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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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夏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59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7
页码: 652-658
摘要: 夏河县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夏河县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民主选举产生历届夏河县地方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并围绕党在各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使“三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有效保证了全县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在团结全县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发挥了作用。
关键词: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

根据我国第一部宪法的有关规定,从1955年5月始,夏河县在普选的基础上确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县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完成了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历史任务,转为在中国共产党夏河县委员会领导下的全县各民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人民的统一战线组织,夏河县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夏河县地方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同时将县人民政府委员会改为夏河县人民委员会。县人民委员会既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又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自1955年5月17日至1990年2月,夏河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至第十二届。其中在1959年1月夏河县名称易为德乌鲁市,仍接续县人代会序号,于1959年9月召开了德乌鲁市第三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1960年12月16日召开了德乌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会议„1962年1月1日恢复夏河县名称。1968年6月10日成立夏河县革命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之中,法制遭到践踏,民主政治受到破坏,致使人民代表大会中断,夏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序号空列。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国家法制建设和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得以恢复。1979年5月1日,召开了夏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1981年2月,夏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常务委员会。从此,夏河县地方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由“文革”前的夏河县人民委员会改为夏河县人民政府,并不再行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的职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此日臻完善,逐步向程序化、规范化发展。
  夏河县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夏河县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民主选举产生历届夏河县地方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并围绕党在各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使“三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有效保证了全县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在团结全县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发挥了作用。
  夏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国务院(55)54号文件《关于第一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问题的决定》,夏河县人民政府委员会于1955年5月17日至22日,在县政府召开了夏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大会的代表共130人。大会总结了全县1954年的各项工作,布置了1955年的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将夏河县人民政府委员会改称为夏河县人民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出席甘南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14名;选举产生了夏河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1人,县长1人,副县长2人和夏河县人民法院院长。
  夏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6月在县城召开。会议主要通过了将黑错街人民政府改称合作镇人民委员会的决定。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1年零4个月,共召开了两次会议。
  夏河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夏河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9月6日至12日在县城举行,应出席大会的代表153人,其中藏族代表116人,汉族代表30人, 回族代表7人,实际到会的代表137人。大会听取并通过了夏河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出席甘南州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14人;选举产生了夏河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1人,县长1人,副县长3人和县人民法院院长。
  夏河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8月5日至8月11日在县城召开。应出席会议的代表146人,实际到会的代表86人,列席33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县法院的工作报告及夏河县1956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选举了县长;审议通过了第二届第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第一次会议产生提案38件,已办理的25件,正在办理的8件,县上无力解决的5件。
  夏河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57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在县城召开,到会代表101人,列席33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夏河县1957年下半年工作情况及今后任务的报告》、县法院工作报告和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执行和处理情况的报告。第二次会议产生提案36件,已办理8件,计划在1958年办理的6件,参考办理的12件。夏河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1年零9个月,共召开了3次会议。
  夏河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夏河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6月25日至29日在县城召开,应到代表137名,实到代表105人,列席27人。大会预备会议推选成立了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和大会主席团。大会听取审议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夏河县第二个五年计划草案报告、县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上次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及本次人代会代表提案审查报告。大会选出夏河县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5人,县长1人,副县长1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及出席甘南州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43人。夏河县第三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任期历时7个月。
  德乌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59年1月,夏河县改为德乌鲁市,德乌鲁市人民代表大会沿用夏河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序号,称为德乌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1959年9月,德乌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拉卜楞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35人。会议补选了副市长3人、市人民委员会委员3人、市人民法院院长1人;补选了出席甘南州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13人,大会产生提案19件。德乌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任期历时1年零3个月。
  德乌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德乌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12月16日至20日在拉卜楞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135人。大会听取审议了德乌鲁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德乌鲁市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及1961年计划草案报告、德乌鲁市1960年财政决算及196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德乌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选出了市人民委员会委员17人,市长1人、副市长3人以及出席甘南州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57人。大会产生提案30件。
  1962年1月,撤销了德乌鲁市,恢复夏河县,德乌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历时1年零半个月。德乌鲁市人民代表大会自三届二次始至四届一次止,整个任期历时2年零3个半月。1962年1月复名夏河县后,沿用德乌鲁市人民代表大会序号,召开了夏河县第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夏河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任期历时1年零6个月。
