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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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夏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534
颗粒名称: 第十二章 商业
分类号: F715
页数: 17
页码: 519—535
摘要: 商业主要描写了夏河县商业概况、集贸市场、拉卜楞寺院的商业贸易等。
关键词: 商业经济 夏河县

内容

第一节机构
  1950年,西北贸易公司临夏分公司,设立夏河贸易支公司。是年,夏河县贸易支公司,改组为畜产专业公司。1951年5月,临夏贸易公司在夏河设立了国营贸易站门市部,有职工7人。1952年5月,恢复成立夏河县贸易支公司,同时设立固定购销组1个。10月该公司下辖4个门市部、2个流动组、2个购销组。1953年,成立了花纱布公司、专卖推销组。1954年1月西北贸易公司临夏分公司夏河支公司,扩编为西北贸易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区贸易分公司。原夏河贸易支公司设立的门市部、购销组均归甘南分公司领导。4月,甘南贸易分公司在夏河县设立了贸易商店和第一、第二两个门市部。分公司将其直接领导的批零生产部、合作门市部、阿木去乎贸易组、完尕滩购销组划归夏河县贸易商店领导。到1954年底,全县共有国营商业机构7个,即甘南贸易批发门市部、花纱布公司、畜产品公司、食品公司、夏河民族贸易商店、烟酒专卖推销组、盐务推销处。后又在桑科、甘加、清水等乡,设立了流动贸易组。在下巴沟乡设立贸易购销组1956年7月,在夏河县贸易商店的基础上,成立了夏河县贸易公司、夏河县百货公司、专卖公司,10月成立了夏河县商业局。11月专卖公司并入蔬菜杂货公司。1957年7月,百货公司并入贸易公司。1958年,商业系统进行机构合并和精减,撤销手工业联社,人员并入商业局,业务也交商业局办理。8月,服务公司、贸易公司、食品公司、药材公司、盐务推销处等机构全部并入商业局系统。同时实行了如下改革:① 将供销系统在区、乡村的基础社、店均改为县商业局领导下的独立核算综合性商店(购销兼营)。②改变基层社、店名称。③对各分销店进行了统一安排,将王府分销店划归夏河县工业品商店领导;将达麦乡分销店和桑科乡流动组划归夏河县杂货商店领导。撤销扎油乡分销店和下巴沟乡分销店。上卡加乡分销店迁至德吾鲁矿区,并在美武乡增设流动购销组1个。甘加乡供销社改组为夏河农牧商店领导下的一个购销组。④改组后的各商店(购销组),一律维持原来的经营方式,即“实物负责、记数划码”的方法。另外,夏河县陆续成立了食品杂货、工业品、农牧副土产品等专卖商店。1961年11月,将原工业品商店改组成立贸易公司;食品杂货商店改组成立食品杂货公司;农副产品采购站改组成立畜产品公司。1973年4月,建立了麻当、科才、下巴沟乡3个基层商店。1974年2月成立农副产品公司。4月,将所有基层商店及所属购销店,双代店划归夏河县农副产品公司领导。1975年,夏河县农副产品公司直辖达麦、甘加、桑科、博拉、科才、麻当、美武、完尕滩、阿木去乎、下巴沟、合作等乡镇的8个基层商店、12个分销店、86个双代店。:1976年6月,成立夏河县燃料公司,暂与饮食服务公司合署办公,两个单位,一套办事机构,业务工作和经济核算分开进行。1977年1月夏河县农副公司划归供销社领导。1978年5月,夏河县燃料公司和饮食服务公司分家。1979年11月,农副公司与供销社分开设署。1980年6月夏河县药材公司脱离商业局另设。1984年6月,石油公司、煤炭公司分设,撤销燃料公司。:1986年9月,成立了糖烟酒公司和食品加工厂。均属商业局领导。
