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防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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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25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防疫
分类号: R18
页数: 5
页码: 825-829
摘要: 截至1990年,随着县、乡、村三级防疫网络和毗邻的四川省阿坝县、青海省久治县等县相互通报制度的建立,使玛曲县的防疫工作,走上了网络监测的发展轨道。
关键词: 防疫 卫生防疫

内容

玛曲县的卫生防疫,是从1953年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开展工作后开始的。不久,中央慰问团巡回医疗组在地方医务人员的配合下,首次对碌曲、玛曲地区牧民群众地方传染性疾病——性病、麻疹、猩红热、风湿性关节炎、新生儿破伤风、麻风、狂犬病进行普査和防治。通过普查,发现性病的发病率较高,有相当一部分妇女已失去生育能力,直接危害着妇女的身心健康和当地人口的增长,针对此,巡回医疗组和组建的玛曲卫生所进行了有效的治疗和预防,截至1959年9月,各种传染病平均下降70.92%。从此开始,玛曲的卫生防疫工作在广大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经过37年的艰辛努力,玛曲地区曾经横行蔓延的多种地方性传染病基本上被消灭或控制在国家控制数之内,极大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截至1990年,随着县、乡、村三级防疫网络和毗邻的四川省阿坝县、青海省久治县等县相互通报制度的建立,使玛曲县的防疫工作,走上了网络监测的发展轨道。
  一、儿童计划免疫
  玛曲县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是从1955年3月全县麻疹大流行时首次种豆工作开始的。之后,该项工作一直作为全县卫生部门正常工作开展,效果十分明显,儿童死亡率逐步降低。从1982年开始,县防疫站协助全县8个公社对12岁以下儿童7456人建立《预防接种卡片》,为以后开展计划免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987年,为了更进一步地搞好计划免疫工作,县卫生局、防疫站组织召开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免疫专题会议。该次会议为全面实现1988年以省为单位、1990年以县为单位两个85%目标,签订了玛曲县计免工作合同书,为此,县上专门成立了防疫保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县乡部分卫生技术人员组成计免专业队,并与各乡卫生院、计免专业队签订计免工作任务协议书,明确规定了具体的奖惩办法。之后,专业队在县城和尼玛乡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采日玛、齐哈玛、欧拉乡的计免工作,其它欧拉秀玛、曼日玛、阿万仓、木西合4乡的计免工作,在专业队的巡回检査、指导和协助下进行。是年7岁以下儿童4122人,重新建卡4081人,建卡率达98.9%。同时按计免程序对应接种的儿童,进行基础、加强免疫和联合免疫。年底经全州考核验收“四苗”覆盖率达73.35%,超额完成了任务,建卡率完成100%。
  1988年3月,县人民政府为了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全县的儿童计免工作,专门以(88)20号文件对1987年全县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了奖罚。对在卫生防疫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县防疫站、曼日玛、尼玛、欧拉、齐哈玛乡政府各颁发奖状一面;对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曼日玛、欧拉、齐哈玛、尼玛乡卫生院各颁发奖状一面,奖金200元、150元、100元不等;对未完成任务指标的欧拉秀玛、阿万仓乡卫生院作了通报批评,扣发两个乡卫生院院长下半年卫生津贴和奖金,扣发工作人员第四季度卫生津贴及奖金。县防疫站在甘肃省卫生厅配给计免冷链车一辆,甘南州卫生局分配冷链器材冰排速冻器3台,普通冰箱3台,冷藏箱10个,冷藏包23个,冰排226个的基础上,建立冷链管理制度,在全面开展计免工作的同时,指导全县计免图表规范上墙。因此,是年“四苗”覆盖率经全州验收,达到81.63%。
  1989年1月,县人民政府为了更进一步的加强儿童计免工作,以玛政发(89)3号文件颁布“关于大力推行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合同制的通知”与“玛曲县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合同制实施办法”,县、乡政府主管领导,县卫生局、卫生院分别签订责任书,有力地促进了儿童计免保偿工作。同时分两步在3月底和10月底全面完成指标。经甘南州卫生局两次考核验收,第一次完成儿童保偿合同69.99%,超额完成任务19.99%;年终完成儿童保偿合同93.59%,超额完成任务33.59%。同时全县“四苗”覆盖率完成91.84%,超额完成任务6.84%,因此,在年终召开的全州卫生工作总结会上,受到甘南州人民政府的嘉奖和表彰。
  1990年,儿童计免工作在上年的基础上,经过广大医务工作人员的努力,11月经全州考核验收,建卡率达100%,“四苗”覆盖率为88.57%。12月甘肃省卫生厅检查组按国家卫生部“审评方案”随机抽査2个点的14名儿童,建卡率达100%,“四苗”覆盖率为92.86%,从此实现了以县为单位的第二个85%目标。是年,随着甘南藏族自治州“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的颁布施行,玛曲的儿童计免工作从此走上了以法管理的轨道。
  二、结核病的普查防治
  玛曲县结核病的普査及防治是从1984年开始的,是年县卫生局抽调县防疫站及部分乡卫生院工作人员13人,对欧拉、欧拉秀玛、木西合、采日玛、齐哈玛、尼玛6乡及县城的9525人进行摸底普查工作,占全县人口的37%,普查出可疑病例63人。9月为了更进一步的确诊,对可疑病例进行涂片镜检,检出菌阳病人13例,涂阳患病率为0.13%。1985年在上年的基础上,又完成全县结核病三分之二人口的普查工作,共普査17085人,对28例可疑患者疾检检出菌阳病人13人,涂阳患病率为0.87%。1987年9月至11月,县卫生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县城和尼玛、采日玛乡的9126人,进行结核病的普查,普査人数占全县人口的34.9%,对查出的7例可疑病人通过涂片镜检、拍片等确诊为6人,患病率为0.65%。1988年6月,县卫生局、县防疫站在阿万仓、欧拉、尼玛乡和县城进行结核病的普查工作,累计普查11918人,占总人口数的49.89%,痰检可疑患者25人。与此同时,在县城开展流调工作,共査431户,胸透1290人,可疑13人,痰检后均呈阴性;结核菌素试验535人,阳性27人,但因其它原因,未能拍片确诊。
  1982~1986年12岁以下儿童、
  1987~1990年7岁以下儿童实际建卡数
  表171
  注:1987年后建卡率为州抽査考核建卡率。
  1979~1990年计划免疫四苗覆盖率
  表1721980~1990年疫苗注射统计表
  表173单位:人份
  注:有些年限因注射人数不详未做统计。
  1984~1989年结核病普查及防治统计表
  表1741974~1990年玛曲县传染病发病统计表
  表175
  注:因1978年资料不详故未能统计。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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