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金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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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夏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582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一章 金融
分类号: F83
页数: 14
页码: 611—624
摘要: 金融主要描写了夏河县金融机构、货币、寺院金融、信贷、信用合作社、银行等内容。
关键词: 金融 夏河县

内容

第一节机构
  民国27年(1938年)秋,甘肃省平市官钱局在夏河设立办事处,受省平市官钱局岷县管辖局管辖,经办存、放、汇款并代理地方金库。民国28年10月(1939年),甘肃省平市官钱局改组成立甘肃省银行后,原夏河办事处改为甘肃省银行汇兑所,归甘肃省银行临夏分行管辖。民国30年12月(1941年),夏河汇兑所正式改设为办事处。民国35年2月(1946年),夏河县银行筹备委员会成立,推定委员21人,黄正清为主任委员,李永瑞为副主任委员,后因政局不稳,货币贬值等多种原因,夏河县银行终未能按计划正式成立。1949年9月夏河和平解放,甘肃省银行设立的办事处,向军事管制委员会作了移交。1950年4月1日,人民银行夏河县支行正式成立,为省辖行。是年5月,改由人民银行临夏办事处领导,并开办各种金融业务。1952年5月11日夏河银元交易所合并到夏河县支行,改名为兑换所。是年6月21日夏河县支行在四区黑错设立营业所,并办理四、五、六区农金业务。同年11月16日夏河县支行王格尔塘(原完尕滩乡)营业所成立。1953年3月夏河县支行成立随军服务组,先是随部队进驻阿木去乎,后又随部队进驻甘、川交界的郎木寺,随军银行通过银元供应,保证了剿匪部队的供给,活跃了藏区贸易。是年10月阿木去乎营业所建立。同年10月,甘南中心支行成立,夏河支行撤销,其业务由甘南中心支行兼办。1954年1月1日夏河县支行正式恢复,原甘南中心支行经办的各项业务,移交该行办理。是年11月博拉营业所建立。1959年,夏河县支行改名为德吾鲁市支行。1962年恢复原建制、行名。至1990年人民银行夏河支行人员19人,设正副行长各1人,下设会计股、人秘股、业务股、保卫股。
  民国30年(1941年),中国农民银行在夏河设立农贷通讯处,负责农贷放款等事宜。1956年5月夏河县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夏河县支行,原人民银行经办的农业贷款、信用合作、农村储蓄等业务划农行接办。农行下设:秘书股、畜牧股、信用合作股。设正副行长各1人,畜牧股7人,信用合作股5人。1957年5月农业银行撤销。1963年12月25日恢复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夏河县支行,支行下设:人秘股、基建事业拨款股、农贷信用股、会计股。支行16人,营业所26人。原人行所属王格尔塘、合作、佐盖曼玛、博拉、阿木去乎5个营业所划归农业银行管辖。1965年12月25日中国农业银行夏河县支行与人民银行合并。1979年9月1日农业银行夏河县支行正式恢复,与人民银行分署办公°1990年,县支行68人,其中营业所50人,下设人秘股、企业信贷股、农业信贷股、信用合作股、会计股及王格尔塘、合作、博拉、佐盖曼玛、阿木去乎、勒秀、城关7个营业所。
  1985年4月中国工商银行夏河县支行正式成立,全行职工有32人,设正副行长各1人,支行下设会计出纳股、储蓄股、计划信贷股、人秘股。中国工商银行是国家金融政策和信贷计划管理下的专业银行。业务范围:统一管理国营工商企业,城镇集体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吸收国营工商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存款及发行金融债券,代理人民银行的有关业务。服务主要对象是国营、工业、商业、服务业和个体手工业。至1990年支行职工38人,在人民街117号占地3.1亩,拥有办公楼、营业室、职工宿舍、运钞车等,固定资产68万元。
  第二节货币
  夏河地区的商品交换经历了长期的物质交换后,才发展到通过货币媒介。铜元。俗称“铜板”,与铜钱不同,主要是中间无方孔。夏河地区流通的铜元,以“光绪元宝”、“开国纪念币”为最多。据民国23年(1934年)省财政厅朱镜宙调查,当时夏河县通用当10、当20的铜元,流通量为6000串 (每串1000文),银元与铜元的比价是:1元可换5串另500文,铜元主要来自临夏。1952年夏河县人民政府先后布告禁止拉卜楞市场和黑错地区铜元流通。
  银元。民国初年通过商业贸易流入夏河,成为主要流通货币。在牧区通用的主要是袁世凯头像货币,大清银币或孙中山开国纪念币往往拒绝接受。民国30年(1941年)银元在拉卜楞的比价是:1银元兑换法币6元半至8元。银元的涨落,大部分介于回汉商人之手中,何时来了一批客商须换大批银元购办藏族人的货物,银元即上涨,换银元者少时其价值遂跌。市面物价均照银元计算。1950年12月16日夏河银元交易所成立,属群众性的独立组织。1952年撤销银元交易所,银元兑换列为人民银行的正常业务。
  纸币(法币)。解放前只有在商号和各机关之间流通。各机关所拨经费,均为法币,支出须用白银。牧区法币根本不能流通。法币在牧区不能流行的原因是:牧民亦不识法币,需请人辨识,使用不方便;汉回族商人有时以冥票欺骗,或以1元钞票为5元10元用,使牧民失去对法币之信用。甘肃省银行夏河办事处称:藏民习俗行使硬币,货币不能一致,颇为本行业务之障碍。