  第二节商业概况
  拉卜楞藏区(即今夏河县,玛曲县全部,碌曲县之一部分),商业发端久远。周、秦时期生活在大夏河、洮河和黄河流域的诸多羌族之间,有着物物交换,互通有无的经济联系。汉、唐时期,随着丝绸之路的延伸,拉卜楞藏区曾一度成为汉藏经济交流的通道。因藏族人民嗜好饮茶,而中原地区需要马匹。唐高宗时,陇右唐蕃边境便出现了汉藏民族贸易的雏形一茶马互市。拉卜楞藏区游牧民族用马、羊、皮革、牦牛尾等畜产品向汉族交换茶叶、丝织品等。宋时,商业贸易机构——茶马司正式建立后,藏族人民将马匹赶往熙州(今临洮)和河州(今临夏)交易川茶。后来有不少河州管辖的吐蕃人 (包括今夏河地区的藏族部落)到唃
  厮罗的首府青唐城(今西宁市),进行商业活动。元、明时期,由于进一步健全了茶马贸易的机构和制度,茶马互市更加繁荣。顺治初年,清政府沿袭明代茶马之制。雍正三年至十三年,土门关曾被辟为汉、藏茶马互市的场所。当时,贸易的商品除了马匹与茶叶外,还有牧区产的牛皮、羊皮、羊毛、酥油等畜产品,鹿茸、麝香等各种药材。
  从康熙年间起,河州等地的商人陆续进入拉卜楞地区,进行商品交易活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外国商业资本大量侵入中国,在各地开办“洋行”,以掠夺大宗畜产品中的皮张、羊毛为首,其次是猪鬃、肠衣、药材。清光绪年间,英商在河州开设新泰兴洋行。之后又陆续开设高林、聚利、仁记、天长仁、瑞记、平和、普伦等洋行。德商也设世昌洋行,收购拉卜楞、循化等地的羊毛。最初,他们收购的羊毛,皮张是通过在藏区商业往来关系的商号 (行庄和庄客)进行的。后来,洋行在拉卜楞设分店(如普伦洋行)直接收购羊毛。先在夏河县甘加、麦西、桑科、黑错、欧拉等乡集中,然后统一拉到拉卜楞交洋行过秤,再雇用骡马沿大夏河谷送到永靖的张家咀,再用牛皮筏子水运到兰州、包头、天津。清末至民国初期,洋行在拉卜楞地区每年收购的羊毛数量60万公斤。其中英商新泰兴资本最雄厚,每次收购约占总量的50%。民国9年(1920年)由于甘肃军阀混战,为避免损失,各洋行相继撤回天津。羊毛收购贩运业务旋即由河州商人所代替。羊毛商号也纷纷成立。这些商号采用洋行的办法,派人到拉卜楞设店,一方面收购当地现有羊毛,另一方面,与熟悉藏语的本地商人定立合同,预付现金,让其去边远牧区收购羊毛后,作价相交。这些商号经营羊毛的业务,直到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天津等港口被日军侵占后,才趋于停止。除此之外,在拉卜楞地区,尚有平、津、沪、汉的“行商”及当地的小商贩进行居家经营活动。行商来时从四川购川线、丝绒、川缎、粮食、松州大茶、民族用品;从江西购进瓷器; 由上海购进苏杭绸缎、百货;从北平购进民族特需品,珊瑚、琥珀、翡翠、药品等。运到拉卜楞销售。主要是以货换货。这些行商每年除集中收购羊毛外, 也留驻采购人员,进行零星羊毛交易。拉卜楞的回、藏商人一般经营皮张、毛货和民族特需品;汉族商人则主要经营粮食、百货、瓷器等。临解放时,拉卜楞有羊毛、杂货、面粉、布匹、瓷器、屠宰、旅店、饮食、制靴、理发、铁器等20多个行业。在民国初至民国28年这段时间里,拉卜楞的私营商业最为繁荣。商户主要分布在新、旧街道、铁匠昂、大院子、九层楼、三花门和王爷府等处。号称“八百家买卖人”。
  在旧中国,甘南藏区的民族贸易场所之所以设在拉卜楞,主要原因有3个:一是地理交通上的原因:该地东通内地、西连青海、北接河州、南达四川。系军事政教之要地。二是价格因素:同样数量的商品由河州运到拉卜楞,就可以获得200%以上的利润。三是宗教上的原因:甘、青、川及拉卜楞方圆数百里的牧民,趁1年1度或数度朝寺拜佛之机会,将携带的畜产品及名贵土特产品在拉卜楞出售或交换生活日用品。因之,拉卜楞贸易市场实际上隶附于寺院而繁荣、发达。
