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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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夏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37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行政区划
分类号: K928.2
页数: 14
页码: 117—130
摘要: 夏河县境内最先见诸史籍的行政建置,是西汉时设置的白石县,初治于今甘加八角城,后迁于央曲与大夏河交汇处的麻当下玛利巴古城之地。该县初辖于金城郡,汉时改隶陇西郡。据《前汉书•地理志》“漓水出西塞外”的记载,其辖区不出今县东北一隅。
关键词: 夏河县 行政区划

内容

第一节清代前的行政区划
  夏河县境内最先见诸史籍的行政建置,是西汉时设置的白石县,初治于今甘加八角城,后迁于央曲与大夏河交汇处的麻当下玛利巴古城之地。该县初辖于金城郡,汉时改隶陇西郡。据《前汉书•地理志》“漓水出西塞外”的记载,其辖区不出今县东北一隅。
  此后,西晋晋兴郡永固县、前凉晋兴郡永固县、西秦金城郡永固县、后凉晋兴郡白石县、南凉晋兴郡永固县均设于今麻当乡境内,其辖域不详。
  北魏时期,今夏河地区悉入吐谷浑。《水经注》载,当时漓水流域枹罕以上,有消铜城、河列城、可石孤城、黑城、榆城、白石城、白石县故城。以郦注所记位置,7城均在土门关之上,今夏河县境内。
  西魏河州枹罕郡凤林县,治所仍在今麻当乡境内。《元和郡县志》:“本汉白石也”,大统十二年(546年)置,石门山在县东北28里,漓水西去县200步。凤林县的辖区,史籍中没有明确的记载。北周时,凤林县隶于河州总管府枹罕郡。
  唐时设置的河州永固县、乌州、河州安乡县、安乡郡凤林县都设于今麻当乡境内。《元和郡县志》载:仪凤元年(676年),于河州西移安乡县理此 (乌州)。《旧唐书•地理志》载:“凤林,汉白石县属金城郡,张骏改白水 (石)为永固……”。州、县管界,史籍无记。
  北宋时,今夏河县境内有循化、怀羌、讲朱三城,错凿、彤撒、东迎三寨(宋史亦作城),均属河州。
  循化城,旧名“一公城”。《宋史•地理志》载:哲宗元符二年(1099年),洮西安抚司收复河南讲朱、一公、错凿、当标、彤撒、东迎6城(《资治通鉴长编》则记:是年,宋军收复嘉木卓、叶公、蹉藏、丹贝、多克萨、东迎六城),寻弃之。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又取6城,于是改一公城为“循化城”。徽宗宣和元年(1119年),河州循化城划归乐州。是城“东至怀羌城(今麻当乡境内)四十五里,西至积石军(今循化县境内)界一百余里,南至下乔家族地方一百余里,北至来同堡(今临夏县莫尼寺沟境内)六十五里”。《元丰九域志》载:河州西南至一公城一百六十里。《资治通鉴长编》载:元符二年(1099年)“十月,洮西沿边安抚司公事种朴与羌朗阿克章所率郭罗克族战于捏工川。羌知朴来,设伏以待,朴逾叶公城,坠入埋伏,朴败死。” 《循化志》载:“以九域志考之,宋之循化城当在今土门关外厅治之南南番二十一寨之间。今捏工川(甘加川)内有骟马城、八角城,或其遗址也”。
  怀羌城,《宋史•地理志》载:崇宁三年王厚收复。东至南川寨(今临夏州和政县境内)六十里,西至循化城六十五里,南至洮州界一百七十余里,北至安疆寨一百一十七里。以地理方位,城在今麻当乡境内。
  讲朱城,《宋史•地理志》载:元符二年洮西安抚司收复,寻弃。崇宁二年再收复。《读史方舆纪要》载:在州西南百里。《资治通鉴长编》载:“(元符二年)十一月,羌酋多勒瓦等又与朗阿克章相为犄角,乘冻(自捏工川)渡河攻嘉卓城。”以方位里程计,城在今麻当乡境内、大夏河东岸。