  解放初期,在已建立政权的牧区,通过发放贷款,收购畜产品,部队驻防等发行了一定数量的人民币,初步树立起人民币的威望。但是,由于牧区的政权建立较晩,牧民对人民政权还缺乏全面了解,加之过去国民党政府发行的纸币严重贬值,不法商人用冥钱欺骗牧民以及牧区经济生活上的自给性。因此,中央决定把银元作为甘南牧区的一种货币,承认其合法流通;在夏河等接近内地市场,则作为混合流通区,人民币与银元均可使用。:1955年3月1日起,全国发行新版人民币。新发行的人民币面额,主币分有1元、2元、3元、5元、10元5种;辅币为1角、2角、5角、1分、2分、5分6种,每种券别版面均印有汉、藏、蒙、维吾尔4种文字。以旧版人民币1万元兑换新版人民币1元。为做好新币发行和旧币收兑工作,夏河支行除在城镇设立专柜、组织流动兑换小组外,还委托贸易公司、供销社等单位办理兑换。为了维护边远地区群众和少数民族的利益,旧币收兑工作,实际延长了数年之久。1958年2月,甘南州人民委员会发布了禁止银元在甘南部分地区流通的命令,结束了人民币与银元混合流通的局面,实现了货币制度的真正统一。
  第三节寺院金融
  拉卜楞寺院,解放前是甘、青、川边境的藏传佛教中心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资金力量雄厚。全寺共有的财产,除森林、土地、房屋、水磨外,有流动基金(包括银元、银元宝和酥油、松茶等实物)约27000余元,由总吉哇(财务长)两人分别管理,并负责解决全寺每年的开支3万多元。总吉哇除通过地租、房屋、水磨等收入约18000余元外,全靠用流动基金经商、放债来增加收入,以保证各项开支。
  六大扎仓和印经院分别拥有各自的财产,除森林、土地等外,共有流动基金折合银元约9万,银元宝63个,经营管理与全寺共有财产基本相同。嘉木样佛宫,除拥有庞大的财产外,流动基金有银砖100多块(每块重150余两),银元宝300个(每个重50两),银元30万元,现钞25万元。贡唐仓活佛有经商放债的流动基金银元100多万元,霍尔藏仓、萨木察仓、阿莽仓等活佛都分别有流动基金10多万银元。.寺院僧侣的经济来源,主要依赖布施,有的还依靠家庭接济或师傅遗产,由于来源不同、,所以贫富悬殊。
  由于寺院、活佛、富僧拥有大量的资金,经常向牧民、教民放高利贷或出租房屋、或投资经营商品。拉卜楞大小商户几乎没一家不向寺院囊欠“吉哇"借贷的,大户只是季节性周转借贷,而小户则是完全依靠性借贷。
  第四节信贷
  解放前夏河县除省银行汇兑所与中国银行农贷通讯处之外,没有钱庄和典当铺。拉卜楞寺院及属寺有一定的流动基金,寺院的借贷活动是相当普遍和数额庞大的。
  一、农牧业贷款
  民国30年(1941年),中国农民银行在夏河县成立了农贷通讯处。贷款办法是先由县合作委员会在农村组织“信用合作社”由信用社向合作委员会申请,经批准后再向指定银行正式贷款。货款额为430300元(法币)。解放后中国人民银行夏河支行成立,对原甘肃省银行所设办事处的财产及债权债务作了接受和清理。接收贷款1665.50元(银元),经过清理收回277.25元,其余1388.25元,因借款人去向不明或法院判决已破产,未能收回。解放初期,由于藏族群众习惯使用银元,对人民币认识不够,加之坏人的造谣破坏, 农牧业贷款一度不易发放。1950年4月和5月,省人民银行两次拨给夏河县农贷专款小米19350斤,折合人民币2709万元,夏河支行曾两次请示县政府组织发放。6月7日,夏河县政府复函为:“所拨农贷款项,经本府通知各区乡并多方宣传,迄今无一人借领,似此情况,不易贷出,希将全部款项退回甘肃分行”。1952年,随着牧区、半农半牧区的各项工作逐步深入,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举办多种农牧业贷款,并以贷款利率上给予照顾,临夏中心支行规定农牧业贷款利率夏河为1分6厘,贷款3.5亿元。1953年至1958年夏河县支行共发放农牧业贷款707776万元,其中牧业330353万元,农业377423万元。1963年12月25日,自农行恢复后,农业信贷资金的使用重点放在支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农牧业生产上。:1980年至1986年共发放农牧业贷款2189万元,其中用于牧业生产方面的1410万元。及时发放,积极收回、加速资金周转,1980年至1986年共收回到期贷款1596万元,占发放数的72.9%。农牧业贷款增长2.82倍。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集体农牧贷款从1981年开始大幅度下降,农牧民个人贷款急剧上升。1980年至1986年共发放农户个人贷款1050万元,其中养殖业贷款发放756万元,帮助购买母畜牛19578头,羊21356只,购买役畜569头 (匹);发放农牧业机械贷款71万元,购买大中型拖拉机及手扶拖拉机122台,各种农机具106件;发放生活贷款75万元,购买口粮536吨,建新房2108间。农户个人贷款中重点支持各类专业户(包括联营户)1199户,发放贷款468万元。发放扶贫专项贷款12万元,帮助75户贫困户发展了生产,改善了生活。为了使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加快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农行把大力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1980年至1986年在经济合理的原则下,发放乡镇企业贷款373万元。扶持65个企业发展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商业、服务业、建材及建筑业。至1990年发放农户个人贷款603万元,乡镇企业贷款721万元。
