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藏医药
第一节藏医
7世纪中叶,随着吐蕃势力的东扩,祖国医学宝库中的奇葩——藏医,逐步传入安多藏区。17世纪,夏强曼巴•旦增恒措(又名迪玛尔格西)和欧拉谢雄部落的谢雄曼巴将藏医先后传入河曲。前者曾就学于西藏色拉寺,取得“格西”学位,后来成为安多第一个藏医学家,其藏医著作有《秀高秀昌》等;后者曾去拉萨拜第司•桑吉嘉措为师,返乡后长期行医,以擅长治疗各种外伤和骨科享誉河曲。
藏医传入河曲地区后,发展缓慢。18世纪末,随着藏传佛教寺院的兴起,河曲境内的藏医才出现新的局面。截至1957年,藏医从刚传入时期的外科、骨科已涉及到精神病、炭疽、胃肠道、狂犬病、心肺病、小儿肺炎、肝病、藏医药材、药物配制等领域。1958年反封建斗争中,由于受到“左”倾思想的干扰,藏医事业一度受到挫折。70年代初期,在毛泽东主席“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精神指引下,全县对藏医学进行较为全面的挖掘和整理,许多原藏医工作者作为“赤脚医生”重新活跃在医疗战线,为玛曲培养了一批藏医和西医相结合的人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的恢复与落实,藏医工作也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1984年县上决定修建玛曲县藏医院,1985年1月1日正式开诊。同年欧拉年图寺曼巴扎仓、曼日玛夏休寺曼巴扎仓建立。1987年,齐哈玛寺曼巴扎仓建立。同时,随着甘南州卫生学校藏医班毕业的学生,不断的分配玛曲,全县8个乡级卫生院逐步实现了开设藏医门诊工作。截至1990年,全县有县级藏医院1所,民间藏医曼巴扎仓3所,开设藏医门诊的乡级卫生院8所,从而继承和发展了藏医事业,实现了藏外科、藏内科、藏小儿科、藏五官科的诊治和藏药的配制,极大地拓展了中西医结合领域。
河曲民间著名藏医一览表
表161第二节藏药
一、藏药的发展
藏医自17世纪传入玛曲后,虽然玛曲地区药材资源十分丰富,据初步统计多达1300余种,而且名贵药材如麝香、鹿茸、贝母、冬虫夏草、党参、雪鸡、藏红花、雪莲、秦艽、羌活、猞猁等野生动、植物药材贮藏量相当丰富,尤其是享有盛誉的青藏麝香、鹿茸以其特殊的药效名闻中外,但其开发和利用量几乎等于零。1920年,玛曲著名藏医乔科•达嘎尔玛,从西藏返回玛曲后,根据其导师青绕布的药物炮制法成功地试制名贵藏成药“仁钦芒觉”,开创了玛曲藏医制药的先河。从此,玛曲的藏药配制开始走上艰难发展之路。1957年前,玛曲的藏药配制仍十分落后,个别藏医在自己诊治的各种疾病上积累创制了一定的配药、用药经验,形成一定数量的治疗秘方,但“秘方”往往秘而不宣,本人去世后或留给子孙,或散失民间,因而极大地制约了藏药的发展。70年代初,全县对藏药秘方进行过全面的搜集整理,但由于受“左”倾指导思想的干扰,藏药配制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尤其是1985年以后,随着玛曲县藏医院建成开诊和欧拉年图寺曼巴扎仓、曼日玛夏休寺曼巴扎仓、齐哈玛寺曼巴扎仓的设立,玛曲的藏医药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除从外地购进一部分藏医中成药外,自采自制大量的藏药,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藏医的发展需要。
二、藏药的炮制
1985年1月1日玛曲县藏医院开诊后,在著名民间藏医罗卜藏、曼丑的带领下,县藏医院制药厂利用玛曲县丰富的药材资源,采集海拔4300~5100米高山中的药材,如兔耳草、红景天、佛手、从菔、无茎芥、雪莲等;从潮湿阴暗的岩洞和高山石砾之中采集矿石类药物,如石炭花、高山石化硬石膏、重晶石、自然铜矿石、黄铜矿石、褐铁矿石、石燕、猴头石等;同时从四川、西藏、云南等地采购多种药材,如藏红花、熊胆、河子、丁香、山楂、广枣、荜巴、石榴、木锦花、檀香、紫檀香、沉香、藏沉香、香樟等,从当地牧民和外地群众中高价收购名贵药材鹿茸、麝香、牛黄、琥珀、珊瑚、绿松石、九眼珠等,根据当地的病理特征,并结合、借鉴其它医院的临床经验,自制疗效显著,具有藏药无副作用特征的45种常用药品。当时药厂制药时,罗卜藏亲自担任药剂师,已有60多岁高龄的曼丑,采用他本人多年的实践经验和师门秘传,在门诊之余前来指导制药人员,并常常亲手进行药物的炮制工作,为玛曲县的藏医制药做出了贡献。截至1990年底,县藏医院制药厂制药已达80余种,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县藏医院当时炮制的药品有:六味消化散、十一味消化散、二十九味消化散、三十五味藏沉香、二十味藏沉香、十五味藏沉香、八味藏沉香、七味葡萄散、二十五味石灰花散、五味石榴散、五味藏红花石榴散、太阳神散、七味藏红花、十三味藏红花、六味重晶石、五味甘露散、普合知布、目宝易解,二十三味西藏猫乳、三培伦吾、五味沙棘散、十八味小杜鹃、十六味小杜鹃、十二味翼首草、二十一味槟榔散、七味槟榔散、五味河子散、尕尔乃合几瓦、舒心散、益寿散、二十五味余甘子、八味普兰障牙叶、十五味百花龙胆、满乃合、甘露复活散、六味丁香散、十八味河子散、十味白豆蔻、十八味穆库莫药、十味琥珀散、九味牛黄散、二十五味桃二七、七味酸藤果、七美僧酒、十九味草果散等。
第三节医院门诊
一、玛曲县藏医院
1984年12月22日在县城东郊建成,1985年1月1日正式开诊,内设内科、儿科、治疗室、制药房、药房等6个科室,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20平方米,住宅用房386平方米,业务用房为317平方米,其它占用77.95平方米。基建投资15万元,固定资产总计为20万元, 业务流动资金3.3万元。同时藏医院内配有单面显微镜1台,小型粉碎机1台,制丸机1台,救护车1辆等必要设备。截至1990年底,县藏医院共有医务人员12人,其中藏族10人,汉族2人;藏医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2人,医师3人,医士2人,药工1人;行政后勤人员4人。年自采药材230多种,约300公斤,库存药材125种,2500公斤左右,自制各种藏成药80多个品种,年均门诊病人为1.3万多人次,年均门诊收入在3.2万元以上。
由于没有住院部,县藏医院每年夏季,在院内支起帐篷接受远道而来的住院病人,形成别具特色的“帐篷住院部”。一般每年接待100人次以上,好转率在95%左右,治愈率在88.9%左右,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牧民群众住院难的问题。
二、夏休寺曼巴扎仓
1985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协副主席、夏河拉卜楞寺院活佛第六世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在玛曲县视察工作期间,同甘南州政协副主席龙仁桑盖、赛仓•洛桑华旦、热旦嘉木措,以及夏休寺董仓•尕藏成来在玛曲“浪山”时,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嘉木样喻示夏休寺董仓•尕藏成来具体主持在夏休寺增设曼巴扎仓(医学院)。之后,嘉木样又在董仓•尕藏成来的陪同下,亲赴夏休寺,具体研究安排曼巴扎仓的筹建工作。不久,曼巴扎仓成立,在册僧侣有18名,具体安排该寺阿库日朝管理曼巴扎仓的日常工作。同年,邀请夏河拉卜楞寺曼巴扎仓的旦增、加洋洛斋等人前来夏休寺曼巴扎仓讲课,并协助开办玛曲第一个民间藏医门诊。曼巴扎仓给藏医门诊部投资2万元,作为周转金开展工作。