  1949年至1957年。夏河县的民族贸易发展较快。1959年中央视察团在视察甘南州的同时,派出贸易、卫生小组,深入夏河县牧区部落帐圈,开展商业购销活动。
  从1956年3月份起,夏河县贸易公司开展民族特需品的经销工作。当时经营的民族品种类只有170种。年底时已达334种。各种公私合营商店从6月起陆续开业。这些商店直接从归口的国营批发机构进货。各类商品的批零差率均参照执行甘肃省贸易公司的有关规定。1957年,夏河县社会商品零售额达到1293.91万元。
  1958年上半年时,夏河县经营的民族特需品种类达1344种。据统计,夏河县这一时期的年收购总值37万元。支援外贸出口和调往全国各地的役畜、种畜、肉畜3.5万头只,皮张20.1万张,各种绒毛1.4万公斤。
  1963年7月,将贸易公司、食杂公司、供销社3个机构合并,成立了民族贸易专营机构一民族贸易公司。同时充实、调整了边远山、牧区的基层商业机构。在民族特需品商品的生产和供应上,采取了定品种、定产地、定数量、定时间、定合同的办法,组织销区和产区固定协作关系,定量定点供应。
  1972年5月,国务院批转了商业部《关于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和供应情况报告》。同年11月,商业部召开了有15个省、自治区参加的民族贸易座谈会,对民族商品的经营范围作了六条原则性的划分。1973年4月,国家财政部、商业部发出了对边远山区、牧区民族贸易企业“三照顾”问题的联合通知,民族贸易的各项照顾政策逐步得到恢复和完善。1975年,夏河县社会商品零售额达1350.43万元,比1971年增长2倍。
  1985年7月,国务院转发了商业部《关于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商业若干问题的报告》,规定了对“三项照顾”县的商业(供销)企业继续实行减税、免税政策;对少数主要工业产品继续实行价格补贴;对自有资金不足的尽可能给予照顾;低息贷款;扩大网点建设;职工培训。大力发展集体、个体商业,发展生产等积极措施。其次实行“三多一少”(多种经济成份、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少环节)的流通体制。1990年,各种经济类型的服务网点达到1972个,是1965年的21.9倍。其中,国营(包括供销社)有142个,是1957年的6.17倍;集体4个,个体1826个。服务人员,1990年达到3768人,其中,国营(包括供销社)663人,集体12人,个体3093人。社会商品零售额,1990年达到6383万元。较1979年增长223.7%,平均每年递增23.5%。
  第三节集贸市场一一拉卜楞“丛拉”专述
  十八世纪后半叶,随着藏传佛教在拉卜楞地区的迅速发展,依附于寺院的塔哇(差役)住户日渐增多,在其附近形成村落,同时出现了作为商品交易市场的“丛拉”(意为集市贸易),从此,万民趋向,商贾辐辏
  ,成为安多藏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物资交流集散之地。
  据口碑,清道光28年(1848年),第三世嘉木样罗桑图丹久美坚措为了汉藏贸易方便起见,派人从河州请来了8家商人,回汉各4家一让其在拉卜楞丛拉上居住经商,并为其中的一些人解决了经商资金。自此,回、汉商人的生意开始受到寺院的保护。