  错凿、彤撒、东迎三寨(城),崇宁年间同设。《宋史•地理志》载:皆在河州之南。又《循化志》载:崇宁二年收复六城,按其形势,似俱在二十四关之外,为厅境内。据此,三寨当在今夏河县境内或与循化县交界地带。其中的错凿城与一公城毗邻。《资治通鉴长编》载:(元符二年)青唐蕃众约一万骑围闭叶公、蹉藏城。毕斯布结之子沁布结、岳居戬率郭罗克族伏库鲁克谷,出不意与官军相为表里。攻退蕃众,解叶公、蹉藏二城之围。”
  南宋孝宗淳熙九年金世宗大定二十二年(1182年),金置积石州怀羌县,县辖循化、大通、来羌3城,通津、临滩、来同3堡。怀羌县,宋怀羌城,金升为县。金史:西至生羌界80里。宋史:南至洮州界170余里。《循化志》载: 县在南番诸寨内。按以宋怀羌城位置,金怀羌县治今麻当乡境内。县辖各城堡,均为北宋崇宁年间所设,原属河州。
  循化城,徽宗时划入乐州,至此归县。
  大通城,《宋史•地理志》载:旧达南城,崇宁二年收复,改今名。东至通津堡界15里,西至菊花河60里,南至朴水原21里,北至宁寨堡界15里。来羌城,《宋史•地理志》载:崇宁三年王厚收复。东至安乡关70里,西至大通城界38里,南至南川界48里,北至黄河20里。依此,城在今积石山县境内。
  通津堡,《宋史•地理志》载:旧名南达堡,崇宁三年赐今名。东至安疆寨45里,西至大通城界25里,南至循化城130里,北至大通城界20里。
  临滩堡,《宋史•地理志》载:东至安乡关40里,西至古鸡山20里,南至南川寨界20里,北至黄河40里。以地理形势,堡在今积石山县境内。
  来同堡,《宋史•地理志》载:旧名甘朴堡,崇宁三年筑,赐今名。东至南川寨90里,西至安疆寨35里,南至怀羌城35里,北至来羌城30里。由此记载,堡在今临夏县莫尼寺沟乡境内。
   以6城堡所处位置,金怀羌县辖域,包括今夏河、临夏、积石山、循化诸县部分地区。今夏河县东南部地区,时属金洮州。
  元代的夏河地区,受宣政院吐蕃等处宣慰司脱思麻路和陕西等处行中书省河州路双重管辖,又先后成为诸王封地。河州路下领积石、洮、贵德诸州,怀羌县废否史无记载。
  明初,河州卫兼掌军政。军事上,它是明朝扼控安多藏区的军事重镇;行政上,它通过下设的蕃族千百户管理诸族。洪武六年(1373年)正月设置的河州府为行政建置,隶于陕西行中书省,领安乡、宁河二县,其中安乡县辖今夏河县北部。洪武十二年(1377年)废河州府,并将河州左卫改为洮州卫,右卫升为军民指挥使司,前者辖区包括今夏河县东南部,后者则包括今夏河县西北部。成化九年(1473年),置河州,隶于临洮府;河州军民指挥使司改为河州卫。州卫并存后,以临洮府通判分驻河州,管二十四关土司、三十六族。据《河州志》记载,“三十六族”分别为:
  加咂族、尕工族、铁巴族、川藏族、令咂族、火蓝族、咂泥族、尕日族、西番州族、龙瓦尔族、列思巴族、尕藏族、子刚巴族、青寺儿族、着亦咂族、英雄族、果尔族、阿思工族、江束族、哈族、大安族、巴哈族、吉巴族、起台族、火儿藏族、吉咂族、羌剌族、远竹族、沙藏族、㱔尔加族、使哈族、乞加族、失加右族、牙灭卜六族、尕尔加加族、冲鸾不车族。
   上述三十六族中,“火儿藏族”分布在今麻当乡、曲奥乡一带,“龙瓦尔族”即“隆瓦族”,聚居在今唐尕昂乡境内。
   《循化志》:清代的“南番二十一寨”,在明朝又被统称为“向化族”,属 “中马十九族”之一。
  第二节清代行政区划
  清初,散居在夏河地区的藏族各部名义上归清王朝统治,实际上多受青海蒙古厄鲁特部控制。雍正元年(1723年)五月,青海蒙古罗卜藏丹津亲王挟蒙番数十万众举事反清。翌年春,清军击败了罗卜藏丹津,清王朝即命对旧为青海蒙古管辖的“诸番”进行招抚,“其不顺者剿诛之”。四月,河州协副将岳起龙率兵出河州,迫使河州口外番族“投诚者数千户”。五月,清廷采纳了年羹尧奏议“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和“禁约青海十二事”。在善后事宜方案中,规定将番族部落划归内地管辖,并决定清査户口,划定地界,设立土司、土官,分别授予各部落头人千户、百户、巡检等职,以统领各部。千百户等,由附近的道厅及新设置的卫所衙门直接管辖,不再隶属于青海蒙古各部。
