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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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夏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61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页码: 692-693
摘要: 1958年9月人民公社化后,开始对农牧区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和少年儿童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的“五保户”制度 (后改为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并采取了建立敬老院等措施。至1959年,全市共建立了47所敬老院,安置了695名“五保户”老人,配备了48名专职服务员。
关键词: 民政工作 社会福利

内容

1958年9月人民公社化后,开始对农牧区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和少年儿童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的“五保户”制度 (后改为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并采取了建立敬老院等措施。至1959年,全市共建立了47所敬老院,安置了695名“五保户”老人,配备了48名专职服务员。
  1961年后,敬老院相继停办,五保户老人分散安置,由亲友或被委托的社员照顾。其生活费用,由生产队供给,并不低于一般社员生活水准;其医疗、丧葬费用,由公社、大队分别担负。此外,由民政部门定期给五保户发放衣被,并在国家救济时优先予以照顾。
  1976年,全县共有五保户298人。1979年,县内的42名城镇五保户老人开始享受定期定量补助,月补助标准在13~15元之间。1981年,经重点调查,麻当公社共有五保户23户46人,占全社总户数的4.2%。1982年,全县农村有五保户325户417人,城镇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五保户有49户68人。是年,五保户的供养方法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开始产生变化。农业区的五保户,一部分承包了土地,由亲友代耕代养,另一部分则由集体提留供养,年口粮标准150〜250公斤,生活费25〜40元;牧业区的五保户,亦分得了牲畜,由生产队或亲友代牧。
  1983年,对全县五保户对象进行了普査,并给455名五保户老人建立了档案。是年,五保户的供养方法进一步具体化。农业地区的五保老人愿意要地便划给耕地,免交征购、提留,收获粮食归本人,口粮低于200公斤的由生产队补到200公斤;5年发给1床被褥,3年发给1套棉衣,1年发给1套单衣,费用由生产队从公益金或社会救济款中支岀;疾病医疗免费,每人每月发3〜5元零用钱;无亲无友、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户,由生产队派人照料。牧区的五保户,由生产队与代五保户放牧者订立合同,代牧者和五保户共同生活,并将其保至送终。五保户愿意承包牲畜的,分给牲畜;不愿要牲畜的,由国家供给口粮,并每年发给270~300元生活费,医疗费用由生产队报销。同年,县民政部门购买3545套单衣、200件藏衣、350条毛毡,分别送到了五保户老人手中。
  1985年,给县内376名五保户老人发放了1250米棉布、202套衣服。
  1987年,给全县五保户发放了夏衣,并积极筹备拉卜楞镇敬老院的基建, 共拨专款2.2万元备料。
  1988年,拉卜楞镇敬老院建成,共计投资11.2万元。入院的孤寡老人有18位。县民政部门为该院缝制了30套被褥、37套单衣和37套棉衣、9套藏衣。是年,还争取到省拨专项经费2万元,完成了对县内残疾人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全县共有五类残疾人5524人。对其中生活上确无保障的残疾人, 县民政部门均给予了补助,并动用4000元资金,为16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治疗,其中7人经治疗后复明。
  1989年,首次在县城举行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销售奖券10万元。次年,又两次发行销售奖券30万元。
  1990年10月1日,县民政综合福利厂在县城建成。该厂直属于县民政局,分为制鞋、服装刺绣2个车间,拥有21间厂房、18名职工。在职工中, 由民政部门安置的残疾人有12人。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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