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缘过渡地带的高寒阴湿区,位于甘肃省南部的西边缘,地理坐标东经101°54’〜103°25',北纬34°32'〜35°34'。全县东西长134公里,南北宽114.5公里。东接卓尼县,南邻碌曲县,北靠临夏州,西界青海省,环绕甘南州州府,总面积8687.73平方公里。境内最高海拔达力加山主峰4636米,最低海拔为与临夏接壤的土门关为2160米,其余大部分地区在3000-4000米之间,位于曲奥乡东北缘与临夏接壤处的古关隘一土门关是内地通往甘南藏区的咽喉,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夏河县是甘南的北面门户县,境内又有著名的拉卜楞寺,是甘南政治、经济、交通、文化、军事、宗教中心,战略地位非常重要。
二、地形特点
全县整个地形特点是:山脉连绵,高峻复杂,河谷狭窄,水源充足,道路崎岖,交通不便,通常在军事和经济上可分为以下两大类:
第一类为高山草甸地。主要分布在县城西北和西南的甘加、桑科、科才、阿木去乎、牙利吉乡和卓尼相邻的佐盖多玛乡,这些地形海拔较高,但大都山川相间,山地坡度平缓,川地滩大辽阔,水草茂盛。这一类地形滩大、坡缓,视野开阔,军事上便于部队机动,集结展开,境内有名的达久滩、桑科滩、甘加滩、二郎滩、阿木去乎滩等构成理想的空降地域,是未来战争中主要的控制区域。但这些地域气候寒冷,人口稀少,物产贫乏,自生能力条件差,不利于大部队陆地久留作战。
第二类为农林相间地。这些地形大部分分布在县城境内中南部和东北部的曲奥、唐尕昂、达麦、博拉、麻当、汪格塘、勒秀乡,地形特点是:山大沟深,河谷狭窄,山阴面为森林和森林区,阳面一般为植被较差的草坡和裸露陡峭的石山,山脚和河谷地为农田,地形复杂,通视能力差,道路崎岖,交通不便,军事上易守难攻的关隘较多,有名的如土门关、依毛梁尼玛龙梁太子山垭口等。这些地形山高林密、岩洞多、隐蔽条件好,人口居住相对稠密, 具备一定的自生条件,便于部队分队机动,但公路一般沿谷修筑,战时易受攻击和破坏,为主要的防护地域。
第二章历代军事设置
历史上,在我县境内周边修筑的关隘、堡寨有河州二十四关中的土门、石嘴、槐树等关,另有古城堡八角城。
1.土门关藏语称“火尔藏香告”。位于我县曲奥乡北侧10公里处,距县城拉卜楞75公里。地理座标东经102。56',北纬35°25',地处海拔高度约为2160米。土门关是由四川、青海经甘南藏区通往兰州的主要隘口,历史上依此为“关内”、“关外”、“内地、草地”、“藏区、汉区”的主要关界。土门关以南为夏河界,境内群山峻立,峡谷纵横,丛林茂密,草地坡缓滩大,水草丰茂,以北是临夏州的主要粮产基地之一。兰郎公路穿越关口。
据《河州志》记载,土门关规模为二十四关之首,此处山高险峻,西北侧有大力加山峰余脉五山,东南隔大夏河与太子山相望,两侧高山耸立,关墙跨大夏河横卧于两山之间,形成屏障。古时为重要军事要塞,历来乃兵家必争之地,战略地位极为重要。据史料记载土门关修建于明洪武年间,由西北向东南走向两山之间夯筑土墙,长约二华里,宽六米,高九米余,十分坚固。关门就设在靠西山根处(距今兰郎公路约30米)关门南北坡是“人”字形。大约在25。〜30。之间。
据史料记载,土门关曾建有关门、城楼。城楼为二层,雕梁画柱,雄伟奇观,清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土门关被辟为藏、汉、蒙茶马互市的场所。关门早开晚闭,商旅人等出入关口“关上有驻军巡查,私茶出境,拿官治罪”,关门与城楼直到1949年以后,才被拆除。关墙外有护城壕,宽丈余,深八九尺,解放初期尚隐约可见。土门关“关墙以东到西(即从大夏河岸边到五山山腰)共长567.6米,全系黄土筑成。而残存的关墙全长只有410.6米,由三段组成,上段长132米,这一段在关门以西,也是最完好的一段。正门处残墙高10.5米,墙基残宽16.6米,残顶宽5.2米,墙基宽度与墙顶宽度从关门开始,越向上延伸越窄。中段长167.6米,残墙高6.7米,墙基残宽2.6米,残顶宽1.7米。下段(沿河段)长11米,基残宽12米,顶残宽1米。被毁去的关墙全长157米,其中一部分为兰郎公路所占,一部分为水渠所占、一部分被群众取土所毁。(见《临夏文史资料选辑第五辑》第267页)。土门关如今虽关墙颓塌,城楼失存,但残存的关墙沿山脊蜿蜒盘旋齐上,依然呈现出当年的雄关英姿。特别是土门关以北的科托山梁、杨家沟沿等处的烽堠遗址,更为古老的关口增添雄风。
土门关西北方与莫泥关、老鸦关为邻,东同石嘴、尕只巴、般板岭毗连。
2.石嘴关当地人称“小关”或“石门槛”,位于土门关东侧的大夏河沿边,西与土门关隔河相望。石嘴关东侧为太子山余脉曹岭,陡峭难攀;关西大夏河,水急浪高;关南为夏河县曲奥乡地,有小路循河而上直通藏区;关北大夏河上有“龙王桥”,西连土门关。
据《河州志》记载,石嘴关曾筑有土城墙,设有暗门,立有界碑,但今皆已被毁,遗痕无存。
3.槐树关在明代时,汉番交界的二十四关中,其地理位置之险要莫过于槐树关,它地处太子山(亦名白石山、露骨山、大雪山、太峙山)腰地,距临夏县铁寨乡大草滩村北二华里外,是通过太子山的一座隘口。它北距临夏县双城堡约三十华里,距临夏市约七十五华里,南距夏河县卡加道乡土房大庄约五十华里,槐树关的藏语名称叫“恰干木香告”,关南有海拔高达4332米的母太子峰和4162米的公太子峰。地理坐标东经103°4',北纬35。22'。这里两峰相峙,嵯岈巍峨,雄险奇绝,军事上易守难攻,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槐树关地形南高北低,一泓清溪沿两山形成的峡谷汹涌北去,在双城堡附近汇入大夏河,当地人称“槐树关河”。槐树关就依山傍河,夯筑土城墙长约百米,高丈许,巍然立于这座峡口(现关墙仍在,关口无存)。两山雄奇,一关险踞,称得上森严壁垒。
据史料记载,清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和1945年,在槐树关口左侧的天然岩壁上,曾两次镌立界石:“汉番交界处”碑文和“夏河临夏两县交界处”碑文,现均遭人为破坏殆尽。
一条通衢石道,循着两山形成的峡谷,伴着淙淙流水,穿越关隘,北起河州,南抵洮州。据《河州志》记载:“由河州入槐树关,经白石山土房(今卡加道土房),为赴洮州间道”。明崇祯十一年(公元1638年),闯王李自成率领起义军自四川入洮西番地,继从槐树关出兵河州,与明将洪承畴部大战西川,不胜,退入景古城(今康乐境内),后转战于陇南等地。清光绪二十一年六月,河州镇兵汤彦和与回部起义军交战于双城,战败,汤彦和只带数十骑兵渡过大夏河,自槐树关逃往岷州。1928年10月24日,马仲英、马廷贤围攻临夏失利,率部七万人,由临夏入槐树关,经佐盖多玛、卓尼完冒斜藏地区,攻陷临谭、卓尼,并向岷县方向进发。
槐树关由于处于临夏、和政、卓尼、夏河两州四县山区的交界处,因此它不但是重要的军事要地,也为当地山区各族人民友好往来的一条通道。
4.八角城位于夏河县境内甘加滩东白石崖山下央曲河与央拉河汇流处的台地上,过去这里是甘青交通及军事要冲。
八角城,因城筑有八个城角,中间成一空心“十"字形而得名,藏语俗称“卡尔昂”,藏文史书称作“卡尔雍仲”意为田”形城。它的城墙全长2.2公里,墙基残宽6米,残高丈余,残顶宽4米,城内占地300亩,为加强军事防御,城外挖有7米多宽的护城壕,并有护城河,还有外廓。主城门至南门外另有外城一座,城墙夯土板筑,夹棍眼(用于观察通及射孔)尚清晰可辨。据史料记载,明代时,八角城与二十四关的守军由河州镇守节制,到了清代改由总兵督隶,两朝均由参将分管各路隘口要道,中、大关守军头目为把总关防一旦有事,参将星夜调兵驰援。为防患于未然,清政府尚在关外的起台堡、保安堡、如德堡各派守备一员,兵丁百余名守御。在桥沟、八角城等地设立营训,驻兵六、七十名,均听河州副总兵调遣。八角城从建筑工艺上看,系唐代以前的建筑物,建筑设计上突破了过去方开城的格局,为我国现存古城所罕见。
第三章兵役兵制
第一节中华民国时期兵役
清朝政府被推翻后,北洋政府实行募兵制。1915年,制定了《暂行陆军征募条例案》,将兵役分为常备军、续备军、兵备军、国民军四种。当时军阀割据,各自为政,不守定制,各地自行征募,《暂行陆军征募条例案》实际上并没有贯彻执行。1933年6月,国民党政府曾颁布过一个兵役法,规定兵役分国民军、常备军两种。1935年实行征兵制,但由于政治腐败,征兵制有名无实,大部分地区盛行拉丁抓夫,夏河地区亦不例外,据民国十五年(1946年)统计,夏河共有壮丁6067人,同时所派丁马61匹。