  夏河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夏河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6月11日至19日在县城召开。应出席大会代表181人,实际到会代表151人。列席代表有:县级各单位负责人、出席县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的委员和各乡(镇)负责人共141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夏河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夏河县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夏河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1人、县长1人、副县长4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选举了出席甘南州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61人。大会产生代表提案72件。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2年零2个月。
  夏河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夏河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在县城召开,会期13天。应岀席大会的代表186人,实际到会代表151人,列席大会的乡(镇)负责人和政协委员67人。大会预备会议通过了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和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并推选了大会秘书长。这次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夏河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夏河县1963年至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报告、夏河县1963年及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1人、县长1人、副县长2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选举产生了岀席甘南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71人。听取审议了第五届人代会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已办理了51件,正在进行办理的14件,不再成立的3件,暂不能解决的21件。本次代表大会产生提案89件。
  1966年夏季,“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1967年9月29日,县委和县人委被非法夺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断。第六届人代会任期2年。
  夏河县革命委员会
  根据甘肃省革命委员会1968年5月28日批示,是年6月10日成立了夏河县革命委员会,取代了中共夏河县委和县人民委员会的职权,实行党政合一的“一元化”领导。夏河县革命委员会由军队、干部、工农代表25人组成,设常务委员11人(常委中军队代表2人,干部代表4人,群众代表5人),主任1人,副主任4人。
  1976年10月党中央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文化大革命”运动结束。根据197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和执行机关,同时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夏河县一直沿用革命委员会的名称,夏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也由夏河县革命委员会所顶替,历时10年11个月。
  夏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夏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79年5月7日至1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计300人。按照代表总数的比例,少数民族代表占70%,妇女代表占30%,非党群众代表占35%;其中工人代表15人,农牧民代表165人,革命干部代表90人,解放军代表3人,知识分子代表20人,民族宗教爱国人士代表7人。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和大会秘书长。大会听取和审议了上届革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革委会委员25人,主任1人,副主任4人;选举产生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选举产生出席甘南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87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1年零9个月。
  夏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夏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2月25日至3月1日在县城召开。应参加大会的代表184人,其中男代表162人,妇女代表22人;各民族代表有:藏族112人、回族19人、满族1人、汉族52人。实际出席会议的代表171人,列席代表86人。大会听取审议了夏河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批准了夏河县1981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听取和通过了夏河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和夏河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大会依照《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产生了夏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出常务委员会委员14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决定将夏河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夏河县人民政府,并实行差额选举,选出县长1人,副县长5人;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
  1982年12月6日至9日 ,在拉卜楞召开了夏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补选了夏河县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2人;选举产生出席甘南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73人。
  夏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时2年9个月,共召开了2次会议。
  夏河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夏河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1月4日至8日在拉卜楞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共150人,其中男代表128人,妇女代表22人;藏族99人,回族11人,汉族39人,其他民族1人;工人代表9人,干部代表53人,知识分子代表7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10人,解放军代表1人,民主爱国人士代表9人,侨属代表1人,农牧民代表47人,其他劳动人民代表13人。大会听取审议了夏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夏河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夏河县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夏河县财政局关于财政预算的报告,并通过了以上报告。大会选出夏河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主任1人,副主任3人;选举出夏河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4人,夏河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
  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84年1月至1987年3月,任期3年2个月,共召开了3次代表会议。
  夏河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夏河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3月1日至6日在拉卜楞召开。参加大会的代表共140人。其中男代表125人,妇女代表15人。各族代表是:藏族85人,回族10人,汉族44人,其他少数民族1人。代表成员有工人代表5人,农牧民代表40人,干部代表49人,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27人,解放军代表1人,民族宗教爱国人士代表7人,侨属代表1人,其他劳动人民代表10人。大会听取审议了夏河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夏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夏河县1984年至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7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夏河县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夏河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决议通过了以上各项报告。大会选举岀夏河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4人,主任1人,副主任4人;选举出夏河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4人,夏河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夏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3年,共召开了3次会议。
  夏河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夏河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2月20日至24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有120名,列席会议的有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各部门、法院、检察院及省属单位的负责人共4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夏河县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0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198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大会依法选出夏河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14名;县人民政府县长1名,副县长4名;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名。会议期间,向与会的党员代表传达了中央2号文件。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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