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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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夏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37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分类号: K928.2
页数: 4
页码: 124—127
摘要: 民国初,夏河地区分属甘肃西宁道循化县及兰山道临潭县。民国15年(1926年)10月,甘肃省政府以宁海军恃强凌弱,荼毒拉卜楞藏族人民,决定拉卜楞地方脱离西宁道,设拉卜楞设治局。
关键词: 夏河县 民国时期 行政区划

内容

民国初,夏河地区分属甘肃西宁道循化县及兰山道临潭县。民国15年(1926年)10月,甘肃省政府以宁海军恃强凌弱,荼毒拉卜楞藏族人民,决定拉卜楞地方脱离西宁道,设拉卜楞设治局。民国16年(1927年)2月初,在国民军驻甘总司令刘郁芬指派的代表贾宗周主持下,宁海军与拉卜楞寺双方正式订立了《解决拉卜楞案件的条件》。随后,命总部军法课长张丁阳任局长,又委马鹤天、谢刚杰勘划地界。4月,拉卜楞设治局局长张丁阳及办事人员抵达拉卜楞。6月2日,拉卜楞设治局正式成立。
  设局之初,其辖区尚无定界。张丁阳《拉卜楞设治记》载:“就拉寺宗教范围论,由拉卜楞东至土门关一带一百四十里,接导河县界;南至陌务寺一带一百四十里,近临潭县界;西南至大湖滩一带二百五十里,邻青海地界;西至多瓦、关秀一带二百四十里,再由关秀西去四十里即至贵德县界;北至瓜什济寺九十里。周围约三千二百五十方里,呈请划界,亦准于此。”民国16年12月,甘肃省政府省务会议议决了循拉界限和临拉界限:“循拉界限:按照西番南番划分,南番东北土门关晒经滩寺沙沟寺等处、北面白石崖寺全归拉卜楞;.瓜什济寺归循化,以东即归拉卜楞;大湖滩归拉卜楞。临拉界限:临潭南北番全归拉卜楞。至详细界限,俟测绘员详图绘就后再定,但以各族习惯为准。”临潭南番,时指在今夏河县加茂贡乡、勒秀乡、吉仓乡及碌曲、玛曲县住牧的各部落。临潭北番,系指清光绪元年划归洮州厅的买务八旗等部落。
  三县局的大致界限确定后,拉卜楞设治局共辖十三庄、桑科、甘加、科才、尼玛、欧拉、阿木去乎、黑错、上下卡加、沙沟、火尔藏(又译作“火日藏”、“霍尔藏”等)、上下南木拉、陌务、扎油、博拉、多哈儿、加门关、下巴沟、吉仓、西仓、双岔、阿拉、赛赤等部落,其辖区包括今夏河、碌曲、玛曲三县之地。 民国17年(1928年)1月拉卜楞设治局改为夏河县后,其辖区仍包括今夏河县、碌曲县、玛曲县。民国24年(1935年),夏河县属西仓、双岔两大部落各有一部分重新划归临潭县,但阿拉、妥姑(今碌曲县李恰如一带)、西仓新寺仍辖于夏河县。
  民国26年(1937年)冬,甘肃全省整编保甲,27年夏至翌年年底整理保甲清查户口,夏河县政府仅将拉卜楞汉回聚居区编查为第一、第二联保,黑错、陌务、卡加汉回聚居区编为第三、第四、第五联保。至民国29年(1940年)8月甘肃推行新县制时,县内仍沿袭政教合一制度,藏族各部落多听命于拉卜楞寺。
  民国30年(1941年)6月25日,夏河、临潭、卓尼三县局保安行政会议在黑错召开。会议由甘肃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胡公冕主持,与会的有各县局党政军首脑及僧俗重要头目。这次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之一,便是在三县局全面推行保甲制度。为了保证其顺利实施,会议还制定了七条实施办法。其主要内容为:乡镇按各部落旧有范围划分;乡镇保甲长就各地土官、寺僧、总管、头人等择优按原有职级录用;保甲编组以地域为单位(不分族别),但情形特殊者必要时可分别编定;有关经费由省府核发;从开始编査起,限3个月完成,至多不得超过6个月。
  夏河县政府根据这个决定和相应的实施办法,曾制定了一个方案,拟编大夏、共和、沙沟、火儿藏、卡加、黑错、陌务、和平、信义、博爱、平等、自由、欧拉、甘坪等14乡镇。方案制定后,“中因障碍重重,弗能见诸实施,事遂中搁”,成了一纸空文。
