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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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23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体育
分类号: G812.7
页数: 12
页码: 785-796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甘南地区玛曲县的体育事业建设。
关键词: 地方体育 体育事业

内容

第一节机构
  一、玛曲县体育运动委员会
  1974年2月140,玛曲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王世忠任主任,杜孝明任副主任,王世忠、杜孝民、蒲永寿、张木兰、姬广俊、范有源、贾俊义.7人为委员,同时配备专职干部,办理日常业务。不久体委主任由县文教局长兼任。1975年进一步扩大编制,调配专职工作人员3名。1976年县体委正式独立,成为县革命委员会常设职能部门。
  二、玛曲县青少年业余体校
  1981年10月14日,经中共玛曲县委批准正式在县体委设立。
  三、玛曲县邮电体育协会
  1988年9月成立,郭海英任体协主任,陆志奇任秘书长,陈尚德为委员。
  第二节民族体育
  一、发展沿革
  玛曲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早在3000多年前就有人类活动,因而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体育运动,即从原始的模仿动作逐渐发展到传统的体育,并且形成了别具一格的藏族传统体育项目。至玛曲建政前,各部落形成一般在春节或节日、民族宗教集会时,举行一些相应的比如赛马、摔跤、抱皮袋、射击、拣哈达、抛尕等体育活动,以示庆典。
  1955年6月玛曲县建立后,体育事业归县文卫科管理。1958年8月,各乡人民委员会成立后,各乡开始配备专职或兼职体育工作人员,以加强对体育工作的具体指导。1974年12月,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县、乡政府将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且在财政困难的条件下,拨专项经费修建体育设施,购置体育器材,为全县发展体育运动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全县在广泛开展民族体育、学校体育、职工体育的同时,狠抓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业余训练,使全县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和运动成绩不断提高,项目进一步扩大,截至1990年,全县经常举行的传统体育项目和现代体育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台球、赛马、赛牦牛、射击、摔跤、拔河、大象拔河、泅渡、抱皮袋、跳方、手榴弹等诸多项目,比如篮球、排球等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县性运动会,并且形成经常化、制度化;民族体育也有了空前的发展,除每年各乡民族、宗教节日外,全县隔年或每年举行全县性的比赛活动使玛曲城乡体育活动向更深更广的层次发展。
  二、传统体育项目
  (一)骑赛类
  玛曲牧区骑乘类运动一般有两种,即赛马和赛牦牛。
  1、赛马:赛马运动是藏族体育运动中最基本的一种,自古以来,藏民族与马结下了不解之缘,一生下来就在马背生活,成为人们交往、生产、战争的重要工具和帮手。因此,生活环境要求人们精于骑术,随之自然而然地就产生了赛马运动。在县境,赛马又分跑马赛和走马赛两种。
  ① 跑马赛:即比赛跑马的速度和骑手的骑术,也是赛马运动中最广泛、最普遍的一种,多在宗教节日举行。
  ②走马赛:即马的竞走速度的比赛,此种比赛,大规模的比赛不多见,只是多用于少数马匹和个对个的比赛。参加走马赛的赛马,一般需要专门的训练,速度虽然没有跑的快,但走马节奏感很强,昂首阔步,步步紧跟,有行云流水之感,也使骑手无颠簸之累,十分稳妥舒适。一匹好的走马,在草原上分外受人青睐,岀售价格十分昂贵,一般人不敢奢望。