拉卜楞藏区脱离青海宁海军阀控制后,武装力量基本由黄正清统治,设有民团和常备军。在征兵方面没有形成文字性的条例制度,延用“上马当兵,下马为民”寓兵于民的兵役制定。规定凡吃一份田地者就有纳粮当兵的义务。平时搞农牧业生产,遇事出征时以司令的鸡毛令箭传递各部落,按部落人口比例抽调兵员。并自备粮料、马匹、枪械,由司令、团长、总管头人率兵作战。在年龄上规定15岁以上的藏族青壮年均在应征之列,可以说是全民皆兵。所以当时拉卜楞地区的辖区人数,特别是青壮年人数看,征集一万以下兵员由夏河设治局通过寺院嘉木样办公厅直接下令,并可在两日内迅速集结待命,遇有重大军事行动也可调遣远在青海/四川一些部落的民兵,人数也可增至二万至五万不等,如民国十三年夏河人民反对宁海海军斗争中,一次就集结兵力三万余人。
第二节建国后兵役制
兵役制度是国家的基本军事制度之一。我县的征兵工作始于1964年12月,历年由上级军事机关、人民政府下达征兵命令及兵员名额,三十多年来, 圆满完成了兵员征集任务。
从1964年至1992年,我县共应征兵员1016名,其中女兵4名。
我县党政军和地方各级各部门历来对征兵工作十分重视和支持,尤其从1989年全县进行国防教育以来,社会各阶层国防观念不断增强,参军光荣,拥军优属蔚然成风。
附:历年征集兵员统计表历年征集兵员统计表
(截止1990年)第四章驻军
第一节拉卜楞保安司令部
—、沿革
清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第一世嘉木样大师应青海和硕特前首旗河南蒙古贝勒察汗丹津之请,在大夏河之滨的扎西旗建寺弘清,经二百七十余年的兴建,扩建发展成为安多藏区“政教合一”的中心。拉卜楞等地组建了嘉木样大师随从卫队,这就是拉卜楞地区武装力量的前身。
1928年(民国十七年),宁海军第十一营代驻营长马仲英掀起“河湟事变”,经临夏向岷县一带进犯。为阻止和抵抗马部,拉卜楞地区在嘉木样大师随从卫队的基础上成立了“拉卜楞番兵司令部”,甘肃省代省长刘郁芬任命黄正清为番兵司令,籍以保护地方、剿办土匪。拉卜楞附近十三庄藏民500余人,快枪200余支以及设治局的保安大队100人构成了该组织的武装力量。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12月26日,国民党甘肃省政府将拉卜楞番民司令部改称为“拉卜楞保安司令部”,直属甘肃省政府领导。任命黄正清为保安司令,原番民司令部机构、人员做了部分调整。军事编制为一混成旅,黄正清为少将旅长。当时机构尚未健全,兵员也仅有3000余人(包括部落民兵)。枪支2800余支(尚有部分火枪),弹药均不充足,亦无重兵器机枪等。经费方面有省政府每月拨付法币四千元,但各项开支较大,入不敷出,大部分靠拉卜楞寺院经济维持。
二、机构
设参谋、副官、军需、军法等处。司令部在编职员36人,每月领取粮饷, 其中32人携有家眷。拉卜楞保安司令部机构及兵简图
三、兵力
编制为一混成旅,旅长为少将黄正清(兼),下设3个骑兵团,1团长罗占彪,2团长黄祥,3团长邵光宇(兼)。每团有兵1121人,其中骑兵三团又设骑兵大队两个,每队兵员170人,设特务连109人;同时,成立保安大队184人,手枪队36人,共计在编兵力3862人,(不包括部落民兵),均为常备部队,由省保安司令部辖,发给粮饷。
四、装备
各种杂枪4360余支经费(其中包括蒋介石调拨湖北造枪360支)。各种子弹10万发(湖北支援3万发亦包括在内),100瓦无线电收发机1台(配台长1人,报务员2人,机务员1人,由国民党军政部拨派),10瓦、15瓦发电机各1部,汽油数百箱。
五、经费
甘肃省政府每月下拨经费4000法币(可能白洋),无法保证各项开支,每月入不敷出(电台经费及工作人员工资亦不占比例),不足部分除由嘉木样办公厅部分拨付外,用垦荒种地收入弥补。六、工作概况
1.训练每年进行数次训练,借以提高兵员战斗力,但由于缺乏专门人员及教材,仅以当时典范令骑术、射击为训练基础并在训练科目中列有风格等内容。
2.保境负担拉卜楞地区的保卫治安总责,奉令以保安大队代行警察职务,会同行政警察昼夜巡逻,以减少盗案为主要责任。
3.垦植种植青稞,以拉卜楞东北荒地为主,每年种植少量青稞以增收入。同时,亦与当地官兵、僧侣参加植树,每年植树甚多,仅以1932年为例,在王府桥东南山坡植树达453株,称之为“保安树”。
拉卜楞保安司令部自改建之起到1949年7月23日改编为民兵司令部,历经16年。在这期间,保安司令部发挥军事武装的强大威力,先后清剿了李彦虎、马虎山等散兵余匪。它做为拉卜楞地区的一支劲旅,在夏河武装史上立下了不朽功勋。
第二节人民军队
—、国防部队
夏河县人民武装部:1950年10月20日,中央军委在北京召开全国人民武装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地组建人民武装部机构,根据这一精神,1951年2月,甘肃省军区将原夏河民兵司令部改编为夏河县人民武装部,隶属甘肃省军区领导,编制21人,组建民兵中队12个,分队31个,小队175个,共有民兵225人。1986年3月,根据中央关于县市区武装部改为地方建制的指示,夏河县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全体军人就地转业,共编制21人,由正县级单位降为副县级单位,设部长1人,政委1人,分设军事、政工、后勤三个科室,1987年1月1日改由地方供给。1990年9月,中央颁发组织劳动人事部、民政部和解放军三总部联合通知,全国12个藏区县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夏河随甘南6县收归军队建制,列为军队序列,单位升为正团级,共编制21人, 增设副部长1人,单位工作的原转业军人再次办理入伍手续,继续在武装部任职。
甘南军分区成立于1953年8月1日,原驻夏河县桑科滩,称“甘南藏族自治州军分区”,1956年3月改名为“甘肃省夏河军分区”,1958年夏河军分区移至合作,经总参谋部批准,1959年1月1日起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甘南军分区”,隶属甘肃省军区领导,下辖7县人武部。
另外曾驻防夏河境内部队及部队设防地有中国人民解放军84645部队 (即甘南军分区步兵独立营),原驻防合作,1983年2月建制撤消,人员移防兰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甘南州支队驻合作。
内卫二兵团:(内编一个骑兵营)1953年围剿马良土匪时进驻甘南,团部驻防我县博拉乡政府所在地,部队设防在迭部电尕碌曲桥头和我县的阿木去乎、二朗滩(牙利吉乡属地),1959年开始在博拉寺院东侧滩地修建营房,1964年营房基本建成,部队归建,1969年2月移防至宁夏石嘴山市石炭井地区驻防。
兰州军区骑兵二师第五团:该部队围剿马良土匪时进驻甘南,剿匪结束驻防夏县,团直驻防夏县合作镇阿去乎昂村,从1956年开始修建营房,部队接替步兵2团,我县境内各守防点仍在阿木去乎、二朗滩设军驻防,1969年10月部队改编中和步兵2团一齐编入宁夏守备20师移防宁夏石嘴山市驻防。
兰州军区骑兵二师第七团:该部前身为西北野战军骑兵大队,后编为骑兵三团,解放后在敦煌驻防。解放初期,新疆土匪头子乌斯曼从新疆窜到肃北、肃南、阿克塞一带草原,该团围剿匪徒,活捉土匪头子乌斯曼,后该团在这一地区作战情况被改编成电影“沙漠追匪记”。1953年马良土匪窜入甘南,该团从敦煌移防甘南临谭县,剿匪完毕后驻防青海共和县恰不恰镇。1967年、1968年先后移防甘肃临夏西营房,1969年步兵2团,骑兵团进行移防改编后,骑兵七团改为兰州军区骑兵第一团,调防甘南,团直驻合作镇骑五团营房,连队接防步兵二团博拉营房,阿木去乎、二朗滩骑兵五团设防占营房。1976年骑兵一团除一、二、四3个连队外,其余部队调甘肃景泰县一条山,改编为炮兵团编入守备2师。所留一、二、四3个连队编为甘肃省甘南军分区骑兵独立营,营部三连(原四连改为三连)驻防合作,原团直营房,一连驻防博拉营房,阿木去乎营房改交军分区步兵独立营后独立营改编时营房改交军分区农场,二连驻防二朗滩营房。1982年骑兵营撤消,1983年2月一连、三连撤消,一部分调兰州,大部分复员回家,二连改编为甘南军分区独立骑兵连,现驻防合作营部营房。
二、其他驻军
甘肃省军区后勤部夏河县桑科军牧场、甘南军分区阿木去乎农场等驻军,不但负担军事驻防任务,且担负着为所属部队提供后勤保障等任务。第五章地方武装
