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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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夏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510
颗粒名称: 第十章 城乡建设
分类号: F303.3
页数: 13
页码: 489—501
摘要: 城乡建设主要介绍了夏河县街道、建筑、供水、绿化、环境等方面建设的内容。
关键词: 城乡建设 夏河县

内容

第一节机构
  1988年前,夏河县无城建常设机构,城市建设工作由县计划委员会办理城建业务。:1988年9月2日夏河县城建局成立,全称为“夏河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能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设正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作人员8名。县环保队成立于1984年2月,现隶属城建局。
  第二节城廓变化
  夏河县城区位于东经102。31',北纬35°12′,海拔2931米,大夏河自西南向东北贯通全城。南北两山对峙,整个城区被河流、山地及7大冲沟(洒哈尔、乃江昂、尕寺、颜克尔、曼可尔、门乃合、洒易囊等沟)自然分割成几块地段。
  清朝初年,夏河县城区是青海和硕特蒙古前旗黄河南亲王博硕克图济农所辖的牧地。1709年,博硕克图济农之三子察汗丹津遣使至拉萨,迎请嘉木样一世来大夏河之滨的“扎西旗”地方建寺弘法。自建寺起,有少部分藏族牧民定居在颜克尔沟西侧上、下塔哇一带,为寺院应役支差。随着寺院规模的扩大,至二十世纪初,寺院周围形成了藏族游牧民定居的“十三庄”。至民国23年(1934年),县城为两部分。一为市场(今上塔哇、下塔哇),一为寺院。各有2600人,共5200人,占全县人口的15%,市民中,藏族170户,回汉族200余户,回、汉族均系商民,商店百余家,规模仅及一普通市镇。
  1949年夏河解放,1952年夏河一临夏公路拓宽通车后,内地各民族工作人员及商人逐年来夏河县城区定居。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区政府设在王府褒禄堂内,1956年州政府迁至合作镇。之后,完夏公路一度衰败,以及居民下放,“文化大革命”运动,严重地影响了城区各项建设和发展。
  自1979年以来,县城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据1983年编制县城总体规划时实际测定或统计为:建成区现状总用地面积为149.35公顷,城区面积3.5平方公里,范围:西至县电厂;东至洒易囊桥;南、北至山根。城区人均占地为147.6平方米,扣除寺院占地27.84公顷,人均占地120平方米。(1983年县城现状用地统计表)
  至1990年,新辟建设用地(农田、荒地)42.77公顷,其中下塔哇大地13.5公顷;河南西村1.5公顷;河南东村1.88公顷;曼可尔大地8.93公顷; 门乃合人民街沿河东村9.07公顷;洒易囊新居民区3.2公顷;皮革厂东南侧三角地2.19公顷;自来水厂及周围2.5公顷。
  新辟建设用地是在县城总体规划原则指导下开辟的,工业用地占新辟用地的17.3%;机关单位用地占新辟用地的7%;公共建设用地占新辟用地的15%;居住用地占新辟用地的50%;其它用地占新辟用地的10.7%。
  建成区用地规模192:12公顷,城区人均占38.85平方米。
  (1990年夏河城区桥涵现况表)1983年县城现状用地统计表1990年夏河城区桥涵现况表
  第三节县城街道
  夏河城区为一带状城镇,建成区东西近3公里,南北平均宽500米,最窄处不足300米。由于地形所限,城区交通主要以东西为主,南北向属街坊小道。
  城区共2条街道,总长9350米。人民街为城区东西向主要道路,贯穿县城,直通拉卜楞寺院,东起洒易囊,西至迎宾桥,全长3850米,宽21.5米 (其中水泥砖铺面人行道2.5米X2,绿化带宽2米X2),均系柏油路。干道两旁的云杉白杨成荫,党政机关、商店、金融机构、邮局、学校、影剧院等市政公共设施和工商、企业新建的结构新颖、色彩明快的新式高层建筑沿街矗立。南山根公路,系河南村路,东起洒易囊桥,西至迎宾桥,全长5500米,王府桥以上为7米宽柏油路,其余路段为土路,无多少行道树。人民街公路与南山根路由夏河桥和迎宾桥沟通。至1990年,城区主要道路面积3.85公顷,人均占有道路面积是3.77平方米。