  2、赛牦牛运动:牦牛是青藏高原上独有的牛种,适应高海拔、气候寒冷的环境。自远古开始,高原先民们就驯化了牦牛,从此牦牛成为青藏高原游牧民族的主要生活来源和交通工具,素有“高原之舟”的美称。因此,高原地区的草原上也就产生了该项独具高原特色的赛牦牛运动项目。赛牦牛一般也是速度赛,参赛的牦牛在骑手的指挥下,从起跑线上,奋蹄向前,互不相让,别有情趣。
  (二)射击类
  玛曲牧区射击类运动,一般分射箭和射击两种。
  1、射箭:是藏族自古就普及的一种运动项目,从时间上看可追溯到上古石器时代,即弓箭发明使用时代。藏区使用的弓箭一般用牛角、木片、牛筋等组成,箭是用竹杆、木杆、鹰毛、铁镞等制成,日前也有使用新式弓的。
  2、射击:随着清初热兵器的出现,在藏区鸟枪逐渐成为藏族牧民防身、狩猎的武器和工具,自然人们也重视射击技术,同时出现了射击比赛。一般在藏区除立靶射击外,最难的是骑射。解放前,县境一般使用“七•六二”步枪,即藏区著名的“博拉”枪。当时,草原上举行运动会射击时,大都是骑射,且选手要表演许多高难度的动作,花样繁多,比如在疾驰的马上将枪从马胯绕转数周向靶射击,或在马上仰斜射击等。
  (三)举重类
  藏族的举重运动有举石头、举皮袋两种。
  1、举石头:抱举石头运动在藏区有着悠久的历史。一般比赛时,选一圆石头,重量达100公斤或150公斤,上抹酥油,参赛者要将石头抱起,从腋下移到背上,然后按规定范围行走。也有将石头抱起后,从前或肩部向外抛出,以远者为胜。解放前,欧拉境内有一以3块石头为标志的渡口(藏语称为“道松木渡口”),一般过往赴冬、夏牧场的牧民,到那里后都要抱一抱那里的石头,并且成为经过那里的牧尼群众的一种习惯。
  2、举皮袋:是藏族民间传统的运动项目,玛曲境内盛行。举皮袋时,一般将砂子装在容量不等的几个皮袋中,然后从基数浮动,直至重量数最高者为胜。每年的夏季,野花飘香,年轻体壮的牧民群众在县城举办的民族运动会或者传统节日中,举行举皮袋比赛,别有一番情趣。
  (四)摔跤
  摔跤运动因不受场所环境的影响,很受牧民群众的欢迎。藏式的摔跤一般是两人双手相交而抱住对方的身体,然后用力摔,凡是被摔倒者为输。
  (五)泅渡
  玛曲县地处黄河首曲流域,解放前,由于黄河上没有一座桥梁,因此,在日常的游牧生活中,广大的藏族人民经常的抱着羊皮袋,牵着马尾巴横渡黄河,使该种运动达到相当的普遍性。截至1990年,阿万仓乡俄后村的群众依然抱着羊皮袋,牵着马尾巴横渡阻隔着他们的二道黄河。
  (六)拔河
  玛曲牧区的拨河运动,主要是“大象拔河”,藏语称之为“格腾”,意思是用脖子拉之意。比赛时将带子或绳子套在双方的脖子或肩上,布带中间系有红色标志,下面地上画两条平行线为河界,将标志垂直于河中央。听到裁判信号后,用脖子或肩膀使力牵拉(严禁用双手牵拉),一般将标志拉过河界者为胜。“大象拔河”比赛形式有面对面、背对背,以及跪式、卧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种具有浓郁高原风格的拔河比赛,成为草原运动会必备的项目之一,并且将单人,发展成双人拔或4人拔等。
  (七)投掷类
  玛曲牧区投掷类运动,一般为“抛尕”和打狗棒两种。
  1、“抛尕”:亦称抛石器,藏语称为“乌朵”,是牧民放牧畜群的重要工具,也可用于防身。一般用羊毛编织而成,一头编制一个环,可以套在食指或中指上,另一头则是羊毛编制的细梢子,中间用毡布等制成用来放石子的小窝子。使用时,将石头装在窝子里,将有环的一头套在食指上,将梢子也握在手中,然后甩动,使其达到最快转速,瞄准目标后,将梢子的一头放开,石子就会飞岀,且根据使用人的技术、要求,或近或远。县境有的牧民日久见功,在40米〜50米左右使用时,百发百中,不差毫厘。
  2、打狗棒:藏语称为“果过”,意为在“头顶转圈”之意,俗称为打狗棒,是类似汉族地区的流星锤之类的器具。一般有两部分组成,即绳子和铁棒。绳子多用皮绳、牛毛绳等。在绳子的一端栓有三棱铁棒和四棱铁棒,长为五寸或尺余,厚半寸和寸许,上雕刻有各式花纹。打狗棒,是牧区外行必备的防身武器之一,必须经过长期的锻炼,才能应用自如。当牧民骑马或步行时,常遭牧犬围攻,此时只要将其挥动起来,狗不敢近身,打狗棒之名亦因之而来。
  (八)上天入地棋
  是一种夏河拉卜楞寺院寺僧所创、流传于安多藏区的三人或两人下的类围棋,分东、南、西、北四方。东、南、北各有一户7口人家(其中每家均有1个僧人),空出西方意指圣地拉萨,由每家派出各自供养的僧人前去朝拜,先到拉萨朝拜并返回者为胜。下棋时,三方以猜棋子争先,谁猜中谁先走棋子,其间曲曲折折,回环往复,神秘莫测,颇具宗教意蕴和宿命色彩。因它真实地反映了藏族牧区的社会生活,而深受牧民群众的喜欢。
