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森林概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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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夏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45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森林概况
分类号: S718.54
页数: 2
页码: 408—409
摘要: 夏河县境内森林草木很茂密,除草地外,凡山岭溪谷,皆系苍茫林海。沿洮河、大夏河等地,曾有“十八大森林区”之称。
关键词: 森林概况 夏河县

内容

历史上,夏河县境内森林草木很茂密,除草地外,凡山岭溪谷,皆系苍茫林海。沿洮河、大夏河等地,曾有“十八大森林区”之称。据《夏河县志》记载:“本县森林大半在大夏河南岸,沿河之阴面山坡,绵延甚广,西起拉卜楞,东抵土门关,约一百五十华里;又沿其支流噶河(隆瓦沟)自沙沟寺南至卡加约六十里,森林面积约一百五十里”。
  随着人口繁衍和战乱的影响,使森林植被遭到大面积破坏,特别是民国时期,由于社会动乱,人民纷纷逃难,迁居县境内定居,毁林开荒,扩大耕地面积,于是“烈山择而毁之”。又随着省内各地对木材需要量的急剧增加,木材商乘机而入,兜揽购伐。沿大夏河运到临夏的木材每年约万余株,开始了有史以来的大规模伐木,致使森林日趋衰退,使昔日浓荫密布的大夏河两岸山丘,竟成童秃。
  解放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发展林业的方针政策。森林资源,分别由县属国营林场及乡村集体经营管理。国营林场占主导地位。1956年在下巴沟乡林区、隆瓦林区分别成立森林经营所,开始了护林、抚育采伐、统一运输、造林、育苗、封山育林等。1958年甘南州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届一次会议宣布森林资源一律收为国有,实行了 “统一管理、统一采伐、统一运输、统一调拨供应”的四统一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结合林业“三定”工作,划给集体和社员荒山、草坡以及一定数量的林木,自栽自有,长期使用。1986年对国营林场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大夏河林业总场撤销,将隆瓦、曲奥、合作林场划归县管理。
  全县森林覆盖率为12.7%,其中有林地覆盖率为5.5%;灌木林覆盖率为7.2%。
  组成森林的主要树种有云杉、冷杉、桦、杨、油松、华山松、柏、辽东栎
  、华北落叶松,以云杉、冷杉占优势。林区的高等植物共610种,分属85科274属。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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