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学校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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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23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学校体育
分类号: G807
页数: 2
页码: 790-791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甘南地区玛曲县的学校体育。
关键词: 学校体育 体育教育

内容

一、课程设置及达标
  建政以前,玛曲县没有一所正规的学校,知识的继承与传播主要以寺院为主。1956年玛曲县第一所小学——城关小学成立和1958年各乡小学的相继建立,从此,严格意义上的学校体育,才正式开展起来。当然,玛曲县由于地理环境与历史的原因,学校体育一度出现过“三少三差”的状况,即学校少,学生少,体育教师少;条件差,活动场地差,体育经费和器材差。1979年10月19日至20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的学校体育工作,县革命委员会召集各公社主管体育工作的负责人、各公社小学校长、体育教员、各州属场学校负责人、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教局、县体委的负责人在县城召开研究全县群众体育活动及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会议,使学校体育进一步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各项民族政策的落实,全县各学校的体育活动焕发出勃勃生机,出现了“三多,三高,三好”的局面。一是学校多,学校达标率高;二是学生人数多,学生比赛成绩高;三是体育器材多,体育经费逐年提高;“三好”是一好学校抓体育,二好是学生锻炼爱体育,三好是社会各界管体育,使学校体育走上正规化发展的路子。截至1990年,全县有专职体育教师2人、兼职体育教师40人。
  二、两课、两操、两活动
  两课、两操、两活动是牧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开展的。首先,全县的12所小学,2所完全中学,1所幼儿园,始终坚持了该项活动,使它成为学校体育教育的最基本途径和中小学生自觉的体育活动。80年代后,随着学校体育教学的改革深入,竞技娱乐体育的开展,以健美韵律体操为内容的体育活动,相继引入课堂教学,极大地拓宽了体育教学的内容,使它在学校体育教育中形成了一门比较完整的学科体系,从而保证了中小学生健康的成长,极大地促进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0年,全县保证开展两课、两操、两活动的学校达90%,参加的学生达96%以上。
  三、运动会
  (一)第一届小学生运动会
  1975年6月1日,由县文教局、县体委主办的玛曲县首届中、小学生体育运动会在县城举行,全县各公社小学、县城关小学、县中学共9所学校参加该次运动会,进行小篮球、小足球(9人制)、拔河、1500米赛马、60米、100米短跑、400米接力赛、60米跳绳、手榴弹、跳远等15个大项,10个单项的比赛。该次运动会明确规定参加的学生必须是14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每个代表队限额为36人,包括领队1人,教练4人,男、女运动员31人。
  为了开好该次全县首届小学生运动会,县文教局、县体委经请示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由县革委会副主任李铭任组长,县人武部副政委兼体委主任王世忠、县文教局局长兼体委副主任赵培文,县手联社领导小组组长张玉泉,县体委干事蒲永寿为副组长,马玉贵(合作师范体育班领队)、陈文斌(群强小学领队)、阿老(齐哈玛小学领队)、雍发(采日玛小学领队)、杨喜德(阿万仓小学领队)、鲁议(欧拉小学领队)、石善英(曼日玛小学领队)、宋厚文(尼玛小学领队)、范有源(县城关小学领队)、李占华(县中学领队)为委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秘书组、竞赛组、总务组、保卫组、医务组5个临时工作机构,保证了首届小学生运动会的顺利举行。
  (二)全县少年运动会
  1979年7月15日〜21日,由县文教局、团县委、县体委三家主办的玛曲县少年运动会在县城举行,全县8所学校的青少年代表队,进行篮球、乒乓球、田径(60米、1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跳高、跳远、手榴弹、铅球)、一、二年级铁环、跳绳等项目的比赛。该次运动会除规定田径赛各队可报男女6人,每人限报3项外,分甲、乙两组进行比赛,甲组14~16周岁,乙组为14周岁以下。铁环、跳绳只限小学一、二年级。
  (三)县城各校田径运动会
  1983年6月1日〜3日,由县文教局、县体委联合主办的县城各校田径运动会在县中学举行。县中学、县民族中学、县城关小学、尼玛公社小学4所学校参加该次运动会,分甲组(17周岁,即1966年1月1日后出生)、乙组(14周岁,即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儿童组(只限于小学一、二年级,不大于1969年12月出生的)进行比赛。男甲组比赛项目:1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跳远、铁饼(1.5公斤)、4X100米接力;女甲组比赛项目: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跳远、铁饼(1.5公斤);儿童组(男、女)比赛项目:60米、100米、200米、400米、60米滚铁环、跳绳等。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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