  1960年人民街开始使用路灯,有33盏,为一般白炽灯和汞灯。至1990年,人民街从洒易囊大桥至拉卜楞寺“贡唐仓”囊欠门口,使用路灯,共45盏,灯的种类为汞灯和钠灯。
  第四节县城建筑
  夏河县城区由于地形所限街巷呈不规则分布,河南村一带至山根,略成扇面;河北沿街矗立起20余座结构新颖,色彩明快的新式楼房,与拉卜楞寺院古老建筑交相辉映,相互媲美,体现古老艺术与现代文明的结合。
  城市建筑以其结构大致可分为五级:
  1.寺院佛殿、学院、活佛之囊欠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建筑。
  2.砖混结构建筑,此类数量较少,最高四层,一般均为二、三层,是东城区最坚固的建筑,其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及服务性公共建筑。
  3.砖柱土坯建筑,此类建筑数量较多,多为一层建筑,除一部分为机关单位占用外,大部分为城镇居民、家属住宅。
  4-土木结构建筑,这类建筑数量最多,均为民居。
  5-木结构建筑,此类数量较少,多为藏族民居,在建筑上亦有鲜明的特拉卜楞寺自1709年(清康熙四十八年)建寺至解放前夕,270余年间,先后建有经堂6座,大小佛殿48座。其中7层楼1座(因楼之高可达9层,所以通称9层楼),6层楼1座,4层楼4座,3层楼8座,2层楼9座,鎏金铜瓦顶4座,绿色琉璃瓦顶2座。嘉木样大师及各大囊欠的藏式楼房31座,各囊欠活佛住舍30院,吉哇院6所,大厨房6所,印经院1所,讲经院2处,嘉木样大师别墅2处,经轮房500余间,普通僧舍500多院,各种塔若干座以及牌坊等各种建筑,共占地面积达1000余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
  这些建筑,依其用途分为:经堂、佛殿、囊欠、僧舍和其它五类;依其建筑结构分为:石木和土木两类,外石内木,有“外不见木,内不见石"之谚。依其形式分为:藏式、汉式(宫殿式)和藏汉混合式。整个建筑庄严巍峨,宏伟壮观,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具有鲜明的藏族风格和特点。在整体设计、建筑工艺、艺术风格方面都表现了极高的工艺水平。这些建筑物由于吸收藏汉民族之优秀特点,显得格外庄重富丽。
  拉卜楞寺系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大革命”中,该寺很多殿堂及僧房遭到破坏,并在寺内相继修建了27个工厂、机关单位,寺院“古拉”边居住着108户居民。为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文物保护政策,县上遵照省、州关于“现驻拉卜楞寺机关单位及居民必须一律搬迁”的指示,决定先易后难,分期搬迁。于1988年开始搬迁。27个单位共需征地284.84亩,各类建筑面积60723平方米,总需投资2100.5万元。居民的搬迁,1988年已搬迁38户,1989年省财政拨款25万元,搬迁56户,宅基地按排在九甲乡洒乙囊沟口内的居民区内。
  第五节党政机关建设
  1949年9月23日中共夏河县工委成立,地址在安多大旅社西楼(即供销社地址),办公用房面积260平方米。1951年迁至河南村福音堂(即县卫生防疫站地址),房屋面积88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4亩。1961年,中共夏河县委又迁至今夏河中学院内,房屋面积900平方米,占地面积近30亩。1976年县委迁至现地址。至1990年底,县委占地面积为7854.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999.8平方米,其中:土木结构瓦房设计1255.1平方米;砖柱土木结构瓦房297.2平方米;砖木结构瓦房1447.5平方米。空地分摊面积4854.6平方米,院内设有花园,盛夏时,花香飘溢,环境优雅。中共夏河县委分设16个下属部门,目前正筹建统办大楼,改善部门工作环境。