第一节部落民兵
拉卜楞地区部落民兵武装始建于1927年。在这之前,拉卜楞藏区虽有部分民兵及枪械,但武装力量由青海镇守使马麒控制并派宁海军1个营驻拉卜楞。1918年马麒率兵两次镇压拉卜楞,残酷杀害藏族群众,大肆抢夺金银财物,引起藏区广大人民的强烈反抗,得到青海、四川一些部落的支持。1926年4月,黄正清、罗占彪、黄祥等9人赴兰控诉马家军罪行,之后又赴宁夏晋见国民军总司令兼甘肃督办冯玉祥。冯电令第1师师长兼甘肃省代省长刘郁芬查办。刘委托第7方面军总指挥政治处总务特派员宣侠父(中共甘肃省特别支部负责人之一)来拉卜楞处理此事。黄正清等人在宣侠父的帮助下,在兰州浙江会馆成立了“藏民文化促进会”,宣侠父执笔起草了该会组织大纲等有关章程和《甘边藏民泣诉国人书》,同时介绍黄正清加入了“少年同志会”和国民党。之后,宣侠父又离开兰州到夏河,帮助组建“甘青藏民同盟”。1927年2月,经宣侠父在西安等地多方斡旋,“解决拉卜楞案件”的协议书在兰州签定,决定:一、嘉木样活佛于6月1日前返回拉卜楞寺院,二、马麒的军队全部撤离拉卜楞藏区。三、拉卜楞地区由西宁道(青海省)划归兰山道(甘肃省)管辖,并成立拉卜楞设治局,四、由甘肃省派遣一个保安大队(约100名)长驻拉卜楞。4月宁海军撤离拉卜楞教区,甘肃省代省长刘郁芬派遣国民军一个保安大队进驻拉卜楞,同时成立了拉卜楞设治局(张丁阳任局长),负责管理拉卜楞地区的部落民兵。从此,拉卜楞地区有了自己的武装管理机构,在军事方面彻底摆脱了马家军的长期控制。
拉卜楞地区的部落民兵分别在所辖区的13庄中,计13680余人,枪支火炮2210多支。设治局成立后,辖区扩大了一倍之多,增加了桑科、甘加、科才、尼玛、欧拉、阿木去乎、黑错、上下卡加、沙沟、霍尔藏、上下南楼、佐盖多玛、佐盖曼玛、博拉、多合尔、加门关、下巴沟等部落,部落民兵增至5万余人,枪支达4100多支,同时加强“为司令当兵,神佛旨意,理应效忠”等以宗教为主的教育以及骑马、射击等军事训练,武装力量不断扩大,民兵土气日益高涨,为藏区的保境安民起到了积极作用。
设治局成立时部落力量分布
第二节人民武装部
一、机构沿革
1951年2月,夏河民兵司令部改编为夏河县人民武装部,隶属甘肃省军区,干部编制为21人,组建民兵中队12个,分队31个,小队175个,共有民兵2625人。1953年8月1日,“甘南藏族自治州军分区”在夏河桑科滩成立,1956年3月改名为“甘肃省夏河军分区”。夏河县武装部改名为“德乌鲁市武装部”, 隶属夏河军分区领导,民兵队伍不断扩大,全县共有民兵中队26个,分队73个,小队210个,民兵4942人。
1958年夏河军分区移往合作,因继续沿用夏河县无实际意义,为与甘南藏族自治州名称相适应,经总参谋部批准,1959年1月1日起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军区甘南军分区”,1962年7月,县武装部恢复为“夏河县人民武装部",至1986年3月17日改归地方建制,1990年9月19日收归军队建制。
自夏河县人民武装部成立以来,人员编制时增时减,机构设置变化频繁。在人员编制方面,1950年始建时编制21人,1954年编制11人,1955年12月兰州军区颁发的“甘肃省市县兵役局、县人民武装部组织编制”中,将夏河列为丁等二级县,编制14人。1956年编制10人,1962年编制78人,1970年编制9人,1975年编制10人,1978年编制20人,1983年编制16人,1986年编制16人,1990年编制21人。在机构设置中,组织机构设党委1个,下设党支部1个,自成立以来未做变动。行政机构中:1.县中队:1968年7月公安部整编时将县公安队改编为县中队,属县武装领导,1969年初县中队与岷县中队换防,1975年10月,县中队移交公安机关建制领导。2.军事科:1978年设立,名称为组训科,1981年4月撤销,1983年恢复,1984年根据兰州军区文件精神,将组训科改名为军事科,现编制4人,科长1人,参谋3人。3.政工科:1978年设立,1981年4月撤销,1983年恢复,现编制科长1人,干事3人。4.后勤科:1978年设立,1981年4月撤销,1983年编制9人,科长1人,财务助理员1人,通信员1人,司机1人,库房看守员5人。
二、工作概述
夏河县武装部历届领导和工作人员,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艰苦奋斗,勤奋工作为军队建设、民兵建设及地方经济建设做岀了重大贡献,特别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自然环境、生活条件较差的情况下,人武干部与当地各族人民甘苦与共,患难相依,兢兢业业、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功,在机关建设、配合地方中心工作以及在以劳养武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谱写了夏河武装史上的光辉篇章。
1.机关建设机关建设是人武部的主要工作。长期以来,在机关建设中遵循“抓机关从关键环节入手”的主导思想,主要在营地、队伍、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在,营地建设初具规模,队伍建设卓有成效,制度建设日趋完善,保障和促进了各项任务的完成。
营地建设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初具规模。1979年,人武部从原址(现县委所在地)搬迁至现址。虽占地17447.5平方米之多,但建筑面积仅有2465平方米,远远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因此从1981年至1983年间,人武部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克服重重困难集中财力、人力、物力,先后修建了武器库、厕所、温室等基础建设。1989年,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经多方筹资,先后修建和改造了办公室、伙房、餐厅等。1990年动工修建民兵训练基地大楼,规范了“八室六库”,注意了营房布局,按了自来水。现营区建筑面积达6577平方米,绿化面积达1340平方米,使办公楼、基地区、家属院、武器库基本布局合理,同时,购置了价值达2.4万元的办公设施和教学设备,工作条件大为改善,有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队伍建设着眼于培训,强调多能,要收到成效。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对人武部工作和机关建设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长期以来人武部把机关建设的立足点放在提高队伍素质,精通业务和提高办事效率上。从1980年起先后推荐13名干部参加了上级培训部门和地方院校的深造学习。同时,利用每年工作之余,组织干部两次集中培训,学习军事地形学、军用文书、财务管理、民兵整组、征兵、兵役登记以及军械常识。另外,在民兵工作机关工作以及一些重大任务中给干部压担子、定任务、提要求,在工作实践中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据统计,自1982年以来,在一些专项任务和机关工作中,人武干部共写出调查报告和典型经验材料87份,有41份材料被上级军事部门和杂志采用。干部队伍基本上达到了胜任本职,一专多能的要求。
