餐。期间,农业过分强调以粮为纲,大刮浮夸风、共产风,破坏了生产规律。至I960年粮油产量大幅度下降,粮食亩产降到115斤,总产比1956年减少1039.6万斤,减产58.1%,群众生活极端困苦。1959年至1960年初,对公社规模进行了调整,临潭县和龙叠县分别将上、下迭两个公社划分为益哇、电尕、卡坝、达拉、麻牙、桑坝和洛大7个公社。1961年按照《西北地区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对牧区和半农半牧区的公社体制又进行了一次调整,实行政社分开管理,在原有公社基础上建立乡政府,专管行政;在原生产大队基础上建立人民公社.专管生产。实行以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社、生产队两级集体所有制。
  1962年建县后,进一步贯彻《农村人民公社条例(修正草案)》和《西北区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对公社体制再行调整,1963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人民公社体制又上升为乡一级,仍实行政社合一,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按劳分配加照顾的办法樂行分配。并按政策划给社员少量的自留地和自留畜。适当放宽了农村经济政策。农业生产开始得到恢复。至1965年全县粮食亩产增至231斤,比1962年增长93斤,5年平均年递增15%;总产增到203&4万斤,平均年递增22.7%。
  “文革”中,在极“左”路线下,划给社员的自留地(畜)当资本主义尾巴被“割掉”,重犯一平二调共产风,推行“政治评分”、平均分配等“左”的作法,严重挫伤了农牧民生产积极性。至1984年,全县恢复乡、村建制,取消人民公社体制。
  (四)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农(牧)村开始纠正“左”的错误,放宽了农村经济政策,逐步推行经济体制的改革。1980年开始试行“分组作业、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实行“六定一包”,即定土地、定劳力、定耕畜、定农具、定工分、定产量、包经费”,纠正了分配中的平均主义。
  1982年,贯彻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全县由点到面,至年底256个生产队7654个农户全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耕地、牲畜和其它主要生产资料分户承包经营。承包制在实施和深化改革中逐步走向完善。多年“吃大锅饭”的旧体制被革除,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形势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全县农村在发展粮油作物的同时,鼓励和扶持发展多种经营,农业产业结构也随之发生了新的变化,本地资源优势逐步得到开发利用,林牧副业比重增大,农牧民人均收入有了显著提高。国家还从1985年起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农业税减免5年,使农民惠得休养生息之机。

知识出处

迭部县志

《迭部县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出版社

迭部县是甘肃省内一块富饶美丽的、熠熠生辉的绿色宝石,又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古文化发祥地区之一。千百年来,勤劳质朴的藏族人民在这片沃土上,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与可歌可泣的发展历史。现代史上,迭部曾对中国革命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当地进步群众和上层人士给予红军协助与接济,他们让道引路、开仓放粮,协助修复栈道、支持红军北上抗日,与红军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长征又在迭部留下了腊子口战役和中共中央俄界会议遗址等革命胜迹,如今成为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迭部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尤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工、农、林、牧业生产及交通、水电、通讯、文教、卫生、商业、城乡建设等项事业的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县境丰富的森林资源在30年的开发利用中,为国家建设提供了近千万立方米的优质木材,创造了近40亿元的产值,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迭部悠久的历史和巨变的现实,应该荣载史册,誉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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