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华民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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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迭部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75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中华民国
分类号: K928.2
页数: 1
页码: 71
摘要: 本文介绍迭部县中华民国(1912〜1949年)建置沿革情况。
关键词: 迭部县 建置 沿革

内容

(1912〜1949年)
  民国初废府、州、厅建制,地方行政区划实行省、道、县三级制。民国二年(1913年)甘肃省政府决定废除土司制度,卓尼土司辖地归兰山道临潭县统辖。事实上土司制度未能动摇,临潭县无法统驭。民国十六年(1927年)取消道制,确定地方行政区划为省、县两级制。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国民政府颁布了保甲制度。翌年,岷县在其辖区腊子、洛大地区编组保甲,共编为洛大、录坝、黑多、朱立、腊子五保;(其中腊子保属岷县西乡);保下设甲,按村大小编1一3甲;每村还设老民(村长)一人,十户设乡约(乡保)一人(实为一姓多户之长,多由一人承担甲长和乡保二职)。1940年设立洛大乡,遂将腊子保划入洛大乡辖。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卓尼“博峪事件"后,省政府借机在杨土司领地“改土归流”,设立卓尼设治局,成为明代后卓尼第一个非土司制的国家行政建置。从此土司辖区各旗名义上归流(设治局)、土(保安司令部)并存的新政管理,而实际上仍沿土司旧制。
  民国三十年(1941年)8月,甘肃省政府调整行政督察区,在岷县设置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临潭县及卓尼设治局均受其督统。1943年,岷县专署专员胡受谦与保安四团团长吉猛,奉命到卓尼推行“改土归流”,编査保甲,改旗为乡。卓尼设治局自1944年编查以来因受到插岗等地群众的强烈反对而中途破产,宜至1947年才算编组完毕,在土司辖区内共编9乡、85保、890甲。其中迭部境内编为2乡、26保、283甲。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上迭乡(乡址定在电尕寺)共编12保、140甲;下迭乡(乡址定为旺藏寺)下编14保、143甲。保甲制实则“纸上谈兵”,并未施行。

知识出处

迭部县志

《迭部县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出版社

迭部县是甘肃省内一块富饶美丽的、熠熠生辉的绿色宝石,又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古文化发祥地区之一。千百年来,勤劳质朴的藏族人民在这片沃土上,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与可歌可泣的发展历史。现代史上,迭部曾对中国革命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当地进步群众和上层人士给予红军协助与接济,他们让道引路、开仓放粮,协助修复栈道、支持红军北上抗日,与红军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长征又在迭部留下了腊子口战役和中共中央俄界会议遗址等革命胜迹,如今成为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迭部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尤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工、农、林、牧业生产及交通、水电、通讯、文教、卫生、商业、城乡建设等项事业的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县境丰富的森林资源在30年的开发利用中,为国家建设提供了近千万立方米的优质木材,创造了近40亿元的产值,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迭部悠久的历史和巨变的现实,应该荣载史册,誉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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