制度建设立足实际,注重坚持,日趋完善。几十年武装工作中县人武部根据军队和地方工作的特殊性摸索了一整套的行之有效的制度。1986年3月,随着人武部移交地方,工作重点有所改变的情况下,县人武部修改制定了一整套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对加强机关的行政管理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这些制度显然已不适应。为适应转变,严格执行军队条令,1991年,又根据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的实际,重新修定了《夏河县人武部正规化建设实施细则》共九章六十条,主要包括:一是规范了工作制度,内勤设置和管理方法坚持了工作计划、学习开会、党团活动、请示汇报和干部岗位制度,对档案资料、文电承办、工作秩序做了统一规定;二是严格生活秩序,依据条令严格一日生活制度,做到包括起床、锻炼、卫生、交接班、请销假、军容风纪、仪表举止以及水电、电话都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制定了训练责任制,验收达标制,考核奖惩制和登储存制。三是完善战务秩序,落实了战备系列教育,每年进行一次系统国防教育,两次形势战备教育,一次国防知识竞赛和军营日比武活动,落实了战备配套设施,完善了武器装备库,整理汇总了与战备有关的资料、图表和照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常年不懈的坚持执行,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为机关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民兵建设民兵建设是人武部的中心工作。长期以来,在民兵建设上始终坚持“人民战争”思想,在加强人民武装,发展壮大队伍,提高兵员素质方面做了一定工作。
民兵队伍不断壮大。1952年,全县普遍扩大了民兵组织,民兵人数占全县人口的6.5%。1958年,全县建立了基干民兵队伍,民兵人数发展到7千余人。1990年,全县有民兵1300人,编为1个营11个连,58个排,140个班。
军事训练不断提高。本着减轻群众负但,突岀训练重点,注重训练效果的原则,40年来,共训练民兵16000余人(次),针对不同时期的训练要求, 改变单一抓射击、投弹训练的方法,转向抓专业分队技术兵和干部训练。九甲通讯连、拉镇高炮连、达麦六O炮连等专业分队已逐步掌握专业知识。在训练场地建设上,先后修建改造了训练基地,购买课桌凳子,配套教学器材, 选定了洒乙昂来、周靶场。
武器管理不断完善。在武器装备管理方面,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较实用的行之有效地措施。50-60年代,民兵武器多数配发给民兵个人,1970年后,开始集中到公社存放,少数配发个人管理,到1980年,全部收回配发个人枪支,由公社武装部统一管理,1985年以来,全县23个乡(镇)的民兵武器装备集中到县库统一保管。几十年来,不管在基层,还是收归县库集中管理,民兵武器管理都比较好,减少和堵绝了因管理不慎发生事故的各种隐患,先后受到总后装备部、西北五省区工作组、兰州军区、省军区的好评。1990年9月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时,库房由原来3人增编为5人,进一步加强了看守力量。
政治教育不断加强。根据不同形势任务的要求,在全县民兵中开展国防教育,形势战备教育已形成制度。自1987年以后,先后派工作调查组96次,涉及全县21个乡镇,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327次,写岀调査报告27份。每年召开民兵座谈会,把“兵”的教育渗透到全民教育中,同时积极帮助全县民兵开展学科学、用科学,搞商品经济,兴办第三产业,带动群众治穷致富,在民兵中涌现出许多优秀专业户。
3.挖潜聚财,以劳养武县人武部以劳养武活动,充分利用本县旅游业的优势,发挥与拉卜楞寺一墙之隔的环境优势,兴办的招待所、食堂、退伍军人印刷厂及民兵训练基地附属商场,为民兵工作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
招待所,现为民兵训练基地的配套工程。1985年创办,开始挤出八间单身宿舍做为来客住宿。1989年改造和扩大为基地招待所,现拥有房屋22间,床位63张,在训练和征兵及重大任务时可一次按排60余人住宿,平时以经营为主,吸收退伍军人、烈军属8人,年收入达2.3万元,另设清真、大众等餐馆,年上缴1.86万元。
退伍军人印刷厂,1987年与县民政局、甘南报社联办,宗旨是安置在乡退伍军人和军烈属就业。现有厂房7间,占地612平方米,固定资产8万余元,各种设备四台,可承印文件、办公用品及各种表格、票据、信封、作业本等多种印刷业务,已安置退伍军人、军烈属16名,年产值6万余元,纯利润1万余元。
基地附属商场,从1990年开始修建,1992年12月基本完工,先后修建1栋楼房,1个商场,共33间,约2500平方米,占用办公楼一楼八间铺面,先后投入使用后,年收入约6.5万元左右。
4.配合地方搞好中心工作长期以来,县人武部把配合地方搞好中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事务列入议事日程。
1986年整党时,县人武部抽出1名副部长、1名科长2名干事,负责牙利吉、扎油两乡整党。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整顿党的基层组织抓好党的基层建设的要求。
扶贫工作。县人武部组成由副部长、政委、后勤科长、干事参加的扶贫工作小组,在1985年至1987年间,到达麦、曲奥两乡帮助群众脱贫致富。3年间,共带领群众兴办养鱼繁殖场两个,创办经济实体3个,扶持养殖户53户,运输业63户,长途贩运和经商业60户,个体加工11户,安置退伍军人13人,开发使用在乡历年复退军人119名,扶持贫困户80户,脱贫48户,共联系贷款8万余元。经过扶贫,所承包乡群众生活水平、家庭收入发生了较大变化,基中达麦乡山塘村全村收入比1983年翻了两番。
1990年人口普査中,县人武部抽出1名科长2名干事,负责扎油乡的人口普查,在全县评比中获第三名,两名普査员受到表彰。
在社会主义形势教育中,县人武部组成由政委挂帅、科长、干事四人组成的得力工作组,分赴科才、扎油、达麦3乡,深入农舍牧场,广泛宣传党的政策,解决了群众长期反映而得不到解决的疑难问题,特别是科才乡的社教,成绩突出,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工作组长受省的表彰奖励。
除以上之外,县人武部配合当地政府,完成了扎油、牙利吉、种才的草地承包、佐盖曼玛的计划生育、麻当、曲奥、王格尔塘的护林刹风等任务,受到上级的好评。
三、军事建筑
1.民兵训练基地民兵训练基地的前身是武装部办公室和部属小招待所。1990年训练基地大楼竣工,将原来的办公室和小招待所重新调整改建为民兵训练基地,于1990年初投入使用。
基地包括招待所房屋22间,床位63张,清真和大众餐馆两处,教室3间,教员宿舍3间,以劳养武铺面8间。基本上达到了有教室、有宿舍、有食堂、有操场、有球场、有教学设备、有射击场、有课桌的“八有”设施,可一次负担60多名民兵的吃、住、训以及征兵和来客接待任务。招待所、餐馆平时主要对外营业,开展以劳养武,年营业额收入1万余元,以基地养基地,同时上缴利润1.4万元,以弥补民兵活动经费不足。
基地编9人,基地主任由武装部拨派,其余为退伍军人及军人家属。
2.机关办公楼办公楼于1990年6月2日开工于11月13日完工,交付使用,是夏河县历史上施工期最短,交工最快,设计新颖的一座建筑,也是全州第一家民兵训练基地,该楼竣工后将原机关办公室改建为民兵训练基地, 而原设计的基地大楼改为机关办公楼。
该楼建筑面积980余平方米,一楼为八间铺面,收入主要用以基地以劳养武。二楼10间设有党委会议室,各种办公室,财务室,档案资料室,阅览室,三楼为领导办公室、会议室、作战资料室。投资1.5万元先后购置了文件柜、书柜、课桌、职责牌和整容镜,达到办公设施摆放一致,式样一致,色调一致。
3.民兵武器库民兵武器库在武装部后院,建于1981年,建筑面积134.2平方米,库内面积52.4平方米,有效面积46平方米。
库存武器有各种枪炮及弹药,装备物资,是夏河县重点守护单位。
武器库编制5名看守人员,配备警犬安全消防方面的设施,经上级部门多次检查,符合军械部门的管理要求。
4.靶场 (1)洒乙昂靶场,属季节性靶场,位于九甲乡洒乙昂沟口,距武装部1.5公里,靶场面积约4.5亩,东西长200米,南北宽150米,有掩体,靶壕等设施,可设靶位10个,由于地处农田,该靶场只能在冬季使用,而且受小溪影响,射击场靶位分为两个,训练不便,现已停用。(2)来周靶场,属临时性靶场,位于九甲乡来周村下端,距武装部2公里,靶场地势开阔,安全性强。东西可利用长度达1000米,南北也有200米,掘有掩体、靶壕等设施,可设靶位20〜30个。但属耕地区,只能在收割后和春播前阶段使用,加之与宾馆、水电厂、自来水厂相邻,不能作为永久性靶场使用。
