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电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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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玛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221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电视
分类号: G22
页数: 3
页码: 772-774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甘南地区玛曲县的电视文化事业建设。
关键词: 电视文化 电视工作

内容

第一节
  插转台
  1981年5月,县广播局组织职工跋山涉水,先后在阿米欧拉山、尼玛忠格扎拉山、河曲马场等处进行电视信号的测试工作。收测结果,除在海拔4106米的尼玛忠格扎拉山上有省台八频道信号外,其它各山均无信号。1982年5月,为了观察信号源是否可靠稳定,又组织人力对信号进行了复察。在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后,请甘南州电视局技术人员对空间磁场加强进行测量,测量结果认为信号源稳定,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占全州第三位,达到建台要求。1983年6月25日经请示中共玛曲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同意,开始破土动工修建电视插转台。期间,为了解决工作人员生活用水、燃料等一系列工作和生活困难问题,技术人员经过多方面的探讨、试验,大胆采用远距离转送信号的方法,将信号从后山引到前山腰355米处修建发射机房。又采用远距离控制的新方法,将控制机房和人员宿舍修在离发射机房900米处的山脚下,自己设计控制柜,安装远距离控制开关,既可减少工程投资,又可节省一半的年正常经费和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9月25日土建工程竣工,11月底装机调试,12月4日正式试播。台址建在玛曲县尼玛忠格扎拉山,位于东经102°074‘4",北纬34°05'51"处,海拔高度4106米,天线高15米,接收省台八频道,发三频道,装有GSE3/5型50瓦彩色插转机二部(一部为备用机),覆盖人口7000人,覆盖半径为25公里。整个工程共支出17.35万元(中央民委拨款5万元,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5万元,县财政自筹7万元,县文教局资助1万元),建筑设施包括:机房和职工宿舍4间,面积为69.8平方米(内有砖木结构控制机房和职工宿舍3间,面积为55.4平方米,水泥石头结构的发射机房一间),修筑交通便道947米,宽1米,石头结构围墙108.75米,低压线路总长900米,高压线路总长9.2公里。交付固定资产16.42万元。
  第二节卫星地面接收站
  1984年5月,甘肃省广播电视厅投资20万元,在玛曲县城着手修建录像重放台。土建工程于7月17日开始,11月5日全部完工,26日开始播出。录像重放台设在广播局院内,位于东经102°03'07",北纬34°06'08",海拔高度3745米,发射天线高14米,接收天线高5米,装有100瓦彩色发射机和录像设备。可覆盖渔场、马场和尼玛乡的一部分。占地面积2394平方米,建筑面积206平方米(办公室8间,机房3间),围墙150米,铺设自来水管道150米。
  1986年,由省广播电视厅投资接收天线等设备,县财政拨款1.2万元,机关单位集资2万元,将原录像重放台改建成卫星地面站。此工程于5月3日动工,6月16日调试转播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铁塔高25米,卫星接收天线口径6米,发射七频道,发射机仍用原录像台100瓦设备,覆盖人口5000人,覆盖半径50公里。
  1987年在曼日玛乡修建卫星地面接收站。7月1日动工,9月1日竣工,同月18日由县广播电视局技术人员安装调试成功,当天交付使用,转播中央一台节目。该工程由甘南州广播电视局投资全套设备,乡政府自筹2万元的土建工程款。站址设在乡政府后山,位于东经102°01’00‘’,北纬33°50‘00〃处,海拔高度3400米,绝对高度200米,发射功率10瓦,接收天线口径3米,发射天线高13米,发射十频道,覆盖人口2000人,覆盖面积为27平方公里。
  1988年在阿万仓乡修建卫星地面接收站,该工程于10月16日由县广播电视局技术人员安装调试,一次交付使用,转播中央一套节目。由甘南州广播电视局解决设备,乡政府自筹5千元的设备安装费。整个工程总投资2.07万元,站址设在乡政府院内,位于东经101°42'15",北纬33°46'33",海拔高度3534米,发射功率10瓦,卫星接收天线口径3米,发射天线高20米,发射四频道,覆盖人口1500人,覆盖面积为25平方公里。
  1989年全县系统外新建的地面接收站有:一、大水军牧场地面接收站。于6月15日开始转播中央一套、二套节目,发射九频道和一频道,功率各为10瓦,卫星接收天线口径3米,天线高度15米,覆盖人口300人。二、河曲马场地面接收站,于11月14日开始转播中央一套节目,发射功率10瓦,发射一频道,接收天线口径3米,天线高10米,覆盖人口1000人。系统内新建的地面接收站有:木西合乡卫星地面接收站。由甘南州广播电视局投资设备,乡政府自筹1.1万元,于10月27日由州广播电视局技术人员安装调试,并于当天交付使用。站址设在乡政府院内,位于东经101°15'00",北纬33。45'00",海拔高度13米,发射十频道,覆盖人口500人。12月县城安装卫星地面接收站二套设备,同月24日正式转播中央二套节目,发射功率10瓦,发射十二频道,可覆盖县城、渔场和尼玛乡的一部分。
  截至1990年底,全县有电视插转台1座,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6座,电视发射总功率0.2千瓦。拥有电视接收器495台,其中彩电225台。电视覆盖人口1.72万人,覆盖率为59.9%。尤其是80年代后期几年,全县的电视事业出现了从县城向乡镇发展的可喜局面。全县8个乡,已有3个乡和2个场建立卫星地面接收站,使包括尼玛乡在内的4乡2场的干部群众都能看到中央一套、二套或省台的电视节目。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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