  民国31年(1942年)6月14日,夏河、临潭、卓尼三县局整编保甲会议在临潭县旧城召开,议定于是年8月8日同时开始査编户口保甲。此后,由于“北山事变”和“黑错事件”相继爆发,这个计划又告落空。10月,上述事件先后平息,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贡佩诚遂令在黑错再次召开三县局整编保甲会议,议决于当年11月同时着手整编保甲。
  11月初,夏河县的保甲编组于黑错正式开始。到12月底,先后编竣了黑错、陌务、卡加、正伦、清水诸乡保甲及大夏镇保甲。次年1月,这6个乡镇分别设立了乡公所或镇公所,各乡镇长亦陆续就职。
  民国32年(1943年)春至年底,夏河县政府完成了第二阶段的保甲编查,共建立了自由、平等、博爱、和平、甘坪、信义、共和、欧拉等8乡保甲。这次乡镇保甲编组,前后历时13个月,计编14乡镇80保742甲,初步在夏河县建立了保甲制度,以设县未久,暂不设区。保甲制度初建后,还经过了一个不断调整的阶段。民国33年(1944年)10月14日,经夏河县政府第三十二次政务会议议决,改大夏镇为“示范镇”,“以为其他乡镇之模范”。12月1日,大夏镇正式易名为示范镇,下辖新街保,旧街保、西街保、益民保、实验保、新安保。这以后,一度又曾将原设的14个乡镇划分为22个乡镇,即沙沟乡,八角城乡、民德乡、自由乡、欧拉乡、和平乡、平等乡、下八沟乡、阿拉五旗乡、麦休乡、麦加乡、多化拉乡、博拉乡、咱油乡、陌务乡、黑错乡、卡加乡、清水乡、隆哇乡、完尕滩乡、拉几河乡、示范镇。不久,这22个乡镇又合并为原有的14个乡镇。经过历年查证整理,到民国36年(1947年)1月,“始将宪政根基奠定”,结束了夏河县的乡镇保甲编组。全县共设14乡镇83保751甲,分辖县内14213户56788人,其中男性28384人,女性28404人,各乡镇保甲组织情况为:
   示范镇:镇公所驻塔哇,辖6保59甲,425户2199人,男1275人,女924人。
   共和乡:乡公所驻塔哇,辖7保41甲,1439户6939人,男4122人,女2817人。
   正伦乡:乡公所驻洒索玛,辖7保68甲,842户2393人,男1152人,女1241人。
   清水乡:乡公所驻桥沟,辖7保94甲,1468户4895人,男2412人,女2483人。
   卡加乡:乡公所驻下卡加寺,辖4保34甲,595户2755人,男1371人,女1384人。
   黑错乡:乡公所驻黑错街,辖8保83甲,1039户4325人,男2182人,女2143人。
   陌务乡:乡公所驻陌务旧街,辖7保91甲,1489户3542人,男1741人,女1801人。
   博爱乡:乡公所驻博拉大庄,辖7保75甲,1463户4995人,男2399人,女2596人。
   和平乡:乡公所驻加门关,辖4保76甲,642户2779人,男1391人,女1388人。
   平等乡:乡公所驻阿木去乎,辖7保24甲,1297户5092人,男2463人,女2629人。
  信义乡:乡公所驻麦西寺,辖6保29甲,1238户3682人,男1799人, 女1883人。
  欧拉乡:乡公所驻欧拉,辖7保42甲,1499户7592人,男3482人,女4110人。
  自由乡:乡公所驻桑科,辖3保19甲,386户2591人,男1246人,女1345人。
  甘坪乡:乡公所驻甘加,辖3保16甲,391户3009人,男1349人,女1660人。
  全县东西宽162.5公里,南北广110公里,总面积约为13950平方公里。民国37年(1948年)11月13日,夏河县政府以县南诸乡“鞭长莫及”,为“适应环境”和“加强行政效率计”,决定设“黑错区署”,管辖黑错、卡加、陌务、和平、平等、博爱、信义共7个乡。经甘肃省政府批准,该区署于当月15日在黑错正式成立。12月,又增设了“市镇”、“共和”、“清水”、“博爱”、“麦西”、“欧拉”诸区,连同先设的“黑错区署”,全县共设7个区,
  分辖原有的14个乡镇。
  市镇区辖:示范镇
  共和区辖:共和乡、甘坪乡、自由乡
  清水区辖:正伦乡、清水乡
  黑错区辖:黑错乡、卡加乡、陌务乡
  博爱区辖:博爱乡、和平乡
  麦西区辖:平等乡、信义乡
  欧拉区辖:欧拉乡
  县内遂设7区14乡镇83保751甲,并沿至1949年10月。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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