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财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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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夏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567
颗粒名称: 第十八章 财政
分类号: F812.4
页数: 17
页码: 582—598
摘要: 财政主要描写了夏河县财政概况、历年预、决算、财政收支平衡等内容。
关键词: 财政经济 夏河县

内容

第一节机构
  民国17年“夏河设治局”改为县政府时,于县府设财政科。由于负责收入机关均隶属省府,财政支出也均由省府直接拨付,财政科从设立到民国30年,基本未开展工作。
  1953年9月,夏河县人民政府设置财政科,为县政府第二科。1955年7月,财政科改称夏河县人民委员会财政科。1960年11月,财政科与粮食科合并为财粮科。1961年6月,财粮科分设为财政科和粮食科。1966年6月,财政科与税务局合并,称夏河县人民政府财税局。“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成立夏河县革命委员会,由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财贸组负责财税工作。1976年1月,撤销生产指挥部,成立夏河县革命委员会财税局,下设城关、合作、完尕滩、美武、博拉、阿木去乎等6个税务所。
  1980年3月,财税局分设为夏河县财政局和夏河县税务局,税务局仍下设6个税务所,财政局设预算、农财、企财3个股。后于1987年设预算外资金管理股(1988年更名为综合计划股),同年,预算股分设为预算股和行财股。1989年增设农税股和监察股。至1990年12月,财政局下设预算、行财、农财、企财、综合、监察、农税7个股。
  1988年以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根据上级的部署,在一些较发达的乡(镇)设立了乡(镇)财政所,至1990年底全县共设乡(镇)财政所14个。
  第二节财政概况
  夏河县的财政工作是在极其贫困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953年开始搞决算,当年的财政收入仅为21.3万元,财政支出为74万元。为了尽快改变落后面貌,支持生产发展,党和人民政府以民族团结、发展生产为中心,广开财源,增加收入,节约支出,使全县的财政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经济情况有了大的好转,财政工作逐步走上稳步发展的轨道。同时,按照党中央经济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从1980年到1990年,财政预算管理打破了统收统支 “吃大锅饭”的体制,改为“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体制,以及发展到“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新体制,这种体制明确了各级财政的责、权、利关系,为促进县内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七五”期间以来,由于县、乡各级党政都十分重视畜牧业和乡镇企业的建设,使乡镇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以及州政府驻地在夏河县境内和著名的藏传佛教圣地拉卜楞寺对外开放,使商业和旅游业有了较大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财政收支规模也不断扩大。从1986年到1990年,县级财政收入分别为449.8万元;626万元;660.7万元;862.3万元;898-7万元,共计收入3497.5万元,平均每年收入699.5万元。1986年到1990年财政支出分别是1854.5万元;2035万元;1944.8万元;1914.3万元;1981.7万元,共计支出9730.3万元,平均每年支出1946.06万元。
  由于长期受历史、文化、交通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全县整体经济基础一直比较薄弱,财源不广,缺乏支柱财源,因此从1953年以来,全县财政始终靠国家补贴来维持平衡,财政支出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财政补助款。从1953年至1990年,上级财政拨补夏河县补助款13955.3万元,为全县38年累计财政收入9936万元的1.4倍,本级收入加上级补助,全县38年的总财力为23891.3万元,自给率仅为41.59%。即使在县级财政收入年平均增长14.85%的“七五”期间,上级补助夏河县6495万元(含定额补助1638万元,专项补助4357.8万元,其他补助499.2万元),“七五”期间财政收入自给率为35.09%。
  第三节历年预、决算
  民国30年以前,无地方财政收入,因此亦无财政收支决算。民国31年财政改制,开征地方6种自治税捐,即营业牌照税、使用牌照税、屠宰税、筵席税、房捐、公荒牧租。税捐收入由地方财政用于安排自治支出,实行地方自治财政体制,在中央和省补助下,达到财政收支平衡。
  (夏河县民国32年至35年自治税捐征收表;夏河县民国31年至35年财政收支预决算表)
  夏河县民国32年至民国35年自治税捐征收表
  单位:元夏河县民国31年至民国35年财政收支预决算表
  单位:元
  夏河县于1953年9月设立财政机构和总预算会计单位后,于当年开始财政预算、决算工作。历年预算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预算管理职权和收支范围的规定,参考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在每一预算年度之前编制预算草案,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开始执行。在预算年度终了后,由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编制决算草案。