夏休寺曼巴扎仓自开办门诊以来,月均门诊700余人次,年均门诊收入7000元,同时自己动手采集药材,制成各种藏成药130余种,方便了群众的看医治病问题。到1990年曼巴扎仓僧侣人数达40人之多。
三、年图寺曼巴扎仓
1985年在欧拉年图寺设立,其各种仪轨均沿袭夏河拉卜楞寺院曼巴扎仓设制,截至1990年,自己采集各种药材130余种,制成各种藏成药近50种,月均门诊人数500余人,年均收入5000余元。
四、齐哈玛寺曼巴扎仓
1987年在哲贡巴•尕藏久美的主持下,在齐哈玛寺院设立,其各种仪轨沿袭夏河拉卜楞寺院曼巴扎仓设制,截至1990年,能自采自制近百余种藏成药,年均门诊人数达3000余人次,年均收入4000余元。五、设立藏医门诊的乡级卫生院
1990年全县8个乡级卫生院,即尼玛乡卫生院、曼日玛乡中心卫生院、阿万仓乡中心卫生院、木西合乡卫生院、采日玛乡卫生院、齐哈玛乡卫生院、欧拉乡中心卫生院、欧拉秀玛乡卫生院均设有藏医门诊。其中,尼玛乡卫生院主治藏医师1人,藏医士2人;曼日玛乡卫生院藏医士2人;阿万仓乡卫生院主治藏医师1人,藏医士2人;木西合乡卫生院藏医士1人;采日玛乡卫生院藏医士2人;齐哈玛乡卫生院藏医士2人;欧拉乡卫生院藏医士2人;欧拉秀玛乡卫生院藏医士4人。第二章医疗卫生
第一节机构
一、管理机构
(一)玛曲县卫生局1955年6月30日始设,当时称文教卫生科,简称文卫科。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合并后,其业务归属洮江县文卫科;1962年1月1日恢复碌曲、玛曲两县建置后恢复。1968年8月22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8月29日撤销文卫科,9月4日业务归属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文卫组管辖。1971年10月22日恢复卫生局,同时与县民政科合并为民卫局。1974年4月正式单独分设,作为一个职能机构存在。
(二)玛曲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1958年1月18日始设,县人民委员会县长俄项,副县长冯国栋兼任主任、副主任。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县合并为洮江县时,爱卫会成员进行调整,由郭锦华任主任。I960年10月,由王文兴任主任,程亮海任副主任。1962年1月1日,碌曲、玛曲恢复建置后,由宋得信任主任,相道尕任副主任。1978年5月4日,中共玛曲县委、县革命委员会根据全国形势和中共甘南州委有关指示,结合原有人员变动空缺的实际,调整充实了爱卫会成员,尕藏更登任主任,王化国、邓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防疫站,同时调2名办事人员具体办公。1981年由副县长嘉洋任主任,县卫生局长林耀武任副主任。
(三)玛曲县地方病办公室1963年10月9日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正式成立,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设在县文卫科,其业务归属县人民医院预防股。1962年县卫生防疫站成立后,业务归口防疫站负责。
二、卫生事业机构
(一)玛曲县人民医院1956年始设,称玛曲县卫生所,下辖乔科、欧拉、齐哈玛3个卫生组,有医务工作人员14名,医疗器械简陋,行医以帐篷、马背为主。1957年10月21日,县人民医院成立,内设医疗股、预防股、妇幼保健股,同时下设乔科、欧拉、齐哈玛3个卫生所和卓格尼玛卫生组。1959年1月1日,改称洮江县人民医院玛曲门诊部。1962年1月1日,恢复玛曲县人民医院名称,内设防疫站和保健站,同时下辖8个乡卫生院。1964年1月22日县人民医院将防疫站和保健站改为卫生防疫股和妇幼保健股,将各乡卫生院划归各乡人民政府管辖。同年修建门诊部26间,建筑面积214平方米,设置简易病床10张。1965年,县医院正式设立门诊部和住院部,设置病床20张。1968年8月县革委会成立后,改归革委会政治部文卫组管辖。1972年2月卫生防疫股重新改为防疫站。1973年12月妇幼保健股亦改为妇幼保健站。1980年县医院进行扩建,新建门诊部759.5平方米,开设病床30张,其中食堂、洗衣房、供应室占173.5平方米。1983年正式修建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开设正规病床30张,截至1990年县人民医院下设门诊部、住院部各1个,有职工34人,其中门诊部下设外科、内科、五官科、妇产科、中医科、治疗室、中西医药房、放射科等科室;住院部下设医护室,急诊室,中、西医药房等科室。
(二)玛曲县妇幼保健站1957年10月县人民医院成立时始设妇幼保健股,1962年改称保健站,隶属县人民医院领导。1964年1月改为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股。1973年12月28日正式建立妇幼保健站,当时配大夫、保健员各1名,具体开展全县的妇幼保健工作,但办公地点仍设在县人民医院内。1975年县妇幼保健站单独设立。翌年在县团结路16号修建土木结构的办公住所,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1980年职工发展到8人,其中技术人员6人,行政2人。1981年在原有7间办公室的基础上,新建8间砖木结构的平房,建筑面积为196平方米。1988年7月,县妇幼保健站作为卫生事业单位的改革试点部门,实行站长责任负责制,一直到翌年12月结束。1989年3月,再次扩建8间砖木结构的太阳能办公室,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截至1990年,全站共有职工8人,设有病床5张。
(三)玛曲县防疫站1957年10月县人民医院设立预防股,1962年改称防疫站,行政仍受县人民医院领导。1964年1月改为县人民医院卫生防疫股。1972年2月正式设立县防疫站,编制为2人,占地面积3280平方米。1975年县妇幼保健站独立时合并办公,对外挂两块牌子。1980年正式分家。1981年下设卫生检验组、防疫地病组、行政后勤组三个股室,全站建筑面积达1038.38平方米,配备有必要的器械设备。截至1990年,全站共有职工8人。
三、乡卫生院
(-)欧拉乡中心卫生院又名“李贡医院”,是1959年12月中共洮江县委、洮江县人民委员会为纪念“红色医生——李贡”而命名的。其前身是1954年的欧拉卫生组和1955年的欧拉卫生所,1962年正式建立,为全县三个中心卫生院之一,负责欧拉地区(包括今欧拉、欧拉秀玛地区)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6人。
(二)曼日玛乡中心卫生院始于1955年建政初期的乔科医疗组和乔科卫生所,1962年正式建立,具体负责曼日玛地区的卫生医疗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5人。
