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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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夏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57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2
页码: 599—600
摘要: 清代以前,夏河地区长期属于边陲地带,因此各朝代未能在这里设置专管税收的机构。迫于鞭长莫及,历代统治者普遍沿袭“贡献制”的特殊方式,即以当地各游牧民族进贡的土特产品如马匹、茜草之类代替税收。
关键词: 税务经济 税收机构

内容

清代以前,夏河地区长期属于边陲地带,因此各朝代未能在这里设置专管税收的机构。迫于鞭长莫及,历代统治者普遍沿袭“贡献制”的特殊方式,即以当地各游牧民族进贡的土特产品如马匹、茜草之类代替税收。这种贡献,既有当地各部族的自愿朝贡,也有朝廷规定了贡品及其数额的。1
  入清之后,贡、赋并行。雍正四年(1762年),始定西宁、河、洮等地番族粮赋。雍正十年(1732年),开始对甘青一带牧区普遍征集贡赋,每户每年征收贡马折银8分,每年派专人深入牧区征集。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起, 今夏河地区的“番族粮赋”由循化厅和洮州厅征管。
  民国15年8月,花定盐务收税局(驻兰州)在拉卜楞设置了专门征收盐税的“拉卜楞盐务收税分局”,为县境内最早的官方税收支机构。民国16年4月,拉卜楞税局成立,隶属省财政厅,后又分设牲畜屠宰税局。民国17年, 拉卜楞盐务分局改为夏河榷运分局,并设立了专门缉查私盐的缉私巡队。民国22年,拉卜楞税局裁撤。民国23年11月,夏河榷运分局下属的缉私巡队被裁革。翌年,又撤销了夏河榷运分局。民国24年,增设夏河特种消费税局,隶属省财政厅,征收20类特种物品的产销税。民国25年,设西北盐务管理局夏河秤放处,征收食盐各税。民国29年,设甘宁青直接税局夏河查征所。至民国30年时,夏河特种消费税局共有职员14人,夏河牲畜屠宰税局共有10人。民国31年1月,裁夏河特种消费税局,又设甘宁青新区税务管理局夏河办事处,征收货物统税。是年7月1日,夏河盐务秤放处改为西北盐务分局夏河分局,旋又改为支局,划归临潭分局管理。9月,夏河牲畜屠宰税局撤销。同年,县政府田赋管理处成立,专司田赋军粮征收事务。民国32年1月,设夏河盐务支局黑错分驻所。同年5月,夏河盐务支局改为临夏分局节制。7月,县政府田赋管理处改组为田赋粮食管理处。民国34年5月1日,专司地方收入的县政府税捐稽征处成立。县长兼任处长,下设业务主任,税务主任,共有事务员、稽征员12人,负责征集地方各税捐。是年7月160,直接税夏河査征所改组,隶属临夏分局。10月1日,夏河盐务支局裁撤,其事务移归临夏分局办理。民国35年11月,直接税夏河査征所裁撤。民国37年8月16日,夏河国税稽征所成立,隶属甘宁青新区国税管理局临洮稽征局。至民国38年1月,夏河国税稽征所共有主任等职员3人。
  1949年9月夏河县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接管了夏河国税稽征所夏河县税捐稽征处。11月,县税务局成立。1958年11月,县税务局撤销,税收事务归财政局兼办。1962年8月,复设县税务局,隶属县人民委员会。1966年6月,县财政局与县税务局合并为财税局。1968年6月16日,县财税局撤销,业务由夏河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财贸组办理。1976年1月250,县革命委员会财税局成立,1980年3月1日,县财税局分设县财政局和县税务局。1983年12月28日设合作税务分局。1986年1月,县税务局由州税务局垂直领导。至1990年底,全局共有职工88人,设人教股、税征股、征管股、计划会计股、监察股及办公室、税检室和稽査队。
  1950年至1990年底,全县先后建立了1个基层税务分局,5个基层税务所,即:合作税务分局,由合作税务所改设,系全州唯一的税务分局,现有职工15人。拉卜楞税务所,现有职工14人。王格尔塘税务所,现有职工7人。佐盖曼玛税务所,现有职工3人。博拉税务所,现有职工4人。阿木去乎税务所,现有职工4人。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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