四、武干队伍
夏河县从1958年开始,就在乡镇设立了人武劳动保卫部机构,配备了专职人武干部,同时积极配合地方党委,狠抓专职武干的组织、思想建设和管理教育。
选配武干的主要来源有三处,一是从复员军人中的优秀分子选拔,二是从本地区适合当武干的小学教员中选拔,三是从行政干部中选拔。
1958年,部分乡镇成立了 “人武劳动保卫部”,未配备专职武干,其工作由乡政府负责。
1960年,全县配备武干9名,1961年增加到15名,其中党员5名,藏族干部8名,汉族7名。
1979年全县配备专职武干30名,大夏河林业总场兼职武干1名,至此, 全县武干已配齐。
1990年,全县有专职武干27名,其中党员12名,武干队伍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20名,少数民族19名。
国防教育,社会各阶层国防观念不断增强,参军光荣,拥军优属蔚然成风,特别是从1989年冬委送兵开始,县上每年组织披红戴花,敲锣打鼓,进行欢送,一人参军,全家光荣成为社会共识,积极报名参军,成为适龄青年的自觉行动。
五、拥政爱民与参加地方建设
多年来,县人武部把拥政爱民工作,作为加强民族团结,搞好人武部自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人武部机关干部,视夏河为第二故乡,参加建设桑科电站、沙河电站的劳动;机关、全体人员捐款一个月的工资,支援浦黄电站的修建;参加县城植树活动,据统计共植70000余株;几年来,参与地方劳动7430个人次,捐赠款17000余元。
夏河县是一个以藏民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县,同时又是一个宗教圣地和旅游区。多年来,人武部坚持机关人员进行“热爱高原,热爱夏河,热爱少数民族”的教育,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因而,县人武部在涉及民族关系上从未发生过违反党的民族政策和损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现象,受到当地政府的赞扬。1990年拉卜楞寺大经堂开光庆典中,县人武部按照当地风情,同县上四大班子一起参加活动,主动组织了120名民兵执勤,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安全,受到僧侣和群众的称赞。庆典结束,拉卜楞寺嘉木样大活佛、贡唐仓法台专门宴请人武部全体同志;拉卜楞寺得知县人武部印刷厂机器因故停机,寺院印刷厂派人及时排除故障,又将寺院剩余物品以低价转让,更加密切了关系。
六、成绩与荣誉
1983年人武部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民族团结先进集体”,1986全省开展创先进人武部活动以来,连续五年被评为先进,受到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的表彰奖励。移交地方时,被州上评为“端正党风先进集体”、“双文明模范单位”、“人武系统扶贫工作先进单位”。收归军队建制后,被省上评为“国防教育先进单位”、“机关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机关党支部建设先进单位”、“民兵武器库达标单位、军事训练先进单位”、“以劳养武先进单位”。政工科、后勤科分别连续三年被上级业务部门评为先进科室。
附:历任部长、政委名单
(1950年2月——1956年12月31日)
1950年2月,夏河县民兵司令部改建为夏河县人民武装部,直属甘肃省军区领导,1953年8月1日后,改属甘南藏族自治区军分区领导。
部长王占彪 (1953年7月至1956年3月)
张登科 (1956年3月至12月31日)
第一政委张国权(兼)(1950年2月至1952年9月)
政委赵子廉(兼)(1952年7月至1954年1月)
齐应凯(兼)(1954年1月至7月)
郑毓秀(兼)(1954年7月至1956年9月)
刘学博(兼)(1956年10月至12月31日)(1957年1月——1958年12月31日)
部长张登科 (1957年1月至1958年12月31日)
政委刘学博(兼)(1957年1月至1958年12月31日)
副政委白珍 (1957年1月至1958年12月)
(2)德乌鲁市人武部领导机构
(1959年1月1日——1961年12月31日)
部长张登科 (1959年1月至1961年1月)
夏凯同 (1961年3月至12月)
政委张文献(兼)(1960年1月至1961年12月)
副部长马成兴 (1960年至1961年12月)
苏全忠 (1960年12月至1961年12月)
副政委白珍 (1959年1月至1961年12月)
一九六二年一月一日,撤消德乌鲁市的县级建制,恢复原夏河县人武
部长夏凯同 (1962年1月至11月)
马成兴 (1962年11月至1963年4月)
张登科 (1963年4月至1966年3月)
苏全忠 (1966年4月至5月150)
政委张文献(兼)(1962年1月至1964年2月)
郭发水(兼)(1964年3月至1965年5月)
白珍 (1965年5月至11月)
苏克勤(兼)(1955年11月至1966年5月)
(1966年5月——1976年10月)
部长苏全忠 (1966年1月至1969年11月)
马捷 (1969年12月至1975年12月)
雒焕文 (1975年12月至1976年10月)
政委苏克勤(兼)(1966年5月至1968年7月)
刘世祥 (1968年8月至1974年11月)
宋得寿(兼)(1974年11月至1976年10月)(1976年10月——1990年后)
部长雒焕文 (1976年10月至1978年3月)
王日盛 (1979年3月至1981年7月)
王世忠 (1981年4月至1983年5月)
王德进 (1983年6月至1985年11月)
华尔道 (1986年3月至1983年7月)
叶延森 (1989年3月至今)
第一政委张怀义(兼)(1979年2月至1980年9月)
万德卡(兼)(1980年9月至1983年12月)
张世彪(兼)(1984年1月至1986年11月)
杨晓峰(兼)(1986年11月至1987年11月)
李运春(兼)(1989年11月至今)
政委宋得寿(兼)(1976年10月至1978年12月)
郭发永(兼)(1978年2月至1979年1月)
张德荣 (1978年8月至1981年6月)
赵明 (1981年4月至1983年6月)
杨学震 (1983年6月至1984年10月)
看召加 (1985年3月至1989年3月)
才木德 (1989年11月至1992年6月)
胡生福 (1992年8月至今)
第六章民兵
夏河县的民兵组织是1953年在原封建部落武装和自己部队的基础上建立的。30多年来,全县民兵工作坚持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和军事落实的方针, 针对民族地区的特点开展工作,促进了民兵工作落实。第一节民兵队伍
县人武部自成立以来,开始管辖少量的民兵组织和武工队,到1956年已发展到民兵大队1个,中队27个,分队75个,小队303个,武工大队1个,中队3个,分队10个。从1958年开始进行民兵整组工作,根据“大办民兵师”的要求,全县共组建民兵师1个,民兵团11个,民兵营47个,民兵连186个,共有民兵30791人,其中基干民兵5077人。
1959年,全市(当时夏河县改为德乌鲁市)共组建民兵师1个,民兵团5个,民兵营22个,民兵连93个,共有民兵10469人,其中基干民兵2029人。农场民兵整组也是按照“全民皆兵"的要求进行,农场共组建民兵3个团,12个营,55个连,共有民兵6209人,占农场适龄青年总人数的88.4%。
1962年根据全国少数民族民兵工作会议关于“九种”人不参加民兵组织的规定,民兵建制有较大裁减,共建制1个团,23个营,6个连,27个排,67个班,共有民兵2965人,其中党员110人,团员137人。
1963年民兵整组在15个乡57个大队进行,民兵建制1个团,27个连,73个排,252个班,民兵总数有3952人。
1964-1966年民兵整组主要针对根据三便干的原则编队:配备民兵干部,搞好总结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而进行,三年中民兵编制未变,共建1个团,32个连,69个排,227个班,共有民兵4119人,其中党员410人, 团员547人。