  由于“文化大革命”期间各项工作陷于瘫痪,资料管理混乱,使夏河县10多年的财政预、决算资料丢失。但从现存的1953年至1990年的资料来看, 除“大跃进”浮夸风影响造成个别年度决算失实外,其他年度的预算都是实事求是地把收入打足,即积极可靠,不搞没有计算根据的虚假收入,又在安排支出上坚持了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留支岀“缺口"的原则。
  1953年至1990年部分年度财政收入分类预决算数统计表
  1953年至1990年部分年度财政支出分类预决算数统计表第四节地方财政收支
  一、历年财政收入
  夏河县财政预算收入的内容,主要有工商各税、农牧业税、企业收入和其它收入。
  工商税收。工商税是夏河县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建县第一年财政收入是21.3万元,其中工商税是19万元,占89.2%J“二五”期间,全党全民大办工业、商业、物资、供销扩大销售收购,1959年工商税上升到113万元,在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三年调整时期之后,由于消除了浮夸虚假现象,至1965年工商税收又下降到48万元。“三五”期间,工商税收比较稳定。“四五”期间,贯彻党中央“抓革命、促生产"的号召,县内生产流通基本处于正常发展状态,工商税收也稳步增长,1975年增加到159.6万元。“五五”期间,夏河县的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工业生产开始起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调整产业结构,关停并转了一批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工商税也急剧上升,由1975年的159.6万元,上升到1980年的211.5万元,增长32.52%。“六五”期间,工商税有了长足的增长,1983年推行第一步利改税和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后,至1985年工商税加上国营企业所得税达386万元,比1980年增长82.5%。“七五”期间,由于利改税后利润上缴形式逐步转化为税收形式,工商税逐渐成为财政收入的主体,占很大比重,1990年工商税收入达1004.2万元,为当年财政收入的109.4%(此比率系与财政收入扣减企业亏损补贴后的净收入数比较),成为财政收入的支柱。
  为改变民族地区贫穷落后的面貌,促进经济的振兴,在税制的改革和完善过程中,省政府按照税收减免权限规定,结合民族地区的实际,在税收政策上给了夏河县一定的优惠和照顾。主要有:一是根据1984年省委、省政府民族经济开发会议若干政策规定,从1985年起,6年内免征乡镇企业税收。对从事开发性生产的专业户,自受益之年起,10年内免交集体提留和国家税收。二是对微利企业、亏损企业定期定额减免房产税;对企业在大修理期间和停产撤销后房产闲置不用期间免征房产税;对减免集体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免征房产税;对社会福利单位使用的房产和工商部门管辖的集贸市场用房免征房产税。
  企业收入。企业收入也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因夏河县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海拔高而气候寒冷,又由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的落后,工业生产是在一片空白的基础上起步的。尽管党和政府给民族地区许多优惠政策,在资金和技术力量上给予了很大的扶持,但因先天不足,发展缓慢。“一五”时期虽然重视了经济的发展,开始创建工业企业,由于商业、交通、供销财务均隶属省管理,“一五”时期县内企业收入为空白。“二五”时期,在“大跃进”的形势下,“一五”时期筹建的企业投产,并创建了一批小型企业,1958年交通、商业企业财务下划,使企业收入到1959年上升到181.8万元。这是高指标浮夸风的后果,上交财政的利润数量是不实的。在三年调整时期处理遗留问题,清理有问题资金,加之1962年交通、邮电、商业企业财务上划,至1963年企业收入又成为空白,1965年才开始扭转亏损,上交财政1.5万元。“三五”时期正处于“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生产受到严重冲击,生产停滞不前,1970年交通企业财务下放,企业收入稍有回升。“四五”时期,生产形势有所好转,1971年商业企业财务又下划,在这5年中交通、商业企业稳步增长。而工业企业因受“文化大革命”影响,亏损较多,因此1975年全县企业收入也只达到了37.2万元。“五五”期间,1977年供销企业下划,1978年工业、交通等企业折旧基金上交财政50%,其余纳入预算外管理,用于解决企业的更新改造项目。此后,至第一步“利改税”前,企业收入年平均在10万元左右。实行两步“利改税”后,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同企业的分配关系。1986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1987年4月甘肃省制定了《承包条例》后,夏河县从1988年开始推行承包,使企业更加明确了经营责任,扩大了企业运用财力的权力,使责、权、利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有效的调动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了经济效益,至1990年县内企业收入上升到42.5万元。