  雍正四年(1726年)七月,青海都统达鼐、西宁总兵周开捷奉命安插贵德、河、洮等处降番,正式委任了各地的千百户,并清查户口田地,“始定额赋”,每户每年交纳青稞一斗或八升五升不等。番族不再受寺院约束而归地方文武官员管辖,河州口外诸番族开始由驻河州的河州同知遥隶。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陕甘总督奏请将河州同知移于循化营(雍正八年设于今青海省循化县城)。次年三月,清吏部奉旨复准,于是移河州同知于循化营,设循化厅,所治以白石山脉(今太子山脉)为界,分口内口外。口内分为十二族,口外分为撒拉八工、西番四十九寨、南番二十一寨、保安四屯。其中南番二十一寨区域包括今夏河县境大部。据《循化志》卷四所列,各寨名称及各寨情形如下:
  甘家寨(原注:旧册甘哈家寨):四百九十三户,种旱地三十四段,纳粮四十九石三斗,距厅治二百里,距蒙古界五百六十里,头目管,住帐房。
  火力藏寨(旧册火儿藏寨):三百七十七户,种水旱地七百四十六段(旧册水地一百六十二段,旱地五百八十四段),纳粮三十七石七斗,距厅治二百里,距蒙古界五百六十里,头目管,住土房。
  上南喇寨(旧册上南剌寨):二百六十五户,种水旱地四百七十二段(旧册水地一百三十八段,旱地三百三十四段),纳粮二十六石五斗,距厅治二百八十里,距蒙古界六百四十里,头目管,住土房。
  黑错寨(旧册黑作寨):六百九十一户,种旱地二千四百一十七段,纳粮六十九石一斗,距厅治二百八十里,距蒙古界六百四十里,头目管,住土房帐房。
  下哈家寨:四百八户,种水旱地一千一百六十七段(旧册水地六十三段,旱地一千一百四段),纳粮四十石八斗,距厅治三百里,距蒙古界六百六十里,头目管,住帐房。
   下则盖寨:三百九十户,种地四百九十四段,纳粮三十九石,距厅治三百五十里,距蒙古界七百一十里,头目管,住土房帐房。
   咱又寨:二百五十四户,种旱地七百一十四段,纳粮二十五石四斗,距厅治三百二十里,距蒙古界六百八十里,头目管,住土房帐房。
   多儿替寨:二十九户,种旱地九十三段,纳粮二石九斗,距厅治三百五十里,距蒙古界七百一十里,头目管,住土房帐房。
   常冈寨:八十五户,种旱地二百四十七段,纳粮八石九斗,距厅治二百九十里,距蒙古界六百五十里,头目管,住土房帐房。
   木垛寨:四十七户,种旱地一百四十九段,纳粮四石七斗,距厅治三百四十里,距蒙古界七百里,头目管,住土房帐房。
   其暗寨:二十三户,种旱地六十五段,纳粮二石三斗,距厅治二百九十里,距蒙古界六百五十里,头目管,住土房帐房。
   希力宁巴寨(旧册希利宁巴寨):三十一户,种旱地七十段,纳粮三石一斗,距厅治三百四十里,距蒙古界七百里,头目管,住土房帐房。
   那力工寨:二十八户,种旱地七十段,纳粮二石八斗,距厅治三百三十里,距蒙古界六百九十里,头目管,住土房帐房。
   思记寨(旧册思计寨):三十二户,种旱地一百七段,纳粮三石二斗,距厅治三百里,距蒙古界六百六十里,头目管,住土房帐房。
  〓 户洞寨(旧册〓胡洞寨):七户,种旱地二十六段,纳粮七斗,距厅治三百五十里,距蒙古界七百一十里,头目管,住土房帐房。
  章哇寨:一十一户,种旱地三十八段,纳粮一石一斗,距厅治二百八十里,距蒙古界六百四十里,头目管,住土房帐房。
  波合拭寨(旧册波合擦寨):一百三十九户,种旱地五百八十段,纳粮一十三石九斗,距厅治三百五十里,距蒙古界七百一十里,头目管,住土房帐房。