  三、民族运动会
  (一)第一届运动会
  1973年夏季召开,尼玛、欧拉、阿万仓、群强、采日玛、曼日玛、齐哈玛公社和河曲马场、西柯河羊场,以及县直机关、文教、卫生等系统的代表队参加运动会,进行篮球、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赛马、拔河等项目的比赛。最后经过数天的角逐,篮球项目,县直机关队获得第一名,河曲马场队获得第二名,群强公社获得第三名;拔河比赛被曼日玛公社队摘取桂冠;100米短跑由求强、旦冲分获第一、二名;1000米长跑由阿万仓牧民求三木夺得第一名。
  (二)第二届运动会
  1974年夏季召开,全县各公社和州属场,以及县直、文教、卫生、畜牧系统的代表队参加运动会。此次运动会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了摔跤、游泳两个项目。经过一番紧张的比赛,3000米赛马被曼日玛公社夺得第一名,河曲马场夺得第二名,阿万仓公社夺得第三名;1500米赛马河曲马场夺得第一名,曼日玛公社夺得第二名;同时曼日玛公社牧民曼日赛、阿万仓公社牧民求三木分别获得摔跤项第一名和游泳项第一名。
  (三)第三届运动会
  1979年8月17日,玛曲黄河大桥胜利竣工,为了庆祝黄河首湾部第一座大桥的通车,全县举办大型的民族体育运动会。经过一番紧张的角逐后,赛马比赛被曼日玛公社夺得第一名,河曲马场夺得第二名,欧拉公社夺得第三名;乘马射击项被河曲马场牧工尕尔代夺得第一名,群强公社武干尕尔考夺得第二名;打靶项被曼日玛武干索考夺得第一名(第二、三名不清);摔跤项被欧拉公社牧民曼日赛获得第一名,曼日玛公社牧民代贡获得第二名。
  (四)第四届运动会
  1980年7月20日至27日,由县体委主办的第四届全县民族运动会在县城举行,各公社、县直各有关单位、河曲马场、西柯河羊场、大水军牧场等代表队参加运动会,进行赛马、赛牛、泅渡黄河、皮袋举重、摔跤、精度射击、乘马射击、篮球、手榴弹、长跑、跳方、中国象棋等项目的比赛。
  (五)第五届运动会
  1982年9月10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县属7个公社,河曲种畜场、西柯河羊场、大水军牧场,以及县直有关单位的250名运动员参加运动会,进行八大项目的比赛,即10公里骑马越野赛、1000米骑马拣哈达赛、1500米速度赛马、1000米绳棒击球、赛牛越野赛、200米拣哈达、大象拔河、摔跤、皮袋举重、跳方、抛尕、男子篮球等。
  (六)第六届运动会
  1983年7月23日至30日,在县城举行全县第六届民族运动会。各公社、县直机关、河曲马场等10个单位部门的代表队参加,进行1000米、2000米赛马,200米、300米赛牦牛,拔河、摔跤、大象拔河、下方、抛尕、篮球、泅渡等项目的比赛。
  第三节学校体育
  一、课程设置及达标
  建政以前,玛曲县没有一所正规的学校,知识的继承与传播主要以寺院为主。1956年玛曲县第一所小学——城关小学成立和1958年各乡小学的相继建立,从此,严格意义上的学校体育,才正式开展起来。当然,玛曲县由于地理环境与历史的原因,学校体育一度出现过“三少三差”的状况,即学校少,学生少,体育教师少;条件差,活动场地差,体育经费和器材差。1979年10月19日至20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的学校体育工作,县革命委员会召集各公社主管体育工作的负责人、各公社小学校长、体育教员、各州属场学校负责人、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教局、县体委的负责人在县城召开研究全县群众体育活动及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会议,使学校体育进一步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各项民族政策的落实,全县各学校的体育活动焕发出勃勃生机,出现了“三多,三高,三好”的局面。一是学校多,学校达标率高;二是学生人数多,学生比赛成绩高;三是体育器材多,体育经费逐年提高;“三好”是一好学校抓体育,二好是学生锻炼爱体育,三好是社会各界管体育,使学校体育走上正规化发展的路子。截至1990年,全县有专职体育教师2人、兼职体育教师40人。
  二、两课、两操、两活动