  “六五”至“七五”期间,国家积极采取措施对企业进行优惠照顾,促进了企业效益的提高和上缴利税的增加。第一、改革国营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上缴办法,1986年为了进一步扩大企业的财权,使企业有一定量的资金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决定将企业提取的更新改造资金,全部留给企业。第二、实行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加速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1987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在企业推行,使企业提高了折旧速度, 增添了发展后劲。第三、给商业企业扩大了编制企业经营计划,制定各项指标和措施,选择经营方式和服务项目,选择多渠道采购商品,按进价加合理费用顺加作价,按照规定使用流动资金和处置固定资产,以及使用留利资金,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有权按规定开支商品流通费用和对残损变质、质次价高、冷背呆滞商品削价处理,有权在劳动部门指导下公开招工,对职工进行奖惩自主权,增强了企业活力,为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创造了条件,促进了商品流通的扩大和发展。第四、继续对民族贸易企业在资金、利润、价格方面给予三项照顾,从1980年起民族贸易企业利润留成从20%提高到50%,这对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商业及工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农牧业税收入。农牧业税包括农业税、牧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农业税纳入夏河县预算管理是从1954年开始的,因为征收数额小,又由于按照当时的预算管理体制,1955年前的农业税20%上缴中央,80%留地方, 从1956年开始50%上缴中央和省,50%留地方。至1958年,农业税全部纳入地方预算,1958年农业税收入4.98万元。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负税一直是轻税政策,根据历年农业税决算统计,农业税的实际负担仅占常年产量的3—4%,低于全省平均13.5%的水平。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新财政体制后,省政府为了扶持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给广大农民以休养生息,对夏河县从1980年起,免征农业税。截止1980年全县征收农业税总额不超过百万元。
  牧业税是按照西北军政委员会1950年8月关于西北区各省牧业征收的决定征收的。采取比例税制,税率定为3%。起征点为:马、牛、骡、驴由3匹(头)起征,羊由20只起征。大小畜应分别计算起征,但各种大畜均可折算为绵羊计征。免征范围是专为改良之种畜;当年幼畜;农民饲养之耕畜;军政机关使用之牲畜;专为运输使用之牲畜。征收标准以存量征收为原则。夏河县从1954年开始征收牧业税,当年征收4.06万元。三年调整时期以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轻税政策,使夏河县的牧业税基数较低。以后随着牧业生产的发展,牧业税也逐年增长,到1989年,达到30.7万元。1990年,省政府根据牧区群众实行牧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点,以及畜产品价格上涨的实际情况,颁布了新的牧业税实施规定,对企业和集体仍按牧业总收入的3%征收,对牧民群众实行每个羊单位0.50-1.00元的定额税率征收,其实税率仍未超过3%。1990年下达给夏河县牧业税任务52.1万元,实际完成38.4万元,占任务的73.7%。
  耕地占用税及农林特产税。征收耕地占用税是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 支援农业综合开发的有效办法。《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自1988年4月起实施以来,县内共征收耕地占用税6.7万元,占任务数6.1万元的109.8%。农林特产税是省政府决定从1989年1月起对园艺收入、林木收入、水产收入以及其他农林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因县境内无税源,征收数一直是空白。
  征收粮食补贴基金和粮食企业计划亏损补贴。为了缓解财政困难,减轻财政负担,省政府于1989年发布《甘肃省粮食补贴基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从1989年1月起,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按照吃国家供应平价粮的企业职工和个体户从业人员上年年末人数,每人每年征收50元粮食补贴基金,企业交纳的粮食补贴基金,可在营业外列支。夏河县1989年和1990年分别征收10.4万元和11.4万元。
  1988年省政府决定粮食企业财务体制下划地县管理。由于粮食企业属刚性亏损企业,包干后,内部调拨价调高以及调拨费费用的猛增,致使超包干亏损越来越大,从1988年至1990年三年,县财政对粮食企业计划亏损补贴分别为119.3万元,158万元,192.1万元,三年合计弥补亏损469.4万元。粮食企业下划对边远偏僻,需要大量调进粮食的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加重了财政负担,企业超包干亏损成为县财政的隐性赤字。
  专款收入。专款收入只是排污费和教育费附加的收入,县内1990年收入11.2万元(全部为教育费附加收入),以前年度为空白。
  其它收入。其它收入包括以前年度支出收回、规费及罚没收入等。以前年度支出收回,是指财政部门每年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在年终决算时, 统按单位从银行支取数作决算上报,次年结算后的剩余资金,按规定上缴财政的,称以前年度支出收回。随着财政体制的变迁,这部分资金逐年减少,实行财务包干后,再无此项支出收回。公检法、工商、物价和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的加强,使罚没收入上升为其它收入的主要来源。1953年全县其它收入是2.3万元,1990年达到33.3万元。
  二、历年财政支出
  夏河县的财政支出,于1953年开始,主要包括经济建设费、社会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行政管理费、其它支出等四大类。1953年至1990年累计支岀22773.2万元,年平均支出599.29万元。