(三)齐哈玛乡卫生院1954年设立齐哈玛医疗组,具体负责齐哈玛与卓格尼玛地区的医疗工作。1955年设立齐哈玛卫生所,管辖地区依旧。1962年正式设立后,随齐哈玛部落从卓格尼玛与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之间,迁返齐哈玛故地。截至1990年,有职工5人。
(四)尼玛乡卫生院1962年建立,具体负责尼玛乡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3人。
(五)阿万仓乡中心卫生院1962年建立,为全县三个中心卫生院之一,具体负责阿万仓乡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5人,设有病床5张。
(六)采日玛乡卫生院1962年建立,具体负责采日玛乡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4人。
(七)木西合乡卫生院1962年建立,当时称群强乡卫生院,1983年11月改为木西合乡卫生院,具体负责木西合乡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3人。
(八)欧拉秀玛乡卫生院1983年欧拉秀玛乡成立时设立,具体负责欧拉秀玛乡的医疗卫生工作。截至1990年,有职工4人。
第二节医疗
玛曲地处青藏高原东端,甘、青、川交界地区,自古交通、信息闭塞,科学文化十分落后,广大的藏族牧民群众,过着部落式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医疗卫生条件极差,可以说根本上无医疗条件可谈。虽然玛曲地区一度出现过善治儿科、食物中毒的四川阿坝籍曼巴桑本,擅长治疗各种外科和骨科的谢雄曼巴,善治胃肠道疾病的乔科•达嘎尔曼巴,擅长治疗各类外科、骨科的夏强曼巴,善治各类疑难杂症,尤其精于各种精神病治疗的卡尔•拉钦曼巴,善治人畜疾病的加夏茸•尕藏恭却加措曼巴,以及擅长治疗狂犬病的索南木曼巴等著名藏医, 但仍然杯水车薪,各种疾病传染蔓延。尤其是麻诊、鼠疫、性病、布氏杆菌病、伤寒、炭疽等疾病十分猖獗,极大地危害着广大藏族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由于医疗卫生条件十分低下,新生儿的成活率极低,当地流传的一首“只见娘怀胎,不见儿走路”民谣,就是最好的见证。因此,随着佛教在玛曲境内的传播,广大的牧民群众便将自己的命运,与佛教紧紧的联系在一起,家中如有病人,先请活佛、和尚念经祈祷,这样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习惯,致使后来在1953年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开展工作时,绝大多数群众甚至急性病人,宁可让寺院的和尚念经祈祷,也不让医生看病,不吃医生给的药,更不要说让打针了。当时,玛曲地区疾病蔓延,传染病泛滥,除天花、麻疹、伤寒、痢疾、性病等经常流行外,麻风、布氏杆菌病、甲状腺肿大、氟中毒等地方病也遍及县境各地,加之科学文化落后,医生稀少,医药匮乏,人们患病后往往以求神拜佛、问卜算卦、念经祈祷和禳解为治病的主要手段,使广大藏族牧民群众饱受了病患的痛苦。同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工作后,随行的2名医务工作人员,成为玛曲县医疗卫生的开始。9月,中央赴藏区慰问团来玛曲巡回访问,临行留下6名医务工作人员,组成玛曲巡回医疗组,深入卓格尼玛、齐哈玛、乔科、欧拉等部落,进行巡回医疗,团结了广大的牧民群众和民族宗教界中上层人士,为中共玛曲工委、玛曲行政工作组打开局面,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作出了重大的贡献。1955年3月,玛曲地区发生麻疹大流行,发病总数达676人之多,针对此县卫生所组织4个医疗工作组,在所在地区行政工作组的配合下,两次进行种痘工作,共计种痘人数达到16567人次,但由于流行迅猛,交通闭塞,有27人在该次麻疹流行中死亡。同年6月16日县人民委员会成立以后,医疗卫生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加强,涌现出李贡、朱克杰等先进模范人物。1957年10月,县人民卫生院正式成立,院长由副县长李俊禄兼任,卫生院内设医疗股、预防股、妇幼保健股3个股室,同时下辖乔科、欧拉、齐哈玛3个卫生所和卓格尼玛医疗组,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牧民群众的看医治病问题。1959年1月1日洮江县成立后,玛曲县卫生院改为洮江县玛曲门诊部,1961年门诊部设立行政机构,业务人员达到15人,设备方面也有所改善,野战医院的一部分器械,也被留用。1962年玛曲县恢复建置后,卫生事业得到长足的发展,全县设立7个乡级卫生院,县人民医院也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尤其是70年代初,在毛泽东主席“把医疗卫生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号召下,内地各大专院校的部分学生来到玛曲工作,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全县的医疗卫生事业,阿万仓、欧拉、曼日玛、尼玛等乡卫生院,均能独立或联合完成胃大部分切除手术、普通肿瘤、剖腹产、阑尾炎等普通外科手术。并从1971年开始到1977年,全县7个公社32个生产队,均设有大队集体诊所,即合作医疗所,培养了一大批大队、生产队的卫生员,从而方便解决了广大牧民群众就医买药的困难。粉碎“四人帮”后,随着国家医疗卫生方针的调整,即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从乡村到城市的转变,很多真才实学的医务人才被调去加强城市医疗卫生工作,以及医疗卫生的经费从农村到城市的倾斜等诸多原因,全县的医疗卫生事业,出现了停顿,甚至倒退的局面,一个时期各乡卫生院缺医少药,甚至有的乡卫生院一度达到连治感冒的常用药物都短缺的现象。虽然1984年12月玛曲县建立了第一所藏医院,80年代后期医疗卫生工作有所改善,但牧民群众缺医少药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截至1990年, 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12个,其中县直4个,乡级8个,病床40张,职工94人, 其中副高3人,中级9人,医士42人,护士31人。
1990年玛曲县医院医疗器械统计表
表1621990年玛曲县保健站医疗器械表
表1631990年玛曲县防疫站医疗器械表
表164
1961~1990年玛曲县医务队伍一览表
表1651971~1977年玛曲县各公社集体诊所统计表
表166
第三节卫生
—、爱国卫生运动