  果莽寨(旧册果莽寺寨):五十一户,种旱地一百二十二段,纳粮五石一斗,距厅治二百八十里,距蒙古界六百四十里,头目管,住土房帐房。波拉寨(旧册波剌寨):二百五十一户,种旱地七百八十八段,纳粮二十五石一斗,距厅治三百二十里,距蒙古界六百八十里,头目管,住土房帐房。
  哈恰、群陀课、高达寨:三百九十一户,种旱地九百八十三段,纳粮三十九石一斗,距厅治三百五十里,距蒙古界七百一十里,头目管,住土房帐房。
  上哈家寨:二百一十一户,无地,纳粮二十一石一斗,距厅治二百一十里,距蒙古界五百七十里。头目管,住帐房。
  上述各寨以部落为单位分别设置,并以部落名称分别命名。根据各部落相对稳定的耕牧范围及有关的史料记载,南番二十一寨各寨位置、范围分别为:
  甘家寨,设于今甘加乡卡加村,寨域包括今甘加乡、九甲乡及拉卜楞镇。《循化志》卷六:拉卜楞寺在甘家寨,青海蒙古郡王所辖。
  火力藏寨,设于今麻当一带,寨域包括今麻当、曲奥两乡。
  上南喇寨,设于今达麦乡境内,寨域包括今达麦乡、王格尔塘乡、唐尕昂乡。《循化志》卷二:“咱又河源出于咱又寨,峡中流九十里,将至上南喇寨与下哈家河会,同注达那河曰噶河。下哈家河源出于洮州厅番界,经厅属下哈家寨六十里,将至上南剌寨与咱又河会,同注达那河曰噶河。”依此,上南喇寨范围东及于两河交汇之处,即今唐尕昂乡与卡加曼乡交界地带。
  黑错寨,设于今合作寺附近,寨域包括今合作镇、那吾乡大部。
  下哈家寨,设于今卡加曼乡境内,寨域包括今卡加曼乡。
  下则盖寨,设于今佐盖曼玛乡境内。是寨名称,源出于“佐盖五部”,故其寨域当包括今佐盖曼玛乡和佐盖多玛乡。
  咱又寨,设于今扎油乡境内,寨域包括今扎油乡。
  多儿替寨,设于今那吾乡多哈儿行政村,寨域包括今多哈儿行政村及其下辖各自然村。《循化志》卷一:(循化厅厅域)南至多儿替寨三百五十里洮州厅界。卷二:名合替寨川(“名”似为“多”字之误)在厅治南三百五十里,南北约五里,东西约十里。
  常冈寨、其暗寨,按清宣统元年(1909年),循化厅同知任肇新《循化厅地理调查表》中所绘“西宁府循化厅”全境地图,两寨毗连,均位于扎油河上流西岸,今阿木去乎乡之北,两寨之域不详。
  木垛、希力宁巴、那力工、思记、〓户洞、章哇诸寨,按以“西宁府循化厅”地图,均设于今阿木去乎乡境内,其中木垛寨设于今木道村,希力宁巴寨设于今黑力宁巴村,章哇寨设于今周哇村,六寨分布范围,相当于今阿木去乎乡全境。
  波合拭、果莽、波拉诸寨及哈恰、群陀课、高达寨,都设在今博拉乡境内。《循化志》卷四:“果莽寺地方头目剌麻罗藏端住所管:官麦等五十户,坡剌二百五十户,哈家寨群陀、高达寨三百九十户,坡合擦一百三十九户。”按果莽寺即文布塘寺前身,清乾隆二十三年时(1758年),由丹•额尔德尼堪布和“吉则多吉的瑜伽师塔尔木其洛桑敦主”修建于今博拉乡古娄道(郭龙道)村。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洛桑敦主圆寂。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丹堪布将这座寺院、寺属百姓和庄园田土等献给了嘉木样二世,并签订了协议文书,嘉木样二世遂将附近各寺合并到该寺。第三世嘉木样按照前一世授记,将这座寺院迁移到了文布塘。据《安多政教史》记载,这座寺院“有怙主法座的拉让,有把释迦能仁王佛像捧在头上发誓要结成弟兄,因而被称为'世尊四子'的春托、革甲古达、卜合擦、博拉四部,后者有九个分部,这些都是寺属谿卡庄园。”以博拉四部落名称和分布范围,波合拭寨设于今博拉乡东北部吾乎扎村,波拉寨设于博拉道村,哈恰、群陀课、高达寨设于今博拉乡东南部尕加村、苟达村一带,果莽寨则设于今古娄道村。
  上哈家寨,设于今卡加道乡境内,其域包括今卡加道乡。
