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保种选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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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32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保种选育
分类号: S821.2
页数: 12
页码: 985—996
摘要: 本章主要对河曲马的马场、保种、选育、饲养管理的相关件介绍。
关键词: 河曲马 保种选育

内容

第一节马场
  一、甘肃省河曲种畜场
  (一)机构
  又称河曲马场,1958年6月建立,行政隶属甘肃省畜牧厅管辖,其主要任务是“养马为主,养牛、养羊为辅”,以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形式进行河曲马的保种选育工作。当初马场成立时,马匹主要源于平叛中收容和反封建斗争中没收的马匹。1959年9月,甘肃省畜牧厅派工作队来玛曲,对河曲马进行多项调查。1960年10月,中共甘南州委决定将洮江县河曲牧场并入河曲马场,并从洮江县代管的牲畜中调拨1.75万头适龄母畜扩建为河曲种畜场,当时有干部21名,工人255名,马4043匹,牛12853头,羊1863只。1964年5月,甘南州兽防队抽调技术人员组成河曲马土种选育工作组,在曼日玛乡筹建河曲马土选群。1972年国家投资9万元,马场职工、干部投入劳力3894个,修建河曲马场“两渠一坝一站工程"(即团结渠、自力渠、拦水坝和电站)。1976年7月,甘肃省革命委员会批转兰州军区后勤部、军需部、省农场《关于河曲军牧场交接情况的报告》,正式将“河曲军牧场(因其属8083部队的牧场,也称83军牧场)”及兰州采购站一并移交地方。移交后与河曲种畜场合并,称“甘肃省良种牛羊试验繁殖场”。1979年2月改称“甘肃省河曲种畜场",由甘肃省农牧局直接领导。
  (二)概况
  河曲马场,座落在河曲马的中心产地——玛曲县境内,背靠黄河向北流段,南与曼日玛乡为邻,西、北与欧拉乡接壤,东以黄河为界与四川若尔盖辖麦乡依水相连,全场占地面积466平方公里,折合699009亩,其中水域面积8396亩,城乡居民点用地360亩,交通用地1645亩,难利用地19142亩,一般海拔在3300~4000米之间。截至1990年底,全场有人口1365人,其中干部38人,工人257人,离退休及遗属供养人员158人,牧业人口912人。马场场部下设“三科一室”即生产科、财务科、保卫科、办公室及5个牧业生产队,场内设有寄宿制小学、卫生所、商店、电视传播台、放影队、邮电所、粮站、牧工商所、县农行分离处、干酪素厂、饲料加工厂、电站等;服务经营单位在外有临夏接待站、驻兰办事处、驻拉萨经销店等。
  1960~1989年河曲马场河曲马增售情况一览表
  表195续表
  二、河曲军马场
  也称作“八三军马场”,因其部队番号(8083)而得名。1958年由骑兵第一师开始筹建。1959年3月在夏河科才寺院正式成立,称骑兵第一师军牧场。当时,骑一师从各团队抽调30余匹骑马,其中公母马20余匹,全系平叛中补充的河曲马,并购入牛1205头,羊2800只。同年底场址迁至碌曲县桥头沟,并由平叛部队交来跨马270余匹,其中母马110匹(主要是河曲马,大部来源于青海),军牧场有所扩大。1960年从夏河县、碌曲县购入河曲母马300匹,从一师二团调入公马15匹(为蒙古、伊犁、河曲马三个品种,大部分是河曲公马),补充马场。同年底迁至玛曲县乔科尕加日玛沟(今阿牧实验站所属草场),正式定场在河曲马的中心产区。1961年正式划定场界。同年军马场从岷县马场购入长拉拜依和莫蒙二代公驹6匹,进入军马场杂交改良。但因气候不适应,饲养管理条件跟不上,两三年内相继淘汰处理,配种不多,后代极少。1963年军马场军马一度达到700余匹,并由兰州军区接管,正式命名为“兰州军区河曲军马场”。1969年经甘南藏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批准,从国营西柯河羊场和欧拉公社划拨草场60万亩,军马场进一步扩大。1970~1971年两年中,从同德马场购入青海马342匹,但因河曲马育种计划规定河曲马进行本种培育的要求,之后两三年中全部(包括其后代)处理完毕。1970年按照河曲马的育种计划,军马场从玛曲县曼日玛、阿万仓乡选购正宗的河曲母马50匹,从碌曲选购母马20匹,进行河曲马的培育工作,到1974年7月,该场有军马3700余匹,绝大部分是河曲马,只有少数马含有青海、蒙古马、伊犁马的血缘。1976年7月,兰州军区后勤部、军需部将河曲军马场并兰州采购站,一并移交地方,与河曲种畜场合并,称为“甘肃省良种牛羊试验繁殖场”。