  夏河县人民政府于1949年9月22日成立,地址在民国县政府(即县文化馆地址),房屋面积960平方米。1952年县政府迁至民国夏河县参议会址 (即今县政府地址),占地面积2亩,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1954年,在院中修建一座“俄罗斯”式风格的大会堂,系砖木、土木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108平方米,于1987年拆除。1983年新建政府办公楼,为三层戴帽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697平方米,办公楼沿主街道而设,呈“一”字形,楼梯首层正中有门厅,中间为四层,两边各三层,对称布设。门厅两则各设一片花园,内种花草树木。政府所属15个单位皆在此楼办公。1988年建成了一座624.6平方米的会议厅,可容纳600人开会之用。会议厅分门厅、正厅和两耳厅,门厅用铝合金茶色玻璃封闭,正厅内设有舞台。县上中小型会议均在此召开。至1990年底,县政府使用土地面积为12791.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687.8平方米;空地分摊面积9103.6平方米。
  夏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委会于1949年12月产生,会址在县政府院内,办公室有2间。1955年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办公室停止办公。1981年2月25日又成立夏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地点从原税务局楼(今农行地址),迁至县招待所(今人大、政协地址)。至1990年,夏河县人大常委员会占地面积204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69平方米,建筑面积1252.4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988.2平方米,砖柱土木结构瓦房171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93.2平方米。
  政协夏河县委员会于1955年1月成立,办公地址在县委院内。“文革”中政协机构瘫痪。1979年5月6日恢复了该机构,办公地址在河南村,现民族歌舞团院内。后迁至县招待所(今人大、政协地址)。至1990年,政协夏河县委员会占地面积204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13.98平方米,建筑面积1386.2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988.2平方米,砖柱土木结构瓦房304.8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93.2平方米。
  第六节供水排水
  1987年以前,夏河县城居民生活饮水及工厂生产用水,主要靠二百余口土井和三股泉水为水源,少数人饮用未经处理的大夏河水。1986年6月,夏河县自来水工程破土动工,广大居民群众和干部职工参加义务劳动,义务劳动16330个工日,开挖主支管道8300米,援助工程捐资1.2万元,1987年9月投产供水,工程总投资额293万元,日供水能力2000吨。自来水厂在城区设20个供水点,供水主管道长6.4公里,支管道长5.76公里。至1990年底,实际供水29.3万吨,收回水费量12万吨,接通自来水的单位有48个,个人280户,使用自来水人数3600人,占城区总人口的27.3%。使用井水和泉水的人数还占绝大部分,但饮用大夏河水的人已基本不存在。
  城区排水,在人民街两侧设2条总长为5000米排水渠,排水采用自流排放,分别排入五条沟内,有时一遇暴雨污泥便溢出暗沟。
  由于城区位于大夏河上游河谷地带。在城区西北、东南两山尕寺沟、颜克尔沟、曼可尔沟、门乃合沟和洒哈尔沟,雨季时将洪水和泥砂排入大夏河。县上对一河五沟进行治理,先后投资200万元,建成大夏河河堤5562.5米,其中河南1737.5米,河北3825米。尕寺沟防洪渠长650米,行洪最大能力 Q行=29.13m3/s;颜克尔沟防洪渠长540米,行洪最大能力Q行=39.3m3/s;曼可尔防洪渠长660米,行洪最大能力Q存=39.3n?/s;门乃合沟防洪渠长280米,行洪最大能力Q行=25m3/s;洒哈尔沟尚未实施工程治理措施。1980年至1990年,县城四条洪沟的治理,共投资58.8万元。1987年至1990年县城城防河堤工程投资133.1万元。
  第七节绿化