  依据上述状况,南番二十一寨初设时,它的疆域包括今夏河县甘加乡、九甲乡、拉卜楞镇、曲奥乡、麻当乡、达麦乡、王格尔塘乡、唐尕昂乡、合作镇、那吾乡、卡加曼乡、佐盖曼玛乡、佐盖多玛乡、扎油乡、阿木去乎乡、博拉乡、卡加道乡共计15乡2镇之地。另据《甘肃全省新通志》和《循化厅地理调查表》地图,今夏河县桑科乡、牙利吉乡、科才乡在清代属“青海蒙古郡王牧地”,吉仓乡、勒秀乡、加茂贡乡则为洮州厅辖域。
  清光绪元年(1875年)农历五月十二日,陕甘总督左宗棠奏请将买务八族共1856户由循化厅拨归洮州厅管辖,南番二十一寨于是只存十五寨。《西宁府续志・田赋志》:拨归洮州厅买吾八寨内果莽寨、高达寨、群托科寨、波拉寨、波合拭寨、咱又寨、哈恰寨、下则盖寨、沙卜拉幸盘寨、麻郎寨、蓝本寨共粮148石。这11个寨中,沙卜拉幸盘、麻郎、蓝本3寨系下则盖寨所属的小寨。《循化志》卷四:“下则盖地方头目蓝本他儿所管:王束辛格等七十户、麻尔浪等六十二户、叶阿等五十二户、沙刺布辛格等一百五十一户……”。哈恰寨、群托科寨、高达寨原为南番二十一寨中唯一的数寨合一的大寨,《西宁府续志》将之分别列出了。因此,拨归洮州厅的买务等8族或11寨,实际上仅有原南番二十一寨中的果莽寨、哈恰群陀课高达寨、波拉寨、波合拭寨、咱又寨、下则盖寨。《西宁府续志•建置志》中列出了剩余的十五寨之名,其中便不包括上述六寨。随着六寨的移属,今夏河佐盖曼玛、佐盖多玛、博拉、扎油共四乡之地便改隶于洮州厅了。
   按照《循化志• 土司》记载,乾隆年间,南番二十一寨共有6826户 (《循化志•族寨工屯》记为4214户,前后数据不一。龚景瀚称:6826户 “此或以实户言也”)。
   第三节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民国初,夏河地区分属甘肃西宁道循化县及兰山道临潭县。民国15年(1926年)10月,甘肃省政府以宁海军恃强凌弱,荼毒拉卜楞藏族人民,决定拉卜楞地方脱离西宁道,设拉卜楞设治局。民国16年(1927年)2月初,在国民军驻甘总司令刘郁芬指派的代表贾宗周主持下,宁海军与拉卜楞寺双方正式订立了《解决拉卜楞案件的条件》。随后,命总部军法课长张丁阳任局长,又委马鹤天、谢刚杰勘划地界。4月,拉卜楞设治局局长张丁阳及办事人员抵达拉卜楞。6月2日,拉卜楞设治局正式成立。
  设局之初,其辖区尚无定界。张丁阳《拉卜楞设治记》载:“就拉寺宗教范围论,由拉卜楞东至土门关一带一百四十里,接导河县界;南至陌务寺一带一百四十里,近临潭县界;西南至大湖滩一带二百五十里,邻青海地界;西至多瓦、关秀一带二百四十里,再由关秀西去四十里即至贵德县界;北至瓜什济寺九十里。周围约三千二百五十方里,呈请划界,亦准于此。”民国16年12月,甘肃省政府省务会议议决了循拉界限和临拉界限:“循拉界限:按照西番南番划分,南番东北土门关晒经滩寺沙沟寺等处、北面白石崖寺全归拉卜楞;.瓜什济寺归循化,以东即归拉卜楞;大湖滩归拉卜楞。临拉界限:临潭南北番全归拉卜楞。至详细界限,俟测绘员详图绘就后再定,但以各族习惯为准。”临潭南番,时指在今夏河县加茂贡乡、勒秀乡、吉仓乡及碌曲、玛曲县住牧的各部落。临潭北番,系指清光绪元年划归洮州厅的买务八旗等部落。
  三县局的大致界限确定后,拉卜楞设治局共辖十三庄、桑科、甘加、科才、尼玛、欧拉、阿木去乎、黑错、上下卡加、沙沟、火尔藏(又译作“火日藏”、“霍尔藏”等)、上下南木拉、陌务、扎油、博拉、多哈儿、加门关、下巴沟、吉仓、西仓、双岔、阿拉、赛赤等部落,其辖区包括今夏河、碌曲、玛曲三县之地。 民国17年(1928年)1月拉卜楞设治局改为夏河县后,其辖区仍包括今夏河县、碌曲县、玛曲县。民国24年(1935年),夏河县属西仓、双岔两大部落各有一部分重新划归临潭县,但阿拉、妥姑(今碌曲县李恰如一带)、西仓新寺仍辖于夏河县。
  民国26年(1937年)冬,甘肃全省整编保甲,27年夏至翌年年底整理保甲清查户口,夏河县政府仅将拉卜楞汉回聚居区编查为第一、第二联保,黑错、陌务、卡加汉回聚居区编为第三、第四、第五联保。至民国29年(1940年)8月甘肃推行新县制时,县内仍沿袭政教合一制度,藏族各部落多听命于拉卜楞寺。
