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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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24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医疗卫生
分类号: R197
页数: 13
页码: 805-817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甘南地区玛曲县的医疗卫生工作。
关键词: 医疗卫生 医疗保健

内容

第一节机构
  一、管理机构
  (一)玛曲县卫生局1955年6月30日始设,当时称文教卫生科,简称文卫科。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合并后,其业务归属洮江县文卫科;1962年1月1日恢复碌曲、玛曲两县建置后恢复。1968年8月22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8月29日撤销文卫科,9月4日业务归属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文卫组管辖。1971年10月22日恢复卫生局,同时与县民政科合并为民卫局。1974年4月正式单独分设,作为一个职能机构存在。
  (二)玛曲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1958年1月18日始设,县人民委员会县长俄项,副县长冯国栋兼任主任、副主任。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县合并为洮江县时,爱卫会成员进行调整,由郭锦华任主任。I960年10月,由王文兴任主任,程亮海任副主任。1962年1月1日,碌曲、玛曲恢复建置后,由宋得信任主任,相道尕任副主任。1978年5月4日,中共玛曲县委、县革命委员会根据全国形势和中共甘南州委有关指示,结合原有人员变动空缺的实际,调整充实了爱卫会成员,尕藏更登任主任,王化国、邓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防疫站,同时调2名办事人员具体办公。1981年由副县长嘉洋任主任,县卫生局长林耀武任副主任。
  (三)玛曲县地方病办公室1963年10月9日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正式成立,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设在县文卫科,其业务归属县人民医院预防股。1962年县卫生防疫站成立后,业务归口防疫站负责。
  二、卫生事业机构
  (一)玛曲县人民医院1956年始设,称玛曲县卫生所,下辖乔科、欧拉、齐哈玛3个卫生组,有医务工作人员14名,医疗器械简陋,行医以帐篷、马背为主。1957年10月21日,县人民医院成立,内设医疗股、预防股、妇幼保健股,同时下设乔科、欧拉、齐哈玛3个卫生所和卓格尼玛卫生组。1959年1月1日,改称洮江县人民医院玛曲门诊部。1962年1月1日,恢复玛曲县人民医院名称,内设防疫站和保健站,同时下辖8个乡卫生院。1964年1月22日县人民医院将防疫站和保健站改为卫生防疫股和妇幼保健股,将各乡卫生院划归各乡人民政府管辖。同年修建门诊部26间,建筑面积214平方米,设置简易病床10张。1965年,县医院正式设立门诊部和住院部,设置病床20张。1968年8月县革委会成立后,改归革委会政治部文卫组管辖。1972年2月卫生防疫股重新改为防疫站。1973年12月妇幼保健股亦改为妇幼保健站。1980年县医院进行扩建,新建门诊部759.5平方米,开设病床30张,其中食堂、洗衣房、供应室占173.5平方米。1983年正式修建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开设正规病床30张,截至1990年县人民医院下设门诊部、住院部各1个,有职工34人,其中门诊部下设外科、内科、五官科、妇产科、中医科、治疗室、中西医药房、放射科等科室;住院部下设医护室,急诊室,中、西医药房等科室。
  (二)玛曲县妇幼保健站1957年10月县人民医院成立时始设妇幼保健股,1962年改称保健站,隶属县人民医院领导。1964年1月改为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股。1973年12月28日正式建立妇幼保健站,当时配大夫、保健员各1名,具体开展全县的妇幼保健工作,但办公地点仍设在县人民医院内。1975年县妇幼保健站单独设立。翌年在县团结路16号修建土木结构的办公住所,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1980年职工发展到8人,其中技术人员6人,行政2人。1981年在原有7间办公室的基础上,新建8间砖木结构的平房,建筑面积为196平方米。1988年7月,县妇幼保健站作为卫生事业单位的改革试点部门,实行站长责任负责制,一直到翌年12月结束。1989年3月,再次扩建8间砖木结构的太阳能办公室,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截至1990年,全站共有职工8人,设有病床5张。