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黄河湾曲部开展工作,响应毛泽东主席“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号召,积极在机关开展宣传和讲究卫生活动。1958年1月18日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立后,玛曲县的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刚开始时,根据全国形势,爱卫会开展了“除四害(灭鼠、灭麻雀、灭蚊、灭蝇),讲卫生”的群众性运动,据统计到是年底,全县灭鼠199177个,麻雀20306只,灭蚊7公斤,灭蝇28公斤,捕灭旱獭14440个,清除垃圾1946559吨,在全县范围内修建厕所452座,建立浴池7处,从很大程度上冲击和促进了牧民群众的卫生习惯,保障了牧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但在除“四害”运动中,大量地消灭了有益鸟类,使生态平衡受到很大的影响。
1959年继续开展“除四害,讲卫生,消灭疾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1960年以后,玛曲县的爱国卫生运动,根据不同时期全国卫生工作的精神组织开展,但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六一国际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十一国庆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县城、乡场各学校,机关、部队、团体等部门单位,大搞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而且逐步形成了制度化、经常化、习惯化,使玛曲牧区不讲卫生的习惯逐渐得到改变。
70年代的爱国卫生运动,在毛泽东主席“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精神指引下,中共玛曲县委、县革命委员会发动群众,大张旗鼓,轰轰烈烈的在全县各乡、村深入开展,极大的促进了玛曲县的移风移俗工作。
1981年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调整以后,爱卫会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将爱国卫生活动不失时机地带入一个新的天地,即将单纯的讲卫生有机的和学习雷锋、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结合起来,明确提出“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五讲四美是爱国卫生的具体内容”等口号,树立了一代社会主义新风尚。同时,爱卫会为了将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将全县划为10片,每片设一位卫生监督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针对县城工业单位、食品加工、学校、招待所、旅社、理发店、影剧院、文化馆、车站等公共场所,进行特别的清理和检査,为玛曲县的环境保护和人民的健康作出了贡献。到1990年底,玛曲县的卫生面貌、卫生习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牧民群众的卫生和保健意识得到很大的提高,可以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二、食品与公共卫生宣传
1983年6月,《食品卫生法》颁布后,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政府为了贯彻实施,专门召开县直机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会议。会上明确提出“要把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教育,为'四化'建设服务,为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健康造福。”同时,向参加会议的各部门领导人播放《食品卫生法》全文录音,散发卫生宣传资料。会后,县防疫站利用宣传车、幻灯图片、版画、录音、广播等多种形式,分别在县城和尼玛、阿万仓公社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接着对食品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和健康检查工作,对61个经营单位的151名从业人员和从事食品的159名临时工作人员发放健康证。抽检县城42种食品,对不合格的14种酒类、罐头、袋装食品依法进行了处理,向食品行业印发“食品从业人员守则”等。同年8月9日,县人民政府在召开的16次县长办公会议上,任命一名食品卫生监督员,从而使全县的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走上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1986年6月,为了庆祝《食品卫生法》颁布3周年,县防疫站先后举办国营、个体食品点负责人学习班2期,共培训39人;其次针对县食品行业存在的问题,通过广泛宣传、讨论,进行了一次违法条例的教育;第三,在食品行业进行了一次评选先进活动,共评岀2个国营企业、8个个体食品点,进行大会表彰,并颁发食品卫生先进奖;第四,利用幻灯宣传《食品卫生法》3场,观众达2840人,以问答形式广播宣传4次,听众达11500人次;第五,依法无偿采样84种产品(包括白酒、甜酒、罐头、饼干及县冷饮厂冰棍、雪糕、汽水等),经送甘南州防疫站检验合格率达90.5%。1987年7月,县防疫站为了加强全县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防疫知识,举办一期由食品行业55人参加的“食品卫生”学习班,并对食品行业检査评比出的17个先进单位,颁发了奖状和流动红旗。
1988年5月,县防疫站开始在全县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在广泛宣传、调査摸底的基础上,对20个从业单位发放50%的许可证,同时建立档案,体检从业人员68人,发放率为44.1%。使公共场所卫生开始以法监测、监督和管理。
1988~1990年公共场所卫生统计表
表167
1983~1990年食品卫生统计表
表168卫生统计表
1980〜1990年学校
表169
注:眼的发病数为只,表中率为%第三章医药
第一节药材购销
1953年中共欧拉工委、欧拉工作组进入玛曲开始,各种用于治病的中、西药全部来源于省、州药材公司、制药厂。70年代初至中期,县人民医院办起的小药厂制成了一些膏、丹、丸中成药和针剂,但数量有限。不久,由于种种原因关闭。1984年玛曲县藏医院成立后,试制了一些藏医药物,该种局面才有所改善,可全县需用的药物仍以内地购进为主。