  民国30年(1941年)6月25日,夏河、临潭、卓尼三县局保安行政会议在黑错召开。会议由甘肃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胡公冕主持,与会的有各县局党政军首脑及僧俗重要头目。这次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之一,便是在三县局全面推行保甲制度。为了保证其顺利实施,会议还制定了七条实施办法。其主要内容为:乡镇按各部落旧有范围划分;乡镇保甲长就各地土官、寺僧、总管、头人等择优按原有职级录用;保甲编组以地域为单位(不分族别),但情形特殊者必要时可分别编定;有关经费由省府核发;从开始编査起,限3个月完成,至多不得超过6个月。
  夏河县政府根据这个决定和相应的实施办法,曾制定了一个方案,拟编大夏、共和、沙沟、火儿藏、卡加、黑错、陌务、和平、信义、博爱、平等、自由、欧拉、甘坪等14乡镇。方案制定后,“中因障碍重重,弗能见诸实施,事遂中搁”,成了一纸空文。
  民国31年(1942年)6月14日,夏河、临潭、卓尼三县局整编保甲会议在临潭县旧城召开,议定于是年8月8日同时开始査编户口保甲。此后,由于“北山事变”和“黑错事件”相继爆发,这个计划又告落空。10月,上述事件先后平息,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贡佩诚遂令在黑错再次召开三县局整编保甲会议,议决于当年11月同时着手整编保甲。
  11月初,夏河县的保甲编组于黑错正式开始。到12月底,先后编竣了黑错、陌务、卡加、正伦、清水诸乡保甲及大夏镇保甲。次年1月,这6个乡镇分别设立了乡公所或镇公所,各乡镇长亦陆续就职。
  民国32年(1943年)春至年底,夏河县政府完成了第二阶段的保甲编查,共建立了自由、平等、博爱、和平、甘坪、信义、共和、欧拉等8乡保甲。这次乡镇保甲编组,前后历时13个月,计编14乡镇80保742甲,初步在夏河县建立了保甲制度,以设县未久,暂不设区。保甲制度初建后,还经过了一个不断调整的阶段。民国33年(1944年)10月14日,经夏河县政府第三十二次政务会议议决,改大夏镇为“示范镇”,“以为其他乡镇之模范”。12月1日,大夏镇正式易名为示范镇,下辖新街保,旧街保、西街保、益民保、实验保、新安保。这以后,一度又曾将原设的14个乡镇划分为22个乡镇,即沙沟乡,八角城乡、民德乡、自由乡、欧拉乡、和平乡、平等乡、下八沟乡、阿拉五旗乡、麦休乡、麦加乡、多化拉乡、博拉乡、咱油乡、陌务乡、黑错乡、卡加乡、清水乡、隆哇乡、完尕滩乡、拉几河乡、示范镇。不久,这22个乡镇又合并为原有的14个乡镇。经过历年查证整理,到民国36年(1947年)1月,“始将宪政根基奠定”,结束了夏河县的乡镇保甲编组。全县共设14乡镇83保751甲,分辖县内14213户56788人,其中男性28384人,女性28404人,各乡镇保甲组织情况为:
   示范镇:镇公所驻塔哇,辖6保59甲,425户2199人,男1275人,女924人。
   共和乡:乡公所驻塔哇,辖7保41甲,1439户6939人,男4122人,女2817人。
   正伦乡:乡公所驻洒索玛,辖7保68甲,842户2393人,男1152人,女1241人。
   清水乡:乡公所驻桥沟,辖7保94甲,1468户4895人,男2412人,女2483人。
   卡加乡:乡公所驻下卡加寺,辖4保34甲,595户2755人,男1371人,女1384人。
   黑错乡:乡公所驻黑错街,辖8保83甲,1039户4325人,男2182人,女2143人。
   陌务乡:乡公所驻陌务旧街,辖7保91甲,1489户3542人,男1741人,女1801人。
   博爱乡:乡公所驻博拉大庄,辖7保75甲,1463户4995人,男2399人,女2596人。
