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玛曲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0920020230001285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婚嫁 |
分类号: | K892.22 |
页数: | 5 |
页码: | 897—901 |
摘要: | 玛曲牧区的藏族的婚嫁,随着1955年的建政、1958年反封建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颂布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改革、开放,在封建农奴制社会形成的“等级内婚”(指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是不能通婚的)被打破,而传统的具有科学性的“血缘外婚”(指父系血统和母系血统之间严禁恋爱婚配,违背者,要受到舆论的严厉谴责,甚至受到惩罚)得到更进一步的保持,历史上那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封建婚姻陋习,逐渐被新一代藏族青年所遗弃。玛曲牧区现行的婚姻,是以《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的制度为主,同时还存在一定的封建婚姻残余,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大量工作和一定的时间来加以改造,使藏族人民真正享受自由婚姻的幸福。 |
关键词: | 民俗方言志 藏族风俗 婚嫁 |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