  第二节保种
  河曲马是已经成熟的优良地方马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规定,河曲马再不与其它马进行杂交改良,而是本种选配,确保河曲马的优良马种。为此,玛曲县除以传统方式进行保种外,国营河曲马场专门设立四、五个河曲马保种群,进行保种工作。
  一、传统配种
  玛曲县牧民群众对家畜的放牧、饲养、配种、保胎、选育等方面,经千百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对河曲马,很多传统的配育方式至今沿用不衰。
  (一)季节性配种方法一般牧民遵循自然发情规律和排卵规律,适时配种。玛曲牧区河曲马的配种方法,主要是在马群中的公母马自然形成配种“链条”,实行独群、小群配种。由于母马多在夜间11时至次日5时前排卵的实际,采取夜牧夜配的习惯,以提高受胎率。
  (二)选种选配玛曲县牧民在选种选配上,采取自然淘汰法则。一般种公马的选择以体格高大,体型匀称,四肢端正,眼、鼻孔、四蹄大,毛色以黑、骝、栗为主,同时对选留为种公马以外的公马,一律进行阉割,并对失去繁殖能力的种公马,及时进行淘汰、补充。二、河曲马场的保种
  1958年6月国营河曲马场成立以后,主要采用大群配种和重点人工授精两种配育方式。
  (一)人工授精河曲马场自1967年在核心母马群开展人工授精以来,据8年的统计资料,参加人工授精的特、一级母马4254匹,发情检査46794匹次,妊娠检査12762匹次,输精8908匹次,受胎率范围75.44~
  88.49%,平均受胎率为83.16%。对人工授精公马,在配种期单独饲养,在非配种期随大群放牧。
  (二)大群选配河曲马场经历年的整群鉴定工作,适龄母马,已按等级、毛色,兼顾类型、年龄、组成选育核心群和一般繁殖群,除每年对重点核心群母马采用人工授精外,对其它适龄母马均在每年四月中旬以公、母1:10的比例撒入特、一级上等毛色公马进行大群配种。并于同年9月底隔离公马单独组群放牧,冬春季节补喂少量的干草及精料。据马场历年检査和肉眼观察,群配母马的受胎率正常年份平均都在80%以上。
  第三节选育
  河曲马自1300年前形成以来,在产区自然繁衍,没有严格的选育标准。1958年以后,国家对河曲马进行多次调査,并决定采用本品选育,不进行杂交改良。不久,河曲种畜场和河曲军马场成立,并相应的制定出了一些河曲马的选育规划。因此,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河曲马的选育工作。1980年7月22日,为了进一步加强河曲马的选育工作,由甘肃省畜牧厅邀请省农业大学河曲马专家崔育溪教授,在河曲马场举办“甘、青、川三省河曲马保育讲习班。“1981年8月22日〜9月2日,甘肃、四川、青海三省畜牧厅(局)在兰州联合召开“河曲马保种选育协作会议”,讨论制定出《河曲马保种条例》、《选育方案》和《综合鉴定标准》三个文件,并成立甘肃、四川、青海三省河曲马保种选育协作委员会,使河曲马从此有了严格选育标准,走上了正规保种发展的道路。1984年6月16日,甘肃省标准管理局正式颁布《河曲马企业标准》(甘Q/NM2-84),成为河曲马保种、选育,鉴定的唯一尺度。标准自1984年10月1日实施。
  第四节饲养管理
  饲养管理是河曲马育种的基础,科学地进行饲养和管理能提高马的各项生理生产指标,减少死亡率,以便促进河曲马的品质向更好的方向发展。现将河曲马场有关饲养与管理的情况,介绍如下:
  一、繁殖母马
  (一)母马的饲养
  河曲马全年以昼夜牧放为主,实行划区轮牧,以解决草畜矛盾。冬春季节对弱病马补喂青干草和精料,补饲率根据有条件繁殖母马的10%,核心群母马20%,并定期补喂石粉和食盐,每周2〜3次,每次母马石粉15克,食盐50克。
  (二)整群及个体马的鉴定