   和平乡:乡公所驻加门关,辖4保76甲,642户2779人,男1391人,女1388人。
   平等乡:乡公所驻阿木去乎,辖7保24甲,1297户5092人,男2463人,女2629人。
  信义乡:乡公所驻麦西寺,辖6保29甲,1238户3682人,男1799人, 女1883人。
  欧拉乡:乡公所驻欧拉,辖7保42甲,1499户7592人,男3482人,女4110人。
  自由乡:乡公所驻桑科,辖3保19甲,386户2591人,男1246人,女1345人。
  甘坪乡:乡公所驻甘加,辖3保16甲,391户3009人,男1349人,女1660人。
  全县东西宽162.5公里,南北广110公里,总面积约为13950平方公里。民国37年(1948年)11月13日,夏河县政府以县南诸乡“鞭长莫及”,为“适应环境”和“加强行政效率计”,决定设“黑错区署”,管辖黑错、卡加、陌务、和平、平等、博爱、信义共7个乡。经甘肃省政府批准,该区署于当月15日在黑错正式成立。12月,又增设了“市镇”、“共和”、“清水”、“博爱”、“麦西”、“欧拉”诸区,连同先设的“黑错区署”,全县共设7个区,
  分辖原有的14个乡镇。
  市镇区辖:示范镇
  共和区辖:共和乡、甘坪乡、自由乡
  清水区辖:正伦乡、清水乡
  黑错区辖:黑错乡、卡加乡、陌务乡
  博爱区辖:博爱乡、和平乡
  麦西区辖:平等乡、信义乡
  欧拉区辖:欧拉乡
  县内遂设7区14乡镇83保751甲,并沿至1949年10月。
  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行政区划
  1949年9月22日夏河县人民政府成立后,于同年10月至1953年11月,将民国时期设置的7个区、14个乡镇陆续调整划分为7个区、28个区属乡、3个直属乡。各区以序数命名,各乡则以序数或地理名称分别命名。
   第一区(原市镇区)辖:第一乡、第二乡
   第二区(原共和区之共和乡)辖:第一乡、第二乡、第三乡第三区(原清水区)辖:沙沟乡、隆瓦乡、牙首乡、观音乡、桥沟乡、清水乡。
  第四区(原黑错区)辖:美武乡、美仁乡、上卡加乡、下卡加乡,那义乡、加科乡、合采乡。
  第五区(原博爱区)辖:扎油乡、多合乡、俄诺合乡、措尔格乡、加门关乡
  第六区(原麦西区)辖:第一乡、第二乡、第三乡、第四乡、第五乡
  第七区(原欧拉区):未设乡
  甘加直属乡
  桑科直属乡
  科才直属乡
  此外,第六区又辖阿拉部落(今碌曲县阿拉乡)
  1954年3月26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玛曲、碌曲两个行政委员会,将夏河县第七区划归玛曲行政委员会管辖;将夏河县第二区的部分地区(今碌曲县玛艾、尕海等地)划归碌曲行政委员会管辖。3月30日,第四区所属加科乡改为黑错街(乡级)。
  1955年6月21日,黑错街改为合作镇。7月25日,将第六区所属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乡依次改为阿木去乎一乡、阿木去乎二乡、麦西乡、南畔乡、改革乡,另增设吉仓乡、下吉里乡。第六区仍辖阿拉部落。
  1958年3月26日,撤销第一区、第二区及所属各乡,分别成立拉卜楞镇、郎格塘直属乡。夏河县遂辖4个区、1个镇、4个直属乡、24个区属乡,1个区属镇(第四区合作镇)、1个区属部落(第六区阿拉部落)。
  1958年9月,撤销区、乡建置,实行公社化。拉卜楞镇改为市镇人民公社;郎格塘、甘加、桑科3个直属乡合为卫星人民公社;沙沟、隆瓦、牙首、观音、桥沟、清水6个乡合为东风人民公社;美武、美仁、上卡加3乡合为跃进人民公社;下卡加、那义、合采、扎油4乡及合作镇合为红旗人民公社;多合、俄诺合、措尔格、加门关4乡合为先锋人民公社。12月,原第六区所属的7个乡及阿拉部落、科才直属乡均划归新设洮江县。