  (三)玛曲县防疫站1957年10月县人民医院设立预防股,1962年改称防疫站,行政仍受县人民医院领导。1964年1月改为县人民医院卫生防疫股。1972年2月正式设立县防疫站,编制为2人,占地面积3280平方米。1975年县妇幼保健站独立时合并办公,对外挂两块牌子。1980年正式分家。1981年下设卫生检验组、防疫地病组、行政后勤组三个股室,全站建筑面积达1038.38平方米,配备有必要的器械设备。截至1990年,全站共有职工8人。
  三、乡卫生院
  (-)欧拉乡中心卫生院又名“李贡医院”,是1959年12月中共洮江县委、洮江县人民委员会为纪念“红色医生——李贡”而命名的。其前身是1954年的欧拉卫生组和1955年的欧拉卫生所,1962年正式建立,为全县三个中心卫生院之一,负责欧拉地区(包括今欧拉、欧拉秀玛地区)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6人。
  (二)曼日玛乡中心卫生院始于1955年建政初期的乔科医疗组和乔科卫生所,1962年正式建立,具体负责曼日玛地区的卫生医疗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5人。
  (三)齐哈玛乡卫生院1954年设立齐哈玛医疗组,具体负责齐哈玛与卓格尼玛地区的医疗工作。1955年设立齐哈玛卫生所,管辖地区依旧。1962年正式设立后,随齐哈玛部落从卓格尼玛与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之间,迁返齐哈玛故地。截至1990年,有职工5人。
  (四)尼玛乡卫生院1962年建立,具体负责尼玛乡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3人。
  (五)阿万仓乡中心卫生院1962年建立,为全县三个中心卫生院之一,具体负责阿万仓乡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5人,设有病床5张。
  (六)采日玛乡卫生院1962年建立,具体负责采日玛乡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4人。
  (七)木西合乡卫生院1962年建立,当时称群强乡卫生院,1983年11月改为木西合乡卫生院,具体负责木西合乡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3人。
  (八)欧拉秀玛乡卫生院1983年欧拉秀玛乡成立时设立,具体负责欧拉秀玛乡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4人。
  第二节医疗
  玛曲地处青藏高原东端,甘、青、川交界地区,自古交通、信息闭塞,科学文化十分落后,广大的藏族牧民群众,过着部落式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医疗卫生条件极差,可以说根本上无医疗条件可谈。虽然玛曲地区一度出现过善治儿科、食物中毒的四川阿坝籍曼巴桑本,擅长治疗各种外科和骨科的谢雄曼巴,善治胃肠道疾病的乔科•达嘎尔曼巴,擅长治疗各类外科、骨科的夏强曼巴,善治各类疑难杂症,尤其精于各种精神病治疗的卡尔•拉钦曼巴,善治人畜疾病的加夏茸•尕藏恭却加措曼巴,以及擅长治疗狂犬病的索南木曼巴等著名藏医, 但仍然杯水车薪,各种疾病传染蔓延。尤其是麻诊、鼠疫、性病、布氏杆菌病、伤寒、炭疽等疾病十分猖獗,极大地危害着广大藏族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由于医疗卫生条件十分低下,新生儿的成活率极低,当地流传的一首“只见娘怀胎,不见儿走路”民谣,就是最好的见证。因此,随着佛教在玛曲境内的传播,广大的牧民群众便将自己的命运,与佛教紧紧的联系在一起,家中如有病人,先请活佛、和尚念经祈祷,这样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习惯,致使后来在1953年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开展工作时,绝大多数群众甚至急性病人,宁可让寺院的和尚念经祈祷,也不让医生看病,不吃医生给的药,更不要说让打针了。当时,玛曲地区疾病蔓延,传染病泛滥,除天花、麻疹、伤寒、痢疾、性病等经常流行外,麻风、布氏杆菌病、甲状腺肿大、氟中毒等地方病也遍及县境各地,加之科学文化落后,医生稀少,医药匮乏,人们患病后往往以求神拜佛、问卜算卦、念经祈祷和禳解为治病的主要手段,使广大藏族牧民群众饱受了病患的痛苦。同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工作后,随行的2名医务工作人员,成为玛曲县医疗卫生的开始。9月,中央赴藏区慰问团来玛曲巡回访问,临行留下6名医务工作人员,组成玛曲巡回医疗组,深入卓格尼玛、齐哈玛、乔科、欧拉等部落,进行巡回医疗,团结了广大的牧民群众和民族宗教界中上层人士,为中共玛曲工委、玛曲行政工作组打开局面,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作出了重大的贡献。