  拉卜楞寺院前的丛拉上,每天都进行贸易活动。如遇宗教法会,更是香客云集。由于内地商品到此地能获厚利,所以在旧中国,商业一直比较发达。民国时期,夏河县城据说有800商户。资本在10万元以上占40%,多为青海、临夏之官绅经营;资本在10万元之下者甚多,约有130余户;藏商极少,约占2.9%。上述商人经营有粮食、茶叶、瓷器、杂货等20余个行业。资本最大的是皮毛商,其次是杂货商。藏族商人多经营佛教用品和妇女装饰品。拉卜楞丛拉上的商业经营品种单调而集中。1939年商品购进总值每年为84万元,调出商品为160.7万元。拉卜楞市场从外地购进的商品如大米、面粉、小米等占总购进的47.6%;茶、烟、酒等占32%;布匹、绸锻占11.5%;纸张、玩具、药品、果类及日用杂品占8.7%。由于拉卜楞是甘、青、川边界羊毛收购的主要市场。所以羊毛输出量较大,1936年输出量为60万公斤,战后略有减少,到1939年为输岀量最盛时期,多达100万公斤。长时间内,羊毛占拉卜楞市场输出总额的第一位,皮张占输出总额的第二位,副产品占第三位。
  拉卜楞在旧中国也是藏区最大的牲畜市场,牲畜市场原在临潭旧城,自夏河县设治之后,大部分牲畜便转到拉卜楞。马牛市场设在丛拉上,羊市场设在离寺院约3华里的唐乃合村。拉卜楞牲畜市场货源较广,除附近的部落外,还有甘、青、川边境的牧民利用宗教活动的会期来寺院朝佛和转古拉时, 常带着牲畜来此参加交易。1941年,甘南州牲畜成交量为7.2万头只,而拉卜楞市场占了95.4%。其中,牛销售量为4700头;羊销售量为6.4万只,拉卜楞市场销售量分别占74.46%和93.75%。
  随着时局的稳定和当地政府的鼓励和扶持,除旧商户纷纷开业外,逐渐增加了一些新商户。1954年时,拉卜楞市场上已有私营商业户391户,拥有经商资金50.8万元。到1955年底时,丛拉上的私营工商户已发展到817户,从业人数1209人,资金总额151.2万元。这些工商户主要分布在当时的人民街、解放街、铁匠昂、大院子、九层楼、三花门、王府等处,小部分摊贩都在寺院边上摆摊子,日升而至,日落而归。另外,在拉卜楞也有一些暗地经商者,其数目不详。拉卜楞丛拉上经营的商品主要为面、布匹、绸缎、茶叶、熟食品、宗教用品、妇女装饰品,及一些生产生活用品,种类多在数百种至上千种。拉卜楞丛拉上商业的繁荣景象,被1956年的公私合营商业和1958年的归口国营商业所代替。“丛拉”这个名称也被取消长达23年之久。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1990年底,拉卜楞“丛拉”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有了长足的发展。据统计,1979年底时拉卜楞市区个体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仅有51户。1990年发展到1826多户,上市商品多达1500余种,其中800余种为民族特需商品,主要有绸缎(50余个品种)、畜牧业生产工具、车马挽具、家庭用品、装饰品、宗教用品、各类皮货等等。宗教用品中,各类铜、铝制品种类繁多,不胜统计;装饰品中,有金、银、铜、蜡珀、珊瑚、琥珀等制品外,尚有虎、豹、水獭、猞猁、狐狸等各类皮张。另外,文物和古董一类的小商品在拉卜楞丛拉上比比皆是,成为中外游客争相购买的热门货。丛拉上名目繁多的商品和优质的个体服务手段,既弥补了国营商品流通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也有力的促进了拉卜楞商业的日益繁荣。第四节拉卜楞寺院的商业贸易
  拉卜楞建寺后,随着寺院的兴起和宗教影响的扩大,青海、西康(现四阿坝等地)及甘南广大牧民群众来拉卜楞寺朝拜者日渐增多,群众随朝拜之便,也带来农畜产品在拉卜楞进行贸易交换。另一方面拉卜楞寺院为扩大影响,也投资商业,或广罗商人到拉卜楞地区经商,并给他们以三分月利提供贷款。因而大大加速了拉卜楞地区商业经济的发展。成为甘南地区工业产品和农副畜产品的最大集散地。当然这与拉卜楞寺院的经商活动不无关系,寺院的商业参与,对拉卜楞地区商业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而形成商业依附于宗教活动而繁荣,宗教力量促进商业发展的独特的经济风貌。
