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玛曲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0920020230001280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宗教管理 |
分类号: | D635 |
页数: | 3 |
页码: | 891—893 |
摘要: | 1962年寺院一度放开之后,为了废除封建特权,进行寺院的民主管理,中共玛曲县委统战部在各寺院相继成立寺管会组织,1963年随着寺院的关闭,寺管会组织宣布解散。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和国家宗教信仰政策的重新恢复与落实,1981年7月,玛曲县根据信教群众的要求,首先开放了娘玛寺、散日玛寺、年图寺、察干外香寺、齐哈玛寺、乃日玛寺、木拉寺、参智合寺等8座寺院,暂定娘玛寺、散日玛寺入寺和尚各为31人,年图寺为61人,察干外香寺为21人,齐哈玛寺为81人,乃日玛寺为29人,木拉寺为40人,参智合寺为81人;接着于1982年4月开放了夏休寺院,1985年开放了西合强宗教活动点。1990年6月,根据群众意愿批准开放了泽乎寺,同年底后批准开放了采日玛宗教活动点,与此同时,中共玛曲县委统战部经过调査研究和适应新时期宗教工作的需要,在全县8乡设立各乡宗教管理委员会和各寺院管理委员会等基层宗教管理组织。乡宗教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乡政府乡长或者主管统战的乡党委副书记、主管民族宗教的乡政府副乡长担任,委员一般由各寺院的寺管会主任、德高望重的寺院学者、各村委会知名人士组成;寺院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一般由政协常委、委员担任,委员由寺院选举产生。寺院管理委员会,全权处理寺院的一切事务。 |
关键词: | 宗教志 宗教管理 |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