1955年3月,玛曲地区发生麻疹大流行,发病总数达676人之多,针对此县卫生所组织4个医疗工作组,在所在地区行政工作组的配合下,两次进行种痘工作,共计种痘人数达到16567人次,但由于流行迅猛,交通闭塞,有27人在该次麻疹流行中死亡。同年6月16日县人民委员会成立以后,医疗卫生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加强,涌现出李贡、朱克杰等先进模范人物。1957年10月,县人民卫生院正式成立,院长由副县长李俊禄兼任,卫生院内设医疗股、预防股、妇幼保健股3个股室,同时下辖乔科、欧拉、齐哈玛3个卫生所和卓格尼玛医疗组,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牧民群众的看医治病问题。1959年1月1日洮江县成立后,玛曲县卫生院改为洮江县玛曲门诊部,1961年门诊部设立行政机构,业务人员达到15人,设备方面也有所改善,野战医院的一部分器械,也被留用。1962年玛曲县恢复建置后,卫生事业得到长足的发展,全县设立7个乡级卫生院,县人民医院也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尤其是70年代初,在毛泽东主席“把医疗卫生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号召下,内地各大专院校的部分学生来到玛曲工作,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全县的医疗卫生事业,阿万仓、欧拉、曼日玛、尼玛等乡卫生院,均能独立或联合完成胃大部分切除手术、普通肿瘤、剖腹产、阑尾炎等普通外科手术。并从1971年开始到1977年,全县7个公社32个生产队,均设有大队集体诊所,即合作医疗所,培养了一大批大队、生产队的卫生员,从而方便解决了广大牧民群众就医买药的困难。粉碎“四人帮”后,随着国家医疗卫生方针的调整,即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从乡村到城市的转变,很多真才实学的医务人才被调去加强城市医疗卫生工作,以及医疗卫生的经费从农村到城市的倾斜等诸多原因,全县的医疗卫生事业,出现了停顿,甚至倒退的局面,一个时期各乡卫生院缺医少药,甚至有的乡卫生院一度达到连治感冒的常用药物都短缺的现象。虽然1984年12月玛曲县建立了第一所藏医院,80年代后期医疗卫生工作有所改善,但牧民群众缺医少药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截至1990年, 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12个,其中县直4个,乡级8个,病床40张,职工94人, 其中副高3人,中级9人,医士42人,护士31人。
  1990年玛曲县医院医疗器械统计表
  表1621990年玛曲县保健站医疗器械表
  表1631990年玛曲县防疫站医疗器械表
  表164
  1961~1990年玛曲县医务队伍一览表
  表1651971~1977年玛曲县各公社集体诊所统计表
  表166
  第三节卫生
  —、爱国卫生运动
  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黄河湾曲部开展工作,响应毛泽东主席“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号召,积极在机关开展宣传和讲究卫生活动。1958年1月18日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立后,玛曲县的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刚开始时,根据全国形势,爱卫会开展了“除四害(灭鼠、灭麻雀、灭蚊、灭蝇),讲卫生”的群众性运动,据统计到是年底,全县灭鼠199177个,麻雀20306只,灭蚊7公斤,灭蝇28公斤,捕灭旱獭14440个,清除垃圾1946559吨,在全县范围内修建厕所452座,建立浴池7处,从很大程度上冲击和促进了牧民群众的卫生习惯,保障了牧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但在除“四害”运动中,大量地消灭了有益鸟类,使生态平衡受到很大的影响。
  1959年继续开展“除四害,讲卫生,消灭疾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1960年以后,玛曲县的爱国卫生运动,根据不同时期全国卫生工作的精神组织开展,但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六一国际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十一国庆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县城、乡场各学校,机关、部队、团体等部门单位,大搞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而且逐步形成了制度化、经常化、习惯化,使玛曲牧区不讲卫生的习惯逐渐得到改变。