  每年在8~10月间,按选种规定的年龄和方法进行。经过对各龄繁殖母马的生产能力的鉴定,整群一次,淘汰老弱及生病、长期不孕的母马,补充适龄健康母马,以保证生育能力。
  二、种公马
  除挑选体质强壮、性机能旺盛的马作为种公马以外,还要在冬春季节,补喂精饲及石粉、食盐,以保证种公马产生优良品质的精液,进行交配。对人工授精的公马,非配种期,也以补饲为主。配种期补饲和牧放相结合,全年始终保证精料的营养成份。为此,饲料的选喂呈多样化,配种期加喂麦芽、面粉、曲拉、牛奶等。饲养标准要求按个体情况,运动锻练程度,配种与否和负担量的不同,随时调整日料的组成及营养物质的含量。
  随群本交的公马,一般以放牧为主,随群补给精料。
  人工授精的公马管理上还要做到(一)四季要按季节的不同,因时制宜,做出合理的按排,并严格执行;(二)加强运动锻练,全年按锻练期、准备期、配种期的规定要求运动,并结合马体营养、精液品质的情况,适当掌握调整;
  (三)定期进行健康检査和精液品质检査,如发现不良现象,应及时治疗,并对饲养管理,运动、配种负担等方面进行调整。
  三、幼驹
  (一)各幼驹的饲养
  幼驹出生后,要尽量让其吃上初乳,对瘦弱分娩的母马,要补给精料,使母马有充足的奶水喂哺幼马。断奶后的第一个冬天,是幼驹独立生活前的关键阶段,必须给以精心的饲养,断乳成群的,要重点加以饲喂和管理,除贮备足够的青干草、精料和矿物质以外,喂量要由少到多,逐渐增加,防止发病造成不应有的事故死亡。1〜3周岁的幼驹,应逐渐做到冬季放牧和补饲青干草相结合,个体优良准备种用的公驹,应及时转入育种公饲群中饲养,补给足够的精饲料。
  (二)各龄幼驹的管理
  人工授精群所产的幼驹,应登记清出生时间,并按每年产驹出生顺序编号,一般编在当年的幼驹前面。产驹7日内应测量体尺,并进行登记。
  一般幼驹产后半岁进行断乳。断乳时要进行烙号。生产号的最后一个数字烙在上膊中央,场号烙在生产号之上。个体号母驹烙在左尻中央,公驹烙在尻中央,烙号后进行鉴定并建立育成驹卡片。
  第五节疫病防治
  疫病是影响河曲马体格发育和数量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巩固牧业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所在,在河曲马未来的保种选育工作中,尤应重视疫病的防治工作。
  河曲马的传染性疾病,经过玛曲县畜牧工作者的艰辛努力,已确诊的马属传染病有6种,未确诊的1种,为马浮肿病,其它如呼吸系统疾病、外科病、产科、神经系统及运动器管,新陈代谢等系统的疾病,以及农药中毒与动物毒素性中毒疾病在《畜牧志》中有介绍,此节不再述及,现将马属6种传染性疾病介绍如下。
  一、马鼻疽
  是由鼻疽杆菌引起的主要危害马类家畜的一种传染病。以鼻腔、皮肤、肺和其它实质器官中形成特异性鼻疽结节和溃疡为特征。也可传染给人,影响人体健康。全县各乡场均流行过该病。从1958年起在全县开展该病的检疫和防治,1958〜1989年累计检疫马28.89万匹(次),检出阳性马1334匹,开放性病马135匹,通过历年检疫、处理,阳性率不断下降,其中1958〜1968年共检疫马25796匹,检出阳性马878匹,阳性率3.4%;1969~1979年检疫马46082匹 (次),检出阳性马261匹,阳性率0.58%;1982〜1985年共检疫马115242匹(次),检出阳性马195匹,阳性率下降到0.18%,达到了控制标准;1986~1989年连续四年检疫马101772匹(次),未检出阳性马。经省州业务主管部门考核,于1990年宣布玛曲县消灭马鼻疽病。
  民间防治鼻疽病有许多藏兽医验方。玛曲县建政后,从1958年起开始对该病的防治,当年检疫出阳性马20匹。1959年起,各公社兽医站组织力量,对所有马匹进行检疫,并在检査期间实行了以“定期检疫,分群隔离,划地使疫”的措施,到1969年共检疫隔离鼻疽马1099匹。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加强鼻疽马的检疫工作,县革命委员会于1970年在群强(今木西合乡)公社塔玛地区建立玛曲县鼻疽马场,具体负责检疫鼻疽马的工作。从此,各公社每年检疫出的阳性马都送到鼻疽马场,经过10多年的治疗、捕杀、效果明显。