  夏河城区气候湿润,南北夹山,南山郁郁葱葱,大夏河由西向东从城区蜿蜒流过,绿水青山,自然环境优美。1985年以前,城区内的绿化现状较差, 主干道的行道树稀疏不成荫,院落内种树少。自1986年以来,为使城区处于大范围的天然公园之中,加强了城区绿化工作。在人民街两侧(尕寺沟至门乃合沟之间)设有围栏绿化带,围栏长短不等,宽均为2米,内植两行云杉, 高1.5米左右,共4024株。南山绿化区种植云杉600亩,各机关单位院落内种植松柏及季节性花草,家庭院落有条件的都栽种花草树木。城区人均绿化带占有面积0.88平方米。
  第八节环境保护
  夏河县城区自然环境优美,随着工业企业和宾馆旅店的发展,排污单位日益增多,大夏河及周围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1990年,夏河县境内有14个主要污染源,其中合作镇有9个(由甘南州环保部门管理),其余5个是夏河县水泥厂、夏河兰夏绒毛厂、夏河县日化厂、夏河县民族建材厂和夏河皮革制品厂;县城内有清真罐头厂、畜产品综合加工厂、大夏宾馆、拉卜楞宾馆及14个单位的锅炉。14个乡42个黄莲素加工点,6个采矿点等。由于防污排污能力差,污染比较严重,大夏河段主要受皮革、洗毛、食品废水的污染。大气主要是煤烟型污染,污染源于工业及民用煤的燃烧,以及恶臭和粉尘污染。污染源年排放废水20万吨,废气5000万标立方米,废渣5000吨,粉尘890吨。近年来,加强了环境保护工作,对工业“三废”进行全面调査,并逐步采取环境治理措施。
  第九节集镇建设
  夏河县21个乡政府所在地是各乡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生活服务中心,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福利、商业服务设施和乡镇工业。由于受自然条件和交通因素影响,各乡镇建设发展速度和规模有一定差别。全县21个乡中,地处大夏河沿岸的各乡集镇发展较快;纯牧区乡镇地广人稀,居住分散,集镇建设发展迟缓;九甲、那吾二乡政府所在地,分别处在县城和合作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基本等同。除九甲、那吾二乡外,其余19个乡镇总面积700公顷,集镇区域内总建筑面积为17.8万平方米,建筑房屋多为土木结构平房, 其次是砖木结构瓦房,各类楼房较少,高为二层。至1990年,全县农牧业人口89084人,15694户,房屋94328间,152万平方米。
  1985年,夏河县计委对全县21个乡的19个集镇和5个村庄进行总体建设规划。由于各种因素,编制的规划除麻当乡集镇规划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外,其余规划均未实施。
  第十节村庄建设
  夏河县21个乡所辖105个村委会,大小750个村庄。农区村庄,多为藏族、汉族、回族杂居,建设规模大,标准高,房屋建筑多为土木结构平房、瓦房以及少量的砖木结构瓦房,房舍畜圈布局合理。此类村庄有380个,居户7300户,人口3.7万人。半农半牧区村庄多为昔日游牧民定居点,由于自然因素,大部分村庄座落在较为平坦的沟坡和山腰,用石物建筑,在坡地多为楼居,形成外为实土墙,内为密梁木楼层楼房,一般为二层,底层是牧畜圈及贮草料房;二层为居住房,大间用作起居、卧室厨房,小间用作储藏,有经堂、晒廊。住宅布局大同小异,但外形变化多端,不雷同。这类村庄多为藏族,有290个,居民6000户,3.7万人。
  纯牧区村庄地广人稀,因游牧生产的特点,大部分村庄只是用于冬季放牧临时居住,建有简陋的土木结构平顶房屋,室内划分和帐篷相似,中设炉灶,灶周住人,侧面放置物品,后部是供佛念经处。时值夏季便离开房舍,携帐篷等生活用具,逐水草扎帐、迁移,过着游牧生活。近年来,牧民群众开始对自己的旧有民居进行改建,甘加乡仁爱行政村百分之六十的牧民新修了砖木结构瓦房。纯牧区村庄纯属藏族,有80个,居户2300户,1.3万人。
  第十一节县城规划
  为使县城建设有计划地协调发展,1983年夏河县委托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进行规划设计。经过近一年的地形测绘,搜集基础资料等准备工作,于1983年9月完成夏河县城区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规划设计经县级有关部门审定通过后,申报省、州批准。
  规划区域:东至洒易囊大桥;西至县电厂;南至山根,北至山根。
  规划期限:近期1983年至1990年;远期1991年至2000年。
  城镇发展人口规模:1982年城区总人口为9178人,近期1990年末13000人;远期2000年末15000人。
  用地规模:城区用地规模由1982年的149.35公顷达到185-16公顷;人均占地由1982年的147.6平方米减少到130.86平方米,扣除寺院用地33.7公顷外,人均占地99.55平方米。