玛曲县药材资源十分丰富,但一直处于封闭状态,没有充分地开发利用。1962年1月县医药药材公司成立以后,盛产的各类药材才开始被开发利用。收购的药材根据国家统一调拨,销往省药材站、州药材公司等部门。80年代后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药材市场日趋活跃,除受国家统一调拨外,还销往四川、广东、长沙、天津、西安、杭州等地,尤其是名贵中药材冬虫夏草的收购,主要以市场收购为主,每年4〜5月份虫草采挖的季节,外地大量的商贩云集玛曲县进行收购,然后通过各种渠道销往全国各地。截至1990年,野生中药材收购总量达到169.60吨。
部分年份玛曲县医药公司药材收购调拨表第二节地方制药
玛曲历史上有过藏医制药,但仅限于个别藏医的秘制行动,数量规模有限。70年代初,在毛泽东主席“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精神指引下,1971年7月16日,玛曲县人民医院自己动手建起“县医院土药厂”,到同年10月9日的短短80天内,自采药物,制出丸、丹、膏、散、糊、露、药酒等8种类型的中成药,丸剂32种,1254盒;散剂21种,计23公斤;酒剂2种,计10公斤;糊剂4瓶;膏剂4公斤;露剂2瓶,.并在1972年夏天甘肃省中草药展览会上展岀,得到内行的好评。1975年10月14日,县医院在兰医二院后勤队的帮助下,在原土药厂的基础上,办起全县第一家小制药厂,经过一年半的时间,共制岀50%板兰根注射液2207支,银黄注射液363支,柴胡注射液419支,当归注射液480支,10%胎盘组织液7153支,2%苯甲醇注射液127支,生理盐水455瓶,5%葡萄糖360瓶,10%的葡萄糖204瓶,2%的盐酸普鲁卡因5瓶,0.2%丁卡因1瓶,10%的脑功能恢复液330盒等12种产品,共生产各种针剂10852支,液体1292支,极大地缓解了全县的药物供给矛盾,为玛曲县人民的健康作岀了应有的贡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尤其是1985年玛曲县藏医院、欧拉年图寺曼巴扎仓、曼日玛夏休寺曼巴扎仓以及齐哈玛寺曼巴扎仓相继成立,玛曲县的制药岀现了全新的局面。截至1990年,玛曲县藏医院、欧拉年图寺、曼日玛夏休寺、齐哈玛寺曼巴扎仓,均设有自己的制药厂,炮制各类藏成药。
第三节药物管理
1953年3月,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开展工作时,首先将义务医疗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同年9月中央慰问团在玛曲视察工作后,留下6名医务工作人员和工作组的2名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工作,从那时起,玛曲就出现了严格的药物管理,截至1990年,全县12个医疗机构中,均设有库房、药房及专门的管理人员,形成了一整套较为严密的管理制度。
一、毒麻醉药的管理
玛曲建政以后,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药品使用的种类也不断增加,县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毒麻药的管理非常严格。虽然直到1982年对毒麻药品的使用未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但也严格规定由使用医生掌握,同时教育广大的医务工作者应树立起良好的医德医风,因此,毒麻药品的管理虽由医生具体掌握,但从未发生过患者使用成瘾的事件或其它事故。1982年药检、药政机构成立后,玛曲县的毒麻药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1979年颁发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细则》,截至1990年底,在卫生部门的督促管理下,使用状况正常。
二、市场药品的管理
1982年之前,玛曲县市场的药品,主要通过县药材公司加以管理控制,外地商贩很少,当地群众所采药材,大部分被医药公司收购。1982年以后,随着农牧村改革的不断深入,药材采集趋向社会化。因此,药材的管理也以市场调节为主。同时,由于改革、开放,一些内地的医生进入玛曲县行医。对此,县卫生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既保护外地行医者的合法权益,又对无证行医、无证推销药品的药商,进行严格管理,从而保障了玛曲县医药的质量,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第四章防疫
第一节地方病防治
建政以前,玛曲地区有十几种地方病和传染病,主要为天花、白喉、猩红热、伤寒、麻疹、霍乱、麻风、鼠疫、性病、地方性甲状腺肿大、氟中毒、布氏杆菌病、克山病、克汀病、结核病等,但由于无医无药,只有任其蔓延发展。玛曲县建政后,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十分重视对地方病的普査与防治。1957年10月县人民医院建立时,专门设有预防股,负责该项业务。1963年10月9日,为了更进一步地加强地方病的普査与防治工作,玛曲县专门设立“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地方病的防治,经过20多年的努力,地方病的传播种类明显减少,比如严重危害人民生命的鼠疫等,多年来均没有发生;建政前一直困扰人们的麻疹、伤寒、霍乱、麻风、结核、性病的患病率明显下降。
一、鼠疫的普查和防治
玛曲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境内广泛栖息着鼠疫保菌动物——青藏高原喜马拉雅旱獭等鼠类,大多分布在海拔2800~3500米之间的区域,一般以家族或点状形式分布在草地上,也有带状形式分布在山坡及峡谷两岸,尤其是尼玛、阿万仓、木西合、欧拉秀玛等乡旱獭密度为高,同时齐哈玛、采日玛、曼日玛、阿万仓等地为历史上鼠疫自然疫源地。据建政后的有关调查发现,大约在1920年,在居住于黄河南岸靠近四川边界的齐哈玛秀玛部落内,发生了一次非常严重的人与旱獭之间流行的疾病,据曼日玛乡的有些老牧民回忆说:“当时先发现旱獭死亡,而后接着人开始死亡,不到一个月时间,两个部落据称60户(习惯称法,也许还要多出此数)人家基本无存,最后跑岀一个人,但在离家不到两公里的山坡上死去,致使该部落的牲畜无人管理,多年来其它人从不敢到那个地方去”。该次鼠疫流行,正如内地描写的“东死鼠,西死鼠,人见死鼠如见虎,鼠死不几日,人死如拆墙,昼死人,莫问数,日色惨淡愁云护。三人行,未十步,忽死一人横栽路”,“千树薜荔人遗失,万户萧疏鬼唱歌”的悲惨景象,致使齐哈玛秀玛全部落家破人亡,牧场荒芜,但当时人们至死都不知道是鼠疫流行。