  二、商业贷款
  解放前,夏河拉卜楞贸易额较大,甘肃省银行夏河办事处共发放商业贷款1665.50元(银元)01952年,人民银行夏河支行发放商业贷款158475万元,其中地方贸易事业款20000万元;消费合作事业款16000万元;私营贸易事业款118005万元;私营手工业款2230万元;私营其它事业款2240万元。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商品流通的扩大,贷款总额不断增加,工商银行夏河县支行自1985年至1990年累计发放商业贷款3807.3万元。农业银行夏河支行1986年底发放商业贷款989万元,其中农副产品收购贷款268万元。1986年底集体、个体商业贷款194万元。至1990年集体商业贷款71万元,个体商业贷款49万元。
  第五节储蓄
  解放后,人民银行夏河县支行接受夏河办事处原有存款1771.08元(银元),经清理后支付276.25元,其余1494.83元,因贷款未能收回,故未支付。夏河支行的存款业务,基本上是通过现金管理,从开办对公存款开始的。1950年4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现金管理的决定》以后,公营企业、机关、部队团体、合作社等单位基本上都在人民银行开立了存款帐户。通过加强现金管理,打开了存款业务的局面。对私存款是通过存款、放款、汇款等业务联系,从私营工商业开展起来的,但在初期,由于政权建立不久,私商对人民银行还缺乏全面了解,加之市场上是人民币与银元混合流通,人民币的威望还未确立起来,所以,1950年底,私营工商业存款户为数不多。以后人民银行提出了广泛开展私人业务的方针,私营工商业的存款有了较大的增长。
  从开办折实储蓄开始,逐步发展人民储蓄事业。但由于解放初期,夏河地区职工、教师不多,而且多为供给制,所以效果不显著。此后,随着物价稳定,人民币信誉提高,职工人数增加,工资改革等因素,折实储蓄也改为用人民币直接存取,储蓄存款迅速增长。1958年开展“大跃进”,在“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 口号的影响下,银行也不甘落后,提出了脱离实际的高指标和翻番计划,使储蓄一度成倍增长。1961年和1962年,城乡储蓄存款连续下降。1963年市场物价趋于稳定,社会经济逐年恢复正常,储蓄存款开始回升。“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一度把储蓄存款利息视为“剥削”而冻结了一部分人的储蓄存款,使储蓄存款连年下降。1979年以来,全面纠正十年动乱中一些“左”的错误做法。落实了鼓励和保护储蓄的政策。1981年,除保留原有储蓄种类外,先后分别增加积零成整、定活两便、定期和有奖有息等储蓄种类。1985年城镇储蓄存款额516万元。1988年9月,开始举办保值储蓄,使城乡储蓄得以逐年增长。至1990年,全县城镇储蓄总额2103万元。
  历年储蓄利率变化频繁,1979年以来,先后对储蓄存款利率进行了9次调整,增设了利率档次,存期越长利率越高,使不少储户把多年保存在家里的大量现款送存银行。
  第六节信用合作社
  民国28年3月(1939年),夏河“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初为1社,年贷款24000元。民国30年(1941年)扩增为24社,其中牧区12社,年贷款增至430300元(法币),贷款利息9厘,限期3年。起初以现款归还,后改为亦可用粮食和牛羊牲畜顶替。
  解放后夏河县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业合作社时期开始建立。信用合作社在建立与发展过程中,随着行政体制变更,由小到大,有分有合,曾几度变更,几度发展,几度受挫。1952年4月,九甲乡黄茨滩村第一个成立了信用合作小组,1956年改为信用合作社。至1965年全县各乡信用社陆续建立。从1958年“大跃进”开始到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同国民经济其它事业一样,经历了曲折发展的过程,民主管理削弱,业务发展受挫折。从1983年开始到1985年全县21个信用社全部恢复“三性” (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1985年10月召开全县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于10月26日正式成立夏河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1986年信用社职工达到54名,各项存款余额567万元,其中农村储蓄余额289万元;社员股金余额7万元;公积金余额67万元;固定资产20万元。1980年至1986年共发放农贷1162万元,收回农贷1024万元。1986年全县信用社全部盈余达10万元,社会效益和信用社效益有了明显的提高。至1990年各项贷款累放455万元,各项贷款累收385.1万元。全县信用社盈利7.2万元。(夏河县全县信用社历年存贷款统计表)。
  夏河县全县信用社历年存贷款统计表
  单位:万元续表第七节建设银行
  1976年10月,成立建设银行夏河办事处,设在县财政局内,实属财政局一个股(拨款股),办事员2人,并经办建行业务。1977年10月改称建设银行夏河县支行,仍和财政合署办公,但业务上已独立核算,对外挂建设银行夏河县支行牌子。1984年4月正式划归建设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领导,行政管理仍属县财政局。1987年建设银行在县人民西街建成面积为566平方米的建行营业楼,内设:会计股、营业室、业务室,外设一个储蓄所,职工人数增至16人。
