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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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夏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64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经济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页码: 739-739
摘要: “文革”前,经济检察列入刑事检察。检察院重建后设立了经济检察股(科),负责办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构成的经济犯罪案件,受理贪污案、行贿受贿案、重大经济责任案、偷税漏税案、挪用救灾抢险款物案等经济案件。
关键词: 检察 经济检察

内容

“文革”前,经济检察列入刑事检察。检察院重建后设立了经济检察股(科),负责办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构成的经济犯罪案件,受理贪污案、行贿受贿案、重大经济责任案、偷税漏税案、挪用救灾抢险款物案等经济案件。1988年至1990年,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4起大案要案,追回赃款17万元,对4名主要经济犯罪分子提出起诉,并由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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