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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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29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文物
分类号: K874
页数: 4
页码: 945——948
摘要: 本章节主要描述了玛曲县的藏族文物,有馆藏文物、革命文物、私人收藏文物和寺院收藏文物等。
关键词: 玛曲县志 文物名胜古迹 文物

内容

第一节收藏管理
  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信仰藏传佛教的游牧地区,素有“卓格岭地”和“神秘的羌海”之称,文物众多,历史上寺院作为牧区文化继承、传播、保存之地,收集了大量的珍贵文物,但受1958年反封建斗争扩大化的影响和“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作为牧区主要收集、保存文物的寺院,全部被毁,大量珍贵的文物遭到破坏或散落民间,从此无处寻觅。1983年玛曲县文化馆始配一名文物收藏与管理的专职人员,并送往甘肃省举办的文物专干培训班进行短期培训和参观学习。1985年该员调离后,文物的收藏与管理工作由县文化馆个别馆员代理。
  1986年县文化馆“文化大篷车”在齐哈玛下乡时,第一次征集到红军长征途经齐哈玛时在齐哈玛寺院留下的革命宣传木板标语一块(用藏文书写,字迹模糊不清)。1988年齐哈玛乡一牧民在挖房基时,出土一批青铜器,并主动上交县文化馆。经请有关专家鉴定,为宋朝宗教用品和妇女民族装饰品等。1989年,甘肃省文化厅拨给玛曲县文化馆文物专款3000元,用于征集文物和购置文物存放设施。文化馆将其中600元用于奖励齐哈玛乡上缴文物的牧民,并通过它宣传国家有关保护、征集文物的政策、法令,使广大牧民群众认识到文物的重要性,能积极主动的上缴文物。1990年末,县文化馆干事王建国为征集有关文物资料,前往采日玛和齐哈玛两乡进行文物古迹的实地考査,发现一批陶器残片和铁剑、箭头、铜刀、古代砖瓦残片、铁衣连环甲等,并征集到两枝古铜装饰品等。经有关专家鉴定,分别为西周时期“寺洼文化”,汉代时期“羌”文化和唐朝时期“吐蕃”文化,以及延续至明、清时期遗物等。为此,县文化馆专门购置文物保险柜等,正式设立一间文物库房,将征集到的文物按类分编整理,存放入保险柜中,并指定专人保管。
  第二节馆藏文物
  截至1990年,县文化馆馆藏文物有青铜器、陶器残片、铁器、银器和革命文物等。
  主要文物简介:
  陶器:为西周时期“寺洼文化”遗物。在采日玛寺院遗址岀土。陶器呈残片,且不能复原。可辨器型为罐,夹砂泥质红陶烧制,手工制作粗糙,火候不纯,口沿向外翻下,中间凸起,并有一圈装饰纹,下有底座,上中下较厚,器壁较薄。从断面上看,以粗砂为主,组织不密,颜色不匀,靠近口沿和底部呈灰蓝色,器壁为土红色。纹饰以压印交叉纹,平行凹弦纹,凸弦纹为主。凹弦纹施于口沿下,凸弦纹施于器壁中间。据挖出此罐的和尚讲,当时挖出时整罐完好,但泥质很软,其直径约60-70厘米。高约20厘米左右。拿起来就破了,现收藏于县文化馆。
  铜刀:采日玛乡下乃日玛血合尔(译为砂山)岀土。属汉代“羌”时期遗物。用红铜铸制,刀长约18厘米,刀刃长10.5厘米,刀刃宽2厘米,刀把长8厘米,宽1厘米,刀把后有一半圆型凸岀,中间有一直径约0.5厘米左右的小孔,造型精致,表面有墨绿色铜锈,刀刃凹凸不平,有磨用打琢痕迹。现收藏于县文化馆。
  远古披毛犀牛化石:1964年在毛日扎西滩出土,为远古披毛犀牛化石,其标本存放在甘肃省博物馆内,被众多专家称玛曲为“远古披毛犀牛的故乡”。
