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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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夏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58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F83
页数: 2
页码: 611—612
摘要: 民国27年(1938年)秋,甘肃省平市官钱局在夏河设立办事处,受省平市官钱局岷县管辖局管辖,经办存、放、汇款并代理地方金库。
关键词: 金融 管理机构

内容

民国27年(1938年)秋,甘肃省平市官钱局在夏河设立办事处,受省平市官钱局岷县管辖局管辖,经办存、放、汇款并代理地方金库。民国28年10月(1939年),甘肃省平市官钱局改组成立甘肃省银行后,原夏河办事处改为甘肃省银行汇兑所,归甘肃省银行临夏分行管辖。民国30年12月(1941年),夏河汇兑所正式改设为办事处。民国35年2月(1946年),夏河县银行筹备委员会成立,推定委员21人,黄正清为主任委员,李永瑞为副主任委员,后因政局不稳,货币贬值等多种原因,夏河县银行终未能按计划正式成立。1949年9月夏河和平解放,甘肃省银行设立的办事处,向军事管制委员会作了移交。1950年4月1日,人民银行夏河县支行正式成立,为省辖行。是年5月,改由人民银行临夏办事处领导,并开办各种金融业务。1952年5月11日夏河银元交易所合并到夏河县支行,改名为兑换所。是年6月21日夏河县支行在四区黑错设立营业所,并办理四、五、六区农金业务。同年11月16日夏河县支行王格尔塘(原完尕滩乡)营业所成立。1953年3月夏河县支行成立随军服务组,先是随部队进驻阿木去乎,后又随部队进驻甘、川交界的郎木寺,随军银行通过银元供应,保证了剿匪部队的供给,活跃了藏区贸易。是年10月阿木去乎营业所建立。同年10月,甘南中心支行成立,夏河支行撤销,其业务由甘南中心支行兼办。1954年1月1日夏河县支行正式恢复,原甘南中心支行经办的各项业务,移交该行办理。是年11月博拉营业所建立。1959年,夏河县支行改名为德吾鲁市支行。1962年恢复原建制、行名。至1990年人民银行夏河支行人员19人,设正副行长各1人,下设会计股、人秘股、业务股、保卫股。
  民国30年(1941年),中国农民银行在夏河设立农贷通讯处,负责农贷放款等事宜。1956年5月夏河县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夏河县支行,原人民银行经办的农业贷款、信用合作、农村储蓄等业务划农行接办。农行下设:秘书股、畜牧股、信用合作股。设正副行长各1人,畜牧股7人,信用合作股5人。1957年5月农业银行撤销。1963年12月25日恢复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夏河县支行,支行下设:人秘股、基建事业拨款股、农贷信用股、会计股。支行16人,营业所26人。原人行所属王格尔塘、合作、佐盖曼玛、博拉、阿木去乎5个营业所划归农业银行管辖。1965年12月25日中国农业银行夏河县支行与人民银行合并。1979年9月1日农业银行夏河县支行正式恢复,与人民银行分署办公°1990年,县支行68人,其中营业所50人,下设人秘股、企业信贷股、农业信贷股、信用合作股、会计股及王格尔塘、合作、博拉、佐盖曼玛、阿木去乎、勒秀、城关7个营业所。
  1985年4月中国工商银行夏河县支行正式成立,全行职工有32人,设正副行长各1人,支行下设会计出纳股、储蓄股、计划信贷股、人秘股。中国工商银行是国家金融政策和信贷计划管理下的专业银行。业务范围:统一管理国营工商企业,城镇集体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吸收国营工商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存款及发行金融债券,代理人民银行的有关业务。服务主要对象是国营、工业、商业、服务业和个体手工业。至1990年支行职工38人,在人民街117号占地3.1亩,拥有办公楼、营业室、职工宿舍、运钞车等,固定资产68万元。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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