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药物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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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25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药物管理
分类号: R954
页数: 1
页码: 820-820
摘要: 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开展工作时,首先将义务医疗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同年9月中央慰问团在玛曲视察工作后,留下6名医务工作人员和工作组的2名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工作,从那时起,玛曲就出现了严格的药物管理,截至1990年,全县12个医疗机构中,均设有库房、药房及专门的管理人员,形成了一整套较为严密的管理制度。
关键词: 药品管理 药物管理

内容

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开展工作时,首先将义务医疗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同年9月中央慰问团在玛曲视察工作后,留下6名医务工作人员和工作组的2名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工作,从那时起,玛曲就出现了严格的药物管理,截至1990年,全县12个医疗机构中,均设有库房、药房及专门的管理人员,形成了一整套较为严密的管理制度。
  一、毒麻醉药的管理
  玛曲建政以后,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药品使用的种类也不断增加,县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毒麻药的管理非常严格。虽然直到1982年对毒麻药品的使用未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但也严格规定由使用医生掌握,同时教育广大的医务工作者应树立起良好的医德医风,因此,毒麻药品的管理虽由医生具体掌握,但从未发生过患者使用成瘾的事件或其它事故。1982年药检、药政机构成立后,玛曲县的毒麻药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1979年颁发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细则》,截至1990年底,在卫生部门的督促管理下,使用状况正常。
  二、市场药品的管理
  1982年之前,玛曲县市场的药品,主要通过县药材公司加以管理控制,外地商贩很少,当地群众所采药材,大部分被医药公司收购。1982年以后,随着农牧村改革的不断深入,药材采集趋向社会化。因此,药材的管理也以市场调节为主。同时,由于改革、开放,一些内地的医生进入玛曲县行医。对此,县卫生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既保护外地行医者的合法权益,又对无证行医、无证推销药品的药商,进行严格管理,从而保障了玛曲县医药的质量,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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