  第三节革命文物
  玛曲县由于地处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甘、青、川交接的藏区,历史上革命活动较少,只有1935年8月下旬,红四方面军长征途经四川阿坝时,曾派一支百余人的红军小部队来齐哈玛乡境内寻找渡口,并在齐哈玛寺院内住宿三晚。期间在寺院的柱子、墙壁、木板上等多处书写宣传标语,但因年代久远,大多被毁坏或消失。有两块上书着“红军不杀番民”、“红军不向番民派款子"的木板标语,被有心的齐哈玛牧民尕加木收藏。其中一块书写“红军不向番民派款子”的标语牌,在二十世纪80年代被甘南州群艺馆征取,而另一块仍保留在齐哈玛牧民尕加木手中,木板上的墨迹已经消退,但“红军不杀番民”的字迹隐约可辨。
  第四节私人收藏文物
  玛曲地区由于地处偏僻,很多文物散失民间,由私人收藏,其中包括碗、碗套、鞍、腰刀、枪钗、箭头、铁衣连环甲,红军过齐哈玛时遗留的标语、数珠等。现将有线索的重要文物介绍如下:
  枪钗:由采日玛乡干部尕尔求收藏。造型精美,前钗用一只羚羊角制成,钗腰用坚硬的木质削制,有裂纹。木柄上镶嵌两条对称的双龙。龙体矫健,栩栩如生。雕刻精细生动,刻工朴实,十分美观。整个图案层多而不乱,画面繁满而不杂,为近代当地银刻工艺之珍品。
  腰刀:由采日玛乡干部尕尔求收藏。据收藏者讲,此刀是根据格萨尔王手下一名大将加尔杂•下格尔的制刀秘方,用20余种不同成分的金属揉合铸造而成。刀刃上放射一种蓝色寒光。刀面有波浪式水纹流线,似火焰一样从刀柄处延伸至刀尖。刀刃非常锋利。刀长约60厘米,其中刀刃长40厘米,刀宽约3厘米。刀鞘及刀柄用银雕刻包装,有祥云和民族图案的银饰。银饰上镶嵌有4颗珊瑚珠,其中最大的一颗镶嵌在刀柄上,是藏族地区近代制刀业中的代表作。
  箭头:由采日玛乡干部周勒收藏。此箭头于下乃日玛砂山“羌”文化时期遗址出土。箭头呈菱形。箭头长约4厘米,宽3厘米。铁制,表面锈迹很厚,呈褐红色。箭头中间凸出厚实,边沿薄而锋利,此箭头捡到后,由第六世贡唐仓•丹贝旺旭亲自装在一木杆上,上面装饰五颜六色的布条,供在家里,做为宗教信仰物,象征吉祥和避邪。铁衣连环甲:由齐哈玛乡干部尕加木收藏,为清代遗物。整个铁衣用粗细不规则的小铁环连接而成,铁环小的直径约1厘米,大的约1.5厘米,上有锈迹。铁衣袖宽约23厘米,袖长15厘米,领宽24厘米,身长69厘米,腰宽69厘米,两袖展开总长约110厘米,总重约6.2公斤。他同时收藏的还有古代残瓦片,用红泥烧制而成,长约30厘米,宽约20厘米,质地坚硬,外面有平行纹,里面为粗布花纹,呈土红色。残砖:青石颜色,表面有绿色锈苔,上面镶刻有三个直径约5厘米的圆型泡钉状花纹。距离相等,质地异常坚硬,残砖长约34厘米,高约16厘米。
  金汁书写经典《甘珠尔》:系1818一1835年乔科参智合寺院经半个多世纪,耗用大量黄金书写的大藏经《甘珠尔》。1958平叛、反封建斗争中散落民间,不知下落。
  第五节寺院收藏文物
  藏族是一个崇尚佛教的民族,自然作为文化收容和传播的寺院,也就成为重要的文物聚藏之地。因此,解放前县境内的重要文物,大都集中在各部落寺院中,虽然经历了平叛、反封建斗争和“文化大革命”,寺院中众多的文物被破坏,或散失民间。但随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宗教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散失在民间的文物大部开始收集于新建寺院中,寺院又开始了它作为藏族牧区文物的收藏所而发挥着它不可替代的作用(寺院收藏文物,详看《宗教志》)。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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