  两课、两操、两活动是牧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开展的。首先,全县的12所小学,2所完全中学,1所幼儿园,始终坚持了该项活动,使它成为学校体育教育的最基本途径和中小学生自觉的体育活动。80年代后,随着学校体育教学的改革深入,竞技娱乐体育的开展,以健美韵律体操为内容的体育活动,相继引入课堂教学,极大地拓宽了体育教学的内容,使它在学校体育教育中形成了一门比较完整的学科体系,从而保证了中小学生健康的成长,极大地促进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0年,全县保证开展两课、两操、两活动的学校达90%,参加的学生达96%以上。
  三、运动会
  (一)第一届小学生运动会
  1975年6月1日,由县文教局、县体委主办的玛曲县首届中、小学生体育运动会在县城举行,全县各公社小学、县城关小学、县中学共9所学校参加该次运动会,进行小篮球、小足球(9人制)、拔河、1500米赛马、60米、100米短跑、400米接力赛、60米跳绳、手榴弹、跳远等15个大项,10个单项的比赛。该次运动会明确规定参加的学生必须是14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每个代表队限额为36人,包括领队1人,教练4人,男、女运动员31人。
  为了开好该次全县首届小学生运动会,县文教局、县体委经请示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由县革委会副主任李铭任组长,县人武部副政委兼体委主任王世忠、县文教局局长兼体委副主任赵培文,县手联社领导小组组长张玉泉,县体委干事蒲永寿为副组长,马玉贵(合作师范体育班领队)、陈文斌(群强小学领队)、阿老(齐哈玛小学领队)、雍发(采日玛小学领队)、杨喜德(阿万仓小学领队)、鲁议(欧拉小学领队)、石善英(曼日玛小学领队)、宋厚文(尼玛小学领队)、范有源(县城关小学领队)、李占华(县中学领队)为委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秘书组、竞赛组、总务组、保卫组、医务组5个临时工作机构,保证了首届小学生运动会的顺利举行。
  (二)全县少年运动会
  1979年7月15日〜21日,由县文教局、团县委、县体委三家主办的玛曲县少年运动会在县城举行,全县8所学校的青少年代表队,进行篮球、乒乓球、田径(60米、1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跳高、跳远、手榴弹、铅球)、一、二年级铁环、跳绳等项目的比赛。该次运动会除规定田径赛各队可报男女6人,每人限报3项外,分甲、乙两组进行比赛,甲组14~16周岁,乙组为14周岁以下。铁环、跳绳只限小学一、二年级。
  (三)县城各校田径运动会
  1983年6月1日〜3日,由县文教局、县体委联合主办的县城各校田径运动会在县中学举行。县中学、县民族中学、县城关小学、尼玛公社小学4所学校参加该次运动会,分甲组(17周岁,即1966年1月1日后出生)、乙组(14周岁,即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儿童组(只限于小学一、二年级,不大于1969年12月出生的)进行比赛。男甲组比赛项目:1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跳远、铁饼(1.5公斤)、4X100米接力;女甲组比赛项目: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跳远、铁饼(1.5公斤);儿童组(男、女)比赛项目:60米、100米、200米、400米、60米滚铁环、跳绳等。第四节承办参加省州运动会
  截至1990年12月31日,玛曲县共承办全州性的运动会2次,参加省州民族运动会4次。
  —、承办全州运动会
  第一次承办全州少年足球运动会:1981年7月26日〜8月4日在玛曲县举行,来自全州的9个队,即州队、夏河队、夏河2队、碌曲队、舟曲队、迭部队、临潭队、玛曲甲队、玛曲乙队参加该次运动会,并采用国家体委决定的新记分法和国家体委审定的《一九七三年足球竞赛规则》进行。最后经过8天的角逐,终于分岀胜负,玛曲县甲队获得冠军,夏河代表队获得亚军。