  70年代的爱国卫生运动,在毛泽东主席“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精神指引下,中共玛曲县委、县革命委员会发动群众,大张旗鼓,轰轰烈烈的在全县各乡、村深入开展,极大的促进了玛曲县的移风移俗工作。
  1981年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调整以后,爱卫会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将爱国卫生活动不失时机地带入一个新的天地,即将单纯的讲卫生有机的和学习雷锋、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结合起来,明确提出“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五讲四美是爱国卫生的具体内容”等口号,树立了一代社会主义新风尚。同时,爱卫会为了将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将全县划为10片,每片设一位卫生监督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针对县城工业单位、食品加工、学校、招待所、旅社、理发店、影剧院、文化馆、车站等公共场所,进行特别的清理和检査,为玛曲县的环境保护和人民的健康作出了贡献。到1990年底,玛曲县的卫生面貌、卫生习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牧民群众的卫生和保健意识得到很大的提高,可以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二、食品与公共卫生宣传
  1983年6月,《食品卫生法》颁布后,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为了贯彻实施,专门召开县直机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会议。会上明确提出“要把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教育,为'四化'建设服务,为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健康造福。”同时,向参加会议的各部门领导人播放《食品卫生法》全文录音,散发卫生宣传资料。会后,县防疫站利用宣传车、幻灯图片、版画、录音、广播等多种形式,分别在县城和尼玛、阿万仓公社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接着对食品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和健康检查工作,对61个经营单位的151名从业人员和从事食品的159名临时工作人员发放健康证。抽检县城42种食品,对不合格的14种酒类、罐头、袋装食品依法进行了处理,向食品行业印发“食品从业人员守则”等。同年8月9日,县人民政府在召开的16次县长办公会议上,任命一名食品卫生监督员,从而使全县的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走上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1986年6月,为了庆祝《食品卫生法》颁布3周年,县防疫站先后举办国营、个体食品点负责人学习班2期,共培训39人;其次针对县食品行业存在的问题,通过广泛宣传、讨论,进行了一次违法条例的教育;第三,在食品行业进行了一次评选先进活动,共评岀2个国营企业、8个个体食品点,进行大会表彰,并颁发食品卫生先进奖;第四,利用幻灯宣传《食品卫生法》3场,观众达2840人,以问答形式广播宣传4次,听众达11500人次;第五,依法无偿采样84种产品(包括白酒、甜酒、罐头、饼干及县冷饮厂冰棍、雪糕、汽水等),经送甘南州防疫站检验合格率达90.5%。1987年7月,县防疫站为了加强全县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防疫知识,举办一期由食品行业55人参加的“食品卫生”学习班,并对食品行业检査评比出的17个先进单位,颁发了奖状和流动红旗。
  1988年5月,县防疫站开始在全县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在广泛宣传、调査摸底的基础上,对20个从业单位发放50%的许可证,同时建立档案,体检从业人员68人,发放率为44.1%。使公共场所卫生开始以法监测、监督和管理。
  1988~1990年公共场所卫生统计表
  表167
  1983~1990年食品卫生统计表
  表168卫生统计表
  1980〜1990年学校
  表169
  注:眼的发病数为只,表中率为%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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