1970年遵照毛主席关于“民兵组织一定要搞好”的指示精神,对已组建的民兵进行整顿,当年民兵编制1个师、1个团、2个营、45个连、125个排、429个班,共有民兵9186人,其中党员429人,团员914人。
1971-1972年,民兵整组后,建制1个师、1个团、2个营、66个连、178排、699个班,共有民兵9533人,党员525人,团员2040人。
1973〜1974年,全县民兵建制1个师、1个团、25个营、118个连、587个排、1676个班,共有民兵21022人,党员811人,团员1597人。
1975年共建制民兵1个师、15个团、51个营、157个连、714个排、1864个班,共有民兵21240人,党员820人,团员152人。
1976年根据上级要求,组建了专业分队,编制为3个连、9个排、61个班,共有726人,其中高机1个连、6个班、320人,通讯分队1个,有2个排,共有195人,侦察分队1个、1排、共有120人打坦克分队10个班,91人。76年全县共建制民兵1个师、12个团、20个营、118连、619个排、1722个班,共有民兵21052人,其中党员810人,团员1503人。
1980年,全县共建制民兵1个师、1个团、22个营、23个连、101个排、354个班,共有民兵2255人,其中党员234人,团员564人,1980年组建专业分队建制1个营、4个连、12个班,总人数254人。
1981年〜1982年民兵建制1个师、1个团、1个营、24个连、100个排、103个班,共有民兵3944人,其中党员273人,团员578人,该年度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未组建专业分队。
1983年全县民兵建制1个师、1个团、1个营、22个连、35个排、324个班,共有民兵3228人,其中党员219人,团员629人。
1985年,整组工作和武器收交工作同时进行,原有民兵3437人,1个团、1个营、24个连、98个排、354个班,经过整组,缩小了编制,减少了人员,精干了队伍,当年全县共编1个团、22个连、67个排、197个班,共有民兵1900人,出队229人,大队761人,民兵占全县总人口的1.61%,党员101人,团员250人,复退军人112人,经过训练的622人,占民兵总数的32.7%,基本达到了编制合理,干部配齐、官兵相识、制度健全的要求,同时将全县26个单位的871支枪,全部集中到县库保管。
1986年,根据中央(85)22号文件和分区的按排,全县民兵由原来的1900人压缩为1700人共编制22个连、72个排、186个班、民兵总人数1700人 (均属基干民兵),其中复员军人114人,民兵干部132人,经过训练的577人, 出队522人,入队322人。
1987年,根据上级关于民兵编制逐年压缩规则,当年通过整组,全县共编制1个团、22个连、70个排、172个班,民兵总数由原来的1700人压缩到16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2%,出队325人,入队225人,复退军人117人,占民兵总数的11%,基本上达到了组织健全、编制合理、便于组织、便于指挥的要求。
1988年,全县编制民兵22个连、69个排、170个班,民兵总数由原来的1600人压缩到15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2%,出队251人,入队164人, 复退军人99人,经过训练的408人。
1989年,通过组织调整后,全县共编22个连、67个排、161个班,共有民兵1300人,其中通讯1个连、4个排、12个班,共119人,82无后座力炮1个连、6个排、15个班,共100人,高机1个连、5个排、12个班,共180人。在编民兵中退伍军人125人,经过军事训练的153人,编组中民兵数量由去年的1500人压缩到1300人,超龄出队400人,新吸收编入200人,基本上达到了分布合理、组织健全、便于战时组织指挥,平时活动的要求。
1990年,按照“八五”民兵组织发展规则,通过重新摸底排队,出入转队,选配干部,严格了政治审査,调整了布局结构,共编制22个连、58个排、146个班,1300人,退伍军人占7.7%,经过训练的占67%,基干民兵平均年龄23.5岁。当年组建应急分队1个营、1个连、共440人,主要分布在县城和交通枢纽及多事地区,达到了组织落实、政治可靠、训练合格的要求。
第二节民兵的军事训练
1.50年代主要进行了 “射击、投弹、刺杀、爆破、土工作业”为内容的五大技术训练,结合本县牧区特点还进行了骑术训练。
2.60年代和70年代前期,主要进行了 “三打”(打坦克、打飞机、打空降),“三防”(防化学、防原子、防细菌)的训练。
3.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主要突出对民兵干部、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训练。对专业技术分队进行了炮、高射机枪、通讯等科目的训练。
对民兵干部和人武干部的训练,采取军分区教导队办集训班和县武装部不定期组织培训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了射击、投弹、爆破、单兵技术及组织指挥,专业技术知识等内容的训练。
30年来先后对步兵、骑兵、高机、通信、侦察、六O炮、八二无后座力炮、队列、投弹、爆破等课目进行了训练,参训民兵累计16000人。骑兵分队训练,根据牧民善骑好射的特点,着重突出了乘马骑射、劈刺等骑术训练;侦察分队,重点进行了捕俘技术、侦察技术等训练。通信分队着重突出了无线通信训练和简易通信训练;高机分队主要进行空降训练;六O炮分队重点突出了直接瞄准和夜间射击训练;步兵分队和队列、投弹按教材大纲实施正规训练,每年训练任务不少于100名。
除完成一年一度的民兵军事训练任务外,还对机关干部每年进行岗位训练,训练内容为四种武器(半自动、冲锋枪、班用机枪、五四式手枪)和队列、投弹、识图用图、军用文书等。第三节民兵在各个时期发挥的作用
民兵是我国武装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雄厚的后备力量和有力臂膀。在各个斗争时期,英雄的夏河民兵和全国民兵一样,做为人民解放军的得力助手,为夏河人民的革命事业做出了彪炳史册的贡献,建立了不朽的功勋。
民兵在消灭匪徒、平息叛乱、保卫革命政权的斗争中做岀了重大贡献。1951年到1960年,夏河匪情严重,夏河民兵积极配合主力部队,参加了剿匪平叛战斗。剿匪中,共打死马良股匪17名,争取投降31人,将股匪赶出夏河地区。平叛中,积极与主力部队配合,参战67次,打死叛匪1049人,伤178人,俘517人。缴获各种枪支324支,子弹4703发,手榴弹5枚,各种刀矛1439件。民兵中荣立二等功的2人,三等功的23人,“五好民兵”36人,民兵红旗手8人,许多民兵在战斗中光荣牺牲。
民兵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辖区秩序,巩固革命政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夏河解放后,社会治安情况十分复杂,各种案件频发,夏河民兵在人武部的组织下,担负起维护治安,巩固新生政权的重任。全县民兵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站岗放哨、巡逻值勤。在1951年至1960年间,民兵共执行巡逻任务238次,参加民兵人数为4760余人(次);配合公安机关破获案件27起,抓获犯罪分子35人。70年代以后,民兵在重大佛事活动,重大事件中配合有关部门义务值勤。义务巡逻,做出了一定贡献。如在拉卜楞寺大经堂失火现场保护,大经堂开光大典秩序维持,毁林刹风中守候堵截等活动中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据统计,自1980年以来,共组织民兵执勤、巡逻任务达172次,参加民兵达1782人(次),对稳定夏河地区起到了积极作用。