  经济建设支出。经济建设支岀,是国家财政对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和扩大生产能力,增加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事业性投资。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极为重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促进民族地区繁荣昌盛。县内的经济建设支岀,主要由基本建设支出,县办“五小”企业补助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定额流动资金支出、支援农村人民公社投资支出以及农林水气等事业费支出等。
  基本建设投资:县内的基本建设投资于1956年开始并纳入预算的。1958年,在“大跃进”中,县内的基本建设投资猛增为84.97万元,占同年财政支出的33.24%,占经济建设支出的78.53%,主要用于地方工业、农垦、水利、交通等方面。由于1958年至1960年三年基本建设投资过大,远远超过了地方财力、物力的承受能力,以及三年的自然灾害,造成农业产量锐减,农副产品供应紧张,城乡人民生活困难,在上级部署下,缩短基本建设,压缩财政支出,1962年至1963年县内没有安排基本建设支出。从三年经济调整时期直至1975年的10多年间,基本建设支出每年在20至50万元之间,主要用于小水电水利建设和发展教育、卫生及地方道路。从1976年开始,基建投资规模逐渐扩大,1976年当年为53.2万元,1980年达到133.7万元,1985年和1990年,分别下降为85.8万元和54.6万元。
  县办“五小”企业补助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971年,国家始设“五小”企业补助,扶持为农业服务的县办小化肥、小农机、小水泥、小煤窑、小水电等行业的扫尾、扩建、零星土建和设备购置等项目的补助。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978年始设,资金主要是扶持企业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的路子,把立足点放在现有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发展新产品、新品种、充分挖掘企业生产潜力,达到全面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1978年至1980年共投资这两项资金84.3万元。自1980年实行财政体制包干后, “五小”补助和企业挖潜改造由省专项下达。1981年至1990年,省分配县内 “五小”补助65.6万元,企业挖潜改造资金413.5万元(其中有:麻当水泥厂、饲料厂、罐头厂、宾馆、木器厂)。
  流动资金:企业流动资金的一部分是保证企业再生产所必需的最低需要, 另一部分是因季节性和其他原因引起的临时性需要。对企业流动资金的这两个组成部分,国家实行不同的供应方式和管理办法。前者实行定额管理,即由财政核定和直接拨款给企业,后者即超定额的流动资金需要,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这种管理方式,称“两口供应,分别管理”,1959年至1961年上半年,实行全部流动资金由银行供应的办法,即“全额信贷”办法,1961年下半年起,恢复“两口供应,分别管理”的办法。从1983年7月起,实行企业流动资金改由银行统一管理的办法,国拨资金部分仍留给企业周转使用。
  支援农村人民公社投资:夏河县自1959年起始有支援农村人民公社投资。这项资金主要用于公社为农业服务的社办企业设备购置、农机购置和发展多种经营,以及牲畜、耕畜购置、农牧业的良种推广、草原围栏、灭鼠等。1981年至1990年,县内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合计903.7万元,年均支出90.37万元,这10年的投资,继续坚持改变农牧业生产条件和病虫害防治等,同时,在防洪、水土保持、社队造林、农机站等也给予兼顾。
  农林水气等事业费:包括农口所有事业单位的人员机构和开展业务活动的经费,夏河县从1954年始列这项经费,当年只有林业部门支出0.06万元。1957年增列农垦、牧场、气象、林业事业费。此后支出数有所增加,仍主要用于人员机构经费。1981年上升到53.8万元,1990年达到112.4万元,1981年至1990年10年间共支出906.4万元,年均90.64万元。“六五”期间,对有经常性收入的单位,减少了财政供给后,农林水气等事业费有所下降。
  社会教育卫生科学事业费支出。县内的文化教育事业是在极其落后的基础上开始起步的。经过30多年曲折的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30多年来,学校、医院、艺术团体、电视地面接收站和插转台相继建立,机构、从业人员也大幅度增加。教育事业费由1954年的5.45万元,增长到1990年的338.5万元,增长62.1倍;卫生事业费支出由1954年的5.35万元增加到1990年的104.8万,增长19.59倍。文化事业费从无到有,1981至1990年共支出147.5万元。此外,体育、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事业也都有了长足发展,这几项及其它文教事业费支出一直占社会文教费的6-8%。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包括抚恤费和由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退职费、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自然灾害救济费和其它民政事业费,这项经费主要用于社会救济和自然灾害救济,1990年支岀48.5万元,是1953年13.7万元的3.54倍,增长254%。