玛曲建政后,党和国家对鼠疫的防治十分重视,先后组织人员于1960年和1965年两次在欧拉、尼玛、群强(后改为木西合乡)等乡进行调查,均未获得阳性结果,但一直没有否定该地方。1971年3月底,甘南州革命委员会组织6个小组,由23人参加的调查队,深入基层,进行鼠疫自然疫源地的调查,圆满地完成了任务。从调査结果看,玛曲旱獭的密度较高,尤其是尼玛、阿万仓、群强3个公社的旱獭密度为高,但数量较为稳定。1974年5月,县境部分公社一度发生旱獭死亡现象,经甘肃省二O一厅及甘南州防疫队监测检验,属鼠伤寒性死亡。同年9月上旬,四川省若尔盖县白河桥地区,偶尔发现疑似鼠疫的病例,省、州立即通知玛曲县地方病办公室和防疫站组织工作人员密切监测,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严防此病在县境发生。不久,县三级防疫网络正式建立,因而对全县疫情的监测、及时上报发挥了很大的作用。1986年,为了更有力的预防鼠疫的发生,县上根据历史疫源地的情况,在与青海、四川疫区毗邻的尼玛、木西合、齐哈玛三乡建立由乡分管领导、卫生院组成的多级防保网络,具体负责所在乡区域内的疫情监测,县上在县医院成立担负救护任务的鼠防救护小组。同时,县防疫站与四川省若尔盖县防疫站、青海省久治县防疫站建立疫情通报联系,及时获得信息,进行监测和防疫。
80年代初期,鉴于四川、河南等地的外流人员(每年约百余人)在县境大量地捕捉旱獭实际,县防疫站为了严防鼠疫的发生,提高人们对鼠疫危害性的认识,从1981年开始进行鼠防宣传工作,平均每年发放宣传材料200份,宣传人次达1000多人次,并开始进行旱獭皮的消毒处理工作,是年处理旱獭皮9089张,1982年处理6762张,1985年处理1000张,而消毒处理的旱獭皮一律上交到甘肃省畜产品公司;从1983年开始进行鼠疫菌苗的预防接种,每年接种数平均达2000多人次,一直到1990年底。但目前县境疫源地尚未根除,各级预防部门,仍应提高警惕,加强鼠疫的监测和预防力度,使县境的鼠防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
二、天花的防治
玛曲建政前,天花在境内发病严重,蔓延广泛,对人民的健康,尤其是对儿童的生命造成很大威胁,新生儿成活率极低。解放后,尤其是玛曲建政以后, 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十分重视天花病的防治,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截至1990年,天花的发病率一般很低。
三、白喉的防治
白喉是玛曲地区多发病之一,早在清朝时期就有流行的记载。传染性很强,一般在冬春发病流行,但各季均有发生。起病急、传染快、死亡率高。
玛曲建政后,白喉作为玛曲的地方病得到很大的防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1990年底,白喉病的发病率极低。
四、伤寒的防治
建政以前,伤寒病在玛曲各部落普遍流行,危害性极大。1955年夏天,欧拉部落发生大面积斑疹伤寒,引起多人死亡。疫情发生后,中共玛曲县工委,县人民委员会组织工作组及时进行了防治,7月底基本上控制伤寒的流行。之后,随着全县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改善,历史上严重危害藏族人民的伤寒病被逐步控制,截至1990年的30多年里,基本上没有发生伤寒大流行。
五、麻疹的防治
麻疹,是玛曲地区流行最广、发病最多的一种疾病。建政前,由于医疗卫生条件极差和缺医少药的原因,麻疹流行时,只能听天由命,任其自然。因此,死亡率一直很高。1955年3月,玛曲各部落普遍发生麻疹大流行,乔科、欧拉、齐哈玛、卓格尼玛尤烈。据统计发病人数达676人,但经过中共玛曲工委、玛曲行政委员会组织卫生部门及时防治,很快控制了疫情,除前期死亡的27人外,其它全部治愈。同时在防治期间,前后进行两次种痘工作,累计种痘达16567人次。
玛曲建政后,中共玛曲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将预防麻疹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每年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预防注射工作,使麻疹没有岀现大的流行,一直到70年代初。1973年11月,由于县防疫站管理人员工作失误,没有及时发放麻疹活菌苗,致使疫苗过程失效,导致翌年5月全县麻疹大流行,总发病人数多达502人。发病后,县上采取紧急措施进行防治,但仍有26人死亡。事后,县上对当事人进行严肃的处理,中共甘南州委向全州作了通报批评。县防疫站也以此作为教训,认真检讨自己的工作,严格进行麻疹的防疫工作,截至1990年底,再没发生过麻疹大的流行。
六、性病的防治
性病作为玛曲地区的一大地方病,在建政前蔓延泛滥,为此,广大的牧民群众饱受了病痛的折磨。建政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对牧区的性病进行普査治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57年10月县人民医院建立后,就下设妇幼保健股,具体负责妇女的保健工作。1965年甘肃省卫生学校派检验专业班全班学生,来玛曲进行梅毒治疗,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之后,随着医疗卫生条件和妇女卫生保健水平的提高,性病发病率明显降低。
七、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简称地甲病)地甲病是由于人体缺碘,甲状腺素合成不足,从而引起甲状腺代偿性增大的一种地方病。玛曲县各乡不同程度地均有发生。对人体身心健康,特别是少年儿童有着严重的影响。对此,县地方病办公室、县防疫站针对病情,对发病者及时给予碘油注射等治疗。同时在全县范围内严格控制无碘盐的食用,使玛曲近20年来发病率大大降低。据统计,1977年全县地甲病发病91人,其中I度肿大73人,II度肿大14人,III度肿大4人;1980年全县发病92人,II度肿大87人,III度肿大5人;1981〜1983年,全县发病46人,I度肿大31人,II度肿大11人,III度肿大4人;1987年全县发病47人,I度肿大2人,II度肿大45人。
八、布氏杆菌病(简称布病)
布病是由布氏杆菌引起的人畜共患病,在县境内分布广,发病率高,极大地影响着牧民群众的生命安全。1970年,县上首次对此病进行普查,共普查人数8810人,查出感染人数1177人,感染率为14.3%,发病率为5.29%。1972年在首次普査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普查,共査出433人,经过防治,基本痊愈。1980年,甘肃省二O一厅在玛曲县査出布病患者为35人,并用中西药治愈。1981年县地方病办公室与县防疫站在抽査中査出42人,对患者给予及时的治疗。从1981年至1983年以来,县地方病办公室和县防疫站重点对曼日玛、齐哈玛、采日玛、阿万仓4个公社和河曲马场进行布病普査。普查中应查总数6908人,实査3809人,普査率为55.14%,感染率为15%,患病率为3.73%。之后,经过两年的普査与防治,1985年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县城职工未见一例阳性,并对乡级査出的123人制订了防治方案。
九、克山病
克山病是一种原因不明的地方性心肌病,其病理特征为心肌实质变性、坏死、纤维化,从而导致急慢性心功能不全。该病山区多见,但玛曲县也有发生。地方病办公室、防疫站没有具体材料统计发病情况。十、氟中毒
氟中毒是由于饮水或食物中含氟量超过规定的标准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的地方性中毒疾病,县境出现较少。地方病办公室、防疫站先后对全县民用饮水、八乡牲畜用水进行抽样化验,结果表明,玛曲县地处高原山区,矿泉水中微量元素含量丰富,对人体牲畜有益无害,氟含量均在1.1毫克/升以下,符合国家标准。并对全县8至15岁人群的抽样调查中,氟中毒发病率远远小于30%。