广大民兵继承和发扬劳务结合的光荣传统,在发展生产,参加重点工程建设,抢险救灾中,发挥了骨干和突出作用。60年代后期,我县兴建了第一座电影院,第一座石拱桥等工程,1700余名民兵在人武部的组织下积极参加了工程建设。70年代,又有870多名民兵在人武部的组织下积极参加了工程建设。70年代,有870多名民兵参加了县区柏油路铺路义务劳动。80年代,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活动,3700人次民兵共植树41000余株,充分显示了民兵在夏河经济建设中的重大作用。在抢险救灾方面,40年来,先后有7800名民兵77次参加了“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特别在抢修麻当牙首沟、桑科道路,扑救曼达山、河南村火灾中发挥了骨干作用。值的记载的是1985年,举世闻名的拉卜楞寺大经堂发生火灾,在危及整个寺院安全的紧急关头,全县1000多名民兵闻风岀动,在县人武部的组织下参加了灭火战斗,终于将大火扑灭,使这座闻名于世的古建筑免受重大损失。
第四节军民共建文明村活动
1983年民兵工作重点转移以来,夏河县民兵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下,广泛开展了军民共建文明村活动。1983年,县武装部在达麦乡山塘村与当地民兵连共抓文明建设,在识字扫盲,改变村民村风和旧的传统习俗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1984年7月,全省少数民族地区军民共建文明村经验交流会, 山塘村召开,县武装部、山塘文明村分别受到省军区的表彰奖励,县武装部多次被省委、省军区评为“民族团结先进单位”。此后,全县十余处文明村、民兵活动室相继建立,九甲乡民兵连部设施建设、甘加乡文化活动室、拉卜楞镇民兵活动中心等被省军区评为先进单位。这些活动的开展,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民兵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发挥着重大作用。
第七章重大军事行动
一、明以前的重大军事行动
汉章帝元和三年(公元86年),烧当羌首领迷吾及其弟号吾,联合各羌部起兵,进攻陇西边境的临夏、甘南两地区。号吾被汉将李章俘获。号吾说:“独杀我,无损于羌,诚得生归,必悉罢兵,不复犯塞”。(《后汉书•西卷传》)陇西太守张纡从其言,将他所属部设归旧地,迷吾率部到属归弋城(今西宁西南)。
羌人不为护羌校尉傅育诱骗,纷纷依附迷吾,傅育进行追剿,结果为迷吾所杀。汉王朝即令陇西太守张纟于代为校尉,屯兵万人于临羌。章帝元和四年(公元87年),迷吾再次进犯金寨。张纟于谴马防来临羌与之会晤,以毒酒杀害了迷吾等5人,株连大小头人800余人不得幸免。迷吾之子迷唐闻噩耗后,联合烧河、当煎、当阗
等羌人,再次进攻陇西寨,并于陇西太守张纟于所率部军队大战于白石城(夏河县麻当乡境)。
东晋安帝隆安二年(公元398年),西秦乞伏乾归派遣益州等处骑兵2万人,攻打吐谷浑视罴子度周川,大破其部,视罴退保白兰山。吐谷浑为西秦乞伏乾归打败,其王大咳败直身亡。树洛干承嗣帅军,又遣将昙县达等率领骑兵1万人,攻休官、权小郎,吕破胡于白石川(夏河县甘加滩),据白石城 (麻当),休官等降者万余人。
宋徽宗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11月,洮西安抚李叫行至距循化城(甘加乡八角城)尚有五、六里处与蕃兵遭遇,三战三败。李忠及部将李坦、淑詹、辛淑献皆负伤,败走怀羌城(今麻乡附近),是夕、李忠死。(《青唐录》)。
二、罗卜藏丹津事件
据《史要》记载,在清朝政府驱逐准噶尔人出西藏地区以后,“公元1721年(康熙六十年),清朝政府决定废除在西藏地方政权中总揽大权的第巴职位,设立了四名噶伦,共同主管政务。”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鉴于清政府在西藏设立噶伦联合掌政的制度,打破了他在西藏恢复和硕特部汗统治的想法,于是乘清朝撤销青海边防和驻藏官兵之际,于雍正元年(1723)五月,联络塔尔寺、佑宁寺、广惠寺等部分格鲁派寺院的少数宗教上层分子,煽动僧俗20余万人起来共同反清。同年七月清廷派兵部侍郎常寿抵海南大河坝会见罗氏,劝其罢兵,服从清室,结果被罗扣执。拉卜楞寺院施主察汗丹津(1720年被康熙封为亲王)也因反对这种分裂祖国统一,倒行逆施的行为,而遭到罗的攻击,被赶到临夏老鸦关,曾受到驻河州办理青海事务的兵部侍郎常寿的保护。同年九月罗氏兵至河州,十月,攻打西宁南川申中堡、西川镇海堡,进而占领北川新城,十一月,攻入西宁,气焰十分嚣张。此次叛乱,清延派大将军年羹尧和副将军岳琪率兵平息。事后,年羹尧拟定了《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和《禁约青海十事》,得到雍正皇帝的批准。据《世宗实录》卷二十载;雍正二年五月壬戊(公元一七二三年七月十九日)谕:自西隆逆贼罗卜藏丹津等背弃国恩,招(召)其同恶,残其骨肉,侵犯边城,朕命年羹尧揆度机宜,指麾将士,犁庭扫荡,迅奏肤功……俱已荡平。” “今具春奏善后事宜十三条,又定禁约青海十二事,运筹周密,措置精详,朕心喜悦之。“这给青海格鲁派寺院以极大的约束,拉卜楞寺施主察罕丹津未参加叛乱,拉卜楞寺也受到了保护,青海各地的喇嘛纷纷前来拉卜楞寺为僧,拉卜楞寺僧侣人数不断增加。三、黑错人民反清斗争
清道光二十六年(公元1846年)四月中旬,陕甘总督布颜泰派兵渡过黄河,进军到循化所属黑错(今合作四沟),搜索年前藏族首领索努脱巴等人,黑错地区藏族群众,举行武装起义,杀死清军官兵数十人,击败了清军先行人马。
五月,布颜泰命令西宁镇总兵沾柱率军再渡黄河。那沙庄及更力、迭庄各部藏族牧民对清军进行抗击。清军“围剿”到黑错四沟,藏族群众在索努脱巴等人率领下,聚众1800余步、骑兵,共举反清,打死官兵数十人。十一日,在西宁镇总兵沾柱,知府庄俊的带领下,清军再次进攻。从那沙庄、更力、迭庄开始“清剿”,沿途不论男女老少均死在清军刀下,村庄烧毁,牛羊抢劫一空。清军行至索莽古鹿地方,遭到藏民强烈抵抗,清军用炮轰击,藏民被迫撤退。清军在黑错口受到藏民军队袭击。清军一路从南山,一路从格河沙沟包抄,黑错寺被烧毁。藏民起义军失败。官兵进入黑错寺后,放火烧毁寺院和附近村庄30余处,藏民起义军退到麦武岗岔地方,凭险坚守,接着大部分投奔拉卜楞,少部退到川北。
七月,黑错四沟藏族农牧民和黑错寺僧俗再次掀起反抗活动,西宁镇总兵因剿办不力被清政府发配新疆,由西宁办事大臣达洪阿率大军前来镇压,洮州同知严长官,照磨唐宝璐协同卓尼土司杨元,卓尼着逊千户杨国成奉命从洮州西北进攻。黑错四沟藏族人民多次打退清军进攻,杀死杨国成。由于藏民起义者四面受敌,再次遭到失败。首领索努脱巴及大部分起义者惨遭杀害。事后清军对黑错四沟做了彻底“清剿”,所经村庄尽为焦土,老弱妇孺亦遭杀戮。
四、黑错事件
光绪十五年(公元1889年)五月,拉卜楞寺与黑错寺为珍珠滩归属引起械斗。嘉木样呼图克图纠集麦武等族马队四千余骑,进攻黑错寺,黑错四沟番民集众防御。番民互相杀伤。总督杨昌俊闻警河州总督沈玉遂,前往相机弹压,遣兵持令谕之,各番民始收敛归明。(《甘宁青史略》)
五、宁海军镇压拉卜楞人民
1916年,第四世嘉木样活佛尕藏图丹旺秀圆寂,拉卜楞寺政教大权暂由摄政阿莽仓活佛代掌管,寺内大管家李宗哲与阿莽仓发生权力之争。同年五月,因在寺内发现匿名揭帖而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在僧众会议上撤销了李宗哲的襄佐职务。李宗哲赴西宁向宁海(今青海省)镇守马麒泣诉,马麒命其弟马麟查办。1918年10月,马麟的军队在赶赴途中遇到拉卜楞藏民武装的抵抗,马麟遂向马麒告急,请求援兵。马麒闻讯立派宁海军骑兵统领兼右二路管带马腾风和矿务局马队管带马佐率部驰援。马腾风和盛情佐部很快将藏兵击退。马麟乘战之余进驻拉卜楞,借办阿莽仓案件大肆屠杀沙沟、隆瓦沟、上下八沟群众,处罚巨款,焚毁阿木去乎、沙沟、卡加等各处寺院三十七座,拉卜楞藏区群众牛、羊、马匹及金银财物亦多被掠夺,拉卜楞寺金质佛像及珍品也遭到大肆掠夺。宁海军第一次对拉卜楞地区人民实行了血腥镇压。
