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以寺养寺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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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28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以寺养寺活动
分类号: D635.0
页数: 2
页码: 893—894
摘要: 1981年7月,随着各寺院的相继开放,全县各寺院开始自发的开展以增加寺院收入为目的的“以寺养寺”活动。1987年7月,宗教房产遗留问题得到解决后,县内的“以寺养寺”活动,在中共玛曲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的正确引导下,各寺院基本将全部落实下拨的款项,用于“以寺养寺”方面。
关键词: 宗教志 宗教管理 以寺养寺

内容

1981年7月,随着各寺院的相继开放,全县各寺院开始自发的开展以增加寺院收入为目的的“以寺养寺”活动。到1985年初,曼日玛乡夏休寺、参智合寺、欧拉乡年图寺,尼玛乡察干外香寺等,已具一定规模,各自建立牧场一处,总计有牛360头,羊50只,马48匹,汽车2辆,拖拉机1辆,压面机2台,粉碎机4台,藏医门诊部2个,缝纫机9架,年收入可达13.28万元(其中:夏休寺年收入4.41万元,参智合寺6.85万元,年图寺2.02万元),除支出11.42万元外(其中夏休寺2.87万元,参智合寺6.53万元,年图寺2.02万元),一年尚余1.86万元。1987年7月,宗教房产遗留问题得到解决后,县内的“以寺养寺”活动,在中共玛曲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的正确引导下,各寺院基本将全部落实下拨的款项,用于“以寺养寺”方面。是年12月,甘南州宗教局专门拨给玛曲以寺养寺专款2.7万元,分配给夏休、参智合、年图、齐哈玛寺院,因而更加促进了县境内的“以寺养寺"活动,使全县10座寺院、2个宗教活动点,正朝着自养的方向发展。截至1989年底,全县10座寺院、2个宗教活动点,按照各自的特点和条件,开展“以寺养寺”活动,共开办大、小牧场9处,饲养牛1628头,羊533只,马141匹,小买部7处,运输用汽车4辆,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藏医门诊3所,缝纫机6组,粉碎机2组,压面机2台,投资尼玛乡牧工商第二公司招待所客房12间,年总收入16.33万元(其中畜产品计价9.37万元)。自1985年开始,在兴办自养、以寺养寺活动中,曼日玛乡夏休寺寺管会思想开放,兴办项目多,经济效益突出,1989年各项收入达到7.3万元, 占全县自养生产总收入的44.96%。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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