  行政管理费。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公安安全、司法检察和群众团体及企业主管部门的支出。此项支岀占财政支出的25%左右。1990年行政管理费支出为616.3万元,为1954年54.8万元的11.2倍。行政管理费包括个人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个人经费:包括工资、补贴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经费等。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行政单位增人和提高职工的工资待遇,使个人经费上涨幅度较大。1990年行政管理费支出616.3万元,其中个人经费就占428.6万元,为行政管理费的69.54%。
  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它费用等。随着生产发展和社会的前进,逐步改善机关办公条件,办公用具设施和机关规模,工作职能和财务管理以及办公现代化的发展,开支的标准和内容也在不断变化,行政公用经费不断上升。1980年行政公用经费支岀为60.6万元,1990年上升到187.7万元,比1980年增长209.7%。
  其它支出。财政支出无统归类的支出项目均列入其它支岀。其中包括: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发展资金)、人防、兵役、支前、价格补贴、监所修缮、犯人给养、落实政策,以及工商、税务、乡财政和统计、审计等部门事业费。约占财政总支岀的10%。
  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1956年起,省财政开始给夏河县拨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此项资金是照顾少数民族特点,解决少数民族特需,体现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政策,增强民族团结。主要帮助少数民族解决生产、生活和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从1980年起,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随分级包干财政体制下放到州财政管理,列入出包干基数。一年后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此项经费又收回省上统一管理,同时在安排使用时,除了按规定用于文教、卫生等事业的投资作无偿补助外,对于有直接经济效益的生产项目,采取了有偿扶持办法,建立周转金,定期收回。
  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发展资金:从1980年开始,国家预算增设“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发展资金”专款。用于革命老根据地、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经济基础差的地区加快发展生产。至1990年,共下拨发展资金1149.7万元,年均104.52万元。资金使用项目主要是:沟坝地小流域治理、田间渠系配套、人畜饮水、病区改水、社队造林、购买耕畜、种畜、养羊、种草、围栏、农村水电站建设、设备购置、农电线路、农村公路桥梁、涵洞、农用吊桥投资等。安排在文教卫生方面的有农村中小学危房维修、购置课桌凳、地方病防治和乡镇医院医疗器械的添置等。安排在其它方面的有县办工业和手工业的填空补齐、扩大供应煤补贴、扶持社办企业等。发展资金的投入,对改变夏河县农牧业经济生产,调整产业结构,改变生产条件,都起到积极作用。资金使用效益如下:用于农业757万元,完成农田基本建设13项,人畜饮水工程38处;用于交通建设86.7万元,完成农村公路257公里,桥梁38座;用于农村电力建设91.2万元,完成小水电站10座,农电线路39公里; 用于文教卫生事业96.2万元;用于乡镇企业5万元,完成技改项目一项;用于其他113.6万元。
  其它:“其它支岀”款下“其它”项内经常列支的项目主要有:兵役征集、人防、民兵、支前、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收容站、农业税征收等项经费。此外基层工商、税务、统计、财政、审计、乡财干等项事业费也曾列入其它项内。还有新增开支和在预算科目未有明确规定而列入其它项内的,如乡镇建设规划、国土整治、落实政策、人口普査、居民身份证等经费,这些事业费时断时续。夏河县从1955年决算时开始列支其它支岀,当年为3.9万元, 至1990年,达380.3万元,占同年财政支岀的19.2%。
  (1953年至1990年度财政收支统计表)
  (1953年至1990年度省补助收入统计表)
  第五节综合平衡
  综合平衡是指财政收支平衡。坚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是财政工作的方针。
  任何时候都存在着需要与可能之间的矛盾,如何有效地调节两者之间的矛盾,就必须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少花钱多办事,把事情办好。在1986至1990年五年间支出硬缺口猛增的情况下,夏河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始终如一地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保证了全县财政收支的平衡。在“七五”时期,国家对职工工资的调整各种补贴的增加,许多增支优惠政策的出台,其资金绝大多数由地方财政负担,增加了刚性增支硬缺口,尤其是在地方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压缩各方面的支岀,统筹安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较好地满足了各项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1953-1990年部分年度财政收入分类预决算统计表
  单位:万元续表1953-1990年部分年度财政支出分类预、决算统计表
  单位:万元
  续表
  1953-1990年度财政收支统计表
  单位:万元1953~1990年度省补助收入统计表
  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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