嘉木样四世圆寂后,第五世嘉木样于1920年被迎到拉卜楞寺坐床。其父黄位中(贡保东珠),兄黄正清(罗桑泽旺)等随同来寺。黄位中父子对马麒残酷镇压拉卜楞地区人民,粗暴干涉寺院事务等行为深为不满。为摆脱马家军阀的控制,他们一方面联络各部头目组织藏民武装,一面派代表向兰州有关当局控告马麒暴行。马麒深为痛恨,暗中指使该寺个别僧侣控告黄位中父子于甘边宁海镇守使署。四月,马麒以巡査防务为由派马麟率步兵第二营500人,马为良率骑兵600人前往拉卜楞进行审理。马麒亦随前往。到寺后,马麒对指控的人施以酷刑,有被挖眼的,有割舌的,有断臂足的,凶残之极。马麒借口黄位中父子扰乱寺规,贴出告示官称:“佛父佛兄扰乱寺规,干预教政,酷虐人民,应依法惩办,以警不清。”最后,马麒敲榨黄位中银元10万元,枪600支方了结此案。马麒的暴行激起了藏民的义愤,武装袭击驻防拉卜楞的马麒所部。马麒闻讯后急派骑兵第四营带颜镇南,骑兵第一营管带马步芳和骑兵第十二营管带马寿率部星夜驰援,一路经过甘加滩时遭藏兵伏击,死伤甚众。马麒又调大部队进行镇压。在大炮、机枪的猛烈进攻下,武装简陋的藏民武装难以抵挡,宁海军再次占领拉卜楞。宁海军大肆进行烧杀抢掠,令僧侣每人缴纳白银50两,无力缴纳而被迫逃亡远方者达3000余人,向各部落“罚银”4万两,枪1千支,马1千匹宁海军的这次镇压中,拉卜楞地区的藏兵、僧侣和男女群众死难者达万余人。
六、马仲英进犯夏河
1928年(民国十七年),宁海军第十一营代理营长马仲英(人称尕司令)掀起河湟事变,波及甘、青、新大部分地区,此次事变的成因依据其时代背景及性质,是统制阶级内部矛盾激化而导致的流血斗争,是马仲英为企图实现个人新兴封建势力的崛起而发起的一场浩劫。在这长达5年之久的事件中,甘肃14个地方遭难,遇难群众达24020余人,烧毁房屋18万余间,14640余人流离失所。1928年8月2日,马仲英与其弟马仲杰、姐夫马仲山以及马腾、马廷贤等7人自西宁突入循化城,抢劫县政府枪支及财物后,从土门关进入临夏,先后在临夏、大河家、永昌、天水、礼县、张掖、临潭、卓尼等地进行烧杀抢劫。虽经当时国民党军队多次围剿,但未能击溃,且准备向藏区进犯。为防止马仲英、马廷贤部进入夏河,拉卜楞地区成立了由黄正清为司令的“拉卜楞番兵司令部”,邵光宇为参谋长,黄立中为副官长,杨震儒为军法处长,张文辉为军需处长。下辖3个团,并组织了保安大队150人,手枪队30多人。1928年10月,马仲英、马廷贤围攻临夏失利,率部6万人,由临夏西南岀槐树关,经麦武、别藏地区,向临潭、卓尼、岷县方向进发。有一小部分在尕格林与藏兵遭遇发生枪战,藏民受伤2人,马部伤亡10余人,20-30人投降,其余撤退。时隔数日,二马带领1万余人又窜至拉卜楞,首先强攻保安大队驻所,攻占卓姆山头,保安大队100多人被打死、砍死在碉堡内,将增援的甘加藏兵包围。随后,马匪包围和攻占寺院,杀害贡唐罗哲仓大师,放火烧毁宗喀巴佛殿,准备烧毁拉卜楞寺。在这紧急关头,夏河的回汉绅商出面调解,向马仲英、马廷贤叩头求情,言明烧了拉卜楞寺,回藏势必永世结仇,马仲英才下令不准焚烧寺院并匆匆向青海同仁方向撤退。这次事件中,拉卜楞寺及附近群众的财物,遭到马仲英土匪的大肆抢劫,马匪杀伤僧侣五六十人之多,拉卜楞地区又一次遭到了土匪的洗劫。
七、和平解放夏河
1949年8月2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攻破马步芳的洮河防线,解放临夏后,王震司令员派国民党起义军官李福林和经常来往夏河的临夏商人杨贯一两人带着给保安司令黄正清的信,从临夏来到夏河。由于中共地下候补党员张子丰等同志做工作,黄正清于8月27日带领司令部300名警卫部队和国民党夏和县县长殷裕国、特别党部书记郑英及大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暂时撤退到阿木去乎部落,不和解放军对抗,保持中立,等待解放。李福林将王震司令员给黄正清的信交给拉卜楞保安司令部副官长黄立中转交。当晚召开了夏河县有关人员座谈会,李福林说,现在夏河社会秩序混乱,人心惶惶不安。他建议选举县长先安民心。结果推选李福林为县长,黄祥(藏族)、肖秀山(回族)为副县长,推选韩志华、苏国仁、阴景元3人为代表,前往临夏迎接人民解放军进夏河。
8月310,夏河藏族进步青年吴振刚经与麦武土官杨世杰商量后,派以吴振刚为首的7人代表团,到临夏迎接解放军,拜见了王震司令员。吴振刚和新华社随军记者杜鹏程返回麦武,他们到达派勒沟时,受到杨世杰带领的几百藏兵的热烈欢迎。吴、杜一行离开麦武,经合作、隆哇等地,沿途宣传政策、安定民心,于9月27日抵夏河拉卜楞。
8月31日王震司令员派第一兵团代表刘育华抵达夏河,作争取黄正清的工作。
李福林偕同韩志华、苏同仁、阴景元到临夏,代表新选的夏河县政府欢迎解放军解放夏河。王震司令员听了李福林的汇报后,严肃指岀:选县长是完全错误的,派你们去夏河是与黄正清等上层人士接头联系,不是选县长。王震司令分别接见了韩志华等代表,接见了九月初从阿木去乎派往临夏同人民解放军接头的代表张子丰(拉卜楞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副官长黄立中和欧拉头人俄项。在临夏,张子丰等人与地委、专署和军管会负责同志见了面,牙含章也向临夏地委详细介绍了陇右工委争取黄正清的工作。临夏地委召开了有地委书记杨和亭、62军政委兼临夏专员鲁瑞林、副专员牙含章等参加的会议,专门讨论了解放夏河及争取黄正清的问题。会议经过研究,决定派张子丰速去阿木去乎,动员黄正清立即返夏河拉卜楞。同时决定牙含章和中国人民解放军62军1865师556团政委张成礼及该团副团长刘光奇率步兵一营去接管夏河。
9月1日,国民党夏河县政府秘书黄宝元给王震司令员呈送报告。报告中着重汇报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夏河县县长殷裕国8月27日离县不知去向,地方秩序暂由(黄宝元)与议长黄祥维持。
二、黄司令正清于8月31日率同司令部撤离南番某地,动态不明(地名不详),致地方空虚,人民惶恐。
三、渤海部刘代表育华于8月31日晚由卓尼抵夏,已派人促黄司令率部返防,并与地方各机关面晤甚冷,刘正协助地方推行政务维持治安,市面又岀墙壁标语,且带来大批宣传品张帖。民心较为安定,各机关亦恢复照常工作。
王震司令员接到黄宝元的报告后,对夏河当时的局势及时作了分析,并与9月5日复信黄宝元,具体作了指示:
“九月二日报告阅悉,现全国解放在即,我军即将进入西宁,大军正穷追溃不成军之马残部。值此马匪残余已经溃撤与向我投降,大西北即将完全解放之际,夏河伪县长殷裕国、伪保安司令黄正清既不明大义不识时务,况先后逃跑,殊属非事。贵秘书与黄议长出面维持,使地方秩序安定,人心不受惊慌,至堪嘉慰。除转告分区负责同志速派工作团赴贵县商组人民政府外,并与临夏中共地委及专员公署商定,由黄议长暂代县长,宝元秘书仍为县府秘书。余皆各守其职,继续社会安定为盼。”信中还表示:“我方代表刘育华现已到达,望共同商洽,速派人召黄正清归来,如其幡然觉悟向本军投降,只要有利于人民,则我保证给予宽大处理,并保护其生命财产之安全。”
根据王震司令员的复信,夏河县政府于1949年9月12日以祥秘字第一号向各机关、县属乡镇和各学校发了代电,其内容为:“一、奉驻临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司令员兼政委王震九月五日书略开,已于临夏中共地委及专员公署商定由黄祥暂代夏河县县长。二、暂为维护地方计,遂于本月九日到府视事”。
9月170,吴振刚和杜鹏程一行到达夏河后,吴振刚去同黄祥等上层人士接触,转述了王震司令员对黄祥等人的问候,讲述了全国形势以及党的民族统战政策,黄祥表示拥护解放军来解放夏河。
9月18日晩,黄正清从阿木去乎返回了县城,杜鹏程连夜去找黄正清。在黄的住宅,杜鹏程首先向黄转达了王震司令员对他的问候,讲了党的民族政策及全国的形势,夏河即将解放,希望黄正清从民族的大局岀发,早日起义。黄正清表示同意,欢迎解放军来接管夏河。
1949年9月20日,牙含章、张成礼、刘光奇带一营战士来到夏河。黄正清、黄祥、拉卜楞寺襄佐达吉等人士、参议员、保安司令部全体官兵及夏河藏族群众近万人,在距夏河县城三四华里的大路两旁夹道欢迎,举行了隆重的欢迎仪式,黄正清、黄祥、达吉代表各界人士向牙含章和解放军献了哈达。
9月21日,在拉卜楞河南的柔扎塘召开了上万人参加的群众大会。牙含章、霍德义、张成礼等人在大会上讲话。藏族人民热烈欢庆夏河解放,他们载歌载舞,赛马射箭,人民解放军也进行了射击表演。
解放后,1949年9月22日,成立了县人民政府,9月23日,成立了中共夏河县工作委员会,遵照上级指示,拉卜楞保安司令部重新整编,对原保安司令部的177名士兵经过审查培训,编入了新成立的夏河县民兵司令部,归中共夏河县工委和县人民政府领导。
夏河县的和平解放,保安司令部的改组,人民政权的建立,这一切标志着夏河县新时代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