第二节防疫
玛曲县的卫生防疫,是从1953年中共欧拉工委、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开展工作后开始的。不久,中央慰问团巡回医疗组在地方医务人员的配合下,首次对碌曲、玛曲地区牧民群众地方传染性疾病——性病、麻疹、猩红热、风湿性关节炎、新生儿破伤风、麻风、狂犬病进行普査和防治。通过普查,发现性病的发病率较高,有相当一部分妇女已失去生育能力,直接危害着妇女的身心健康和当地人口的增长,针对此,巡回医疗组和组建的玛曲卫生所进行了有效的治疗和预防,截至1959年9月,各种传染病平均下降70.92%。从此开始,玛曲的卫生防疫工作在广大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经过37年的艰辛努力,玛曲地区曾经横行蔓延的多种地方性传染病基本上被消灭或控制在国家控制数之内,极大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截至1990年,随着县、乡、村三级防疫网络和毗邻的四川省阿坝县、青海省久治县等县相互通报制度的建立,使玛曲县的防疫工作,走上了网络监测的发展轨道。
一、儿童计划免疫
玛曲县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是从1955年3月全县麻疹大流行时首次种豆工作开始的。之后,该项工作一直作为全县卫生部门正常工作开展,效果十分明显,儿童死亡率逐步降低。从1982年开始,县防疫站协助全县8个公社对12岁以下儿童7456人建立《预防接种卡片》,为以后开展计划免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987年,为了更进一步地搞好计划免疫工作,县卫生局、防疫站组织召开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免疫专题会议。该次会议为全面实现1988年以省为单位、1990年以县为单位两个85%目标,签订了玛曲县计免工作合同书,为此,县上专门成立了防疫保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县乡部分卫生技术人员组成计免专业队,并与各乡卫生院、计免专业队签订计免工作任务协议书,明确规定了具体的奖惩办法。之后,专业队在县城和尼玛乡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采日玛、齐哈玛、欧拉乡的计免工作,其它欧拉秀玛、曼日玛、阿万仓、木西合4乡的计免工作,在专业队的巡回检査、指导和协助下进行。是年7岁以下儿童4122人,重新建卡4081人,建卡率达98.9%。同时按计免程序对应接种的儿童,进行基础、加强免疫和联合免疫。年底经全州考核验收“四苗”覆盖率达73.35%,超额完成了任务,建卡率完成100%。
1988年3月,县人民政府为了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全县的儿童计免工作,专门以(88)20号文件对1987年全县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了奖罚。对在卫生防疫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县防疫站、曼日玛、尼玛、欧拉、齐哈玛乡政府各颁发奖状一面;对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曼日玛、欧拉、齐哈玛、尼玛乡卫生院各颁发奖状一面,奖金200元、150元、100元不等;对未完成任务指标的欧拉秀玛、阿万仓乡卫生院作了通报批评,扣发两个乡卫生院院长下半年卫生津贴和奖金,扣发工作人员第四季度卫生津贴及奖金。县防疫站在甘肃省卫生厅配给计免冷链车一辆,甘南州卫生局分配冷链器材冰排速冻器3台,普通冰箱3台,冷藏箱10个,冷藏包23个,冰排226个的基础上,建立冷链管理制度,在全面开展计免工作的同时,指导全县计免图表规范上墙。因此,是年“四苗”覆盖率经全州验收,达到81.63%。
1989年1月,县人民政府为了更进一步的加强儿童计免工作,以玛政发(89)3号文件颁布“关于大力推行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合同制的通知”与“玛曲县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合同制实施办法”,县、乡政府主管领导,县卫生局、卫生院分别签订责任书,有力地促进了儿童计免保偿工作。同时分两步在3月底和10月底全面完成指标。经甘南州卫生局两次考核验收,第一次完成儿童保偿合同69.99%,超额完成任务19.99%;年终完成儿童保偿合同93.59%,超额完成任务33.59%。同时全县“四苗”覆盖率完成91.84%,超额完成任务6.84%,因此,在年终召开的全州卫生工作总结会上,受到甘南州人民政府的嘉奖和表彰。
1990年,儿童计免工作在上年的基础上,经过广大医务工作人员的努力,11月经全州考核验收,建卡率达100%,“四苗”覆盖率为88.57%。12月甘肃省卫生厅检查组按国家卫生部“审评方案”随机抽査2个点的14名儿童,建卡率达100%,“四苗”覆盖率为92.86%,从此实现了以县为单位的第二个85%目标。是年,随着甘南藏族自治州“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的颁布施行,玛曲的儿童计免工作从此走上了以法管理的轨道。二、结核病的普查防治
玛曲县结核病的普査及防治是从1984年开始的,是年县卫生局抽调县防疫站及部分乡卫生院工作人员13人,对欧拉、欧拉秀玛、木西合、采日玛、齐哈玛、尼玛6乡及县城的9525人进行摸底普查工作,占全县人口的37%,普查出可疑病例63人。9月为了更进一步的确诊,对可疑病例进行涂片镜检,检出菌阳病人13例,涂阳患病率为0.13%。1985年在上年的基础上,又完成全县结核病三分之二人口的普查工作,共普査17085人,对28例可疑患者疾检检出菌阳病人13人,涂阳患病率为0.87%。1987年9月至11月,县卫生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县城和尼玛、采日玛乡的9126人,进行结核病的普查,普査人数占全县人口的34.9%,对查出的7例可疑病人通过涂片镜检、拍片等确诊为6人,患病率为0.65%。1988年6月,县卫生局、县防疫站在阿万仓、欧拉、尼玛乡和县城进行结核病的普查工作,累计普查11918人,占总人口数的49.89%,痰检可疑患者25人。与此同时,在县城开展流调工作,共査431户,胸透1290人,可疑13人,痰检后均呈阴性;结核菌素试验535人,阳性27人,但因其它原因,未能拍片确诊。
1982~1986年12岁以下儿童、
1987~1990年7岁以下儿童实际建卡数
表171
注:1987年后建卡率为州抽査考核建卡率。
1979~1990年计划免疫四苗覆盖率
表1721980~1990年疫苗注射统计表
表173单位:人份
注:有些年限因注射人数不详未做统计。
1984~1989年结核病普查及防治统计表