  为了办好该次运动会,玛曲县倾注全力,专门成立了由县长张克甲任主任,由中共玛曲县委副书记陈有信、州体委干部铁有云、玛曲县体委主任王治平、玛曲县城关小学校长张玉泉出任副主任,由玛曲团县委书记杨红光、玛曲县中学校长杨耕程、玛曲县文教局局长省维礼、玛曲县民政局副局长杨振西、中共玛曲县委组织部部长翟应虎、玛曲县食品公司经理辛万鸿、夏河县领队张振科、迭部领队李维泉、碌曲领队宋国强、舟曲领队陈俊、临潭领队陈肇业、州队领队陈家人任委员的组委会。组委会下设秘书组、竞赛组、总务组、场地组、保卫组、裁判组6个工作组和1个专门由5人组成的选拔小组,进行具体的选拔工作,从而有力地保证了该次运动会的圆满结束。
  第二次承办全州少年足球运动会:1983年8月1日〜10日在玛曲县城举行,来自迭部、碌曲、州体校、卓尼、甘南州、玛曲、临潭、夏河的9个代表队参加比赛。采用素质测验占60%,比赛成绩占40%,以总得分相加记名次的办法,经过严格认真的测验得分和比赛得分相加,玛曲县少年足球队以88分的总成绩,夺得冠军,亚军和第三名分别由临潭县代表队、碌曲县代表队夺得,并评岀州体校为本此运动会先进集体。
  该次运动会的大会领导小组,由中共玛曲县委副书记陈有信任组长,玛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嘉洋、玛曲县武装部部长道尔吉、甘南州体委副主任桑吉、玛曲县体委主任杨茂栋任副组长,玛曲县公安局长马占云、玛曲县文化馆馆长马少光、玛曲县业余体校负责人顾才良、甘南州体委干事刘克义、迭部县领队李龙、州体校领队加周、碌曲县领队王作霖、玛曲县领队马文、卓尼县领队赵英才、甘南州队领队马福成、临潭领队杨浓、夏河领队尕藏为成员,下设宣传保卫组、总务组、竞赛组、裁判组进行比赛工作。裁判组由来自全州的14名裁判组成,由顾才良任裁判长,马子龙任副裁判长,组织进行该次运动会的裁判工作。
  二、参加全州民族运动会
  全州第一届民族运动会:于1981年8月11日〜15日在碌曲县举行,进行赛马、摔跤、拔河、抛尕、跳方等5个项目的比赛。玛曲县组织以格日杰、忠格吉、扎考、咱考、华当巴、旦木求、先巴、桑巴、才高、华旦巴、加高、才高老布扎、尕木拉、卡道等15人组成的代表队,在县体委主任王治平,教练格日杰的带领下,参加5个项目的全部比赛。其中忠格吉、扎考、咱考3人参加赛马比赛,华当巴参加摔跤比赛,旦木求、先巴、桑巴、才高、华旦巴参加拔河比赛,加高、才高2人参加抛尕比赛,老布扎参加跳方项目的角逐。经过比赛,运动员扎考和忠格吉分别获得500米赛马冠亚军;1000米赛马中获得冠亚军和第三名的好成绩;拔河项目获得第三名,最后以总分18分的成绩,获四县民族形式体育运动会碌曲赛区冠军。
  全州第二届民族运动会:于1982年8月5日〜12日在夏河县桑科公社举行。全州7县参加了该次运动会。根据要求,玛曲代表队由25人组成,在王治平的带领下参加赛马(1000米、2000米)、赛牦牛(300米、200米)、拔河、摔跤、大象拔河、下方(民间跳方)、抛尕等项目的比赛。在1000米赛马比赛中,玛曲运动员仁白、卓玛加、吾老、特卜旦分别获得前四名;在2000米的赛马比赛中又囊括前四名。在摔跤项目中,玛曲运动员贡杰布经过艰苦拼搏,夺得第三名。
  庆祝甘南藏族自治州30周年暨全州第三届民族运动会:于1983年9月230~10月5日在州府合作隆重举行。根据要求,玛曲县组建由37人组成的代表队,在领队肖永昌,教练格日杰、孟罗巴的带领下,参加赛马(10公里越野赛、1500米拣哈达、1500米绳棒击球)、赛牦牛(山地越野赛、200米拣哈达)、大象拔河、摔跤、举皮袋、民间跳方、抛尕、女子拔河,以及表演项目(自定)的比赛。经过8天的紧张比赛,玛曲运动员尕尔白获得跳方冠军;钟知、索白2人分别获得1500米速度赛马冠亚军;加老获得1500米绳棒击球项目冠军;女子拔河获集体冠军。最后经过总分评比,玛曲代表队获第三届全州民族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二名。
  全州第四届民族运动会:于1990年7月在夏河县桑科乡举行。玛曲代表队一行35人参加该次运动会,经过角逐,玛曲运动员获得摔跤2个级别的冠军; 大象拔河获得1个级别的冠军;在赛马比赛中,玛曲代表队15匹参赛马匹中就有9匹获得好名次,使此届运动会一度达到高潮。三、参加省、州田径运动会
  全州青少年田径运动会:1980年6月在临潭县召开,玛曲县组队参加了所有项目的比赛。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夺,玛曲县运动员罗永红分别取得3000米、5000米、10000米青年男子组三个项目的第一名,1500米第二名,并打破甘南州3000米纪录,被评为全州最佳运动员。运动员尕尔藏获得1500米的第二、三名;华当巴获得青年男子组跳远及100米赛跑第三名;同时玛曲代表队女队员严宏伟获得少年女子乙组200米赛跑第二名、跳远第二名;马红获得女子组100米第三名。同年,罗永红回到玛曲后,以4’10‘’7、16'9‘’4、33‘55"2的成绩分别打破全州1500米、5000米、10000米三项全州纪录。