  1959年1月,夏河县改名为德乌鲁市。2月2日,原市镇、卫星、东风、跃进、红旗、先锋6个人民公社依次改名为柔扎塘、拉卜楞、完尕滩、美武、合作、博拉。9月23日,合作人民公社又易名德乌鲁人民公社。10月29日,经中共甘南州委批准,将柔扎塘人民公社合并到拉卜楞人民公社,新增甘加、桑科2个人民公社,德乌鲁市于是辖7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
  1961年12月12日,经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批准,正式将7个“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划分为17个乡、2个镇。拉卜楞人民公社分为拉卜楞镇、九甲乡、达麦乡;甘加人民公社及桑科人民公社分别改为甘加乡、桑科乡;完尕滩人民公社分为完尕滩、唐尕昂、麻当、清水4个乡;美武人民公社分为美武、美仁、上卡加3乡;德乌鲁人民公社分为下卡加、那义、扎油3乡及合作镇;博拉人民公社分为博拉、加门关、吉利3乡。1962年1月,撤销德乌鲁市,恢复夏河县建置。4月4日,原划拨给碌曲县的下巴沟、麦西、阿木去乎、牙利吉、科才5个乡重归夏河县。夏河县由此共辖2个镇22个乡。
  1966年9月,拉卜楞镇易名“萨尔吉镇”。11月28日,吉利、下巴沟2乡合并为下巴沟乡,县辖乡镇减为23个。
  1968年3月20日至5月25日,经甘南藏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批准,先后成立了各乡镇革命委员会,并实行党政不分的“一元化”领导。12月15日,根据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把乡改为人民公社”的批复精神,全县统一将乡镇改为人民公社,乡属人民公社改为大队,原乡镇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于是县辖23个人民公社。
  1971年2月13日,萨尔吉人民公社易名为“城关人民公社”。1975年8月22日,经省、州革命委员会批准,恢复镇建置,改城关公社为城关镇,那义、合作人民公社合并为合作镇。1980年3月18日,将合并到合作镇的那义公社重新划出。8月,城关镇又改名拉卜楞镇。自此,县辖2个镇,21个人民公社。
  1983年9月到11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精神,全县人民公社统一改为乡、镇,乡镇革委会改为乡镇人民政府,实行党政分设,县辖2镇、21乡。
  1986年1月27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民政厅批准,县内10个乡镇按藏族群众习惯称谓改名:完尕滩乡改称王格尔塘乡,清水乡改称曲奥乡,美武乡改称佐盖曼玛乡,美仁乡改称佐盖多玛乡,上卡加乡改称卡加道乡,下卡加乡改称卡加曼乡,那义乡改称那吾乡,加门关乡改称加茂贡乡,下巴沟乡改称勒秀乡,麦西乡改称吉仓乡,县辖23个乡镇遂为:
  拉卜楞镇、九甲乡、达麦乡、甘加乡、桑科乡、王格尔塘乡、唐尕昂乡、麻当乡、曲奥乡、佐盖曼玛乡、佐盖多玛乡、卡加道乡、卡加曼乡、那吾乡、合作镇、扎油乡、博拉乡、加茂贡乡、勒秀乡、吉仓乡、阿木去乎乡、牙利吉乡、科才乡。
  1990年末,上述各乡镇共辖105个村民委员会,15个居民委员会,710个村民小组。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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