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1962年甘肃青海两省兰州会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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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348
颗粒名称: 七、1962年甘肃青海两省兰州会议协议
分类号: D829.13
页数: 3
页码: 1061—1063
摘要: 本文章主要描述了1962年甘肃青海两省兰州会议协议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两地协议 甘肃省 青海省

内容

七、1962年甘肃、青海两省“兰州会议协议”
  甘肃省玛曲县和青海省玛沁、甘德、久治县在黄河弯曲部地区边界纠纷问题的协议意见
  解放以来,由于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在党的教育和帮助下,甘肃省玛曲县和青海省玛沁、甘德、久治县之间在黄河弯曲部地区,直到1958年以前,双方相安无事,民族团结,生产发展,群众满意。1959年以后,玛曲县同玛沁、甘德、久治县先后在黄河弯曲部地区发生边界纠纷。1960年8月,甘、青两省西宁会议,对这一地区的边界纠纷解决得不够合理,为了彻底解决黄河弯曲部的边界纠纷,1962年8月,我们邀请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和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甘德、久治县的代表,根据有利团结,有利生产的原则,参照历史习惯放牧界线,本着互助、互谅、互让的精神,在兰州进行了民主协商,达成如下一致的协议意见:
  一、关于地界问题
  (一)玛曲县与玛沁、甘德县在西柯河地区的纠纷问题,商定西柯河地区仍划归玛曲县。具体界线是:以西岗周为界,界东属玛曲县;界西属玛沁县。
  (二)原属玛沁县的塔马、额马、德柯河三条沟,仍划归玛沁县。
  (三)俄后滩地区,仍划归玛曲县。具体界线是:东起俄代拉那玛、加羊玛尼哈、哈木塔尼哈,再向北经马尾尼哈,到德约山梁(即黄河沿的石峡)为界, 形成一条椭圆形的界线,弧线以外属久治县,弧线以内属玛曲县。
  (四)为了便于放牧,1960年久治县康赛公社黄河以北紧靠玛曲县阿万仓乡的他麻然多、然尼草场,划归了玛曲县,现商定仍划归玛曲县。
  二、关于下藏科、木拉、西合强地区的归属问题
  (一)商定下藏科乡仍回原来居住的地区,并划归甘德县管辖,由甘德县负责妥善安置。
  (二)木拉、西合强公社归属玛曲县管辖。玛曲县和甘德县在木拉地区的具体界线,指定由康万庆、俄项二同志负责,具体商定。
  三、甘德、久治县在西柯河、俄后滩地区的部分群众,举办的农、牧场,于1962年底全部撤出,并负责保护好这些地区的冬窝子。
  关于在纠纷中双方互相赶走的牲畜,拿去的农具等物,仍按照1960年甘南州委赵子康同志和果洛州委景生明同志商定的办法迅速处理。
  四、认真细致地做好干部和群众工作,特别是对下藏科的群众,请玛曲县做好思想动员工作,使愿意返回原居住地区的牧民,都能愉快地返回,他们的牲畜和其他财产应全部带走;不许扣留,如有不愿意返回的,应根据他们的自愿就地妥善安排。请甘德县做好安置准备工作,负责解决返回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安心生产。
  五、1960年8月“甘肃、青海两省委关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同青海省黄南、果洛两藏族自治州有关地区边界争执问题的协议”中,对黄河湾曲部地区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予废除。
  甘、青边界问题工作组南线分组
  分组组长:张鹏图(甘)
  副组长:扎喜旺徐(青)
  黄正清
  康万庆
  分组组员:杜华安
  包忠爱(中央民委)
  赵子康
  官却
  年智仓(甘)
  俄项(甘
  马进良(青)
  李元福(青)
  达吉(甘)
  景生明(青)
  格勒嘉措(青)
  黄建业(甘)
  毛兰(青)
  年智(青)
  1962年8月21日
  附:
  青海省久治县门堂乡甘肃省玛曲县群强乡
  草山边界协议书
  根据中央1962年8月在兰州主持的青、甘两省草山边界会议精神,原定由果洛自治州康万庆和甘南玛曲县俄项两同志负责具体商定,由于其他工作和康万庆同志有病直于1963年5月青海省久治县康玉贵(县长)、青培(果洛州政协委员),甘肃省玛曲县俄项(县长)、朱怀福(群强乡党委书记)等同志组织成工作组。于5月19日至24日在玛曲县群强乡对青海省久治县门堂乡与甘肃省玛曲县群强乡的草山边界进行了民主协商。经过认真学习党的政策,现场察看、充分酝酿,从有利团结,有利生产岀发,照顾了现实,本着互助、互让、互谅的精神,对两乡草山边界达成了如下协议:
  黄河北面以小浪藏沟直达山峰分水为定界线,山峰分水以东为群强乡的,山峰分水以西为门堂乡的;黄河南面以朗玛公玛河水为界线,朗玛公玛河水以下到哈合曲河水以上为群强乡的,朗玛公玛河以上为门堂乡的。南起浪马尼哈直达郎美尼阿山峰为定界线。以北为群强乡的,以南为久治县的,哈合分水以下为久治县的。
  本协议书从1963年6月15日起生效。
  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门堂、群强两乡应对群众加强教育,对牲畜加强管理, 双方严格遵守协议边界线,不得越界放牧。
  青海省久治县甘肃省玛曲县
  草山边界工作组
  俄项康玉贵
  朱怀福青培
  1963年5月24日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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