  全省第四届田径运动会:于1981年8月在张掖召开,玛曲县选派的青年运动员罗永红以甘南州代表队队员的身份参加该次运动会,并分别获得5000米、10000米青年组长跑第五名和第三名;再次刷新甘南州以上两项纪录,被评为全省优秀运动员。
  全州第二届少年田径运动会:1983年8月在卓尼县举行,玛曲县组队参加。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夺,玛曲县参赛的14名队员全部进入前三名。其中女队员陈凤梅获女子乙组50米、100米第一,跳远第二名,并打破全州100米纪录;严宏伟获女子甲组100米第一名、800米第二名、跳远第二名;牛兰芳获女子乙组800米、1500米第二名,400米第三名;马红获乙组400米第二、50米第三;女队获甲组4X100米接力第二,女子乙组4X100米接力赛第一。男队员才老获甲组3000米第二、跳远第二;尕尔藏获男子乙组300米第三名;刘栋获乙组1500米第二名,跳远第三名;郭树雄获甲组200米第二名;男子甲组获4X100米接力第一名,4X400米接力第二名。全队取得团体总分第二名,玛曲队被评为优秀运动员队。
  全州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于1988年7月在甘南州首府合作召开,玛曲派17名运动员参加。经过一番激烈的比赛,玛曲中学生代表队获得4X100米接力赛第一名;玛曲女运动员牛迎春获初中女子100米短跑第一名;贡去乎加布获初中男子200米赛跑第二名;牛迎春、仲格草分获初中女子200米赛跑第三、四名。该次运动会玛曲中学生代表队17名队员中有16人获得名次,同时获得两个集体奖。
  全州业余体校(12〜15岁)田径运动会:于1989年7月27日〜31日在合作举行,玛曲县业余体校15名运动员在县体委主任格日杰的带领下组队参加, 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第五节业余体校
  1981年10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正式设立,具体由县体委干事顾才良负责,所需经费、教练均由县体委负责解决。不久,县体委经过筹备工作,正式设立足球班和田径班。足球班招收县中学学生杨建平、张国庆、王胜选和县小学学生张庆林、姚春东、牛卫红、关忠雄、马培军、李正军、苏永新、张振武、华尔藏、郭庆、侯亚军、陕云等15人组成;田径班招收县中学学生牛桂芳(女)、严宏伟(女)、徐杰(女)、何伟(女)、王树涛和县小学学生孙晓东、彭永录、胡辛勤、马福、赵文光、胡辛健、康凤莲(女)、姚莲芳(女)、杨彩梅(女)等14人组成。同时任命华当巴为足球班教练,罗永红为田径班教练,在购置运动服装与教学设备的基础上,正式开展教学课程。
  县业余体校自成立之日起至1990年,经过教练和运动员的艰苦锻炼和顽强拼搏,在参加省、州各种运动会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玛曲县夺得了荣誉,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玛曲县的足球和田径运动事业,尤其足球项目,更是方兴未艾。此与县业余体校足球班在1981年7月、1983年8月连续取得全州青少年足球比赛第一名有很大的关系。
  1980~1989年玛曲县业余体校参加州以上运动会获奖情况一览表
  表159第六节体育设施
  一、设施
  玛曲县建政前,无一处专门的体育设施,民族运动只是在广阔的草原上举行。1955年6月玛曲县建立后,在县人民委员会所在地只有1个篮球场,再无其它设施。1958年随着各乡人民委员会和各乡小学的建立,体育场地不断增加, 到1990年,玛曲县有比较正规的田径场3个(县中学、县城关小学、县藏中),足球场3个,篮球场20个,排球场11个,分布全县各乡政府所在地、县直各单位、州属有关单位。可以说,基本满足了玛曲县体育活动的需要。
  二、经费
  1964~1990年玛曲县体育事业费统计表
  表160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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