表1741974~1990年玛曲县传染病发病统计表
表175
注:因1978年资料不详故未能统计。第五章妇幼保健
第一节新法接生
1963年县妇幼保健站配备一名接生员,开始新法接生工作。是年共接生19人,其中臀位1人,脐绕颈7人,婴儿窒息经抢救成活2人,会阴I。撕裂1人。1976年,县妇幼保健站在甘南州保健站的帮助下,在尼玛公社培训一批新法接生员,到1977年全县7个公社共有新法接生员15名。在此基础上,县妇幼保健站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先后于1978年在欧拉李贡医院举办新法接生培训班1期,1979年5月在曼日玛公社举办培训班1期,共培训接生员近40名。同年,为了普及新法接生,降低牧区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病和产妇的感染率,县妇幼保健站开展了多种工作,但由于牧区封建思想的影响和生活习俗的束缚,新法接生不能普及到群众中,而仅限于县城职工家属,所以当年新法接生率只有38%。1985年县妇幼保健站在尼玛乡举办新法接生培训班4期,培训接生员13名。经过普及,全县新生儿新法接生率达70%以上,新法接生成活率达97.5%,但由于牧区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新法接生仍不能全面普及。1986年在曼日玛乡举办培训班1期,1987年、1989年在木西合乡举办培训班2期,先后培训接生员30多名。1988年县妇幼保健站新法接生43人次,成活率达95%。
第二节妇女保健
玛曲自古就是一个以游牧为主的藏族聚居地区,建政前,由于受几千年的传统思想和习惯的影响,广大的妇女长期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妇女和男子一样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尤其是在藏族牧区,妇女的劳动强度要超过男子数倍,但在社会上仍得不到尊重,一般将妇女生产看作是见不得人的事情,生育时都要躲到牛羊圈栏中去,使妇女的身心健康遭到严重地摧残,加之当时缺医少药,以及长期繁重的劳动和牧区不卫生的习惯,使广大的妇女得不到必要的休息和保健,妇女发病率高,病种繁多。
1957年10月县人民医院正式设立妇幼保健股,从此玛曲的妇幼保健工作开始了全新的一页。1965年县人民医院组织巡回医疗组在群强乡(今木西合乡)巡回医疗期间,分期分批举办20〜40天的保健员培训班,第一次为当地培训38名不脱产保健员。70年代后,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全县妇幼保健工作也有所改善。1978年3月,甘肃省卫生厅派省中医院赴玛曲医疗队,在县妇幼保健站的配合下,在全县进行了长达5个月的巡回医疗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1979年,县妇幼保健站治疗妇儿常见病、多发病673人次,满足了妇女儿童医疗保健的需要。
1980年,县妇幼保健站在办公住房紧张、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开设简易手术室2间,观察病床2张,全年就诊2200人。1981年7月,为了宣传妇幼保健的重要性,使广大的牧区妇女从旧思想中解放出来,县保健站利用幻灯、布告、板报、标语等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并对40名已婚妇女进行阴道细胞的化验,其中査出“肥大化”I°18人,II°15人,同时对II°以上患者进行了对症治疗和卫生指导。是年全年就诊3720人次,其中妇科病查治343人,慢性宫颈炎240人,附件炎、滴虫性阴道炎32人,月经不调者46人,功血2人,产前检查532人。1983年全年就诊2921人,住院41人。
1988年,县妇幼保健站作为卫生系统改革试点单位,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成效显著,据统计年诊人数2267人,住院104人次,妇科诊治446人次,产前检查52人。1989年,玛曲开始婚前检查,具体工作全部由保健站执行。到1990年底,婚前检査39对,自愿进行母子保健保偿的达39人。
第三节儿童保健
玛曲县的儿童保健是从1955年3月开始的,当时各部落普遍发生了严重的传染性流感和麻疹,最严重的齐哈玛、卓格尼玛、欧拉三部落,死亡率较高。疫病发生后,中共玛曲工委、玛曲行政委员会立即组织三个医疗组,深入乔科、欧拉、齐哈玛和卓格尼玛部落进行防疫医疗和首次种痘工作。先后两次累计种痘16567人次,其中儿童居多。同年6月,玛曲建政后,随着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逐渐增为卡介苗、麻疹苗、流脑菌苗等多种注射。1979年9月,县妇幼保健站为了加大儿童保健的力度,对县直机关7岁以上的儿童开展了投药驱蛔虫的工作,共投出220人,驱虫者28人,染病率为12.5%。1980年9月,县妇幼保健站首次在县成进行儿童蛔虫镜检,受检人数285人,呈阳性的102人,经服药治疗后驱虫的有89人。1981年,全县儿童体检532人。1986〜1987年,县妇幼保健站共体检儿童622人。同年,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四苗”覆盖率为73.33%。1990年,儿童保健工作转移到以计划免疫为中心的预防保健方面,走上了正轨发展的轨道,当年“四苗”覆盖率为88.57%。
第四节节育手术
1975年,随着计划生育在全国的普及,县妇幼保健站接受了一项全新的任务,即在全县范围进行计划生育和指导工作,截至是年底,全县计划生育节育 26人(其中男扎1人),人工流产108人,上环92人。
1977年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立之后,为了加强计生工作,除在县医药公司门市部设避孕药具专柜、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外,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站联合组织一支计划生育手术小分队,负责全县的计划生育手术工作,使全县485对育龄夫妇中的339对,落实了节育措施,手术率达75.65%,但由于部分牧民群众认识陈旧,致使发生大量的计划外生育。据统计1977年全县生育75人,其中计划外生育(第三胎以上)35人。1978年3月,甘肃省卫生厅派省中医院赴 玛曲医疗队,在巡回医疗期间帮助做节育手术24例,因此,很大程度上促进了 玛曲县的计划生育工作。
80年代初,全县的计生节育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据统计1980年县妇幼保健站做引产37人,人流61人;1981年做人流87人,上环21人;1983年中期引产12人,人流81人,绝育手术17人。1986〜1987年,县妇幼保健站共引产43人,人流136人,上环54人,绝育36人。1988年,计划生育手术92例。1989 年以后,节育手术作为县妇幼保健站的一项正常业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