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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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夏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67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教师队伍
分类号: G451.2
页数: 4
页码: 793—796
摘要: 夏河解放后,人民政府对旧有学校的原有教师继续留用,同时吸收了部分社会人员补充教师队伍,仍沿用聘任制。
关键词: 夏河县 教师队伍

内容

—、队伍构成
  夏河解放后,人民政府对旧有学校的原有教师继续留用,同时吸收了部分社会人员补充教师队伍,仍沿用聘任制。1952年后教师纳入国家干部编制,实行任用制。1957年底,全县共有公派教师96人,其中中学教师19人,小学教师77人,民办教师50人。
  1958年至1960年,在“大跃进”形势下,夏河县教育事业也岀现“跃进”,大量吸收民办教师,1958年全县共有公派教师106名,其中中学教师19名,小学教师87名,民办教师77名,教师素质下降。同时由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部分老教师离开教学岗位。
  1961年调整、整顿学校,部分教师被精简下放。
  1964年后,在农村发展耕读小学,继续提倡民办教育,大量吸收民办教师,教师队伍又有发展,1966年全县有中小学教师228人,其中民办教师67人。
  “文化革命”期间,广大教师遭受迫害,1972年后,中学教育畸形发展,师范院校五年不招生,合格教师无法补充,出现教师拔高使用,民办教师数量激增的现象。1975年全县有中学教师48人,其中小学教师拔高使用22人,小教682人,其中民办458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67.2%。从教师队伍的构成情况看,一是民办教师多,二是未接受师范教育者多,文化业务水平低,影响了教学质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各类学校平反冤假错案,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提高和改善教师的社会政治地位和生活待遇,遂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981年在调整中,辞退了不具备任职资格的民办教师325名。1982年鉴于民族师资及中学部分学科专业教师不足的实际,招聘补充了一批藏文教师和中学紧缺学科专业教师。同时,通过考核,转正录用了一部分民办教师,使教师队伍结构不断趋于合理。
  1986年,全县共有中学教职工200名,其中招聘代课教师10人,全县共有小学教师526名,其中民办教师62人。
  二、师资培养
  50年代初期,夏河县师资队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相应突出,小学尤为严重。
  1952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后,采用长期培养短期轮训相结合的办法逐步解决。
  1958年教育事业盲目发展,师资水平严重下降,1962年根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离职轮训和业余进修相结合的方针,争取保送外地进修、假期集中学习和在职自学接受函授教育等方法,使师资水平有了一定提高。
  “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进修培训工作中断,师资素质严重下降。1972年,县文教局举办一期藏文教师训练班,为期两月。1973年至1974年,县文教局举办小学民办教师训练班三期,每期学习三个月时间,开设政治、藏文、算术等课程,共培训小学民办教师120多名。
  1974年县文教局,在县党校开办藏文教师培训班,每期三个月,共举办四期,培训了96名小学藏文教师。
  1978年县文教局,在九甲小学开办小学语文教师训练班,参加人员50名,培训时间三个月。
  1982年县文教局委托县数学协会在夏河中学举办小学教学教师培训班,参加人员50名,学习时间四个月,同年又在县党校开办小学藏文教师培训班, 培训小学藏文教师40名。
  1983年暑假,在县藏族中学举办全县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培训班,邀请省教育学院康院长讲授现代普通教育管理,参加人员63名。
  与此同量,县文教局开始选送教师离职进修,自1982年至1986年全县共选送150名小学教师到省教育学院、青海教育学院,无锡、杨州、苏州等地教育学院接受专业培训,为期二至三年不等。1964年后,县文教局开展电大,函授以及自学考试等在职自学活动,部分教师参加学习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书。
  三、教师待遇
  解放初期,夏河县教师待遇实行实物工资制度,每月每人发给粮食一石至一石三斗。
  1952年7月,开始实行以工资分为单位的工资标准,教员工资分最低者略微超过145元左右,最高的可达190元左右,以银元兑付。
  1955年起实行货币工资制,月平均工资60元左右。1956年4月,执行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教员、行政人员、小学教员、行政人员工资标准,至70年代无大的变动,1971年夏河县教职工月平均工资59.96元,中学教职工月平均工资76.83元。
  1978年,教职工工资进行了调整。1978年,调资面20%,1979年调资面40%,1980年普调一级。1984年实行甘南浮动工资,凡在甘南地区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均在原工资基础上向上浮动一至二级1979年实行班主任津贴,小学班主任每月5~7元,中学班主任每月4〜6元。1985年,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甘南地区工作的中专以上学历的知识分子干部,每人每月增发10元地区补助,夏河县中、小学教师也享受了这一补助。1985年将知识分子地区补贴增至20元。同年实行教龄津贴,按年限分为3元、5元、7元、10元等。1986年夏河县小学教职工月平均工资181.30元,中学教职工平均工资215.43元。
  建国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夏河县中、小学教师还享受下列待遇:1952年9月,实行教职工病假期间生活待遇,1952年开始,女教职工享受产假待遇,教职工探亲假待遇,1954年,教职工享受福利待遇,1956年起,实行教职工退休、退职制度。
  1984年,根据省政府规定,对具有大中专学历的中小学教师,分别按5年、7年、10年的教龄界限分别解决了家属及子女农转非户粮问题。
  1985年第一个教师节起,以后每年举行隆重庆祝活动,表彰为教育事业做岀贡献的优秀园丁。
  民办教师的待遇:1959年前,采取劳动日工分加生活补助的形式。1970年后除生产队记工分参加年终分配外,小学民办教师由县文教局每月补助5元。1972年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规定:少数民族地区家在本社队的小学民办教师每月由国家补助20.00元,中学民办教师每月由国家补助25.00元,家在外社队的小学民办教师每月由国家补助25.00元,民办教师每月向生产队交5元,年终参加分配。
  1982年,根据省政府规定,民办教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85年依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规定,小学民办教师每月生活补助提高到40.00元,中学民办教师提高到45.00元,其余由乡、村提成解决,各乡数额不等。最高的如甘加、科才乡每人每月补助40.00元,最少的如唐尕昂、九甲等乡每人每月15.00元至20.00元。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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