  工业规划:皮革厂以西新辟一工业备用地,规划远期或远景发展的皮革厂、五金厂、罐头厂、食品公司等均在此。尕寺沟一带逐步形成手工业作坊区,使之形成藏族贸易的中心,体现城区民族风格及地方特色。
  城区道路:改造拓宽人民街(皮革厂一一王府),红线宽度为25米,车行道为10.5米,绿化带宽2米,人行道宽5.25米。拓宽、延伸河南村路,改造南山公路形成东西向第二条交通要道,红线宽度15米。规划后干道网密度为2.7公里/平方公里,人均占有交通道路面积8平方米。
  公共建筑:夏河县藏族中学,在校院内新建一栋教学楼。下塔哇大地内修建拉卜楞小学。在远期,影剧院以西建展览馆、科技馆,扩建文化馆。在城区主干道人民街两侧,新建较大的综合性商店及专用商店。在洒易囊新辟一居住区,解决缺房户的困难,及旧城区住宅改造的搬迁。
  第十二节房产管理
  1949年以前,拉卜楞地区的房地产权归拉卜楞寺院所有,农民均向寺院租房、租地,维持生计;部分机关、商店也是租用寺院房产。大部分个人房产仅属各大小活佛和一般僧人所有。
  1949年9月,夏河县和平解放,人民政府依法接受了国民党政府各个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房屋。在社会主义改造期间,按政策规定对出租房屋所有制进行了变革,人民群众有了自己的房屋。
  目前,县内城镇房屋所有权分四大类:即全民所有制房屋所有权;集体所有制房屋所有权;私人房屋所有权;宗教团体房屋所有权。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的房屋为社会主义的公有财产,私有房屋属公民个人所有,宗教团体房屋有其特殊用途,但仍属社会主义公有财产。
  据1985年城镇房屋普査资料统计,县城房屋总面积为259197平方米,其中:房管部门直管产权8785平方米;全民单位自管产权91255平方米;集体单位自管产权1959平方米;私有产权131301平方米;宗教团体产权25897平方米。
  夏河县房管所成立于1976年,隶属县财政局,主要对县财政投资修建的家属住房和没收私人房屋进行管理,定期收取房产租费等。县房管所直管公房7439,1平方米(县城区18处6991.3平方米,合作镇1处447.8平方米),每间(15〜24平方米)收房产租金0.5-0.75元/年•每平方米。临街铺面房产岀租费较高,每间(15〜25平方米)年租金80〜150元。
  为加强城镇房产管理,确认房屋产权,及时掌握房产的异动变化,保障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县房产登记发证办公室(隶属县城建局)于1989年9月对县城和合作两地的房产进行登记发证工作。县人民政府发给房屋所有单位或个人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产,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夏河县城镇房屋产权(县城、合作)汇总表第十三节建筑业
  县内的建筑业,最早是公社、大队、生产队的“副业队”,为城乡机关单位维修房屋和承包小型基本建设。规模不大,数量较少。据1968年统计,全县建筑业总产值1-05万元,正式建筑单位只有一家。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牧村建筑队逐年增多。1986年,乡镇办建筑业总产值430万元;1990年,县民族联合建筑工程公司产值75万元,建筑施工面积5385平方米。
  1966年8月,夏河县牧区建设队成立,集体所有制企业,自负盈亏。职工25人,无大中型建筑设备器械,固定资产只有几辆人力车。1984年,牧区建设队扩大成为“民族联合建筑工程公司”,业务上实行包工包料的方式。1990年, 公司产值达75万元,建筑施工面积5385平方米,固定资产26.7万元。主要建筑器械有:压力刨床1台、自动平口锯1台、沙浆搅拌机1台、沙灰搅拌机2台、钢筋切断机1台、潜水泵6台、蛙式打夯机2台、振动器(棒)8个、卷扬机1台、水磨石机2台、龙门吊车2套、变压器1台、钢管脚手架15吨、钢筋张拉机1台、木工多用机1台、细木工带锯1台、金兰牌客货两用汽车1辆、铁牛55型拖拉机1辆、丰收牌小四轮拖拉机4辆。职工36人,助理工程师1人,技术员4人。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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