  1982年,为了尽快消灭马鼻疽病,甘肃省畜牧厅拨出专款,采用“牧区捕杀1匹阳性马补助100元,检疫费每匹0.30元,尸体处理每匹5元”的政策,加大鼻疽马的检疫捕杀工作。不久,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州上的安排成立玛曲县马鼻疽检疫和捕杀领导小组,县上进一步制定了检疫计划,每年组织专业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技术操作规程和达标验收标准等,采取果断措施,全面开展了鼻疽检疫和捕杀阳性病马的工作。据统计从1982~1985年底全县共检疫马115242匹,检出阳性马195匹,分别进行了处理。1986年以后,检疫马101772匹,受检率96%以上,并连续三年,未检出阳性病马。1990年8月甘南州动物检疫站组织省、州、县畜牧兽医部门的专家及技术骨干,按甘肃省畜牧厅制定的消灭鼻疽病的“考核验收标准”,对玛曲县进行考核验收,达到以县为单位的消灭标准,因此,颁发了消灭马鼻疽病的合格证书,正式向外宣布玛曲县消灭马鼻疽病。
  二、马传染性胸膜肺炎
  又称“马胸疫”,是单蹄兽特有的一种急、热性传染病,以大叶性肺炎为特征。在玛曲县发病较少。据查,1972~1973年先后在河曲马场共发病58匹,死亡20匹,致死率34.48%。病畜用青霉素、磺胺等药物早期治疗,效果良好,1973年后县境再未发生该病。
  三、马腺疫
  是由马腺疫链球菌引起马属幼驹的一种急性传染病。以下颌淋巴结肿胀、化脓为特征,以1〜2岁龄马多见。一般呈良性经过。在玛曲县呈散发流行。据统计1959〜1980年全县累计发病马1419匹,死亡80匹。
  四、马副伤寒
  是由马流产沙门氏杆菌引起的传染病。以孕马流产、公马睾丸炎、初生幼驹发生败血病和关节炎、泻痢或肺炎等为特征。该病在玛曲县,见于春秋两季,呈散发性流行。据不完全统计1971~1990年累计发病马4728匹。
  防治:1973年在河曲马场发生后确诊该病。从1974年后每年有计划地用马副伤寒菌苗预防注射控制了该病的发生。
  五、马巴氏杆菌病
  又称“马出败”,是典型的地方传染病,发病急、病程短、以肠炎为特征1972年3月河曲马场一个瘦弱马群发病45匹,死亡13匹,致死率为28.8%。1973年在河曲马场通过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病理变化和病原分析确诊该病。
  六、马流行性感冒
  是由甲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马类家畜急性、热性传染病。以头部器官粘膜卡他并伴皮下组织,腱及腱鞘炎为特征。多发生在冬春季节和多见于2岁以下马驹,流行快,发病率高,致死率低。1975年1月在尼玛公社发病马762匹,死亡2匹,死亡率0.26%;同年在河曲马场发病马370匹,没有发生死亡;在河曲军马场发病马839匹,无死亡出现。不久,经兰州兽研所通过血凝抑制试验,确诊该病,毒型为A/马I型。80年代以来未见发病。
  七、马浮肿病
  马浮肿病是一种病因不明呈地方流行的慢性病。
  (一)流行病学该病多发生在3〜4岁的骗马中,一般在1〜4月份发病, 致死率比较高。1978年2月曼日玛公社智合桃大队发病100多匹,死亡20匹;1979年又在该大队及尕加、斗浪大队流行;1975〜1980年河曲马场一队发病111匹,死亡3匹;1977〜1980年河曲马场二队发病98匹,死亡42匹,致死率42.8%。
  (二)临床症状病畜体温微高,精神沉郁,食欲减退,肿胀先从阴囊蔓延至腹下,胸部、颈部及头部的下颌、眼眶、耳根等部位。肿胀无热、无痛、软而不化脓,针刺流出黄色液体。少数马伴有咳嗽。后期眼结膜苍白,并拉黑色稀屎,体温下降消瘦而死亡。
  (三)病理变化尸体消瘦,血液稀薄。切开肿胀部有黄色胶冻样渗出液。肌肉色淡多水。腹腔、胸腔、心包内有黄色积液,肾脏有点状出血,肠与肺、脾等无明显病变。
  (四)防治加强饲养管理有利该病好转。药物治疗收效不佳。据多年经验, 今后应考虑增加矿物质与微量元素等相结合的防治措施。马鼻疽检疫情况统计表
  表196单位:匹续表
  马副伤寒流行性情况统计表
  表197单位:匹马腺疫流行情况统计表
  表198单位:匹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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