  夏河建设银行自成立之日起,配合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计划,对施工队伍进行统一管理,对每项工程从计划、设计、施工、劳动、物资和投资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充分发挥了投资效益,达到了投资目的。1977年至1990年,共管理经办地县级预算拨款539.7万元,省级下划机动财力拨款192.3万元,中央级预算拨款9万元,地县级挖潜改造拨款501.8万元,地县机动财力拨款453.7万元,其它资金拨款47.3万元。14年累计各类拨款共1743.8万元。(历年拨款金额见表1)。
  建设银行是具有财政、银行双重职能的国家专业银行,除管理基本建设资金外,还管理和经办基本建设贷款业务,建设银行开办6种形式的贷款。夏河县建行自1981年至1990年,共向54个企业单位发放各类贷款898.2万元。
  建设银行还对所有施工企业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对每项工程的预决算进行审查。对基本建设过程进行决策、规划、组织与指挥,严格控制现金支付,对施工企业的预决算进行全面审核o (1983-1990年度审查工程预决算增减金额表2)。
  建设银行根据自身特点,对基建施工企业的资金统一管理。所有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和基建有关的其它资金必须全部专户存入建设银行,由建行统一管理。(历年基建资金存款表3,历年基建项目汇总表4)。
  夏河建设银行从1988年开始办理“定期”、“活期”、“零存整取”、“定额有奖储蓄”、“华侨储蓄”、“外汇储蓄”、“保值储蓄”7种。至1990年底,个人存款累计达105.5万元。
  夏河建设银行从1988年开始,经办了由国务院指定财政部,财政部委托建设银行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债券共20万元。即银光公司的银光债券2万元;国家基本建设债券2万元;国家投资债券5万元;国家重点企业债券11万元。都是分期三年偿还。
  历年拨款金额表
  表1单位:万元1983-1990年度审查工程预决算增减金额表
  表2单位:万元
  历年基建资金存款表
  表3单位:元续表
  历年基建项目汇总表
  表4续表
  第八节保险
  保险,作为国民经济金融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再生产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在防灾补损、稳定企业经营、安定人民生活、集聚国家建设资金等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早在50年代初,临夏州保险公司于1951年4月,在夏河成立了保险公司特约代理处。自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后, 保险机构、人员、业务相继移交。1958年末撤销停办。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国务院决定,甘南州保险机构于1984年再度恢复。同时,在夏河成立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夏河县代办处,职工1人。1988年6月正式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夏河县支公司,职工3人。至1990年底,职工3人,设经理1人。
  自1951年成立保险公司代理处时,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社的全部财产、物资实行强制保险;在县城和部分农村开办了运输保险(水运、陆运)。火灾保险、简易火灾保险、牲畜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等业务。据有关资料记载,夏河县代理处1953年保险费收入15.1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夏河县支公司开办的保险业务由少到多,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国内业务主要有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及第三者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等20个保险种,同时代办国外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1985年至1990年,累计保险业务收入82.23万元,向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支付赔款累计32.19万元,使受灾单位及时恢复了生产,稳定了经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夏河县支公司历年经营情况表)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夏河县支公司历年经营情况表
  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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