  寺院为巩固自己的社会地位,稳定经济基础,因此在商业活动方面投放大量资金,从此宗教信仰与商业经济在实践中形成矛盾的统一和协调。
  有鉴于此,寺院的活佛和宗教上层人士大都从事了商业活动,许多一般喇嘛也随之卷入,至解放前夕,寺院经商阵容扩及上自18昂欠,各扎仓吉哇,下至一般僧众。
  据50年代甘肃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査组甘南分组的调查,私人拥有的流动资金约在100万元以上。其中“措钦吉哇”(全寺财务官)资金约在500万元左右;喇嘛个人拥有50万元以上者占全寺喇嘛人数的10%,1000元以上者约占全寺人数的30〜40%,从事商业活动的人数约占全寺成年喇嘛人数的20〜25%,活佛和喇嘛个人还积有大量的银锭、黄金、布匹、绸缎、呢绒、皮张等物品。
  拉卜楞寺拥有属寺百余座,各属寺大多有放债基金,而且资本雄厚,建国前,仅返运一项,拉卜楞寺喇嘛就有五、六百户,其资金最高者20万银元, 最少亦有500-600银元。当时拉卜楞寺的商业活动是:1.由北京运来礼帽、各种佛教用具、布匹、瓷器、广东丝绸、金纸、铜鎏金佛、珊瑚、腊珀、铜制茶壶、经堂金顶、汉口的水獭皮、四川豹皮、哈达等。2.从拉卜楞运往西藏的物品有:枪支、弹药、大烟、走马、扫帚、红枣、甘草等。3.从西藏运回:毛哗叽、帜锦缎、印度礼帽、红花等药品、藏式花帽、氆氇腊珀等装饰品。
  资金主要还是投放到牧区的畜产品、土特产品上,寺院几乎垄断了整个畜产品、土特产品市场,收购皮毛、牲畜等,品种多达20多种,收购的物品销往外地。
  外销的土特产品及各种皮毛运往天津、兰州等地。
  经商方式都是流动性质,一般资金的喇嘛都将资金集中在一起,交由几个能够信任的负责贸易,有的由昂欠出资本,派人去做。资金雄厚的活佛有自己的武装商队,拉卜楞寺就有3个强大的商队,往来于西藏及其他藏区之间。
  新中国成立后,去西藏经商的占寺院商业活动的主要部分,从1953年起,寺院主要商业转向西藏和印度,1954年前往西藏经商的昂欠有霍尔藏仓、念智合仓、索智合仓、措钦吉哇,另外还有各扎仓吉哇,一般僧侣;1955年前往西藏经商的除上述外,还有贡唐仓、荣增仓;商品主要有各色哗叽、呢绒、美制金笔、手表。各种装饰品、瓷器等,如贡唐仓有3个商队。资金达7万银元,从江西景德镇定做大量瓷器,销往西藏。
  其余零星贸易,经商范围涉及兰州、四川、汉口、天津等。据夏河县1954年统计,寺院从西藏运来货物、纳过税的总值达125275元。
  由于拉卜楞寺院这样一个庞大的宗教团体加入到商业贸易的网络中,无疑给夏河县商业的繁荣注入了发展的活力,值得提及的是拉卜楞寺院每年有6个定期的公开法会,这是宗教集会但因人数多,藏族群众常带牲畜,来此交易,渐渐地就有商业集会的性质。综观上述,可以看出拉卜楞是由于宗教的力量,带来了商业的兴盛繁荣,反过来商业经济又给拉卜楞寺院宗教带来极大的威望,牢牢地巩固了社会地位,相辅相成,寺院的商业活动也就成了拉卜楞商业经济的一个有力支柱,组成与其他地方不同的、独具特色的商业贸易结构。夏河县民国时期羊毛输出统计表
  民国时期畜产品、农付产品输出表续表民国时期粮食输入一览表
  民国时期茶叶输入一览表
  1940年前贸易额对照表夏河县新中国成立以来主要商品零售量夏河县新中国成立以
  续表来主要商品零售量全民所有制商品流转总值
  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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