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户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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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夏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62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户籍管理
分类号: D631.42
页数: 1
页码: 731-731
摘要: 自1949年10月起,县公安局开始清查城镇户口并进行登记。随后,又分区、乡对农牧区户口进行了调査登记。年底,全县共有14576户57290人,其中城镇人口634户2531人,藏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上。
关键词: 户籍管理 户籍制度

内容

自1949年10月起,县公安局开始清查城镇户口并进行登记。随后,又分区、乡对农牧区户口进行了调査登记。年底,全县共有14576户57290人,其中城镇人口634户2531人,藏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上。
  1953年,依照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发布的《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对城镇实行户籍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动、更正等项,并建立了一户一册的居民户口簿。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后,全县农牧区也逐步建立了以生产队为单位按户登记的户口登记簿,公社、大队各存一份,随时进行有关登记。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査后,全县农牧区均建立了一户一册户口簿的户籍管理制度。
  户籍管理机构分别为:设有公安派岀所的乡镇(公社),户口便由其管理;未设派出所的地方,则由各乡镇(公社)负责办理。
  1987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和有关的实施细则,公安部门开始给县内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发放身份证。身份证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岀生日期、住址、编号等项。1988年,又给农村户口的居民发放了身份证。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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